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作风整顿个人心得]中共阜阳市颍东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有关部署和省委第六巡视组要求,坚持抓牢根本遵循、抓住关键少数、抓严政治责任、抓实巡视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切实担当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在区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力有序推进,全面深入落实。6月13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市委相关领导讲话精神,研究成立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及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文件资料组、督查督办组3个专项工作组。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亲自谋划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制定整改方案,亲自牵头拟定多项具体整改措施,亲自动员部署和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书记专题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8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各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行事历。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研究明确了“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制定‘1+5’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21项具体任务,研究拟定了186项整改措施、290条细化措施,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提出具体要求。在方案起草过程中,分别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责任单位意见,并进行吸纳完善,在梳理汇总各单位上报整改方案基础上,起草组五易其稿,最终形成区委巡视整改方案和5个专项巡视整改方案。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研究确立专项整治主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开展滥发津补贴、“小金库”等4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8+1”专题整治活动,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项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脱贫攻坚‘四改四化’专项整改”等8个专项行动和“四强化四提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目前,各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是压实责任凝聚巡视整改合力。在区级层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全区所有区管单位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横到边、竖到底。区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按照区委要求,均成立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推进整改工作。为全面了解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的通知》,组建5个督查组,已经开展了2轮巡视整改工作督查,实现对各责任单位督查全覆盖,下发督查通报2期、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6期。

五是健全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着眼系统整改,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实行巡视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周四报送省委巡视整改成效及自查自纠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整改进度,认真汇总整改成效。严明整改工作纪律,6月22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肃巡视整改工作纪律的通知》。7月2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委常委会进行对照检查,各常委作个人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直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接受大家的批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也都分别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对照检查,深化整改落实。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区委常委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不够深入,对立足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这个区情、落实‘三大攻坚战’的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对“三大攻坚战”、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等,区委牵头谋划,重点问题及时研究,并推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制定印发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好“三大攻坚战”方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开展了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题学习,并进行了研讨交流,撰写了心得体会。期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26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7篇。二是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战。起草完成《颍东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未来3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强化领导力量,调整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一名副区长专职扶贫工作;组建了产业扶贫、“双基”建设、扶志扶智、社会兜底扶贫、作风建设、环境整治等6个脱贫攻坚工作专班,分别由1名常委牵头负责;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基础信息规范精准、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环境整治、厕所改造、纪律作风整顿六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精准、转作风、补短板、创一流”专项整改行动,迅速掀起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全区共排查问题64897条,基本整改完毕;开展脱贫攻坚“四改四化”专项整改行动,区委、区政府研究追加投入4.5亿元,对全区1600多个自然庄的入户道路硬化全覆盖,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30%,计划9月份完工;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已在297个自然庄实施;投入资金4800万元实施厕所改造3.57万户,贫困户全覆盖;实施农村拆危拆旧专项行动,累计拆除D类危房2.2万户,对C类房屋全面修缮加固,确保9月份全部完成;进行涉农资金整合,今年已整合资金2.7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出台《颍东区脱贫攻坚领域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对50个贫困村和52个非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已完成巡察31个村。建立脱贫攻坚督查专员制度,抽调53人组建12个问题整改督导组,进驻12个乡镇街道,督导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纪问责。截至目前,排查扶贫领域作风线索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55人,下发通报4期,通报14起19人。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颍东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颍淮蓝天工程,坚持环保工作每月例会制度,定期调度推进任务落实。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环保议题6次。今年3—6月份,我区pm2.5均值52.5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9.9%;pm10均值为78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5%;强化日常执法。今年以来,共实施查封措施20起,行政拘留1起,罚款97.86万元;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我区共接到转办群众信访案件29件,其中实际需整改的18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正在进一步巩固提升。环保问责29人次,其中正科级6人次,副科级9人次,其他10人次,行政拘留违法企业负责人4人;强力推进省市大气办驻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省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组共向我区交办检查发现问题51件,已完成整改48件,正在整改3件;针对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交办的问题企业,责令停产整治2家,立案处罚4家(共罚款29.5万元),关闭取缔1家。四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编制了债务五年(2018—2022年)还款计划,保障债务按期偿还,分期化解支付压力;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成立了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机构、地方债务、区属企业债务3个风险处置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全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多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推进投资理财咨询及各类违法金融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定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为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体检”;开展区内重点企业特别是在保企业集中走访排查活动,研究风险防范措施。探索开发价格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等特色创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

