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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年度自我评鉴报告模板]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

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一

实习环境及岗位情况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是企业设立验资、变更、增资;各类企业年度审计、工商年检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查账报告;资产评估(含房地产);企业跨区、歇业清税查账;财税顾问、培训、设立会计制度;税务、记帐、会计咨询、投资分析及海外公司注册(离岸公司)等。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5名、注册税务师8名、注册评估师5名、高级会计师1名、其它专业人员11名,并聘请了多名资深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与各类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担任常年顾问。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标准和内部操作规范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能确保我们的服务切合客户的需求,公司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保持与客户的双向沟通和信息反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

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周,我就跟着会计师到一间物流公司查账做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虽然自己什么都还没清楚要做什么,但会计师很有耐心的讲解给我听怎么做,第一次就负责了检查他们公司的帐目有没有白条,而会计师就在做审计工作。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第二周开始,我跟着注册会计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和所得税清缴,客户有科技园、惠普电子有限公司、柏盛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之后的时间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样,我在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为期8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 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其实在实习之前我就给这个实习定了一个目标:感受审计工作。我不刻意要求能学到很多的审计知识,能独立的完成审计的业务,这些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也不现实。我只希望能感受审计人的生活,体会事务所工作的氛围,了解我理想的行业是否真的适合我。而结果是我得到远远超过了我开始的要求。其中最珍贵的不是加深了对审计这个行业的理解,而是实习带给我的成就感,让一直带点自卑情结的我明白到自己的能力。进入大学以后在参加的活动中我都扮演着一个 teammate的角色。而实习中虽然没有定位职位,我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实习生里的leader 的角色,从教导工作,分配任务到调解矛盾,一步步走来我都能把它们完成到位。上司和实习生们对我的信任让我更认真细致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也增添了我的一份自信。真的,自信和出色是相得益彰的,而这些也是快乐的源泉。实习期间和大家一起工作,一起成长我感到由衷的喜悦。

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第二,参与审计的都是业务较为简单的诸如行业协会等,没有涉及规模较大,业务繁杂的大中型企业;第三,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

对于以上问题,还需要在今后有机会的实习过程或者工作过程中注意改进和解决。

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二

实习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了,思前想后还是得总结一下打工生活滴~反正开学得交实践论文,那 就不妨一石二鸟啦,身为会计专业的学生,同时又对审计怀有浓厚的兴趣,因而我选择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尝试去感受审计工作的甜酸苦辣。

这个假期,我进入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这是一家小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所长在内有10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为年报审计、改制审计、破产审计、记账、资产评估等业务。

为了能够在实习过程中学到更多东西,就得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因为我本来学的是会计,对于审计知识还是有些陌生。在去参加实习之前,我学习了审计的一些基本知识:比如一些基本的审计程序,各个业务循环的一些知识,还有关于风险导向审计,关于一些重点会计科目的审计要点。之前的关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我后来的实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习那段期间,我主要从事写工作底稿、抽查凭证、复算利率等工作。从第一天进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他们做的工作底稿,学习怎么抽查凭证,理解怎么复算利率开始,随着参加的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着对审计业务的熟悉,我开始喜欢上了事务所的工作。每一天,我都按时去上班,改掉了我睡懒觉的习惯。每一天,我都勤勤肯肯地做事情。每一天,我都会解决一些审计实务方面的问题,让我的理论知识得到运用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理论与实务的一些区别。

实习的前几天,我没有参加任何项目,而是先学习他们以前审计时留下的工作底稿。以前学习审计工作底稿那一章的时候觉得很难记住审计工作底稿中应包括哪些内容。但是在看了他们做的底稿之后,一下子就把内容记住了。到现在,我总算是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能产生的巨大的正效应。审计工作底稿,首先是要有一个关于底稿中的符号说明,还有索引号之类的。接着就是要有审计业务约定书、管理层声明书、审计后出具的报告以及审计过后的财务报表。关于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表、基本情况说明一类的也应该整理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如果被审计单位属于特殊行业,还应该提供相关的文件。最后就是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工作底稿、各会计科目审定表和一些凭证抽查记录。实施了盘点程序的,还要有相应的盘点表。实施了函证程序的,函证也应该包括在其中。大概看懂了一点审计工作底稿后,我就开始整理工作底稿的工作了。其实这是一个重复性很强的工作,但由于每间公司的业务不同,底稿的内容也各不相同,我就趁着这个机会努力吸取知识,找出不懂的地方抓紧时间请教上司。毕竟理论与实践是有着差别的,有时候甚至存在鸿沟。而实习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感受这些鸿沟并对此作出应有的思考。

抽查凭证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每一年企业都会把去年的报表拿到事务所审计,由事务所审计后出审计报告。所以,抽查凭证是必不可少。既然是抽查凭证肯定就不是每一笔业务都要过目,要抓住每个科目的重大发生额,这不仅仅是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前几次都是由事务所的老师引导我们,教会我们怎样去判断是否抽查这笔金额。在经过反复几次的实践后,我渐渐地可以自己独立的抽查凭证,但有时候还是不能准确把握要抽查的金额,可能是缺乏一些经验吧。

