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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国税局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地税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动员大会。刚才,大会已宣布,自20*年*月*日起,凡是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这次大会标志着国家税务总局等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指示精神,将在*市地税局得到实际有效的贯彻和坚决落实。此举对于利用科技手段和数字化技术维护和完善首都的税收经济秩序,对于加强我局的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在*开展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地推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使全局在战略上、战术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形势背景和重要意义

**年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在全国选择若干城市进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试点。*是当时全国七个试点城市之一,并且于5年前在全市推开。

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重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

20*年针对整顿和规范集贸市场秩序工作中发现的部分业户不开具发票、偷税逃税现象等突出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问题。

20*年*月*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20*年*月*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局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在此前后,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及有关税收政策在内的规范性文件和通告,从国家宏观管理角度,完成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务院领导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高度关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并为此进行了长时间的筹划和准备,足见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意义重大。

(一)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尚未基本建立公平有序、依法诚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存在比较严重的偷逃税行为,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除了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监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新《征管法》为我们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四部局联合《通知》对推广应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们的推广应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针对发票管理上存在的真票假开、制售假票等问题,必须标本兼治,创新管理机制。要将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宣传教育与实施有奖发票、真伪查询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结合起来,形成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和电子监督的发票管理新机制。税控收款机采用智能卡、数字加密和网络技术,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税控记录数据进行比对,从而实现了对其经营情况的有效监控,同时为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加强税务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虚开发票、制售假票偷税骗税或虚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或报销套现、化公为私等等。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手工填开发票和假发票的存在,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通过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一方面能够有效防止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电子发票的查询功能,为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提供有利手段,从而减少和逐步消除虚开发票、利用假票等违法犯罪的空间。

(四)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通过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可以拓展发票电子化的空间,将大多数纳税人纳入税源监控系统,使得税务机关能够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原始信息,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五年来以着力推广使用税控装置为标志的发票改革,为我局全面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早在**年,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经济领域偷税逃税等不法行为,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建立开放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在全国选择若干城市进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其中包括*。我局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指示精神,根据本市在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改革方案,并于20*年*月*日在全市实施了建局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发票改革。

在这次改革中,我局除了采取简并票种、数码防伪、实行有奖发票、提供查询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最重要的就是全面推广使用了税控装置。由于当时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尚未出台,我局从实际出发,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机打发票或使用定额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五年来,全市地税正常纳税户已增至5*万户,使用地税发票户数累计达到33万户,其中有1*万户纳税人安装使用了1*万台税控装置,其他为使用定额发票和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分别为10万户和6万户。五年来,堵塞税收漏洞效果显著:20*年20亿元,20*年16亿元,20*年5亿元,20*年10亿元,五年共堵漏51亿元。通过以上数据表明,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机打发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和认可,税控改革是我局从宏观上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大措施。与此同时,税控装置的普及应用,促进和提高了我局信息化水平和数据管理水平,为税收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项工作,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和技术手段。

随着发票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项措施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局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控装置使用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和税控安全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同时在纳税人中的广泛使用和积极认可,都为我们全面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充满信心,这次推广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三、国家税务总局与*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周密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实现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正式启动的前提条件

为了认真做好*地税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我局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总体要求,从20*年下半年开始,紧锣密鼓、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无论是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还是工作中必要的程序上的管理与把关,我们都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是得到总局信息中心、征管司、流转税司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副局长的大力支持和强有力的领导,得到市政府和有关委办局的有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使我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且按照预定计划召开了今天的动员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地税局和全体税务干部,对总局领导和委办局的指导与帮助,对有关兄弟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到税控机具的生产商、税控机具的服务商、安全服务商;牵涉到纳税户、消费者、税务局,以及总局信息中心、征管司、流转税司、总参三部、银联等多个部门。对*地税来说,还要保持老机具的平稳运行和按期更换,涉及到信息系统的开发、完善、整合、改造,而且国标税控在全国还没有成功的模式。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实现新旧机具的平稳过渡和更换,在市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做好推广应用前的各项准备,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完成了面向全国范围的国标税控收款机产品的选型招标工作,最终确定了6家生产企业(山东浪潮、深圳创华、深圳桑达、上海普天、深科技、航天信息)为本市国标税控收款机供应商。此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完成了对系统软件开发商、税控安全服务商和硬件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的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我局确定的国标税控推广应用范围。即:凡在本市缴纳营业税并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市局出台了《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具体抵免方法和流程。

(四)根据推广应用工作中的管理要求,市局制定并印发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个包括:启用国标税控发票、简化行政许可、发票核定管理、实行行政审批、税控机具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流程。

(五)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参三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局内相关部门和系统开发商,认真研究国标税控系统功能,提出适应我局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系统改造业务需求,并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和硬件设备的部署、连通工作。目前已具备了上线条件。

(六)为配合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将同时启用新的国标税控发票。为此,市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设计制作了符合规格和要求的票样,并已安排批量印制,保证按时供应。

(七)为了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月12日召开了“新闻会”,*月13日在《*日报》、《中国税务报》和《京华时报》三家报纸和*市地税局网站了《通告》,并且电视台报道了相关情况。市局还将通过公益广告、地税公告栏、宣传手册以及多渠道、多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护税、依法纳税的意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不仅涉及到国家利益,也涉及到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同时还会影响到社会方方面面。为了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实现新旧机具的平稳过渡和更换,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的认识,并且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总局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要担当起推广应用国标税控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决策职能,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计划,研究工作中必然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同时要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职能,组织领导要到位。

(二)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推广应用国标税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综合性很强。因此,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管业务,建立联络渠道,以便出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反映情况,解决问题,防止各自为政推委扯皮。要做到机制协调,运转高效。这是说全局内部要团结,不要把推广税控收款机认为就是窗口的事,就是征管的事,大家要一盘棋互相支持。

(三)认真抓好内部业务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工作。税务窗口的干部和税控服务商一定要培训好,一定要和服务商、厂商、税务局的一线人员绑在一起,做好纳税人的工作。纳税人能否正常购置并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和税控、安全服务商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环节的引导和服务。因此,无论是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还是税控、安全服务商,必须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对自己内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正确引导和服务工作。要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工作流程,全面了解国标税控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不能因为我们在推广工作中的组织不到位、培训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影响纳税人正常开展经营、正常申报纳税、正常报数授权、正常领购发票。总之,要在不违反管理规定的条件下,采取一切简便有效的方法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以达到方便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目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了加快本市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普及应用,我局在推广范围上较之20*年发票改革的推广有了明显扩大,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各局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文件精神,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在办税服务场所营造有利氛围,做好纳税人的引导教育工作。遇到个别强烈抵触或者过激行为时,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要采取灵活方法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这一点一定要注意,个案要妥善的解决好,不要因为一两件个案影响推广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推广应用国标税控工作,涉及税控和安全服务商,衔接点多,政策性强。因此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总局和市局的政策规定和规范化流程,有效落实推广应用国标税控的各项措施,防止行政执法不当的行为发生。特别是基层征管和税务部门,要与税控服务商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严格监督,强化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各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风险预案。在推广国标税控的工作中,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要注意收集纳税人的反映意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所有工作要有预案。同时,要保持上下沟通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七)要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为下一步旧机具更换国标税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市局计划通过在新办户推行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对旧税控装置使用期已满5年的进行更换工作。为此,各单位要有足够的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在熟悉业务流程和掌握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

