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一个主题会,为销售员工提供一个全新的参与环境。但要注意,这个主题会一定要与销售会议所希望达到的目标紧密结合。在这个主题会下,你可以富有创意地将这个主题下的每个方面巧妙地结合在销售会议中。包括设立主题会标识,策划一套活动方,发送有创意的请柬,布置主题会会场,准备与主题会结合的礼品,包括印有主题标志的帽子、餐巾、餐盘、笔记本和钢笔,和印有主题标识的T-Shirt等。这些都能够让参与者对这个活动留下深刻印象,同时,还能保证所有活动所传达的信息能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让参与的销售人员记住,并在实践中得以实施。
二、对每一次销售会议做充足的准备,包括会议议程、会议相关资料、产品样品、问卷调查表等。在会议开始时,先用几分钟对优秀销售代表提出表扬和感谢。同时,通过让销售代表介绍自己成功的销售经验,来使销售人员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会议中来,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这个意义上,销售会议实际上更是一个经验交流的论坛,在这里,销售人员汇报他们的销售业绩,从同事那里获取达到自己某一个销售目标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彼此分享和交流经验。总之,作为公司负责人,在会议中重视对销售人员的激励,积极开展各种销售培训项目都能使销售会议变得更加有趣和富有成果。
三、教育、激励、参与和鼓励是销售会议成功的四大法宝。美国著名的销售培训专家Melinda Brody在这里与我们分享了她对销售会议的几个宝贵建议。首先,30分钟的销售技巧培训应该是销售会议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演讲、角色模仿、脑力激荡、互动游戏,乃至外部聘请专家的特色演讲等不同的培训方式是使销售会议变得有趣和有动员性的关键因素。具体操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一个“每月一书”俱乐部,针对同一本销售书,每个销售人员分别在会议上念不同的章节,并且对书中的观点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时,就每个销售人员写下的困难的议题和疑点,大家一起进行“脑力激荡”,找出最佳解决方案。以一种“教育”的方式开始销售会议,一定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鼓励为先。有些销售部经理总是从对每个参加销售会议的销售人员的肯定和表扬入手,开始销售会议。对销售人员公开的肯定和感谢,以及对成功的“销售故事”的分享,都能在会议中极大增加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用轻快节奏的音乐开始销售会议往往也能帮助更好地达到这个效果。
圆销原理,是依托普遍有效的科学法则建立起来的辩证运动圆形轨迹的销售模式,形成生产者、经销商与目标客户、消费者与股东辩证一体的可复制模式。它的结构是太极图原理。它的销售不仅减少了传统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将利润空间直接返向给消费者,并保持一种共享权,合理差异、整体均衡的圆满结构,跳出传统直销模式顶端与底端消费者利益的两极分化分配格局,实现消费者个人利益、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的辩证统一,获得整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圆销模式适合单个产品销售,也合适捆绑销售;凡是可进入直销行业的价格较大的产品,都可以运用圆销。圆销可以分为单层次的内部圆销和单层次的外部圆销;也可以是多层次的圆销,还可以是网络圆销。
单层次内部圆销比较简单:公司所有的直销员同时也享有公司的部分产权或期权,都由公司直接掌握,直销员间无上下级关系,每个销售员的工资只与自己的销售额有关。每个销售员和目标客户保持一种亲情式服务关系,建立长久的互助的方式。这类案例的成功典型就是颜盛繁的广东多肽集团。
单层次外部圆销:公司的目标客户经销商,同时也享有自己公司的产权或者期权,通过这种销售方式,达成系统容量的扩大,利益分享更为合理均衡,形成一种捆绑式发展,提升市场规模与扩大竞争力,建立长久的共享模式。一般而言,单层次内部圆销与单层次外部圆销互相综合。这类案例的成功典型就是任正非的华为集团。
多层次的圆销:公司的销售员根据销售业绩享有一定的产权或期权,每个目标客户消费者同时也是经销商,同时享受公司的产权或期权。目标客户是多层次的,每个下线通过发展目标客户成为新的上线,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享利益,当目标客户达到一个层阶数字时,又通过集体入股方式组建新公司,设置连锁经营。这种模式还在建设当中。
圆销的科学基础,就是基于普遍有效的“球容积圆面积最大”数学原理,达致微观合理差异、各方互补、整体均衡的良性分配格局。因而,圆销是普遍有效的。改造企业经营方式塑造健康市场生态的科学营销。它的推进,将引领人类建设生动活泼良性竞争、共富共享的社会。
圆销的伦理基础,是“利人利己”的辩证价值,它接纳矛盾关系,兼顾个人与企业、社会、国家各方利益,实现均衡发展,避免任何一方的畸形膨胀引发经济失衡。
圆销是对直销的中国化拓展转型提升。直销与传统的销售模式都是线性运动的销售模式,直销是制造商与消费者直接发生关系,传统销售通过层级中间商、批发商等再直接进入消费者;直销的运动轨迹是一根线,传统销售的运动轨迹是多根线的衔接。最后不可避免的陷入消费者利益与制造商利益的割裂悖论格局。这种销售模式,总是在经济循环周期中形成利益分配的两极分化,走向经济系统的崩溃。它的逻辑基础,就是依赖形式逻辑思维构建的简单僵硬、局部有效、逻辑悖论叠出的结构。
圆销是矫正当下中国已形成的财富两极分化格局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劳资共富、开拓社会主义义公平分配的科学模式;也是破除自由市场总产出与总消费周期割裂断链危机的有力法宝。因此,值得社会的大力推广。
圆销模式:
与直销的对冲与转型
圆销模式是西方直销的中国化拓展转型提升。
现代经济学认为,直销不通过各种商场、超市等传统的公众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而是将产品的部分利润从商、分销商、广告商处转移给直销员的一种经营形式。直销能有效缩短通路、贴近顾客,快速将产品送到顾客手中,资本运作迅捷。顾客意见与市场反馈及时,对于企业战略的调整和战术转换更为有利。
直销有一些要素:一是公众消费意识;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网上快递销售、虚拟销售。直销可以节省行销和广告费用;单层次直销,销售价格可以比其他店铺销售的同类产品低;但多层次直销则相反,能增加社会就业,往往比同类市场产品价格更高,底端销售人员具有较高风险,利益分配的失衡不利社会的道德建设。
直销有很多优点,业绩越高,佣金越高,按劳取酬,但最大的缺陷往往导致利益分配格局的两极分化,直销队伍中的顶端与能力强者收入奇高,而底端与能力弱者则受到利益的隐占,不利于社会整体长远的均衡发展。根据管理学“圆桶原理”,企业的最大效益最终取决的不是高板而是短板,每个人员都与企业共命运,每个企业都与社会整体命运休戚与共。人们需要跳出传统只顾局部利益、短期利益而罔顾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狭隘格局,运用辩证逻辑思维统合之,实现多方互补的均衡发展。因此,企业需要培训扶持反哺底端人员与弱者,倡行“扶劣并优”的管理原则,才能实现企业长远效益、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才是实事求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统领一切”的时代要求。