在审计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计算,比如贷款利息,存款利息等。这些我们要根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原始凭证进行复算,再对照企业做的帐。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实际的利率计提利息。很多事情看似简单,但是一旦上手有时就挺复杂的。或许这就是实践与理论的差别。

我实习的第一个感悟是实习价值的高低取决于自身的积极性。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你没有能力把握了。比如是否可以碰到一个主动教导你并且放手让你做业务,再指出你的错误帮助你进步的上司。能遇到这样的上司实属难能可贵,一般情况下前辈们都只顾着自己的工作,交代你做些基本的业务,做好了他看到有错误的地方就自己改掉了,也不会特地的去向你指出。因此到最后自己做的工作到底规范与否根本无从知道。这时候解决的办法就只有碰到疑惑的问题时抓住时机去发问,把握自己可以把握到的尽量让实习更具价值。所以不但是一个提高动手能力的机会,更是一个锻炼交际能力的时机。与办公室里的上司前辈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让你尽快的熟知公司的情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够及时的得到帮助。很高兴的是我做到了和公司的前辈以及实习生相处融洽的这一点,让我在实习期间心境愉快并得到意外的收获。

第二个感悟是实践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都是我们实践的基础,有许多知识不是一目了然的。需要我们掌握非常熟练后加以应用。而且书本的知识都只是概论,至于细节,具体的方法还是要我们在实践中去理解,去总结。这应该是这次实践最大的收获吧

实习第三个感悟是在不断的挖掘与发问中我渐渐了解到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的生存困境。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营业成本,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内资所的一些工作程序存在着不太规范的情况。比如信函的发放上,规范的做法是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把信函送到被函证的单位的,但内资所为了节约成本会让被审计单位自己完成函证。在事务所林立的情况下,一方面事务所要创造利润,另一方面要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当两者产生矛盾的时候,特别是发生尖锐的矛盾,关系到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事务所会以折衷的方法,降低审计工作质量来谋求生存。

通过这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学校外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中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事务所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组成,学会了怎么样更好的去对人对事,进一步了解会计的相关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的业务流程以及关键步骤。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应该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适应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账本账册,也同样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对每一笔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每一笔帐的记录都要有依据,而且按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每一个程序都要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

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三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是一项实践性的教学环节,目的在于让财会专业的学生亲身体验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让大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积累经验,掌握技能,培养处理财务实际业务的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财务职业道德,养成敏锐洞察财务改革并迅速做出相应工作调整的好习惯。通过实习,可以检验出学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实际动手能力等,让大学生学到许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知识,为顺利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从事财务管理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

XX年3月5日至20XX年5月5日

三、实习单位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实习单位简介

广东天禾注册资本为1.25亿元,计划在两年内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达到3亿元,并通过五年努力,把广东天禾打造成为年销售额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龙头企业,成为 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三农服务商 ,并力争成为公众公司。目前广东天禾已发展区域配送公司31家、核心门店4000多家,销售网络遍布全省,并在湖南、海南、广西、河南、山东等地建立了农资经营分支机构。

五、实习内容

刚到实习单位时,公司的一位实习老师就耐心的向我介绍了公司的基本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类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之后又向我讲解了作为会计人员上岗所要具备的一些基本知识要领,对我多提出的疑难困惑,她都有问必答,尤其是一些会计的基本操作,她都给予细心地指导。

初到实习公司,实习老师首先让我浏览了公司以前所制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本着新鲜、好奇的心情,我认真翻阅了那些会计凭证和账簿。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看完公司以前的会计账簿后,实习老师开始让我尝试着填制凭证。起初我觉得填制会计凭证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按照以前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填制凭证就可以熟料掌握了。但是,事实上填制凭证却并非一件易事,需要十分地细心。由于浮躁的态度让我忽视了会计循环的基石 会计分录,所以我只能晚上回家补课了,把公司日常较多使用的会计业务认真熟透。凭证填制好后,还要把所有的单据按月按日分门别类,并把每笔业务的单据整理好,用图钉装订好,为之后的记账做好准备。

制单后就需要记账。记账看上去像是小学生都能做好的事情,可是重复量如此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定的耐心和细心是很难胜任的。因为一旦出错并不是随便用笔涂了或是用橡皮擦涂了就算了的,每一个步骤的会计指导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例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才可以作废。而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时我们写字总觉得应该要写正中间好看,可是摘要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要求,字迹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记账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账名称,不能乱写,否则总账的借贷就不能截屏了。如此繁琐的程序让我不敢有丝毫的马虎,这并不是做作业时或考试时出错后扣分就可以解决的,而是关乎一个企业的账务,是一个企业以后制定发展计划的依据。

从制单到记账的整个过程就是我在实习期间所要掌握和熟悉的环节,刚开始接触会计工作时,总认为这项工作很复杂,但是一个多月的实习后,也开始对会计工作产生兴趣,但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才可以做好会计。