县营商局: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一直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全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按照《**县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既定的任务清单和路线图,按期开展了减税降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现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

(一)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引领。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地生根,先后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关于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方案,召开专题局务会研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八个小组协调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在中央大街办公区三楼电教室设置了减税降费集中办公场所,为减税降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宣传辅导为抓手,纳税服务再升级。办税服务厅作为与纳税人、缴费人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窗口,我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优势,采取“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先是在大厅LED屏幕上滚动播放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然后再公示栏张贴文件公示,确保纳税人进入办税服务厅的第一眼就关注到相关信息,同时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纳税人办理业务的同时,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讲解,及时答疑解惑,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设置小微企业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小微企业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有处提、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利用好接待日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现场解答,在一天的接待日活动中,共解答纳税人关于降税降费相关问题25条,取得了良好效果。宣传辅导全覆盖。为让纳税人更全面的掌握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宣传辅导覆盖面达到100%,我局充分利用培训辅导的优势,已经举办4次专题培训,参加纳税人150户次,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政策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辅导,与广大纳税人进行互动交流,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为照顾出行不便、事务繁忙的纳税人,我局采取“送政策”大礼包上门的方式,印制宣传单3000余份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贴心卡》500余份,税务干部责任到户、逐户发放,走访纳税人,将减税降费政策送上门、送到家,百分百全覆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享,并认真梳理纳税人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政务信息全公开。**县税务局为做好减税降费政务公开工作,突出公开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涉税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针对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共在电视台、**宣传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0余条公告和最新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公开面,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以精准施策为特色。为精准帮助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我局建立了减税降费定点联系制度,选取了20户有代表性并能反映各类情况的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定点联系企业,并建立局领导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包保责任制,与税收接待日、纳税人座谈会、征期领导代班、下企业走访等活动结合,使此项工作做到更广泛、更深入,并实行台帐管理,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力、有突出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通报追责。

二、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局共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326户,由于征期未结束,截止目前已申报企业所得税254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237户,包含零申报纳税人162户,亏损申报纳税人68户,盈利需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税人8户,均已享受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22.68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法规依据,增值税截止目前已享受纳税人数量2821,减免税费433.60万元。

根据减税降费政策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减半征收,我局应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300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为2537户,截止目前六税两费减免税费共计21.094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调减税率、加计抵减扣除等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因此政策减免增值税45889.61元。

三、主动接受监督

为确保减税降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坚定政治立场,积极支持营商监督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形成长效机制。在执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遵守党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接受监督,特别是对减税降费工作,积极主动,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公开减税减费举报电话,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敬畏权力,遵纪守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减税降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科室、稽查局: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因此,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税收宣传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学性,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税收工作深入开展,总局、自治区、州地税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连续13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基础上,今年4月继续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认真贯彻州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力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及时与县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宣传月活动事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追求轰动效应,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地税局的安排与部署,我局及时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收宣传项目、经费、人员、内容“四落实,四到位”;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将我局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1日,联合国税局主动邀请县委领导作以“依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电视讲话,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

二、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四五”普法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税法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支持,将税收征管法与今年新近出台的其他部门法律列入全县“四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持久性地学习、宣传和贯彻;三、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联系,联同县国税局在4月税收宣传月中,在县电视台且末新闻结束后滚动播出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15条税收宣传标语;四、4月2日,与国税局联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

全国税法宣传咨询日”,统一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重点放在涉农税收的宣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方面,力求使广大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五、协调*移动且末分公司、*联通且末营业部、国税局,为且末县各族人民发送税收宣传知识短信,让税收知识宣传覆盖到全县手机用户,扩大宣传范围;六、4月2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九、4月下旬,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免费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十一、4月10日,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市场、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十二、4月17日,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

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税种专业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1-0043-02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不同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对企业所得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配置征管力量,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管理手段,对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税法实施前的分类管理工作

我国新税法实施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企业所得税总体管理要求为“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16字方针,当时“分类管理”要求的首次明确提出体现了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的进步。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下发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按照企业规模、征收方式、不同行业和管理类别提出了几种常用的分类方法,供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在实施中选用。各地税务机关可以结合所辖纳税义务人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细分,或同时交叉采用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或实行层级分类,这些都体现了针对企业所得税实施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并与国家税务总局自2002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全国范围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相辅相成,分类管理模式已开始在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中逐步实施并显现成效。

新税法实施前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可以说已经兼顾了既管人又管事的管理模式,同时坚持以行业管理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强化税源监控。但当时企业所得税是内资、外资两套税法体系,又是国地税共管税种,税收征管上是各自为战,口径不一,因此,科学分类、强化管理仍在刚刚起步和逐步发展阶段。

二、新税法实施后的分类管理工作

新税法统一后,国家税务总局把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总体管理要求更新为“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24字方针。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文件中明确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税法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涉及到的纳税人数量、行业种类、具体涉税业务等非常复杂,尤其对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人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所以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总局、省局为主,地市、县(区)局为辅的新税收征管格局下,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探索专业化管理新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工作新思路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深圳国税局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特点及企业所得税管理实际,在已经推行五年企业所得税分行业评估基础上,通过开展涉税项目专项评估,探索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新路。2010年,该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专项评估工作,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074万元,调减亏损9936万元,累计补税5608万元,成效显著。

1.调研先行,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针对纳税人普遍对“不征税收入”的相关政策规定了解不够深入,纳税申报上存在较大偏差,市局首先组织了“不征税收入”相关政策调研,认真了解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不征税收”政策的情况及征管现状,为开展“不征税收入”专项评估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在事先调研的基础上,市局统一部署,制定了“不征税收入”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评估的范围、评估内容及重点、评估的具体工作要求等。各基层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2.大力宣传,做好服务,防范风险

各基层分局以此次专项评估为契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多种方式加大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相关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确保纳税人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税收政策,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减少涉税风险。

3.突出重点,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该局根据本次专项评估的范围及内容,认真分析征管系统中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选择有申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项目的纳税人以及2008年取得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的纳税人作为本次评估重点对象,提高评估选样准确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市局组织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学习和讨论,明确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的处理等问题,规范和调整、细化专项评估涉及应补税款及纳税申报表工作流程,提高纳税评估执行力。

