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牧野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0日至9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牧野区进行了巡视。1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牧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切实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履行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巡视整改动员会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等途径,认真组织学习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常委结合反馈意见谈认识、说感受、查根源、定措施,人大、政府、政协召开党组会讨论,县级和科级干部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切实统一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常委任组长的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靳新峰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常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对照任务,各负其责抓整改,凝聚起整改合力。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建议进行梳理,细化分解为13大类、43项整改任务,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清理整改,对号销账,确保了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
四是完善推进机制。实行推进整改工作调度制度,整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区委书记或副书记每周听取各专项组和相关责任单位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建立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对已整改事项能建立制度的均形成制度,确保整改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
五是严格督促检查。区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的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导,切实把握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效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督办、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督导,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内容销号,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意见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深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梳理出了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等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一并纳入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二、逐项逐条整改,坚决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目前,区委整改方案中13个方面4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毕27(其中已整改且需长期坚持20项),完成率63%,正在整改16项。
(一)区委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1.关于净化政治生态不力的问题。区委、区纪委不善于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的不实,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不主动。(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巡视整改情况,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针对王玉民等案件对全区政治生态产生的不良影响,深刻剖析原因,全力肃清负面影响,克服了“新官不理旧账”、“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思想。二是通过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大型警示教育活动等,强化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整改以来,我区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及交流研讨活动2次,一次专门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研讨,部分县级领导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发言;另一次扩大至各单位正职、纪委常委等,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3个通报,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了十九大精神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知识测试。12月15日我区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活动,筛选何成洲、赵长杰等典型案例编印《牧野区以案促改案例汇编》,并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典型案例选读》6期,以案示警明纪。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干部考核、财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全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2.关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研究不够、举措不多,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仍然是“党委喊口号、纪委唱主角”。主体责任办公室直至巡视组进驻前一周才成立;“两个责任”落实年、强化年要纪委推进,日常督导、检查、整改要纪委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结果靠后的要纪委书记约谈。(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发挥好主体责任办公室的作用,自觉承担起区委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任务,扭转了“党委喊口号、纪委唱主角”的局面。目前,区主体责任办公室已正常履职,对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新梳理、总结和谋划。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教育,落实县级领导到分包联系单位讲专题党课,坚持每月28日村(社区)党组织党课宣讲活动,区委对各基层党组织讲党课情况实行严格的暗访检查,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下发《中共新乡市牧野区委关于调整三届区委常委分工的通知》,区党委班子分工突出党建工作职责,明确区委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四是凝聚管党治党合力,区委各部门结合职能,从宣传教育、执纪审查等方面制定落实主体责任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加强督导,结合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各级党组织仍习惯于发文、开会、签字背书“老三样”推进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没有切实履行责任,从严治党“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满足于开会提一提、发发文件,应付了事。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很少听取和研究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组织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绝大多数未针对性地开展过警示教育等活动。