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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大全1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的思想、业务、作风和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切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实用主义思想。

(二)敬业精神、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下基层深入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不够,有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五)自身建设要求不够严格,对一些问题缺乏高标准、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尚需加大。

(六)群众要求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公车管理、纠风治乱、减轻农民负担、查办案件等工作的力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

1、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按照台纪发〔20__〕12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3、认真落实台纪发[20__]13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4、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周一夜和支部每周集中一次学习制度,抓好委局机关党委年度的政治理论学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业务建设。

1、制定委局机关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纪检监察业务、“十一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财经、审计等知识系列讲座,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2、组织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举报、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新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干部室牵头,教育调研室、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配合)

3、定期组织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工作交流,以会代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各室)

(三)加强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和《台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议事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

2、建立实施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群众接待日、集中下访和机关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室)

3、健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调研制度,深入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基层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4、认真落实市委“七个减少”和“四个不”,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5、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外出执行公务纪律规定,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严肃办案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6、开展联系村扶贫帮困活动,完成好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

7、进一步梳理完善委局机关办文办会、考勤、考核、车辆、财务、接待、执纪办案等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

8、建立室主任季度工作汇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建设。

1、结合县乡两级换届,配齐配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干部室)

2、开展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第三季度前完成。(责任单位:干部室)

3、在机关开展“规范化党委”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五)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落实好《台州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党风室)

2、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级基础设施招投标的廉政监督。(责任单位:党风室牵头,教育室、执法室参与)

3、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开展对公交、供水、供气等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制,深化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纠风室、执法室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机关转变作风,促进“两年”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效能监察室)

5、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责任单位:纠风室)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围绕市纪委四次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坚持有案必办、深挖细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责任单位:纪检一、二室)

四、工作要求

创清廉鹤峰树新风正气

二、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纪法知识“学”“讲”“考”“行”活动

1.学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会、科室会议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全院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重要内容。宣教月期间,医院党委中心组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

2.讲透。宣教月期间,党委书记讲授一次廉政党课,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到我院开展一次纪法知识讲座,党员干部畅谈一次学习心得体会。(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

3.考实。组织党员干部和全院职工参加“清廉建设润恩施” 党纪法规线上测试。(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已完成

4.践行。宣教月期间,再开展一轮党员干部下沉遍访全覆盖。并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基层群众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把新时期干部的好作风体现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已完成

(二)扎实开展“清廉鹤峰”共建共享活动

围绕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暨清廉湖北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和恩施州落实举措,结合我县《关于推进“清廉鹤峰”建设的实施方案》中4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清廉医院、清廉家庭建设,迅速掀起清廉创建热潮。(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

(三)扎实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

1.召开一次警示教育报告会,观看省、州发放的警示教育 片,开展一次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专题讨论。(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

2.观看一部廉洁电影。组织单位职工观看一部廉洁电影。 (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

(四)扎实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

1.结合换届工作,开展党委书记同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心谈话。(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已完成

2.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已完成

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好正实优”标准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立足岗位职责开展作风问题查摆,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项目、说情打招呼、吃拿卡要、从事违规牟利活动;是否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标准不高、对待工作消极应付等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于应景造势作秀,当“甩手掌柜”,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踢皮球”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群众冷硬横推、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4.开展一次家风廉政讲堂。召开家风廉政讲堂,看好家风 视频、听廉洁文化故事、诵好家风经典,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与生活中首先立己,再立家人,涵养家风家教。(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谈话。邀请单位职工家人代表参加集 体座谈,引导干部职工家人当好家庭“廉内助”,挖掘廉洁家风故事。(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6.签订一封廉政从政承诺书。(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科)已完成

(五)扎实开展“护航发展”主体宣传活动

1.开展“护航发展在行动”全媒体宣传活动,宣传一名在疫情防控中担当有为的动人故事。(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已完成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州纪委监委“清风恩施”、县纪委监委“溇水清风”微信公众号,参加在线纪法学习。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已完成

3.讲好身边廉洁故事,在全院征集廉政书法、绘画,廉洁故事、微视频、微电影等作品,评选优秀作品在各级媒体阵地推送。于9月20日前,上交廉洁文艺作品(书法、绘画、微视频、微电影等)一份、廉洁故事一个,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交至县纪委派出医院纪检监察组。(责任领导:骆渊海;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审计科)已完成

