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行八项规定的措施]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儿童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儿童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科室、病区:

现将《中共安徽省儿童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儿童医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中共安徽省儿童医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加强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中共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工作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治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1.深入开展调研。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带着问题深入一线,走访座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调研要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多搞专项调研,关注具体问题,少搞面上综合调研,要坚持问题和需求双导向,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走形式、走过场。

2.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落实院领导查房制度,善于依托基本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一线工作人员,了解真实情况,掌握舆情动态,思考和解决问题。重大政策出台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民意、集民智、把民声,要充分讨论进行风险预判评估。完善信访工作,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各科室按规定程序向院领导递交的书面请示、报告,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圈阅或批示。行政、后勤部门要增强为一线服务、为患者服务的意识,主动改善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

二、严格会议管理

3.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执行医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院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应在年初纳入院党委和行政工作计划。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尽量避免临时召开全院性会议,影响临床一线日常工作安排。

4.控制会议数量。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用文件、电话、网络等方式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参会人员要具有代表性,人数控制在最低限度;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和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工作部署会议,要结合医院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不得召开主题、任务不明确的会议。

5.提高会议实效。会前要加强协调酝酿,准备充分,不涉及保密事项的会议材料应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研究思考;会议进行中要充分听取意见,凝聚共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真话,力戒空话、套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会后要加强督查督办,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负责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分管院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带领分管部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地开展工作,确保会议决议落实。

6.控制会议经费。会议地点一般不准安排到院外,严禁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按规定控制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场布置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借举办会议、会诊义诊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精简文件

7.减少文件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部门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上级及有关部门文件已有明确要求且可直接落实的,不搞层层转发;凡是能够通过电话、邮件、口头协商等形式解决问题或洽商工作的,不印发文件;已经公开发布的公文或者领导同志讲话,不再发文转发。

8.规范文件制发。制定文件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制度文件出台或提交会议讨论前,分管院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等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行文规则、办文程序和发文范围,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凡上行文必须由院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临时主持工作的院负责同志签发,除上级领导特殊交办的任务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个人行文,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上级机关行文。与有关部门会签或以医院名义下发的涉及多位院负责同志分管内容或文件内容涉及全面工作,须经院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临时主持工作的院负责同志签发。各职能科室起草文件应经院党办或院办公室审核后,送院负责同志审签;各科室的请示、报告,应统一送院党办或院办,根据事项内容呈院领导签阅后送相关科室落实执行或拟请会议研究。

四、规范出访出行

9.严把出访关口。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准安排不符合工作职责和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不准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出访团组人数坚持少而精,严禁无关人员“搭车”出访;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事项及团组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10.规范出差出行。院主要负责人离肥出省出差、出访、安排休假前,提前由院办公室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并确定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院负责同志。院其他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安排休假,应事先向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离肥出省,时间在2天以内的,医护人员分别经医务处或护理部同意后,应向分管负责同志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超过3天(含3天)的,应书面请假,医护人员分别经医务处或护理部同意后,须经院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院其他职工请假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院办公室负责收集院领导每周活动安排,并汇总印发各科室。

五、改进宣传报道

11.规范会议活动查房调研宣传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查房调研的报道数量、字数,要注重加强院内专家、新技术应用和临床一线好人好事等宣传报道,院网站、微信、OA等均应面向一线进行宣传报道。院班子成员出席院内一般性会议活动、调研不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道。除医院统一安排的具有全局性重大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文字稿不配发照片。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图片不超过3张。院其他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文字稿均不超过400字,图片不超过2张。各职能科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做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院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字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厉行勤俭节约

12.规范用车用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购置和处置公务用车,实行医院公务用车归口管理,严格规范其派车、保险、维修、用油、养护等管理。不得既领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规范医院办公用房标准,严格按规定面积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配备、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必须在15天内腾退原办公用房。

13.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优化接待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及费用报销,原则上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不上香烟酒水、高档菜肴,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或赠送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扩大公务接待范围或超规格、超标准、超预算接待,严禁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接待;严禁转移公务接待费用。

14.倡导勤俭节约。强化节约型医院创建,主动公开各科室经费使用情况。严格遵守办公用品和耗材相关规定,提高纸张使用率,非必要情况全部要用双面打印。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邮寄费用,从严控制办公电话费用支出。严格执行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降耗指标,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七、严格纪律约束

15.严格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接受一线科室、被检查科室和患者家属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借公务为名绕道探亲访友、变相旅游观光等。不得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6.严格落实纪律规定。院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管,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分管部门和科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要敢于担当负责、善于监督管理、勇于批评纠正。

八、严肃生活纪律

17.注重家风家教。党员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工作和人事安排。

18.注重社会形象。党员干部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得信教和参加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教势力妨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或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得参与邪教组织及其活动;不得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要努力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耍特权、逞威风;不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九、加强监督检查

19.提高政治站位。院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深入临床一线,带头联系群众,带头解决问题,真抓实干,厉行节约,自觉接受党纪监督、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部门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分管部门执行情况汇报,征求对分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照检查、加强整改。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情况,围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落实领导责任。院党委对班子成员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责任,抓好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部门要经常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进行自查和“回头看”,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地生根。

21.严肃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和负责人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及本实施细则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依纪依规从严查处。

本实施细则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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