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中共嘉峪关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8月3日至11月3日对嘉峪关市进行了巡视。11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嘉峪关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中共嘉峪关市委贯彻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坚持态度坚定、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动真碰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逐项细化责任分工,逐条明确整改要求,做到了任务清晰、时限具体、责任到人。市委书记郑亚军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扎实推动整改;市委各常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责任单位详细制定措施,抓好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动真碰硬、严厉问责的力度不大,干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一是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强化对责任主体承担职责、推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班子和个人及时诫勉谈话,严肃追究问责。2014年12月,市委书记郑亚军与市委各常委和人大、政协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市委各常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层层约谈,逐级传导了责任和压力。二是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党委、党组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及市委相关制度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从严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和廉政申报制度,对1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全市580名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执行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等制度,从严肃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办案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干部监管的力度。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19件,初核64件;立案查处2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00%,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8人;结案20件,处分2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50%,其中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20人,双重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针对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对“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严厉督促责任主体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强化了责任担当。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三述”等实施意见,及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细则,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工作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定期汇报情况,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全力落实监督责任,对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进一步清理,目前取消率已达80%。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管理,突出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围绕组织协调、纪律检查、作风督查、查办案件等重要职责的履行,对全市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专项考核,使纪检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任务落实。

(三)针对纪检监察部门检查问责、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不理想,队伍比较老化等问题:一是对受理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和省纪委转办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全面梳理,集中力量限时办结。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案件线索调查方案》,成立5个案件调查组,对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挂牌督办、逐项核查,每周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目前,24件案件线索已全部初核完结。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84件信访件进行了梳理分类,移送相关部门办理,全部完成答复和处理。二是对过去市运管局私设“小金库”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对市公安局一名民警玩忽职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依据《人民警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将原处理决定变更为行政降级、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是对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在原有2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了2个纪检监察室和8名行政编制,内设机构达到10个,办案力量达到总编制人数的60%。

(四)针对市图书馆等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超规模、超概算现象:一是对存在的超规模、超概算问题重点整改,组成专门调查组,集中核查了项目决策、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剖析问题根源,对工程建设期间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就项目决策、增加投资、工程管理、变更设计等方面存在问题作了书面检查,从中深刻反省、汲取教训。按照《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市政府常务会(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上公开道歉。责成相关部门在后续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用地、环评、地勘等前置预审手续的审查,认真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论证制度。二是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文广新局、建设局、发改委、审计局和规划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采取查阅勘查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监理文件等方式,对2012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手续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项目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建设、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月报制,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避免项目设计随意变更及重复出现超投资、超规模等问题。目前,超规模、超概算工程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形成专门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

(五)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执行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工程转包、分包、建设监理等法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违法转包、分包、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在各施工现场设置工程质量典型问题公示牌,建立质量典型问题治理档案,加大对企业经营行为和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近年来全市民生工程、房地产开发建设、社会关注热点工程等316个项目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了建设项目与审批规划方案不一致、擅自提高容积率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8个项目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23.6万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个住宅小区项目立案查处,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及处以13—50万元不等的罚款等处罚,同时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列入了诚信企业黑名单。2014年12月29日处罚告知书已送达4家企业,目前正在依据《规划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修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规划选址现场踏勘、容积率调整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强了对项目审批、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六)针对市直部门和基层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违纪线索中涉及“小金库”的线索,已调查核实,并作结处理。二是开展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贯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予以发布。在市级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保密制度,印制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活动,自查面达到100%。三是组成22个检查小组,对53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423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但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人员无会计资格证书上岗等问题,已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处罚。

(七)针对“一把手”直管人、财、物的问题:一是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规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督促市直党政部门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作进行调整,全面落实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要求。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单位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2014年底,“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已全部落实到位。认真执行重大决策事项沟通协调等制度,凡涉及干部人事、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重大决策,充分进行沟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在政务网站公开了市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属64家一级预算单位、135家二级预算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单位资产存量占有使用、已确权房屋土地等情况的产权登记,进一步摸清了资产底数。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照部门决算对系统数据进行了审核维护,并上报省财政厅审核,加强了国有资产实时动态管理。二是对一些单位固定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补充登记了固定资产账目。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报废、调拨、转让等处置管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调剂、转让、报废等处置资产事项,深入现场认真核实。对原城区工作办公室和7个原街道办事处的资产进行清查审计,严格认定资产损益和资产清查结果,确保了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市直部门业务会议过多、大小会议均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等问题:一是制定了《市委会议审批程序》和《进一步加强全市性会议管理的规定》,全市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报批后召开,实施无会周制度,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对2003年以来成立的31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对任务已完成或现行职能有常设机构代替的209个机构予以撤销,减少了会议源头。对交办性、传达性、通报性会议,在电子政务网上发布相关内容,不再另行开会。二是严控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经新闻报道的会议精神不再另行发文,建成了全市综合政务办公系统,制定了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提高了办文质量和效率。2014年在上年大幅压缩会议文件的基础上,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6.3%,发文数量下降14%,简报数量下降7.1%。

