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模板]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4月9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我办领导班子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立即召开全办工作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同时成立了由区委编办党支部书记、主任阮绍澄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分解到人,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情况、时限,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直面问题不足,对表对标整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共38个问题,我办直面问题与不足,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挖病灶,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整改对表对标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按照整改工作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时限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整改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为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我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修订了意识形态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着力推动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高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巡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悟精神。召开全办干部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交流,进一步强化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讲话重要精神的认识,提高专业素养。二是落实改革任务,巩固改革成果。为促进各单位协同高效履职尽责,我办对相关涉改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涉改单位落实“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并督查通知及方案。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骨干力量,对部分涉改部门进行“三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各家涉改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尚未发现其他违反“三定”规定有关情况。
2. 关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够到位”的问题
(2)关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督促改革落实,我办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未完成改革的单位所对应主管部门对接,督促尽早开展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由主管单位拟定改革方案,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二是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各相关单位调研,并逐个分析,并组织情况汇报材料,提出编办意见向区委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汇报。三是积极对上沟通。向区委编委汇报取得同意,并通知其主管局,对未在限期内提交改革方案、改革未到位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停办其他一切机构编制事项措施。
(3)关于“协调涉改部门职能配置和调整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并主动对接相关主管单位指导开展职能配置调整工作,明确相应股室承担职责,提出职能划转承接方案。二是做好职能划转后的事业单位职责核定工作,由主管部门将“三定”方案报区委编委,由编办审核并征求区组意见后,由区委编委研定后报市组、市委编办。三是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未完成整改单位主管部门尽早拟定“三定”方案报区委编委研究,按有关规定报批。
(4)关于“指导乡镇(街道)‘两中心一大队’机构改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与乡镇(街道)联系,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协调沟通,将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工作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形成方案报区委编办,编办立即审核报区委编委审批后调整。二是强化与相关人事部门协调沟通,明确现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情况,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出台《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并行方案》缓解基层因暂时无法评聘职称造成的压力。三是主动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建立“扁平化”、“一对多、多对一”管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优化高效、协同有序。
3. 关于“推进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5)关于“推动‘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大“五大领域”综合执法协调沟通力度,目前除上收市级管理的执法部门,已对我区管理范围内的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协调沟通,掌握具体情况,待上级相应指导文件下发后采取进一步改革行动。二是加大对上呼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上沟通,要求尽快明确“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统筹推进涉改领域队伍改革。
(6)关于“破解乡镇综合执法赋权及保障机制难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省政府、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于2022年3月底开展了对涉及赋权工作的14家区直部门与16个乡镇(街道)的调研工作,并指导其进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工作。二是汇总涉及赋权的区直部门与各乡镇(街道)进行对接确认达成拟下放的意向,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并协同区司法局出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通知》。第一批涉及乡镇综合执法赋权的7家主管单位已全部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4. 关于“统筹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7)关于“医疗教育系统内部编制资源挖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编制潜力挖掘力度。通过整合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区内编制资源适当向医疗、教育民生方向倾斜,目前已通过编制潜力挖掘,收回经费自给单位编制30名,用于缓解医疗、教育方面编制资源不足问题。二是探究编外人员补充及编外控制数等渠道。对编制不足部分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减轻医疗教育方面用编压力:教育方面,采取特批教师及编外教师补充办法缓解教师人员不足情况;医疗方面,向区委编委争取编外人员控制数用于补充宁德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不足。三是加大对上呼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教育、医疗编制单列管理和政策倾斜,从区外调剂编制给我区,缓解我区教育医疗人员不足情况。
(8)关于“基层单位混编混岗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出台指导文件。我办下发了《关于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效缓解基层混编混岗现象,规范了基层岗位对应设置机制。二是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办统筹优化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一线倾斜,同时通过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岗位设置,优化分工及人员岗位分配机制,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有效缓解基层混编混岗现象。
(9)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行政编制方面。要求未整改到位的行政单位及时提出人员调配方案,通过审核调动人员、编制的方式进行调整,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事业编制方面。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采取分类指导分批解决的办法进行整改。一方面,针对学校超编问题,我办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教育局,了解具体超编原因,探讨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对除教育外超编的事业单位,已赴主管单位沟通,明确了采取自然减员和调整人员编制的方式消化超编人员。
5.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0)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注销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主动与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联系。指导其开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注销业务,下发通知,对未开展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明确举办单位主体责任,确定经办人员,督促限期完成。二是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登记管理业务宣传。以“双随机”抽查为契机,加大相关业务宣传力度,提升基层工作重视程度。今年以来,已通过开展“双随机”抽查,赴我区13家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宣传,向基层单位重申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并针对注销登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各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指导,强化了各部门单位对注销登记工作的认识,提升了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内部股室协调机制。针对事业单位撤销后法人资格注销不及时的问题,于2022年10月11日修订《区委编办公文流转管理制度》,明晰撤销单位发文办理流程,在业务股室产生机构变动发文时,及时告知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为后续及时办理法人资格注销打好基础。
