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主任失职检讨]关于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二)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3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轨道办、轨道公司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策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事企不分,责任不清,轨道办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制定了《轨道办各部门职责》《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管理界面划分指导意见(试行)》《市轨道办、轨道公司各类会议研究议题分类指导意见(试行)》,建立起轨道办对轨道公司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轨道办对轨道公司的监管力度,并明确了轨道办党委与轨道公司党委的责任分工。
2.针对“在‘双创双服’、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开展‘五抓五提升’战略行动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意见”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制定和完善“双创双服”、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开展“五抓五提升”战略行动方面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二是对积极参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给予了业务指导;并积极对接石药集团,结合企业诉求在新一轮线网规划上予以统筹规划。三是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省会建设发展的重要部署,制定了“1+N”文件汇编,全力以赴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四是对轨道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服务等管理办法、方案、制度等文件也进行了再完善,确保实现在建工程各线路特别是1号线二期工程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和要求如期投运。
3.关于“轨道公司党委推进轨道交通可持续性发展不够有力,地铁资源开发公司有机构,有人员,没成效,工作被动”问题。一是创新开展轨道办(公司)领导“问计同行”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包干2个国内地铁城市,调研问计其在推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经过梳理提炼,应用于我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由市轨道办、轨道公司组织召开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研讨会”,邀请了来自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上海、杭州、南宁等城市的11位轨道交通综合开发业内专家做主旨演讲,为轨道交通和沿线地区发展良性互动、增值共赢奠定了基础。三是资源开发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起草完成《关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支撑轨道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四是嘉华车辆段上盖开发设计方案已基本稳定,并获得市规划局认可,但由于车辆段整体位于城市总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嘉华车辆段上盖开发暂无法办理规划手续,待新版城市总规获批后,方可办理前期手续,实施上盖开发。目前,上盖预留工程的桩、柱、剪力墙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与车辆段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中;五是已就西兆通车辆段南侧地块、十里铺停车场片区、洨河大道站地块三个项目与长安区征收办、相关街道、镇沟通。目前正在对接长安区政府,待长安区政府同意由轨道公司做地后,共同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申报做地计划;六是已开通未付款的五个接口,其中北国商城站C口与北人集团接口、北国商城站A3口与新万宝商城接口、新百广场站D口与新百广场接口已完成合同编写,正在走公司内部合同审批流程。解放广场站BC口与人防办接口,人防办正按照合同约定向市政府请示接口费用。博物院站AD口与中心线接口正在谈判中。通过整改,资源开发公司各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今后全面推进资源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关于“轨道公司党委抓工作落实不扎实,基层效果比较差”问题
1.关于“轨道公司党委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积极督导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多次对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以督促学,确保学习质量。二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活跃基层组织生活,发挥党组织在地铁建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石家庄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的节点,轨道公司第四党支部与中铁十九局1201标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共建项目活动。轨道公司第四党支部支部成员以党建共建活动为抓手,多次深入一线了解和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很多施工中遇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了制止和纠正,避免了问题的加重和扩大,极大地保证了施工的顺利开展。三是整理完善了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影像资料及文字材料;四是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通知,组织轨道办、轨道公司各支部召开了支部会议,并要求各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支部会议,传达了党委会议精神;五是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组建了轨道办、轨道公司支部委员微信群,便于及时发布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整改,公司党委进一步扎实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能力,起到了以学促用的效果。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分别在党委会上对班子成员多次提出了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均在所属党支部传达了上级党委和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的精神;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在支部会上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错误的思想观念,坚决与杂音噪音争论交锋。三是轨道办党委于2018年10月27日学习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轨道公司党委于10月11日传达学习了石家庄市宣传思想工作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四是轨道办党委于10月2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张学勤书记就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提高安全意识等具体意见,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五是轨道办、轨道公司于12月5日、12月10日,召开了两次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动员大会,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六是于12月18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系统组织全体党员、职工收看了《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认真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七是轨道办(公司)于12月27日组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为轨道交通系统党员干部授课。通过整改,轨道交通系统党员广大党员干部对马克思理论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并提升了政治站位好人政治觉悟、增强了政治敏感度以及独立思考、甄别是非的能力。
