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怎么写,以下是御用文案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大家可以学习参考,如果你需要代写各类文案材料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微信同号:13258028938 同时对于如何写好[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文章,在文章结尾,我们分享了一些对于文章写作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讨论学习。 [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至20201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南澳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4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南澳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对党忠诚的政治态度贯穿整改落实全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统筹组织全院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

逐条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将66问题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对应提出132条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党组书记全盘统筹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部门整改任务,全院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抓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4月23日以来,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分解落实任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有力督办。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62项,尚有4项问题未完成整改,正在积极争取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争取尽快落实整改。  

(三)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近三个月来,我院共制定或修订涉及机关党建、队伍管理、行政后勤、审判执行等相关制度26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虚心接受市中院、县纪委监委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整改措施,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业务轻政治倾向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党组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提高党组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多场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的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大攻坚战”重要论述,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通过《南澳县人民法院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部门执行,从审判、党建、宣传等方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出针对性措施,助力南澳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花园岛和沿海经济带上的绿色增长极。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2020年南澳县人民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司法为民能力。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不达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明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

2)组织2020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3场次,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带头重点发言,克服了以往学习走过场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规范学习记录工作,明确记录人员职责并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亲自签到。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5.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明确参加学习人员会前要认真自学,充分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必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改革发展重点开展研讨。

6.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重视、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使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必要要求,是锤炼党性、发现病灶、解除病症的良机。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中心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发出会议通知、撰写发言材料。

7.民主生活会方案和报告等文字材料行文马虎、敷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和会后总结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召开会议,会后认真撰写综合报告并由党组书记最后审批。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并在党组会上讨论通过,明确参会人员应当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杜绝出现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内容和文字错漏重复等情形。

8.批评与自我批评过于简单甚至缺失,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要高度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以提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9.个人剖析不够深刻,落实整改任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结合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和自身情况,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要求班子成员在个人剖析材料中要如实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杜绝出现照抄照搬情形。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整理、装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我院扫黑办积极向市中院扫黑办及县扫黑办负责资料整理的同志请教,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整理装订的规范要求,对本院所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重新整理、装订,并形成专题整改报告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数量少、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整改方案》《南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审查报送办法》,相关问题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和线索问题并从中吸取教训。

2)各业务部门对2013年以来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摸排到1条涉恶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南澳县公安局查处。明确今后每季度将由院扫黑办组织一次对当季度所有案件的摸排,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严格按照《南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审查报送办法》,把好线索质量关,线索报送至院扫黑办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经过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正在办理的案件应当中止审理和执行。

3)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力度,全力攻坚积案清零,确保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年工作任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二)“审判力量薄弱,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方面

12.员额法官人均办案少,办案周期长、效率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关于案件审理周期、办案效率的规定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2019年至今,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从原来的近3个月缩短为约68天。

2)院领导亲自接访案件当事人并持续督促跟踪“恒生府邸”系列案件,目前已全部审结,信访矛盾已基本化解。

 13.案件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院、庭长监督范围、方式,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学习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民法典宣讲辅导课程,引导干警深入学习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法律条文、法律适用,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

3)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今后将更大的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作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

14.入额法官办案数量未按规定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员额法官办案数量,院长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至10%、其他院领导和审委会专委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30%至40%,庭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达到本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0%至70%。

15.对未达到办案数甚至办案数为0的员额法官也同样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设定员额法官绩效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规定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与员额法官办案数挂钩,不能完成办案任务或者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的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

2)已全部收回2016、2017、2018年未完成办案任务的入额院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中的“完成办案任务奖金”。

16.未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深入学习《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并要求严格执行该《办法》。

2)成立南澳县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员额法官办案的考核,今后每年年底由员额法官作出自评报告,提交法官考评委员会认定,对符合应当退出员额情形的,将坚决按照规定执行。