2.针对“对下级党组织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不够有力,对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举措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教育管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培养担当精神。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6月底,全区共评出五星级党组织15个,四星级党组织33个。三是加强学习培训,7月25日至27日,在全区范围内培训各级党组织书记共400余人,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四是下发《关于制定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制定完善了《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镇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0个单位制定或修订完善了81个议事规则。五是摸排全区39个党组设置及党组成员配备情况,发现超配或缺配单位共7个,已整改5个,剩余2个单位正在机构改革期间,编制核定情况暂未批复,待批复后再进行调配。六是6月22日,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并责成向区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共颍东区委工作规则》《中共颍东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报送程序。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均严格做到提前分发议题、会上逐人发言、书记末位表态。三是7月25日至8月1日,区委对《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镇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发通报。四是建立“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季报制度。7月份,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五是追责问责。7月30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责成写出深刻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

4.针对“四大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中共颍东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操作流程》,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及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执行。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出征求意见函、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互提互帮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239条。四大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由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阅签字。二是区四大班子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四大班子成员互提批评意见174条。三是会后,四大班子及成员细化整改举措,制定整改清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8月6日,区委召开了专题通报会,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和民主党派、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通报了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情况,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各地各单位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及时上报了相关材料。

5.针对“执行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存在不足,融资担保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颍东区融资担保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具体措施。二是对已出现代偿的4个担保项目,依法依规制定了追偿措施。三是组织金融机构对在保企业全方位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存在困难和潜在风险的,有针对性制定化解方案。截至7月26日,对在保的企业全部排查完毕,目前在保企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风险可控。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评审会制度,持续推进“4321”政银担业务,切实化解担保风险。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写出深刻检查。

6.针对“PPP项目由政府兜底的较多”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存量PPP项目管理。对6个已签订合同实施的项目,建立了存量PPP项目月报制度,每月对PPP项目投资进度、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行全面分析,发挥项目监管作用,确保项目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二是规范增量PPP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部PPP项目业务操作程序规范评审机制,对新增项目认真评估分析政府支付责任和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公益性项目,重点考虑经营性项目。三是增强PPP项目规划意识。7月30日,邀请省财政厅金融处对全区涉经单位(含PPP项目主管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业务人员进行PPP项目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PPP项目规划与实施能力。四是强化PPP项目风险防控。五是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完善PPP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7.针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执行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内容,提高学习频率,明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次学习安排内容不超过7项,并要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或者撰写心得体会。巡视反馈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5次,一次学习内容最多为6项,有26人次进行了交流发言,37人次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把所学内容提纲提前印发给各中心组成员,同时围绕所学内容,采取研讨发言的方式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增强学习效果。7月1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要求中心组成员围绕报告主题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充分利用颍东新闻网和“颍东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学习平台,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内容,不断拓展理论学习渠道。通过开展微宣讲、艺术化宣讲、末梢宣讲等形式,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增强理论宣传感染力、影响力、凝聚力。6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宣讲78场次。四是分类分层次举办颍东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培训班,培训科级干部576人,培训区直科级以下干部9403人次。五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各乡镇街道中心组、各区直单位中心组每年对党的基本理论和政策进行闭卷测试,倒逼理论学习。7月2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心组成员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

8.针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严格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请销假制度,每季度通报中心组成员参学情况,凡是参学率较低的中心组成员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巡视反馈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的5次学习,参学率达到了96%。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积极探索采取理论学习务虚会、报告会、读书会、专题讲座、调研考察等多种形式,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7月10日,组织中心组成员观看了话剧《脊梁》;7月15日,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会;7月25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员干部作了党课报告;7月27日,邀请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辅导讲座。三是每季度印发学习提示单交给中心组成员,明确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基本国情、党建应知应会、“三会一课”等方面知识学习。7月30日,对中心组成员上半年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学习记录、笔记平均达到13次,发表理论文章4篇,调研报告38篇。四是开展了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以来,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60个区直单位中心组学习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对4个乡镇街道、8个区直单位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期整改。五是8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以省委巡视反馈的我区理论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为镜鉴,纳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逐人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六是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中,开展“四强化四提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七是给予2个区直单位的2名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对2个单位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