(11)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制度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于2022年10月12日印发《关于修订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工作流程图的通知》,制定“双随机”工作流程图,使“双随机”抽查工作更明确规范。二是强化落实力度。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宁德市蕉城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及时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强化事后监管。已于2022年8月将上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过程留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监管脱节。
6. 关于“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2)关于“混编混岗,区委编办5个内设股室负责人均由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任命内设股室负责人,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明确部分行政股室,由于行政人员不足,暂不任命负责人,待后期招考或调入人员,补齐补强工作力量后再行任命。二是于2022年10月17日区委编办班子会议研究通过,重新修订《区委编办重大事项议定制度》,将干部任命作为办内重要事项列入议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工作规定执行各类干部任命审批程序,扎紧制度笼子。
(13)关于“公文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2年10月17日区委编办班子会议研究通过,重新修订《区委编办公文流转管理制度》,对公文流转、印发程序、办结时限等项目进行重新梳理规范,严格各环节办理流程,进一步强化公文办理规范性。二是于2022年9月30日,编办主要领导同志,对负责公文管理流转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在公文印发管理流程中严格按制度执行,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高质量、严要求做好公文规范性流转工作。
(14)关于“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档案管理人员对现有档案管理目录进行重新整理,于2022年9月30日建立区委编办业务档案管理台账,保障各业务资料管理有序,有据可查。二是于2022年10月17日修订《区委编办业务档案集中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实效。三是于2022年9月30日,编办主要领导同志对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今后档案管理中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工作。
(15)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蕉城区委编办议事工作规则》,已经于2022年10月17日区委编办班子会议研究通过。明确了各类型会议研究的工作事项,同时严格区分各类会议召开的议题内容、参会对象、会议流程等相关细项。二是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各类会议材料进行整理归类,确保各类会议材料有序、规范。
7.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6)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更新调整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29日制定了《2022年蕉城区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了学习宣传重点工作部署,提高了学习规划科学性与时效性。二是指定党务工作干部林丽宝同志按要求、按规范、按标准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收集整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妥善做好归档工作。
(17)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重要理论。明确学习重点,纳入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同时针对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严格重审把关材料。责令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干部重新审核把关各类组织生活材料,经核查,2022年我办各类党内发言材料,均已将认真对照检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1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订《区委编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规范意识形态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批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审批表发布有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9)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分别于8月16日和9月2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化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按要求按规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谈话对象为全办干部职工,共计26人次,谈话后做好有关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0)关于“学习浮于表面、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更新,优化学习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党支部学习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29日制定了《2022年蕉城区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实际情况提出学习感悟,增强学习针对性。二是联系实际,致力学深悟透。2022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17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由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解读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精神内涵,学深悟透,持续深化学习效果。
9.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21)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责成相关干部退还多领取应休未休补贴。二是严肃问责。编办主要领导同志对时任财务人员及现任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今后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好审核关口。三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干部底线红线意识,督促严肃执行纪律。
(22)关于“超标准支出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工会干部学习会议。召开全体干部培训学习会,重新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关于福建省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等有关文件,主动提升工会干部业务能力。二是落实监督问责。2022年8月10日,时任工会主席对工会经审委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今后工会财务支出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23)关于“普发工会文体活动服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立即责成未参加工会文体活动干部退回服装款项。二是监督问责。于2022年8月10日,时任工会主席对工会经审委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学习。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培训学习会,重新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工会支出管理。
10. 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4)关于“未按财务规定建立工会账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已责成财务工作人员按照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要求,补齐2019年度和2021年度会计账本。二是指派专人,于2020年10月20日,赴区总工会学习财务方面管理规定,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强化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财务账目工作。
(25)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负责人员重新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手续规范流程。二是即知即改。严格自查自纠,重新梳理报销账目,对各类报销附件不全的缺失部分材料予以补齐。三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区委编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健全长效制度,进一步明晰报销流程,加强各环节监管。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区委编办固定资产领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是强化台账监管。责成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领用人员,重新梳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尚未未登记、领用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和领用手续全数补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1.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7)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主体责任意识学习。共开展3次学习会,专题学习主体责任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认识。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认真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部署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同时由纪检组长通报学习了的关于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干部,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意识。三是完善党风廉政组织领导机制。及时更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干部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重要性的认识。