三、时间安排

8月底启动,9月活动全面展开,10月上旬进行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和监察法。通过党校课堂、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形成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情况的检查通报,确保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二)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由校纪委负责、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由校纪委负责,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由校工会负责,开展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观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系列以案说纪短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工会、各分党委、党总支)

(三)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四)广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通过廉政宣传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树立廉洁意识,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

(五)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观看省纪委监委打造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研究所作用,积极对我校廉政建设进行规律性探索,推进廉政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组织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教风学风。(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一、**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县隶属于**市,全县总人口24万,其中农业人口10.7万,属于农业县份。全县共有党员7653人,其中农村党员4104人。下辖8个乡(镇)82个行政村,土地面积5678平方公里。20xx年县域生产总值25.1亿元,财政收入1.1亿元,为省级贫困县。全县共设有30个党委,其中农村乡(镇)党委8个。全县共设有纪检监察机关25个,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基层党委纪委15个,党组监察室2个,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全县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9人,其中县纪委23人,派驻机构16人,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20人。

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九室一办。有办公室、调研室(含法规)、宣教室、党风室、信访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检查监察一室(含案管)、检查监察二室、纠风办(含改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额定编制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6人,事业和工勤人员编制2人。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身份21人,干部身份2人。县纪委机关共有离退休老干部1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人。县纪委常委会有领导指数7人,现实配6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县纪委各室除宣教室由正科级检查员兼任外,其他都是副科级配备。

2、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去年,**县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实施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共成立了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中乡镇纪工委2个,县直纪工委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属于县纪委,每个纪工委都按4个编制配置,共有编制16个。各纪工委都设有正科级领导指数1人,副科级委员3人。全部人员均为公务员。

3、基层党委、纪委、监察室、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情况。在去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撤销纪委的15个党委,均按要求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委员,职级都是股级,其中有10人担任党委委员。20个未撤销纪委的各党委、党组和直属总支都配备了专职书记、主任和组长,行政级别为副科级。

4、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情况。全县59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中,有女干部8人,少数民族1人。30岁以下3人,30—40岁38人,40岁以上13人。中专学历5人,大专学历31人,大学学历22人,研究生学历1人。全部59人均是党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有34人,5—10年的有20人,10年以上的有5人。

5、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体制改革、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办案、纠风治乱、对外宣传等多个方面的新突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在**举行,**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双创一争”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在全市“双创一争”活动中,**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创新工作,有2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撰写的信息共被市级以上采用25条,其中《**县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派驻管理》信息被中纪委采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工委成立以后,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他们围绕“三重一大”强化了对基层党委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效能的监督;围绕党性、党风教育,开展了多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针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实际问题,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去年,4个纪工委共查办案件13起,占全委案件总数的44.8%。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来抓,通过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了整体工作发展。

1、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理想信念。先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了两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个意识”教育、“双创一争”主题实践和学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活动,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党规党纪教育,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要求班子成员及每名纪委干部都要做学习的表率, 紧紧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考核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近年来,先后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理论培训班5期,每次都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必要的金融、财经、法律和现代科学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有力的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3、强化监督制约,树立良好形象。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各类办案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事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有效防止了用执纪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案200余起,无错案、无投诉。

4、强化轮岗交流,促进干部成长。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系统外能力出色、品德优秀的干部建议县委调入。20xx年以来,在县纪委机关内部轮岗2次,轮岗中层干部6人;在系统外交换干部2次,交流干部42人次,其中从系统外提拔干部16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从系统内提职、调出干部26人;在系统内交换干部1次,系统内提拔干部2人。为纪检监察机关增添了新鲜血液和活力,调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5、强化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超越自我、争创一流”的**精神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用优异的的工作成果检验队伍建设实效。年初以来,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思想教育难、干部监督难、三资管理难、农民权利保障难的问题,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构建宣传教育、干部监督、民主管理和四个网络,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群众上访问题中,可能存在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实际,建立了“信访违纪责任倒查机制”,组织全委干部轮流到信访局接访,现已发现案源2起,按照《信访违纪责任倒查制度》,初核1起,结案1起,处分党员干部1人。