9.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快党校新校区建设,现土地已划拨,规划并联审批已通过,计划年内开工建设。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党员干部培训,采取异地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举办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和科级干部、股级干部主体班。三是通过改扩建,增加区文化馆和区图书馆业务用房面积;实施两馆升级改造,正在进行采购项目招标。四是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五是开展网站、微博、微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强化培训。七是对存在问题的2家单位,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对其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0.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经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今后每年2月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三是制定下发了《颍东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采取日常抽查、年中督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四是7月5日,对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五是7月23日—8月1日,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年中督查。六是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查摆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向区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1.针对“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部分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全区干部队伍总体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7月份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77家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二是及时充实后备干部库,进一步完善了由212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组成的科级后备干部库。三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增强科学选用干部的自觉性。四是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培训、选拔、使用力度,向扶贫、招商、征迁等急难险重一线人员倾斜。巡视反馈以来,已梳理出乡镇符合提拔任用资格条件干部10人。五是制定《颍东区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七项制度,提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六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定了《颍东区区管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切实建立干部合理流动机制。七是建立健全干部关爱激励机制,拟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办法》。八是认真执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确保执行到位按时发放。

1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存在把关不严,‘凡提必查’和‘凡提必核’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制定操作流程。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制度,组织业务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颍东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操作规程》。三是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四是认真执行《颍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建立季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与区纪委监委等12个部门将本季度相关情况进行相互通报,重要情况随时沟通。五是对2015年以来提拔干部的文书档案和档案逐卷逐档重新梳理审核,截至目前,已完成核查216卷,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六是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倒查,对相关环节和程序进行了梳理分析,已形成自查材料,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对3人提醒谈话,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七是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讨。八是由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对2名组织人事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1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7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每月至少下发1期党建工作提示单,截至目前,已下发提示单8期。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试行建立党内“双色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四是已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14.针对“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公开面向社会选聘了143名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作为换届人选,目前已有112人当选为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二是提高村居“两委”干部报酬待遇,区委区政府已经研究决定,并从今年9月起执行。三是抓好教育培训,举办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新任村干部等各类培训班,提升村(居、社区)“两委”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四是扎实推进“薄弱村”集体经济集中攻坚行动,截至7月20日,我区31个“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万元以上,其中6个村已达到5万元以上。五是结合全区村(居、社区)“两委”换届,对我区2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中15个班子配备不齐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配齐,且每个班子增加2个职数。换届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10岁,较上届降低18.9%;大专以上学历占33.3%,较上届提高20.2%。

15.针对“少数党员丧失底线,从事违法活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组建“纪法微宣讲小分队”,目前已开展了4轮宣讲活动,宣讲9个单位930人次。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10个单位446名党员干部到安徽省阜阳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沉迷“钱途”毁前途》《锻造地基中的钢筋》,集中学习《纪律先生在身边(之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之五)》;选取2017年以来颍东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5个,编印成《警钟在身边敲响(之二)》,印发给全区党员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印发《违法犯罪党员和监察对象案件移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区检察院、法院、颍东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清理工作,共排查问题党员5人,截至目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立案审查1人,正在初核1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6.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够到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篇幅等,大力精简文件,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区政府发文同比减少26.2%。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推行“无会周”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提高会议效率,实行合并开会、集中开会、开短会。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实施方案》,提倡现场和一线研究解决问题、调度推进工作。四是加强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建设,推广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传输和办理效率。

17.针对“违规公款吃喝现象有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已对3个乡镇进行了暗访,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禁止违规举办和参与“四宴”的通知》,对违规举办和参与“四宴”情况进行摸底,并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243份。三是开展“不良酒文化”移风易俗教育,出台了《颍东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发放提示卡1000张。四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巡视反馈3家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和1名副镇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责成一个镇党委写出深刻检查;对一个区直单位党组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余相关10名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18.针对“超标准接待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重申公务接待标准,对各地各单位今年以来招商引资公务接待饮酒报备情况进行了集中核查。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限定各预算单位招待经费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公用经费预算调整,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财务开支。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27个区直单位和学校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集中核查,目前共梳理出24个单位25个问题,正在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四是对巡视发现的超标准接待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超标准接待的阜阳七院两名副院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该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9.针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转变招商方式,组建专业的招商团队和六个产业招商组,实现专业、专人、专司招商。同时规范拟引进项目的考察程序。二是建立项目评审机制,凡重要项目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评审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三是对“政府垫付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排查,除某旅游投资公司外,未发现此类现象。政府为该公司垫付的20万元农民工工资已追回。四是8月13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时任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招商局负责人提醒谈话,并责成写出深刻检查,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