4.收集材料,重视约谈,实地检查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范文之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19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19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19]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9]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9]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9]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19]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19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19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19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19]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9]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9]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19]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19]160号、京财税[2019]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19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19]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19]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19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19]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19]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同志们:

全省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于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总局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对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总局对国际税收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总结工作,分析我省国际(涉外)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我省国际(涉外)税收工作再上新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国际(涉外)税收工作回顾

2016年,各级国税机关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涉外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2006年度,我省共计入库涉外税收340.32亿元,同比增长94.36亿元,增幅为33.06% ;去年省内(不含青岛)共计入库涉外税收266.97亿元,同比增长74.6亿元,增幅为38.78%,其中企业所得税完成58.45亿元,增收19.4亿元,同比增长49.72%;涉外税收已占全省国税国内收入的19.8%以上。各项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涉外企业所得税减免55.67亿元,较好地贯彻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促进了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不断加强

各级国税机关继续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专业化税收管理机制,一体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国际税收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各市局强化反避税、预提税、大型涉外企业的审计、纳税评估、国际税收协定执行等国际税务事项的直接管理职能,重视县级国际(涉外)税收管理机构(岗位)的设置以及涉外税收税源管理和监控工作。以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汇缴为基础,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一体化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我省这一做法得到了总局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一是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展开。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完善制度,建立纳税评估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考核制度。建立了三级纳税评估工作机制,省、市两级明确了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其中,省局的指标体系由33个指标组成,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分为26个一类指标、7个二类指标,省局还利用汇缴数据,测算并发布了近百个行业的16个指标近三年及全省平均指标值,为各市筛选疑点纳税人提供参考;制定了35种评估分析方法,形成了30个行业的评估模板,5个环节模板,11行业29种产品的生产要素模板,突出利用了企业生产要素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从而发现企业隐匿收入、虚增收入等问题;潍坊、烟台、淄博、德州等市,强化市县两级职能,健全行业指标体系,探索考核方法,不断提高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质量。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对5718户涉外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48亿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0.56亿元,查补税款1.67亿元。

二是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按照“全面、完整、规范、准确、真实”的原则,各地强化各项汇缴措施,组织了全省汇算清缴业务培训,对《汇算清缴审核工具》进行了补充、完善,整理了2000年以来涉外企业的基本情况,编印了《全省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数据分析手册》,形成了全省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为全省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依据。在汇缴中,各地强化了对亏损企业纳税申报的审核,有效降低了涉外企业亏损面。据统计,省内外资企业亏损户数减少了1084户,亏损面下降了17.84个百分点,是历年来涉外企业亏损面降幅最大的一年,比全国平均亏损面低11.47%,下降幅度比全国平均数高16.07个百分点(全国平均下降幅度为1.77%)。尤其是烟台市针对行业的特点,对不同企业采取评估、审计、反避税、检查核定等各项措施,使涉外企业亏损面降到13.84%,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是对涉外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得到了加强。省、市、县局分级监控机制得到有效发挥,全三是对涉外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得到了加强。省、市、县局分级监控机制得到有效发挥,全省涉外企业中所得税的控制面已达83%。各地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建立了涉外重点税源定期分析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的月度、季度和年度收入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变动情况,强化了税源分析预测。济宁、日照、临沂、泰安等市全面推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与分类管理,使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建立了国地税会议联席制度,信息反馈、案情通报、动态预告等联合税务审计工作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涉外税务审计信息系统实现了与CTAISV2.0的对接,提高了涉外税务审计信息化应用水平。认真实施以案促审,对各市推荐上报的102份审计案例进行了审查、案例点评,编辑并下发了《涉外税务审计案例选编》,为各级国税部门学习涉外税务审计技术提供了参考。全省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稳步推进,去年共审计1488户,查补税款及滞纳罚款12,784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1,531万元,弥补亏损17,145万元,使48户企业提前进入获利年度。菏泽市国税局立足实际,针对外资企业户数相对较少、管理分散的状况,积极探索市局组织集中审计的工作思路,使本地审计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反避税工作进一步深入

2016年度,各市以反避税案件质量为中心,对提报的50余户避税嫌疑对象进行集中论证分析,提高了选案立案准确率。成立结案审议小组,逐户对拟结案企业的调整方案进行合议,提高了案件的调查质量。对调整后3年内经营效果违反经营常规的企业,及时采取评估约谈、反避税再调整等措施,防止了避税现象的反弹。强化了关联交易申报认定,逐户建立管理台账,升级维护了关联企业分级管理分类监控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开展预约定价工作,省局与威海市局着重把山东三星双边预约定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济南市局以所得税季度申报及年度汇缴信息的增值处理为基础,通过“规范操作流程、理顺工作关系、突破固有思维、拓展信息渠道”,全面提升了反避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初步建立起运转协调的反避税工作机制,2005至2006年共对41户企业展开了反避税调查,其中初步确定有避税嫌疑的企业15户,审计结案6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1亿元,补缴入库所得税2610万元。枣庄市局在实现反避税零的突破后,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关联企业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取得不错的成效。

(三)认真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加强国际税收协定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强化国际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强了预提所得税和外国公司承包工程作业等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对省内外商承包工程作业组织了检查,共征收预提所得税1.59亿元;扣缴外国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各种劳务扣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063万元。按照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的规定,对征免税项目做出准确判断,累计开具各类售付汇税务凭证2261份。青岛市局建章建制,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税源监控,重视大项目税源监管,定期召开例会,组织自查和讲评,强化了承包工程等零散税收的管理。威海、滨州市局狠抓零散税收管理,实行了“三抓三促”的工作方法,预提税等涉外零散税收有了较大的增长。去年,各地努力做好情报交换工作,履行税收协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税收情报交换的作用。全年共上报涉及美、日、韩、加、澳五国自动情报702份,对9份外来情报进行了核查,并成功利用我省向韩国国税厅提出专项情报的反馈信息,促进了反避税案件的调查。

(四)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宏观税负调查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宏观税负调查分析是省局2006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认真进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分析排查,全省13,056户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列入检查范围的为4738户,排查比例达36.3%。有问题的涉外企业2531户,占被检查企业的53.42%。全省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共查补涉外企业所得税4.5亿元。针对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去年下半年,省局制定了《国家级开发区区内登记、区外经营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非居民税收监管实施办法》、《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监控管理办法》、《反避税调查审计调整操作办法》、《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操作办法》等长效机制,为下一步国际税务精细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税源调查的组织及有关情况

