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柘荣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4月2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住建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住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住建工作上来,推动我县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传达部署。局党组专门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陆溅同志任组长,局长袁宗本、纪检组长吴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2次召开党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福建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定的思想基础。
(二)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明确整改目标,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共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柘建党组〔2018〕8号),对24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领导根据整改任务分工,以问题为导向,抓具体、具体抓,带头整改、带头纠错,督促、带领责任股室,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实行整改任务“销号制”,从严从紧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县住建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
生。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住建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着力抓好住建系统内部管理和项目监督,在整改中用好权力,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整改以来已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19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了《柘荣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柘荣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经自查,2018年1月以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含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零星工程、设备采购等)等“三重一大”事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执行有主持、有提议、有讨论、有结论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的议事程序。据统计,2018年以来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0项,印制党组纪要14期、党组专题纪要17期。
2.关于“领导班子合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配置工作分工。根据班子成员的专业、专长和年龄结构,合理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18年上半年已完成分工调整。二是完善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柘荣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柘荣县住建局工作规则》,2018年1月以来召开党组会14次、局务会13次,听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汇报和机关股室、下属单位重点工作报告,在局层面集体协商、讨论研究推进局班子分管和机关股室、下属单位工作事项,以上率下,凝聚会商、补台、补位意识。三是坚持阳光审批。将7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对外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严格按审批菜单收件办理,2018年1月以来窗口已办理“一书两证”51项,施工许可29项,竣工备案1项。
3.关于“对上级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2018年1月以来,局党组已先后召开3次会议传达部署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先后召开2次局务会传达部署省运会工作。2018年房地产投资突破2.926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62.3%,增幅全市第一。2018年建筑业产值4.6988亿元,占全县GDP的9.67%。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发展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跟踪检查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美丽乡村交叉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美丽乡村、改水改厕、危房改造督促检查,每月通报一次。三是加强局党组对县人防办的领导。对县人防办未配备主任期间的办公费用及“三公”经费,已由续任的原县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魏国干完成审批。对人防办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开展询问调查,该车辆于2015年9月被县政府办借用1个月,其维护等支出属实。在人防办主任魏国干调任县农业局后,报请县委明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忠杰同志负责县人防办的工作。
4.关于“对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方式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于2018年8月29日协调相关乡镇收回以2015年“三边三节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补足2017年少拨付的花坪村、熊透村、兰中村、南洋村等四个村的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合计75万元,并存入“三边三节点”专项帐户中,明确该笔专项资金仅能用于2015年“三边三节点”项目支出;于同月30日使用财政资金75万元补足了花坪村、熊透村、兰中村、南洋村等四个村的美丽乡村项目资金。二是规范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项目的审查把关,每个美丽乡村项目都要求提供完整的招标材料、施工合同、竣工图、验收报告和审核定案书,专项资金分三期下达,第一期资金在村庄提供招投标材料和施工合同后予以拨付,第二期资金在村庄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拨付,第三期资金在美丽乡村经省验收后予以拨付。三是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历年来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自查,其中对自查发现的2013年经济责任审计指出张某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元的问题即时整改,于2018年8月30日追回该笔缓交配套费5000元,从而有效推进审计指出问题的全面整改。自2018年1月起,杜绝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涉及减免问题均按规定上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2018年以来局党组已召开三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2018年7月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陆溅亲自抓负总责抓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吴莹莹专职抓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工作。三是指定分管办公室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江丽琴负责信息工作,内部简报和相关信息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查后对外发布。2018年以来已分别上报县两办信息科信息48条;在柘荣黑板报开设专版一期,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县住房城乡建设成效,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6.关于“民生补短板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生短板加快补齐。落实2018年补短板项目51个,累计完成投资7.8亿元。二是完成龙溪两岸污水管网改造、柳城东西路白改黑,兴业路、荣华路污水管网改造和龙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加快,文昌南北路白改黑和前山村等10处城区截污与污水管网改造启动,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逐年提升。三是加强乡村垃圾治理。九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转运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已全面推行,各乡镇基本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四是加强“三边三节点”整治。柳城东西路及周边景观工程一标段竣工,二标段完成80%的工程量。东狮山游步道竣工建成。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调整充实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党务干部2名,负责梳理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工作,局党组负责人每周指导1-2次。二是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13次,将党建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2018年工作思路、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向县委、政府的工作报告,对党建工作做了重点阐述和报告,突出党的领导作用。
