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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中共绥化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检验,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在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整改任务落实。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围绕基层党建、教育改革、行业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巡察反馈的重点工作和问题,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等8次,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结合“四下基层”深入开展调研,组织现场办公解决各类问题20个,将巡察整改成果及时转化为具体实践。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围绕承担的整改任务,带领分管科室、包联单位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局党组班子成员研讨交流发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科教振兴”主题,研究确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力求新突破。三是明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程序步骤。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通知、提醒,定期收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做好议题记录及材料存档,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四是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题集中学习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五是高质量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聚焦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前沿意识,开展解放思想专题研讨,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六是组织市直学校校长赴上海等发达省市学习借鉴先进教育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结合“四下(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基层”活动深入各县(市、区)、基层学校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教育发展实效。

2.全面创新指导思政课改革一是加强顶层统筹推进。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思政课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总结我市思政课建设经验成效,部署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思政课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思政课程研究建设。制定印发《绥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思政课教学管理创新,丰富思政课程教学资源,完善思政课教研工作机制,提升思政课育人水平。三是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市本级和北林区城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展教研培训活动,邀请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学者专家作绥化抗战史专题讲座,提高教师思政课教研水平。四是加强书记校长带头讲思政课。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进课堂听思政课、上讲台讲思政课。对党组织书记、校长讲思政课及思政课日常教学开展专项巡课检查,切实提升学生思政课堂抬头率。五是指导中职学校严格开足开齐思政课。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与法治等必修课程。将时事政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拓展为中职学校选修课程模块,统筹安排中职学校思政教学。六是加强中职思政课教师能力素质。联合教研部门常态化开展推门听课,组织中职学校思政课教师参加专题培训和思政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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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一是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平台使用培训会及“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推进工作会,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科学划分学区,消除“大校额”,解决“城挤乡弱”问题。二是召开全市教育工作大会,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建设进度,缩小城乡学校在校舍、教学设备、师资等方面差距。三是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学龄儿童逐年减少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按农村实际需求补充教师,进一步缓解农村学校教师过剩问题。四是深入基层中等职业学校实地督导核查校园面积、校舍面积等达标建设指标,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办学条件重点指标达标情况,完成中职学校80%以上达标建设任务。

4.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准入门槛,要求全市各地招聘教师学历在本科及以上。指导各县(市、区)继续鼓励在职教师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二是组织市直属学校通过参加“黑龙江省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增加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数量,鼓励在职教师通过继续教育方式取得硕士及以上层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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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行“双减”工作职责一是牵头完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综合防控近视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二是强化体育锻炼,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原则,全面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三是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市级专家宣讲团成员入校开展近视防控宣讲。利用爱眼小课堂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爱眼护眼健康氛围。四是深入推进“1+X”课后服务模式,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内容,满足学生对课后服务的多样化学习需求。整合学校、社会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整合拓展教育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6.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一是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推进会议,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县管校聘职责任务,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保证按时限完成改革目标。二是加大管理规范力度,在高考成绩发布前夕,公布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事项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宣传炒作“高考状元”等错误行为。三是召开市直学校校长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政绩观,坚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办学行为,禁止公开或变相宣传“状元”及高分考生。四是对全市公办幼儿园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改革要求调整配齐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领导班子,确保党组织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7.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隐患一是制发《全市校园场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制度,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行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推动落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出台《中共绥化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对直属学校(单位)“一把手”监督谈话、述责述廉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制定《2024年度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梳理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件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五是把廉洁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整体设计,充实德育教学内容。六是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纪律规范,强化廉洁从教思想。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把廉洁自律情况纳入教师评优评先考评体系,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评价。

2.解决教育领域民生问题一是严查教师违规从教问题。持续加大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力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查教辅违规征订问题。制发网络问卷,广泛征集线索,采取明察暗访、入班检查和学生访谈等方式,及时查处教辅材料征订违规行为,督查学校严格落实“一教一辅”制度。三是通过月调度、实地督办等推动肇东市2所、安达市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四是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公安、文旅、体育、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联合检查行动,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整治工作合力。五是紧盯寒暑假、双休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把牢“双减”三年交账期和窗口期,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和非学科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六是持续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发布绥化市2024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不断警示提醒广大家长群众校外违规培训风险。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基础核算工作。二是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和票据审核流程,进一步明确对于所有原始发票,均需要由经办人、财务科长、常务副局长及局长在原始单据上进行四方签字审核确认方可核销,加强票据审核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出差审批管理,明确对于所有公务外出人员,在外出前都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由主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经局长签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四是进一步强化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所列支出核销各项费用,加强财务审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用途列支费用,坚决杜绝肆意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再次发生。

4.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一是全面推进对下属单位的有效监管。指导下属学校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重点事项、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向上请示汇报制度,切实形成学校担负主体责任,教育主管部门有效监督的内控机制。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每年计划对市直属单位开展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内部审计,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基层业务人员参加专业财务知识辅导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5.严格监管项目建设一是督导机关幼儿园及时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指导实验幼儿园和机关幼儿园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减少违约风险,维护良好信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水平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市教育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促进局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效。将监督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各环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效。三是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内有关法规制度,指派局班子成员列席旁听市直学校(单位)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监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推动组织生活全面从严。

2.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严格履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按要求及时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认真执行科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规范操作,准确把握公示对象、内容、方式、时间要求。三是认真执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新提职科级干部按期履行转正程序,严格遵守转正时间,对提职满一年的干部及时进行考核转正。四是全面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上挂锻炼人员管理,对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借调人员进行全面自查,按照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退回借调人员。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2024年度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对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等不同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召开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原则、流程及关键点、易错点等进行培训,确保换届工作做精、做细,不断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三是建立基层党支部换届提醒机制,印发《关于中共绥化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4.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规范履行局机关党支部调整程序。严格按照机关党员人数合理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计划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研究成立中共绥化市教育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调整优化局机关党支部设置。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各党务工作者就党费相关政策、党费交纳比例、党费基数、等规定进行辅导,推动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党费收缴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推动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推动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支部建设组织设置、队伍建设、运行机制、活动阵地规范化,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

(四)贯彻落实巡察、审计监督整改要求不够到位,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1.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一是推动专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召开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2021年9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反思剖析,确保教育系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公示公开制度。以党组文件形式,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教育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印发基层学校(单位)党组织,通过“绥化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公示,请各基层学校(单位)及广大社会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市直教育系统8家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五届市委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方案》,建立监督任务台账,明确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监督重点,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2.整改审计监督反馈问题一是对教育局多年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向市财政局申请清理处置以往年度往来账款。二是对于代办费收入应缴未缴财政问题,协调市财政局将代办费纳入预算管理,按教育局年度使用计划逐年纳入预算。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任务“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聚焦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防止“阵风式、运动式”整改。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好“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办学治校、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四个融入”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不断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省市委要求部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以巡促改、促建、促治,为推动绥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88609;邮政信箱: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B220室(邮编:152002);电子邮箱:shsjyjjgdb@163.com。

中共绥化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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