这次调查涉及金县每个纳税户2000年的经营和纳税情况。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坚持分步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加强了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全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杜振棋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政府办副主任、监察局长、审计局长、财政局长、国税局长、地税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同时,分别从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11个督导联络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调查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成员由财政所、国地税务所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按要求负责本乡镇税源调查,如实填报各种报表,向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这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联络组负责调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及具体调查活动中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各调查小组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在组织机构上保证了这次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保证调查工作按计划进行,县政府制定了《无极县税源调查实施方案》,发至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的目的,各阶段的时间、内容、调查的方法及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列出了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设计调查表格。为保证这次调查活动规范、科学地进行,并便于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我们在反复研究,广泛征求国、地税领导及征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设计了包括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调查表格11种,分析汇总表格18种,使整套报表自成体系,叉相互衔接,能够全面反映我县经营业户的规模和结构等基本情况。

(四)培训税源调查人员"首先,由国、地税领导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从政策和业务两个方面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其次,由财政局负责对调查表格的填报、各调查表之间的衔接关系及如何汇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调查人员的责任心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了严格的责任制,保证了参加调查人员在政策上、业务上和技术人人达到要求。

(五)实地进行调查。

1.对县直企业的调查。首先由各企业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2000年资产情况、销售收入情况、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等情况调查表,报调查小组,然后,由调查组根据企业所填报的调查表,深入到企业对照企业账目、报表、凭证进行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弄清5个底数:一是2000年企业实际交纳的流转税数额;二是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数与实际拥有数额;三是企业实际拥有车辆数量与交通稽征部门统计数;四是企业2000年资产负债和经营获利情况;五是企业2000年实际交纳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数额。同时,弄清两个税务局对不同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以及企业所上缴的增值税数额,分清开增值税发票和开一般发票征收的数额。

2.对各乡镇税源情况的调查

(1)自填报表。首先由各乡镇、国地税所、工商所按要求依据征收的原始票据,按月填报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分业户的税源调查表及乡镇财政收入来源明细表,报县财政局。

(2)“三堂会审”。由督导联络组和税源调查组对国、地税、工商及乡财政上报的调查表分村、分行业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汇总查找两方面问题:一是查找漏管户。方法是分别将国税所上报的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地税所上报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国税所管理户数和地税所管理户数表进行核对。汇总出工商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工商所管理而地税所未管户,国税所管理而地税所末管户,地税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国税所漏管户、地税所漏税户、国地税所共同漏管户。并依据各乡镇、各行业应税业户实际纳税情况,计算出各乡镇不同行业实际纳税户的平均纳税定额。二是查找漏管月和漏管金额。方法是根据工商所,国、地税所上报的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业户、分月纳税费情况表,分别将三家上报表按以上次序交叉核对,按同一业户、同一月份交纳国、地税及工商费情况,查找出交工商不交国税、交工商不交地税、交国税不交地税、交地税不交国税的月份和金额,进而汇总出各乡镇、各村、各行业平均漏管月。

(3)入户调查。为检验报表的准确性,各督导联络组和各乡镇调查组,按汇总表逐村进行核对,采取个别座谈,征求村代表及有关人员意见,入户调查等形式。重点弄清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2000年业户的纳税情况,看是否欠税;二是看是否同时交纳国、地税;三是征管人员的征收情况,看是否存在征人情税、关系税、征多开少、不开票或以物抵税等情况;四是国、地税和各项税费的配比情况,看征收比例及纳税定额是否合理。

(六)细编收入预算。

1.根据对各类企业纳税情况调查的数据,细编出2001年县直企业的收入预算。一是以企业2000年实现的流转税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税率,测算出企业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数额。二是对每个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与实际面积相对比,分别测算出企业应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三是结合交通稽征部门,对企业现有车辆的数量及种类进行分析,分不同情况,测算出所有应税车辆的应征税额。四是实事求是地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应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五是对企业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基本应征税额。

2.根据对乡镇经营业户纳税情况进行调查的数据,细编出乡镇的收入预算。一是对各乡镇填报的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基础调查表进行技术性审核,各相关表格之间数据衔接一致后,进行汇总合拢。二是采用定额比较法测算出漏管业户的纳税定额,方法是:根据各乡镇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业户的平均月纳税定额和国、地税汇总出的漏管业户,测算出各乡镇各行业漏管的定额业户2001年应纳国、地税额,进而汇总全县漏管户应纳税额。三是根据各乡镇汇总表中各行业平均纳税定额和实际平均纳税月数与该行业全县各乡镇最高实际平均纳税月数进行比较,求出差额,计算出该乡镇、该行业因漏征月数,应增加的纳税额。四是调整部分行业纳税定额。将全县11个乡镇,按照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分三个档次,分别计算出每个档次不同行业业户实际平均纳税定额,与各乡镇同类行业业户纳税定额进行比较,求出差额,依据该行业户数,测算出应增加纳税额。五是测算一般纳税人应交地税数额,用综合类比法,根据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实际交纳地税数额占交纳国税的平均比例,测算出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应缴地税的税源,扣减实际交纳的地税税额,求出各乡镇应增加的地税税额。六是按全县各乡镇实际交纳的车船税户数占总户数平均比例,推算出各乡镇应纳车船税税额。七是依据上述调查测算出的流转税额和国家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各乡镇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扣出2000年实际交纳数,即为2001年度增加数。

经以上几个步骤对各项收入预算的细编,县直企业应交地方税在2000年实际完成基础上增加了150万元,各乡镇经营业户应缴税金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了625万元。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摸清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摸清了全县及各乡镇的增收底数;二是摸清了我县乡镇工商业户的底数及分布情况;三是摸清了两个税务局对业户的征管情况;四是摸清了业户的行业结构情况;五是摸清了乡镇税费比例;六是摸清了税收征管存在的症结。

二、完善我县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1.搞好纳税定额管理。一要对不同行业的经营业户根据其经营规模、所处地理位置、经营环境等标准进行分类,实行分类定额,对同二类的经营业户采取同一纳税定额。二要联合制定定额。对经营业户的纳税定额应该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国、地税进行综合定额测算,由同行业业户互评,制定出分档次的定额标准。定额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确实不合理,需要变动,必须按定额制定程序办理。三要建立报表制度,每月国、地税所要向乡镇财政所以表格的形式,对本月的征收情况进行汇报。四要实行定额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中国税务》创刊于1984年,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肩负着宣传税收法规政策、传播税收知识、指导税收工作、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重大使命,报道的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税收新闻,解析的是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同时,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直接服务于现代经济生活和每个人,并在税制改革的理论准备、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中外税制比较推介以及先进税收管理经验推广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准确把握政策法规,做好税收报道

目前,《中国税务》采用采编合一的运行机制,要采写或编辑出有分量、有指导性的好新闻,采编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文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与动态,及时了解、准确把握每个税收新政策的内容实质,根据新政策来组织稿件。