3.关于“‘双问计’活动中问计于民方面欠缺主动性和针对性,对‘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大”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双问计”活动,一是于2018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了“加快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提升运营服务质量”问计座谈会,向省市相关部门联合、集中问计。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轨道办主任、党委书记张学勤主持了座谈会,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市交管局、市“双问计”活动办公室等省市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与会者围绕我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运营服务提升、加快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话我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运营分公司积极开展“大检查、大提升、大整改”活动,提升了安保安检委外人员的服务意识,确保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的精神状态;三是开展一系列民意大走访活动,倾听民声,并通过在石家庄地铁全线25座车站客服中心处设置意见箱、车控室附件设置“双问计”箱,汇总乘客意见,收集市民诉求,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四是组织全员学习服务标准卡汇编,规范车站工作人员的客运服务标准,深化了服务理念、提升了服务品质;五是通过开展“站长接待日”活动,搜集更多乘客意见,了解乘客需求和心声,进一步提高地铁服务质量;六是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双问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问计力度,注重问计实效。七是轨道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分公司总经理付朝立于12月13日,做客长城新媒体演播室,就石家庄市以“双问计”为抓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民生诉求的做法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运营服务人员与市民群众零距离的交流互动,全面展现了运营服务人员的工作新面貌,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对石家庄地铁的好感度、满意度,树立了石家庄地铁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慎重”问题
关于“轨道办党委会、轨道公司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混淆不清,内容交叉”问题。轨道办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出台了《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议事规则》;轨道公司党委重点研究了《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管理界面划分指导意见(试行)》《轨道办、轨道公司各类会议研究议题分类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明晰了工作界面,整体提高了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决策的工作效率,使各项重大工作事项都得到了细化落实。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抓学习不深入,效果比较差”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系统,学习实效性不强,存在学做‘两层皮’现象”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严格落实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点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让十九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二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邀请了党校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理论修养;四是充分利用地铁车站、车厢等载体,并运用车站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宣传;五是通过“双创双实”活动加强了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考评考核。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党员进一步将十九大精神与岗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极大的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并在轨道交通系统职工的全力奋战下,1号线二期工程和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北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成功实现了“洞通”。2019年1月15日,广大地铁职工凝心聚力,再接再厉又顺利完成1号线二期电客车转线作业,为1号线二期全面进入联调联试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标志着距离顺利实现1号线二期载客试运营又近一步。市轨道办关于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塔谈站-嘉华车辆段涉及的市政配套工程需求情况与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并于1月18日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由市政府就胜利大街南二环至南三环段改建工程及相关供排水管网建设事宜进行了调度。
2.关于“企业文化宣传力度不够”问题。如轨道交通公司制定的“五种风尚”、“六个意识”、“六个坚定”等企业文化建设,没有深入人心”问题。轨道公司企管部已制定出《企业文化建设手册》,待印发后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二是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将企业文化列入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内容,将企业文化作为新入职人员和岗位新聘人员的必修课。三是公司党委组织党支部对“五种风尚”、“六个意识”、“六个坚定”等企业文化理念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整改,广泛提升了公司党委及公司职工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关注度,全面增强了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并进一步稳定了企业人际关系的和谐性,激励了公司员工充分发扬奋发进取精神。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政治觉悟不够高”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制作了学习“明白纸”,将学习内容进行了印发,并按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提醒,且对中层领导干部学习心得笔记进行了抽查。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由按计划要求学习逐渐转变为自觉主动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觉悟,并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了“1+N”文件汇编,坚定了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决心。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方面工作不够重视,政治引领欠缺”问题
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中心组将意识形态学习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并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
1.关于“没有将‘两学一做’常态化”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严格落实轨道办、轨道公司制定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两学一做”纳入2018年度党员考核内容和2019年学习计划。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结合“双创双实”活动,促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实效性。
2.关于“抓宣传工作不力”问题。一是轨道公司及时增配了宣传工作人员,加强了宣传工作力量;二是公司在各部门设置通讯员,发动各级各部门踊跃投稿,并有针对性的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供稿质量;三是利用网站、广播站、电子屏、《石家庄地铁》内刊、社媒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四是开展宣传工作评先创优活动,加强宣传评比。通过整改,轨道公司进一步为轨道交通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写作氛围,提高了宣传工作人员的写作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公司取得的工作进展及各项活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宣传平台展现出来,做到了及时写、及时投,突出了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关于“为民服务理念不牢固,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轨道公司主要领导密切关注运营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并定期组织下站检查,对客运服务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和指导,自2018年9月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领导下站检查共计12次,为一线服务职工提供了丰富的业务指导及精神鼓励。二是运营分公司自上而下召开了服务提升动员大会,将服务提升的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了每位员工(含委外人员),着重强调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员工微笑服务及主动服务意识;三是广泛征集乘客建议,并针对乘客反映集中的电子支付问题,在车站开展电子兑零服务,以方便乘客出行。四是根据车站人员配置情况,在北国商城、新百广场等大客流车站的高峰时段设置专人为乘客进行购票引导;五是为方便广大市民乘客对地铁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地铁站内每个车站车控室前的服务监督窗、客服中心的今日当值牌均对地铁热线电话进行了公布;六是鉴于地铁站台座椅太多将不利于客流组织且遇到突发情况不利于紧急疏散,会造成安全隐患,运营分公司特将地铁站台座椅设置在两端,可供有需要的乘客(老人、小孩、孕妇等)使用,如身体不适还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帮助。通过整改,运营分公司广大职工广泛提升了职业素养,进一步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截至目前,地铁车站共收到乘客表扬1181封,共受理热线表扬1237件,收到乘客锦旗132面。