正是因为直销的上述局限,我们提出了“圆销原理”,主张企业盈利不仅需要对高中层管理人员与上线销售人员提供合理差异的产权或期权,更需要对底端销售人员与弱势销售人员提供一定的产权保障、福利回馈与培训提升计划,来实现企业整体与市场社会的稳健成熟发展,维护整个市场产出与消费之间的“动态均衡”状态。用这种模式建立个人产权联合的企业,形成倒金字塔模型,对传统直销企业产品进行平行对等的捆绑式销售,就可以和传统直销的金字塔利益分配模型产生“对冲效应”,导向利益分配的整体均衡,避免系统的分化瓦解。因此,圆销原理还为企业打造了科学圆满的产权共有结构,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富的路标之一。
圆销推广:
化解两极分化实现多元共富
醉糊涂系列酒区域市场经销商无论级别,严格按照公司统一制订的返利体系执行返利;
1、季度折扣返利政策:
·所有醉糊涂经销商在每季度达到年度销售总量的25%均享受该项政策;
·按照不同产品品种,珍品的季度返利为2%;精品的季度返利为1.5%;佳品的季度返利为1%。其他季节性或细分产品不在季度返利之列;
·季度返利在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兑现,返利采用实物的形式给予;
2、年度折扣返利政策;(说明:销售年度从第一年的3月1日到第二年的2月29日。)
·年度返利是针对年度销售总量的完成情况来制订的;
·完成全年销售总量后,珍品按照3%的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以现金的形式返还;
·完成全年销售总量后,精品按照2%的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以现金的形式返还;
·完成全年销售总量后,佳品按照1.5%的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以现金的形式返还;
·完成全年销售总量后,其他低端产品按照1%的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以现金的形式返还;
·完成全年销售总量后,其他细分按照2%的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以现金的形式返还;
3、及时回款返利政策;
·公司保持区域市场仓储中心150%的产品库存率,超出部分区域市场经销商以现金结算;
·当月及时结清货款的区域市场经销商享受月销售总量1%的回款返利;
·连续180天无应收帐款的区域市场经销商享受180天销售总量0.5%的回款返利;
·全年无应收帐款的区域市场经销商额外销售销售总量0.5%的回款返利;
·以上返利为累加返利,经销商可以重复享受;出现一次拖欠货款行为即取消回款返利优惠;
4、专卖奖励返利政策;
·签定区域市场协议是,如果经销商自愿只销售本公司产品醉糊涂系列酒,并在全年的销售中得到贯彻实施,即享受该项目返利,并在第二个销售年度初以现金形式兑现;经销商中途经营其他产品,该返利项目自动取消;
·珍品醉糊涂专卖返利为3%;精品醉糊涂专卖返利为2%;其他产品专卖返利为1%;
5、新产品推广返利政策;
·在公司推广醉糊涂新产品系列时,经销商积极配合,新产品上市除了享受常规返利外,额外享受新产品推广3%的返利;
·新产品推广返利在年终结算,在第二个销售年度初以新产品的形式返还;
返利执行说明:以上返利政策为累计返利,达到各个项目的标准即可享受;
一、园林绿化企业所得免征、减征优惠及运用
(一)具体优惠政策
园林绿化企业的营业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多个项目所得,适用于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花木种植销售所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进行税前减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第4条为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其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第1条为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二)优惠政策运用分析
根据此项规定,园林绿化企业从事的花卉种植销售和林木种植销售需进行单独核算,并按规定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例如,某一园林绿化公司销售一批花卉和苗木,合同价为200万元,其中花卉销售60万元,苗木销售140万元。该园林绿化公司对花卉种植销售和林木种植销售在财务上进行了单独核算,成本能够独立准确核算,期间费用按照收入占比进行分摊,其中花卉成本45万元,分摊期间费用6万元,苗木成本100万元,分摊期间费用14万元。则该园林公司的花卉销售所得9万元(60-45-6)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1.125万元(9/2*25%),苗木销售所得26万元(140-100-14)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上例中,如果该园林绿化公司对花卉种植销售和林木种植销售在财务上进行了统一核算,但与其他应税项目单独核算,则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苗木销售所得不能享受免税,应与花卉销售所得一并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征收企业所得税4.375万元[(9+26)/2*25%]。
二、园林绿化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一)具体优惠政策
园林绿化企业涉及的工程劳务及花木租赁不在减免所得项目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只能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这一部分所得也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这些地区的园林绿化企业如果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则可以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优惠政策运用分析
由于国家大力提倡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园林绿化企业也不断增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无地域限制,该项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在初期成长阶段的税负,进一步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如果园林绿化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将能享受林木销售所得免税、花卉销售所得减半征收,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综合税率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例如,某一园林绿化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取得林木销售所得5万元,花卉销售所得3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所得20万元,则2016年应纳所得税为2.15万元[(3/2+20)*50%*20%]。