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
2018年上半年,市财政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建设,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发力,不松劲、不懈怠、不减弱,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衡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的通知》、《中共衡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与各主管副职、各主管副职与分管科长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了《衡水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层层压力传导。局内各单位进一步延伸责任链条,将工作任务逐级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增强班子成员廉政意识。局党组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讲学、交流研学等方式,重点学习研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5月25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部分优秀党员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林州市红旗渠和邢台抗大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激发了爱党、爱国、爱财政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
三是抓好市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检查组于5月3日对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述职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与 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组织120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6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工作,对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涉及的4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结果,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结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严格的整改,使党风廉政、队伍建设、财政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明显提高,财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五是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局党组积极构建具有财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了组织领导、廉政教育、预防制度、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惩处“五个体系”,解决了反腐倡廉“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活动,并结合岗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加强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今年以来,局党组牢牢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的监督、管理,财政干部作风不断优化,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杜绝“四风”新表现,使机关作风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一是全面加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学习,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一次。同时,认真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党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问询制度,以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自身做起,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政策办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作学习的表率(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班子、带队伍,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按照《衡水市财政局“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实施方案》,大力推行标准化绩效管理,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作质量的提升、工作作风的转变,有效地解决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问题,树立了财政干部廉洁奉公、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同时,制定了《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并按照制发的《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严格考勤纪律,通过指纹机、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等手段严格考勤。要求财政干部职工严格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和外出办私事。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玩游戏、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工作日期间、节假日值班期间,中午一律禁止饮酒,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酗酒。严格请销假制度,局级干部请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科长请假,向分管局长请示后,由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三是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观念,主动把自己放在被监督的位置上,养成被监督的习惯,真心诚意的接受监督。同时,积极主动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案件,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直以来,局党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始终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头等政治任务。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上半年,局党组坚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1.5讲话精神》等必读篇目,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深入系统学习,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用科学理论指导财政工作。
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各有分工,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决定,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搞家长制、不搞一言堂。同时,要求班子成员都以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把工作做好。5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只要没有特别重要的工作和会议,都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种活动。
三是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党对干部的最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负起“管”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安排、抓具体;尽好“带”的义务,凡是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抵制。同时,5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工作,逢会必讲,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严格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有关要求,确保财政干部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科学规范执法。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团,提升了财政工作法制水平,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今后,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主动的态度、更加完备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财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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