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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党风廉洁自查报告怎么写]中共石城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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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1日至8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共37个具体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会议集中学习、文件传达为主,学习形式和方法单一,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政治学习引领。严格履行党组学习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落实党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制作学习资料汇编,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等举措,严格要求党组成员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在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上下功夫。同时,由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积极发挥头雁示范效应,引领党员干部不断深入学习,强化政治意识。二是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常态化、多频次的开展学习,并采取“领导领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的模式,在加强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丰富学习载体,加大学习研讨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全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借助个人自学、扩大学习等方式,增加对党内法规、最新政策、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拓宽学习广度。同时,线上利用“学习强国”、“赣鄱党建云”、视频软件、在线学习的方式丰富深化学习内容,线下对重要理论书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外出学习1-2次,确保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全面扩展学习深度。


(二)学习抓得不紧不严。局党组未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巡察组进驻时仍有8名干部未纳入江西干部网络学院、有11名干部未纳入“学习强国”平台管理。有的干部对“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牢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常态长效机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由点到面全面铺开理论学习新局面。线上依托“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展学习内容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线下通过诵读教材、分享交流、互学互鉴等方式,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二是目前已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当中。三是加强对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管理。常态化掌握全体干部每月学习情况,每月核对平台组织架构内人员是否和在编在岗人数一致,确保人人都参与平台学习。每月反馈学习积分,对学习不够的同事及时提醒,做到每月一提醒,适时通报,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2019年至2022年均有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五述”报告的重要内容,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宣传展板中出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建一百周年”的不当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更新展板,严把党建宣传展板内容、资料审核关。二是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责任清单、分析研判、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民主生活会前加强对“五述”报告的审核比对。


(四)党组总揽全局有差距。“一把手”抓日常工作习惯于“ 一竿子”插到底,未注重发挥副职的领导作用。下属单位有些干部“一盘棋”意识不强,对外以就创中心或社保中心干部自居。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压实班子成员职责。对副职领导充分信任、敢于放权,充分调动副职领导积极性,让副职领导敢于开动脑子想、放开手脚干。二是进一步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将全系统干部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职责明确、目标明确、奖惩明确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全局上下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关心关爱机制。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开展生病住院干部、困难职工慰问帮扶工作,适时组织运动会、工会活动,尽力做到对干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解惑、工作上帮助、生活上解困,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五)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打折扣。2020年5月讨论聘请法律顾问及工业园劳保所新增社保专网费用事宜,“ 一把手”先定调而后其他班子成员再表态。部分会议记录无讨论过程,如2021年2月讨论干部拟推荐优秀人选。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三重一大”的相关决策机制、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末位表态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决策议事。


(六)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不够有力。2021年11月社保中心拨付帮扶工作经费5.5万元和2022年7月就创中心招工宣传片制作事宜均未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上会讨论,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不得拨付资金。二是强化下属单位干部教育。定期对下属单位管理干部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内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加强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七)职业技能培训质效不够凸显。2019年以来,培训内容多为家政、电商等,与我县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用工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就业培训转化底数不清,2021年和2022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42期7287人次,培训后是否就业未跟踪。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7287人均已全部跟踪到位,就业率达96%。一是提前谋划。针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通过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培训意愿,为今后的培训工作提前掌握了解第一手基础资料。二是对症下药。围绕我县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发展及企业用工需求,重点针对鞋服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并在就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制鞋工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三是训后跟踪。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训后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工作,在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训后就业推荐,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对培训学员进行“一对一”就业跟踪服务,帮助培训学员实现就业。


(八)培训补贴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至2022年,有9家培训机构套取培训补贴30人次2.8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追缴补贴。2019年至2022年套取培训补贴30人次2.81 万元已全部从原渠道退回。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整治,对所有培训取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查处疑点,建立详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问题。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对享受过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综合采取检查培训机构台账、查看音视频考勤资料、随机抽查参训人员等方式,迅速摸排问题。并根据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清零。四是完善制度机制。重点围绕内控管理、绩效管理、定点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及时更新完善制度机制,建立视频影像设备,确保培训全流程监管。