8.关于“对下辖的4个党支部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的领导。局党组(党总支)在5月份向各党支部下达党建目标责任书。局党组负责人上半年已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4次。二是加强党支部的督查指导。指导荣冠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完成了支部换届;请示县直机关党工委并经发改系统党委批复同意,于2018年6月1日取消了城建大队党支部,城建大队2名党员关系转入住建局党支部;将环卫处党支部党员纳入环卫保洁督查岗,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指导局党支部于2018年9月5日完成选举。三是加强“三会一课”落实的督查、检查。2018年1月起,局党组成员分别挂钩住建系统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监督和指导,其中深入环卫处党支部2次、荣冠公司党支部1次、局党支部1次。
9.关于“思想政治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以来共召开6次党组会学习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2018年1月以来中心组已组织学习8次,开展党课教育2次。二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5月30日带头上党课,提升中心组学习的氛围。
1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民生主生活会制度。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经过局党组负责同志的把关。三是重视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四必谈”。四是2018年8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指出问题,并对标对表做好剖析,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48条,提出互相批评36条。在会后做好公开,制定整改措施24条。
11.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住建局党支部2018年已召开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7次、上党课6次。二是加强“三会一课”落实的督查、检查。2018年1月起,局党组成员分别挂钩住建系统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监督和指导,其中深入环卫处党支部2次、荣冠公司党支部1次、局党支部1次。
12.关于“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局党组成员在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党组副书记陆溅和党组成员袁忠杰、姜树春、吴静、江丽琴分别就批评与自我批评事项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做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按县委统一部署,做好相关重点大事项的汇报。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工作个性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从严过好专题组织生活。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由党组负责同志对党员发言材料进行把关。明确党组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批评,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同时,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相关规定,要求每次会后,每名党员要对照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公示和通报。2018年9月12日,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位党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自觉查摆问题,严肃开好组织生活会。四是民主评议党员。制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后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13.关于“支部建设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支部书记。2018年9月5日召开局党总支和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陆溅为党总支和局党支部书记;2018年8月16日召开荣冠公司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魏拂制为支部书记。二是制订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党员管理。调离本系统林锋、魏国干的党员关系已转出,调入本系统江丽琴的党员关系已转接入局党支部。待岗外出的党员谢某,2018年9月份恢复了党内组织生活,参加了局党总支和局党支部换届选举。三是制订党费收缴制度,及时将党费登记造册并上缴党组织,每半年公示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14.关于“党员教育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局支部制订学习计划、定期梳理添加学习清单,通过“三会一课”和每月1次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台账、有记录。二是在2018年8月支部主题党日上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周炳耀、李保国等先进事迹。
15.关于“党员队伍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对住建系统党务工作开展培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二是制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对林某等三名入党申请人,按发展党员程序于2018年7月1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已达8个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6.关于“监督检查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30日,局党组负责人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和机关股站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夯实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查找违规、违纪线索和开展行政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10次;分别与办公室、环卫处、设计院、质安站、审批股等股室负责人谈话15人次,压实主体和监管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美丽乡村交叉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美丽乡村、改水改厕、危房改造督促检查,每月通报一次。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改厕改水等项目的审查把关,每个项目都要求提供完整的招标材料、施工合同、竣工图、验收报告和审核定案书,专项资金分三期下达,第一期资金在村庄提供招投标材料和施工合同后予以拨付,第二期资金在村庄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拨付,第三期资金在村庄项目经省验收后予以拨付。二是审计部门完成了2017年度美丽乡村、改厕改水、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审计,相关乡镇已对照审计要求落实整改。乡镇、村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工作,按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并纳入乡镇廉政风险点监管。