6、强化两个实践,推进自身建设。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对委内各项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对办案指标、信息工作指标、重点工作指标、收缴违纪指标等各室、各纪工委都要在年初作出承诺,县纪委常委会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对完成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调整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极大调动了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去年,全委工作在全县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还很缺乏。当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懂经济管理,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各方,提起笔来能写,部署安排工作能说,抓工作落实能干的干部还很缺乏。致使出现办案中遇到财务问题就畏难,协调工作遇到阻力就打触。比如,在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懂财务、会计工作的只有一人,查办案件工作中明显感觉缺乏专业人才。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用还不够突出。根据我县现状分析,4个纪工委覆盖基层党委15个,另外还有20个党委、直属总支、党组的纪检监察机构未实行派驻管理。4个纪工委辖区内的党委都能够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作用发挥较好。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在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还没有形成竞争上岗的氛围和环境,少数干部满足现状,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时间长,缺少活力,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缺乏开拓和进取精神,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些干部习惯认为纪委工作规范性强,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有的基层纪委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个别基层纪委连信息上报都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极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三怕”,怕得罪人,怕激起众怒,怕影响今后的仕途,未办案先想退路,工作不敢碰硬,严重影响了纪工委职能的发挥和工作的开展。

4、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私心杂念较重,置三令五申的纪律于不顾,在接到和获得案件线索后,向当事人透露案情、跑风漏气,给办案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摆不正位置,重视部门利益、忽视履行职责,“协助”变“包办”,“主抓”变“全干”,“查案”变“销案”,

四、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对此,必须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为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针对干部发挥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明确职级、待遇等干部关心的问题。解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没有省里的统一研究、安排和部署,县里很难办,市里也难办。如,县纪委常委多数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但由于职级限制,只能作为副科级干部安排,相关待遇一直跟不上,不同程度的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们建议在对基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由省市纪委与组织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研究派驻机构的指数、职级、职能,县纪委常委职级提为正科等问题,切实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级、待遇等问题,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

在年初责任分工完成后,向党委、政府领导发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报告书,分别报告各位领导所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和当年抓责任制落实的工作安排;同时给各科室发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任务函告书。

在年中,给党政领导发送落实责任制建议书,请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二)两报告: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的报告制度。

在年底考核前,党政领导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向单位党委做出专题报告;各牵头科室负责人向本单位纪委报告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三书”样式

(一)责任分工报告书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

有关事宜的报告

×××同志:

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党委(党组)研究,于×月×日印发。根据分工方案,你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由你负责的专项工作为×项,分别是:

(一)……(任务及牵头、参与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请你于20××年底就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做好总结,并书面抄告单位纪委(纪检组)。

特此报告

××××(单位)纪委(纪检组)

20××年×月×日

(二)牵头任务函告书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

有关事宜的函

×××科室:

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党委(党组)研究,于×月×日印发。根据分工方案,由××科室牵头的专项工作为×项,分别是:

(一)……(参与科室)。

根据工作部署,请你科室于20××年底就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做好总结,并书面抄告单位纪委(纪检组)。

特此报告

××××(单位)纪委(纪检组)

20××年×月×日

(三)落实责任建议书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建议书

×××同志: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要求,班子成员需要向同级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责任范围内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请你对照《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将落实情况的书面材料于×月×日前,送一份给××(单位)纪委(纪检组),以备检查。

你主管的事项为×项,分别是:

(一)……(任务及牵头、参与单位)。

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市督办督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运转协调的效能型、服务型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一是5月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局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7月局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听取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三是12月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5月-6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决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加强道德建设,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二是9月开展一次由局主要负责人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三是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履职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局20xx年的相关工作。二是7月-8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上一堂拒腐防变教育课和实地到三江农场进行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继续按照《市督办督查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内部防控、制度防控、科技防控等措施。四是继续抓好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完善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我局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小金库专项治理,抓好并巩固成果。

(四)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严格执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等制度;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轮岗和任中回避等制度。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局长是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副局长、纪检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完善定期研究制度,做到常议常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定期汇报工作、沟通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和进一步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拿在手上、说在口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做到常议常抓。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很抓工作落实。在局机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签一级,直至签到个人。 年终进行重要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