(九)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有漏洞。2020年至2022年2家劳务派遣机构滞留524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2.91万元,直至2023年6月才返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30日前,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滞留资金12.91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参保员工生活补助。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班,明确任务和具体要求,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针对不同性质分类处理存量资金,对截留资金,督促劳务派遣单位按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协议执行。三是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及资金发放使用程序,明确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等环节要求,完善经办内控、常态化信息比对核查等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创业担保贷后回访工作不扎实。2019年以来有14家工商登记户在贷款期间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者后仍享受财政贴息2.92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追缴。要求该14家工商登记户退回2.92万元财政贴息资金,目前已追缴到位。二是停止或追回贷款期间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者的贷款贴息,经自查,目前未发现此类现象。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全面提升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水平,强化贷后监督管理,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建立贷后跟踪回访制度。由就业中心、经办银行通过实地上门、电话等方式定期对借款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经营等状况。四是目前,该14家工商登记户已退回2.92万元财政贴息资金。


(十一)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不宽。截至2023年8月7日,园区企业用工8966人,参保1385人,参保率仅为15.44%。园区148家企业中有84家无一人参保。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行动,组织中心稽核、企业征缴、基金管理等业务的8名业务骨干分为四个小组,将园区148家企业划分到组,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整体摸排,对经营不善、停产休产企业,收集佐证资料提交市级核销。另一方面,加强社保政策宣传,与企业负责人算好经济账,督促企业履行用人单位责任,切实维护就业人员参保权益,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经过两个月来的努力,截至目前,新增企业参保人数50余人,新增参保企业21家。


(十二)社保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未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度解读,宣传不够“走心入心”,目前全县累计发放社保卡322042张,申领电子社保卡252653张,激活率78.45%,申领激活仍有提升空间。2023 年6月因丧葬补助金申领时限宣传不到位引起社保方面的信访诉求。

整改情况: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编制一套宣传资料、打造一批宣传阵地、开展一场启动活动、发布一批政策信息、开展一轮在线直播、开展一轮政策宣讲、走访一批重点企业、联系一次村组群众、开展一场体验活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十个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保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覆盖面,提升电子社保卡激活率。截至目前,电子社保卡激活率达到80%,因宣传不到位引起的信访诉求已妥善办结,赢得了信访人的满意答复。


(十三)社保基金日常监管有短板。违规领取社保基金问题屡禁不止,2019年以来有678人违规领取养老金178.79万元,尚有38.06万元未追回,其中27.61万元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10.05万元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0.4万元尚在跟进中。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追缴力度。对违规违法领取社会保险基金加强收缴力度,确保社保基金“颗粒收仓”,守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截至目前,已将38.06万元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做好疑点数据核查、风险排查“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到位,完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做法,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加强事前控制。加强与卫健、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做到月接收,月比对,月核查,把事后追缴转变为事前控制。四是做好内控管理。在业务经办中加大内控力度,规范业务流程,在事中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十四)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审核不够严格。2019 年以来全县离岗创业人员共有36 人,其中县教科体局离岗创业人员28人。2021年巡察发现个别干部创业假期满后未返回工作岗位,工资和福利也未及时停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离岗创业审批制度。明确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从事科研工作的硬性条件,对不符合人员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做好创业人员日常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目前已经取消,今后将重点关注创业假到期人员,及时提醒返回工作时间,确保不出现超期的情况出现。三是加强对创业期间创业情况的掌控,对申请创业事业干部创业情况的掌控,要求每年上报创业情况,及时对未创业人员进行劝返。四是强化相关单位工资福利发放的督查。定期督查申请创业假人员单位工资福利发放情况,确保不出现违规发放工资福利等情况。


