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6日至2月5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定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反馈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接收,同时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通过落实整改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仙游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分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共召开8次扩大会议,1次党员干部大会推进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制定《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党组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43个整改问题,制定了11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限和目标要求。
(三)狠抓问题整改。局分党组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贯穿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分党组书记先后11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研究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地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巡察以来,重新修订完善了7个制度,建立了10项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三是统筹协同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压紧压实责任结合起来,与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木兰溪治理理念还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还有不足。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我局坚持系统梳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所蕴含的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先后召开1次专题会、3次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每周固定利用周一下午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通过巡察整改,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是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局分党组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起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职责,为切实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领导,将解决当前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纳入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常态化议事日程,2021年,共召开了20次分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涉及水环境质量提升、轻微污染天气防控、土壤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工作并提出问题治理对策,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组织、督促、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当前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牵头统筹、协调、调度党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不断提升整改成效。截至目前,仙游城区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两家满负荷运行,两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达7万吨(城区5万吨、第二2万吨),处理率达94.6%,巡察以来提高14.6%。为弥补污水处理能力的不足,仙游县正在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2万吨)扩建工程建设,已完成围墙及村道建设,正在进行主体建筑物的钢筋和模板搭建,计划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针对巡察指出的榜头调味品厂、城东医院、县医院3家废水超标排放问题,我局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其中:榜头调味品厂处罚30万元、城东医院和县医院各处罚50万元,现上述3家单位废水已稳定达标纳管。针对医疗机构废水超标问题,我局举一反三,加大日常监管、监测。目前,全县32家医疗机构废水已全部纳管,每季度均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采样监测一次。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考评名次有所下降、落后的问题。经分析,主要扣分点是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等,我局将有关问题通报各相关单位,要求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同时提前谋划好2021年的目标考核任务,确保2021年不被扣分。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环保工作责任。紧扣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这条红线,制定下发《2021年仙游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时将2021年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强化督查;我局主动担当,牵头抓总,针对目标任务建立调度、通报、评估制度,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发现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召开推进会、专题调研解决。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坚决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成情况与该单位年终绩效考评结合,列入效能督查,以严的要求、严的问责,压实责任,层层推动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落实。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态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居全市第一;10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国控3个,省控7个)、8个小流域考核断面(省控)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金钟水库、古洋水库、10个乡镇级饮用水源,Ⅰ~Ⅲ类水质比例均达100%;1个海洋国控监控点位水质达到一类标准,水环境质量居全市第一,全市率先开展“两山”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评结果为优秀。
2.关于“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土壤治理需要加强。对污染地块的管控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仙游县3个污染地块经常出现断网、掉线和设备损坏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土壤治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启动新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开展6家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9家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开展地下水防渗排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化工园区及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持续推进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二是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巡察指出的枫亭镇红星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控设施异常是未及时缴纳网络联网费用导致无法正常联网;郊尾镇南泰制革厂有限公司是由于监控设备故障,未及时修复,导致与省监控平台连接异常。为此,我局2021年向枫亭镇、郊尾镇拨付了4.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设备维护和检修。目前枫亭镇红星化工原料有限公司、郊尾镇南泰制革厂监控设施和网络故障已修复完成,仙游县电池冶炼厂在线监控设备与省级平台联网正常,三个地块的“三防一控”措施正常。2021年至今我局组织人员巡查3次,未发现断网、掉线和设备损坏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现象。同时我局及时督促郊尾镇、枫亭镇加强对3个污染地块的管理,设立标识牌、设置围挡设施、进行公布,通过监控设施确保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
(2)关于“空气治理力度不够。一是涉VOCs企业监管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家具企业粉尘治理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VOCs企业监管方面。加大对涉VOCs企业的帮扶指导,2021年1-3月,我局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帮扶,每家企业安排两名执法人员进厂,对全县46家涉VOCs企业进行全覆盖帮扶,帮助企业查找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有机废气收集垂帘随意打开问题及时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到位,从根源上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开展涉VOCs企业测管联动。巡察之后,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20%的比例与市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测管联动,共对涉VOCs企业开展10家次的测管联动,有机废气排放全部达标。关于巡察组暗访的“榜头镇龙宝轩古典家俬公司,发现该工厂制作家具有使用喷漆工艺,现场车间气味刺鼻,但未进行废气收集”问题,经督促整改,该公司已将喷漆工艺更改为无苯漆擦漆工艺,从原材料根源减少有机废气污染。二是家具企业粉尘治理方面。巡察以来,我局积极督促仿古家具生产企业配套粉尘治理设施,确保粉尘排放达标。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县在产的181家仿古家具生产企业已全部配套粉尘治理设施,经检测粉尘排放达标。通过巡察整改,2021年以来空气治理的力度得到全面加强,2021年度,仙游县空气环境质量仅9月30日(疫情期间)超标1天,超标因子为臭氧。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达99.7%,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市第一。
3.关于“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养殖业尾水排放监测力度仍需加强。仙游县目前有44家在养的鳗鱼养殖场,均因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不具备,不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无法把养殖场纳入监管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落实好全县44家在养鳗鱼养殖场环评审批和纳入监管问题,我局于2021年7月31日组织全县鳗鱼养殖场业主召开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专题培训会议,指导业主做好鳗鱼养殖场环评登记备案手续。目前,全县44家在养鳗鱼养殖场已全部完成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纳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范围。为确保鳗鱼养殖场尾水排放达标,我局加大对养殖场尾水抽测力度,2021年11月以来,共随机抽测12家,其中:7家达标,5家超标已立案处理。