学习法规政策,把好政策方向。在税收宣传报道实践中,税务编辑每天要面对来自税务基层的大量信息和稿件,每月要确定选题,制订采访、组稿计划。不管是编辑稿件还是采写新闻,都涉及到多个税种、多项税收政策,这也是税务期刊的特点。对纳税人来讲,刊物具有法规公报的性质和作用;对税务机关来说,刊物具有工作通讯的性质和作用。长期的税收宣传工作实践使笔者体会到,税务期刊必须紧紧围绕全国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全面、系统地开展税收宣传报道,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促进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国家的各项法规政策或文件,国家领导和总局领导的讲话,不仅是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我们编辑记者从事税收报道、编稿组稿的依据。采编人员只有学好文件,吃透领导讲话精神,政策观念强、思想明确,选题时脑子里才能产生新鲜的报道思想,并在选题策划会上获得通过;约稿时才能选准作者,交代清楚编辑意图和要求;编稿时才能精雕细琢不偏离政策;写稿时,对所写的内容才能清晰明了、彻底消化,然后才有可能一挥而就,产生有亮点的专业性强、有指导性、影响力大的报道。

提高编辑素质,分析研究问题,突出实用性和服务性。无论是编辑稿件还是采写报道,都有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发现问题要靠职业敏感,敏感来自于对政策的把握,政策的把握来自于不断的学习和积累。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的本质,而分析研究的依据还是政策。因此,学好政策,用好政策,是行业期刊编辑记者的法宝。在采编人员依据政策对要反映的问题给出明确定性后,还要看这一问题是否有代表性,是否有报道价值。例如,《中国税务》的《钟税官信箱》栏目,突出体现了行业期刊的实用性和服务。该栏目要求责任编辑每月从几十封咨询税收政策的读者来信中精选出带有普遍性的涉税难题一并给予政策解释、纳税解答,帮助和指导纳税人依法正确纳税。

然而,解释政策,解答纳税人的政策咨询,需要编辑具有较强的税收业务功底,即熟悉业务、了解政策,又能将复杂的税收问题简单化,做到深入浅出,让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白。而这种能力的强弱,是由编辑专业素质所决定的。因此,提高编辑的素质是办好期刊的关键。

用好行业资源,做足实务类报道,彰显专业性和指导性。经济类行业期刊的优势在于,拥有大量的、实时的、独享的国家级层面的信息资源,只要立足行业、用好资源、做足实务类报道,就能牢牢抓住读者,增强报道的可读性和必读性,从而彰显专业性和指导性。例如,2012年第1期,《中国税务》编发了一组结构性减税的文章:一是邀请著名税务专家盘点2011年结构性减税政策,二是多名税务专家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三是本刊记者实地调查浙江省国税系统落实起征点调高政策的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起始之年。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结构性减税政策频出,引人关注。通过对2011年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全面梳理、分析,使读者清晰地看到2011年国家出台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企业或个人带来的利好。如纳税人感受深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实施上述调整,工薪收入者纳税面由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少至约2400万人,约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再如,通过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的解读分析,以及记者对浙江省国税系统落实起征点调高政策的实地调查,呈献给读者的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效。

做好主题策划,提升主题报道质量

税收本身政策性很强,如何有效地做好税收报道,既是重要问题又是难题。如何站在经济的角度看税收,通过税收透视经济?如何使艰涩难懂的税收报道变得通俗易懂,实用、好看,更加入耳、入眼、入脑,引人兴趣呢?为此,《中国税务》近几年来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实效。

《中国税务》恪守“面向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面向广大纳税人”的办刊宗旨,遵循“通俗、实用、好看”的办刊方针,紧紧围绕当前经济和税收工作的大局,准确把握税收核心业务和重点工作,着力捕捉税企双方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推出了一批含金量较高的专题报道,做到了选题多样、主题突出,亮点纷呈。

为强化主题报道,突出报道深度,我们多管齐下,集中优势,努力提升主题报道质量。以2012年第7期“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之旅”主题报道为例。

专业化管理,是一项涉及“征、管、评、查”诸方面的深刻变革。为更突出、更有效地做好这一专题报道,我们组织了系列重头文章。一是约请专业的权威领导——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李林军司长撰文,畅谈他对税源专业化管理与深化征管改革的思考;二是由本刊记者报道安徽国税、江苏国地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色做法;三是约请青岛、福建、海南国税局和浙江地税局供稿,谈当地专业化管理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如何完善;四是由纳税人现身说法来反映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一个主题,多侧面、多角度、立体式展示、深层次分析,集中展现各地税务机关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折射出全国税务机关走税源专业化管理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带给读者的是深刻的思想启迪: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越来越贴近纳税人。

总体来说,《中国税务》的主题策划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一是与税收重点工作深度契合。比如,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宣传主题,既是总局深入调研、跟踪问效的重点课题,也是全系统奋力做好的重点工作。二是把深度挖掘与通俗表达有机结合。坚持经济与税收联动、宏观与微观照应、多层次与多角度结合,加大对重点主题的深度挖掘、充分展示和集中报道。同时,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尽可能把专业性的税收知识融入通俗化的新闻报道,使内行不觉其浅白、外行不觉其艰涩。三是合理反映纳税人的涉税诉求,更多地选取与纳税人相关的主题,增加对纳税人报道的分量。多数主题都涉及纳税人的内容,或让纳税人现身说法,或进行征纳互动,使《中国税务》进一步贴近纳税人、贴近实际。四是推进主题宣传,扩大影响。如“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之旅”专题,集中报道了总局推荐的部分单位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方面的特色做法,不仅精心策划、组织报道,还配合总局税务工作会议,将当期载有征管专题的《中国税务》分送给与会代表,既提升了《中国税务》的影响力,又推进了主题宣传。

办好特色栏目,打造精品工程

长期以来,《中国税务》杂志努力办好特色栏目,强化品牌栏目,突出实用栏目,在提高指导性、服务性上下了大工夫。

一是坚持既定的办刊导向,抓好《时政纵览》《名家专栏》和《文化长廊》等栏目的选稿、编稿、征稿和采写工作。精心编辑大事、精准抽取观点、精确挖掘现象、精要选择数字、精粹摘录政策,强化了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坚持三兼顾、不偏废的原则,在约好用好专家学者、文化名人优质稿件的同时,加大对社会名流和企业家的采访力度。通过多年努力,《中国税务》作者群中名流荟萃、冠盖如云,汇集了启功、吴冠中、靳尚谊、楚庄、莫言、李国文、邓友梅、刘心武、周大新、麦家、何建明、杨澜、盛中国、柳传志、王健林、辜胜阻、郑功成等各领域精英,提高了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按照贴近性、高品位、广覆盖的要求,广泛选用税务干部体验类、感悟类、随想类的文章,增添了文化栏目的文化底蕴。