17.对法律关系和案情复杂案件的审理显得束手无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两点:一是在立案窗口对疑难复杂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贴标签”,院、庭长加强监督,全程跟踪;二是被发回重审案件主办人应当向审委会说明情况,因没有查明事实、遗漏主体被发回重审的,应当重点作出说明。

2)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视情况提交审委会研究。

18.没有对疑难案件进行剖析研判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组织专班召开分析会议,综合审判庭、云澳法庭员额法官对“恒生府邸”系列案件产生的原因、背景和如何处置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将“四类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范围,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19.审判力量薄弱,个别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两点:一是针对债权债务纠纷和解案件,主办人要重点审查借款来源及和解协议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并作出情况说明存档附卷备查;二是立案案由和拟结案案由不一致的,应当由2名以上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学习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民法典宣讲辅导课程,引导干警深入学习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法律条文、法律适用,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

20.涉“迪海”系列案件审理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全面梳理“迪海蔚蓝海湾”系列执行案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判项分门别类,整理出涉诉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本金及利息或违约金、查封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因迪海公司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被深圳南山法院、福田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法律障碍。经多方不懈努力,达成了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的最佳方案,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因涉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关于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一,为统一案款付还标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通过“云执行”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联系,确定了案款付还标准,涉案案款顺利委托深圳福田法院执行奠定基础。

21.涉章某某借贷案件审理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我院执行局已对章某某说明利害关系,且其本人也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放弃正在执行及尚未申请执行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付利息。

2)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对职业放贷的案件处理,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对非法利益坚决不予保护;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2.执行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院党组决定从其他部门调2名同志进入执行局工作,充实执行队伍。目前,2名同志均已到位,符合最高院关于“执行局人员占全院在编人数不低于15%”的要求。

23.执行联动机制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

我院与县公安局签署《南澳县人民法院 南澳县公安局进一步推进<关于共同推进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实施意见>备忘录》,今后将积极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提高执行查人找物的效率。

2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欠缺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我院执行局对近三年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1宗案件可以适用罚款强制措施并作出罚款决定书;未发现可以适用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的情形,未发现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情形,形成专题报告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

25.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落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已为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执行单兵记录仪、前置加密机、安检识别系统、传真机等设备。

2)已设立执行指挥中心机构,由执行局负责人兼任指挥中心主任,同时配备负责日常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目前,所有人员均已到位。

26.涉民生系列案件执行效果差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

1)全面梳理“迪海蔚蓝海湾”系列执行案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判项分门别类,整理出涉诉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本金及利息或违约金、查封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因迪海公司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被深圳南山法院、福田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法律障碍。经多方不懈努力,达成了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的最佳方案,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全面梳理“恒生府邸”系列执行案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形成专题报告。向县相关部门查询被查封房产的状况,完成涉案房产评估,已进入拍卖程序。

27.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马虎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细化并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各环节工作责任。

2)专门召开会议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在证据收文、裁判文书制作、用印等方面进行指导,着力提升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水平。

28.案件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今后出现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应当重点评查并形成报告提交审委会讨论。

2)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并在审委会上讨论通过,明确要在立案窗口对“四类案件”贴标签,院、庭长全程跟踪监督。

3)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明确“四类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

29.办公场所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我院综合办公室印发通知至各部门,严禁当事人、律师进入审判人员办公场所,各部门均按通知严格执行。

2)已在2楼诉讼服务区域设置问话室、调解室、律师阅卷室。

3)已关闭3楼办公区域的第二审判法庭,对2楼第三审判法庭进行改造,确保其具备庭审直播条件,目前已改造完毕,正式启用。同时,将接待当事人和律师阅卷等活动移至2楼诉讼服务区域进行。

30.档案管理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我院综合办公室印发通知至各业务部门,要求将2020年3月底前已办结生效案件全部归档,目前已全部完成。

2)已将2019年新招录公务员(档案管理专业)安排到档案室工作,充实档案室人员,加强档案管理。

3)已对档案室进行改造,开辟专门阅卷场地。

4)已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资金和项目管理廉洁风险高”方面

31.党组书记没有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出台《2020年南澳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南澳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南澳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认真执行《全市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对法院干警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突出问题。

