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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发言]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1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教育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4月初前,指导各党支部开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阶段性总结,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都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学习教育材料汇总归档工作。下半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制订下发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部署会,指导各党支部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和“三会一课”计划,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协助党委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上海”系列报道;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全程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及时发出提醒,要求大家自行收看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媒体见面会;组织召开公司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向公司全体干部、党员传达大会概况和主要精神,发放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单行本;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原原本本读报告、结合实际谈体会。

(二)班子建设

完成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配合党委做好方案计划准备、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以及会议其它材料的准备等工作,按计划步骤推进会议进程,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会议有序推进、按时召开,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完成推荐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按照集团统一安排和部署,自下而上开展了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配合集团组织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相关工作。

配合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协助党委制订印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书记亲自给全体干部上党课,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宣讲辅导。

调整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完成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联系党支部分工调整。

配合完成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要求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配合完成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

(三)基层建设

完成党支部组织调整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对公司党支部组成和领导班子联系支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公司6个党支部调整为5个,根据党支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2次组织支部班子成员调整配备工作,确保基层组织健全。

指导各党支部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和“三测评”工作。召开专题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并全程指导各党支部做好“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三测评”的准备和会议召开工作。

指导第五党支部做好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的申报和考核检查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迎接市国资委系统第四考核组的考核检查,组织开展网上投票工作。第五党支部荣获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称号。

做好集团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相关工作。做好会务准备和保障。指导相关党支部准备汇报材料,组织试讲和材料修改,配合做好相关保障。

指导相关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捐资助学等特色党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我的电影党课”活动,开展党课教育。做好主题党日案例征集工作,上报案例4个。指导第五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8月1日赴部队慰问。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捐资助学,与徐家汇街道沟通联系,今年各党支部共捐助学生3名,并分别派代表上门送上助学金。

完成“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相关计划协调,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年度共有1名党委书记、4名支部书记参加“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对全体党员的信息重新登记校对并录入党管系统,及时做好党管系统的维护工作。年度发展1名新党员,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纳入考察范围。及时做好新入职员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信息录入工作。

(四)精神文明

配合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三月中旬完成拟写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并在月底获得公司党政会议通过。四月初正式启动老员工访谈,已完成企业文化故事的初步整理工作,推进企业文化核心要素确定。积极参与集团风采录征稿活动,征集并上报稿件18篇。定期更新宣传栏。协助工会安排春季踏青等活动。

完成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相关工作。配合党委成立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制创建方案和任务清单并获集团批准,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基本完成申报工作,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工作,开展网上展示页面的设计和材料征集。

(五)纪检监察

制订、发布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签订责任书,完成两个党风廉洁教育日相关工作、组织看教育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完成干部任前谈话等相关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工作,党委书记亲自向全体干部党员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配合党委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委、纪委传达学习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纪委相关会议精神,邀请上海市委学校教授刘卫平来司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记录片、《巡视利剑》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需要为新提任干部出具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年度共对11名新提任、转任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洁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洁从业承诺书。纪检人员根据需要参加招标会、遴选会、采购会,加强日常监督。

(六)其他工作

完成党委、纪委工作总结和筹划部署,完成党委、纪委会议保障和相关文件发布工作。协助党委、纪委完成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起草、审议和发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工作会议、年度考核、领导调研等材料中党建相关材料起草工作。完成党政会、党委会和纪委会的会务组织和保障工作,并做好会议文件的发布工作。配合合署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外调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在推进常态化学习教育上力度不够。客观上上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方案下达需要时间过程,主观上存在等 靠思想,在上级方案下达前的时间跨度内,部门和各党支部主动性不够,筹划和组织党支部“三会一课”常规性的组织生活不够积极,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能做到一以贯之地开展。二是部门人员在相关工作推进上有时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成质量还有欠缺,工作协调上有时还有不够到位。

三、2018年工作要点

(一)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配合党委加强中心组学习的计划、组织工作。

(二)班子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建强领导班子。配合党委深化党委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学习贯彻全国、上海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党建要求纳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配合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做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巡视整改落实的督促工作;配合党委、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基层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意见,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常态化工作清单,逐一落实相关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四)精神文明

加强与上级联络,根据工作进度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的各项工作,全面接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积极参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和行为准则的宣贯,推进建立企业文化制度。

(五)纪检监察

根据集团部署,配合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化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效落实。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总体划分为四部分: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综合性工作、创新性工作(见附表)。

二、目标管理办法及成绩评定

由县纪委、监察局年终进行一次性检查考核。

1、考核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得分高低排位。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才有评选县委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资格,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才有评选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的条件。

2、凡目标考核总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责成该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报县纪委、监察局。