(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并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区委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主体责任清单任务(牧发〔2017〕4号),及时督导清单落实情况;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17年区委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其中12月14日召开了全年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7个单位进行了述责述廉,区委书记进行了提问质询并做出点评,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的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二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邀请专家教授讲课、赴教育基地参观、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等形式,紧紧压实主体责任。2017年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105次;邀请专家教授讲课、赴教育基地参观等13场次,接受警示教育人数2520人;县、科级领导干部撰写剖析材料和心得体会409份;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闭卷考试2次;查找单位和岗位风险点944个,制定整改措施1062项。三是区政府完善规范了党组会、常务会议事规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题纳入会议议事范围,2017年下半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9次,党组会议5次。
(二)纪委监督责任虚化乏力
4.关于执纪审查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全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68名,人员不足,聚焦主责主业不够,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监督执纪问责任务严重不匹配。区纪委机关设9个科室,仅有7名纪检监察干部;58个科级单位,共配备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26人,专职专责的仅有5人,镇办纪(工)委书记大多承担包村工作,“三转”不到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已整改)
一是按照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26日,区编委会研究批复划转检察院编制15个,划转比例占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的25%。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已经市纪委审核通过,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至6个,一线执纪审查力量由改革前的31.8%增加到71.7%,执纪审查力量得到加强。2018年1月2日转隶11人已到岗到位,1月17日区监察委正式挂牌运转。二是按照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安排,拟定了《牧野区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牧办〔2018〕3号),已经市纪委审核通过,设置派驻纪检组10个,核定纪检干部编制58名,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每个组核定编制6名)、单独派驻纪检组2个(每个组核定编制5名),1月28日已完成派驻,实现了对我区所有单位的监督全覆盖。三是持续深化“三转”,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专职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
5.关于同级监督缺位的问题。区纪委破解同级监督方法不多,存在不敢、不会、不愿监督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从述责述廉制度、廉政预警制度、问题线索制度等相关方面强化同级监督,杜绝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毫无察觉。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区纪委督促区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任务;通过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时向党组(委)提出廉政建议。三是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区委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区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四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务公开条例》公布并完善区委领导班子的职权范围、程序流程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公开(牧发〔2016〕7号)。五是2017年12月底前,组织区委办、纪检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对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个部门的办公楼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区四大班子机关办公用房超标现象;专门下发《关于清理办公用房及编外临时用工人员执行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牧事管〔2017〕16号),在全区范围认真核查清理,严格执行标准。
6.关于纪律审查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区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偏少,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自身监督检查手段单一,发现问题能力弱,对上级巡察或暗访发现反馈的问题,也处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强化履责意识,丰富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纪律审查由“宽松软”转变为“严紧硬”。一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严格落实《关于对反映区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办法(试行)》(牧纪〔2016〕63号),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科级干部22人次占42%;第二种形态党政纪轻处分22人,占42%;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6人,占12%;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违法2人,占4%。二是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日常工作、专项治理、履职不力、“两个责任”不到位、苗头性违纪问题,进行提醒谈话50人次。三是拓展监督渠道,利用职能部门科技管理手段,开展“四风”问题检查11批次;畅通举报途径,利用网络、电话、短信等举报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监督网络,持续正风肃纪。
7.关于问责不力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2017年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书记(组长)进行了问责,其中,党政纪追究5人,约谈、提醒式谈话45人次。
(三)巡察利剑沦为道具
8.关于组织领导软弱无力的问题。巡察队伍没有专职专用,存在动用巡察力量参与业务检查和巡察人员长期被外单位借调等现象。(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2017年以来,书记专题会共召开3次会议研究巡察工作,及时听取每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亲自审定五年巡察规划,亲自审定每轮巡察方案,分批对被巡察单位党委(组)书记进行提醒约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6次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及研究部署巡察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新乡市制定的《市、县(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议事规则》、《市(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每批次集中巡察结束两周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后10工作日内提请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做到书记专题会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听取巡察情况,运用巡察成果,形成巡察震慑。2017年11月28日书记专题会听取2017年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靳新峰同志对两个被巡察单位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8条处置意见。三是严格执行新乡市制定的《新乡市巡察工作机构干部人员管理办法》,配齐配强巡察队伍,畅通规范人员交流渠道,从2018年我们的两个巡察组长已不在兼职纪委工作,专职巡察,做到了巡察干部专职专用。