督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责任要求,更加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好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党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组织全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要求。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处(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处(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及时分析本处(室)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表扬先进,批评、教育违纪行为,不断提高遵守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应教育管好工作人员以及家庭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在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至屡屡发生,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但要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扣其年终奖金,而且要对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分别追究领导责任。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督促医院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结合医院监督执纪工作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二、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责任区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医院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根据医院2020年的工作任务安排,医院监察室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合并制定,并组织医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层层签订。加强对医院各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党总支汇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医院党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医院党组作出的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坚决克服医院各级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医院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侵害患者和职工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督导和年底考核工作,对各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民主评价、评优评先、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和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五、深化医院行业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县委市、县政府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医院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事件。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治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筑牢制度防线。

六、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力度

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坚持依纪、依法、依规处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向医院党组和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健全投诉举报件调查处理机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机制,既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有关科室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协助医院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督促医院党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督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委成员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医院发展环境。医院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及时了解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成效。

八、聚集主责主业,严肃执纪问责

切实落实“三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主动履职尽责不懈怠,把监督责任落实、落小、落细,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的医疗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严肃问责警示教育全院党员干部。

九、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性工作,加强对医院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十、突出监督重点,持续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为把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在服务患者的实践中,医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八条意见》,医院纪委将严格督促该意见的落实情况。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突出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廉政谈话。对医院开展的重大活动、个人职务升迁、岗位变动等情况要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十一、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积极配合县纪委和县卫健委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活动,针对医疗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题督导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典型的重点开展调查,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问责。

十二、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一、领导机构

(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

(略)

二、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权威,为深入实施“五区联动、产业升级、城乡一体、绿色崛起”的统筹发展战略,为再造两个新城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三个坚定不移、三个力争领先”总体战略,坚持专题教育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坚持“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以专题教育来推动工作落实,以促进发展的成果来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效。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使专题教育活动成为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惠及群众的过程。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纪律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学党章。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格守纪律。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党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自觉抵制慵懒散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切实转作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继续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活动和下乡驻村、包村增收活动,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师表”的“六个一”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群众、访贫问寒、结对帮扶。坚决狠刹坐而论道空谈风、执行落地拖拉风、办事吃拿卡要风、公务消费攀比风,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在3月份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至10日)

1、规范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的系列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个实施办法”、市委“三个实施办法”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

2、严格学习要求。以集中学习、集中辅导、集中交流为主,单位要保证每周不少于5小时的集中学习。党组织负责人要讲授党课,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集体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要做到“五有”:即活动开展有专栏、单位学习有记录、领导授课有讲稿、人人学习有笔记、个个学习有心得。

3、加强自我教育。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全面阅读与精度细读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纯洁性、纪律上的严肃性和作风上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1日至20日)

1、广泛征求意见。单位召开有商贸系统服务对象、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的专题教育座谈会,广泛征求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办事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提意见,让干部受教育;召开民主测评会,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之间要进行一对一谈心,相互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深刻剖析问题。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教育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在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相互谈心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反省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真正触及灵魂、提高觉悟。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教育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

3、诚恳接受监督。要把查摆问题纳入党务公开范围,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示党员干部的书面剖析材料,由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评议。

(三)整改提高阶段。(3月21日至31日)

1、认真整改。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各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制作“三张表”,即问题表、措施表、改进表,逐条逐项地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积极整改、确保到位。

2、健全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专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专题教育的常态化。

3、及时总结。要认真总结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归纳好的作法、提炼好的经验。在专题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迅速将活动总结以书面材料、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区专题教育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422;邮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纪检委员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习教育阶段由支部学习委员负总责,组织委员配合。各党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查摆阶段与整改提高阶段由区商务局专题教育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负总责。

2、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我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我社《廉政谈话制度》、《廉政约谈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责任部门:政工股;完成时限:2015年__月底)

3、按照县委县政府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及要求,适时召开我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议程、审核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__月底)

4、适时召开我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主任报告工作,签订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__月底)

5、每年社党组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第二次专题会议拟定为9月上旬,听取机关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__月底)