三、关于党的组织方面
(一)关于“党委抓组织建设欠缺,不到位”问题
关于“党委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河北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队伍方面有欠缺”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并组织党支部进行了学习。二是2018年12月29日,轨道公司召开党委会动议了资源开发公司中层副职选拔任用工作。2019年1月18日,公司党委会确定了资源开发公司工程建设与安全质量部中层副职考察对象人选。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加强了对组织建设的管理,促进了轨道办、轨道公司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且推动资源开发公司在建设年轻人才队伍工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使资源开发公司在人才梯队建设工作方面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二)关于“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选任干部办法需改进”问题
1.关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不健全”问题。轨道公司按照《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并依据轨公司2016年、2017年高管人员薪酬审核方案分别于2017年底、2018年8月份报市薪改办审核,且得到了薪改办关于《石家庄市轨道公司关于2017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方案》的批复。通过整改,公司对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及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回头看”,重新审视了已制定的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审核方案,确保了方案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关于“没有建立专业人才库,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干部配备不足不强,影响专业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问题。一是轨道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再梳理,建立起专业人才库,并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管理类岗位中中级职称人员及以上技能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二是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办法。通过整改,公司专业人才库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为公司建立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梯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得公司管理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3.关于“选任干部存在论资排辈现象”问题。轨道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过整改,轨道公司杜绝了“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要求,科学、公正的选拔人才,为轨道交通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保障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
(三)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不按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会”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了《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二是加强了支部会议组织,会前发放“明白纸”,明确学习要求、会议流程、会前准备工作等内容。三是要求各支部定时上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各党支部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了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凝聚了党员力量,为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轨道交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基层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一是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生活会要求,并于会前发放了“明白纸”,明确会议流程、会前准备工作、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具体要求等内容;二是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确保每名党员对支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建议不少于2条;三是组织好谈话环节,要求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加强与党员交流,做到与每位党员沟通;四是严格按组织生活会的流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有辣味。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到了组织生活会及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的政治素养,强化了党员的先进性,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资源开发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3.关于“党性意识差,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缴纳自行其是”问题。一是轨道办、轨道公司对欠缴党费的党员进行了补缴工作,并已全额上缴至市直工委;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对党费收缴的流程熟记于心。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提升了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关于“没按规定购买招待用酒”问题。轨道公司党委于2019年1月11日,同意评估公司对2013年以前购买的较贵酒水的评估价值(52722元)。轨道办党委于2019年1月18日批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3年以前购买的较贵酒水以评估价值(52722元)组织公开拍卖。通过整改,轨道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了《招待管理办法》,且对购买招待用酒价位、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不出现超范围和超标准接待,努力在合乎规定的基础上凸显热情、体现特色、促进工作。