20.针对“落实省委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小金库’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全区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2家存在问题的单位,目前,1家涉及2.6万元问题已整改,给予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另1家已由区纪委监委查结并处理,给予行政记过1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二是对2016年以来涉及“小金库”问题的8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目前2.7万元罚款已上交区财政,同时责成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对2017年区纪委查处的4起“小金库”案件,分别给予10名责任人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警告等处分。对正午中学存在的“小金库”问题,给予1名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万元违纪款已没收上交财政。三是组织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及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加强风险防控。四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责成区财政局党组就监管不力、职责发挥不到位问题写出深刻检查;责成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

2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所反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全区108家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12个乡镇街道和27家区直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1起,涉及资金2200元已退回,另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11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对巡视反馈的阜阳七院和阜阳市第四高级职业中学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颍东区规范值(加)班误餐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暂行)》,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四是对阜阳七院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

22.针对“特权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6月18日,对公车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平台人员教育管理,确保公车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二是6月下旬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颍东区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车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了公车运行轨迹倒查,对1名公车停放不规范的驾驶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制度,巡视反馈以来,端午、清明、“五一”期间均对公车进行了集中封存,并对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违规使用公车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23.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7月6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学习《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通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二是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三是不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重点盯住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扶贫惠农、教育卫生等领域以及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99件,立案98件1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收缴违纪资金285.05万元。

24.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召开了全区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并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每年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全区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下一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今年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共约谈下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105人,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共约谈下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11人。四是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严防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持续开展账目倒查、“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省委巡视以来,查处“酒桌办公”问题线索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五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六是7月5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

25.针对“区委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下发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和《颍东区委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二是7月31日—8月2日,组织开展对19个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三是把巡察反馈意见以提示单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报告,以清单形式发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和派驻监督作用。目前,已发提示单16个。

26.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得力,信访举报件办理不及时,部分案件查处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信访举报超期办理专项整改,2016年以来的13个未办结信访件,已办结7件,其余6件正在初核,拟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提升信访举报办理时效,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实名举报办理办法》,明确对实名信访举报优先登记、优先移交、优先督办。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印制发放《信访举报知识手册》2000册,引导举报人依纪依法举报,提升信访举报质量。四是开展信访举报重复访排查工作,筛选出2017年以来的重点重复信访举报10件已交办。五是巡视反馈中涉及到的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7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六是完善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制定出台《颍东区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督办暂行办法》。七是开展超期案件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八是对11名原案件承办组人员提醒谈话,要求写出深刻检查,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

27.针对“‘一案双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一案双查”协作机制,制定出台《颍东区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一案双查”、“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审查案件进行梳理,对相关案件是否开展“一案双查”进行甄别,目前,共有3个单位启动“一案双查”,5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28.针对“少数案件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完善线索移送制度。印发《关于对2017年以来案件办理中非监督执纪对象线索进行排查的通知》,目前共排查出1件,正在处理。二是强化集体排查和集体听审机制作用。三是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向区住建局发送督办函,目前区住建局已对涉及违规出借公司投标资质问题的企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并对企业记录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对涉事人员的诚信评价记录不良行为予以通报。

29.针对“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颍东区党内同级监督制度规定》。二是建立同级监督跟踪推进机制,将纪检监察各机构主动进行事前监督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月计划、月小结”内容,对进度滞后的进行提醒督办,目前已向3个乡镇工作室发出了督办函。三是制定派驻机构监管制度,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和《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四是对巡视中反馈涉及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作出深刻检查。五是集中曝光通报一批案件。省委巡视以来,共通过网站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6人,通过文件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起1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问题21起33人次。

30.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函询“抽查+初核”机制,制定出台《颍东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抽查复核办法》。二是建立“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台账,今年以来“第一种形态”153人次已全部录入完毕,今后将长期坚持。三是建立“无反映”式提醒谈话机制,已进行提醒谈话93人。四是开展函询抽查专项整改活动,抽取5件原谈话函询件进行初核。五是严格把关量纪,对违纪问题适用处分类型进行把关时,综合考虑事实、情节、性质、影响等因素,并同类似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对比后,再作出决定,严防执纪畸轻畸重。六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纠正。七是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活动。八是对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31.针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科级干部纪法教育。6月份以来,共宣讲科级干部344人次。二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向全区科级干部发放《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和《纪律先生在身边》警示教育读本707册,组织科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16人次。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派驻纪检组抓好源头防治。

