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巡察工作总结]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

2018年共发生支出43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3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巡视联络工作、2018县委专项巡察工作、2018年巡察业务培训工作、设备更新维护费添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办办公场所装修等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严把“三关”,经手关看票据是否完整、合法有效,审核关看用钱是否真实、合理必要,审签关看是否全面、规范。2018年共发生基本支出19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通过严格“三公”经费报账把关, 2018年“三公”经费 1.68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下降74.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3万元,增加81.1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加0%。

(二)项目支出

1.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12.15万元,其中:2018年巡察业务培训工作经费13.5万元,巡察办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2018县委专项巡察工作经费393.15万元,巡视巡察一体化专用网络建设维护费4万元,上级巡视联络工作经费20万元,2018年巡察工作会务经费6.5万元,派驻省市机构轮训费20万元,巡察宣传工作经费25万元,设备更新维护费添置1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10万元。

2.项目资金本年实际发生额 235.2万元,均按专款特定用途列支专款,确保专款专用。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年初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巡察职责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始终坚持政治巡察主体责任不动摇,把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县委高度重视,今年已先后14次召开常委会议和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今年,我县还把“巡视巡察新思想”纳入了县委党校主题班的常规教学内容,确保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上来。  

2.精心完善巡察机构。2016年8月成立了巡察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配合,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机构。2017年7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9月6日正式授牌成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巡察办10人、巡察组12人。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2018-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下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委巡察组进驻见面沟通会要求》等18项制度,对巡察相关工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下发了“加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一体化建设” 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各项工作,使我县巡察工作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健康运行。

4.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一是建立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办法》《桂阳县巡察抽调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在抽调干部条件、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出台了《桂阳县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方案》,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以及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干部中考核、遴选了160名党员干部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其中还建立了由13名党员干部组成的组长库),为全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实战能力。我们把学习培训作为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巡察干部综合素质。结合上级巡视巡察最新要求,每轮巡察均提前编印最新的《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发放给每位巡察人员进行学习,确保巡察对标看齐、不落队伍。我县还多轮次派员参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在实战中历练能力,习取“真经”。今年共派出4人参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

5.注重宣传推介工作。一是重视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效应。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我办及时组建了以督查室和综合室为主干力量的宣传小组,在做好电视、报刊常规媒体日常宣传的同时利用微信群等新型媒体平台进行持续宣传,营造声势大、覆盖广、宣传实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县电视台播出《巡视巡察整改进行时》节目9期,发表工作宣传稿件2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篇,省级媒体12篇、市级媒体7篇。二是重视巡察全程公开,强化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巡察前运用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巡察中定期发布电视新闻视频,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进行宣传,巡察后及时公开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巡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

1.突出政治方向,抓精准。巡察组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紧盯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问题,切实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用“四个意识”去衡量。突出政治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从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去查找问题,把业务问题放到政治层面去分析、整改。

2.突出问题导向,抓重点。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巡察办运用协调联动机制,在巡察组进驻前主动到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七个方面”的重点情况,形成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合力。二是把握巡察重点。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紧盯住重点对象,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威慑力。紧盯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巡察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等。紧盯机关及下属基层单位党员干部,重点巡察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的政策、效能效率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抓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在全面组建巡察机构的基础上,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创新巡察方式,实行“常专结合、点面结合、横纵结合、片线结合和内外结合”,“五个结合”,护航脱贫攻坚。目前,我县巡察共发现脱贫攻坚问题线索88个,有效发挥了巡察点穴、震慑、治本作用。四是力求问题突破。精准分类处置,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对可以立即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移交意见建议。

3.突出制度遵循,抓严纪。一是明确规矩。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制度工作程序开展巡察,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严格实行组员分工负责制、组务会议制和重点情况报告制度,保证巡察工作依纪依规、有序进行。二是营造氛围。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巡察办通过县电视台、网络和报纸等宣传媒体公布巡察公告,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地址,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住所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营造了群众监督、公开透明的巡察工作氛围。三是严格管理。全体巡察干部集中签订了《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巡察工作涉密资料及设备“零持有”报告》,巡察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程序,从就餐、乘车、住宿等细节严于自律。自觉做到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体巡察人员模范遵守各项制度,严守巡察工作纪律,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问题,树立了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后半篇文章”

