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巡察工作总结]中共白城市洮北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白城市洮北区总工会党组关于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洮北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认识有偏差。2018以来,党组会没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安排部署,只有少数党员在学习笔记中体现部分内容。党组会没有对十九届三中至六中全会精神进行部署和要求,缺少学习记载内容。2020年以来,党组会从未执行过“第一议题”制度,会前,未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行学习贯彻。党组会未对《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进行部署和要求,也未见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记载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到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3年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最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3年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计划。全体干部每人形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三是完善《洮北区总工会“第一议题”制度》。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系统重要论述不深入。2018年以来,未见党组研究新时代工会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实际困难问题的会议记载。缺少对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讲话、2019年习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2020年习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党组也没有针对讲话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推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召开基层工会联合会业务培训会,提高基层工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工作中遇到的苦难问题积极帮助解答。三是高质量完成职工互助保障年度工作目标,参加职工互助保障会员职工人数近7000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效缓解职工因病致困因病返贫问题。四是对全总、省总、市总各项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五是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工会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内涵,切实贯彻落实到推动全区工会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六是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进行专题学习。结合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对2023年先进人物选树工作进行专门会议讨论。七是组织劳模宣讲团,到基层企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宣讲。
3.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研究部署不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领导班子对照党章找差距专题会议工作方案、主题教育中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安排部署党支部“九个一”具体工作的记录等佐证材料均缺失。支部党员大会缺少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有关记载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工会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纳入到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落实专人专门负责党性教育方案、谈心谈话、活动记录等佐证材料的归档。三是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为机关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材料审核关。四是把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宣讲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读书班等活动材料和召开的各专题会议材料全部专门立档归档。五是对金春燮事迹进行专门学习,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活动,制定“七进”活动方案,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
4.政治意识不强。党组没有对全面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平安经”和所谓“明学”等事件处理部署要求、态度不明确,没有做到及时提示警醒。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召开“全面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平安经”和所谓“明学”等事件专题警示教育会,每名党组成员形成学习心得1篇。二是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纳入2023年集体理论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2次,以此达到及时提示警醒的目的。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主动。班子成员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性。与5人谈话了解,均不知道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至2021年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意识形态内容完全雷同,且内容“表面化、理论化”,没有以分管领导身份撰写分管科室具体举措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二是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区委关于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同时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三是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突出意识形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不到位问题。
1.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还有不足。党组会议未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会议记载。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的拥护“两个确立”。三是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相关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全总、省总、市总工会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均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四是将《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纳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有差距。一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组会没有对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通知等精神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欠缺。党组没有按照要求对2022年上级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10名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给予组织处理情况的通报,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和部署。党组也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国家第九版)。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下步工作安排部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等的具体活动材料未见。三是巩固“制度建设年”“警示教育年”活动成果不够持续。执行《中国工会章程》“三定方案”规定和相关制度等不到位。2019年至2022年未按照要求召开主席办公会、2018年至2022年制度汇编中未见关于工会干部、工会代表大会等教育培训和工会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等制度。缺少2021年3月至今开展警示教育相关活动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工会的决策部署进行深入研究,在结合区情实际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本单位重要业务研究,持续推进改革的各项任务。二是加大疫情防控的工作力度,及时传达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加以深入学习领会;做好工会机关的外来人员扫码、办公区域消杀、外出人员报备等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区委交办的便民核酸采样点工作;基层工作部(经济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深入到企业一线,加强对企业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全年不少于3次。切实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推进“双报到”活动,区总工会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担任扫码员、核酸检测员。三是查缺补漏、及时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工会代表大会培训制度》《经审干部业务培训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主席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制度。