六、实习心得体会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不是很长,可我学到的却是大学四年中都难以学到的东西。就像是如何与同事们相处来说,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入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所以在实习过程中,我特别注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与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则从中学习,虚心请教。在工作中,要想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本部门,还要和别的部门的同事相处好,这样工作起来的效率才会更高。此外,在工作中常常与前辈聊天不仅可以放松自己的情绪,而且可以学到不少工作以外的事情。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性交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关键词:财务审计报告 电子化

一、财务审计报告电子化的探索与实践

早在2010年笔者曾撰文《数字签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用》,对审计报告的电子化进行过理论探讨。如今,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化已经进入了实践领域。

(一)北京市社会团体无纸化年检方案介绍。为推进无纸化办公,优化年检服务,提高年检效率,节约办事成本,北京市民政局决定,从2015年起,通过改造年检系统,推行法人单位数字证书,利用电子签章实现申报材料电子化,取消文本材料报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年检事务参与方,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身份识别,并利用电子签章实现电子版年检申报材料报送。

电子财务审计报告是年检申报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社会组织电子审计报告流程为:首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报告电子版;其次使用数字证书签章工具,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最后向社会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审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的电子版财务审计报告,具备了合规性、合法性。

(二)运行效果。北京市社会组织年检无纸化工作分两期进行,首期在2015年6月前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和试点区县推广任务;第二期将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将成果扩大到全市社会组织范围。首批参加无纸化年检的社会组织包括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顺义区试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该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利用数字签章功能实现了年检申报材料电子化、年检审查程序网络化、审核行为即时化、年检档案数字化。相关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化,很多地方值得借鉴,建议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大力推广。

二、推行电子财务审计报告的积极意义

(一)提高服务效率,便于信息共享。审计报告的电子化最直接的影响是可以取消文本资料的报送和传输,节约纸张,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更加环保。纸质审计报告的传输需要邮寄或专人送达,会消耗诸如交通费、快递费等相应的成本,并且在传递过程中会花费一定的时间,最快也要几小时,如果一份审计报告需要提交给不同的部门需要多次邮寄或传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审计报告实现电子化以后,报告通过网络能够快速传达,可以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节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在建设支撑系统时,还可以选择将电子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中备份,来实现备案。这样,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经过授权后也可以很方便地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网站查询到相关企业的电子审计报告,实现信息共享。

(二)打击不法中介,保护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目前社会上存在不法中介伪造、变造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等情况,极大地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审计报告实现电子化以后,只有具备出具电子审计报告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办理过单位数字证书和个人数字证书的事务所才能在审计报告上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审计报告才能是合法的。现代密码技术保证了用户的数字证书和密钥是不可伪造的,所以,不法中介如果伪造、变造审计报告,他们没有合法的电子签名,无法通过验证。

(三)遏制多套账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些企业出于不同目的,会存在多套账的行为,如为了申请某种资质、办理银行贷款,往往会虚增资产和利润,而为了避税目的又会隐瞒收入减少利润,然后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不同目的的多套账分别出具审计报告。纸质审计报告的环境下,由于信息传输不方便,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银行等很难发现这一问题。于是,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极高的执业风险,同时也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银行的资金安全也受到威胁。审计报告实现电子化以后,能很方便地实时传输,每一份审计报告可以很方便地查询真伪,从而能够遏制多套账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有利于注册会计协会的行业监管。目前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都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对于加强行业监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多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业务报备,都是对被审计单位名称、收费标准、审计意见类型、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基本信息进行备案,至于完整的审计报告情况注协是看不到的。在手工签名加盖章的情况下,要实现每一份纸质审计报告都在注协备案显然也不可行。这样事务所就可以有选择地进行业务报备,对于某些有问题的业务完全可以略去不报,注协是难以发现的。审计报告实现电子化以后,可以很方便地实现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备案,这样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随时了解各个事务所的业务动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管。

三、财务报告电子化实施的保障

(一)建立财务审计报告电子化的支撑系统。要实现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化,首要的保障措施就是建立审计报告电子化所需的支撑系统,包括相应的软件、硬件、人员和相应的策略、操作规程和制度。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使用这些系统制作电子版审计报告,而其他相关方要能够接受和验证这些报告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如果需要考虑审计报告备案存储,系统还需要具有安全存储、检索等功能。

(二)数字证书的申请、发放和吊销。要实现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化,另一个首要的保障措施就是数字证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就是说,如果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签名人必须事先获取一个由权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以保证文件接收者能够验证他的身份。

具体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就应当是全国和地方的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CA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签发、吊销等管理。数字证书代表了某个注册会计师的身份,注协通过为其签发数字证书(USBKey),表明审核通过了注册会计师的入会申请,授予其签发审计报告的资格。注册会计师具备执业资格后,就可以使用该证书对经审核的审计报告进行数字签名来完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数字证书的获取过程与此相同)。

(三)人员培训。一旦推行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化,就要分期分批地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培训。由各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结合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开展专题培训,详细介绍和现场演示数字证书的使用方法、电子审计报告的签发流程以及网络运行环境的要求等,并且要在培训中让广大注册会计师明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做到数字证书专人专用,避免法律纠纷。同时,数字证书的制作单位应该提供技术支持和电话咨询服务。

