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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织、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现将《子材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接受全街道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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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子材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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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材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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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17项)
1.统筹谋划部署
(1)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党工委明确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和职责分工:
党工委书记负责统筹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主管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工委书记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站办所和联系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街道党政办负责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日常工作,加强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2)年内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召开政治生态研判会议,定期听取纪工委纪检工作汇报,及时讨论违纪党员处分、政务处分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健全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站办所、社区党委,并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5)完善党工委依法依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
(6)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动党务、政务、财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7)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政治生态研判,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
4.从严管理干部
(8)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健全机关中层干部、站办所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监督管理。
5.深化作风建设
(10)持续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严防工作作风问题复发和反弹,重点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11)持续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强化执行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2)加大作风问题的督察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落实和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6.坚决惩治腐败
(13)支持和保障纪工委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4)支持纪工委落实“纪检一体化建设”、监察“两个全覆盖”、纪检干部“三转”等要求,严格落实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专职专责)分工要求,按规定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4人以上,审查2人、审理2人,人员不得交叉。必须保障女性干部一人以上,接待女性群众、办理女性党员干部信访件、案件时必须由女性纪检干部全程参加并记录),为纪工委履职提供保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动协作,提供必要条件。
(15)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7.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16)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各类教育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7)党工委积极运用组织措施和执纪工作“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停职、免职等措施,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约谈、及时报告、及时制止。
(二)党工委书记责任(10项)
1.履行领导责任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主持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者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
(2)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以上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主讲1堂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党课;定期听取站办所、社区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3)每年向区委、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
2.组织推动
(4)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及时批示纪工委呈批案件。
(5)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处理积访重访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当好廉政表率
(6)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
4.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8)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调研,为纪工委履职排忧解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9)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及时排除办案过程中的干扰和阻力。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站办所、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三)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5项)
1.担当分管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年内与分管联系站办所、社区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至少2次;每半年向党工委汇报1次分管联系站办所、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每年参加分管联系站办所、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4次,指导分管联系站办所、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2.带头廉洁从政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落实“一岗双责”、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有关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向街道党工委、区纪委监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履行管教职责
(4)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联系站办所、社区负责人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纠正,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报告。
二、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12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和集中考核;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协调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要求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月向区纪委监委报告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2.积极参与纪检监察片区联动协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深化作风检查
3.围绕作风建设规定及党工委中心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工委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整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政令不畅、为官不为等问题,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重点监管
4.加强对党工委“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5.突出抓好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权力清单制度、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执纪问责
7.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纪委交办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案件,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结果。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各项制度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安全文明办案。
(五)开展警示教育
9.协助党工委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牵头协调廉政文化宣传工作。
10.认真落实预防腐败谈话制度,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及时进行函询、约谈。
(六)抓好自身建设
11.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相关配套制度,坚持完善报告、请示、反馈等机制;加强纪工委(监察室)安全管控:确保办案(谈话)安全、线索(保密)管理安全、举报人人身安全等;多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廉洁履职。每月及时向案管系统报告党工委、纪工委履职情况(相关数据)、及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各项工作情况,加强钦北区、子材街道纪检工作一体化建设。
12.加强对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考核,确保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推进街道、社区纪检工作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