随着园林绿化企业的经营扩张,部分园林绿化企业已经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大中型园林绿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例如,某一园林绿化企业在2016年取得花卉销售收入100万元,苗木销售收入150万元,园林工程收入1200万元,花木租赁收入30万元,该企业这四项收入进行了单独核算,期间费用按照收入比例进行摊销,进行2016年年度汇算后发现花卉销售所得10万元,苗木销售所得15万元,园林工程所得105万元,花木租赁所得5万元,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35万元。显然,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已经超过小微企业标准,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如果该企业处于非西部地区,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那么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8.75万元[(10/2+105+5)*25%]。如果该企业这四个项目未进行单独核算,那么则不能享受免征、减征优惠,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3.75万元(135*25%)。如果该企业处于西部地区,园林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81%,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那么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7.25万元[(10/2+105+5)*15%]。就上述案例来说,企业对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时可以享受减征、免征的所得税优惠,在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超过70%时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条件时,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优惠,这种情况下同时享受所得优惠和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税负最低。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平衡所得优惠和税率优惠,以期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对地处西部地区的园林企业来说,由于西部大开发政策有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需要超过70%的规定,在企业业务开展中,林木销售属于免税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余应税业务如果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这部分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花卉销售属于减半征收所得,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为7.5%;其余应税业务如果不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这部分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花卉销售属于减半征收所得,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为12.5%。这就需要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来判断是否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园林绿化企业在承接园林绿化工程时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花木销售和工程建设两部分,在实际经营中如何平衡花木销售和工程建设的比例将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就企业所得税来说,由于林木销售可以享受所得免征的优惠,那么林木所得越多就能享受更多的所得优惠,但是林木销售收入比例一旦达到30%,其余非减免所得业务将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在税率上将有10%的差距,这会造成企业非减免所得业务的税率增加。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各项业务的利润率以及增值税税负,以期达到最优。
参考文献
纷享科技员工平均年龄为28岁,出生于1983年的纷享科技副总裁黄海钧,在公司中已算“长者”。
尽管今年已获得D轮融资,但高强度工作仍是这里的主旋律。策划经理刘云向《支点》记者“爆料”,黄海钧经常“边吃饼干边开会”,对外接受采访也经常是“边吃边聊”。
纷享科技龙头产品是基于移动CRM的SaaS(客户关系管理服务)应用“纷享销客”,目前已有21万家企业用户,销售收入保持每月20%速度递增。而纷享科技亦在12个月内完成3轮融资,累计1.6亿美元。
纷享销客常被外界解读为“应用”,而黄海钧更愿称为“平台”:“互联网法则是强者为王,假如我们足够强大和开放,同样能变为企业级入口。”
把一线员工的眼睛“安”在老板身上
“前几天跟几位企业家朋友聚会时,我在手机上用纷享销客APP处理报销,他们看了都觉得很惊讶。”33岁的武汉道格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格传媒”)总经理蔡欢,喜欢尝试新鲜事物。
道格传媒主营业务是道闸媒体和智慧停车项目,员工共30余人,长期在外作业的销售人员占了大半。而蔡欢工作中一大困惑,是很难知道业务人员每天都在忙些什么。
“我相信他们都在服务客户,但很难知道他们每天具体工作量、与客户接触的方式、拜访客户的路径、客户的具体反馈等。”蔡欢说。
蔡欢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登记制度,但实施效率并不高。而且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一旦突然离职,未及时登记的客户资料也会随之流失。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借助微信这类通讯软件也能帮企业完成沟通、协同的内容,但针对性依然不够。
“2013年我接触到纷享销客后,便立即购买使用。”蔡欢告诉《支点》记者,他是湖北省第一批纷享销客用户。
蔡欢向记者展示了纷享销客界面:主页中有“企信、工作、CRM(客户关系管理)、应用、我”五个栏目,他最常用的功能为“企信”和“工作”。前者界面类似微信,主打沟通功能;后者界面类似微博,涵盖外勤签到、工作日志、审批、分享、日程、公告等内容。
以最基础的“外勤签到”为例,销售人员能通过手机GPS记录地址定位,并填写“客户、联系人”数据,整个过程不超过1分钟。
定位功能让少量有“浑水摸鱼”心态的员工多少有些难受,但也给勤奋员工提供了更多展示机会,同时让企业能更有效地掌握销售动态。
另一常用功能则是“工作日志”。蔡欢规定,销售人员每天要在日志中撰写今日工作总结、明日工作计划和心得体会。
写完日志后,销售人员能及时收到上级指导,告诉他当天销售问题所在――是找错了人,还是说错了话,同时也能向管理层提出一些建议。
“这一功能如同把一线员工的眼睛‘安’在我身上――可以及时发现一线情况并迅速回应。”蔡欢说。
如今,员工请假、差旅报销、项目审批等不限于销售端的日常管理事宜,蔡欢都习惯性通过“审批”功能完成。
譬如,员工可利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拍下发票,并写上几句报销审批申请再“@领导”,领导看到后留言通过即可。
“使用纷享销客后,企业工作效率提升了多少?”