6、社党组书记、主任每年至少向县分管领导、县纪工委第二分局专题汇报本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1次,出现问题可及时汇报;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廉政约谈1次,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7、班子成员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1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平时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对分管股室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及各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8、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乃至党组书记报告。(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各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第一条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政令的贯彻执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及指示,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于部,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委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必须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前提下,按照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必须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的现状。必须组织制定针对重大行政事务、重要人事任免、重要资金安排、重要项目的上报和审批以及其他重要政务的监督制约性廉政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在职责范国内组织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必须调查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注意发现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措施、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五条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必须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及监察对象违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以上责任内容,为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省计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委党组书记、主任是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好党组成员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委党组副书记、负责常务工作的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主任抓好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为职责范国内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好分管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管好分管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八条委机关各处室的处长(主任),是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委直属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的一把手在职责范围内,要管好领导班子内其他成员;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的副职领导干部,要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第九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委党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本办法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可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条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由党组统一领导,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具体负责,有关处室配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评议,由委党组委托纪检组、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由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委纪检组、监察室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委副地级以上领导于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由委党组受理;委内各处室正副处长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由人事处受理;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处负责汇总并上报。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委内各处室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完成中央及省上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阶段性任务;严格控制会议和各种庆典活动、礼品登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清理、清查"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清理、清查委机关领导干部住房、建房、购房、公款装修住房、通信工具工作,由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委纪检组、监察室参与;清理新建、装修办公楼的有关问题,由固定资产投资处负责。

以上责任分工,是党组对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并做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今后,中央和省上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阶段性任务若有变化,党组将在每年初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分工。效力视同本办法。

第三章责任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委党组结合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每半年听取二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凡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印发重要文件、收到重要群众举报、重点案件的查处等重要事项,要随时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委纪检组、监察室以及机关党委、人事处,每年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或考核。并将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述职报告,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委属各单位、各级领导,凡不履行职责范围内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省委发(1999)28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都要按照本暂行办法中的责任分工,并依据省委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凡对省委、省政府以及委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不贯彻,或者对其他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不传达、不贯彻。由于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而酿成违纪违法案件的;

(二)凡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或者在职责范围内的单位、部门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监督制约性的规定、制度,或者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于疏于管理而酿成违纪违法案件的;

(三)凡在职责范国内的单位、部门内发现或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但不采取积极措施纠正解决,或者措施不得力、不坚决。由于失职、渎职酿成违纪违法案件。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或政治损失的。

第十六条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省委发(1999)28号文件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追究责任的规定,结合计委实际,委属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凡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重大案件的,都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委党组各成员、委属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在其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正副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发生了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凡在执行公务中受贿,且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国家法律规定标准而触犯了刑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凡在执行公务中索贿,且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国家法律规定标准而触犯了刑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3.凡因内部管理混乱,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政治影响,构成了、失职、渎职而触犯了刑律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委党组各成员、委属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在其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正副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发生了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凡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务之便或计委的影响,在项目单位、业务联系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或侵占国家或集体财物,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党纪政纪处分标准,并受到监察机关查处的;

2.凡在住房、通讯工具、乘坐车辆、出国(境)、收受礼品以及其他方面违反了廉政规定,并被监察机关查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凡遇重大事项不及时报告、请示,违反委内规定程序办理业务,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的政治影响,构成、失职、渎职而被监察机关查处,并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委机关正副处长、委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在其职责分管范国内的干部中,发生了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降职、免职或撤职处分:

l:凡在执行公务中受贿,且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国家法律规定标准而触犯了刑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凡在执行公务中索贿,且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国家法律规定标准而触犯了刑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3.凡因内部管理混乱,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政治影响,构成了、失职、渎职而触犯刑律,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四)委机关正副处长、委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在其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干部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降职、免职或组织调整处理:

1.凡在办理计划业务中,利用岗位之便或计委的影响,在项目单位、业务联系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或侵占国家、集体财物,数额(或折价数额)达到党纪政纪处分标准,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的;

2.凡在住房、通讯工具、乘坐车辆、出国(境)收受礼品以及其他方面违反了廉政规定,受到监察机关查处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连续收到群众举报3次以上,反映同一处室或同一单位的问题,经查证虽然不够党纪政纪处分,但确有不廉洁问题的。

第五章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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