(2)关于“对医疗废水排放的检测力度需要加大。2020年仙游生态局对医疗废水排放抽测7家,抽测率仅为22%。需要持续加强对医疗废水废物的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医疗废水排放的检测力度需要加大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开展医疗废水监管联动。2021年度测管联动4家,检测率达12.5%,比2020年下降9.5%;2022年1-4月测管联动24家,检测率达75%,比2020年上升53%。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医疗废水的测管联动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问题,倒逼医疗机构做好废水设施运行管理,医疗废水达标纳管。二是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监管方面,全县二级以上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32家,我局逐一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收集与转运台账,规范医疗废物全链条管理,至目前32家医疗机构均与我市医废处置机构福建康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签约率100%,2021年共处置医疗废物462.717吨,未发生医疗废物处置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安全处置率100%。三是落实常态化监管。强化帮扶指导,结合疫情防控要点,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对废水的消毒处理,细化内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投药消毒记录,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卫健局对医疗机构隐患开展排查,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发现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医疗机构,依法立案查处;加强自行监测与监督监测相结合。督促医疗单位对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水消杀到位,达标排放;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书面告知相关医疗机构,抓好整改落实。
(3)关于“地下水质量不高。2 个省控监测点地下水水质较差,1个国控监测点枯水期时水质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国省控地下水监测点位及周边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季度巡查一次,对发现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的污染源开展整治,至目前暂未发现敏感污染源;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季度监测一次水质,巡察至今已开展监测3次,对水质监测发现有异常的,及时开展调查;三是完善各监测点周边相关警示标识,目前相关警示标识已设立到位;四是加快推进各监测点位面上污水管网建设,防控生活污水污染地下水。根据2021年和2022年丰水期和枯水期福建省莆田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鲤城镇华侨大厦对面、鲤城镇玉井塘后村、鲤城街道仙游一中等仙游县各国省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中的三类或四类标准,水质总体较好。
(4)关于“排污口整治力度需要加强。截至2021年1月7日,全县累计排查上报入河排污口2435个,已完成整治2432个,正在加紧整治3个,排查和整治力度仍需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排查复核。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新增35个、反弹的6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情况进行排查复核工作,至目前,新增35个和反弹的6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组暗访的玉田桥下排污口已由住建局牵头完成整治。二是开展交叉排查。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县区交叉排查,共移交给我县反弹问题的入河排污口30个,主要是雨污混流口。我局主动认领,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认真分析溯源,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为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先后3次发函给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督促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木兰溪沿线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至目前,移交给我县反弹问题的30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
(5)关于“餐饮业整治力度仍需提升。截至2020 年底,全县累计排查正常营业餐饮业1032 家,餐饮业废水已纳管 889 家纳管率86.14%。”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印发了《仙游县餐饮业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履职的同时组织督促相关乡镇提升餐饮业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二是各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餐饮业清单实施滚动管理,做到“应排尽排,应治尽治”。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餐饮业油烟、油水设施建设及餐饮废水纳管的进度。四是仙游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对个别经多次督促仍拒绝安装油烟、油水设施的餐饮店开展个案执法,形成震慑,推动整治。如,对潮汕食府餐饮店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经过处罚,业主已积极整改,已建设规范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油水分离设施。五是餐饮业污水具备纳管条件的,由县住建局督促业主落实纳管工作。目前,全县已排查餐饮业1360家,关闭330家,正常营业的1030家。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975家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率100%;需要安装油水分离设施的979家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率达100%;976家具备纳管条件的餐饮店已全部纳管,纳管率达94.76%,提升8.62%。
4.关于“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还有不足”的问题
(1)关于“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常态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仙游生态局虽已对扫黑除恶中排查出来的5个行业乱象问题开展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如何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仍需探索。”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常态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餐饮业油烟和油水治理、洗涤行业、汽修行业、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等5个行业乱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并抓好机制的落实。特别是针对餐饮业时有反弹的问题,我局按照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辖区内的餐饮业清单实施滚动管理,做到“应排尽排,应治尽治”,取得了实效,目前,全县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油水分离设施安装率达100%,具备纳管条件的餐饮店已全部纳管,纳管率达94.76%,提升8.62%。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内容雷同,以单位内部通报代替党内通报,部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存在先发布后审核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分党组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如2021年10月21日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2021年分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学习会2次,综合分析会1次,党员大会专题学习2次,系统、全面、深刻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2013年、2018 年>)。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分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岗双责”统筹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分党组每年度召开综合分析会,听取各班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明年工作整体计划思路(2021年度会议于11月19日召开),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和领导权。三是扎实做好整改。重新审查修改了2018年意识形态专题报告;2022年2月23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2021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党内通报,并就2019、2020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党员大会上重新做了通报;重新修改了2019年班子述职报告,并要求班子成员重新修改年度述职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同时严格审查班子和班子个人2021年度述职报告,班子和个人2021年度述职报告均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重新修改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已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831”审签制。建立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公开和媒体发布管理台账,审批表统一由党办专人审查管理。不折不扣落实三级审签制度,涉及意识形态阵地的内容均要求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三级审签后才可对外发布。2021年以来,我局宣传阵地、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发布均已落实三级审签制度,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2)关于“理论学习还有欠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不规范,2018年未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出现‘中共仙游县环境保护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表述,学习记录不规范,部分学习记录仅有标题而无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6月30日组织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化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学习《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等,并配备学习秘书,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等学习纪律。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科学制定落实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一年来,共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32次,其中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学习10场次;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3次学习。三是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巡察指出的2018年未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出现“中共仙游县环境保护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表述的问题,经核实系出现在《中共仙游县环境保护局党支部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方案和计划》中的“中共仙游县环境保护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安排表”,及“学习记录不规范,部分学习记录仅有标题而无具体内容”的问题,我局已重新规范补充修正相关材料。上述问题也反应出经办人员业务不熟,工作不细不实等情况,在学习态度上、在重视程度上存在应付的思想,为深刻汲取教训,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情况,局分党组已要求党办工作人员以案为鉴,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加强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今后起草计划、文件落实三级审签,即股室负责人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局长签发,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会议记录模板详细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表述准确,记录规范,有标题有内容。
