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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委安排部署,2019年5月9日至6月20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包头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进行了专项巡察。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党委反馈意见》,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责任
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牵头的巡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精心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问题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牵头局领导、各科室派出所负责人具体整改工作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时限。通过层层动员部署、集中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落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台账式管理”、“销号制推进”,实行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认真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剖析、制定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加强整改。
在整改落实中,一是分局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全程亲自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逐一研究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共同梳理分析原因,查找存在问题症结,指导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讨论。对提交的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把关审核,对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建言献策,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改质量。三是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标问题全力以赴狠抓了整改落实,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较好确保了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二、围绕反馈意见建议,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温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100条具体措施》和《包头市公安局印发<全区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100条具体措施任务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重新制定《包神铁路分局关于印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方案>的通知》《包神铁路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工作措施》,严格进行推进落实。三是重温组织学习《包头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三化一高”新思路新标准新要求全面提升全市公安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完善修订《包神铁路公安分局关于贯彻落实“三化一高”新思路新标准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实施意见》,强化了再推进再落实工作。
2.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在重大业务推进及人员岗位调整上精心酝酿,确保业务工作衔接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三是修订完善《包神铁路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岗位工作规范》《包神铁路公安分局防范处置路外伤亡事件预案》,规范岗位工作标准、流程,强化应急处突应变能力准备,狠抓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力度,提高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织密防控空间网,最大限度压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最大限度把易发案事件苗头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开展交流研讨,深刻反思了存在的不足。二是针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先表态错误行为,以及工程项目大额资金未上会研究问题,对负责任领导、责任人予以追责。三是完善修订《中共包头市公安局包神分局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决策形式及程序等规范性标准。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包神铁路公安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整改工作方案》。二是重温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交流讨论,全体民辅警分别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全体民辅警分别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四是严格个人心得体会材料质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签字,采取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单位负责人对民辅警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五是重新修订《中共包头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包神铁路公安分局会议记录规范》。六是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包头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签到本,详实记录参加学习人员情况,要求个人学习记录必须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严格杜绝个人学习记录混记、记录简单、次数不够等问题。七是重新修订《包神铁路公安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就推进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专题研讨推进会议,重温学习党章党规、政策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交流讨论心得体会,对个人心得体会存在“抄、套、仿”、学习质量不高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发言。各党支部对“两学一做”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汇总形成了《“两学一做”问题、责任、整改清单》,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对标整改,充分利用晨读学习、每周四集中学习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有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规范执行干部人事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任前公示等流程环节标准。二是组织组织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范执行干部考核的内容、标准、流程和结果运用。
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进行反思剖析存在不足,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工作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计划常抓不懈。二是针对分局党委仅设置兼职党务干部,未设置专职党务干部问题,分局党委研究明确一名民警担任分局专职党务干部。三是针对各党支部支委会未设宣传委员问题,由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对支委会成员进行重新明确分工。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对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深入进行对标剖析自查。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对支部组织生活落实落实不规范进行对标自查,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标准。三是针对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未按照“四必谈”要求进行谈心谈话,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网络原文等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深刻进行查摆剖析,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对个别党支部6个月未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以工作总结代替支部对照检查材料问题,对相关责任管理单位、责任领导和党支部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
4.关于党员发展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党委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等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落实了发展党员全过程标准。三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文件精神,明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对3名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未按要求缴纳党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补缴党费。四是对存在问题党支部责任人严肃进行批评教育。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整治“四风”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存在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出差培训绕道、滞留等问题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当事人第一时间将超标准费用全部退回财务,对出差培训绕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人员责令进行书面检查,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二是修订完善《包神铁路公安分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包神铁路公安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包神铁路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从制度规定层面规范费用报销标准及审核把关责任人责任。
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实施办法,对班子成员下基层明确了最低次数。二是针对2017年度“大调研、大排查”活动中,部分领导没有深入基层实地了解情况形成调研报告问题,相关责任领导在党委会议上进行自我剖析检查。三是针对两个派出所在学习弄虚作假问题,责令两个责任派出所负责人在分局党委会议上进行书面检查。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执行党规党纪方面
1.关于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力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按计划有针对性集中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学习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廉政谈话。
2.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落实“从严治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包神铁路分局加强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包神铁路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岗位工作规范》《包神铁路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岗位工作流程规范》。二是进一步严明警纪警规,强化规范化跟踪问效,严肃追责问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回顾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安排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各级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包神铁路公安分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规范内容,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三是充分充分发挥纪检履行监督职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四是严格按照逐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包神铁路公安分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严格规范进行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责任,抓好日常廉政警示教育,对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倾向性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监督,抓好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强化制度约束和权力监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围绕巡察验收通报的派出所廉政谈话不严谨、走形式突出问题,组织各单位深入自查剖析,对存在问题的2个派出所落实廉政谈话不严谨走形式问题,由分管局领导与该两个派出所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要求深刻对标剖析查找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坚决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意识,建立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包神铁路公安分局加强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听取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台账资料、实地走访基层各单位和个别谈话等检查方式,严格落实事中监督向事前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转变。三是针对未设专职纪委书记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已为分局配备了一名纪委书记。针对未设专职纪检员问题,分局党委研究明确了一名专职纪检人员。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包神铁路公安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严密规范日常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贯彻执行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等规范性工作。二是修订完善《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按照个人思想作风、权力运行、制度设计、外部环境影响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类,明确具体廉政风险点范围,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措施制定等活动,加强跟踪监督管理。三是制定《预警通知书》《廉政风险警示提醒书》《廉政风险诫勉谈话责令改正书》,实行“三级预警”管理办法。四是层层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日常廉政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工作。五是通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廉政状况、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民警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六是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进行严格论证,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对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标准进行进一步严格规范;修改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七是规范装备库房管理,加强辅警服装、证件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台账,对离职辅警严格按照要求收缴警用服装、警用标识等警用品。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订《包神铁路公安分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市财政局相关采购标准及流程程序。坚决杜绝出现违规或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财经政策文件及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能力素质。三是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单位账目进行检查梳理,查找往年支出中记账方面存在的错漏,全面完成规范化整改。四是进一步完善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理清职权职责,健全财务运行机制,规范化加强财务内部管理。五是对未履行政府采购违规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应付长期未付、个人借款长期挂账等问题,严格规范化进行清理追缴,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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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