32.党组会议对关键内容的记录含糊其辞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规范》并经党组讨论通过,明确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责任,提出更严格要求,确保如实、准确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并及时经参会人员核实。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33.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在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

2)选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的同志前往县纪委监委学习谈话提醒方式的运用以及统计业务,规范我院谈话提醒工作。

34.5个采购项目备案价没有进行财政审核,直接作为采购价进行招标,项目没有竣工结算,采购中标价直接作为结算价向施工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建设项目采购时要进行财政审核,杜绝将备案价直接作为采购价进行招标,竣工结算时杜绝将中标价直接作为结算价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5.4个项目没有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只有业主和施工单位两方参加甚至只有业主一方参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建设项目应当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第三方参与。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6.部分项目拆分为几个包组进行采购招标,没有提供拆分依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拆分,确需拆分的,必须提供充足依据并存档备查。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7.4个项目采购合同付款方式不合理,没有预留质保金,没有说明工程结算和尾款支付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付款方式,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必须载明预留质保金的约定、工程结算和尾款的支付办法。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8.工程文件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工程文件管理责任,规范工程文件盖章问题,杜绝出现文件盖章不规范或漏盖章的情形。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9.大额提现次数多、金额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今后严格控制日常现金支出额度。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0.财务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和审批人签批,进一步明确单据签批责任。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1.公务车运行费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已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落实专人管理公车,明确使用和管理公车责任,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

2)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2辆无编制的皮卡车进行评估,并层报省高院完成报废审批手续。

3)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2.以现金方式发放茶水费,购买茶叶费用较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我院综合办公室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茶的通知》要求,印发通知至各部门,严格对公务会议用茶进行管理,禁止在办公室冲泡功夫茶。通知发出后,各部门已严格执行。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3.违规发放防暑降温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将本院全体工作人员(含已退休)2016年至2018年领取的防暑降温补贴全部收回。

2)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4.工会主席没有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投票选举产生以及工会成立二十多年以来,工会会员都没有按规定缴纳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组织党组成员、工会委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使党组成员、工会委员熟悉工会民主选举规定,进一步掌握工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2)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起按基本工资的5‰向本院工会会员收取工会费。院工会印发通知,要求工会会员在5月15日前将2020年度工会费汇入院工会账户,目前该笔会费已收齐。

45.工会经费支出超比例

整改情况:已完成

组织工会委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特别强调今后要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比例。

46.工会重复发放奖励

整改情况:已完成

1)2019年重复发放的奖励金全部收回。

2)组织工会委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明奖金发放纪律。

47.工会经费支出形式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

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对工会经费来源、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审批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48.部分房产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

我院积极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权办证的问题。目前,在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我院已顺利取得云澳人民法庭、宿舍楼车库等房产的产权证。审判综合大楼的办证手续仍在办理中。

49.拖欠地价款和绿化补偿款

整改情况:未完成

由于我院财、物归省统管,该笔债务应由地方政府化解,我院已向县政府书面请示,请求免除欠县自然资源局的审判综合大楼土地成本费、免除欠县财政局的借款并划给我院经费用于缴交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绿化成本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制度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方面

50.制度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5月起,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废止不适用于当前工作的制度。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新制定20项制度、修订6项制度并由党组会或审委会讨论通过,最后汇编成册。“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重大制度均已正式施行。 

51.用章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规定用章层级审批、专人管理印章、用章登记等事项,要求用章过程必须全程视频监控,加强用章监督。

52.发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文件印发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行文层级审批程序,规范登记发文名称、发文范围、发文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发文登记簿。

53.领导班子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情况不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干警基本情况。

2)党支部委员会严格把关支委候选人资格条件,针对我院党支部换届选举进行讨论,研究新一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并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

54.党支部组织生活弄虚作假、应付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南澳县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明确记录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记录每一次党支部会议、活动内容,杜绝出现造假和抄袭现象。