二是精心组织实用类稿件,着力办好《钟税官信箱》《政策解读》《业务指南》等特色服务栏目。在各类财税网站快捷提供涉税问答的冲击下,我们知难而进,坚持总局审稿、严格把关的原则,继续办好《钟税官信箱》,实现了容量不减、质量不降;努力把握读者需求,邀请权威人士或业务骨干,及时对新政策进行准确、实用的解读;从征纳双方对业务需求的实际出发,加大税收业务内容的篇幅和版面,提高了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对重要税收政策和涉税业务进行集中式解析、系统化总结。例如,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出台后,我们想方设法约请国内知名度很高的辛连珠教授围绕读者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多期精辟解析;出口退税政策2012年七八月份大幅度调整后,及时约请扬州税院兼职教授、出口退税实务专家王文清进行了多期集中解读;围绕股权投资税务处理问题,约请理论与实务结合得很好的高金平教授进行为期一年的系统化总结。这种梳理、总结的做法,给读者以系统、完整、可操作的实用知识,受到广泛好评,真正构架起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桥梁,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办刊宗旨。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学习十七大精神后,感触颇深。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2012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迈出的一大步,所得税法内容多,操作难度大,为尽快掌握税法内容,一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二是在每天点名后和大家一起学习,通过十七大精神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搞好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业务基础。同时为使全局税务人员学习贯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县局领导的安排下,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5月26日下午组织了全县各分局及局机关35人参加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经过两小时的竞赛,稽查局以总分274.2分荣获团体第一名,县局机关、岳坊分局分获二、三名;岳坊分局葛绍邦荣获94.5分荣获个人第一名,征管分局刘玉、局机关张秀芹分获二、三名。

二、大力宣传税法,提高社会纳税意识

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税收工作阻力,化解纳税人的误解和抵触,税政股结合实际工作,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针对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发展、民生”这一税法宣传主题,我股大力宣传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必要性,在税法宣传月活动中,一是认真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发宣传材料。二是亲自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接受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三是印制《车船税政策问答》、《省地税系统三项服务措施100条》、《省地税系统促进全民创业措施100条》等宣传手册发给纳税人。四是更新设在体委的税法宣传栏的资料。五是经与县第二中学鉴定协议,在二中设立税法宣传基地,并赠送近二百本书籍和资料,税政股的同志在二中举办了税收政策知识讲座;七是今年1月1日车船税委托保险公司代征,元月2日对保险公司进行车船税及其委托代征业务培训。

四、强力推进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

为贯彻执行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75号)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蒙政办[2006]55号),地税部门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实行“办证征收”与“查实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2012年共征收房地产税收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城建税及附加万元;二手房转让征收税款(费)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城建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个人所得万元,印花税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水利基金8万元。

车船税收实行“一条龙”管理

对车辆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各项税收的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优化服务,实行“一车一证,一车一票”,严把政策,使货物运输税收取得新突破,2012年上半入库税款万元,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印花税。

六、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地税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政策空间,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严格操作程序,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下岗职工、残疾人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在生活上比较困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们采取送法上门的办法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纳税人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与工商、劳动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全县下岗职工人数、及下岗职工从事再就业的人员的分布、从业情况、地址,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及分布等,同时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到经营户中,对他们情况进行了解,宣传相关政策,告知他们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在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纳税人提出申请,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税政股进行复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批。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下岗职工再就业104户,月税款11817元,残疾人12户,月减免税款572元,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减免税款3户,月减免税款276元。同时审批企业财产损失60多万元。

八、认真做好税收调研,为上级领导作好参谋

税收调研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手段,特别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必然遇到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税政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以为地税工作的中心服务为目的,根据市局、县局的要求,深入地进行税收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调查并写出《关于建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与实践》就建安、房地产企业所得征管进行探讨;二是针对现行税收政策对民办学校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写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税收政策的思考》等调查报告。

2012年税政股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搞好税法宣传和税收政策的咨询工作,为征纳双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举办企业办税人员培训班,(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应用软件),配合征管股搞好法制员的培训工作。

三、搞好税收调研和税源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四、按规定认真做好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税收减免的审核和调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及基金费的征收指导工作,按领导的指示做好“一票多费”工作。

六、搞好现代化分局建设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6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皖地税[1999]149号)的统一部署,淮南市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精心实施,把握进度,注重质量,认真扎实地对全市所有应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换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11月10日,全市已换发税务登记证件16021户,其中国有企业515户、集体企业1124户、股份合作企业104户、联营企业7户、有限责任公司422户、股份有限公司187户、私营企业148户、其他企业35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户、外商投资企业17户、个体工商户13426户、其他4户。另外,全市共换发注册税务登记证391户、清理出漏管户448户、清理出税额9.98万元。在全面换证的同时,我局重点加强了征管资料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了税收征管基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税源管理,适应国家对经济类型重新划分的需要而采取的统一行动,也是我省今年地税工作实现十个新突破之一,更是我市加强税源管理,突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源增长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重要举措,因此我市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换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高效、优质、全面、如期完成换证工作。

----精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接到省局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具体的研究部署。在转发省局文件的同时,根据省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讨论,精心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对整个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划,明确了换证的时间、方法、步骤、政策的原则和工作的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换证的领导工作,市局成立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局党书记、局长王东学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新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各分局、县局也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文字材料上报工作。机构的健全在组织上和人力上保证了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召开动员会议,具体部署落实。市局专门召开换证工作会议,会上副局长张新华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并对我市换证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局长王东学强调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指出“这次换证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是我市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细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源增长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抓好、抓细;要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注意工作态度,防止工作简单化、随意化。

会后,各单位根据省局和市局的指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在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和其他税收工作的同时,合理安排,统筹规划,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全面开展换证工作。

广泛宣传、政策引路

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是国家为了加强税源管理,适应1999年国家对经济类型重新划分和调整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为了能使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换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换证的方法和程序,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和依法办理地方税务登记意识,消除他们消极和抵触的情绪,促使其主动更换或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为地方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局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动员。

一是市局与市国税局联合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播发换证公告,并于6月25日和7月12日在《淮南日报》上刊登了两期换证公告,向全市所有纳税户公告地税和国税部门换发税务登记的意义、时间、程序及违章处理等;二是市局印制了600张公告(大张)和8000张宣传材料(小张),由各分局在主要路口,集贸市场繁地段,各办税服务厅广泛张贴、散发,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换证突击检查中,市局邀请市电视台、报社的记者跟踪报道,营造换证声势。

各分局、县局分别根据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税收宣传栏等广泛深入地宣传税务登记换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省局、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并重点宣传了税务登记的政策规定及违章情况的处理。直属分局在所辖户矿务局主办的《矿工报》上刊登换证公告及有关换证文件精神,向矿务局下设的五十多户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直接宣传,利用电力系统的有线电视和广播广泛宣传办证、换证的重要性及换证的时间、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潘集分局出动宣传车19车次,在辖区11个乡、镇的17个集贸市场和170多个村庄之间巡回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换证氛围;凤台县局在宣传中注重实效,印制了《凤台县地方税务局换发(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通知书》5000份,发到每个固定纳税户手中。毛集分局、新集分局等基层分局(所)利用当地的有线电视台、有线广播播发换证公告、发表广播讲话,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此次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具体操作业务性强,难度大,在换证之初市局加强了对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局组织各分局业务股长进行了专门的换证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文件精神,对换证工作的程序、方法、具体要求、违章处理及税务登记表格内容的填写等重点业务内容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讲解。各分局也按照市局的要求,对换证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其切实掌握办证要领和具体要求。

