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入驻焦作,对沁阳市孟州市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2市4区开展专项巡视工作。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下发《关于印发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沁阳市孟州市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反馈意见的通知》,对我市进行巡视反馈。沁阳市委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巡视整改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请予监督。

一、共性问题

(一)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1、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10月28日、11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编订《党建统领——中共沁阳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资料汇编》,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同时,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沁阳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构建党建统领全局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责任体系的意见》,明确了“1234567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思路,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明确和细化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的责任清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落实习总书记强调的主体责任五方面要求;严明党的“六项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好、慎权、慎行、慎终”;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的八点要求,从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着手,列出27项具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了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主体责任体系。同时,层层传递压力,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县级机关、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村、企业等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主体责任图谱化、可视化、规范化和有形化。成立五个督导组对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党建统领全局工作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方法,严明党建责任;编印党建统领系列资料汇编,系统阐述党建工作思路,前后两次对85名副科级干部和102名青年后备干部开展“党建统领全局”培训,提升全市党员干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手册》5000本,并组织开展了理论测试。四是建立“四联五服务”机制,组织市委常委联系乡镇党委、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联系村级党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所有群众,并根据村级日常事务和党员能力特长,组建五个功能小组,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五项服务,打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问题和基层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同时,在县级干部中开展“六包四帮”、在科级干部中开展“四包四帮”活动,健全完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整体功能和运行管理机制,并按照《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农村党员功能小组1645个,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致富信息4万余条,以党建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后进村整治等做法受到中组部领导及焦作市委组织部好评。

2、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等制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按照先党内再党外的程序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通过。今年已累计召开11次党组会议对人大常委会表决事项进行研究。二是市政府党组严格落实《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12次,听取党组及各部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就党风党纪专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是市政协党组严格落实《市政协党组会议事制度》《市政协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和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规范党组会议机制,就巡视整改和机关党建等工作召开2次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按照先党内再党外的程序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通过。四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及党委书记(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及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及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五是制定《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方案》,加强对贯彻两个条例存在问题的整改。

3、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活动,按照一级30%、二级60%、三级10%以下制定达标任务,组建由县级领导牵头的工作队对31个三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并制定下发《沁阳市基层党建“达标升级”工作考核方案》,截至目前,已对“达标升级”进行了两次考核。同时,实行党建工作每周五例会制度,在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的同时,要求落后单位进行表态发言。二是实行“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并将农村党员编入政策法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5个功能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通知》,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性,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全市基层党组织每月评选一次“党员之星”,进行张榜公示,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目前已评选出10月、11月党员之星1690名,沁阳在线、沁阳党建网陆续宣传报道了16名“党员之星”典型事迹。四是加强农村干部培训,11月份举办了全市农村干部培训班,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轮训。五是对摸排出的失联党员,通过党员主动报到、包干到人、户籍反查、信息认领等方式进行查找,目前已全部取得联系。六是对全市基层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摸排,对需要新建或修缮的村室进行资金帮扶,目前已全部建设到位。

4、“两新”组织覆盖率低。(已完成)

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个清”要求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社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沁阳市推进“两新”组织工作方案》,通过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加强党组织建设。目前,我市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99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5个、挂靠党组织10个,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231家;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支部6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个、挂靠党组织30个,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42家,“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率均达到省市要求。

5、巡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我市巡察机构共有行政编制24个,其中领导职数15个、一般干部9个,省委巡视组巡视时,领导职数缺配6人、一般干部缺配8人。目前已通过公开选拔方式配齐了领导职数,一般干部也从优秀青年干部中择优挑选,月底前办理调动手续。二是11月份先后召开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七届市委第一轮专项巡察进驻动员会,4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市委农办等8家被巡察单位。三是加强巡察督办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四是通过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检查整改情况、现场抽查具体事项整改成果等形式,对2015年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五是狠抓巡视移交线索和问题办理,我市共收到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信访件326件次,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市、区)纪委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将现有的16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机构调整为1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执纪监督机构达到12个,占机构总数的80%,确保更多力量投入到主业上来。二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分工和兼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57个市直单位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分工和兼职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违规分管业务工作且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三是严格按照《焦作市审计局审计移送事项管理办法》开展审计移送工作,2016年审计局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45个,及时向有关单位移送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起、结案175起,党政纪处分175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重处分35人、同比增长150%。

2、派驻机构和基层纪委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由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常委牵头,对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和市直派驻机构负责人200余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严明工作纪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二是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月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每月总结报告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倒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暨巡察业务培训班,对240余名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印发《关于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通知》,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目前第一批10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已开始。