9.关于开展巡察轻描淡写的问题。区委巡察机构对开展政治巡察定位不准,站位不高,巡察异化为审计。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力,问题线索移交渠道不畅。如六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86个,仅移交4起。(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四个着力,全面查摆各级党委在履行全面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巡查部门与纪检、检察、信访沟通,拓宽线索来源,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对2015年以来巡察发现的86个问题进行梳理,王村镇、牧野镇、和平路办事处、北干道办事处、农林畜牧局、农机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委、科技局11个基层党组织涉及的“三大问题”方面问题70个、执行“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6个,其中74个问题已整改,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的4起已办结,2017年被巡察的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委、科技局四个单位8个问题正在整改。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学习省巡视办的先进经验和省巡视组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借鉴好的制度机制,开展好巡察工作。
10.关于整改工作避实就虚的问题。抽查牧野镇、和平路办事处等被巡察单位相关材料,未找到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的记录,存在整改方案笼统、虚化,整改措施时限不明,整改落实无责任人等问题。巡察机构自开展工作以来,直至今年6月份才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形式主义痕迹明显。(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参与制订了由新乡市出台各县区执行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做到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集中督查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对整改不到位单位负责人区委实施问责追责,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2017年11月对农机局已进行了巡察整改督查“回头看”。2018年1月10日区委、区政府扩大班子会上专题听取了2017年6个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新一轮巡察汇报时,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并提高巡察整改情况在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暨落实“两个责任”考核中的比重。三是和平路办事处、牧野镇这两个单位是2015年牧野区刚成立巡察组第一次开展巡察的,巡察工作很不规范,巡察组发现问题的能力不高,工作质量要求不严,再加上这两个单位的领导已多次更换,很少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笼统、虚化,整改措施时限不明,整改落实无责任人问题,和平路办事处、牧野镇领导班子重新制定了整改方案,完善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资料档案,并已整改到位。
(四)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
11.关于党建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已下发《关于印发<牧野区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牧组巡视整改文〔2017〕3号),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落实。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的通知》(牧组〔2017〕197号),把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加大“三会一课”监督检查力度,每周二、五不定时抽查机关支部,每月抽查农村(社区)支部,2017年12月25日和28日分别对37个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12.关于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党组成员一般3到7人的规定,区委于2017年9月13日和2017年10月16日分两次对区人大、政府、政协超配党组成员分别整改消化整改到位,目前区人大、政府、政协分别配备党组成员7人、7人和5人。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已全部腾退到位,区委主要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当事人在常委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纪委书记也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当事人也认识到了危害,保证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同时,下发《关于清理办公用房及编外临时用工人员执行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对全区办公用房进行检查核实,防止超占情况发生。
13.关于干部作风懈怠的问题。班子成员习惯于“书记拍板”,主动思考不多,担当意识不强。查阅会议记录发现,201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题共342个,其中有讨论有研究的仅66个,占比不足20%,其他均为听汇报、领任务。部分基层干部进取意识衰减,怕担责任,恐惧风险,遇见问题绕着走。(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在全区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牧组巡视整改文〔2017〕2号),下发了《关于开展谈心谈话的通知》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征求意见表》,对排查出的存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情况的干部和2013年以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分级进行谈心谈话,共分级谈心谈话68人次。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制定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三是深入开展“敢转争”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内涵外延,把活动开展与优化政治生态、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结合起来,实现互相结合、互相促进,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转变作风、勇争一流的精神风貌,持续推进良好政治生态的恢复。
(五)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引领服务功能弱化