(二)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工作热情不足、对职责范围内工作抓得不实不紧等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的职能,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加大查勤、查学、查能、查绩力度,严肃查处迟到早退、懒政怠政、作风拖拉等问题,并将检查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二是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11轮明察暗访,对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没有发现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的现象。对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重点工作加强督查,有力提高了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率。

(三)针对有些领导干部怕担责任,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等问题:一是结合深化效能风暴行动,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形式,强化了对干部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精神状态等情况的督查,加大了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的督办落实,干部履职守纪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干部日常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把干部敬业奉献、敢于担当、锐意进取、落实任务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考核、评价内容,建立了整治“为官不为”、激励真抓实干的长效机制。

(四)针对领导分工交叉、存在相互推诿现象等问题:一是按照《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从统筹协调、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对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和协调办理程序进行梳理,规范了工作协调程序;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了市卫生局、人口委机构合并“三定”方案,单设了市社会治理局;整合涉及城市管理15个部门的64项执法职责,组建了市综合执法局;整合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监管执法资源,组建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理清了工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深入推进窗口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启动为期3个月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公开了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严格落实首问负责、群众评议、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等制度。

(五)针对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有的调研不深入、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一是认真落实《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注重帮助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协调解决。建立调研成果考评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都及时提交调研报告,由被调研单位出具回执或填写征求意见表,对调研工作进行评价。二是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解决不到位和群众不满意的,迅速调整方案,改进方式方法,逐项按时兑现整改承诺。2014年,市委各常委调研时间均超过两个月,市委常委会班子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率达到89.3%,各常委问题整改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活动整改率达到92.3%。

(六)针对一些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到隐蔽偏远的农家乐、生态园中接受吃请玩乐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持续开展了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在纪检监察网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二是从严肃政治纪律、严格公车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严守廉政规定等方面加强干部管理,强化了对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2014年12月中旬起,以全市农家乐、生态园等休闲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为期60天的明察暗访。2014年以来,共处理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5件次8人,通报典型案例3件次。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市委常委会民主程度和民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严格审核常委会会议题,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全市性工作的重大议题,会前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酒钢公司、中核四〇四公司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涉及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编制人事等方面议题,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后再上会研究;对常委会会议讨论审定的议题,提前将相关材料送达各常委和列席人员,不搞临时动议。议事决策坚持充分酝酿、议深议透、集体决定,党委负责人末位发言,避免了意见发表不充分和先入为主的情况,进一步提升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二)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低职高配干部的问题: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职数界定的相关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措施,对全市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对照甄别,进一步确定了需要整改的超配干部基数。采取免去兼职、调整岗位、交流使用、自然减员等措施进行消化。对领导职数超配、非领导职数有空缺的,调整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前不予提拔干部。截至目前,已消化了超配的14名处级干部、29名科级干部;剩余40名超配处级干部、33名超配科级干部,2015年底前消化完毕。

(三)针对个别干部考察任用不够深入准确、有“带病提拔”现象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改进了干部日常考察方式,完善了干部选任过程监督,为准确考察任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开展“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对2010年以来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提拔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根源,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建立组织、纪检、检察、人口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在干部考察中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对考察人选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类信息。畅通干部监督信访渠道,加大了对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四是制定了落实中央和省委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具体措施,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堵塞了干部考察选任工作的制度漏洞。

(四)针对仍有10名处级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认真开展了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或任职清理活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免去兼职。对按照政策规定可以在企业兼职的干部,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目前,4名自愿到企业任职的干部,已按规定将其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待遇;其他6名在企业兼职干部,已全部免去所兼任职务。

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嘉峪关市委督查室,电话:0937-6328514,邮政信箱:嘉峪关市市直机关办公楼514室,电子邮箱:jygswdcs@163.com。

 

                            中共嘉峪关市委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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