“至少30%。”蔡欢说。
截至11月初,纷享销客对15人以下企业免费,超过15人则按不同版本收取费用,每人每年平均400元。蔡欢坦言,相对于效率提升带来的收益,这点投入“很划算”。
截至10月底,纷享销客在全国范围内已累积21万家企业,付费用户超过1万人。像道格传媒这类员工数量在15-50人的企业,已成为纷享销客主流客户。
与微信“厮杀”后聚焦中小企业
如果蔡欢提前一年使用纷享销客,那他可能会略显失望――彼时,该产品主要功能并非销售管理。
2011年12月,曾在《新京报》担任常务副总裁的罗旭离职创办纷享科技,并于次年8月正式推出纷享销客前身“纷享平台”,当时还在自主创业的黄海钧受邀为纷享平台设计产品名称、LOGO。
彼时的纷享平台定位于办公类微博,主要提供移动协同办公功能,常被人们类比于中国版Yammer(美国一款用于企业内部的社交工具)。
“之所以叫纷享,是因互联网核心精神就是分享,能体现产品社交属性。名称中蕴含的‘因分享而缤纷’寓意,则让品牌更有灵性。”黄海钧说。
在多次沟通、讨论过程中,黄海钧与罗旭成为好友。由于看到了“2B”(企业业务)市场的巨大产业前景,他在2012年底选择加盟纷享科技。
中国“2B”市场蕴含多大增长空间?一组数字可以说明问题。
美国企业数在2700万家左右,三大企业服务领军公司Oracle、SAP、Salesforce市值总和约3500亿美元。中国有近1800万家中小企业,却没有一家百亿美元市值的企业服务公司。
“不少企业老总一回办公室,就发现有大堆人等着签字,没有签字的话,很多业务无法开展,极大影响工作效率。”黄海钧表示,与美国相比,中国企业服务市场还停留在使用OA或QQ办公阶段,是一片产业蓝海。
半年后,“纷享平台”就入驻了1万家企业。但好景不长,随着微信普及,很多企业开始习惯在微信群沟通办公,产品推广遇到了很大困难。
“办公领域没有边界,纷享平台聚焦的协同办公,其实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事。因为它不涉及业务流,对企业用户而言缺乏必要性。”黄海钧说。
当时公司分成两种意见:一方坚持协同办公,另一方则认为应聚焦到移动CRM方向。讨论许久后,罗旭果断拍板后者。
CRM领域看上去更小,但中小企业最需要的正是如何提高销售效率。俗话说“销售不跟踪,到头一场空”,只有对长期外勤状态的销售人员工作进展实时跟踪,才能发现并满足客户需求,从而促进最后交易。
转型后的产品,在此前基础上增加了业务模块,成为如今涵盖外勤签到、CRM、报数、销售日志的整体协作平台。
“从品牌角度,我们把‘纷享平台’改名纷享销客。‘销客’两字能让人感觉更垂直、更聚焦。”黄海钧说。
深入CRM领域后,用户数据逐渐有了起色:从过去每天平均10分钟的活跃时间变成28分钟以上,从每天交互次数3次不到增加到8次以上。
2013年,纷享科技营业收入达220万元,2014年达到2600万元,2015年上半年便跃为1亿元。
线下突围“搞定”老板
实际上,纷享科技并非国内首个想到做移动CRM的企业。
易观智库分析师纪研航告诉《支点》记者,早在2011年,北京仁科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推出了侧重于中大型企业的移动CRM应用“销售易”。
为紧追对手,纷享销客在产品定位方面有所创新。
罗旭在《新京报》任职时积累了不少大型企业资源,这些企业往往会要求定制化。罗旭对此很犹豫,毕竟大型企业每单金额相较中小型企业会高出很多。
但IDG投资人牛奎光建议,一定要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面临竞争压力大、信息化程度低,通过人力博取市场越发困难,因此更有动力购买CRM应用。另一方面,大企业需求复杂且更个性化,服务起来需要更多时间精力。
最终,纷享销客明确了一个原则:只做中小企业、只做标准化产品。
线下渠道的投入,是纷享销客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营销难,总难不过‘2B’营销吧。”尤其对纷享销客这类应用而言,如仅与员工接触,效果便很难保证。
但想要从上到下进行推销,最困难的就是找到并“搞定”老板。因为,企业采购行为一般相对理性,企业家对营销免疫能力也尤其强悍。
纷享科技发现,如果渠道持续聚焦线上,接触频次和深度便极为有限。2013年底,高管们就渠道主攻线上还是线下的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彼时,反对线下的多是有互联网公司从业经验的高管,而罗旭及黄海钧更倾向于线下,双方常常争得面红耳赤。
罗旭认为,纷享销客用户里80%为传统企业。和“2C(个人业务)”应用相比,“2B”应用关系到上司、管理和业务,链条更加复杂。“尽管能用互联网方式改造渠道体系,但目前阶段仍需大量投入线下,花力气服务好用户。”
最后,整个团队还是坚定地以罗旭的想法为主:在北上广深杭五个一线城市,以更高效的直营方式迅速抢占市场,在其他城市则铺设渠道体系。
一位渠道人员向《支点》记者讲述其“突围方式”:直接向前台表示,受领导所托要洽谈合作事宜,前台一般会进入办公室向老总汇报,直接跟随并与老总握手洽谈即可,“整个过程一定要衣着整齐、态度专业,且只提合作、不提‘广告’。只要让老总有听你谈完的耐性,一般都会有使用冲动。”
截至10月底,纷享销客在全国线下直销、渠道人数已突破4000人。这些企业一半来自线上注册,另一半则来自于自有销售团队和经销商。
“我们坚信解决最后一公里是‘2B’产品的核心,未来也会持续走线上跟线下结合的道路。”黄海钧说。
谋局企业级入口
谁是纷享销客最大的“敌人”?如果仅是参考媒体报道,大部分人会将矛头指向阿里巴巴今年2月的中小企业移动社交应用“阿里钉钉”。
从10月开始,纷享销客和阿里钉钉几乎同时在商务楼宇、地铁、出租车、机场、高铁、新媒体、平媒及主流门户新闻客户端,展开全方位广告部署。
但记者发现,纪研航近期参与完成的《中国SaaS CRM服务供应商评价专题研究报告》中,却恰恰没有阿里钉钉。
纪研航解释,阿里钉钉并非一般意义上的SaaS应用,而是Paas(平台即服务),“其运作模式是由阿里钉钉提供以通讯服务为核心的基础服务,再将各类不同合作方的应用嫁接其中。”
为何市场普遍乐于将两者进行对比呢?答案并不复杂:不是阿里钉钉要做SaaS,而是纷享销客体现了转向PaaS的趋势。
毕竟,经过4年积累,纷享销客已逐渐成为国内移动CRM行业中规模领先的创业公司,谋局企业级入口亦不为过。
7月,纷享销客完成融资1亿美元D轮融资后,便启动开放平台战略,将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ISV(第三方软件服务商)接口开放。
如此一来,企业用户特殊需求可通过自主的二次开发完成“个性化定制”,而纷享销客更能与垂直服务厂商合作,挖掘垂直行业机遇:如与汽车之家合作做4S店销售管理,与慧聪网合作商贸企业管理,与化工网合作化工企业管理。
布局PaaS的最新动态,则是以投资方式布局延伸产业链。
10月28日,个人客户管理工具“客脉”获得由纷享科技、IDG资本、北极光创投以及华软创投联合投资的数百万美元A轮融资。
一、明确公司架构、各岗位职责、销售管理模式
1、公司组织架构
厂办公室:工人招聘、后勤、厂区卫生、接待等;生产组:生产、仓储。
质技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验收检验、样板/模块制作、技术指导;销售组:销售及销售管理。
策划组:推广、办理相关的证件备案、市场信息汇总分析、对外关系;财务部:会计、出纳。
二、市场营销策略
1、以市场为先导,合作伙伴为基础。
