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巡察工作总结]中共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十三届
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7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牢记职责、细化分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2021年9月23日,应急局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认真落实领导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应急局党委分别于9月26日和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5个问题,确定了由4名局领导牵头、8个业务股室分工负责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制订了51项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整改和销号式管理,确保各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好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落实关
2021年10月8日、10月25日及11月1日,市应急局召开中层及以上人员工作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督促,确保巡察问题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11月18日,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对市应急局巡察整改调度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宋春带队到市应急局调度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三)立规明纪、巩固成果,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总结提升关
2021年12月初,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全局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结合各股室提供的问题整改材料,梳理汇总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档案。同时,根据前期深刻剖析的问题原因和内在因素,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在源头上、根本上彻底整改问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目前,2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51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善修订各类制度、下发文件通知共计14份。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党委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未严格落实落细落地方面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应急管理核心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上级指导要求,推动与邹平实际工作相结合方面用心用力不足,精心谋划不够。2020年7月9日,邹平市委下发《邹平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应急管理局作为邹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未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更未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上下结合文章。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11月5日提报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1月11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邹应急发〔2021〕19号)。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规范,执法检查未严格执行“双随机”规定。2019年3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公布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企业名称、对应的执法人员姓名信息等,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十四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之规定不符(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应急局已制定《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公平规范、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等内容。
(3)行政案件执行程序不严谨,执法检查复查不到位。2020年,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邹平市局存在行政案件到期未公示的问题,其中10月份1起、11月份2起,未严格履行行政案件到期公示制度。2020年,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邹平市局存在执法检查到期未复查的问题,其中8至9月4家、11月8家。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再学习。2021年9月15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应急系统执法培训会,聚焦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省执法系统录入注意事项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局长田德民讲话要求,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开展执法和完善文书信息,为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监管能力奠定基础。二是督促执法规范性工作落实落细,由安全生产基础监管股督促各执法小组按时完成执法文书录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执法工作闭环情形的,提报党委会研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每月公示局各股室和双随机小组当月和累计执法检查情况,列明“检查情况”、“复查情况”、“立案处罚情况”、“省系统录入情况”等内容,通过公示执法情况,及时提醒各执法股室、各双随机小组每月按计划检查、按时限复查、按要求上传省执法系统。
(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2020年7月,局党组在非应急救灾状态下,自行组织采购远程供水系统及配套器材,规避政府采购流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形成《关于对远程供水系统及配套器材采购工作的说明》,并向监察机关做好汇报。二是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各类采购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仍有不足,党委议事规则不明晰的问题
(1)局党委会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以行政办公会、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自2019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9次班子会议研究人事调整、重大资金开支等事项。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规章制度,对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会议议程、内容、时间安排、参会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人事调整、重大资金等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严格执行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
(2)存在非党员参与决策党内事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对会议的议事范围、会议议程、内容、时间安排、参会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坚决杜绝非党员参与决策党内事务的问题再发生。
(3)自主谋划研究业务工作用心用力不够。经了解,领导班子开会主动研究主责主业工作内容较少,对企业安全监管、防灾救灾等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缺乏明确思路和方向。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细心谋划主责主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市委编办梳理主责主业为抓手,于2021年9月底前,局党委督促各股室进一步梳理2021年度主责主业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工作措施。2021年,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多次研究讨论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一种形态”、创城、局内部人员岗位调整、队伍建设等事项。二是通过中层及以上人员工作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例会等会议,强调、梳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点业务事项,党委会议研究推动落实。三是定期召开中层及以上人员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每月梳理分析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3.关于主动担当作为精神欠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魄力不足的问题
(1)党委班子对安全监管工作拈轻怕重,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巡察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核心业务股室(工矿企业安全监管股、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股、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股、防灾救灾减灾股),不是由班子成员分管,而是由非领导职务的同志来分管。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9月5日,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党委委员分管负责具体业务工作,非领导职务科级领导协助党委班子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2)中层干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近年来,局机关少数干部职工因工作不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个别谈话中发现,有5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基于监管责任较重、害怕被追责等心态,不愿意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主责主业,心理顾虑较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优化干部队伍,2021年9月5日,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公布内设机构调整、有关人员任职及岗位调整的通知》,对干部队伍进行优化调整。二是现已制定《邹平市应急管理局中层及以上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适时对监管责任重、工作压力大的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优化调整。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不断夯实责任意识、担当意识,9月17日,召开了机关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宋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应急局党委书记邓永刚主持会议并就机关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了意见,局长田德民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刚同志总结报告了2021年市应急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关于“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严。自2018年以来,局党委在会议研究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先行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
(2)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涉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财务问题,严格执行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制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的问题