我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实行整改“七项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在前四轮常规巡察和一轮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中,共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316个,目前已整改303个,整改完成率达96%。我县第五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71个,已全部交办相关整改单位,整改时限2个月,目前相关单位党组织正在全力整改。同时,县委巡察办做好对各单位整改情况的督导工作。通过执行科学严谨的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巡察效果、震慑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一是反馈问题交办制。每轮巡察反馈会后,巡察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任人、整改工作常务副组长、联络员等人员参加的问题整改交办会。巡察办督查室同志从整改工作流程到各阶段工作任务,再到整改资料装订、报送等,一一进行培训,做到整改思路清晰,整改目标明确。目前召开整改交办培训会5次。二是整改情况报告制。被巡察党组织报告巡察整改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巡察组报告回访督查情况。三是整改问题评审制。每轮巡察整改期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纪委、组织部、巡察办相关人员,分别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过堂会审”,质量不过关的整改问题打回重新整改。四是整改情况通报制。经评审后的巡察整改情况,由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在桂阳新闻网刊发,向社会通报。目前,整改情况党内通报4期,共18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已在桂阳新闻网通报,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共性问题前置制。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提炼,从根源上剖析原因,全面推动前置整改,坚决杜绝问题反复出现。目前,对前4轮巡察问题线索进行了分析,巡察确立的100个问题当中,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20个问题里面。巡察办为此形成了专题分析报告,提交有关领导决策。六是整改问题督查制。巡察整改督查分日常督查督办和回访督查督办。日常督查督办由县委巡察办督查室负责;回访督查督办由县委巡察组负责,强化“再监督”。巡察组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督办。七是整改问题问责制。根据各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工明细》,巡察办建立了各轮次整改督查台账,督办台账一个问题对应一名领导和一个责任股室,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不重视、不到位、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启动问责程序,对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处理。一年来,对17人次、4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三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四)坚持多措并举,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一是强化整改工作领导。为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落实巡视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领导小组负总责,责任单位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开展自查。7月26日、8月3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巡视组对湖南和郴州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查摆我县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下发了《中共桂阳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桂阳县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个总方案以及3个专项整改方案,使整改工作有的放矢。三是积极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靠实整改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我县共整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交办具体问题7个、人事领域问题4个、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方面10个、关于巡察方面问题3个,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强化上下联动,构建市县巡察一体化建设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确保上下联动精神落实。及时组织巡察办、巡察组主要领导参与市委巡察办组织的上下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相关培训和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联动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进行精神传达和工作布置,严抓工作落实。二是密切配合市委各项巡察工作的开展,确保巡察实效。11月11日,我县全力配合市委第五轮机动巡察组对正和镇政府和水利局调查取证工作;11月13日,我县配合市委巡察办联络室对县妇幼保健院调查核实情况;11月27日,我县配合郴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调查取证工作。对以上市委巡察工作的高度配合,均得到了市委巡察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加强巡察干部的上派工作和学习,充实上级巡视巡察力量。我县严格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派出巡察干部参与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既充实省市巡视巡察力量,又能通过以干代训,提升巡察干部实战能力。今年,派出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彭海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茂新、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肖嗣周、县审计局工作人员何静等巡察干部参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提高巡察业务能力。四是全力支持市委组织的交叉巡察工作,确保有序开展巡察。我县在第四至六轮巡察中,积极支持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六、五、十一巡察组在我县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分别对我县公安局、安监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我县从信息、后勤等各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我县交叉巡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我县也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三轮次分别派出巡察组到嘉禾县、资兴市开展交叉常规巡察和对资兴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资金(如:文明单位奖等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有人员在预算工作完成后调入,这部分人财政预算不足,造成我单位人员经费的不足。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及时跟进单位专项资金保障力度,不足部门及时向财政申请追加。

2、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严把报账审核关,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2018年度办公场所装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办公场所装修经费立项主要依据:郴巡〔2018〕3号、郴巡〔2018〕4号。该项目主要用途:县委巡察办成立前期,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建。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办公场所装修经费项目预算47.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7.9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办公场所装修经费项目实际支出47.9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成立前期,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建。,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型修缮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办公场所装修经费,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2016年8月我县成立了巡察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配合,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机构。2017年7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9月6日正式授牌成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巡察办10人、巡察组12人。为解决我单位办公场所的问题,经县委同意,决定将士杰学校后院五楼改建为我单位办公场所。