(四)数字证书的日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颁发给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数字证书,用于表明其合法的身份,在电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名时,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要求各事务所建立相应的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证书介质和证书私钥的管理,做到专人使用,确保电子签章的使用与保管与本单位实体印章的使用与保管规定一致。

(五)审计报告的实时验证。当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报告发送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审计报告使用者时,要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章,而电子签名的结果就是以注册会计师私有密钥和原始审计报告作为已知数据运算和生成的一段新的数据,没有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制作出电子签名。

审计报告接收者会使用数字证书(公共密钥)对收到的审计报告进行验证,验证该数字证书是否由其声明的CA中心颁发,并会验证其数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被吊销。如果这些审核项都通过,就表明被审计单位成功核实了电子签名,证明该报告是特定的具备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审核,并且该审计报告签名以后未经改动。如果在注册会计师签名完成后,审计报告再有任何改动,都会造成签名验证失败,所以,对已签名报告的任何改动都是无效的。验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比起纸质办公条件下验证印章和签名的真伪会更容易和直观。

(六)电子审计报告的检索服务。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化为不同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了可能性,与此同时也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电子财务审计报告允许哪些人员或机构来查阅,因为财务信息是企业重要的商业机密。注册会计师协议可以提供电子财务审计报告的存储系统和查询系统,向相关方提供查询功能。

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在经过适当的授权后,可以到系统查询特定企业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公开验证该审计报告,获取到签署该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信息。至于工商部门年检时需要的财务审计报告则应该是开放权限的,工商部门可以查询到管辖范围内任何一家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电子化的财务审计报告绿色环保,节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便于实现信息共享,能够打击不法中介,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行业监管,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大力推广。具体实施时,可以分阶段逐步推广:目前,北京市的社会团体为配合无纸化年检已经开始实施,效果良好;第二步,可以在其他城市的社会团体和经营管理好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中推进;第三步,推广到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最后,运行成熟后在全国范围实施。

参考文献:

[1]王丽娟.数字签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用[J].财会通讯,2010,(7).

(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易获取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第七条规定,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第九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因此,会计鉴定人员可以在资产负债表出日和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取有关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会计鉴定人员职业判断的专业性

会计鉴定人员是在诉讼活动中,接受指派或委托,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与财务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出具鉴定意见的专门性人员。每一名合格的会计鉴定人员都对“红旗标志”及舞弊信号有一定的敏感性,通过对上市公司被审计报告的研究和分析,运用相应的司法会计检验手段和鉴定方法,可以有效预防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

二、会计鉴定人员利用非标准审计报告发现潜在财务舞弊事项的有效性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列示了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不仅重点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潜在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的异常现象。因此,会计鉴定人员可以根据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提及的不确定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描述的被审计单位所处困境进行研究和讨论,选择可能发生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对其披露的年度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深入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二)审计报告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及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所作出的审计报告承担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在此种风险下,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陷入诉讼活动的泥潭,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尽量做如实报道,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

三、有关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现状

(一)有关2008、2009、2010、2011年审计报告的定量分析

以2008、2009、2010、2011年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报告为对象,以分析非标准审计报告所占比例及产生的原因。经调查,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1624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0份,占总审计报告数6.77%。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1777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9份,占总审计报告数6.71%。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2129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28份,占总审计报告数5.54%。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2362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5份,占总审计报告数4.87%。由此可知,虽然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壮大,但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比例在逐年降低。尤其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占审计报告总数的比例下降尤为明显,由2009年占总审计报告的1.05%降低至11年的0.17%。针对此种情况,笔者将对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获得合理解释。

(二)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原因分析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来看,大部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原因都来源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08年共7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理由的共有34份,占45.33%。2009年共8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理由的审计报告高达68份,占总数的78.16%。同样,2010年因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共72份,占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83.72%。2011年因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共59份,占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64.13%。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往往通过强调事项段来代替意见段等以较轻的审计意见来报告,从而较好地维护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实际上这是注册会计师的不负责任,以模糊的托辞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降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的危险性,不仅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还造成了利益相关者对审计报告的不信任。目前公众已经习惯于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作为一家公司经营失败的早期预警信号,许多实证结果均表明,审计师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破产的可能性显著相关。

2.审计范围受限制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的规定,审计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但凡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均属于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其可以根据限制情况及重要性水平进行判断,从而出具保留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从2008至2011年这四年的审计报告来看,2008年度只有ST华光、*ST帝贤B和中国嘉陵三家上市公司由于审计范围受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9年共有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一共出具了2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7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全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均是源于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难以对重要事项提供合理保证。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一共出具了19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3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不确定事项

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不断运行的,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难以确定的事项,如果这些事项是重大的,有可能对财务报表和投资人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不能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提供合理的保证。在此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将秉着职业审慎的态度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或者是无法表示意见。通过分析2009至2011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可以看出产生的不确定事项主要集中在诉讼事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稽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等。对不确定事项的判断,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

四、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财务舞弊之间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的变迁,完善建议

