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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2017个人学转促自查自纠报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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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个人学转促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园区根据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及园区的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园区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现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自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以来,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每个工作人员都坚持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们及时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同时严明机关干部工作纪律。

二是广集意见,将开门纳谏作为自省自查的重要手段。为使园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敞开心扉纳谏言。通过下基层走访和向各企业印发征求意见表(在征求意见表中不仅设计了满意度评价栏,而且分政务值守、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大局观念、服务质量、廉洁从政六个方面设计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栏)两种方式,共走访基层党员、领导和干部、群众60余人次,发放意见征求表50余份,收回38份,回收率达80﹪,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多条。

二、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习不够,学习标准不高。尽管反复强调加强学习,但我们有些干部的学习态度仍然不够积极,研究思考的能力差,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有的工作标准偏低,满足于以往的做法和基本的要求,简单应付缺乏精益求精、干则干好的精神。这实质上是敬业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不强的表现。

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部分人员只顾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缺少创新意识,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执行力还不够强,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表面,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3、工作中缺乏竞争氛围。少数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平平,不犯错误,总认为过的去就行,单位也没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纠正这些思想和行为,造成这些人缺乏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底下,影响整个机关的效能。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4、工作上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平时除必要的检查工作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较少,应多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基层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针对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直接面对问题,以最大的勇气和决心真查真抓真改真提高。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充分认识这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出现的工作不力、办事效率低下、纪律松垮、管理不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要有得力的解决措施和明显成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2、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要从园区的全局出发,抓住重点,找准问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切实做好整改,认真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抓实抓好,使我单位面貌发生新的变化。

3、统一部署、加强协调。要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工作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4、注重宣传、强化督察。要切实加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工作人员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各自的活动进展情况,确保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这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我们将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执行力,真正使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提升我单位的整体形象,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督我们的工作。

2017个人学转促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通过学转促学习教育机会,我向领导、同事征求意见,自身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我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

存在问题:

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导致存在被动、应付式的学习现象,无法深入学习理论精髓,甚至把学习当成负担,摆形式、走过场。

2、安于现状,缺乏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锐气不足,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工作思路不成熟,工作方法有所欠缺,缺少敢闯敢担当的精神。

3、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对群众感情冷淡,干部走访贫困户时与群众交流不够深刻,没有起到帮扶作用;不主动下基层了解民情,工作不能很好地与实际相结合。

4、个人生活中,艰苦奋斗思想不牢,偶尔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有时存在利己主义思想,在名与利、得与失等问题上,不能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

整改措施:

1、学习上,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熟知党章及党员组织纪律,活动准则;二是增强自己政治敏锐性,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学习规定,按时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三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敢于创新。四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各科室、各单位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自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情况。

(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自查:

1、围绕遵守“8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底结束,按照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

9月1日至9月15日,各科室、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相关部分内容、贺国强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学习局党组《〈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了解专项检查的目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要在广泛开展谈心,听取意见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逐项列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纠正的具体措施,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并于9月15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科室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情况统计表》,以及《科级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阶段

9月15日至9月3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不低于40%。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与干部群众个别约谈、受理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整改落实阶段

10月8日至10月底,各科室、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对策,有效解决问题。对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要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行政方面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长效机制,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以确保整改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准备,迎接省、市纪委的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

我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专项检查,是进一步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把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专项检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廉洁从的自觉性,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把它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专项检查协调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监察室负责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监察室、办公室负责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情况和专项治理情况的检查汇总,人事科负责对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的检查汇总,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检查汇总。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此次学习教育检查活动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真正取得实效,我们首先成立以局长刘作强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公证处主任为副组长,其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全面督查。根据烟台市局通知要求,结合蓬莱实际,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检查范围、突出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印制了配档表,将活动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公证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保证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为使每一位公证员都能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我们强化了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了烟台市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公证系统开展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的通知》,使每一位公证员都明确了这次学习教育检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同时,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等业务文件,学习中,还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西安体彩假票案”等涉及公证严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重点学习领会司法部和省厅通知,使公证员认识到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引导公证员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局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和突出解决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公证处对年至年的出证公证卷宗共1320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其中经济类581件卷,包括经济合同、抵押登记、保全证据、企业章程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公证等。民间类476件卷,包括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遗产分割协议等。涉外类368件卷,包括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出生和学历等。自查过程中,每一位公证员都对自己所办理的公证书分类进行了检查,写出了自查报告和办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没有发现错、假证和投诉、上访现象,履约率达到98%以上。