14.关于转型发展攻坚乏力,创新驱动发展不够的问题。牧野区位于新乡市核心区域,面临着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三大国家战略叠加优势,但区委区政府坚决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动力不足,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不够。如在新乡市诸多产业园区的激烈竞争中,电池电源产业优势不再,支柱作用明显下降,很多干部对转型发展的前景忧心忡忡。(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邀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电池研究院、浙江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专家深入研讨,凝聚各方智慧,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确定了“高、特、优”的发展方向,实施超前发展、个性发展、与全市电池产业错位发展,努力将我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型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集成研发生产基地、新型电池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以及低速电动车研发生产基地。二是紧抓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机遇,抓项目、建平台、重创新,增强转型发展新动能。发挥中国电波科技城作为自创区重大创新载体作用,加快电波城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订,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力争下半年谋划启动电波科技城二期创新孵化园建设;落实2017年12月份与浙江大学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利用电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河南省电池材料与应用研究实验室,力争今年一季度建设,2年内达到河南省级重点实验室标准;采取PPP模式加快推进园区科孵中心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科研报告、两评一案已经批复,环评手续正在公示,力争2季度开工建设。三是着力培育智能制造产业,加快新松机器人产业园建设,力争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发挥机器人智能制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区产业发展实现由“牧野制造”向“牧野智造”跨越。四是盘活闲置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着力引进上海海通证券公司,发挥其在兼并收购、改制重组、管理咨询等方面的经验,借力妥善处理辖区内僵尸企业。五是在坚持人才团队引进以企业为主体与人才团队柔性合作的基础上,参照新乡市“牧野人才”计划,研究制定牧野区创新人才引进办法,建立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六是充分发挥新乡市自创区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和牧野区科技创新资金作用,对资金在研发投入、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发明专利、实验室建设等投入进行补助,鼓励引导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加大投入。七是加快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借鉴高新区、经开区等地改革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力争2月底前建立以“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为特征的人事与薪酬制度,激发干部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5.关于环保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牧野区在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风不实,存在应付心理。一些“小散乱差”企业取缔不彻底,按要求必须搬迁的455家养殖场截至目前仅搬迁88家,纳入省环保台帐的12家仅搬迁6家,严重威胁当地水质。对国家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进度缓慢,8家企业均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对3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未依法立案处罚,8月7日受到国家环保部约谈,严重影响了新乡乃至河南省的形象。(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提高站位,端正态度,狠抓整改。二是围绕大气“六控”任务,建立了环保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环保牵头局委行业监管、属地镇办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了50余名县(处)级干部包区域、包空气站点、包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和县级干部带队晨查、夜查等措施,重点针对环保部约谈涉及的8家企业成立专班,抽调5名县(处)级干部驻厂指挥整改,坚持“挂图作战”,落实整改日调度会议制度,加速整改。涉及的8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对3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企业均已按有关规定处以共计14.125万元罚款,问题整改到位挂网公示,并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巡查组的销号验收。三是强化督导问责,成立“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察局等参加的督导专班,重点就整改进度缓慢、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效能督导,有4家职能局委、镇办和12名责任人受到全区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严厉查处和自查发现的超标企业违规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保违规企业26家、罚款85万元。目前,全区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000余万元,排查出的129家“散乱污”企业已取缔到位,281家清改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公示,“大气污染防治冲刺30天”攻坚行动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解决率达100%。2017年累计完成优良天数222天,比目标任务189天多33天,同比增加60天;PM2.5累计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PM10累计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44%。关于涉及的养殖场搬迁问题,1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已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关闭搬迁到位;455户规模以下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搬迁取缔工作。
16.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淡化,民生工程推进不力的问题。牧野区部分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树的不牢,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巡视发现,2013年以来全区在建省、市重点项目和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中,有28个进展缓慢。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始终未能完全落实。(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敢转争”活动,开展为民服务意识淡化、民生工程推进不力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全力推进民生工程。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8个项目进展较慢问题,实行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为首席服务官,协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台帐管理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实行销号管理。目前,12个正在积极推进或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16个因政策、资金、市场原因不再实施或暂停实施的项目中,8个项目已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重新启动,6个因政策原因不再实施的新农村社区项目正在对已建成部分基础设施进行完善,2个因市场原因影响不再实施或暂停实施的项目正在谋划新项目。三是落实行政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全区承担许可事项的14家单位中12家已设立了行政服务室,近期中心大厅搬迁后实现全部进驻,具有许可事项的单位全部进行了首席代表备案;己按市统一要求将全区具有依申请事项的20家单位、218个事项全部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市平台联网,实现了所有依申请事项线上线下同时受理。
(六)部分基层组织涣散,执政能力弱化