(二)关于“主动作为欠缺,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执法工作缺失”问题。一是轨道(办)公司制定了《地铁保护区执法巡察方案》,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且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拟定轨道办增设“秩序维护科”,轨道公司增设“执法巡察大队”。经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研究通过后,人资部已向市编办提交申请增设秩序维护科及执法巡察大队,目前正在等待市编办批复过程中。二是组织轨道办、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共计78人,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质考试,全员通过,正在逐步办理执法证件。三是2019年1月11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调配7人到岗开展工作。通过整改,切实增强了轨道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采用了高科技手段,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消除了轨道交通保护区设施和运营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关于“审计整改进度缓慢”问题。一是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方面,轨道办、轨道公司相关部门与北人集团、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安区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当前,北人集团已接受基准地价补偿方式,现正在办理规划用地红线图;南村站、洨河站涉及的6宗地已经长安区政府盖章确认,现正就报卷事项与省国土厅对接;西兆通综合维修基地、张营车辆段征地手续中,林业部门关于林占处置流程已理顺,并完成了该地块的现场考察、取证,待林业部门出具处罚意见或结果后,国土部门即可完成报卷;至于体育场站、和平医院站、白佛站、海世界变电站、白留风井等站点涉及的异议和历史遗留问题,轨道办、轨道公司相关部门正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新区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对在办理规划与建设手续方面,已验收投入运行的地铁1、3号线涉及西兆通车辆段、白佛站A口等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工程建设,要待我市新的城市总规调整后统一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公司正与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协调沟通,已入驻的运营指挥中心验收备案和竣工决算正在办理之中。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运营精细化管理方面做得不够”问题
1.关于“对地铁站客运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运营分公司一是每日利用班前会由站长、值班站长对当班人员进行服务礼仪、沟通技巧、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员服务形象,提高人员服务技能;二是各地铁站站长每2小时对车站进行一次巡视,值班站长每小时对车站进行一次巡视,及时发现车站人员、设备设施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车站存在的问题,每班班前会进行重点强调,有效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提高车站整体服务质量;三是成立了各级专项检查队,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筛选,重点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考核力度,有效降低问题反复发生几率;四是录制了《石家庄地铁运营服务十项承诺》广播,每日早、中、晚时段在车站播放,宣传服务承诺,接受乘客监督;五是持续对接轨道公安,跟进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推进情况;六是制定了《石家庄地铁运营服务十项承诺》《运营服务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方案》《运营分公司服务标准卡汇编》。通过整改,有效提升了地铁站客运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解决了客运服务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有力的保持了客运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促进了运营管理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2.关于“地铁安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28个防恐工作方案,27个现场处置方案及4个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安管理办法》《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车站安检作业管理规定》。通过整改,轨道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并进行了深刻反思,在落实相关制度的过程中,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3.关于“地铁设施设置不合理,支付方式单一”问题。2018年12月28日,运营分公司开通了手机扫码购票,同时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各种支付方式,开通手机二维码过闸乘车、手机APP等其他便民功能,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受到了市民群众的肯定。
4.关于“官方网站功能不全,信息量少,更新不及时,互动性差”问题。轨道公司一是设置专门的网站通讯员,及时报送稿件,一般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上网;二是设立网站通讯员联络群,增强与通讯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三是定时对各部门、单位的上稿量进行通报,以督促上稿效率;四是制定了《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办法》。通过整改,公司网站管理更加具备了规范性和时效性,内容也更加具有丰富性,为更好的展现石家庄地铁风貌提供了强有力的宣传平台。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问题
1.关于“监督管理不严,执纪问责不硬,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没有很好应用”问题。一是轨道办、轨道公司纪检部门组织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考试和知识竞赛;二是分批、分次派公司纪委人员到纪检组轮训;三是国庆节期间、元旦假期期间组织明察暗访;四是梳理已发现问题,察明责任;五是搜集有关单位信息,着手制作举报标识。通过整改,提升了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及时给党员干部打好预防腐败的“预防针”。
2.关于“党委抓基层班子、带队伍、强纪律方面不够严格,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松弛”问题。轨道公司党委书记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多次强调了会议纪律,印发了《关于对未遵守会议纪律人员的通报》,通报至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并要求未遵守会议纪律人员撰写了书面检讨。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真正做到了挺纪在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给不守纪律的党员干部施予“警告”,起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警示作用。
(二)关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缺失”问题
一是轨道公司纪检部门制定了2019年廉政教育方案;二是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通报宣布。通过整改,实现了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在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党员职工中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够”问题
1.关于“轨道办(公司)党委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8日,轨道公司召开了廉政工作座谈会;二是签订2019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三是2018年轨道办、轨道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述职报告增加述廉内容;四是轨道公司党委书记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与警示”为主题为轨道公司党员干部、各参建单位代表讲授了党课。通过整改,实现了轨道办、轨道公司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发展,实现了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了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2.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视而不见”问题。针对2016年以来,运营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通用工具等117项货物采购招标未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组织招标,轨道公司未能给予指导和纠正这一事宜,轨道公司对运营分公司进行了严格督导,一是运营分公司组织组织合同管理岗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廉政风险点,对运营分公司的《采购管理办法》规章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对运营分公司的各类项目,积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其招标流程进行招标。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招投标流程,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的一切可能性。
(二)关于“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缺失,廉政建设抓的不牢”问题