三、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各单位在实施换证过程中,一方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国税和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与合作。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加强换证工作的联系和配合,联合换证公告,定期通报两部门办证进度和情况,加强资料传递和核对,实现资料和信息共享,防止了漏征漏管;田家庵分局和潘集分局等单位从工商部门取得了工商经营户登记底册,与税务登记管理底册进行核对,从中找出我们税务登记中的不足之处,推动换证工作深入进行。

四、精心实施,稳步推进

在换证实施阶段,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根据省局和市局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换证程序,精心实施,稳步推进。

----逐户清理,全面换证。为了促使纳税人全面更换或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件,保证换证工作顺利完成,我局采取纳税人主动申请更换或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和地税部门上门清理督促其更换或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所有纳税人全面实施换证。为此,市局在换证公告中要求所有应办理或应更换地方税务登记的纳税户必须在8月31日前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或更换税务登记证件,对逾期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为了保证纳税户在规定的期间前主动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各管理分局在强化换证宣传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督促纳税人主动换证。田家庵管理分局逐户电话通知分局1400多户纳税户依法换证;谢家集分局对电话通知不到的纳税户,采取直接上门换证的方法,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由于宣传到位,督促有力,纳税人主动换证率达到很高的水平,截至8月25日,全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8770户,占本次换证16021户的54.7%。

8月31日后,各管理分局对仍然没有换证的纳税户采取逐户上门清理的方式,严格督促其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潘集分局为了保证纳税户能及时、全面换证,加大了对边远地区纳税户的工作力度,采取逐乡、逐村、逐片、逐户清理的方法,督促纳税人换证。

在这次换证中,我局加强了对无固定门点的零星分散的纳税户(如:大排档、流动摊点、出租房屋的居民等)的简易登记工作,采取边清理、边发表、边登记、边发证的方法帮助纳税人及时更换、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既减少了工作环节,又方便了纳税人。在换证中全局共办理简易登记户1913户,弥补了以往登记中的薄弱环节。

----优化服务意识,提高换证效率。在换证过程中,各单位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改善服务态度,在坚持原则,坚持政策对纳税人换证的同时,优化服务态度,尽可能把工作做到细而又细、准而又准,使他们感到这是国家法律要求他们办证,不是增加他们麻烦和负担,让他们知道这是税务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是在给他们提出难题。田家庵分局舜耕所为了促使纳税人主动更换税务登记证件,外部抓宣传,内部强管理,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在换证过程中,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态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并想纳税人所想,在征收期,派专人在征收大厅设点换证,给纳税人提供最大的便利。此举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称赞,也进一步提高了换证的效率;潘集分局在换证过程中始终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对老弱病残、身体不便和边远地区的纳税人换证时,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帮助其及时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务求实效,确保质量。在换证过程中,我局务求实效,在注重换证进度的同时,坚持四个“严格”,确保换证的质量。首先,严格责任。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市局严格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部门负责税务登记表格的发放、辅导填写、收集工作,为了保证所有纳税户全面、如期换证。市局要求各管理分局采取划片包干,专人负责、谁发表、谁收表、谁统计的一条龙换证办法。征收部门负责所有纳税户税务登记证件打印和纳入大厅缴税纳税户证件的发放工作;其次,严格资料审核。市局要求各分局(所)具体换证经办人员要辅导纳税人填表,在收回资料和上报时,基层所、分局要逐级认真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项目填写不准确的税务登记表,征收大厅有权拒绝接收;第三,严格发放,督促亮证。为了保证已办理或换证纳税户及时领到新证,全市各征收服务厅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打印新证。为了防止部分单位只收钱,不发证的现象,保证所有税务登记证件发放到位,市局吸取了以往办证工作中的经验,设计了《税务登记证发放簿》,要求各单位在发放时,必须逐户登记,并由纳税人签字。针对部分纳税户虽然按规定换发了税务登记证件,但是亮证经营意识较差的情况,各单位结合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督纳税户依法亮证经营。凤台县局和田家庵分局在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自带锤、钉,帮助纳税人直接将证件挂在墙上,既方便了纳税人,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征收厅在发放登记时,一再叮咛纳税户一定要亮证经营;第四、严格考核验收。我市各级地税部门在换证中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逐级加强对各级部门换证工作的考核验收。市局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和各单位岗位责任制直接挂钩,有力地督促了各单位全力以赴,实施换证。凤台县局结合省局和市局文件精神,制定了《凤台县地税局关于对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的标准》,验收考核后对换证工作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根据考评分数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返还的换证经费。

----抓好突击检查、及时进行调度。根据省局的要求,我市对税务登记换证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这次突击检查中,我局全局行动,全面检查,全市共抽调294人,组成82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应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15454户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未办证户434户,未换证户515户,清理漏征税额0.075万元,出现并处理抗拒办证或检查纳税人62起,罚款1.24万元。市局集中听取各单位突击检查的汇报,通过检查市局切实掌握了全局换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了换证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及时指明了我局下一步换证工作中急待加强的地方,推动了我局的换证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换证工作质量,实现换证工作新的突破提供了保证。

----坚持七个结合,突出税源监控。我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和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在全面实施换证工作的同时,重点结合七个方面工作,突出税源监控。

第一、把换证工作同个体工商户税款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相结合。根据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要求,凤台县局、集贸分局、各管理分局结合这次换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严格程序,把握政策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且税负偏轻、定额偏低、管理偏松的个体户和其他业户统一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全市共重新核定户数3992户、调整定额户数3735户,与原定额相比调高户数3727户、调幅达27.69%、调低户数8户、调幅达12.13%,调整后月税款增加43.11万元,通过调整定额进一步公平税负,强化管理。

第二、把换证工作与清理漏征漏管户相结合。根据近年来纳税户的变动非常频繁的特点,结合这次换证工作,各单位对纳税户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再清查,认真核对户主、经营范围,防止纳税户改头换面继续经营。在清查中,全局共清理出漏管户448户,清理出税额9.98万元。谢家集分局对一些长期停歇业却没办理任何手续和原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又重新经营的户数进行了全面的核实,清理出14户漏管户,注销了23户已确实停业不干户;凤台县局在换证中采取“数门鼻子”的方法,对所有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全面的再清查,清理出漏管户270户。

