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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年工作总结]2021年上半年卫生健康委“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2017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年 8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就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提出了十项重点改革措施。几年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逐项落细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切实在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等方面下功夫,各项卫生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在我区积极推进,效果明显,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区医疗卫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开展“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委按照大部制改革和新的部门事项的划转,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246项,编制业务清单275项,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完善相关信息,不断推进行政许可的网上审批工作,今年上半年共计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审批工作702件。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时开展江苏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及时完成行政审批数据录入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双公示工作,今年上半年共计在双公示网完成行政许可公示794件。

    三、依法实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委继续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着力点,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电子化工作。

    四、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机关行政应诉制度(试行)》的通知(锡滨卫健〔2021〕45号),推进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及时认领省级清单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按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执行《江苏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明确办理步骤和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做好告知、承诺、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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