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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发言]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31日,第十二届县委第八轮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交办后,2021年4月15日、4月29日院党组分别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院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认领问题,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指导各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巡察问题交办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站位。院党组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全院上下不回避立即整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清零,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整改。院党组围绕交办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院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标本兼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交办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认识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注重整治实效、明确纪律要求。整改工作把握“准、细、深、实”四字原则,坚决防止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治活动始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

1)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落实,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可根据情况增加。三是要求参会参学人员必须认真研讨,详实记录。

2)心得体会存在应付态度

整改情况:一是书面通报批评存在问题的支部和个人。文件发院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和各支部,在党员冬训大会上对存在问题的支部和个人点名批评。二是各支部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情况,狠抓学习,杜绝抄袭之风。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将意识形态方面的考核纳入对支部、党员的考核内容;所有述职报告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材料应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二是2021年起,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四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三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研判每年一次。三是对网上的舆情及时回应。严格执行“三同步”要求,注意把握有重大影响案件的舆情。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开展专项整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院班子成员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准确报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问题清单。二是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5)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扶贫队员予以通报,并作出相应问责处理,调整扶贫队伍,增强扶贫队伍力量。二是2020年多方投入,筹集扶贫资金,改善黄牛峰村的基础水利设施,解决了急难民生工程。2020年度我院被评为脱贫攻坚优秀单位,第一书记袁中坚、帮扶队员张任泊被县委评为先进个人。

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主题教育班子成员按要求申报调研课题和撰写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及时收纳归档,交主题教育办公室。二是今后专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管理,避免出现资料未及时归档情况。

7)排查廉政风险存在应付态度

整改情况:明确排查廉政风险工作的责任部门,切实抓好排查廉政风险工作的落实,并及时总结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党组汇报。

3.司法质量有差距

8)合议庭评议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制定合议庭评议工作规则,举一反三严格按规则落实。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4.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9)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二是院党组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讲授廉政教育课。三是已制定《双峰县人民法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组织领导机构,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

10)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对迟到、缺签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院领导轮流当班考勤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纪律。三是制定2021年双峰县人民法院干警作风操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纪律建设,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行为,改变工作生活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1)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文件中不应该出现的逻辑错误问题已经改正。二是结合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全院干警的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转变工作作风。

12)执行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违纪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问责处理。

13)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我院秉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全省率先落实这一工作,属于先行先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处理。二是今后认真学习有关制度,坚决做到有令则行,有禁终止。

5.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彻底

14)启用办公室没有及时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对其他已启用的办公用房已书面报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盖章确认备案。二是院综合办公室对全院办公用房再次检查清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规定,履行审批报备制度。

15)差旅费填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还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用。二是要求各部门再次自查,存在不规范填报差旅费情形的,一律予以退还。三是完善财经制度管理,严格差旅费据实报销及出差审批制度。

6.财经管理不够规范

16)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审批公务用车时,要附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与公务用车审批单一致时,才批准用车,并登记随同人员。二是油料管理登记,实行一车一卡一台账。修改完善好《车辆管理制度》,将前述整改措施明确到制度中,形成长效机制。

17)司机发放补助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一是本院已修订《2021年车辆管理规定》,对驾驶员里程补助、安全补助予以规定。二是规范司机的安全奖、节油奖、里程补助的核算,完善核算资料,将安全奖、节油奖、里(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程补助纳入司机绩效工资范围,院综合办公室核算后,送院政治部审定后在司机工资中发放。

18)劳务费列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劳务费用支出,严格事前报告、研究决定。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劳务费支出,劳务费首先要有预算报告,事后要有验收结算表,并严格按预算数控制结算金额。

19)党建活动经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经费开支,每次活动前做好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并报经批准。二是外出活动时,严禁随意增加活动内容和活动经费。三是机关党委要参与各支部的党建活动,监督活动内容和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20)重业务轻党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抓党建意识,年初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每年法院党组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2021年3月份县委常委会听取了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对法院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抓好教育,搞好思想政治工作。

21)党务工作水平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举办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对支部书记、支委、党委专干就发展党员进行培训,就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学习,保证今后“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程序、党费收缴等均严格依照规定操作。

22)支部设置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经请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县直机关党工委,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原六个法庭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是撤销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永丰法庭支部委员会、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梓门法庭支部委员会、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荷叶法庭支部委员会、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青树坪法庭支部委员会、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洪山法庭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花门法庭支部委员会等6个党支部;二是成立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法庭第一支部委员会,由永丰法庭、梓门法庭、荷叶法庭联合组建。三是成立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法庭第二支部委员会,由青树坪法庭、洪山法庭、花门法庭联合组建。该两个法庭支部将与其它支部的换届同步进行。

2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三支部、青树坪法庭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选优秀支部的资格,并对照检查预备党员的档案,及时完善相关资料。二是今后发展党员的审核要严格把关。有新发展的对象,支部要报告机关党委,依规依程序进行发展,机关党委慎重研究。

24)没有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全部足额按规定补缴党费,今后严格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25)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两名流动党员均承认了错误并作出了自我批评,所在支部召开了支部大会对两人予以批评,并由分管领导及支部书记对其提醒谈话。

8.党员政治生活有欠缺

26)党建活动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做到每月一次支委会,每个季度一次党员大会、上好一堂党课。二是要求支部所在院领导、支部书记、支委都要在支部上一堂党课。三是机关党委将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支部“三会一课”落到实处。四是各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年初制订2021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严格按要求和计划实施到位。五是各支部可根据情况增加主题党日活动次数,机关党委每月安排并督促支部,把年初各支部的计划、每月的活动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27)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分别和分管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要求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明确谈话内容,按上级要求落实。涉及工作、生活、思想、政治等方面内容,谈话人员与对象有互动。

28)民主评议制度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018年、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已全部补齐。二是今后的民主评议严格按制度落实到位。

29)“双述双评”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要求认真做好“双述双评”工作,认真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机关党委在党员冬训大会上述职。老干支部已撰写2020年度述职报告。

9.选人用人有欠缺

30)党管干部原则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明确党组会、班子成员会、院务会分开记录。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由党组成员参加,其他班子同志根据情况列席。

31)年轻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编制进行清理,目前已逐级向上级部门申报选调6名年轻干部。二是对年轻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培养,对符合入额条件的及时遴选入额,对年轻法官压担子,安排到中层岗位,特别优秀的向上级组织推荐进班子。

32)人员轮岗交流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按上级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文件执行轮岗政策。二是出台了《双峰县人民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33)临聘人员超编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按照司改有关审执团队组建要求确定临聘人员编制岗位,确保招录、使用规范。根据法官人数按1:1:1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我院现有法官55名,共需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10人,现有正式在编法官助理及书记员26人,需配备聘用制人员84人,现实有聘用制法官助理及书记员81人。二是聘用制辅警和司机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司法改革的文件招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纠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干警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呈现新气象,激励全院干警奋发作为。

(一)固本培元,加强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紧密结合全省法院曾新田、郑波、阳小云、田环等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高度警惕和防范廉政风险,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等制度规定,坚决查纠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插手过问他人承办案件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行为,树立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增强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警工作作风的优化,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对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发展大局的自觉性。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努力补齐短板,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规章制度,把相关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形成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审判工作、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以及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8-6821097。


中共双峰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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