(2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讲话、文件精神,强化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及时更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制度上保障各岗位“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三是广泛开展谈话。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要求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针对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所管理的干部进行提醒与督促,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有关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9)关于“对本单位风险防控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订我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览表》和《工作运行流程图》,根据工作实际和人事变动,将风险环节和风险节点防控责任人落实到具体股室与责任经办人,以清单化、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2.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30)关于“支委会议定事项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将未未落实学习的有关事项纳入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整改期限内及时组织开展学习。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党务工作事项公开。三是指定专人志负责落实支委会议定事项,确保各项事项落实。
(31)关于“党务公开栏内容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更新公开栏,及时更正原有错误。二是在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责成党务分管领导、党务干部认真审核公开栏内容,做到相关事项及时更新、准确无误。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公开栏维护和更新,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32)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了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二是根据修订的区委编办议事规则,每年召开办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经费事项,并及时列入本部门预算。
1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化理论入脑入心,指导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及时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会议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格审定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规范召开会议,会上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4)关于“制定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区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由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35)关于“落实‘三会一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区分会议研究内容,做好相关材料并及时梳理归档。二是已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加强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巩固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水平。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3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分别于3月17日、8月16日和9月13日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准确领会和把握党支部换届相关要求,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谨、材料规范。二是强化业务沟通。2022年来,在发展党员、支部换届等支部工作事项进行前,积极请示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主动强化与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交流,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努力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严肃监督问责。2022年9月30日,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意识,督促履职尽责。
15.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37)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大机构编制潜力挖掘力度,持续优化编制资源整合调配。通过内部调剂和机构撤并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主动加强与未整改单位的协调沟通,共同拟定调剂整合方案,分类分批次开展整改。三是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审核把关后,报区委编委研究审批。四是区委编办主任分别对业务分管领导、业务经办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主动履职,强化业务工作效能。
16.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38)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实效。分别于8月16日和8月29日召开党员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抓不懈,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格落实程序。于2022年9月30日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会议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格审定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规范召开会议,会上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严肃执纪问责。由编办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由党支部书记在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以严肃执纪,持续深化全体党员干部对主题教育严肃性的认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蕉城区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如人员分流、员工待遇福利等问题,为保障改革稳妥顺利进行,需由主管单位协调各方后拟定改革方案,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办将持续加强与主管单位的沟通力度,在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拟定改革方案的同时,向区委编委请示,通过对未在限期内提交改革方案、改革未到位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停办机构编制事项等措施,向区委编委领导汇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 关于“协调涉改部门职能配置和调整力度不够”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各单位“三定”规定属于法规性文件,具有规范性和严肃性,需由各主管单位审慎研究后提出方案报区委编委审定后批复,目前部分涉改部门职责方案正报上级批复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督促尽早上报单位职责报区委编委研究审定批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 关于“指导乡镇(街道)‘两中心一大队’机构改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涉及范围大、人员数量多,事业单位整合后,原有人员身份、职称评聘等事项需上级明确统一改革指导意见后方可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加大对上呼吁力度,早日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区人社局协调沟通,通过即时调配人员、明确职称聘用方案等方式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4. 关于“推动‘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目前我区环保、文化综合执法上收市级管理,其余3大领域改革执法方案需要上级政策给予指导意见方可开展改革工作。我办已在积极联系省、市编办并及时沟通,待上级下发指导意见后第一时间推动改革。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向上呼吁力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机构编制总量受限,超编人员数量较大,短期内难以完成超编人员尽数消化,目前已完成对超编单位的调研摸排,掌握具体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采取对超编单位严控进人,同时采取自然减员、调配编制、人员分流等方式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6. 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注销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截止目前,已完成7家,剩余3家事业单位法人未办理注销登记。
下一步整改措施:正在进一步加大与相关单位沟通力度,完善条件推进办理中。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7.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部分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明确指导意见,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后续安置问题尚未形成统一意见。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潜力挖掘力度,加强与未整改单位的协调沟通,分类开展指导,尽早调剂整合方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863096;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7号,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bg092606@163.com
蕉城区委编办
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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