三、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公证内部管理

虽然自查中没有发现大的漏洞,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迁就当事人,简化办证程序,造成卷宗材料不全和公证书格式不够严格规范;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有的调查材料不够齐全;有少部分公证文书的装订顺序没按要求做等。对发现有问题和有瑕疵的公证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补救。为防止今后出现问题,针对在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我们还指导公证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具体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定了公证处内部业务流程,确定了办理公证过程中申请、受理、审查、出证、送达五个步骤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严格办证程序,做到依据不准不出证、事实不清不出证、材料不全不出证、未检验不出证,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二是落实了公证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确定一名专职公证质量检验员,每一份公证书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才能出证,有效保证了公证书的质量。三是制定了公证处单项公证事项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作为一项制度进行了公示,使公证办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建立了公证处疑难公证事项集中研究、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详细的处会务记录,制定了重大、疑难事项处理预案,对处理程序、时间和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防止了轻率受理和错、假证事件的发生。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市委对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我局集体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叙质监﹝20**﹞36号),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组织保障有力。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7月20日我局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叙委办发﹝20**﹞26号)的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履职、尽责、服务、奉献”专题讨论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整治重点,我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查,我局存在问题有:

(一)理论业务学习不深入,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处理知识面专和广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二是在处理知识实用性和系统性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内容上存在实用主义的态度,业务书籍看得多一些,与自己工作相关、用得上的学得多一些,相关不紧密或目前不要用的学得少一些,存在先用先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现象。三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仍然不够。在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不很多的情况,理论和实践仍然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脱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执行力差。工作缺乏统筹安排,不能主动谋划,存在等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现象,被动工作,忙于应付,执行力差。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工作重心未及时做好调整,在结合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未找准切入点,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表现在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提供服务做得还不够,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真正做到想企业、群众之所想,急企业、群众之所急,帮企业、群众之所需。

(四)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部分干部职工安于现状,开拓精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成效不突出、亮点不多。表现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情,工作的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路不宽,存有求稳怕乱、被动应付现象,缺乏知难而进的胆识和勇气。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督查不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跟踪督查不到位的情况;在制度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及时、不过硬情况,有强调个人原因,没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股室外出时去向告知不明确;公车使用时有时未按派车规定填写派车单;督查督办不及时,致使工作落实不力。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局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汇编”形式印发到各单位、科室。下一步,局党组将督促全系统认真执行,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严肃查处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信访局按照县纪委、县政法委的要求,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自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决定成立由局长陈海红为组长,副局长刘华雄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陈局传达了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政法[20**]1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深刻地剖析,并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信访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事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自查,整改到位

全局领导干部对照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政法[2019]13号)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处理问题不公的、与民争利的、服务意识差、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幕后策划指使或放纵他人干扰政府管理和经济行为的、强行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投标的、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奢侈浪费的以及其他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的问题等九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全面治理2019年1月1日以后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陈局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填报的《自查自纠登记表》,统计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没有出现专项治理范围内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地展开。通过专项治理,我局虽未发现任何问题,但在有些制度比如为民服务制度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被动接访变为积极主动下访,聚合政治、经济、舆论、道德、教育、司法、调解等社会资源参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增强信访办理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社会舆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信访人依法信访行为,监督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搭建社会广泛参与处访的平台,构建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格局。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镇对照赣州市委专项巡查组在信丰县巡查发现的问题,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我镇认真开展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我镇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镇未发现“与民争利”“暗箱操作”等在民生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行为,但在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存在问题;人民群众对基础党员干部执行惠民政策的满意度不高。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通过自查情况看,我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当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

(三)征地拆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与农民相关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有些征地拆迁中合同不够规范,个别被征地农户未拿到合同;部分村干部在做农户工作时脾气不好,没耐心;个别时候征地款不能及时打到农户账上。

(四)收费方面。未发现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收费的问题;未发现各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集资、一事一议项目向农民筹资筹劳等方面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问题;也未发现在农民建房及土坯房改造中收取费用的问题。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部分镇村干部“庸、懒、散”,作风漂浮,敷衍应对,推诿扯皮等问题;我镇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为官不为”问题,如个别干部存在迟到、早退、串岗、玩手机现象;少部分镇、村干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拖延应付、马马虎虎,主观能动性不强;有些干部,特别是部分老干部,上班时提不起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1、制定方案。对于此次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制定了相对应的整改方案,如《XX镇关于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关于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印发到各村(社区)、各站所,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不打一点马虎。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规、政策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为重点,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年专项治理中发现、提出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政策和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理顺和规范管理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改进干部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重点对违规放贷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要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问题予以处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监督职能的履行情况;管理机构的理顺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上报制度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考核政策制度情况;住房公积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进展情况;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清理、纠正和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或国家权益和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下旬)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专项治理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廊坊市分行、市审计局、廊坊银监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秘书长担任,审计、监察、人行、银监、财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委派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情况、检查指导等专项治理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2.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上开设举报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在全市范围内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月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贷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市里统一的政策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遍存在的政策问题和重大问题,以及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同时向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月日前,市公积金中心组织自查自纠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月5日前上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和整改阶段(年月日—月日)

领导小组要针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帮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对存在的问题要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

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并于月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省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专项治理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切实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纳入全市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工作。要将其纳入今年政府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程,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全面组织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监察和纠风部门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执行财政法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情况的监督;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部门负责依法对住房公积金突出问题进行审计,注意发现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银监部门负责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监管力度,规范受委托银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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