(十五)统筹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够到位。未主动牵头推进全县编外聘用人员由“数量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督促、指导用工单位细化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和日常考核管理办法。有的用工单位自行聘用人员较多且长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填报临时聘用人员调查摸底情况的函》,对全县的的临聘人员进行摸底调查。二是拟定《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单位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基本管理制度,遵循“严控增量、公开招聘、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的编外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新增编外人员实行申报核准制度,对编外人员的申报程序和条件、招聘方式和程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薪酬待遇、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规范,做到依法用人、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六)持续优化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不够有力。人事档案库房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存在监控盲区。抽查发现县人社局对个别单位新录用事业人员的档案未及时进行整理和专项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档案的查阅、转递、资料归档、专审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档案室的建设,加装监控设备,保证对档案室全方位监控,不出现监控盲区。三是认真开展档案专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精心准备培训教材,组织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四是组织档案专审,组织各个单位进行档案专审,并对专审情况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证档案专审工作不走过场。


(十七)根治欠薪关口前移意识不够强。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情况频次不高,未及时针对用工欠薪风险开出“用工处方”,将群体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023年3月出现一起66人联名上访讨薪事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建筑工人普及劳动工资等法律知识,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升建筑企业合法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二是强化监管。对欠薪线索办理流程监督管理,建立“日流转、周提醒、月督办”工作机制。对案件办理实现“定人”“定时”“定责”,对于群体性、金额较大的案件及时汇报跟踪,定期与当事人沟通,及时把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给当事人,畅通维权渠道。对项目银行专户数据进行监管,要求专户银行每月上报专户数据,形成动态预警制度。对未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用的项目及时通报,责令其按时按量整改。三是加强巡察。每月至少两次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企业和房建项目工地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内容,并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定期走访更新,对不符合规定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


(十八)劳动仲裁释法说理不够充分。抽查2019年以来17个申请仲裁后不予受理的案件,其中3个简单以“其他”为由不予受理回复当事人。

整改情况:一是以迎接五星级仲裁院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仲裁人员素质。一方面优化队伍结构,新招录2名法律专业人员。一方面加强仲裁员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健全案件处理会商机制。


(十九)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2019年10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会议记录弄虚作假,存在代签名现象;2021年3位同志上半年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的发言基本雷同,个别领导干部“五述”报告中关于大学生毕业档案数量统计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签到和发言程序,确保参加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签到和发言。二是科级领导自觉认领问题,严格按照纪委、组织部要求,认真撰写相关材料。三是加强发言材料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发回修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十)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深细。抽查2019年以来的158个已结案劳动仲裁案卷,均无归档日期、归档编号,其中92个用活页装订,1例申请人身份信息错误;2022年2月11日,就创中心会议记录只有领导签字,会议内容空白。

整改情况:目前已将158个结案劳动仲裁案卷全部编号归档、标明日期;督促会议记录人员完善会议记录。一方面着力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学习《规范仲裁案卷立卷归档》《会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考试,对不合格的进行补考,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转作风,提素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实打实锻造过硬作风,不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二十一)超标准发放津补贴。2019年9月局机关超标准发放33人高温补贴共计1152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超标准发放的高温津贴已于2020年12月退回单位机关账户。二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及政策制度发放津补贴,强化机关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健全、规范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审批过程的管理与监控。


(二十二)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2019年度,出现12人次重复填报差旅单、下乡补贴,重复报销金额合计1900元。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重复报销费用。局机关财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责令12名干部如数退回重复报销费用。11月28日,已全部退回到位。二是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在差旅费管理、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组织报账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报销审核、内部审计等制度方面查缺补漏,严防错误及舞弊现象发生。


(二十三)超标准发放出差伙食补助。2019年至2023年,局机关5名干部外出培训或参加会议超标准领取出差伙食补助1200元;2020年10月25日至 10月29日,原社保局1名干部外出培训超标准领取出差伙食补助300元。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伙食补助超标准部分费用。局机关、社保中心财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责令6名干部如数退回伙食补助费用。11月26日,已全部退回到位。二是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在差旅费管理、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组织报账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报销审核、内部审计等制度方面查缺补漏,严防错误及舞弊现象发生。三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局机关基金监管股职能作用,从规范管理模式、严格支出控制、坚持财务公开、实行财务分析等方面入手,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制度,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十四)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2019年1月、2019年11 月、2022年12月局机关在招工经费中列支接待餐饮费16246元,均无附件;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原农保局出现棚改同城接待5次支出4573元;2019年3月20日局机关公务接待清单上人数与公务消费平台上实际录入人数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查缺补漏。10月17日,我局财务人员全面清理接待清单和平台系统录入情况,补齐缺失附件及核对接待人数。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应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以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三是规范接待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接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二十五)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6月局机关支付通信服务费43200元未附合同;2019年3月原社保局支付“三八”节活动餐饮费未附活动方案;2020年6月原就业局发放走访慰问品未附走访名单。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19年3月“三八”节活动方案、2020年6月走访名单、2021年6月局机关通信服务合同等补充资料附会计凭证当中。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流程。