2)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三会一课”,党支部委员会、各党小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会议,剖析问题根源,党员干部纷纷发言,为我院改进工作建言献策。党组书记为全体干警上专题党课。所有会议、活动均认真做好记录。

3)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55.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院党组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2)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南澳县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优秀党员评选程序。

56.警队党建未按规定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全省法院司法警务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细则》,熟悉在警队开展党建工作的要求。党支部委员会已讨论通过在法警大队成立独立党小组。

57.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把关不严,计票存在误计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支部委员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职责,增强党务工作责任感,端正党务工作态度,确保换届选举高质量开展。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上,计票人和监票人认真履行职责,计票和监票过程均按规定开展。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58.党费收缴情况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党支部已重新制作党费收缴登记簿,确保准确登记,明晰账目。根据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对党员应缴党费重新核算,自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按重新核算后的党费收缴。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59.对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点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相关内容,熟悉发展新党员流程,今后发展新党员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谈话和听取思想汇报;认真学习《南澳县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60.干部队伍建设不合理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

1)针对中层以上干部老龄化严重问题,我院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市中院沟通,争取给予支持。加大对学历高、思路新、干劲足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促进形成合理干部梯队。

2)对2名任职超过10年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调整3名年轻干部分别担任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负责人。

3)通过招录公务员,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人员结构。2019年招录的公务员入职,2020年拟招录公务员1名。

61.编制和人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工勤人员挤占政法专编制成为制约干部队伍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确定对工勤人员超编问题按“只出不进、逐步消化”和“总编制数不超编”原则,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

2)院党组决定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南澳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通知》5名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

3)已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招聘和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对现有11名临聘人员聘用考勤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强管理。

62.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调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规范方案、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要完备干部任免事项记录纪要,要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和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63.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经向县委政法委了解,已找到个别同志干部档案中缺失的入党材料并由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

2)针对个别同志参加工作时间、干部履历表学历证书任免审批表出现的问题,向县委组织部核实,欠缺的材料已补齐。

64.党组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把方向、管大局责任。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2)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制定《2020年南澳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

3623日至77日,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市法院政治轮训5场次。党组书记结合“三项队建活动”,为全体党员作主题为“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制度自信”的宣讲辅导,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65.党组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业务同部署、同研究,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部署工作时应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督促各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66.相关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编辑与发布操作实施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新媒体平台信息编辑、发布审核和审批流程;制定《南澳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规范我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工作程序,促进我院与媒体、公众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2)落实已有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责任,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在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以久久为功的发展韧劲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法院事业持续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66项问题整改完成62。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做好整改后续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把稳政治方向,提升队伍党性修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院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狠下功夫,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分解落实,一以贯之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先行,突出提升组织力,促进党建与审判执行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重点岗位安排党员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其他党员和非党员同志。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做好党务资料管理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组织生活,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听党话、跟党走

(三)狠抓纪律规矩,全面促进作风建设提升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坚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动全干警持续锤炼党性,做到对党忠诚,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错误思潮,建强舆论宣传主阵地。

(四)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南澳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4-89800129;电子邮箱:nafayuan@126.com;邮寄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南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515900

 

 

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

 


 

[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怎么写技巧如下: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代写文章 代写演讲稿 文章代写

   ?引用权威观点?:引用党内权威人士或文献的观点,可以增强讲稿的说服力和权威性。

   ?适当运用幽默?:在合适的时机运用幽默元素,可以缓解紧张气氛,提高听众的注意力。

   ?使用排比句增强节奏感?:在讲稿中适当使用排比句,增强语言的节奏感和感染力。

   在文章中适当加入自己的思考和见解。通过阐述自己的思考和见解,展示你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对问题的深入理解。这有助于增强文章的独特性和个性色彩。


上一篇: [公安党纪法规心得体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心得体会范文5篇 >[公安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共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党规培训会]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圆满结业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