3、任职期间敬业精神不强、完成目标任务差、年度总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限期内工作仍无起色的,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免去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三、目标管理要求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工作,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评比,一同考核奖惩。

2、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纪检监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4、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县委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和项目推动战略重点,经常检查和督促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注意收集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整治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反馈有关情况,自始至终保持一种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的新局面。

5、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3

案件查办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一项重要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直纪工委对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探索与思考,以求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

根据截止20xx年12月底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目前,**市直机关共有纪委、纪检组50个,其中:市直机关纪委18个,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16个,市纪委派驻市直机关纪检组8个,省属机关单位纪委、纪检8个。此外,另有**市监察局派驻市直机关监察室23个。市直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2人。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是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中坚力量。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人数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但纵观近年来整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案件查办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自办案件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共立案82件,其中:26件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过程中,发现涉案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移交市直纪工委立案调查处理,占总立案数的31.7%;19件案件是司法移送立案的,占总数的23.2%;11件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烧山林事故和矿山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立案的,占总数的13.4%;6件案件是市直纪工委根据信访举报线索立案自办的,占总立案数的7.3%;20件案件是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办的,占总数的24.4%。

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市公安局纪委6件、市民政局纪委2件、市教育局纪委5件、市建设局纪委1件、市中级法院纪检组1件、市粮食局纪委2件、市林业局纪委2件、**电业局纪委1件,这两年半时间来只有这8个单位有自办案件,而占84%的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这几年时间里都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从上述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少。信访举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仅有8件是通过信访举报得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占总数的40%。从近年来市直纪工委下转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件反馈情况看,下转的信访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被举报对象问题并没有深入调查。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从信访举报中得到线索,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真枪实弹地突破案件的案例很少。

(二)查办案件质量不高。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质量上也不尽人意。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立案的82件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中,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3件,占总数的15%;失职类案7件,占总数的35%;组织人事类案5件,占总数的25%;经济类案5件,占总数的25%,其中,经济类大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没有。

上述数据可看出,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质量上尚需进一步提高,在乡科级案件数、经济类大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等一些体现案件查办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市纸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都是受单位单位(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加之机关中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客观上存在发案单位“一票否决”制,案件查办工作牵涉了单位许多利益,领导同志怕本单位出现案件会影响本单位的声誉,这些因素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受到很多的掣肘,真正自主、深入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十分困难。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等心理,与领导体制不顺有直接关系。在调研过程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上的愿意,他们在办本单位人员违纪案件时常常顾虑重重,阻力较大,在这种状况下,市直单位出现了下转信访举报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力量分散。市直机关14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力分散在50个设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中,一般每个单位只2人,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一人。这样的力量要开展自办案件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这正是当前影响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的主要因素。20xx年 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当仍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未配齐,人员没到位。

(三)精力分散。从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较为突出,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们都有分管行政工作,导致精力分散,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主任则兼了许多党务工作,前两年就有多个监察室主任兼党办主任和其它行政职务。市直各单位监察室主任普遍反映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占去了大部份的精力,根本无精力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四)办案能力差。调研中发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有自办案件或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抽调协助办案的约占总数的15%,绝大部份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办过案件,对查办案件工作十分陌生,甚至觉得办案有些神秘感。

三、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路

(一)改进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为理顺各种关系、优化人员配备,在体制上,应着重强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这样更有利于对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的监督,也能增强对市直单位其他党员干部监督的自主性。中央纪委已率先实行了对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市直机关也可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对派驻纪检检察机构人员可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做法,即实行派驻编制单列,人员统一调配,具体做法是,平时市纪委、监察局派往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办公,其任免、工资、福利等均与派往单位脱钩,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只对市纪委或市监察局负责,但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各自派往单位,参加派往单位有关会议,负责派往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这种管理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单位党政领导对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干扰问题,也有利于把纪检监察干部从职责以外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使他们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去。

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案件。如果市直某单位发生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则由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统一组织协调,联合查办案件。根据往年的经验,这种办法切实可行,市直纪工委历年查办案件都是借用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今年在查办市殡仪馆李长松违纪案件时,抽调了市直9个单位的派驻监察室主任集中办案,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快速突破了案件。三位涉案人员均受到重处分,集中办案的成效十分显著。但是,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有抽调办案的监察室主任因各种原因被派驻单位领导叫回,一度使办案人员捉襟见肘,这也使得我们更深刻地感到改进当前市直机关纪检检察干部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沟通联系,多给予关心、帮助,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领导,整合整个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同时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自1999年以来,市直纪工委便在市直机关纪委、纪检中开展了工作量化考核,每年都结合当年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重点,对《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几年的考核情况看,这种管理办法对促进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十分有效。可以说,能否把《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到位,既是对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能否担当起反腐倡廉重人的考验,也是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检验。尤其是在20xx年,市直纪工委加大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分数比重,引导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经验表明,只要下真功夫、下实功夫、下狠功夫抓好《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的落实,必将使市直机关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在抓好考核、管理的同时,还要多管齐下,努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十分需要在职培训教育。除市直纪工委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外,建议市纪委成立培训中心或者采取委培的形式加大培训的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三)加强各方办案力量的组织与协调。