(3)关于“机制建设不够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完善。未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未完成上级布置的网评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1年6月10日重新修订《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事发单位、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并明确新闻发言人职责、发布的主要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于2021年6月10日制定了《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突发事件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机制》,成立由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 “三同步”工作应对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本单位舆情日常工作,确定专人担任网络评论员,负责涉本单位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2021年以来未发生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敏感案事件。在2021年仙游疫情期间,我局全面加强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在莆田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篇,党员突击队等新闻登上莆田电视台,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每日及时转发县委县政府各项防疫通告和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积极落实,指定专人加入县委宣传部网评员队伍和相关工作群,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转发、评论、引导等网评任务,并将落实情况在工作群中反馈,上级布置的网评任务均按时效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群众投诉件办理成效有待提升。部分信访件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导致重复投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核心,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办人员在接到举报后及时与群众沟通联系,了解群众诉求,并详细告知当前举报办理阶段、工作安排、采取措施等,安抚缓解群众情绪。如,在办理园庄镇祥丰养猪场臭味扰民导致群众重复投诉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经常到投诉人家中,与群众一起商讨解决养殖场臭味的措施,采取短期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中期搬迁的解决方案,得到投诉人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群众没有再投诉;落实环保信访考评机制。将环保信访投诉量及办理情况列入乡镇年度党政绩效考评内容,倒逼乡镇党委、政府配合我局做好环保投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如,在办理群众反映大济镇北山村新厅的机制沙加工场噪声扰民导致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大济镇配合我局积极做细业主与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搬迁补偿协议,信访人向我局赠送“环境保护好卫士,真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一面;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加强对乡镇环保站、村(居)网格员的环保信访调处业务培训,将简单的、苗头性的涉及大环保、大生态的信访投诉化解在镇、村一级;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信访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如,针对群众反映的游洋镇三佳益养殖场污染、群众强烈要求关闭的重复投诉问题,我局及时与农业农村局、游洋镇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做细业主的思想工作,业主于2021年11月底主动完成清栏关闭,多年的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2019年重复投诉2次以上的信访件19件及2020年重复投诉2次以上的信访件22件问题,我局组织执法人员逐一跟踪落实。2019年重复投诉2次以上的信访件19件中,18件已整改到位,巡察以来没有再投诉;1件是反映莆田市龙利得家具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已配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因邻避问题,巡察以来仍有投诉1次(投诉时间:2021年5月14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该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机废气污染问题。同时,我局领导面对面与投诉人沟通,做细投诉人的思想工作,并把局领导的电话留给投诉人,告知投诉人若闻到异味可直接向局领导反映,之后,群众未再投诉。2020年重复投诉2次以上的信访件22件中,21件已整改到位,巡察以来没有再投诉;1件反映郊尾镇志福废铁收购站在废铁压块工序产生噪声扰民问题,该收购站配套隔音设施,废铁压块工序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已整改到位,但有时在午间卸料和装运过程中仍会产生噪声扰民,巡察以来仍有投诉1次(投诉时间:2021年12月8日),我局要求业主午、夜间不得作业,业主已整改,之后群众未再投诉。针对巡察组随机电话回访的1件基本满意和3件问题整改后反弹的信访件问题,我局积极查摆问题,及时跟踪落实,4件信访件问题都已整改到位,未再反弹,其中:赖店镇象岭水泥搅拌站因噪声、废水影响周边环境,该搅拌站已拆除;鲤城太子府旁的工艺加工厂粉尘扰民问题,该加工厂已搬迁;枫亭智胜气味扰民问题,已督促该公司完善尾气治理设施,现已整改到位;度尾李清欣木雕场加工厂粉尘扰民问题,该加工厂已关闭。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2021年我县12369环保投诉件明显下降(共129件),同比(2020年共174件)下降25.9%。
(2)关于“对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仍需加大。查看12369 环保热线和12345投诉情况,发现群众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针对巡察指出的2019年富力院士庭房地产施工噪声问题投诉达17次,2020年柳坑社区外滩一号小区房地产施工噪声投诉达11次的问题,我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午间、夜间噪声扰民作业。巡察以来,富力院士庭房地产施工噪声仅投诉1次(2021年6月28日),我局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之后没有再投诉;柳坑社区外滩一号小区房地产施工噪声共投诉2次(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8日),之后,没有再投诉。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治噪力度,为加大对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于2021年5-10月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0多人次,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68家,责令整改23家;检查商业活动噪声扰民31处,当场叫停高音喇叭噪声扰民31处;检查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174家次,责令整改17家;检查公共场所噪声扰民9家次,责令整改9家;共约谈2家重复投诉的建筑施工工地负责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设置12个禁止鸣笛交通标识标牌,共处罚6辆违规鸣笛的车辆。巡察后,“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接到群众噪声投诉件216件,同比去年减少8.85%,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2.关于“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生态环境日常巡查执法需要加强。存在个别不法企业在深夜偷偷燃烧生活垃圾问题,反映出环境执法日常巡查仍需不断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于德兴(福建)纤织有限公司在厂区空地燃烧生活垃圾的问题,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并加大了对经济开发区的日常巡查,至今未再发现企业燃烧生活垃圾的现象。二是举一反三。围绕全县环保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管理机制。我局依托综治网格平台,发动全县网格员开展环保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上传平台,安排专人对网格员巡查上报的环保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接收,并派出执法人员及时现场核实、处置,成效突出。2021年度,全县网格员开展环保日常巡查18258次;上报环保事件5138件,均及时得到有效处置;严格信访办理。2021年以来,共处理各类环境纠纷投诉件1554件,处理率达100%,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强化环境执法。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所有排污单位、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全面排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6人次,检查企业203家,发现违法问题64个,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12家、行政处罚52家罚款、查封违法排污企业8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办理刑事案件1个,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积极的震慑作用,有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关于“‘双随机’执法检查成效有待提升,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4月14日,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环境执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对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调查取证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持续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打破旧有监管模式,形成透明环境执法。二是严格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双随机”执法检查成效,2021年共“双随机”抽查各类企业144家,共发现莆田市龙腾鞋材有限公司 、莆田滨海医院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其中:莆田市龙腾鞋材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已依法处罚,经再次检查,该公司环保设施已正常运行,整改到位;莆田滨海医院企业扩建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罚,扩建项目已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整改到位。