坚持开展实地警示教育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3.履行区总工会基本职能机关化、行政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重不足。一是未按照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部署。2018年以来,党组对《中国工会章程》未学习、未研究,也没有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各年度工作总结缺少对全区各基层工会组织在政治建设、统战工作、教育引导等方面重要事项,领导和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履职尽责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党组对强“三性”和去“四化”工作没有做到长期坚持。2018年区总工会改革后,党组对党中央提出的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没有具体措施,与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工作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相差较远,也未见各年度对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强“三性”去“四化”等相关工作进行总结。谈话了解到只有个别人知晓强“三性”、去“四化”内容。三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扎实。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缺失2021年以来没有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见方案、制度,《反有组织犯罪法》没有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对政治建设、统战工作、教育引导等重要工作进行传达、督促、落实,并在年度工作总结中体现具体内容。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强“三性”去“四化”精神,纳入2023年集体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扫黑办工作管理制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和机关党员干部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一)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存在表面文章问题。《洮北区总工会》公众号宣传力度不够、关注率低,缺少后续督促监督指导。电话回访、下沉8家基层工会组织,1家对公众号不知道、7家不清楚具体内容,16000多名会员中只有92人关注了微信公众号。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发布和维护,严格执行“三审制”。实时发布区总工会工作情况、及时转发上级工会相关工作信息等内容。二是区总工会各部室,落实专人负责上报微信公众号可公开的工作内容,及时将各项工作措施、活动要求进行公开宣传,提升公众号的时效性。三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会组织组建、签订集体合同等业务工作和在工作群中宣传,要求基层工会职工关注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上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工作动态等信息,扩大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的知晓率和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目前,区总工会公众号关注人数达800余人。
2.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2018年以来,党组会从未对上级下发的关于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性的业务工作文件精神进行组织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而是“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在公文批示单上签字部署转给“某某”人办理。
整改情况:区总工会党组加强对上级工会下发的重要工作文件精神学习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带头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3.调查研究走过场。2021年统战工作专项调研报告网上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区总工会党组将做好基层调研工作,作为新一年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党组成员带领分管部室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组织宣教部、基层工作部(经济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年分别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
(二)担当尽责、服务职工和维权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主动谋划全区各基层工会组织与工会职工群众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不够。2018年以来未见全区工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各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领域工作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事项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了解企业职工所想所盼,经济部,保障部各完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开展基层工会组织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会组织,特别是各街道联合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助力作用。三是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培训会,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四是完成互助保障年度工作目标,缓解企业职工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现象。五是结合区委和市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年初制定下发洮北区总工会《年度工作要点》,重点谋划引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六是党组和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重点抓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并在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认真总结、谋划此项工作。
2.对党支部联系点工作不够重视。2020年和2021年党组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两年的党支部联系点分别为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和巨亨食品厂,调研报告内容南辕北辙,且进展情况统计表调研人员与行程安排调研人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在结合区情实际的基础上,每年认真制定《区总工会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形式,并加以落实。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机关支部委员会及区总各部室,在深入联系点企业调研时,认真做好情况统计,掌握企业一手资料,形成发现问题、有建议整改措施的调研报告,做到真调研,真了解情况,真解决问题,为联系点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一)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2019年召开19次党组会议,均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0年召开35次党组会议,仅有党建3次,2021年召开49次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2次,2022年1至7月召开18次会议,部署党建工作1次,缺少研究思考和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党组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2023年计划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
(2)各年度工作总结中党建工作“表面化”,缺少具体内容,应付问题明显。
整改情况: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并总结好党建各项工作,对区总工会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总结,认真完成高质量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报告,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班子党建责任,彻底杜绝党建工作形式主义和“两张皮”情况。
(3)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党组书记推动党建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和推进督查不力。2019年至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中出现“党支部对区总工会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支部委员会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提出党建工作要求”等内容。2018年以来,党组没有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和日常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措施,也没有对全体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进行过研究。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党组书记要肩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全年听取党支部建设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汇报2次以上。
(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2018年至2022年以来,只有2019年2次支委会研究确定主题党日主题和内容。谈话了解发现除了负责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均说不清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内容。