1.关于“纪委监督执纪的主业没有很好发挥,纪检机构与职责需进一步健全”问题。设立轨道办纪检机构事宜已跟市直工委进行了沟通,并形成初步方案,目前正与市编办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沟通。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设立轨道办纪检机构工作的进展,为更好的履行纪委监督执纪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2.关于“抓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一是按照规定程序在市轨道交通系统范围内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二是报请纪检组对轨道办、轨道公司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问题线索排查进行把关。三是在轨道公司子、分公司和参股企业设立纪检岗位或在党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并在党支部会议上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四是强化对轨道公司参股企业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监管。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已上报情况说明至轨道办(公司)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材料指出石家庄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经营行为依法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参照《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电视资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与11家广告公司进行了沟通,但由于石家庄地铁线路开通少,独家代理政策需要预付押金和月任务条款等考核因素,11家公司中7家公司主动退出了谈判,最终经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特殊业务专题会集体研究(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特殊业务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4号)确定了汽车、房产、金融三家行业独家代理公司和教育一家一般代理公司,并以独家代理2折结算、一般代理2.5折结算的广告价格签订了2018年广告代理合同。通过整改,提高了公司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的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公司的纪检工作力度,为公司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风气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点,没有做到工作前移”问题。一是轨道公司纪委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组织梳理了廉政风险点;二是轨道公司合同部提交了《规避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廉政风险的办法》,并制定了《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以堵塞制度漏洞。通过整改,公司廉政风险点得到了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廉政防控机制,确保公司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七、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和扶贫工作方面
(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不到位问题
关于“轨道办(公司)党委对招投标项目不规范问题没有彻底整改”问题。运营分公司完善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通过整改,运营分公司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督导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各项招投标工作在合乎规定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二)关于“轨道公司党委对精准扶贫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1.关于“公司党委对贫困村帮扶政策学习研究不深,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学习,积极探索脱贫致富的攻坚方向,为今后工作开展打牢理论基础;二是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整改,使得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领导干部对扶贫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凝聚扶贫攻坚合力,夯实扶贫攻坚基础。
2.关于“对扶贫工作主动性不够,帮扶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根据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轨道公司作为帮扶企业(经沟通,不需安排驻村工作组),配合张学勤副市长在赞皇县许亭乡幸福庄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二是帮助村民建成了幸福村文化广场。该广场面积1500平方米,并配套设置了篮球运动、乒乓球运动区、村民健身娱乐区、水冲公厕等设施。广场的建设不仅改善了乡村环境,也极大丰富了村民生活;三是建设了幸福村图书阅览室,并投放图书共计400余册,为加强幸福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设施保障。四是加强学习,加强调研,甄别帮扶对象,做到精准扶贫。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扶贫工作过程中,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真诚有为,使村民感受到了轨道交通系统所展现出的积极健康的党员形象,体会到了党与群众密切相连的温暖情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 0311-66520813(工作日9:00-17:0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metrojj@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18年8月14日至10月14日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中心党支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接受、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督导、验收工作,并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委第一督导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较为完整地构建起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和监督责任框架。
(二)迅速部署,研究整改措施。12月6日上午中心召开了党支部会议,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就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12月14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2项问题、23个具体表现,中心分类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2018年12月21日下午,中心党支部召开了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认真查找了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到性胜利方面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支部委员之间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明确要求,中心各部门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狠抓落实,推进全面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我们坚持“公开”抓整改,及时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让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工作,评判整改效果,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中心服务对象不满意不放过。