(3)关于“执法案件办理仍需规范。检查发现个别执法案卷存在调查取证不全面、办案调查笔录用语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加强教育培训。于2021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环境执法专题培训会议,7月20日,组织12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7月27—28日,积极参加国家生态环境部举办的2021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派出1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地市交叉执法、3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县区交叉执法,12月3日,邀请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通过以上培训,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执法文书制作和调查取证进一步规范,2021年全局办案都得到规范,未出现问题。二是抓整改,坚持立行立改。针对2018 年仙游县象塘农牧有限公司、仙游县天立养殖有限公司两个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全面等问题,我局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完善,已整改到位。三是抓审查,提升办案质量。为严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成立了案件集体合议领导小组,对环境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和“硬伤”实行“零容忍”,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如,2021年11月,我局在办理“潘晓辉所办的废旧电容器加工场”涉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刑事案件中,第一时间邀请县公安局、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到现场共同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由于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我局于2021年12月8日成功移送县公安局刑事立案。
问责情况:针对此问题已对傅**、郑**(仙游县象塘农牧有限公司案件经办人员)、苏**、吴**(仙游县天立养殖有限公司案件经办人员)4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金问题仍有发生。2016年以来,因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1年5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巡察以来,先后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级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召开了9次警示教育会持续加强教育,如,2021年5月25日局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我局3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2名违反考勤制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起到警示作用。二是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加强对重要场所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检查节假日公务车辆油耗和使用情况,定期核查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津贴、福利发放情况,坚决防止再次发生有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局分党组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成立局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小组,专门负责敏感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事宜,形成有效威慑。
(2)关于“公车维修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车维修缺少事前审批单和用现金加油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7月16日,办公室组织财务、驾驶员共同学习县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务车辆的通知》和《莆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再次明确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二是加强问题整改。现金加油方面,经调查核实使用现金加油均为实际情况,未存在虚报现象。目前已采取及时跟踪油费使用情况,提前10天左右做计划申请,及时向财政申请支付,避免因支付程序而形成燃料空窗期,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现金加油现象;公车维修方面,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公车维修缺少事前审批情况,经查阅、核实原始维修单据,闽B311KD、闽B578KD车辆均在全县公布的定点维修厂维修,未存在虚报现象,目前已对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予以补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章立制堵漏洞,2021年7月我局修订完善《仙游生态环境局业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派车程序、维修管理等;定点维修,按照县政府统一招标询价公布的定点修车厂维修公务车辆,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完善资金报销程序,杜绝私车公养现象,确保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关于“落实财经工作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未见付款发票,直接以银行付款凭证入账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提升业务水平。2021年7月16日,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莆财行〔2019〕40号)、《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莆财预〔2020〕60号)等文件。二是对标对表抓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经查阅原始票据,核实确实存在经办人和审核人均为同一人,即财务本人,票据上还有时任办公室主任的证明及时任局长的同意报销意见,未存在虚报现象;经核实确实存在电话费、水费、电费直接以银行付款凭证入账的现象,我局电话费、水费、电费支出均是与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公司分别签订协议,通过银行托收支付,不存在虚假报销。为做好问题整改,补齐相关凭证,我局积极与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公司沟通,各公司均表示因年限久远,无法补开当时的票据。三是建章立制抓长效。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要求,研究印发《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仙环保〔2021〕4号),强化财务审核把关,要求每张票据上均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领导审批;每个月都及时将电话费、水费、电费的发票作为支付凭证的附件。
(2)关于“账户管理不严格。存在多头开户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与中国银行沟通,现在该行开设的4个账户(含2个下属事业单位账号,1个工会账户)均已销户。目前我局共有3个账户(工行1个,邮储2个),在工商行开设的户头主要是对接市、县财政一体化国库支付,为零户头;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的 2个账户分别为基本户和专项资金账户,其中:基本户用于代扣“五险一金”等,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对接上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收支,账户设置符合财经规定。
(3)关于“出差审批把关不严格,存在手续不全,缺少出差审批单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经查阅原始票据,巡察反馈的几笔出差报销款项共涉及3名干部,缺少出差审批单作附件,报销单上有经办人、财务、局长等签字,未存在虚报现象;现已要求涉及的3名干部将缺少的出差审批单补齐上交财务,作为附件。现已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当年度干部职工的旅差报销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缺少材料情况。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业务水平,2021年7月16日,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莆财行〔2019〕40号)和《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并明确报销要求,要求报销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附齐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财务人员严格按内控制度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工作还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党员发展和党小组设置存在不足。仙游生态局党支部2016年以来未发展1 名党员。个别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不严谨,未划分党小组,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思想认识,树牢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理念。分别于2021年1月8日、6月7日、10月27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准确理解掌握《党章》《细则》精神实质,提升抓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资料齐全符合规定。严格要求新发展党员手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群团组织推优表、考察表等签名盖章齐全。已对2020年4月确认1名同志的群团组织推优表补全相关意见、签名盖章。三是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员发展台账,发现、引导、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实效,7月28日新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12月2日确定一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更好组织开展党内活动,于2021年7月26日成立了2个党小组。五是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设立党务公开栏,及时将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党费收缴情况、党内重大事情、人事变动通过公开栏公示、会议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开。