(二十六)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2022年7月至2023 年2月就创中心3次购买办公家具支付8120元、2022年12月社保中心3次支付印刷费7412元均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履行电子卖场交易。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执行标准,加强对采购相关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业务培训,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常态化排查采购环节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采购人员队伍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同时,重点检查“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一购了之”等现象,督促采购单位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及采购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十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力。2019年以来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学习公务卡强制结算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公务支出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禁止使用现金结算;对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或按规定应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等特殊情形,应说明情况,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报销。强制结算目录外的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优先选择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二十八)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督办检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成员未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未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政治家访未做到全覆盖,纪律之弦绷得不紧。2019年 7月,原就业局1名领导干部因酒驾问题被追责问责。2023年1月,社保中心1名干部擅自脱离窗口岗位,被市暗访组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前面,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加强人社领域风险研判。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人社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点,强化基金监管,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各项制度。三是落实领导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定期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向党组汇报。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对分管领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及时开展提醒约谈。五是开展作风整顿。结合我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自查,常态化开展纪律巡查工作,对干部缺岗、饮酒等情况进行抽查。六是健全完善制度约束。制定《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方案》,进一步重申《严明纪律五条禁令》,严格落实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肃整治不良作风。


(二十九)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别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相互批评缺少“辣味”,对他人批评意见多以工作建议代替,如“加强分管业务指导”“性格直爽,容易得罪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纪委、组织部要求,开好每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聚焦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提升班子战斗力。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


(三十)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严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共计11名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未开展自我批评。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无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建立《人社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话制度》,配套《责任制度》《督查制度》《流程图》,注明每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和所需材料,使党内组织生活程序严谨完整,覆盖人员全面广泛,谈前有征求意见,谈中有详细记录,谈后有心得体会;要求党员干部的谈话内容要深刻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对所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将每次谈话的人员信息、谈话时间、谈话内容等记录成册,谈话结束后将所涉及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三十一)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规范。2021年7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3月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照“3+X”模式开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支委会需认真审核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严格按照“3+X”模式开展主题党日。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传达上级精神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增强党性教育,使主题党日真正实现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


(三十二)党务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党务干部更换频繁,2019年以来有4名干部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最短的不到半年,相互工作交接存在疏漏。2020年9月一名干部在乡镇已接收为预备党员,同年10月考入县人社局后长时间未接收其组织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与组织部门加强沟通,立即接收党员干部组织关系。二是稳定党务工作者队伍,设置党务工作AB岗,强化工作部署,确保工作衔接紧密有序。三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


(三十三)发展党员不规范。抽查党员档案,发现存在无转正审批意见,无考察人签字、支部未盖章,预备党员转正征求意见表、思想汇报无落款时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及日常党务工作的学习,确保知晓发展党员的每个工作流程及时效,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审核全体党员档案信息,切实保障党员档案信息准确、全面、无遗漏。


(三十四)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岗位面临断层,9个行政编中有5人退出领导岗位,无40周岁以下及一般干部。专业人才匮乏,劳动仲裁院法律专业人员仅1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改善人才结构。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指标,科学设置招录专业,提升系统专业人才比例。自今年以来,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8人,行政编制人员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法律专业人员3人。二是加强年轻人才培养。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专业学历提升学习。积极选派一线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