17.关于“对下属单位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18年7月10日、12月28日听取了下属各单位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业务工作汇报。各财务独立下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已纳入监管。二是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和规划建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局主要领导开展下访,了解股站室工作和社情民意,已化解东源村谢某等联建房信访问题2个,引导荣辉小区等2个长期信访问题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据统计,信访件2017年23件、2018年18件次(含往年重复信访),相比较有明显下降。针对信访多发的股室,如规划股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派驻纪检组对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依纪依规开展追责。原规划股负责人郭松、经办人林立在规划审批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独立的局下属单位2013年以来财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现已完成了县工程交易中心、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审计。
18、关于“干部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加强上下班考勤出勤管理,规范请销假制度。购置了考勤人脸识别机,设置在局大楼一层,将财务独立的质安站、房管所一并纳入考勤管理。每月通报一次考勤出勤情况,对不及时签到的张某、陈某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干部监管不严的局党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执行报备报告。因工作需要下乡、下工地、出差、开会的,提前向局办公室报备、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19.关于“风险防控制度脱离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1日修订了局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细化到班子个人。将违规审批、违规调整审批指标、违规运作资金、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情况纳入风险防控范围。
20.关于“权责清单未结合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1日修订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27项、责任内容17项,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11项、责任内容7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9项、责任内容28项,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18项、责任内容4项。
21.关于“没有针对发现问题完善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检查。2018年7月16日下发了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检查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及局属财务独立单位围绕县委巡察组指出问题在7月23至27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局党组于2018年8月6日至8月10日对局机关及局属财务独立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县环卫处、质安站等相关局属单位已遵照局机关要求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凭公函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局党组就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不及时、接待偏多,已分别对县环卫处负责人陆某、原质安站副站长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9月5日开展了住建系统财务管理培训,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经纪律文件,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22.关于“党组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以来,局党组负责人已经专门听取纪检组汇报10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14人。
23. 关于“对提醒教育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以来,召开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局党组负责人已与分管规划股、审批股的局分管领导谈心谈话1次,与规划股、审批股、房管所、环卫处、质安站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开展提醒教育。二是2018年5月30日,局党组负责人约谈了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部署。
24.关于“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属股站所负责人谈话缺乏问题导向,以业务为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谈得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上半年局党组负责人已与领导班子成员谈话7人次,与股站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15人次。谈话内容涵盖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廉政建设,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剖析等方面,挖掘廉政风险点,做好谈话式提醒。
25.关于“对述责述廉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9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陆溅与局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对述责述廉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2018年5月28日局党组会上,2017年度未出席述责述廉的党员领导干部游某等4人在党组会作了自我批评检讨。三是在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上,补开2017年度述责述廉会议。
26.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30日,局长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二是2018年7月10日,局党组听取了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工作部署。2018年12月28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股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27.关于“个别班子成员纪律性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柘荣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柘荣县住建局工作规则》,2018年以来因故不能参加党组会、局务会的,局班子成员已报备或办理请假手续报局长、党组负责人审批。二是2018年5月28日,局党组会上,2017年度未出席述责述廉的党员领导干部游某等4人在党组会作了自我批评检讨。
28.关于“拨款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2018年1月份起,安排给乡村及县直单位的专项资金,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予以拨款,并以局名义向相关乡镇(单位)发函行文下达资金,说明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自查。2013年拨付给水利局的城区排水防涝工程资金,已实际用于城区河道灯光夜景工程建设。对2013年以来的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自查,收回了用于补助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2015年“三边三节点”补助资金75万元,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梳理。