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存在缺少签到表、组织生活会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党员未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且缺少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通报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对 2017年度、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查,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等问题的,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补缺补漏抓好整改。在2021年8月5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2017年度、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进行补充通报;对2017、2018年民主评议结果进行重新统计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已要求相关人员对选举计票报告缺少签字的材料进行补签。二是严肃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1年8月5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程序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集中学习,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以党小组形式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并由各党小组做好记录;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6月16日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会议方案、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交心谈心、并撰写了发言材料;会中强化了相互批评环节,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如:分党组书记针对存在抓班子核心引领作用不充分、抓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较弱、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韧劲、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力度不够等四个问题,深入剖析了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三是规范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2021年3月25日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并现场开展了民主测评;2021年12月10日分党组书记在党员大会上作做了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现场开展了民主测评。
(3)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剖析不足,存在虚化弱化现象,个别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学习不深入,相互之间的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局分党组在2021年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央政治局2020年民主生活会》《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的十九大报告>》等会议文件精神,局班子成员紧贴分管业务,根据分管领域,对理论学习坚持不够,以干代学、以忙挤学现象、不能持之以恒、理论联系实践有差距;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精神、满足于一知半解、对一些难点问题解决办法不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二是全面加强学习教育。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学习不深入、存在学习浅尝辄止、浮于表面问题”,局党支部全面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自学、交流研讨、走出去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让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学用融合。2021年共召开分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专题研讨2次、实地参观学习1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52次、开展以案示例警示教育大会6次。三是针对“相互之间的批评流于形式”问题。在2021年8月5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2个党小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面对面讲,开门见山,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被批评对象虚心接受认真整改。收到自我剖析材料26份,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57条,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如有些党员对班子成员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业务工作中,学习党史不够透彻、在理论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提出了尖锐批评。
问责情况:针对此问题已对陈**、张**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重点岗位、重要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教育筑心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先后召开了10次廉政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如何理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的廉政警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各级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学习警示片《家风不严 被枕边人推向深渊-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迷途抉择》等),营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从“不想腐”的角度建立一道心理上的廉洁防线。二是抓风险排查堵漏洞。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防范措施进行完善。以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对岗位权力进行规范,进一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制订了《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从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进行管控,堵住漏洞。2021年至今我局未出现因违反廉政纪律被处分的工作人员。三是抓制度建设保长效。为完善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调分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支部纪检委员担负监督责任,形成规范有序的监督模式。为进一步防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防范廉政风险,研究制定并实施《仙游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报告书集体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审查制度执行。在“审查”项目环评报告书时,由局长或分管领导组织审批股全体人员及局其他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进行集体审查,防止出现审批漏洞。
(2)关于“以案促改,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度不够。存在支部未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未组织党员深入讨论发言,开展反思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5日,局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我局3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2名违反考勤制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5名受处分的干部做检讨发言,并围绕自己的思想建设、行为约束等方面进行原因反思,会议开展现场讨论,3名党员同志现场根据自己工作实际,针对执法情况谈了体会,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全体党员纷纷表示自己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我,坚守底线,廉洁用权、干净做事。会后要求全体党员提交了警示体会。通过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业的意识,工作开展中坚持求真务实,自觉抵制外部诱惑,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2021年8月5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4名党员重新做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1名干部非党员,未参加组织生活会)。为抓好以案促改,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起到警示作用,局分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通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市、县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违纪案件,2021年开展警示教育9次,做到警钟长鸣。同时为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局分党组研究制定了《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3)关于“廉政谈话提醒针对性不足。存在廉政谈话以集体谈话代替个别谈话、部分谈话内容针对性不足、个别谈话内容大部分雷同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廉政责任谈话记录,部分谈话内容针对性不足问题,我局立即开展自查,查明产生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在2021年度的廉政谈话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为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分党组研究印发《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廉政责任谈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话范围和对象、谈话方式、谈话主要内容以及工作要求,2021年10月-11月,局分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同本股室干部职工的谈话分层分级开展,2021年廉政谈话做到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层层夯实谈话责任,做到层级范围和重点事项贯通联动、交叉延伸,谈话内容紧贴个人实际,入脑入心。
(4)关于“年度考核制度执行不规范。仙游环境监测站1名干事2018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2019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全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提高人事管理能力,养成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二是落实整改措施。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核定吴**同志2019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并于2021年10月一次性扣回吴**已发放年度考核晋升薪档工资(2019.1-2021.9)1722元。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我局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要求,2021年5月27日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21年6月16日制定并印发了《仙游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通过规范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会议推优等环节,结合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问责情况:针对此问题已对时任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班子和队伍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