(三十五)干部队伍不够稳定。2019年以来,重要岗位人员更换频繁,局机关财务会计岗已更换5人。干部流动性大,“年年考、年年招、年年缺”,有10名35周岁以下业务骨干调出。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能力培养。办好“人社大讲堂”,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抽查、考试。二是加大招聘力度。今年来共招聘干部(含临聘人员)共18人次,其中事业编制人员8人,行政编制人员1人。三是落实关心关爱。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开展生病住院干部、困难职工慰问帮扶工作,适时组织运动会、工会活动,尽力做到对干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解惑、工作上帮助、生活上解困,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十六)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已整改的问题再次发生。2019年巡察指出“公务接待不规范”“经办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有脱岗”问题,此轮巡察仍然出现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和干部擅自脱离窗口岗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立即进行“回头看”,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情况,对有所反弹问题立行立改。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勤廉单位创建、“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学习研讨会、作风形势分析会为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规党纪和法律规定,通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教训警示,分析当前人社系统作风形势,坚决纠治“四风”,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找差距、明方向,提素质、改作风。


(三十七)持之以恒抓审计整改韧劲仍有不足,部分问题未举一反三。如对下属单位原就业局和原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审计时指出“超标准发放高温补贴”问题后,排查不到位,局机关存在同样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开展摸排调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审计等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及政策制度发放津补贴,强化机关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


二、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共1个具体事项)


2019年以来全县离岗创业36人,当初的要求是怎么样的,如果工资福利没有停发肯定是违反规定的,创业的定义是怎么样,要对照文件要求,现在该清回来的全部要清回来,工资福利该追缴的要追缴,这个问题也不光是县人社局的问题,县教科体局就占了28个人。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共申请停职创办领办企业人员36人,其中13人创业假期未满,其余期满人员均已返岗(3人辞职),申请创业期间按照文件规定均停发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未出现违规发放工资福利等待遇现象。2015年我县根据上级文件下发了《关于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经批准停职领办创办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5〕43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适用对象,主要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在经批准后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2017、2019年有关“双创”政策适用人员范围逐步明晰,人社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先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37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适用“双创”政策的人员范围为“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适用“双创”政策。随后省委办、省政府办联合下文,对此政策适用范围予以明确,确定为“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一是规范停职创办领办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审核把关停职创办领办政策适用范围人员,对非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把牢审批关。二是做好创业人员日常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目前已经调整,今后将重点关注创业假到期人员,及时提醒返回工作时间,确保不出现超期的情况出现。三是加强对创业期间创业情况的掌控。对申请创业事业干部创业情况的掌控,要求每年上报创业情况,及时对未创业人员进行劝返。四是强化相关单位工资福利发放的督查。定期督查申请创业假人员单位工资福利发放情况,确保不出现违规发放工资福利等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针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根源,我局党组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常态化开展“忠诚否、尽责否、自律否”灵魂三问,深刻反思反省,全面抓好整改,不断巩固巡察工作成果,提升全县人社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确保学习覆盖面,突出班子成员学习外,同时抓好其他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的学习。创新学习形式,落实“第一议题”“每月学习日”等制度的同时,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载体,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竞赛等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入行。注重学用结合,提升党员干部利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划工作、推动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观念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重点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想问题、做事情、干工作,始终以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唯一标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常态化开展干部走流程、下基层等活动,面对面征求群众各方面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既紧扣人社部门主责主业,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服务和解忧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强化规矩担当。提升规矩意识,常态化抓好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学习和正反典型教育,始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举一反三、整改提高等工作,确保整改出实效。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推动担当作为,全面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年”“转作风、提素质”等活动,健全绩效管理考评、重点工作调度等工作制度,落实关心关爱机制,引导全局上下始终围绕中央人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要求,全面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公共服务落实落细,展现出人社系统强大的担当伟力。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约束。培养监督能力,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学习,强化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扩大监督范围,继续落实工作期间各项监督措施外,更加注重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力求监督无死角、全方位。提升监督实效,持续做好党内监督工作外,进一步加大公开承诺、民主评议、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真正把监督保障作用发挥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5712309;邮编342700;电子邮箱:scxrsj5712309@163.com。


中共石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END


供稿:综合股
一审:张晨
二审:廖长生
三审:陈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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