坚持高科技、高质量、高服务的品牌方针,以市场开拓为先导,通过发展合作伙伴作为市场开拓基础。公司对销售力量整合,信息共享统一管理,市场部对____市的__县二区重点突础。通过建委及迁改办作为销售渠道突础点,积极寻找有销售实力的合作伙伴,争取用尽快的时间打开____地区市场,建立自己的周边销售网络,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
2、区域链条管理,确保货款回收。
以区域经理带头,设立稳固的市场阵地,寻找稳固的骨干合作伙伴,把他们作为我们的重点,再不断向下和延伸培育这样的重点市场销售和合作伙伴,让他们有稳定的销售业绩,从而确保回款的稳定。
3、优惠销售政策,保障服务质量。
开发合作伙伴时,我们要优惠销售政策,随机应变,随行就市;当地区销量超过额定任务时,给予合作伙伴更大的利润空间;区域合作商可交纳质保金,享受相应的提货量,从而减轻合作伙伴的资金压力。强化服务与管理,对工程技术质量严格要求,派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和工程指导,保障工程技术质量。
4、进行科学管理,以制度为准则,业绩为标准。
内部管理,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建立建全管理和考核制度,以制度作为管理和考核的准绳,实行制度管人。
考核方面,首先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季度考核,以业绩作为依据,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三、产品销售模式
负责墙体保温材料营销网络的开发、维护、技术服务、客户培训、市场拓展和维护等;负责客户投标资料的准备、技术和商务述标、答辩等。
四、墙体保温材料销售任务
(一)产品销售任务目标(20____年4月__日—20____年5月____日)。
(二)产品销售任务分解(20____年5月__日—20____年6月____日)。
(三)市场区域划分及薪酬福利、费用标准。
(1)____地区市场区域划分及人员配置。
(2)____地区销售总监待遇及福利。
1、出差食宿补贴相关规定。
销售总监转正后进入考核期,当月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的60%(不含60%),出差食宿补贴按120元/天报销,当月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60%(含)以上,出差食宿补贴按150元/天报销。
2、绩效奖金相关规定。
销售总监当月没有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30%(不含),不享受绩效奖金;当月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30%(含)以上,绩效奖金按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发放。
(3)____地区业务主管、区域经理待遇及福利。
1、出差食宿补贴相关规定。
业务主管、区域经理转正后进入考核期,当月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的60%(不含60%),出差食宿补贴按80元/天报销,当月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60%(含)以上,出差食宿补贴按100元/天报销。
2、绩效奖金相关规定。
业务主管、区域经理当月没有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30%(不含),不享受绩效奖金;当月完成公司下达销售任务的30%(含)以上,绩效奖金按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发放。
(4)公司新进销售人员,从入职第一个月起实行基本工资+手机补贴+保险、福利+销售提成,但是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福利分别从第三个月起由公司统一办理,同时进入考核期享受绩效奖金。
(5)其它说明
①以上各项补贴费用限额内根据票据报销,出差车费根据车票给予报销。
②除基本工资和手机费、保险福利、长途交通费不纳入考核内。
③绩效奖金、出差食宿补贴等相关费用均列入考核范围内。
④销售提成按公司规定的达标标准给予结算。
⑤提成兑现时间:当月销售提成在次月30日发放70%,年终发放30%。
(四)业务主管、区域经理、业务员销售提成
墙体保温材料个人业绩提成:产品提成标准。
(五)业务考核管理
1、考核评估
(1)业务员相关工作流程及考核由业务主管考核评估。
(2)业务主管和区域经理相关工作流程及考核由销售总监考核评估。
(3)销售总监相关工作流程及考核由营销总经理考核评估。
2、公司新进业务人员前两个月不纳入考核期,从第三个月起实行公司统一考核。
3、绩效考核表(由策划组另行制定)。
第二季度销售工作计划范文二为了更好的开展本大区的工作,使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和进行,在饼干的销售淡季已经到来,要做到“淡季是旺季”。现列出第二季度(五、六、七月为我公司第二销售季度)的工作重点。
第二季度的工作主要以市场网络建设、销量目标的达成、团队管理和市场调研及产品提报等为主。
一、市场网络建设
目的:建立一支能与公司“同甘苦、共患难”的经销商队伍。距公司______公里内市场,实现无空白市场。
1、对已经开发市场的进行盘点,对于客户进行筛选。对公司忠诚度高,能积极配合公司的客户重点扶持。对公司忠诚度差,配合差的客户,进行调整。
2、在新市场,对公司有较强烈意向的客户,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确定合作的客户,进行跟踪,确定合作。
3、其他新市场,选择诚信、实力强的客户作为我们的经销商。(以老客户介绍、朋友介绍等方式快速确定意向客户)
二、销量目标的达成
提升销量,确定客户四、五、六月份的销售方向和销售重点,完成销量____万。
1、丰富客户销售产品结构,目前已发货客户所发货产品较单一,难以形成产品组合,引导客户补发所缺品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打产品组合拳”。
2、拓展销售渠道,引导客户开发新的销售网点,增加新的销售增长点,并且要全渠道运作。(学校、网吧、社区店等)
3、提高铺货率,使消费者方便购买,又可以起到网点广告宣传的效果。要使市场铺货率达到60%以上。
三、团队管理
目的:打造铁的销售团队,打造高素质的经销商团队。
1、继续对自己“深挖洞”,查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断改进,提高自己。使团队有高素质、高要求的”头狼”。
2、针对本大区团队主动性和执行力较差的现状,从自己做起加强自我管理,以身作则,加强本大区团队管理。要调动区域经理的积极性,同时强化团队执行力,打造铁的纪律。
3、提高整个团队素质,加强团队培训,购买图书、光盘等培训资料(包括如何做人、做事、提高市场操作技能等)。
4、本大区的销售团队同时还包括经销商和经销商的销售团队,提高经销商和经销商销售队伍的素质和销售技能,到每一个市场,要对经销商销售团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一、引言