1、强化联系片的职能。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共分为6个联系片,每片有7-8个成员单位,联系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本片成员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学习、研讨、交流、参观等活动,片内成员间联系较为松散,职能较为弱化。但我们认为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片在查办案件方面的职能成为了可能。即对于每一个联系片而言,片内成员单位有发生党员干部一般违纪案件,可由片长、副片长前头组织、协调本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查办,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布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追究其纪律责任。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5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__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__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__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__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__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__年、20__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

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才能打开工作突破口。3、抓教育,以提高素质和增强能力为基础。总体上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都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适应>:请记住我站域名/教育,就要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平衡心态,顶住诱惑,守住清贫;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素质;三是抓干部的作风教育,狠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歪风邪气;四是抓纪律教育,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6

2019年度,纪检监察室在县纪委监察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委机关各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助与支持下,围绕年初工作部署,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问题线索调查处置、信访调查核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联系片乡镇、部门党委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指导监督,现将上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纪依法、规范高效开展问题线索调查处置

2019年度, 纪检监察室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在具体工作上做好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好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办法,依规依纪对案管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了调查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 件,其中:立案 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件,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件,给予 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本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 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以赴做好信访件调查核实

今年纪检监察室共收到委机关领导批转自办信访件 件。根据信访件举报的相关内容,纪检监察室严格按照信访办理要求,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对举报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对疑难复杂的集体研讨。截止目前,已办结信访件件,在信访调查核实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转问题线索办理  件,已立案处理 件, 人受到党纪处理,对余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较好的完成了交办信访件的调查、核实、答复、结报及信访件复评工作。

(三)加强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

按照《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室对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所涉及的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审核把关,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并督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认定。为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工作实效,履行监督责任,第一纪检监察室采取了联合办案、主动上门、手把手帮教等方式指导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帮助解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找准定位、补齐短板,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信访调查核实工作。

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问题线索的处置与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也是当前纪检监察室主要的工作职责。针对当前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室将严格落实好一月一梳理工作,根据对科室手头工作的梳理情况,按照轻重缓急,进一步做好统筹安排,立争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对承办部门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及信访调查核实工作加强指导,统一处置标准,推动线索处置、信访调查形成一盘棋。

(二)加强学习、铸造能力,多举措挖掘线索,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下一步要有计划的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初查,充分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现有案件中挖掘线索。对收集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对比,对正在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有价值线索。二是从信访举报中挖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日常信访件办理中认真筛选。三是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中发现线索。

(三)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督促指导联系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7

今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我受局党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__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__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一、20__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确任务,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全年我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即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的中心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严明党纪政纪,维护政令畅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使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并制定了工作内容、基本步骤、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

2月17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了中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了20__年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8月9日,又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国家总局和市委的要求,总结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中,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的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安排专人具体抓,局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答题。全局10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竞答活动,其中局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24名。参与率100,优秀率97。全局干部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在这次“学习纲要”活动中,我局纪检组获得了全国优秀奖。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重新制定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以局党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处室、各单位。同时,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和“两手抓”的意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录用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考核,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去年上半年在全局组织的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8名执法监察员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监察处参与组织招考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工作中,纪检组和人教处、机关党委共同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好处级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总局《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四是根据中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国家总局的“九条纪律”,制定了本局《工作人员十不准》。去年我局工作人员拒收礼金18000元,退回购物卡金额5000元。

五是建立了《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凡是提拔任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有情况反映的干部,局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处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或戒免谈话。去年一年对提拔的干部廉政谈话10人,对有反映的干部戒免谈话3人。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约束制度,规范了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了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化,有效地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注重源头治理,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增强工作超前意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在规定的处罚浮度范围内,给予监察员的执法处罚权,我局党组十分重视,为了避免执法处罚不公平,煤监分局提出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这既保证了公证执法,同时也保护了监察员。

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涉及各处室业务的资金需求,财务部门督促业务处室进行 计划管理,要求在上一年末作出下一年度完整的工作计划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并严格履行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并由办公室审核、纪检监察处把关。我们还对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复审,并与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大额资金追踪回访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经费支出原则与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上严格把关,从源头抓起,完善财务制度。比如在合同审批工作中,按我局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必须经纪检监察处、办公(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室、法规处等处室审核;还主动请市审计局对我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把关,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做到把审计、纪检监察工作重心前移。