一、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变迁

(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

美国是较早开始关注内部控制审计领域并完善内部控制审计规范的国家。193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第1号《审计程序公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查的要求。1978年,科恩委员会提出企业在披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时,也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同时要求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需经过注册会计师的评价并出具相关报告。之后几年,SEC也了相关的提案意见。2001年的安然、世通等事件的发生催生了美国国会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公司年报的同时应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出具报告。2004年3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2)明确提出了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同时进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2007年,PCAOB了更为完善的AS5以取代AS2。至此,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已达到了较为完善的地步。

(二)我国内部控制审计

我国在相继出现了银广夏、蓝田等事件之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2年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后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其后,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使得国内的内部控制审计规范与国家接轨,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于2008年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从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基本规范》要求执行该规范的公司,应当披露本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并可以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2年我国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在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另外,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应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此可见,我国在内部控制审计已逐渐趋于成熟化。

二、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内部控制审计范围

在2008年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要求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随后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则明确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我国,内部控制有五大目标:保护财产安全,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而根据SEC2003年正式的最终定义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者公司行使类似职权的人员设计或监管的,受到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影响的,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满足外部使用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提供合理保证的控制程序。由此可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仅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目标之一,而是否应该其他方面的内部控制包括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基于此,笔者建议,内部控制审计不应只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理由如下:(1)目前规定注册会计师只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主要是为了减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笔者看来,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整个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后所得到的报酬是与其承担的责任对等的;(2)注册会计师之所以需要对内部控制是为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除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外,企业的内部环境等的内部控制也能对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产生影响,故更不应仅局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其更希望审计人员能够通过对内部控制的整体审计提出内部控制在哪些方面可能存在失效。而即使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应就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管理层沟通,但是由于该业务并非审计人员必须完成的责任,就会出现审计人员不认真对待、管理层也无法获得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的状况。由以上三点原因可见,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作为审计人员必须履行的责任更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审计。

(二)内部控制审计是否应进行整合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被提出并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后,许多人认为应该对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整合审计是指将两项审计工作交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从而达到提高审计效率、降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成本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成本的目的。并且,就我国现状而言,从2012年开始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基本都采取的是整合审计的方式。但是,在笔者看来,整合审计是不可行的。从前文所述内部控制审计的变迁可知,在经历了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公司进行造假的事件后,公众降低了对财务报表的信任度,因此,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为了重新提高公众对公司财务信息的信任度,内部控制审计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可靠性提供了保证作用。但是,当进行整合审计时,事务所为了能同时获得两项业务可能会向被审计单位做出不该有的承诺;而若整合审计最终被作为行业规定强制执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会因能够获得一项审计业务的同时获得另一项审计业务从而减少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程序降低业务的质量。并且,相较于一家事务所的保证,公众更愿意相信两家事务所同时提供的保证。因而,实行整合审计只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保证作用,违背内部控制审计的初衷。所以,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审计不应进行整合审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年报; 审计报告; 检查公告; 质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供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及经营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是否充分?质量如何?监管机制是否可行有效?这些均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分析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鉴定书。本文以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对全国重点行业和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为权威研究资料,对上市公司的年报质量进行分析。

(一)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年报,均需先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而后在公司挂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所报审计快报披露,本文统计列出2007—2011年各年审计报告的统计数据。

2007年:64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为1 57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449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0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7.71%,同200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3%。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实施函证,无法确认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无法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项目;存在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无法就坏账准备、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作出合理的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公司按照持续经营能力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无法证实公司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能否成功,无法判断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等。

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另外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公司1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77%,同2007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94%。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无法就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无法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确定相关单位的款项余额是否真实、可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有关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难以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导致无法判断公司披露的或有事项和诉讼事项是否完整及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65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26%,同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存货资料记录不完整,无法实施盘点及替代等审计程序,无法对部分存货期初和期末的数量、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多数公司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1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01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6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5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5.54%,同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上升了1.28%。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也无法证明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相关措施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经营等。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87%,同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67%。本年度新增加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3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份。在230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报告的比例为2.17%。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由此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无法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往来款项及或有事项的账面金额与重整最终审查确认的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根据年报审计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汇总表》,如表1。

(二)来自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分析

财政部每年都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大型房地产企业、主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企业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定期在财政部网页公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因为财政部检查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等主要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此其检查结果可以并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范畴之内。本文选取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汇总表》,如表2。

二、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通过对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一)年报披露评价

1.逐年简化年报内容,突出关键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披露规则,各年度逐渐特别是2011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内容做到了删繁就简,更加突出和透明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投资理财、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有效信息披露。2011年年报摘要得到了极大简化,仅包括“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摘要、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6节,提高了关键信息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满足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需要。

2.利润分配信息更加透明

年报较为注重上市公司披露利润分配的信息,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特别是2011年着重强调有关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布公司前3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前3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详细披露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逐年重视对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在2011年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以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看到包括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签约方、投资份额等信息,存在委托贷款的公司,除上述内容外,投资者还可以了解到委托贷款的对象。