17.关于个别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如有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各成派系,争权夺利,互相“拆台”,相互告状,你上我下,形成“翻烧饼”式的恶性循环。有的村两委相互不信任,热衷于争权夺利,致使村里工作长期无法正常开展。(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活动要求,采取村、社区内部观摩,镇、街道交流观摩、全区集中观摩等措施,开展“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活动,帮带督促软弱涣散村找准问题症结,多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落实镇(办)党(工)委书记包重点村制度,建立软弱涣散村整改台账,列出问题、原因,具体整改措施及时限,明确责任人,分类施治,推进转化。三是印发《关于从区直部门、镇(街道)选派第四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的通知》(牧组〔2017〕163号),从区直机关一把手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已派驻驻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5人。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辖区村(社区),尤其是个别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农村进行排查,对发现有黑恶势力把持或暗地操控村级组织政权的坚决予以打击,为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1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仅以传达文件代替教育管理,对学习效果不管不问。(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镇(办)党(工)委每月调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簿并加盖审阅章,区委组织部每季度随机抽查;区委组织部每月对基层党支部上党课情况进行实地暗访,随机提问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知识,已分别对3个涉农镇办进行检查。二是建立完善牧野区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270个党支部、8894名党员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全国组织关系接转流程电子化、无纸化,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建立完善基层党建考核平台,将村(社区)、非公等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考核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破解软弱涣散等基层党建工作管理难问题,每月5日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排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制定下发《牧野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牧组〔2017〕199号),在全区推广党员积分管理,本着“增强党性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的目标任务,实行积分动态管理,加强全区党员的履职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五是规范组织关系接转,严格实行回执制度,杜绝“口袋党员”出现。对18大以来外地转入我区的2586名党员进行外调,已经核实1876名,剩余710名中已转出151名,559名正在核实,力争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核实。六是开展学《党章》活动,提高了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党费收交工作的督促力度,确保了党费按时交纳。
19.关于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一些村党支部自2013年以来从未发展党员。个别村长达13年未发展正式党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制定了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并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基层党建重点考核工作内容,每季度对基层单位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和数量。二是针对一些自2013年以来从未发展党员的村,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将发展指标向其倾斜,按照一村(社区)一策原则,分类推进,力争两年内消除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三是针对个别村长达13年未发展正式党员问题,积极探索实行将符合发展条件的培养对象纳入上级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培养范畴的机制,破解由于家族、宗派势力制约党员发展现象。
(七)干部选任问题频发
20.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了《牧野区公推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详见附件24),印发了《关于成立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牧组〔2017〕175号),进一步规范干部公选工作,杜绝了徇私舞弊、任人唯亲。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近两年的干部调整中坚持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加大镇办基层一线干部选拔力度,努力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三是对近两年干部调整中在处分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1名科级干部的任职进行了纠正,2016年3月该同志已被免去原任职务。
21.关于机关超编与基层缺编并存的问题。牧野区对各类编制缺乏统筹,动态管理有缺陷,致使人大、政协等部门超编严重,而镇办等基层单位却严重缺编。(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完善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基层机关优先、区直机关其次”的原则,给予缺编的办事处等基层单位予以编制管理倾斜。2017年11月份以来,通过选调生招录和干部调整将4名干部调至缺编镇办工作。二是反馈的机关超编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2.关于混编混岗、无序借调问题严重的问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机关借调人员管理,确不需要借调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目前20人已返回原单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在借调单位工作的人员,采取理顺借调人员编制和干部调整将人员任命到现借调单位工作的方式予以消化。二是严格编制使用,在安排年度用编、政策性安置时,严格执行专编专用的要求,缺编单位使用编制,只能用于本单位工作岗位需要。三是加强事中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编制使用专项核实,及时发现不按编制使用范围使用编制的现象,加强编制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发现不按相关政策要求,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问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八)违规进人形成惯例
23.关于“地方政策”大行其道的问题。巡视发现,牧野区部分人进入工作岗位的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完善了《牧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牧编字〔2016〕74号),从年度用编、政策性安置、同向和顺向调整、逆向调整、乡镇人员调整等5大方面,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二是严把机构编制源头关,坚持“四不准”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集体研究,落实编委主任“一支笔”签批制度,落实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问题职责分工制度,编办、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规范办理各项入编手续。四是把机构编制审计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建立涉及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联动机制,重点审计用编进人管理执行情况。五是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牧野区违规进人专项整改方案》,抓好措施落实,扎实推进整改。目前,巡视组反馈的进人问题已整改到位。