(1)局党委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未有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廉政风险缺乏管控机制。其中三个核心业务股室(工矿企业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股、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股)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同时自行执行行政执法职责。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力寻租的可能,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局党委先后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规范监督权力使用,领导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了《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三是结合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重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了个人和内设股室《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隐患性问题进行提早处置。四是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施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管理。
(2)局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未实现长管长严。仅在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人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精神,细化“第一种形态”制度运用,完善情形规定,让红脸出汗、教育提醒成为常态化,达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目的,2021年局党委对11人14人次干部运用了“第一种形态”,杜绝隐蔽性问题苗头的发生。
(3)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及时不到位。对已处理的违纪问题未进行以案释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法纪效果。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案例分析等,不间断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5月20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事故警示教育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会议,观看事故现场视频、分析事故原因、着重强调事故背后暴露出的问题;7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任性局长的双面人生——曹慎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案例教训;9月17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市纪委关于“四风”问题的通报,确保令行禁止、廉洁过节。二是坚持会议集中学习与日常自省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主题党日、机关例会上及时传达各级纪委的规定要求,并结合通报的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加强警示教育。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以文件通知代替公函接待。经查阅凭证发现,2019年至2020年以文件通知代替公函接待7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就餐标准、住宿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和支付方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好公务接待“公函”要求。
(2)未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一事一结不彻底。比如:2020年4月9日通过公务卡结算4次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就餐标准、住宿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和支付方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事一结要求,同时接待后及时通过公务卡予以结算。
(3)存在跨年度结算问题。比如:2019年4月结算2018年9月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就餐标准、住宿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和支付方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事一结要求,同时接待后及时通过公务卡予以结算。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跨年度结算问题。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培训费报销不规范。培训费报销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存在无人员名单、无组织部报备手续等问题。如: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在报销对标学习和威海党性教育培训费用过程中,均未见培训人员名单和组织部报备手续,违反《邹平市培训费管理
办法》。
整改情况:已整改。以此为鉴,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邹平市培训费管理办法》,履行好会议研究、会前报备等程序手续。
(2)固定资产购置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如:2019年4月,市应急管理局在购置办公桌椅、班台过程中,未按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细化了局内物资采购制度,严格规范采购程序。二是涉固定资产物资严格履行报备程序。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有力方面问题
1.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镇(街道)执法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党委对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方面用力不够,整合不到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为23人,配备到位只有17人(其中有2名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且执法力量大多分散在三个核心股室,未进行有效整合,综合执法大队未实际建立,职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9月5日,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公布内设机构调整、有关人员任职及岗位调整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局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局队合一”体制,调整局机关和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职责,对干部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充实执法监管人员,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综合执法大队实际运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执法监管职能。
(2)局党委对镇(街道)建立健全执法体系监管不力,镇(街道)执法力量依然较为薄弱。各镇(街道)、开发区虽达到人数配备标准,但截至巡察进驻时九户镇、开发区应急办仍无持证人员,无法独立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且镇(街道)人员流动较快,更换频繁,造成工作的连续性、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镇街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督促镇街配齐配强执法监管人员,保持执法监管人员相对稳定。二是实施委托镇街行政处罚,开展镇街示范式执法活动,提升镇街执法监管人员素质能力,促进镇街执法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县镇示范式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活动,不断提高镇街业务能力。2021年,共执法检查192家次,查改问题746项,立案75起,罚款金额52.47万元。四是将镇街执法及队伍建设情况纳入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干、有人管、有人抓。
2.关于党委抓党建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主动研究谋划党建工作较少。2019年党委会只研究党建工作1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充分利用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建工作。2021年,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4次,召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主题党日24次。
(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经查阅资料发现,个别同志入党政审调查无本人笔录,民意测验会议记录到会签名人数与实到人数、投票人数不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履行好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党支部班子人员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员发展程序有关要求,切实把好“入口关”、“培养关”、“考核关”,为下一步党员发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刻反思并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3)党员档案材料不完善。有的同志党员档案缺少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等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履行好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党支部班子人员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尤其侧重对党员档案工作的学习和审核,为下一步党员发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刻反思并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扎实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双推”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工作。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力度不够
自2017年9月巡察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19年1月、2020年12月调整2次,新旧领导班子之间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交接,新任党委书记也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等同于一项阶段性工作检查,未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未达到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最终目的。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的意识,承担起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和“回头看”。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结束后,对照问题台账,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巡察成果取得实效,避免同类问题屡查屡有。三是单位主要领导工作变动时,将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和整改进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做好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做到紧盯不放,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是抓好成果运用。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和落实,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和效果,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严肃换届纪律等有机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监管能力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管理思路,优化监管举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成果,
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当好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守夜人”。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63000;邮政信箱: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电子邮箱:zpajbgs@163.com。
中共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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