4.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要求强制性披露

对个别上市公司因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环保问题、安全事故等社会事件,会引起市场的连锁负面反应,对公司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亦十分关注。2010年前的年报是闭口不提的,从2011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和披露社会责任履行中的差距和不足,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重点就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等进行强制性的披露。

5.内控信息被强制在年报中披露

2011年A+H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被要求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要求其他公司至少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披露一次内控审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控重大缺陷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情况、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二)年报质量评价

1.审计严格,年报质量整体较高

2007—2011年,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分别为92.29%、93.23%、95.74%,94.46%、95.13%,2007—2011年各年占比基本维持在92%~96%之间小幅上下波动。2007—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94.17%,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4.35%,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83%,否定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63%。以上数据说明,上市公司编报的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审计意见高达94.17%,说明年报的整体质量很高。

2.监管升级,年报信息可信度提高

证监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逐年升级,监管措施不断推出,证券交易所每年颁布年报编报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公告年报审计信息,年报公告期间做到及时监控,相关分析机构及时对年报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使上市公司年报得到及时和准确的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可信度有明显提高,有利于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3.机构评比,年报质量社会评鉴

2012年6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组委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标志着由投资者报和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提供学术支持的“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正式开始。组委会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审细则》,确定了评选流程和评选细则,力争打造公开、公正的权威评选,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出版内容详实、形式简单的年报及财务报告给股东、员工及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完善。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将进一步激励我国上市公司编制高质量的年报,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提供重要依据。这种由第三方机构评鉴的机制,将会促进年报质量的提高。

尽管本文通过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 —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2007—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的分析,得出了上市公司年报质量的述评,但限于一是年报质量评价体系尚无确切标准;二是上市公司或许对年报有粉饰行为,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年报质量述评尚有未及之处,这亦是本文未尽事宜及未来的努力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 田志刚,刘秋生.现代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8(10).

[2] 杜兴强.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J].会计研究,2002(2).

[3] 乔旭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互动:一种框架分析[J].会计研究,2003(1).

[4] 李文梅.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及实现途径[J].中国农业会计,2006(2).

[5] 杨有红,汪薇.2006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会计研究,2008(3).

[6] 蒋尧明.有效需求主体的缺失与会计信息失真[J].会计研究,2003(5).

[7] 蒋尧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虚假陈述研究[J].会计研究,2004(1).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快报[EB/OL].

http://.cn/ industry_regulation/ annual_audit/.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EB/OL]. http:///zhengwuxinxi/jian

chagonggao/.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审计声誉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并且结合我国审计实务分析了我国审计市场的声誉价值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审计声誉在我国审计市场没有经济价值,审计师可能没有建立高质量审计声誉的动机。

审计声誉与审计质量密切相关,审计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必然会把审计声誉的经济价值作为提供审计质量决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一、审计质量

WattsandZimmerman(1981)andDeAngelo(1981)给审计质量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他们把审计过程简单二分为发现过程和报告过程。审计质量就定义为审计师发现客户会计信息系统中某一违约行为并且对已经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的联合概率。因此,审计质量可用公式写为:

审计质量=P(审计师发现违约|存在违约)×P(审计师报告违约|审计师发现违约)

第一个概率是在违约存在时,审计师发现违约的概率,这个概率依赖于审计师的努力程度、技能、能力等等,反映了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第二个概率是审计师在发现违约时,他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这个概率反映了审计独立性。这两个概率都必须非0,如果有任何一个概率为0。那么审计师就没有价值。如果审计师被预期为不会发现已经存在的违约或者不会报告任何已经发现的违约,则没有任何理由需要聘请审计师。

从上述审计质量的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公式的右边以发现和报告这两个审计程序来反映了审计工作的过程,而公司的左边以概率的形式反映了审计工作的结果,其概率的含义就是对于含有重大错报的财务报告,审计师不会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概率。因此,WattsandZimmerman(1981)andDeAngelo(1981)的定义确立了审计质量的分析标准:首先,一个重大的错报必须被发现,其次,被发现的错报必须对外披露。

二、审计声誉与审计质量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发现更多的财务报告错报信赖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入的审计资源。如果想提供更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就必须聘用更为优秀的人才,更为优秀的人才也必然会要求更高的报酬,从而会增加审计成本。

在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前提下,如果想发现更多的错报,审计师就必须寻求更多的审计证据,而审计证据又与审计成本成正比,更多的审计证据必然要求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进行审计,如更多的审计工作人员,更长的审计工作时间等等。

此外,发现更多的财务报告错报仅仅是审计质量的一个方面,高审计质量还要求审计师报告所发现的错报。但是,因为公司是财务报告的提供者却不是财务报告的消费者,而审计质量又表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所审计公司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因此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并不一定是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也就是说公司可能不希望审计师报告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但是,在审计师由所审计公司委托的情况下,如果审计师报告了客户财务报告中较多的错报,也就是说审计师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拒绝与管理者合作,这时,管理者就可能会解雇这个不合作的审计师,转向其它更为合作的审计师,此时,审计师就会失去与此客户相关的审计收入。

因此,审计声誉要求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但是更高的审计质量对应更高的成本,这种成本包括更高的审计成本以及可能失去与客户相关的审计收入。