整改情况:支委会切实研究主题党日的主题和内容,严格落实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组织区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参观辽吉省委旧址博物馆和市博物馆党史教育展厅。
(5)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指导思想中出现“以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表述内容,材料有后补嫌疑。2018年至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没有统战工作内容。未见2018至2022年班子成员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材料。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年听取分管部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统战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并在年度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加以体现。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1)2019年3次、2020年19次党组(扩大)会议记录均由党组书记提出议题后,分管领导直接拿出个人意见,其他班子成员未发言,未体现集体讨论过程。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党组书记积极引导党组成员发言,形成党组会集体讨论的良好氛围。
(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不严格。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区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各项工作事务。
(3)2021年对186名省级、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发放18.2万元奖金和2020年建设7家“工驿站”等事宜,均未见党组讨论决定的会议记载。
整改情况:区总工会党组班子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先进人物选树、困难职工帮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认真。2019年度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用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与5名普通党员谈话发现,4名党员对“双重组织生活会”说不清。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2019年12月的支部委员会记录中出现“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内容2019年12月支委会与党员大会记录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支部党员政治生活,认真撰写相关材料,坚决杜绝以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材料的现象。二是支委会对“三会一课”主题、内容和学习方式精心研究和准备,把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和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做到让全体党员能参加、想参加。三是对《洮北区总工会“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健全补充,将党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党组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的督导,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情况严重的对其所在党小组进行整顿并问责;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五是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对支部委员会和机关党员相关记录、心得等材料内容进行把关,坚决杜绝材料雷同现象。全年讲党课不少于4次。
(二)中层干部选任流程不规范。2020年4月任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一职,仅有党组会记录,其他动议、请示、组织考察、方案、讨论决定、民主推荐、公示等材料均未见。
整改情况:党组严格按照新时代党建组织工作路线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要求,规范中层干部选任流程,严格执行《区总工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照组织部门股级干部选任流程,对中层干部任用程序进行深入整改,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2020年至现在,未见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议题,党组书记也未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具体要求,也未组织全体党员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学习。与5人谈话了解均没有对该规定学习过。
整改情况: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3年机关党员干部集中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次。二是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2.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重视。2018年以来,党组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只有部署没有研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认真。2018年至2022年7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缺失。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较少。党组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2018年以来,党组没有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导致只排查出1条廉政风险点,对于物品采购、各类资金发放、推荐选树各类劳模和“五一奖章”和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均未纳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区总工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内容,工作部署到位。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二是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对物品采购、各类资金发放、推荐选树先进人物和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
3.落实“一案三会”制度不到位。2019年9月,原党组书记李忠民因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至今未见党组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内同级监督职责。二是召开班子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召开区总工会廉洁警示教育会。四是结合建党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教育活动,强化党员纪律作风意识,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加强重大节日前廉洁谈话工作,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防微杜渐,未焚徙薪。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不足问题。
1.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2018年没有召开关于巡察整改党内公开情况的会议。除了巡察整改报告和台账,其他整改佐证材料没有及时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研究部署,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召开相关会议,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把整改责任按照归口负责原则,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三是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相结合,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加强制度管理。四是巡查整改材料按照问题方面、问题事项和具体问题,逐项逐条附后相关佐证材料。按照真实、规范,有序的标准进行及时归档保存。
2.整改不够彻底。谈心谈话依然走过场。向郑德荣同志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所有谈话提纲均为理论性陈述内容,没有谈话过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2名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交流心得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洮北区总工会谈心谈话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对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记录。二是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委员会第一责任人,对各项材料严格审核,杜绝雷同和网络抄袭。三是石丽丽、黄鹤飞两位同志,每人做一篇关于党章党规党纪交流心得雷同的检讨。区总工会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本次整改任务。
3.工作纪律执行依然不严格。未执行签到考勤制度,下沉暗访发现3人未请假离岗。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签到考勤制度。二是召开工作纪律作风整顿会议,对发现的工作纪律问题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并落实工作纪律。付巍、宋红梅、刘卓三人在会上作检讨发言。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6-3535200;通信地址:明仁南街55号;邮编:137000。
中共白城市洮北区总工会党组
2023年1月30日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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