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报告的建议]中共大理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6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州市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清理梳理,对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立即废止,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严格遵循、执行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规范会议召开。根据会议议题、会议类别确定参会人员、会议议程,规范会议记录。四是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增加工作分析、研究频率。定期召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及重点项目调度分析会议,通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研判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全市财税重点工作。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的职工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民主讨论、知识竞赛等方法,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的要求开展学习,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建立学习预告、考勤、通报和考核制度。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财政工作要点和计划,与单位各项重要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把党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切实解决好存在的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二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两提”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四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费日”观念。严格执行每月上班第1日作为党费日要求,按时交纳党费。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交心谈心制度,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增强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管理,层层抬头,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主题,紧密结合实际,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行、把自己摆进去,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党性修养的差距。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做好相关痕迹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定期不定期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三是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严格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将全局科室、全体干部职工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健全完善有效的防控机制,确保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垂范。加强思想引导,及时通报中央、省州市纪委关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带头遵守财经纪律规定,规范财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以身作则,加强财务内控管理,严格审核审批,规范完善财务报销相关手续。

(四)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梳理2016年至2018年未完工未结算项目,全面了解项目未开工或项目推进缓慢原因情况。采取多方协调,共同推进的方式,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按项目推进情况,加快验收速度和报账进度。对于确实无法实施,或乡镇推进不力,造成资金滞留时间超时的项目,坚决收缴其财政奖补资金。

四、关于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政策宣传和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硬功夫”,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清理责任、明确目标,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培植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三是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行业扶贫开展情况及先进典型,营造全局职工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通过惠民政策入户宣传、刷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扶贫资金管理和贫困村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真实完整做好会议记录。结合2019年扶贫工作实际,配合扶贫领导组办公室深入贫困村调查研究,主动思考,主动谋划,力求扶贫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不断提升扶贫成效。研究起草了《大理市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报请扶贫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二)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门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二是根据《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大理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从申报、支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规范有序。三是转发了《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印发了《大理市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资料清单》,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细则,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从源头上加强把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四是组织召开了“大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培训会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努力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持续化,实实在在助力脱贫攻坚。

(三)关于“挂包帮动力不足,帮扶措施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挂包帮”入户走访工作,强化挂钩联系村的实地调研工作,找准贫困户致贫关键因素,因地制宜、确立贫困户差异化扶贫思路,开准治贫帮扶“药方”,突出“一户一法、一户一业”帮扶机制,争取做到脱贫计划到户、产业培育到户、效益落实到户,提高帮扶精准度。二是严格执行《关于“两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定点挂包帮扶考核办法》(大市办通〔2016〕9号)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倒逼挂包干部落实责任、精准帮扶。三是强化对扶贫政策理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制度的培训讲解,让党员干部吃透扶贫政策、把准政策、用好政策。四是严格执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扶贫攻坚挂包村方案》,实现党员干部挂包帮扶情况进行调整,做到党员干部挂包帮扶全覆盖,不超负荷、不流于形式。

(四)关于“资金监管力度弱,资金效益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大理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做到“依法审批、预拨报账、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结合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尽早实现预警功能,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大理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强化各乡镇政府与市级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三是强化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和监管。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市财政优先保障重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脱贫攻坚项目库作为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定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各类扶贫资金的重要依据,凡是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四是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以阳光扶贫推进廉洁扶贫。

(五)关于“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督促整改问题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扶贫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注重成果运用,将评价结果报扶贫领导组办公室作为次年安排扶贫资金的重要依据。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绩效,从源头上杜绝挤占、优亲厚友、扣压、挪用、滞留、截留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2282116;邮政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19号;电子邮箱:dls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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