三是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清理工作。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严查“小金库”问题的通知》要求,[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局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部署自查“小金库”工作,制定了严密的自查方案,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市监察局写出了书面报告。

四是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要求,局纪检组、监察处、办公室对全局在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我们实事求是地将我局现有车辆情况主动向市自律办作了汇报,经市纪委、市监察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同意本着既按规定清理、又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原则,做好清车工作。同时借清车工作,纪检组明确提出了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办公室制定了《机动车管理办法》。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集中精力抓好机关队伍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二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集中组织收看了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电教光盘,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参加了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局纪检组、监察处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了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力度。

去年,按照国家总局“在全国聘请百名煤矿安全监察廉政监督员”的工作部署,我们从市纪委监察局、产煤区主管部门、国有煤矿企业和产煤乡镇政府,向国家总局推荐的7名人选已被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总局纪检(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组监察局聘用,并颁发了聘书。

(五)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把行政许可关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局党组决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承担向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对安全评价机构负有监督管理工作的煤监一室、煤监二室、煤监三室、监管一处、危化处和法规处,都被列入了效能监察的范围。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和办公室要通过听取有关处室的颁证工作情况通报;抽查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告知等程序材料;参与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工作;到有关部门和企业走访、座谈,听取各方面对我局颁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法,对有关处室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把关。有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行为进行监督。

局党组还对此项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认真学习,把握政策;三是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去年,共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5个,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个。经过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以及现场检查和调查,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

(六)高度重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办理群众来信

为提高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去年5月12日市政府在首都之窗政府网站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所有来信统一签收,主要领导批转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限期办理,办理完毕统一回复。

到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来信19封,其中建议类信件7封、咨询类信件5封、举报类信件1封,因非本 局职责范围事项合理退信6封。所有签收信件均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回复。

(七)认真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问题的清理纠正工作

8月份,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对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集中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局认真开展了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登记清理工作。

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局务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会议进行动员。纪检组、监察处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进行宣讲,将《通知》挂在局内网上广泛宣传,制作调查表,7位局领导带头、全局69名、预防中心39名工作人员都逐一签名表态,并将调查表存档备查。经过登记调查,目前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在煤矿有投资入股问题。

二、工作中的特点及体会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贯彻执行中纪委廉洁从政的“五条规定”和局党组提出的纪律要求为主要内容,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精神,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抓落实。

二是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制定并落实局党组提出的《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三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了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了纪律教育,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以贯彻执行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结合实际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为切入点,局党组对“九条纪律”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我局监管监察人员的“十条纪律”要求,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是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工作中注重抓过程,抓重点,重实效,促进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局党组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二是注重抓基础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局党组十分重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注意从抓教育入手,关口前移,重点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立足从源头上抓预防。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如资金的使用管理,陆续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局党组结合重点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我们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在工作中我们注意结合本局的工作性质、职能、任务和特点,来研究探索教育、制度、监督惩防并重的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20__年工作思路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

二要继续围绕全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这个中心任务,组织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的勤政廉政教育。

三要继续抓基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约束机制。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运行机制。通过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更加自觉的接受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园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报告

(一)定期报告。每半年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进行一次关于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2、本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3、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情况;4、市纪委、市监察局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交办的事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即时性报告。根据党委和局主要负责人掌握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1、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发生上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2、本单位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执行财经纪律、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情况;3、收到的有关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党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违纪、政纪问题的举报的情况;4、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5、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应在本单位党委研究前征求派驻三组的意见;6、其他需要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及时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会议性报告。召开以下会议时,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第三纪检组、监察室,邀请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派人列席会议: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干部招聘、职称评定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的会议;4、研究全局性工作部署、长期性规划、大额度资金安排、重要项目审批建设的会议;5、其他需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参加的重要会议。

(四)活动性报告。开展以下活动时应提前告知第三纪检组、监察室:1、牵扯到全局性的活动;2、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上课、参观、演讲、征文、考试、调研等活动;3、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组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4、其他需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了解的活动。

(五)资料性报告。主要包括:1、本单位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3、上级和本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面有关文件资料;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及整改措施;5、科级干部的任免、奖惩,干部招聘等方面的文件、资料;6、重要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7、其他需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提供的重要文件、资料。

(六)交接性报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副书记、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加强联系,搞好工作汇报和交接。

三、自觉配合

我局要尽快适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全力支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对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以下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1、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到本单位及所属系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

2、因初核、调查案件需找人谈话,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

3、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工作人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

4、经批准实施的执法检查、效能监察、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项清理等事项;

5、建立并适时充实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所提拔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抓好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工作。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监察室负责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的协调联络,上通下达。属于哪个单位和科室承办的事项,要提出承办意见,及时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联系,纪检监察人员要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对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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