VMI是供应链环境下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的一种新模式,也是提高供应链库存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要实施VMI模式,前提条件之一是供需双方相关信息的共享。供应链上可共享的信息类型很多,如库存信息、客户需求信息、销售预测信息、生产计划信息等。客户需求信息作为整个供应链运作的系统输入,是供应链各节点企业有效运作的前提,若客户需求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将会导致信息失真,不能及时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
目前,对信息共享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应用数学方法建模,但单纯运用数学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仿真是近年来进行供应链研究所广泛使用的方法,其中Agent及由其组成的多Agent系统进行仿真建模逐渐受到关注。本文主要研究VMI模式下的客户需求信息共享问题,运用多Agent方法建立基于VMI的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三级信息共享模型,运用Anylogic仿真软件对模型进行仿真,验证模型的有效性。
二、基于VMI的客户需求信息共享模型构建
(一)模型构建
Agent是指在一定环境下能够自主运行的实体,并且能与其他Agent交互,组成Agent系统,自主决策问题,因此把现实世界中的供应链实体抽象为Agent实体建立仿真模型能够有效地模拟现实世界,解决复杂问题,帮助或支持人类做出决策。本文将系统抽象为一个制造商Agent、一个分销商Agent和一个零售商Agent,每一Agent实体都由其各自的功能Agent组成,用于完成与其他Agent的交互合作及信息共享,所建模型如图1所示。
假设条件如下:制造商与分销商仅存在一处库存,此处认为是制造商库存;制造商生产能力不受限制,其上游供应商的供应能力无限,原材料总是够用的;整个供应链采用(s,S)策略进行补货订货;制造商到分销商及分销商到零售商进行的配送存在一个随机的送货延迟时间,分别服从区间(0.5,1)天和(0.25,0.5)天的均匀分布;假设订单发送是瞬时的,不考虑发送时间、运输时间和费用。
在VMI系统中,分销商仅作为制造商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收发货,所以并不设置订货点和库存。整个系统的运作流程为零售商Agent首先接受客户需求,由库存管理Agent检查库存,若可以满足,则立即满足客户需求,否则将客户需求信息通过订单管理Agent转化为订单信息发送给信息共享平台,此时分销商Agent和制造商Agent都可以接收到零售商Agent的订单信息并通过订单管理Agent进行订单管理;制造商Agent的库存管理Agent检查产成品库存,若可以满足,则立刻发货到分销商,对分销商实行自动补货,否则由生产Agent进行生产;分销商Agent接收到制造商Agent的货物后,根据订单管理Agent所提供的信息对零售商Agent进行货物配送。
(二) 仿真模型中各功能Agent的描述及属性设定
1. 零售商Agent
零售商Agent负责接收客户需求并将客户需求转化为订单发送给信息共享Agent。零售商Agent模块包括订单管理Agent、库存管理Agent、通讯Agent及成本管理Agent。其主要属性为
s―安全库存
S―最大订货点
l―现有库存
expectedamount―在途库存
Backlog―未完成的订单量
orderingCost―订货成本
holdingupCost―库存持有成本
shortageCost―缺货成本
2. 分销商Agent
分销商Agen主要负责管理制造商发送的货物并根据订单向零售商进行配送。分销商Agent模块包括订单管理Agent、配送Agent、成本管理Agent。其主要属性为
backlog―未完成订单量
getAmountBeingShiped―在途运输量
transCost―运输成本
3. 制造商Agent
制造商Agent接收来自信息共享Agent发送的订单,根据订单检查库存并安排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并自动对分销商Agent进行补货。制造商Agent模块包括订单管理Agent、配送Agent、库存管理Agent、生产Agent及成本管理Agent。其主要属性为
l―现有产成品库存
expectedamount―在途库存量
s―安全库存
S―最大库存
backlog―未完成订单量
getAmountBeingShiped―在途运输量
manufacturingCost―制造成本
holdingupCost―库存持有成本
shortageCost――缺货成本
transCost―运输成本
三、VMI信息共享模型仿真
(一)Anylogic 仿真软件
Anylogic仿真软件是一款基于JAVA开发的智能仿真软件,支持MAS系统的建模与仿真,具有很好的面向对象特性和动态特性,在建模过程中可灵活使用状态图、端口、JAVA编辑器、函数等各个功能实现MAS的模型仿真。
Anylogic运用Active Objective,即活动对象类来创建Agent内部的实体结构,每一个实例代表一个Agent。用户可以根据所创建模型的需要建立不同数量的活动对象类。
(二)系统设计及仿真
顾客需求由Anylogic中的Event事件触发,命名为demandGenerator,顾客到达服从随机分布Random Number(1,2,3,4,5),其概率分别为0.2、0.4、0.2、0.1、0.1。仿真实验以整个供应链的平均成本和顾客等待时间为评价指标。仿真参数设置如表1所示。
在仿真程序阶段,主程序(main)是仿真运行的主要执行程序,模拟程序(simulation)主要用于模型的运行及模型界面的构建。本文设置了七个消息传递端口port,用于各级Agent之间传递消息。系统仿真模型如图2所示。
四、仿真结果分析
(一)顾客等待时间分析
图3、图4分别为传统模式下和VMI信息共享模式下的顾客等待时间。通过分析可得,除了开始运作时传统模式的顾客等待时间稍少于VMI模式外,供应链正常运作后,传统模式的顾客等待时间远大于VMI模式。VMI模式下顾客需要等待的概率几乎为0,说明VMI信息共享能够及时响应顾客需求,缩短顾客等待时间,增强对顾客需求的反应能力。
(二)成本分析
如图5和图6所示,整个仿真周期中VMI模式的平均成本都远小于传统模式,传统模式的平均成本几乎是VMI模式的2倍。原因是传统模式下缺乏信息共享,导致缺货成本较高,而在VMI信息共享模式下,制造商管理分销商库存,并且零售商的客户需求信息可以及时传递到整个供应链,有利于降低缺货成本。除此之外,分销商只存在运输成本,相比于传统供应链模式,成本降低。
(三)两种模式各成本所占比例
表2是两种情形下供应链成员各成本占其总成本的比例。由表可得,VMI模式下零售商的缺货成本仅占总成本的0.3%,远低于传统模式下的11%,订货成本和库存持有成本的比例相差不大。对制造商而言,除订货成本和库存持有成本稍有增加外,缺货成本和运输成本都有所减少,说明零售商共享客户需求信息之后,制造商可以及时生产,满足需求,只是由于制造商管理分销商的库存,所以制造商库存持有成本所占比例相对增加。
五、结论
本文运用基于Agent的方法,建立了包括制造商Agent、分销商Agent和零售商Agent的三级VMI模式客户需求信息共享模型,运用仿真软件对模型进行仿真。仿真结果表明,基于VMI的信息共享模式能降低整个供应链的库存水平,缩短顾客等待时间,降低供应链的平均成本。
参考文献:
[1]张民,贾东浇.VMI模式中的信息共享问题研究[J].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3).