(四)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实效。两个月来,中心党支部先后召开8次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各承办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中心累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12次,研究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各责任部门每星期至少汇总上报一次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整改作战图限期将问题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敷衍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五)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落实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我们对中心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废止制度1项,建立和修改完善制度15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6个方面、12项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加强领导,提出措施,强化落实,全程督办,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中存在消极被动慢执行”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触及困难矛盾的决策部署存在等靠观望思想。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不到位,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未纳入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问题。根据石政办﹝2017〕184号和石政办函﹝2018﹞105号文件精神,中心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多次沟通协调座谈,商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项目进场交易。2018年10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一批废旧资产处置项目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完成交易,标志着国有资产交易正式进入中心交易,同时意味着中心扩大了进场范围。
2、关于“工作中存在唯上唯书机械执行”的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照搬照抄省级2010年文件,制定《排污权交易工作细则》不符合实际情况,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拥有排污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的问题。中心认真研读了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定完善了《排污权交易工作细则》(石交易中心﹝2019﹞4号),自2019年1月起不再代表出让方与排污单位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完成后,由中心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凭证(交易鉴证书)。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缺乏创新,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动作少,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等重要会议直播,丰富了学习方式。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学习频次。三是每个月月末周五定为党员学习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原著、悟原理,努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真正领会思想精髓,以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结合中心实际,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的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认真存在敷衍现象,仅限于记记学习笔记,没有达到入心入脑。中心党支部部分党员没有学习笔记,没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存在没有学习时间、没有领学人、没有学习标题等”的问题。一是中心纪检组加大对党小组集中学习、党员个人自学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并限期整改,对于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学习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并给予表彰。通过正确引导、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等一系列措施,全体干部职工对理论学习有了新的认识,真正实现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从对学习笔记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检查情况看,目前中心已杜绝了学习敷衍不认真的现象。
2、关于“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党支部成立以来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认真研究安排,对当前网络和手机里传播的负面信息没有进行自觉抵制”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对标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并印发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1号),中心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2号),进一步织密制度责任体系。将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作为中心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的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四是2018年9月28日中心传达了市审批局《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五是2019年1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了意识形态领域警示教育,并观看了意识形态领域的警示教育片,各党小组在会后又分别对照意识形态的“十不准”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导向更为清醒,提高了来自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应对能力。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开展不够扎实,深入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完善。党员主动学习不够,应付的多,集中学习少,部分党员学习内容不全,记录不完整,党内知识掌握不牢”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8〕4号),形成了常态化学习制度。二是中心内部定期考核“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情况。中心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展开情况由纪检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学习不认真应付敷衍的进行通报。从中心纪检组对“两学一做”活动抽查情况看,中心目前“两学一做”活动开展的比较扎实,党员干部能够做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并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如:培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舆论宣传气氛不够,没有相关宣传资料”的问题。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平台、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强化中心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内容,保持和宣传部门宣传内容的同步,同时中心制作了7块宣传板摆放在办公区显要位置,加强宣传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通过多元化宣传阵地、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在中心营造了浓厚的培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舆论宣传氛围。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标准不高,把中心独立党支部等同于一般机关党支部”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缺失,缺少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1号)、《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8﹞4号)等制度。二是结合中心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统一了认识,交流了思想,凝聚了战斗力。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如:党支部成立后没有及时组建党小组;将党员全体大会与职工大会混为一谈,党务会和行政会放在一起开;支部收缴党费和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接不及时党务不公开”的问题。一是组建了党小组,制定印发了《党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1号),按照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了会议制度,明确了党员全体大会、职工大会、党务会和行政会的职能。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高度重视中心的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根据党员名册,每月认真收缴党费,加强对党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明确专人认真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组织关系未转入党员立即转入中心党支部。