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为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2018年度上级巡视连络

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上级巡视联络工作经费立项主要依据:郴办字〔2017〕63号。该项目主要用途:做好配合省委、市委巡视的配合工作,增强政治巡察整体合力,使巡察之剑更利,监督之网更密、联动成效更实,实现 “1+1﹥2”的良好效应。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上级巡视联络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上级巡视联络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出2.93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14.65 %,该项目主要用于做好配合省委、市委巡视的配合工作中,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上级巡视联络工作经费,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我县严格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派出巡察干部参与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既充实省市巡视巡察力量,又通过以干代训,提升巡察干部实战能力。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给我县下发了中省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交办函之后,县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认真开展了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强化上下联动,促进市县巡察一体化建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2018年度县委巡察工作

专项经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县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立项主要依据:郴财行函〔2017〕4号、桂财办函〔2017〕329号。该项目主要用途:县委巡察组每年开展4轮巡察,每次为期两个月,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察,该资金主要保障巡察人员巡察期间的后勤保障。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县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393.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3.15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县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73.9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44.23 %,该项目主要用于巡察人员巡察期间的后勤保障开支。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商品与服务费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在郴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为主线,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精准发力,全县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共开展四轮巡察,共巡察了21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党组织,覆盖了128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强化了党内监督,压实了管党治党的责任。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2018年度巡察业务培训

工作经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巡察业务培训工作经费立项主要依据:郴巡〔2018〕3号、郴巡〔2018〕4号。该项目主要用途:县委巡察组每年开展4轮巡察,每轮巡察前对巡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次培训为期2天,该资金主要保障巡察人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以及后勤费用。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巡察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3.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5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巡察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出2.17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16.1%,该项目主要用于巡察人员巡察期间的后勤保障开支。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巡察业务培训工作经费,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巡察组领导积极参加市委巡察办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上级最新的巡视巡察精神和交流工作经验方法,有效提升我县巡察工作的眼界和能力。市委巡察培训会后,县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两天以上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县有关巡察领导授课。通过学习培训,巡察干部工作水平得到较快提升,特别是让初次接触巡察工作的干部及时掌握巡察基本政策、方法和程序,确保巡察期间“遇事不慌、处事不乱”,确保巡察工作质量。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全面学习巡视巡察新思路新思想,以新理论指导巡察实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党风廉政建设立项主要依据:湘纪发〔2009〕31号。该项目主要用途:完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党风廉政建设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实际支出2.29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22.9 %,该项目主要用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宣传教育。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县委始终坚持政治巡察主体责任不动摇,把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风廉政教育,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不断完善党的宗旨,保持政治本色,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由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桂阳县监委、桂阳县文联、桂阳县委巡察办主办,桂阳县作家协会承办的以“廉政建设.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廉政短小说微故事,取得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弘扬了廉洁文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桂阳县委巡察办设备更新、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工作人员8名组成;县委巡察办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联络室、督查室。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为“中共桂阳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桂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以下简称“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固定巡察工作人员2名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相关工作。

2.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2人,单位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0人。

3.主要职责

(1)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县委巡察办向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县委巡察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县委巡察办对桂阳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县委巡察办配合桂阳县纪委、桂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县委巡察办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县委巡察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县委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10)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1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12)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3)县委巡察组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设备更新、维护费立项主要依据:桂办发〔2017〕19号。该项目主要用途:按照上级要求,每轮巡察对巡察办公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巡察后对巡察办公设备集中清零。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设备更新、维护费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为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底,设备更新、维护费项目实际支出6.0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 60.2 %,该项目主要用于做好巡察组巡察期间办公设备的保障工作。在经济分类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维护费开支。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设备更新、维护费,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程序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部门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性上分析,本着节约的精神,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指标内。该项目从效率性分析,本部门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巡察工作涉密资料及设备“零持有”报告》两个文件要求,我单位统一对巡察组干部所用办公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对巡察设备进行统一更新、维护、清零,设备更新维护成本大。该项目从有效性上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流向安排合理。该项目从可持续性上分析,主要是保证巡察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上一篇: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总结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下一篇: [单位巡察工作总结]2023年巡察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巡察个人工作总结(汇总8篇)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