24.关于事业单位进人方式花样繁多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完善了《牧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从年度用编、政策性安置、同向和顺向调整、逆向调整、乡镇人员调整等5大方面,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二是严把机构编制源头关,坚持“四不准”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集体研究,落实编委主任“一支笔”签批制度,落实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问题职责分工制度,编办、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规范办理各项入编手续。四是把机构编制审计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建立涉及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联动机制,重点审计用编进人管理执行情况。五是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入职手续,认真研究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九)档案管理漏洞百出
25.关于档案材料大量缺失的问题。巡视组共审核745卷干部人事档案,发现缺少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学籍材料等多达3000余份,甚至个别人员档案材料缺失严重,无法判断个人基本信息。(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制定了《牧野区干部档案整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牧组〔2017〕174号),完善各类归档材料补充办法,健全了档案材料收集登记、鉴别制度,并严格档案审查,杜绝今后出现档案材料缺失问题发生。对档案审核中发现的缺失材料,通知到单位及干部本人,对确因实际情况补充不来的材料,由干部本人或单位作出情况说明。目前,全区审核档案1268本,公务员档案全部审核完毕,已补充材料1992份(学历认证710份、工资变动审批表241份、干部履历表879份、考核登记表122份、奖励审批表7份、入党材料17份、干部任免审批表9份、情况说明7份)。
26.关于档案审核应付了事的问题。科级干部档案有的不审学历,有的不审身份,有的不审经历,更有甚者,还有个别干部拒绝在组织认定的专审表上签字认可。巡视组所审核的204卷科级干部档案中,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认证的仅12人。(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选派2名责任心强的干部到市委组织部进行专门学习培训,加强对从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履职责任感,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对干部档案再次进行审核,尤其注重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目前全区审核档案1268本,公务员档案全部审核完毕。三是重新要求没有对初始学历、最高学历全部认证的干部进行学历认证,目前已补充学历认证710份。
27.关于档案材料造假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对涉嫌造假的,按照《干部人事档案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23号),对相关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对全区科级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及经历进行重新审核,重点对学历材料及认证报告真伪进行鉴别。目前全区科级干部档案已审核完毕,对学历认证造假1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学历无法认证8人限制提拔使用,学历未认证13人正进行认证。
(十)其他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8.关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严重的问题。区财政局违规为新乡德康公司(牧野区投资平台公司)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德康公司将该资金出借给河南环宇集团公司后,由于环宇公司经营不善欲申请破产,基本丧失未还资金的偿还能力,预计给区财政造成损失约2800余万元。(已整改)
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剖析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并开展了财政干部职工及相关单位的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二是加强财政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出台了《牧野区财政局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流程汇编》和《牧野区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杜绝财政为任何单位违规担保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继续保持对债务人追诉的权力,加大追偿力度,尽快追回欠款,最大限度避免财政资金损失。目前,新乡市德康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河南环宇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已执行到位资金1233万元,冻结河南环宇集团公司购置土地的补偿款440万元,另正在协调执行一起环宇公司标的500多万元的可执行案件。四是正在积极推进河南环宇集团公司与一家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着力解决有关债务债权问题并盘活企业。
29.关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严重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现象。(已整改)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已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立即停止预算外拨款行为,并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提高认识,坚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今后绝不发生此类问题。
30.关于统计数据造假,虚列财政收入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对虚增财政收入行为进行认真反思,提高认识,总结教训,进一步牢固了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二是对近几年入库的财政收入进行全面核查,认真核对虚增收入的数据,逐一落实责任,扎实整改。2017年虚增入库的非税收入已全部退库整改到位。三是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主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依法严格审查财政收入,保证不再出现数据造假问题,杜绝“数字政绩”。
31.关于低保对象资格识别失准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牢固责任意识,并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低保问题,研究制定了《牧野区民政局低保核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牧民字〔2017〕107号),明确了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将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传统方法与“新乡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信息平台技术结合,对全区2129个低保对象逐人进行了排查,并邀请市民政局低保专业人员业务指导,确保排查全面性与准确性。截止目前,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政策人员全部取消低保资格。三是在取消问题低保户低保资格的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了低保审核制度,确保不再出现问题。
3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牧野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基层叫苦不迭。文山会海依旧。(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 “敢转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二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牧野区“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牧办〔2017〕56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审批统筹会议管理的通知》,严格压缩会议;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党的机关公文前置审核工作规程,严把发文关,逐年减少发文量。自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区政府共发文36份,较去年同期下降21.7%。三是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已投资130多万元建成了电子政务内网涉密及非涉密机房,正在与通信运营商协商向镇办和区直单位延伸,全面减少纸质文件发放。