(1)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合并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内容,修订完善《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局分党组会议事清单和局务会议事清单,严格区分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范围。二是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需通过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其他重要业务工作通过局务会议进行研究。2021年度,共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32次,会上充分讨论,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广泛征求其他领导同志意见最后形成决议。三是建立规范的会议记录簿,明确专人记录,会后汇总会议记录。
(2)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需要加强。出现个别干部作风漂浮,执行考勤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我局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11月5日召开2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推进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业务学习,守好廉政底线。进一步完善《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考勤、出差、请假管理制度》,实行上下班刷脸(指纹)打卡制,工作日每天打卡4次,电脑自动记录出勤情况,在一楼大厅设立考勤公告牌,每月公布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的予以通报批评。规范日常办理、工作、执法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办事效能。对职责范围事项及交办、专办、协办等事项要做到按章办结、按时办结,做到办事质量优,办事作风强,服务对象满意。突出环境信访调处,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接听、转办、查处、反馈、办结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四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现场检查,第一时间反馈。
问责情况:针对此问题,已对郑丽静、谢一星两名执行考勤不到位的情况分别做出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时任大队负责人陈**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未严格执行公示制度。2019年5月仙游生态环境局股级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仅3个工作日,且未接规定从发布公示的第二天起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局分党组2021年7月20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二是规范任用。对2019年5月仙游生态环境局股级干部任用文件予以撤销,2021年6月30日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按岗位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人谈话、任前公示等程序重新开展部门负责人选任工作。
(4)关于“存在超额聘用现象。仙游生态环境局聘用15人,占核编数的24.6%。”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的通知 》(仙委办〔2008〕42号)和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市场用人、岗位报批、总量控制”的规定。二是立行立改。我局立即解聘了临时从事会计、门卫、保洁和夜间24小时值班的5名聘用人员。为缓解基层生态环保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经报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我局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10名环保协管员用以协助开展工作。三是举一反三。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县政府核准聘用10人临时用工的核编数,同时在其他人事工作中,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4.关于“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
(1)关于“个别巡察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未落实到位,如,畜禽养殖反弹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枫亭镇和平村林宅桥头溪边存在一处鸡鸭鹅违规养殖场30只的个案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联合枫亭镇政府到现场,对存栏的30只鸭鹅进行清理、对鸭舍进行拆除,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16-2020年仙游县共排查整治“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1318家,我县认真落实“村周巡查、镇月督察、县季抽查”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局主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开展抽查工作,我县2016-2020年排查整治的1318家“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未发现再次反弹的问题。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长效机制未落实到位的共性问题,我局积极提请县委、县政府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的“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大排查大整治,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自2021年12月开始,全县各乡镇(街道)立即行动,组织强有力队伍进行排查整治,至目前,全县共拆除散养畜禽养殖1196场、面积46343平方米、减少散养的猪2117头、鸡鸭15725只。
(2)关于“个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彻底。审计发现县环保局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未设立固定资产进库,验收登记问题,目前虽已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但固定资产进库、验收登记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6月采购价值5.15万元的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随录机、定位仪等价值9.78万元,未见验收登记和进出库登记的问题。经核查,已将原始验收材料和进出库登记清单找到并存档,并逐一核对清单实物,均无误。二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强化责任,各部门有新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录入固定资产账,及时与办公室做好对接,列入资产管理台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党组织期间, 没有向我局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结合巡察指出问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名作出党纪政务处分。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工作纪律问题,对莆田市仙游环境监察大队职工谢一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因工作纪律问题,对莆田市仙游环境监察大队干部郑丽静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二)提醒谈话情况
1.因在主题教育自查材料中,错误将“主题教育”描述为“主题教育活动”的问题,对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站长陈**、职工张**给予提醒谈话。
2.因在办理仙游县天立养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中,勘查笔录、询问笔录执法人员签字不完全,在证据收集方面没有录音、录像相关证据的问题,对莆田市仙游环境监察大队职工吴**、苏**给予提醒谈话。
3.因在办理仙游县象塘农牧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制作勘察附图的问题,对莆田市仙游环境监察大队职工傅**、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职工郑**进行提醒谈话。
4.因年度考核制度执行不规范,对时任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5.因考勤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时任大队负责人陈**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散乱污’企业时有反弹。‘散乱污’企业规模小、投资少、极易反弹,因为长效巡查机制尚未建立,造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时有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11月抽查发现5家“散乱污”企业存在反弹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函告属地乡镇政府,要求立即予以取缔,其中:度尾镇已取缔下姚鲁艺锯木场、卢瑞明锯木场、吴启达锯木场3家锯木场;大济镇已取缔方国武锯木场;榜头镇已取缔郑庆春锯木场。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钟建华石板材、吴文概大理石加工、明陆哥石板材、郑国全石材厂4家石材加工厂仍存在反弹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督促属地乡镇取缔,其中:枫亭镇已取缔钟建华石板材和明陆哥石板材2家石板材加工厂;榜头镇已取缔吴文概大理石加工厂;赖店镇已取缔郑国全石材厂。整改过程中,尚未发现有干部存在包庇等问题。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因为长效巡查机制尚未建立,造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时有反弹“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6月以仙游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仙环委办[2021]25号),加大日常巡查力度。2021年6月4日的日常巡查发现度尾镇洋坂村新办1家石材加工场(姚文华所办石材加工场),立即依法查封并函告度尾镇予以取缔。2021年6月10日至3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石材加工点反弹“回头看”进行全覆盖巡查,共发现4家(榜头镇下明社区郑金清石料加工点、榜头镇望厝社区张海锦大理石点、榜头镇官舍村石料加工点、榜头镇泉山社区石料加工点)存在反弹复产、3家新办小型石材加工点(榜头镇桃源村陈国欣石料加工点、榜头镇桃源村陈桂全石料加工点、榜头镇梧店村林玉伟石料加工点),上述7家石料加工点已全部取缔到位。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石板材加工等散乱污行业,因其规模小、操作空间要求低、可即拆即走,且大多数选址比较隐蔽,容易出现反弹现象。下一步我局将成立散乱污整治专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石板材等散乱污企业,及时发函给各乡镇,要求加快对反弹的石板材等散乱污行业进行整治,同时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散乱污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2.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攻坚力度还有不足。对一些疑难问题,攻坚克难的力度还不足,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调度督促,加强调度督导。