3、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立足抓早抓小,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指数”动态预警制度,及时了解和发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各乡镇(办事处)和60余家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下发了《2016年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指数”情况分析报告》《沁阳市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廉情指数图谱》,督促各级党委、纪委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前置性、防范性措施,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二是出台《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沁阳市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行使。三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和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建立健全市委常委会决策监督机制,组织党代表、市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市委常委会,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四风”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二是严查“四风”问题。在年节假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务灶”接待、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商场购物卡销售、公车私用等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违规宴请等违纪问题。截至目前共下发《函询通知书》18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3起,党政纪处分27人。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在政府网站设立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通“清风沁阳”微信公众号,设置“四风随手拍”“四风随手查”入口,延伸监督网络,加强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办理问题线索16起,已办结12起。

2、“文山会海”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文山会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全市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数量进行统计,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第四季度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均呈下降趋势。

3、干部作风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对扶贫开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等10个领域开展问责活动,目前已对7起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党政纪处分18人。二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牵头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策事项执行以及党建统领全局“4+5+1”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三是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县级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院、法院资源,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反面典型震慑人;乡级建成包含“鉴史问廉篇”“制度保廉篇”“榜样倡廉篇”“惩处警廉篇”四个篇章的农村党员干部综合性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村(街、社区)级深入挖掘本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创建社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有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四)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县(市、区)委干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调整补充干部队伍。目前科级干部公选工作已经结束。二是制定了《中共沁阳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抽调6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建干部考察人员库,并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考察人员业务素质,保证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四是在干部调整时成立任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拟提拔对象受党政纪处分、“三龄两历”、干部身份、编制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带病提拔”。五是制定《沁阳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全市科级干部进行摸底,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调整进行合理交流。六是经认真排查,我市不存在乡镇、委局“一把手”长期空缺问题。

2、干部老龄化问题。(已整改)

一是对全市领导干部年龄结构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全市县级、正科、副科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情况。二是建立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库,目前共入库207人,其中副科99人、科员108人。同时,分两期对全市85名副科级干部、102名青年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面提高青年干部素质。三是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力度。目前,我市科级干部公选工作已结束,选出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8名。

3、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已完成)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工作,对存在违规兼职的16名领导干部进行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对符合社团兼职条件的2名退休干部进行审批备案,并重申兼职纪律,杜绝违规取酬问题。二是对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结束,未发现违规取酬问题。三是对6月份开展企业兼职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排查出在企业违规兼职党员1名,已停发其工资,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吃空饷”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巩固“吃空饷”清理工作成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内控内管机制,完善清理制度、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等,组织起草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等其他配套制度,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

5、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已整改)

一是按照焦作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全市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配合焦作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填报内容进行抽查核实。三是印发《关于集中申报科级“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明确填写范围、报告内容和填写要求,组织全市101名科级“一把手”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6、事业单位进人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市纪委牵头,人社、编办等部门配合,开展人事与机构编制专项治理活动,对2007年至2016年3月所有调入人员进行清查清理,结果已报至焦作市纪委。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焦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沁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并经沁阳市编委会研究通过。三是严把进人关。督促人社、编办等部门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进人等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个性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坚强领导集体、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务实工作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等方面着手,全力修复政治生态。二是全力配合上级纪委、检察机关做好有关案件中涉及我市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三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沁阳市纪委关于建立<沁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指数”动态预警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运用约谈、函询、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反腐败整体合力。已下发《函询通知书》18份,提醒约谈68人。办结案件175起,党政纪处分175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1人。

(二)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1、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已整改)

一是召开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通知》《关于印发<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巩固意识形态阵地。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及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意识形态阵地大排查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征文比赛等活动,目前,各单位成立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不信仰宗教、不参与迷信活动目标责任书,各项活动正在积极开展。

2、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10月28日、11月12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二是坚持市委常委会党代表、市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市委主要负责人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市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党建责任。四是严格落实《市委全会会议制度》《市委全会(扩大)会议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制度》《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议制度》,确保市委运行更规范、工作更有效、治理更科学。五是开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专项活动。按照从严治党、党建统领的总体要求,以“五查五看”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党组织梳理出共性问题200余条。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个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在基层的群众基础和落实力度得以夯实提升。六是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全市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等工作及时在沁阳党建网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已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市委常委会决策监督机制,组织党代表、市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市委常委会,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严格问责,积极与上级机关对接,及时对移交的相关线索问题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从严追责。三是研究制定《中共沁阳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4、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违规盲目决策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市委常委会决策监督机制,组织党代表、市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市委常委会,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对市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审议,确保投资规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最大限度发挥体育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沁阳市体育馆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河南舒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以年租金30万元承租5年拍得经营权,经营权合同已正式签订,体育馆已试运营。四是焦克路项目工程于2014年1月10日正式开工,2014年9月5日省发改委批准开展焦克路实施由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前期工作(豫发改基础函〔2014〕196号),为避免重复施工造成不必要损失,焦克路绿化改造工程暂停施工。2016年1月19日,焦克路“二改一”由省发改委正式批准立项,目前可行性研究已通过省发改委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报省交通厅待审批。五是制定了《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监督制度》,对沁阳市外国语中学新校区等10个政府投资项目单位下发了廉政风险告知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同时制定预防腐败方案,确保预防腐败与工程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市委政治担当方面