(十一)省委巡视组反馈市里问题涉及牧野区部分
33.关于巡视组收到信访举报件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482件,重复信合并后共145件,其中,利益诉求类47件、涉法涉诉类48件均已办结,纪检监察类47件、非法集资类3件均已程序办结。二是标本兼治整治小微腐败。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先后对全区60个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4次,规范小微权力1200余项,镇(办)三资管理中心备案监管各类合同1105份;加大对村务公开不力的处理力度,约谈镇(办)2名党政负责人和1名纪(工)委书记,对排名后10位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拓展监督渠道,督促93个村(居)建立了村(居)务公开微信群,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等微信成员达2300多人,王村镇善河村、牛村借助电子屏幕、电脑查阅台,实现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开。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修复政治生态。省委巡视组巡视以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实现了问责一人,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四是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活动。省委巡查组巡视以来,多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2次组织党员干部150余人赴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河南省第二监狱接受廉政教育,筑牢了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4.关于巡视组指导牧野区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会议召开情况看,区委普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理解、不研究,区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区委书记、纪委书记说不清当地政治生态状况,仅就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没有认真分析,距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的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了《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了任务要求。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了《牧野区区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程序,对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确保民主生活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三是进行了民主生活会程序和关键环节的理论知识测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四是坚持兰考标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流程,针对近期将要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求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物见事,真正“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35.关于牧野区的党委(党组)书记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开展重温党章、入党誓词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牢记使命,自觉参加组织活动。二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基层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安排,详细列出工作重点和责任领导,向区委组织部备案,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基层党(工)委班子成员落实基层党建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11月和12月份分别深入基层进行了两次“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三是把每月进行一次党建知识测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固定内容,定期对区委中心组成员进行基层党建知识理论闭卷测试,提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知晓率。同时,在全区整理收集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及宣讲党课的相关资料和图片,确实保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36.关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已整改)
严格执行《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规范政策程序,稳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37.关于牧野区区直派驻纪检组19家,三年来未办过一起案件的问题。(已整改)
按照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牧野区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并经市纪委审核通过,设置派驻纪检组10个,核定纪检干部编制58名,其中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每个组核定编制6名)、单独派驻纪检组2个(每个组核定编制5名),已于1月28日完成派驻,实现了对我区所有单位的监督全覆盖。同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不断强化纪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发挥区直派驻纪检组作用。
(十二)关于整改建议。主要包括3项整改任务。
38.全面从严治党,修复政治生态。(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基层宣传活动、媒体理论宣传等途径全方位宣传引导;纪检部门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途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宣传教育体系。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聚焦主业,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同级监督,从严纪律审查,加大问责力度;政法系统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从严查问题、纠歪风、治腐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全力维护法治秩序。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并严格落实《牧野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牧办〔2017〕20号)、《牧野区意识形态责任制测评体系》(牧办〔2017〕18号)、《关于加强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细化量化《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牧党建办〔2017〕4号)、《主体责任清单》(牧发〔2017〕4号)、《监督责任清单》(牧纪〔2017〕17号),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
39.聚焦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整改。(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区委成立了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三个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分管区委常委担任。目前,先后开展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干部档案整理和专项整治、选人用人导向问题专项整治、文风会风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专项整改等专项活动,各项整治活动全部明确了整治范围、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