32.针对“违法用地问题较多,廉洁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105宗土地违法问题已处理到位并结案。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等3份文件。三是7月中旬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持续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四是杨楼孜镇小产权房开发的8名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4名镇村干部立案审查。五是对涉嫌违法用地的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的建筑物依法移交,未供即用的30亩土地已依法供地,未报即用的38.39亩土地已依法退还,并恢复土地原状。六是加强供地事后监管。

33.针对“征地拆迁奖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从6月16日起暂停全区征地拆迁奖金发放,认真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漏洞,健全完善区城建指挥部奖金发放机制。二是出台了《颍东区城区征迁奖金发放管理办法》,按照奖金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所有奖金一律由区城建指挥部研究发放,街道、乡镇不再发放,且必须经集体研究确定,并明确到具体人、具体数额。三是对2015年—2018年6月全区征地拆迁奖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核查,摸清奖金发放具体情况,其中重复领取资金现已全部退回。四是区城建指挥部办公室已向区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复领取奖金人员和区城建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责成写出深刻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

34.针对“医疗卫生领域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通过督查15家医疗机构发现问题17个,现已进行整改,其中问责1人,写出书面检查5人。二是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已开展医德医风教育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人次。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通知》。五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六是对各单位网下采购情况进行审核,现正在进行,计划8月底结束。七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及内部制约机制。八是在全区卫计系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清理违规发放补助5.87万元,已全部追缴。九是对区卫计委分管负责人提醒谈话,对阜阳七院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7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3名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35.针对“区委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责任,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切实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一把手”负总责,区委主要负责人先后主持召开6次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问题整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关于严肃巡视整改工作纪律的通知》,并下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6期,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四是制定下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颍东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梳理整改进展情况。五是对各地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开展2轮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

36.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协调。6月份以来,已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颍东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清理,多家部门联合对2016年8月以来查处的案件当事人与全区党员干部信息进行了比对,共排查出5件移送不及时的党员违纪违法线索,目前已全部进入处置阶段。四是7月23日,对“未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的颍东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分析研判,以后每半年开展一次。六是制定下发了《颍东区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养实施方案》。七是结合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有计划地招录(聘)一批紧缺专业型人才。八是对全区科级干部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出应当交流的3人,现已交流到位。

37.针对“区直单位超编、混编、混岗现象依然较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用、混编混岗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已清理49人。二是逐单位梳理完善机构编制台账,已完成33个机关单位、209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信息登记工作。梳理出29家区直超编行政单位编制详细情况。三是积极运用交流调整、人员退休、自然减员等多种途径消化人员超编问题。四是建立机构编制沟通协调机制,规范《空编通知书》使用流程,制作《空编使用计划一览表》,对空编计划的核准、核销等实行登记制度。

38.针对“拆迁安置工作进展依然缓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区内被征迁户的动态数据进行了全覆盖摸排,巡视反馈指出的“至今年3月超期未得到安置的有3744户”于今年年底前可全部安置完毕,目前已安置808户。二是加速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确保安置房按期交付使用。目前已建成1709套拟于8月开始分配,预计到10月底前可交付使用6909套安置房,预计到2020年6月底前可交付使用3594套安置房。三是综合采取货币化安置、政府回购安置等方式,加快安置进度。四是合理制定年度计划,根据筹集资金情况有序安排棚改项目的实施。

39.针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制定出台《颍东区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督办暂行办法》。二是强化集体排查和集体听审机制作用。三是对巡视反馈超过规定期限处置和初核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我区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距离,我们将始终坚持“六个绝不放过”原则,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细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颍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从严从实,拔高整改标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践行“五个纯粹”,增强使命担当,拿出较真过硬的功夫狠抓后续整改。

二是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单独建立台账,不整改彻底不销号。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对巡视反馈问题,坚决做到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巡视整改落实。

三是统筹兼顾,促进成果转化。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强大动力,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重点,以“双轮驱动”战略为抓手,加快实施“四个颍东”建设,统筹抓好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2310835;邮政信箱: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16号颍东区委巡察办公室;邮编:236000;电子邮箱:fyyd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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