并以反馈问题为基础,深入排查类似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县住建局主动对接好省、市住建部门,加快涉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老城区管网改造进展缓慢的2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经县住建局与市住建局对接,两个反馈问题都是针对莆田市全市问题,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全市同一问题整改情况,上报福建省住建厅通过行业审查后,2021年4月1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报省整改办,2个问题完成销号工作,至此,经我局督促及住建局的工作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问题18个均已整改销号到位。二是推进信访件整改销号。巡察指出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销号的信访件是榜头镇全镇仿古家具厂存在的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编号:闽中督信转〔2019〕225号-10)。2021年12月,榜头镇全镇仿古家具厂存在的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到榜头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后同意销号,并于12月9日,联合出具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验收意见表》,当日在“福建省生态云监管督察督办系统”完成整改销号。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县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农村污水的治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需要再用4年的时间去建设。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区管网改造缓慢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经明确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污水管网改造,2022任务改造15公里,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下决心用4年时间改变仙游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木兰溪流域内97个村庄的治理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平原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16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5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目前两个部门正在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攻坚克难的开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关于“污水治理还有欠缺。一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较低。二是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未全面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污水治理部门职责。我局主动履职,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经我局推动,2022年3月1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仙委办发明电〔2022〕12号),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水利局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单位。二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经我局推动,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计划用4年时间(2022-2025年),全面完成木兰溪流域农村污水管网提升巩固治理。三是明确任务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涉及16个乡镇290个村。2020年至2021年,共完成投资约8.66亿元,建设主管网447.284公里,入户管1087.326公里。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木兰溪流域内97个村庄的治理任务。目前,全县30个试点村中,已有17个村动工建设。同时,仙游县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项目获亚洲开发银行2亿美元贷款支持,1.3亿美元左右将用于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四是提升管理抓好运维。目前全县已建设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共44座,经我局推动,县政府出台了《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并明确下一步由仙游县水利局下属的水务集团负责运维。2022年4月12日-4月15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迈腾公司与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县所有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进行现场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资金概算,形成排查报告报送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和县水务集团建立健全已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常态化巡查和运维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收集、输送、处理的效用。县住建局负责已建的仙游县污水处理PPP项目污水处理站验收工作,并做好过渡期后的运维移交准备工作。五是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枫亭镇建国农村污水处理站、枫亭镇东宅农村污水处理站两座污水站已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经监测COD分别为:16mg/L、15mg/L,氨氮分别为:4.82mg/L、0.421mg/L,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度尾镇中岳污水处理站、后埔污水处理站、中峰污水处理站、大济镇溪口村农村污水处理站等已投入使用并由迈腾开始运维。
针对枫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浓度异常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向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县政府报告,请求市支队派出专家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2021年1月23日至28日,由市支队和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仙游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枫亭镇政府组成联合排查组进驻枫亭园区,采取昼间查、晚上值班蹲点等方式,对枫亭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枫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枫亭园区工业企业未存在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巡察指出该问题后,我局举一反三,安排专人负责实时察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实时跟踪全县11家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2021年6月及8月底至9月初,省执法总队来仙游开展“清水蓝天”执法检查,对仙游县涉及的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仙游县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针对截至目前已建设650.3公里,仅占23.71%,且管网淤积堵塞、塌陷严重,达4.2公里的问题,我局已函告县住建局进行排查,住建局反馈,仙游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基本完工,共完成新建管网约1571.185公里。同时已要求迈腾公司对排查发现的缺陷管网按时限进行整改修复,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需要用四五年的时间去建设,建成后还需要长期的运维,按照县政府的安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木兰溪流域内97个村庄的治理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平原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16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5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一是继续推进实施我县农村污水规划(2020-2030年)和我县作为省级试点县试点任务落实,进一步优化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2022年度重点对97个村优先规划治理。二是加大融资力度。落实项目资本金,争取多途径融资,保障投资资金落实;同时,加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整体打包立项,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落实一村一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确保污水治理成效。三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以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县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村级组织为协助管理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国有企业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关于“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督促力度需要加大。一是部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不及时。二是政府性投资生态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不及时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加大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督促力度。巡察以来新增验收22家。至目前,巡察指出我局2020年以前审批的178个建设项目,已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83个,未建设的项目有7个,停产关闭的项目10个,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调整,无需进行验收的19个,正在建设的项目51个,8个项目正在开展验收。2021年我局新审批41个项目,其中15个项目已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6个项目正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二是针对政府性投资生态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推进较慢问题。经梳理,2018年以来,我县政府性投资生态型项目共17个,其中:2018年3个(均是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2019年3个(1个是仙游县城区第一水厂迁建项目、2个是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2020年6个(仙游度尾水厂扩建项目和仙游县金凤桥改造工程项目各1个、4个是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2021年5个(1个是仙游民安水厂技改工程、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和道路工程项目各2个)。巡察以来,我局坚持每季度现场巡查一次,累计巡查85家次。