29.关于“财务核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柘荣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3-2017年的零星建设工程进行了自查。市政分公司2015年城区建设零星维修费支出共包含两项,①城区零星市政项目:维修协议于2015年1月12日签订(时值春节将近),1月16日开工、2月12日竣工,零星工程共包含柳城东西南北路人行道板材维修及污水井、雨水井检修、清理和垃圾清运等现场签证73项,结算造价60853元;②柘荣县住建局东侧围墙等零星工程:协议于2015年1月10日签订,零星工程共包含住建局东侧原有砖围墙、铁栏杆拆除清理、垃圾转运、24厚砖砌围墙、水泥砂浆粉刷等现场签证7项,结算造价41994元,两项工程共计102847元。在办理核销手续时,因未附以上协议、结算书材料,对经办人原城建股负责人袁某进行批评教育。对2013年9月房管所5000元差旅费支出开展核查(属于2012年度的差旅费),经当时的审批人(现已调离本单位)和经办人作出说明,支出属实,并对经办人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2018年8月15日对住建局屋面修缮、西立面外墙改造等项目进行核查,以上项目已附施工承包合同、结算书等材料。对财务核销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发放2018年半年绩效奖金。三是举一反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0.关于“以现金方式收取服务费并且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整改。县工程交易中心于2016年10月经“柘委编〔2016〕33号”同意撤销,整合并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12月我局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原县工程交易中心财务清账审计,2018年6月12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通过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原县工程交易中心收入、资产进行处置。二是加强服务收费自查。2018年7月16日下发了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检查的通知,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检查服务收费情况,杜绝坐收坐支行为。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31.关于“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2017年8月10日我局转账支付传锋办公设备经营部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其中办公室、监察室购买笔记本电脑各一台价值计9990元,采购办公耗材3000元,差旅费和其他办公费用支出为8110元。经审核,我局共委托传锋办公设备经营部购买笔记本电脑9990元(已列入固定资产登记)。其他的差旅费、办公费用支出8110元,传锋办公设备经营部于9月27日返还我局,并由经手人支领。二是举一反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购入固定资产与差旅费、办公耗材和其他办公费用支出共同核销。对财务核销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赵某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处置国有资产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城乡规划设计室车辆闽J096KG拍卖收入1.51万元已于2018年9月21日上缴县财政。质安站就2016年10月报废车辆、2017年5月报废固定资产已做出说明。2016年10月报废的车辆是2011年10月17日购买的价值为2.96万元的二手工具车(原始购车时间为2003年10月,车牌闽JG5113),车辆报废已按县交警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报废。质安站2017年5月报废了铁皮箱、吊扇、取暖器、茶几、空调、电脑等固定资产,核算总价值1.97192万元,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柘荣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柘政综〔2011〕260号)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价值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批量价值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处置,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批”,2017年5月县质安站报废处置老旧设备总价值1.97192万元,未超过2万元,其固定资产报废已按规定报县住建局审批同意。二是举一反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国有资产处置把关。
33.关于“借款不规范,未按借款时的要求归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质安站已收回全部借款1.8万元,对借款人张某、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借款人吴某现已辞职离岗);就建筑设计院财务人员未将款项及时入账问题,对建筑设计院院长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财务人员刘某通报批评、取消发放刘某2018年度半年的绩效奖奖金。已于2018年8月30日向荣冠公司、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还款。二是举一反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自查整改。组织局办公室、财务室及局属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的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排查。城建大队2014年补助王某、章某各1500元学历款已于2018年9月追缴到位。2016年住建局补助林某的大专学习费用3500元已追缴到位。此外,自查发现2015年住建局发给廉政、行评监督员共11人的慰问金5500元已于2018年9月追缴到位(另2人计1000元属环卫公厕管理人员的困难慰问金,按实补助)。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把关财务核销。
35.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一是超员接待。二是异地接待。三是多餐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整改。组织局机关和局属财务独立单位、企业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局机关2016年一笔超出接待标准的45元已予追缴。进一步核实2013年以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异地接待费,对处理县纪委交办案件(高速路连接线项目串标案和上城安置房投标投诉调查项目)出差时产生的餐费(袁某等五人就高速路连接线项目串标案调查于2015年12月16日在龙岩新罗区午餐265元、晚餐363元;林某等四人上城安置房投标投诉调查2013年11月12日在福安午餐320元;合计三笔948元),已全部退缴。因公务出差产生的餐费(郑某等人于2013年6月9日、6月30日、8月17日到省住建厅对接业务工作途中就餐455元、148元、283元、245元,郭某等人到省住建厅对接工作途中就餐271元;合计五笔1402元),已由工作人员退缴误餐补贴60元(共四次,每次15元)。对接待精准扶贫下乡帮扶及驻村蹲点干部慰问的早、中、晚餐接待费用支出,已由陪同人员退缴超标准的早、中餐费用1080元。县房管所2015年无函接待餐费1008元,已由陪餐人员退缴到位,对县房管所所长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出台《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等相关内容。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柘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落实接待管理制度,杜绝今后异地接待和超标准接待行为。
36.关于“车辆支出异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整改。县天然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闽JN7335公车2016年更换轮胎维修异常、2013年9月加油异常,于2017年9月经县纪委查处,责任人郑成华受到诫勉谈话,林某受批评教育。针对加油卡使用异常开展自查,徐某已退回2017年五一节、端午节使用私车加油费用384.3元,局党组对其通报批评,取消发放2018年度半年绩效奖奖金;林某已退回加油卡费用1800元,局党组对其通报批评,取消发放2018年度半年绩效奖奖金;局办公室对车改后购买的公务加油卡3000元后管理不当,局党组对原办公室分管领导游某、办公室负责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县公车改革精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一律由办公室向公车平台申请调度。局机关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证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
37.关于“住建局向下属单位转移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支出,符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支出事项,一律报局党组集体决策。二是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县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审计,按县编办文件要求撤销县工程交易中心。三是已对接县财政、审计部门,就局机关向县工程交易中心转移支出46.8万元进行梳理整改。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8、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住建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相关规定选拔任用推荐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加大岗位轮换。二是对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并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任免。于2018年4月13日免去非在编工作人员林某液管站站长职务,另行任命在编的有技术专长的林某同志主持液管站工作。
39.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住建局人事管理制度》,对借用人员进行梳理,对局机关股室人员进行整合。于2018年7月16日归还抽调借用的城建大队干部4名(仅保留县政府协调议事机构县天然气办、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二是清理临时人员。出台了临时人员日常管理办法,清退解聘临时人员2名。相关人员按原渠道分别签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临时人员不安排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岗位。