第三、把换证工作与完善征管基础相结合。为了进一步规范征管资料管理,完善征管基础,市局要求各单位结合换证工作,建立完善的分类型、分区域、分行业、分户型的纳税资料档案。为此市局专门设计了《淮南市地税局税务税务登记换证情况分户统计表》、《税务登记管理底册》、《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管理底册》、《简易登记户清册》等表格、底册,并专门设计了软件,各单位在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同时,建立了详尽的征管资料档案。凤台县局结合换证工作要求各分局(所)做到四个“一本”,即登记一本(《税务登记底册》)、记录一本(《税源摸排底册》)、建立一本(《税收征管台帐》)、健全一本(《税收征收清册》);田家庵分局是今年我局确定的标准化分局试点单位,按照市局的要求,分局充分利用这次换证机会,在换证的同时,加强了征管基础资料的整理。田家庵分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全面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的十项规章制度,并设计了24种税源管理台帐,为创建标准化分局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把换证工作与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我局于5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了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深、抓透,市局领导把握大局,根据现状,及时调度,要求各分局结合换证工作,在前一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分局之间的配合,做好协查、追查和税款入库工作。经过各分局的共同努力,全面自查,严格的检查,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目前,全市共清查出房屋租赁户1238户、租金收入1818.99万元、应征税款316.27万元、已入库税款81.39万元,同时,房屋出租税源基础资料档案也相应建立起来,为今后搞好房屋租赁业税收征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五、把换证工作与巩固地税普通发票大检查的成果相结合。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单位在上门督促纳税户换证时,继续深入开展地税普通发票检查和宣传工作。为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和使用地税部门发票的积极性,我局在饮食业定额发票第一期公开抽奖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分别于7月29日和10月29日又举行了饮食业定额发票第二和第三期公开抽奖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第六、把换证工作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工作相结合。各单位结合贯彻省地税局皖地税[1999]129号和皖地税[1999]61号文件精神,督促纳税户在换发地方税务登记证件的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副本,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如不能出具副本的,将名单上报市局,由市局转市劳动局,由其采取进一步措施,以此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和管理工作。由于措施得力,近几个月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入较以往收入大大增加。

第七、把换证工作与征管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今年全省农村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潘集分局芦集所、凤台县局城郊分局、顾桥分局结合换证工作,对应进入大厅纳税的固定个体工商户,认真进行清理、摸底,并填制有关表格,督促其到大厅申报纳税,进一步深化了征管改革。

五、沟通信息、加强监督指导。为掌握税务登记换证工作进度和总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换证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分、县局认真做好税务登记资料报送工作,从7月8日起,各分、县局每15天向市局征管科报送一期换证情况统计表和文字材料,及时向市局汇报换证工作的最新进展,市局换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度。为了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稳步扎实地进行,市局审时度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六、全面总结,积极整改

从10月20日起,我局换证工作进入总结整改阶段。全局认真回顾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全面总结换证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整改,

----换证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换证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第一、摸清了地方税源,提供了决策依据。通过换证工作,市局切实掌握了全市纳税户的基本状况,摸清了地方税源的分布情况,为合理分配税务任务,调配征管力量,加强税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第二、加强了税源管理,突出了税源的监控。结合换证工作,市局调整了个体工商业户的税负、加强了房屋出租的检查和管理、完善了征管基础,建立了税源台帐,清理了漏征漏管户,深化了税收征管改革,全方位突出了税源的监控力度,加强了税源的管理工作,为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源增长潜力,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第三、增强了税务登记意识,提高了征管质量。通过换证工作,纳税户的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亮证经营意识大大增强,目前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咨询的纳税人络绎不绝,我局的税务登记率得到了很大的增长,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第四、建立了税务登记底册,完善了征管的基础。在换证的同时,各单位建立了完整的税务登记底册,弥补了以住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强化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局在换证和日常税务登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第一、有的单位换证工作抓得不紧。通过市局深入到各单位检查、了解和全省统一组织的换证工作突击检查,发现有的单位换证工作较慢,个别税干工作责任心不够,把换证工作安排给协税员。

第二、发证工作不到位,亮证工作有待加强。由于计算机的问题,影响了部分地区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工作,再者个别单位对发证工作重视不够,溥衍了事,目前部分地区发证工作不到位,有的虽然税务登记证件已发,但亮证率不高。

第三、存在未按市局统一要求换证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未按市局的统一要求换证的情况,存在有的将固定业户税务登记证件办成简易登记的现象,有的单位税务登记证直接盖分局或税务所章,没有按要求盖市局章。

经过换证,我市地方税务登记户数较98年底略有减少,与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户数也有较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经济发展滞缓,大量纳税户停业注销。其中田家庵管理分局注销企业107户,找不到人的非正常户120户;集贸分局八公山、蔡家岗等地大量个体工商户关门不干,洞泉路由于正在修路改造,致使150多户纳税户停业,无法找到人。

第二、改制、撤销、合并现象较多。直属分局由于淮南矿业集团、田家庵发电厂改制,淮南发电总厂撤销,减少纳税户数17户。

第三、部分纳税户税务登记意识淡薄,认为只要缴税就行了,办不办证,无所谓;个别甚至存在“查到就办,查不到就算”的侥幸心理;有的纳税人不需要从地税部门领取发票,因而办了国税务登记以后,也不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有的则直接抗拒办证。

第四、税务登记管理方式落后,对不办登记户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税务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时,很少检查纳税户是否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而且在检查中存在重企业,忽个体的现象。另外,有的单位对未办证或未换证的纳税户税务机关抱着“办上证就行,处罚算了“的态度,给纳税户造成不主动办证也没事的心理,影响了纳税户主动申请办证的积极性;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在税法宣传中各级地税部门往往重视依法纳税宣传,轻视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宣传工作。

第六、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未能坚持。虽然从上到下,制定了很多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却未能切实执行,税务部门上门请求支持时,经常出现婉拒的尴尬场面;另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数字中的水分较大,在我们实际调查中,大量的经营户早已不干,但在营业执照底册中却不给注销;上级工商部门每年给下级部门下达个体工商户增长幅度指标,基层部门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只好采取应注销不注销的方法,这也是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户数与个体营业执照户数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

----针对换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日常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版权所有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方面的工作力度。对至今仍未按期完成换证任务和换证存在不足的分局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加以改进;税务稽查部门在今后的税务检查中要把税务登记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对应办未办的纳税户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各级地税部门要狠抓税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严格的内部责任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税务人员管理,增强税务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各单位要集中对现有的“难缠户”、“钉子户”等拒不缴税和拒不换证户进行认真、彻底的清理、整顿,本单位无法清理的,将各种资料备齐后,集中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停歇业户管理和非正常户的认定工作。在严格审核和严格审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审批户的跟踪管理工作,加强监控力度;对非正常户的认定要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办理,要健全各种认定资料,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报送的非正常户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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