截至目前,16个项目未完成建设,无法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个项目(仙游县金凤桥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快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函告主管局(县住建局)督促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及部分批而未见造成验收率低。我局将加大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5.关于“专业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且培训不足,仙游生态局干部职工中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毕业人员21人,占比仅为39.6%,且相关业务培训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现有编制情况,制定了中、长期人才计划,我局已申报公开遴选2名环境生态类或法学类公务员,6月7日市公务员局发布《2022年度莆田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计划遴选市级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16名,其中我局占2名。二是坚持每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021至今已学习了61次,先后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21人次,提升了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水平。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年轻干部较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干部队伍,强化业务水平:一是加强人员招聘。理清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及时掌握余缺情况,盘活现有人才储量,及时向市局申请招聘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与省厅、市局的业务沟通,采取选派人员参训、组织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方式,加强各层级技术骨干的个性化培训和专业交流,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培养一批能担当重任,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相关业务领域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把青年技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采取“师带徒”“老带新”及岗位轮训等方式,让新进青年技术人才尽快熟悉业务,实现知识和技术的解码。四是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机制,优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聘任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巩固木兰溪水环境治理成效还有不足。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木兰溪治理理念的理解不深不透,如何巩固木兰溪全流域治理成效,稳定保持木兰溪水质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站位全局谋划工作。局分党组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站位全局,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水质目标和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和分类施策,精准推动木兰溪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先后印发了《柴桥头溪、朝天溪、官杜陂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属地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按方案要求抓紧推进提升水质;2021年5月起,坚持每月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督导1个乡镇(街道),同心协力推动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至目前,已督导乡镇9个,协调解决问题21个。2022年3月2日,市局主要领导带领业务人员来我县就木兰溪水质提升问题进行指导,并与县主要领导一起分析研判,促进县委、县政府于3月8日召开全县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动员大会,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积极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大成效。4月15日,县政府办印发了《2022年木兰溪园头桥断面水质达标保障方案》(仙政办﹝2022﹞10号),进一步明确城区及农村污水治理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产养殖尾水深度治理、重点支流综合治理等水质提升举措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二是各司其职决战攻坚。针对巩固木兰溪全流域攻坚治理成效,保持水质稳定方面,我局组织骨干力量对木兰溪流域污染源开展深入排查,分析影响水质提升的原因,提出治理建议5条上报县委、县政府推动整改,县委县政府现已明确: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加快推进城区和集镇区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收集工作,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约171.6公里、新建污水管道约169.2公里;由县水利局牵头加快推进木兰溪流域沿线农村污水管网项目建设,重点完善接户管建设工作,新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约20公里。由属地乡镇(街道)建立已建污水管网设施常态化巡查和运维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收集、处理的效用。由县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治理提升改造,截至目前,木兰溪流域在养的3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13场完成污水零排放提升改造,避免污水受雨水冲刷流入溪流;同时农业农村局还帮助、指导鳗鱼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尾水深度治理方案,计划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木兰溪流域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作。由我局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鳗鱼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今年以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已立案7起、鳗鱼养殖场尾水超标排放问题已立案5起。由各乡镇落实散养畜禽养殖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做到“发现1场,拆除1场”,今年以来,木兰溪流域11个乡镇(街道)共拆除散养畜禽养殖1196场、面积46343平方米、减少散养的猪2117头、鸡鸭15725只。巡察整改以来,朝天溪、九龙岩溪、柴桥头溪、官渡陂4条汇水支流水质情况有所改善。根据2021年度木兰溪主要汇水支流加密监测结果,朝天溪、九龙岩溪水质均值达到年度Ⅲ类目标要求;柴桥头溪、官渡陂水质均值为Ⅴ类,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指标仍不稳定,易出现波动反弹仍未完全消除劣Ⅴ类,但总磷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水质有所好转;2021年度木兰溪园头桥断面水质为Ⅲ类,符合水质目标要求。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木兰溪园头桥断面水质虽然全年能达到年度目标要求,但园头桥断面及部分支流水质仍不稳定,柴桥头溪、官渡陂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指标不稳定,易出现波动反弹,仍未完全消除劣Ⅴ类。下一步,一是以入河排污口为抓手,打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力量,作为全市试点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成效评估工作。二是坚持开展水环境问题督导工作,根据水质目标和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推动木兰溪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逐步改善水质。三是协助县政府落实已制定的木兰溪园头桥断面水质达标保障工作方案,督促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履行属地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职责抓好落实,推进流域整治取得实效,确保木兰溪园头桥断面水质达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差距,如,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延续、变更、补办事项只能通过‘二次录入’才能实现电子证照的上传,影响了工作效率。”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四级四同”,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做到“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针对“许可证业务在用系统与全市现使用的网上审批系统端口无法对接”问题,由于涉及国家部委信息平台与政务平台互联互通,市、县这一级还无权限解决,市生态环境局从2018年开始,已多次向省生态环境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等反映该问题;2022年3月3日在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来莆田召开排污许可申领与核发座谈会上也提出了该问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调研人员表示目前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政务平台二个系统暂时还无法兼容,生态环境部正在协调解决该问题。在问题解决前,我局已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录入工作,暂时替代系统目前的缺陷,做好无缝衔接,提升工作效率。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许可证业务在用系统与全市现使用的网上审批系统端口无法对接”问题系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政务平台不兼容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跟踪反映,推动问题解决。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关于“党组设置不合理。仙游生态局目前只设立了分党组,且只有书记一名,分党组会议无法召开,党组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5月25日到我局开展分党组成员拟任人选推荐工作。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并对接市局,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分党组成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持之以恒狠抓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扣本次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整改有成效。
(二)严格督办狠抓落实。对仍在整改的问题,实行重点跟踪协调,及时汇报沟通,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检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再整改”。
(三)坚定不移狠抓成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做到举一反三,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的目的,确保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进,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6762069;邮政信箱: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电子邮箱xy6762069@163.com。
中共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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