40.强化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问题整改同体制创新、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堵塞漏洞,扎牢笼子,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自2016年市委巡察整改以来,新建、修订制度40项,其中省委巡视整改以来新建、修订制度16项。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从区委班子成员做起,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带头执行好、落实好制度;加大考核、考评和检查、督查的力度,经常明察暗访主动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制度,对违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成效。
(十三)关于举一反三查找出的问题。主要包括3项整改任务。
41.关于非法集资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办七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工作,确保具备处置条件的案件短期内处置到位。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四是继续落实对话沟通机制,积极开展与集资参与人定期对话和情况通报,加强正面引导,疏导集资群众思想,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五是细化信访维稳责任,确保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当地。
42.关于问题楼盘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调整牧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立两改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小组、两改项目联合巡查小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和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严肃性,对需调整控规、户型、车位等规划手续的项目,利用第三方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待项目确实具备调整条件的,再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调整。三是建立健全开发企业实力评估机制,鼓励国有和优质大型民营企业参与“两改”项目开发,严把开发企业市场准入关。健全强化项目实施阶段的信用评估机制,重点对项目的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开发进度、项目品质、工程质量、交付使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评估。四是对项目启动、拆迁、开工、进度等情况实施台账管理,定期召开两改项目例会,调度协调棚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43.关于“僵尸企业”亟待处置的问题。(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积极实施“腾笼换鸟”、筑巢引凤,引导“僵尸企业”通过整体出让、分拆出让、股权出让、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整合。二是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对“僵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缓解土地资源紧缺对优势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目前,新乡超能电源有限公司已向力之星出租了部分厂房,部分生产线已被债主占有,下步引导超能公司以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产置换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正与浙江颐高集团(房地产)洽谈,大部分债权人已签订同意开发方案,企业职工安置正在逐步解决;新乡天禄工业有限公司厂房已租给海盛集团进行生产。
三、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我区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抓常抓严抓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绝不放松,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到排工期,跟踪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从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等方面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常委班子带头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审查,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党内政治生活新气象。
四是坚持统筹结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建设“四个牧野”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3069766;邮政信箱:新乡市牧野区委;电子邮箱:myqwdcs@163.com。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新乡市牧野区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2月11日
?
?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上一篇: [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国务院侨办整改:严格清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巡视巡查整改方案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巡视汇报材料
- 在巡视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股专题汇报材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振郃尊敬的各位领导:2013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正确...
- [阅读全文]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巡察工作报告8篇
- 近期,我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干和部分群众对辖区内的防汛安全隐患点进行了严密的排查,重点是乡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带以及各村屯的危房,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
- [阅读全文]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市委巡察组2021年度工作总结
- 2021年,在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委第x巡察组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依规依纪依法,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工作...
- [阅读全文]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个人巡察工作总结6篇
-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工作价值和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展示自己,下面是小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个人巡...
- [阅读全文]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最新巡察工作总结报告 巡察工作报告(二十...
-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
- [阅读全文]
-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巡察干部鉴定表个人工作总结5篇
- 巡察干部鉴定表个人工作总结5篇关于巡察干部鉴定表个人工作总结范本【一】根据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我和苏仙区审计局副局长于20xx年8月至11月参加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