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思想报告]区域划片 ‖ 乐陵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教育服务体系,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发展,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满意度为目标,科学划定学区,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在学校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以学籍为准)且无初中学籍的学生。 3.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一)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行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积极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四)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乐陵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市委组织部人才库成员绿卡、金卡持有者)随迁子女、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凭相关部门证明及有关证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就近优先安排入学。 (六)幼随长学。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乐陵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同户其他子女可申请同一学段“幼随长学”,切实减轻家长接送负担。 1.城区小学:实验小学8个班,实验小学千红湖校区4个班,安居小学4个班,阜盛小学7个班,挺进小学7个班,阜平小学16个班,阜平小学龙山校区14个班,阜欣小学8个班,城西小学10个班,市中康庄小学2个班,市中文昌小学2个班。 2.城区中学:第三中学10个班,实验中学24个班,开元中学32个班,阜昌中学20个班。 3.民办学校:致远实验学校、江山实验学校、梦之家学校一年级各2个班;江山实验学校七年级12个班、致远实验学校七年级10个班,梦之家学校七年级4个班。 4.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由各学区学校确定并向辖区村、社区公开公布,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将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招入。 1.具有乐陵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市城区具有合法房产(包括自有房产、城中村原始居民、拆迁安置户、隔辈房产等),按照房产地址划片。 所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所有内页(使用隔辈房产要能体现出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即三代在同一户口本及出生证明。)②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产信息登记表》;城中村原始居民持有宅基证(土地使用证)或经街道办确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政府部门出具材料进行上传,无相关房产证明的只上传户口本;拆迁安置的需上传本人拆迁安置协议;使用隔辈房产需提供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乐陵城区无房证明。 2.非乐陵城区户籍和乐陵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乐陵市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含自有房产和隔辈房产),按照房产地址划片。 所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所有内页(使用隔辈房产要能体现出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即三代在同一户口本及出生证明。)②持证人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③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登记表》和实际居住的佐证材料(近3个月水电物业消费明细)④拆迁安置户提供本人拆迁安置协议和实际居住的佐证材料(近3个月水电物业消费明细)⑤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房产在父母另一方名下的,需上传出生证明和结婚证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⑦使用隔辈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3.具有乐陵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市城区无自有合法房产(城区户籍包括集体户、原城区房产落户后已进行出售或过户、亲戚投靠等),根据前两类录取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所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③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4.非乐陵市城区户籍和乐陵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市城区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的工作,但无自有房产的务工、经商满一年(截止2024年7月28日)的随迁子女。根据前三类录取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务工类: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用工单位与监护人签订的劳务合同(1年以上)③用工单位为监护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人社部门开具的“五险一金”证明(截止2024年7月28日年满一年,且无中断)④适龄儿童少年与社保持有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经商类: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营业执照(法人必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③近一年内至少三次不同季度的《零纳税申请表》、领取定额税票票据或完税证明④经商经营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⑤经营场所实景照片(室内全景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室外门店名称),至少两张⑥适龄儿童少年与营业执照法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民办学校:致远实验学校、江山实验学校、梦之家学校七年级优先保障本校六年级学生入学,剩余空余学位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要公开摇号录取。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方式选拔生源。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不再招收本市内其他年级插班生。 城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等报名工作。7月29日至8月2日已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可不再重复提报。信息采集平台再次开放时间8月19日上午8点至24点,已审核通过的学生如果需要修改信息,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乐陵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删除已报名信息后重新填报。未采集信息的学生监护人请及时在“爱山东”APP报名。具体操作见“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7月28日发布的报名流程操作手册。7月28日后迁入城区户籍和房产过户的适龄儿童,将根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学校。 乡镇中小学报名由本乡镇小学和初中组织实施,由学校统一填报表格导入信息采集报名平台。 1.