1、新一届市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10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焦作市反馈巡视“回头看”及专项巡视沁阳等六县(市)区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相关工作,深刻反思过去存在的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并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坚持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市委书记牵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巡视整改意见建议梳理分解整改事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拟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明确班子及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责任。

2、干部工作作风及精神状态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直面矛盾不回避,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已和焦作市纪委对接,对有关案件涉案干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宽严相济”“既有利于沁阳大局稳定,又有利于修补政治生态”的原则,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既惩戒问题严重干部,又教育大多数问题较轻干部,并对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干部的思想包袱,提高工作积极性,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二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坚强领导集体、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务实工作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等方面着手,全力修复政治生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并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上级和下级、党内和党外、决策和执行”四个方面关系,探索试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了敢试敢闯的创新创业氛围。三是成立沁阳市依法处理工业企业和项目有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沁阳市依法处理工业企业和项目有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召开四次会议研究解决了18家企业或项目反映的优惠政策兑现、未批先建罚款、城市配套费减免等问题20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是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明查暗访、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对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中发现的7起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党政纪处分18人。五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导,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策事项执行以及党建统领全局“4+5+1”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六是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县一级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院、法院资源,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反面典型震慑人;乡镇一级建成包含“鉴史问廉篇”“制度保廉篇”“榜样倡廉篇”“惩处警廉篇”四个篇章的农村党员干部综合性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村(街、社区)一级深入挖掘本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创建社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有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3、谋划发展和工作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坚强领导集体、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务实工作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等方面着手,全力修复政治生态。11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强调修复政治生态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要求全市上下务必把巡视整改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衔接起来,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扎实整改,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二是针对谋划发展务虚多务实少问题,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构建党建统领全局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责任体系的意见》《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党建统领全局工作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研究制定了《沁阳市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计划2016年进3-5个位次,达到全省69-67位;2017年进25个位次以上,进入全省前45位;2018年进15个位次以上,确保进入全省前30位,力争拼进全省前10位(10个直管县市除外)。围绕奋斗目标坚持以“四大突破、五个提升、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集聚区建设、财政金融、水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正在建设信息产业园、文旅科教产业园、新能源和静脉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铝型材和智能门窗产业园、国家电投热电综合利用产业园等六大专业园区,编制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规划,打造4个超百亿产业集群。推进投资75.33亿元的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投资30亿元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投资20亿元的大容量铅蓄电池、投资4亿元的铅酸蓄电池槽体及塑胶制品等重点项目。投资超20亿元的12个水系项目中,第一批PPP示范项目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正式签约,部分工程开工建设,第二批PPP项目正在加紧对接。引丹入城工程春节前将建成通水,天鹅湖、护城河、小官河雨污分流及城区备用水源项目正在建设,九渡水库、河口村水库供水、第二供水厂、总干河城区段改造、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小浪底北岸灌区供水、沁北供水管线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74.4亿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5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37元,增长8.7%。前10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4.8亿元,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0.9亿元,增长12.5%;产业集聚区国税收入实现37291.6万元,同比增长90.8%;全市国税收入实现59844万元,同比增长64.4%。前11个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增长28%。三是按照《关于印发<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策事项执行以及党建统领全局“4+5+1”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四)要强化政治担当,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严格落实党建统领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权力协调制约、干部培养选任、党员服务群众等五项机制,通过机制的根本性、长效性作用,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廉洁教育,11月29日,沁阳市农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基地建成投用。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围绕相关案件,利用党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平台深入开展“清风沁阳·廉洁节日”主题教育和党建统领全局集中培训,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村街干部参观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廉政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沁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严查违法乱纪行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党政纪处分27人,形成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四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工作的通知》,围绕落实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源头防治、示范表率和思想建党责任,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等12个专项行动。目前在“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已党政纪处分18人,办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案件28起,党政纪处分46人。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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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沁阳市委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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