2005年我们接触到这样一个企业,该企业属转制科研型企业,主要从事科研任务,同时也从事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近几年产品销售收入已经占全部收入的90%以上,2004年该企业实现产品业务收入3亿多,技术收入2000多万元,技术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7%。
该企业的下属非独立核算机构自动化研究所开发出了一项专有技术“槽控箱计算机控制系统”,该部门在受托开发该项技术的同时还销售作为该项技术载体的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由于会计核算上没有对技术收入和设备分别核算,签订的合同也仅仅是一个总金额合同,企业财务部门按一定比例对技术和设备进行了划分,分别按技术转让收入和销售产品收入缴纳了营业税、增值税。但是在2005年税务部门的检查中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要求全部补交增值税,企业一次补交了几年的税款600多万元,企业觉得很不理解。向我们进行了咨询,经过我们的了解认为,该企业下属机构自动化研究所对外受托开发销售“槽控箱计算机控制系统”应界定为混合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税务部门的处理是对的。但是如果能在事前进行合理筹划,该项技术开发收入是完全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的,并且可以享受免交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情况分析:
1.税法关于混合销售涉税行为的界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所以该企业虽然主要工作是科研任务,但因近几年科研产品生产、销售收入已经占到总收入的90%以上,自动化研究所对外开发的专有技术“槽控箱计算机控制系统”是与该技术载体的槽控箱设备一同销售的,虽然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属于非应税劳务,但纳税人在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2.该单位技术合同的签订以及核算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不明确过于笼统,无法区分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合同金额;
(2)没有到相关的省级主管科技部门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工作,也没有到税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没有按实际发生额分别核算技术开发成本和控制设备的生产成本,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3.没有享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技术收入免交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建议:
1.规范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将受托开发合同拆分为两个合同,分别签订受托技术开发合同和设备购销合同
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指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征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受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根据上述政策我们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就分别签订技术合同和设备购销两个合同,从形式到实质都符合税收政策,同时便于财务分别核算。
2.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对技术开发和设备购销进行分别核算
分别核算也就意味着能准确地核算各自的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需要区分各自耗用的材料、人工等成本,分别按技术收入和销售产品收入核算。
3.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申请享受技术收入免交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外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合同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需通过一定的认定程序的认定,这是该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不可缺少的条件。
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对从事科研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支持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省级科技主管机关将自动化研究所签定的合同界定为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载体(或称为样机)缴纳增值税,技术收入直接申请免交营业税。
国科发政[2000]6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
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科技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4.该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这样该企业在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可以根据上述文件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案例二
我们还接触了一个这样的企业,该企业从事调味品的生产、加工业务,在全国各省都设立了办事处负责当地的市场销售、配货及货款的回收工作。由于商品品种的特殊性,产品大部分是通过商场、超市、副食品零售店等终端市场销售,各办事处配送货物的数量、频率比较大;于是驻各地办事处分别在当地租赁了仓库存放货物,便于配送货物。由于各地的办事处不独立核算仅负责管理,为了避免各地办事处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企业的财务部门对该业务进行了业务筹划。
其筹划如下:由厂方直接对用户开票,各地办事处负责催收货款,将收回的货款全部存在当地开设的个
人银行账户上,月末将货款采用现金或现金汇票的形式交回厂财务,厂财务科直接开发票给商场、超市等终端市场。刚开始觉得运行效果很不错,可是最近各地陆续受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稽查,认定办事处属于异地销售货物,所以在当地补交了增值税、滞纳金,并受到了罚款处理,业务受到很大的影响。企业认为他们的办事处不独立核算,前期税收筹划及业务运作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不应该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为什么又多次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呢?