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具有乐陵城区户籍,即小学为兴隆街派出所、市中、云红派出所四环(南至阜昌路、北至挺进路、东至云红大街、西至汇源大街)以内所属社区,经济开发区原二十个村落、原云红马桥小学所辐射村落户籍;中学为兴隆街派出所、市中、郭家、胡家、云红四个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城区有合法自有房产并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宅基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信息登记表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未交工房产不作为上学的依据。 3.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不具备城区就读资格;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4.为实现招生工作的精准服务,力争“一网通办”,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报名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通过共享大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报名平台信息顺利对接。 5.一套住房地址(户籍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后,在一个学段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依据。期间内房屋租赁落户转移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6.对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新生,可选择是否愿意去“实验小学千红湖校区”就读。 1.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东至云红大街,南至振兴东路,锦绣街以东,湖滨路以北,西至玉心湖,兴隆北大街以东,北至文昌东路。(包括开元小区、云红大街以东百万庄园、枣都家园、原红枣市场开发建设住房。不包括云红街道办所属村落)。 2.实验小学千红湖校区区域:振兴东路以南,玉皇堂商贸街、魏王城路以东。包括云红街道办事处原马桥小学所辖村落。 3.安居小学招生区域:东至锦绣街(振兴东路以北),兴隆南大街,南至五洲中大道、西至枣城南大街,北至湖滨西路。 4.阜盛小学招生区域:东至玉皇堂商贸街、魏王城路,南至阜昌东路,渤海南大街以东,阜康路以北,西至兴隆南大街,北至振兴东路。 5.挺进小学招生区域:东至云红北大街(文昌东路以北),兴隆北大街、玉心湖公园以西(湖滨西路盘河以北);西至汇源北大街,北至挺进路(不包括市中文昌小学所辖北关、药王庙、大李家)。 6.城西小学招生区域:东至汇源大街,南至五洲西大道以北,西至西二环,北至挺进西路(包括天泰城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原所属村及社区:河沟张、石家、张北溪、高家、宋油坊、田卯、五里朱、五里毛西、五里毛东、贾庵、东刘行、西刘行、七里店、西小李、张枝梅、潘家)。 7.阜平小学招生区域:东至枣城南大街,南至阜欣西路,西至汇源大街,北至湖滨西路(盘河)。 8.阜平小学龙山校区区域:东至渤海南大街,阜康路以南,兴隆南大街,五洲中大道以南,南至阜昌路,西至枣都大街,北至五洲中大道。 9.阜欣小学招生区域:东至枣都大街(阜欣路以南),汇源南大街以西,五洲西大道以南。南至阜昌西路(含阜昌路中央世纪城、湖畔花园),西至阜欣小学西侧(包括梅张村)。 10.市中康庄小学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村及社区(豆腐刘村、魏家、后颜、邢家、康家、李连池、小郭、葛家、大桥、王官刘、崔庙、许赵、粉李村、前颜、小王)。 11.市中文昌小学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村及社区(北关、药王庙、大李家)。云红北大街以东,开元东路以北,跃马东路以南沿线建成的希森温泉小区、农业发展银行家属院、天力温泉小区、凯迪花园小区。 1.第三中学招生区域:东至315省道(碧霞大街),北至挺进路,西至云红大街,渤海大街(振兴路以北、跃马河东路以南)、兴隆南大街(振兴东路以南,阜康路以北),南至阜昌东路,云红街道所属村及社区。 2.实验中学招生区域:东至云红北大街(跃马河以北),渤海大街(振兴路以北),西至枣城大街,南至振兴路,北至挺进路;环线以外市中街道北片、胡家街道所属村及社区、郭家街道所属村及社区(包括天泰城小区,不包括经济开发区原所属村及社区和市中街道办事处康庄小学、善化桥小学招生区域内所属村及社区)。 3.开元中学招生区域:东至枣城北大街、兴隆南大街(振兴西路以南),南至五洲中大道,阜欣路以北、西至西二环路,北至挺进西路(包括经济开发区原所属村及社区河沟张、石家、张北溪、高家、宋油坊、田卯、五里朱、五里毛西、五里毛东、姑子庵、贾庵、东刘行、西刘行、七里店、西小李、张枝梅、潘家、路家、赵洪都。不包括市中小张和王梅村)。 4.阜昌中学招生区域:东至魏王城路、阜昌东路以南,渤海南大街、阜康路以南,北至五洲中大道、阜欣路以南(包括龙山新居北区、御水雅居),西至会展中心;环线以外市中街道办事处康庄小学、善化桥小学招生区域内所属村及社区(包括市中小张和王梅村)。 按照服务半径科学划分各学区中小学的招生区域,并向所覆盖村、社区公布。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学区内不允许转学。城区公办中小学(含市中街道文昌小学、康庄小学)属同一学区。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2.学生及监护人因家庭户口和住址迁移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根据当年的划片,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由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审批,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3.转学办理时间在暑期集中办理,城区各学校于8月19日前在校门显著位置公布各年级学位空余情况,插班生报名时间为8月19-21日。家长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转学手续到当年划片的学校报名。 4.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报名人数制定相关录取方案,如果学校学位不足的,学校根据制定的录取方案采取公开透明方式录取。学位已满的,由招生片区学校向家长说明,家长同意统筹安排的,由学校跟家长签订统筹安排协议书,学校将协议书和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由教体局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置“入学一件事”窗口(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工作。让群众享受到入学“一件事、一链办”的改革成果,持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严禁违规招生。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或以实验班名义招收区域外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以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区域内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三)严格规范收费。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 (四)实行阳光分班。各学校要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要加强对阳光分班的监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班主任等到分班现场,监督阳光分班过程。 (五)做好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内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六)规范学籍注册。各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到后,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为新生注册学籍,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任何学校不得为不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学校招收学生借读,严禁学校空挂学籍。 (七)加大督查力度。市教体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全面督查,发现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责任人,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消除影响外,还要取消单位、责任人的评优晋级资格。 1.市教体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4-6262929;0534-6262917江山实验学校 0534-6886111;15275345590致远实验学校 17615966252;176159600206.8月28日:公布小学新生录取结果
附件:1.2024年乐陵市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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