三、我国审计市场声誉价值与审计质量

审计师之所以愿意承担高质量审计的成本,是因为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带来更多的收益(更多的客户、更高的收费)以补偿其成本。

在西方国家,如果审计师提供的审计质量获得了社会公众的信任,那么他凭借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提高审计收费。如在西方审计市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审计声誉,占据了审计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与非国际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

但是,我国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能不大。从审计收费来说,高质量的审计应当收取更多的审计费用,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弥补其增加的审计成本。审计的定价理论上也应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则,反映在审计收费的价格制定上则是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就初步构成了产品的价格。

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审计收费现实来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认为审计产品是一个无差异的产品,反映在价格理念上就是对于无差异的产品适用的是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大多数城市的监管部门都曾经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所谓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一般以资产或资本总额等等指标为参照,而很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

为此,笔者专门去查询了一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发现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价局核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归纳起来大概有二种,一种是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价格,一种是以审计人员的工作小时数来核定审计费用,其中又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标准的占大多数;而笔者在走访实务中的审计人员和企业后发现,实际的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审计收费与上述规定的标准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审计费用的商定往往依赖于个人的关系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供应的审计质量。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后发现,就连大名鼎鼎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都没有显著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除了长安汽车(有B股)以外,从中天勤事务所转向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和转向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没有显著差异。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在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中,高质量审计并不能带来更高的审计收费,如果事务所执行更高质量的审计标准,那么对事务所来说,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所以从审计收费的角度来说,高质量审计没有声誉价值。

如果说高质量的审计声誉不能体现在优质优价上,那么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不能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呢?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答案明显是“不能”。李树华(2000)研究了我国审计市场独立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关系,发现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呈现出明显的背离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提高,其审计市场份额反而明显减少,“独立性高”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客户资源的障碍。

审计师独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报告他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但是审计师的委托人是所审计的公司,如果审计师保持较高的审计质量标准,拒绝与所审计公司合作,那么谁愿意委托这种审计师呢?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时发现,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审计声誉无关,原中天勤的客户中有三分之二选择了审计声誉不高的本地事务所,而本地事务所的独立性更容易受到影响和干预;超过三分之一的客户选择了原签字会计师加盟的新事务所,即与其签字会计师“共进退”。这说明“人脉关系”而不是事务所的声誉,是影响上市公司事务所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之,从事务所开拓客户资源来看,高质量审计的声誉没有价值,反而会妨碍审计师发展新的客户。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如果审计师选择追求高质量审计的声誉,那么他不仅要面对审计业务利润的减少,还要面对客户的流失,并且审计声誉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它既不能帮助它开拓新的客户,又很难据此提高审计收费。此外,审计市场禁止广告宣传,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只能通过口碑相传这种形式建立起来,那么,就算是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具有经济价值,这种声誉的形成也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但是从长期来说,我们都将死去(凯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国审计市场谁愿意去建立这未来经济利益遥遥不可及的审计声誉呢?因此,国内审计市场审计质量普遍较低的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1.李树华.2000.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上海三联书店

2.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会计研究,第12期

3.凯恩斯.1935.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徐毓桐译).商务印书馆

在西方国家,如果审计师提供的审计质量获得了社会公众的信任,那么他凭借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提高审计收费。如在西方审计市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审计声誉,占据了审计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与非国际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

但是,我国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能不大。从审计收费来说,高质量的审计应当收取更多的审计费用,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弥补其增加的审计成本。审计的定价理论上也应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则,反映在审计收费的价格制定上则是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就初步构成了产品的价格。

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审计收费现实来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认为审计产品是一个无差异的产品,反映在价格理念上就是对于无差异的产品适用的是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大多数城市的监管部门都曾经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所谓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一般以资产或资本总额等等指标为参照,而很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

为此,笔者专门去查询了一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发现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价局核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归纳起来大概有二种,一种是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价格,一种是以审计人员的工作小时数来核定审计费用,其中又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标准的占大多数;而笔者在走访实务中的审计人员和企业后发现,实际的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审计收费与上述规定的标准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审计费用的商定往往依赖于个人的关系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供应的审计质量。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后发现,就连大名鼎鼎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都没有显著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除了长安汽车(有B股)以外,从中天勤事务所转向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和转向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没有显著差异。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在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中,高质量审计并不能带来更高的审计收费,如果事务所执行更高质量的审计标准,那么对事务所来说,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所以从审计收费的角度来说,高质量审计没有声誉价值。

如果说高质量的审计声誉不能体现在优质优价上,那么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不能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呢?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答案明显是“不能”。李树华(2000)研究了我国审计市场独立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关系,发现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呈现出明显的背离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提高,其审计市场份额反而明显减少,“独立性高”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客户资源的障碍。