情况分析:
1.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涉税行为的规定
根据国税发[1998]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②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由于该企业货款结算是采用办事处负责回收货款,直接将货款存在各办事处在当地银行的账户上,办事处回收货款以后集中交回厂里。并且办事处在当地租有仓库,而且还负责配货,虽然有了财务部门直接对各个零售商开具发票,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销售。所以当地税务部门认定其办事处属于异地销售货物并向其征收增值税是合理的。
2.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的问题
2002年9月国税函[2002]8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规定: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为加强对分支机构资金的管理,与总机构所在地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资金结算网络,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开立存款账户(开立的账户为分支机构所在地账号,只能存款、转账、不能取款),各地实现的销售,由总机构直接开具发票给购货方,货款由购货方直接存入总机构的网上银行存款账户。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可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由于该企业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催收货款,并将收回的货款全部存在当地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上,月末再将货款采用现金或现金汇票的形式交回厂财务。这样筹划是不符合税法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的规定的。
合理建议:
1.明确办事处涉税行为的性质并区分纳税地点
2002年9月国税函[2002]8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中对纳税地点明确如下: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2.由总公司与总公司当地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资金结算网络,以总公司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开立存款账户
国税发[1998]137号讲明了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可以设立存放货物,但如果发生有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据发票或收取货款的行为需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不能采取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但如果根据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采用由总公司与总公司当地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资金结算网络,以总公司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开立存款账户,各地实现的销售,由总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购货方,货款由购货方直接存入总公司的网上银行存款账户,这样各地办事处取得的收入就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了。
一、销售增值税转型改革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减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从2014年7月1日起,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例:龙城公司2006年5月购入一台固定资产,经使用后2015年2月销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3000元;2015年1月有留抵增值税5000元,当月未发生其它业务,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写出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10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000
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当月应纳税额=100000×2%=2000(元)
注:①该事项在2004年7月1日之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②上述事项的会计分录,简化了销售固定资产时适用的税率和享受的减税政策,并且与开具发票的价款和增值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不对应,笔者认为:应将销售和减免全面的反映,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10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3000
减税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1000(红字)
应纳税额=3000-1000=2000(元)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享受减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2种处理方式的区别点:第一种处理方式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的3%减1%,即按2%征收,享受减税政策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种处理方式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的3%征收,不享受减税政策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取得的固定资产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例:龙城公司2010年5月购入一台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款17000元,经使用后2015年10月销售该固定资产取得收入58500元元,上月有留抵增值税10000元,当月未发生其它业务,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并写出购进和销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购进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等) 117000
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58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8500
当月的应纳税额=0,留抵增值税1500元。
三、结语
固定资产是企业必备的生产资料,一般使用时间较长,企业在销售固定资产时应根据固定资产购置的时间,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以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二〇一二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
六、奖励
1、到账奖励(20__.1.1-20__.12.30)
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
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
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
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
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
2、另加奖项
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
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
七、享受待遇
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
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
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20__年1月1日期生效。
成功案例:北京A制药公司的返利政策
一、销售进度返利政策:
1.只要经销商在每个季度完成了当年度销售任务总量的25%,即可享受该项政策;
2进度返利不同品种按不同比例执行,“仲景胃灵丸”、“宝宝一贴灵”、“珍菊降压片”的进度返利点数分别为1.5%、1%、0.5%;
3.进度返利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末兑现,返利采用安排经销商销售人员外出观光旅游等形式给予。
二、年度总量返利政策
1.经销商在完成当年的年度销售任务总量之后。不论经销商规模大小,按统一标准享受返利:“仲景胃灵丸”按照2%、“宝宝一贴灵”按照1.5%、“珍菊降压片”按照1%的标准;
2.返利由A企业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的第一个月末以现金的形式向经销商支付。
三、及时回款返利政策
1.每批及时结清货款的经销商,按月享受当月回款总额0.5%的及时回款返利;连续180天无应收账款的经销商,享受180天回款总额1%的回款返利;全年无应收账款的经销商,除以上两项之外,另外享受年度销售总量0.5%的回款返利;
2.以上返利为累加返利,经销商可重复享受;但如出现一次拖欠贷款行为即取消所有回款返利;
3.返利金额作为组织经销商参加高级学习培训班的费用投入。
四、产品专卖返利班策
1.在同类产品中(如上海雷允上的“珍菊降压片”、湖北大华的“宝宝一贴灵”、深圳中联的“仲景胃灵片”),如果经销商自愿只销售A药企的三个对应产品,即可享受该项返利政策;
2.返利在第二个销售年度以进货价格折扣形式兑现;经销商中途经营其他同类产品,该返利项目自动取消;
3.专卖返利的标准:“仲景胃灵丸”1.5%;“宝宝一贴灵”1%;“珍菊降压片”O.5%。
五、新产品推广返利政策
1.如A药企有其他新品种上市,配合密切的经销商(按要求积极组织召开新产品上市推广会、快速进行铺货、开展终端促销维护工作)除了享受以上四项常规返利之外,额外享受新产品销售额3%的返利;
2,新产品推广返利在年终结算,在第二个销售年度第一个月末以等价值的货车、电脑等实物形式返还。
六、返利执行说明:
以上返利政策为累计返利,达到各个项目的标准即可享受;一旦经销商有破坏价格、跨区销售行为,所有返利则自动取消。
从A药企案例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其返利政策都以促进达成阶段性目标、提升整体销量、加速回款、规范经销商销售行为、推广品牌形象为目的。
多样化的返利形式:
为了配合以上五项返利政策能得以贯彻实施,A药企采取了:
1.现金形式:厂家直接以现金支付经销商应得的返利。这是最为原始、最为简单的返利形式。这种形式对厂家而言,容易操作、易于管理。但增加厂家现金压力,缺乏对渠道成员的后续控制能力。
2.货款折扣形式:返利不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经销商,而是让经销商在下次提货时享受一个折扣。厂家主要是通过这种模式减少自身的现金压力。同时,在对经销商的返利拉力上形成环环相扣的局面,不进下一批货就无法得到这笔返利。
3.实物形式:厂家以等价值的实物支付经销商应得的返利。如向经销商赠送配送车辆、电脑,可以加大经销商配送推广能力、业务管理能力(电脑里装有配套的管理软件)。
4.市场宣传、培训形式:将返利的资金作为经销商的培训费用和当地经销商的广告宣传费用来使用。为经销商办一些实事,如市场活动、广告宣传,帮助经销商扩大影响快速销货;提升经销商的业务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为扩大产品销量打下基础。可以说,这笔钱是用到了刀刃上。
5.联谊活动形式:如观光、旅游、联欢等,缓解了厂商的工作压力,制造机会,增进沟通加深感情,有利于融洽厂商关系。
返利的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有明确的返利目的、不同的返利形式之外,A药企在返利周期的安排、返利项目的设计、返利侧重点、返利点数的档次区分上同样处理得比较巧妙。
1.灵活地制定返利的计算周期。A药企的返利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这样有利于阶段性的目标达成,及时发现经销商在合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工作整改的突破口。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