(六)项目领域方面
40.关于“对实施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制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3次,开展动态考核68次,发出68份责令改正通知单,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共计472条,对相关责任主体给予违规记分,施工企业共记664.32分,项目经理共记1332.45分,监理单位共记541.0分,总监共记999.2分。二是开展全县在建项目巡查,重点对劳务队伍登记备案、劳务队伍资质情况以及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劳务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就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涉嫌分包,对施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41.关于“住房保障管理不规范,前山茶场农垦危房改造户1户不符合界定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对象审核工作。柘荣县茶场已收回不符合垦区改造标准的韦某户的补助资金1.74万元。二是县农业局纪检组于2018年7月23日对县茶场场长魏建忠进行诫勉谈话。
42.关于“住房保障管理不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追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双城镇、社区和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欠缴租金对象的催缴工作。县住房保障办安排专人每半年提醒催缴租金一次。二是截止2018年10月已收回8户廉租房2017年度租金1.13万元,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免收商业总公司下岗职工1户公租房2017年度租金0.3万元。
43.关于“住房保障管理不规范,2017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涉及东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2017省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涉及东源乡龙山造福工程项目部分内业资料一致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已会同财政部门于2018年5月、10月对东源乡东源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内业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未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与造福工程专项资金混合使用。二是督促东源乡政府加强棚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渠道使用专项资金。
(七)其他方面
44.关于“行政许可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规划股、建管股、质安站、房管所等相关股站人员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审批窗口已落实工作人员10名,并实行A、B岗服务。2018年1月以来窗口已办理“一书两证”51项,施工许可29项,竣工备案1项。二是柘荣县老城、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柘荣县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评审稿。三是《柘荣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于2018年12月1日印发,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
45.关于“长期政企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乡规划设计室承包合同于2017年12月30日到期,自然终止。2018年1月9日调整了城乡规划设计室法人,不再对外承包。城乡规划设计室的业务承揽、项目收费,已纳入局机关监管。二是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从2018年1月起停止承揽县住建局零星市政工程项目。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改制,不再设置市政分公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问责22人次,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次(取消发放2018年度半年绩效奖1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取消发放2018年度半年绩效奖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1.6万元
(一)党内警告处分情况
因在审批华龙小区二期时未正确履职,给予郭松党内警告处分。
(二)行政警告处分情况
因在审批华龙小区二期时未正确履职,给予林立行政警告处分。
(三)诫勉谈话情况
1、因2013年加油异常,由楮坪乡纪委对郑成华进行诫勉谈话。
2、因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对象(垦区改造)审核不严,由农业局纪检组对县茶场场长魏建忠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对下属单位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9年1月与福建闽兴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因涉及下属单位5个,财务帐册较多,目前正在开展审计工作。
下一步措施:
1.要求福建闽兴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5月前完成尚未进行财务审计的财务独立下属单位(自2013年-2018年)的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2.加强党组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每半(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年听取一次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报告,局纪检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前完成
(二)关于“借款不规范,未按借款时的要求归还”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原闽东荣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改制,借款人无力一次性还清暂借款80万元。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建设保障性住房东狮山小区三期需要,短期内无法筹集资金一次性返还全部借款887万元。
下一步措施:
1.荣冠公司暂借款80万元计划从荣冠公司其他经营收益中逐步偿还。
2(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县住房保障办已与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使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住建局的借款600万元、向住房保障办借款287万元用于回购东狮山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40套作为公租房使用,收回时间在2019年12月底前。目前东狮山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已启动建设。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住建局向下属单位转移支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涉及转移支出资金的额度偏大,短期内难以筹集资金整改到位。
下一步措施:
1.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主动对接审计部门,对向县工程交易中心转移支出组织梳理整改。
2.在2019年2月底前筹集资金10.59万元,拨付县城乡规划设计室8.29万元,拨付住房保障办2.3万元,用于整改转移支出费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前完成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坚定政治方向,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推动住建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同时,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举一反三,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以制度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推进“清新好柘荣、两城竞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52211;通信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zrxzjjbg@163.com。
中共柘荣县住建局党组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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