审计师独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报告他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但是审计师的委托人是所审计的公司,如果审计师保持较高的审计质量标准,拒绝与所审计公司合作,那么谁愿意委托这种审计师呢?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时发现,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审计声誉无关,原中天勤的客户中有三分之二选择了审计声誉不高的本地事务所,而本地事务所的独立性更容易受到影响和干预;超过三分之一的客户选择了原签字会计师加盟的新事务所,即与其签字会计师“共进退”。这说明“人脉关系”而不是事务所的声誉,是影响上市公司事务所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之,从事务所开拓客户资源来看,高质量审计的声誉没有价值,反而会妨碍审计师发展新的客户。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如果审计师选择追求高质量审计的声誉,那么他不仅要面对审计业务利润的减少,还要面对客户的流失,并且审计声誉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它既不能帮助它开拓新的客户,又很难据此提高审计收费。此外,审计市场禁止广告宣传,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只能通过口碑相传这种形式建立起来,那么,就算是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具有经济价值,这种声誉的形成也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但是从长期来说,我们都将死去(凯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国审计市场谁愿意去建立这未来经济利益遥遥不可及的审计声誉呢?因此,国内审计市场审计质量普遍较低的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1.李树华.2000.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上海三联书店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xxxx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xxxx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xxxx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xxxx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xxxx、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xxxx、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xxxx,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xxxx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xxxx。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xxxx;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xxxx元,占资产总额34.7xxxx,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xxxx元,占总资产38.7xxxx。其中工程施工123xxxx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xxxx,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xxxx,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xxxx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xxxx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XX年期初14xxxx元,本年6月增加600xxxx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xxxx元,全年应摊销36xxxx元而未摊销(受益期XX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xxxx元(报表利润-8xxxx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xxxx元(占资产总额的34.5xxxx)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xxxx的子公司, 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xxxx元,净资产为-4549.2xxxx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xxxx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

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XX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xx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xx年成立,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四大类,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报告"不干净"时(我们可以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外的审计报告通称为"不干净"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往往认为审计报告是有问题甚至是错误的。如因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出具的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社会公众往往这样认为: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为什么会受到限制?企业管理层都能对审计的项目进行控制,而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足够的证据时遭遇到了困难,肯定是企业高管有意隐瞒某些事实,或者故意设置某些障碍阻扰注册会计师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既然企业高管存在问题,就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更有意思的是,在"不干净"的审计报告遭遇到公司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行为时,注册会计师即便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社会各界仍认为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职,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而导致他们利益受损,应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有关责任。

    2.内部控制制度基础审计下的管理层舞弊的困境

    我们国家现阶段审计职业界实行的是制度基础审计,是一种以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着手的审计方法。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有效性,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企业管理当局有责任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基础审计的重点是对制度的各个控制环节审查,目的在于发现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并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然后针对这些环节扩大检查范围。企业管理当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那么在管理当局有意制造某些内控制度的假象时,良好的内部控制假象将让注册会计师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往往很难发现管理舞弊。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发现和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的重大舞弊,若没有发现和披露管理当局的重大舞弊,是注册会计师的过错,应承担过失责任。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管理舞弊,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是选择披露,而是提醒企业有关管理高层改正,而且,审计工作中实际发现的重大管理舞弊与实际发生的重大管理舞弊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这样,在公司管理当局,特别是公司最高管理当局与公司各利益群体串通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往往是力不从心。

    3.公司治理结构中角色重合的困境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大特征,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的基础上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聘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所有权属于股东,企业的经营权则授权给企业管理当局。股东是委托人,公司管理当局是代理人,股东委托公司管理当局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在审计业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委托审计机构鉴证公司管理当局经营业绩,即股东是"委托人",审计机构是"代理人"。管理当局与审计机构是独立的,不存在任何的契约、利益关系,由"代理人"监督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我国现阶段的现象是很多公司的高管本身就是董事会的重要成员,公司高管既对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又名义上代表股东,在董事会中主宰着公司的重大决策,这样使得公司高层为谋取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广大的投资者利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成员,企业高管部分成员二合一,使受托进行审计的审计构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即“委托人”(董事会)委托审计机构对"委托人"(是董事会重要成员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会计责任予以认定或解除。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很可能迫于"委托人"的压力而作出妥协,出具欠适当的审计报告,造成了审计失败。

    4.抽样审计下的5%困境

    最初的审计是以详细审计开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审计目标的改变,科学的抽样审计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抽样是统计学中的重要概念,与统计学界的一个重要魔数——5%有着干丝万缕的联系。根据双尾假设测试(TWOTAILED HYPOTHESIS ——TEST)的统计所得出的结果,总体中有95%的值落在偏离中值为正负1.96标准差之间。许多的注册会计师把可容忍的审计风险确认为5%,这是否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签发的100份审计报告中有5份以内的错误报告?假如某具有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20家证券业客户,他们的可容忍审计风险是5%,那么,从总体上来说,该所每年出具的20份审计报告中有1份可能是错误的审计报告,就造成了审计失败。在我国现阶段,一次审计失败可能对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在"琼民源事件"中为"琼民源"出具审计报告的是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998年5月1日证监查字[1998]36号中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也不算十分严重,"暂停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而且刚好是1998年5月1日开始至1998年11月1日结束,并未错过年报预审。但在1998年度,中华所13家客户当中有10家客户更换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最后,仅有3家仍然由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发1998年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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