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了党的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管理,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织活动创新不够只限于座谈会、宣传栏等,没有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微信、微博平台等开展形式多种多样的活动;学习以念文件、记笔记为主,形式单一、枯燥,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2018年9月21日和9月30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邹碧华》,2018年11月8日全体党员自觉收看了《榜样》,广大党员干部自发撰写心得体会,为他们的高尚情怀而折服,一致认为要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二是党支部举办了“庆国庆迎中秋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作品展示歌颂党、歌颂祖国、弘扬民族文化,纪念改革开发40周年取得的丰硕成果。三是今后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聘请专家学者到中心进行政治理论方面的讲座,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爱国主义、先进共产党员模范题材的电影和宣传教育片,中心将努力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方式。四是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创新组织生活,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微信、微博平台等开展形式多种多样的活动。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既活跃了党员干部的文化生活,又提高了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认真。党支部一半党员没有全体党员会党小组活动会议笔记,且有的笔记内容简单只写标题没有内容”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8〕4号),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党支部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小组组织活动,确保把组织生活开展好、坚持好。二是安排专人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党支部加强党务培训,在每月开展的党员学习日活动中,定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如全体党员大会参会人数有涂改现象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党员干部会议党员签到代签”的问题。中心已明确专人记录支部活动及工作手册,详细记录参会人数、参会人员身份、会议内容等,并要求每次会后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支部手册记录完整清晰,参会人数登记真实准确,已杜绝党员干部会议党员签到代签现象。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不主动作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不到位。市本级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未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和工作机制,未将违法违规、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影响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限制其参与交易活动”的问题。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管理等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2019﹞3号),对发现采购人(招标人、出让人)、代理机构(拍卖机构)、供应商(投标人、竞买人)以及评标评审专家等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市交易中心协助市行政审批局或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作出严肃处理。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将其不良影响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市交易中心采取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依法限制其参与交易活动等方式进行惩戒。
2、关于“工作中存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交易中心起草制定廉政风险点工作,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八次会议强调催办,才通过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的问题。一是对支部会、主任办公会确定的重要事项要明确完成时限,由中心纪检组、办公室负责对承担任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二是将工作成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搞平均主义,对完成任务出色、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做到有职就有责,任职必负责,失职要担责,对办事拖拉、影响工作进度的干部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营造严肃紧张的工作氛围。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大家的紧迫感和时间意识,督促大家更加有效地利用时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从中心纪检组和办公室对各部门承担的支部会、主任办公会确定的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检查情况看,各部门都能按照工作时限完成,干部担当精神显著增强。
3、关于“公共用车不规范内部用车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中心废止了原《车辆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石交易中心﹝2018﹞19号),明确了公车使用范围、申请程序、维修保养、监督检查等内容。二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基本完成,中心只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并对公务车辆进行了标识喷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三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提供的维修保养厂家名单,经过现场考察询价、综合比对,确定了定点维修保养厂家。按照专车专卡要求,公务用车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四是严格执行网上派车,自觉接受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公车的实时监督。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没有做到真管真严”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心办公区域分散,未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如:考勤办法仅以各部(室)为单位进行签到及请假登记,中心没有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一是对办公区域、开评标区合理调整。将原分散在三楼和五楼的评标区统一集中到五楼,将原分散在金明大厦A座的部分办公部门统一整合到金明大厦C座的三、四楼集中办公。通过对办公区域、开评标区的整合,在办公总面积不增加的情况下,形成了开标区、评标区、服务区、办公区相对独立的格局。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钉钉考勤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员工着装要求>的通知》(石交易中心﹝2019﹞2号),利用“钉钉打卡”进行实时考勤,并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部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行政审批局巡察过程中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脱岗现象,2018年9月9日,巡察组检查该单位晚上值班情况时,再次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问题。一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脱岗值班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运用好“钉钉打卡”软件进行实时考勤,每月对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可追溯、可归档的工作机制。三是对中心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上班迟到早退、值班脱岗、工作期间饮酒的,进行严肃处理,狠抓反面典型,持续营造高压态势。从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对值班检查情况看,未发现值班脱岗现象。通过实施严格的考勤制度、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严肃执纪问责,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如:廉洁自律工作没有有效的执纪问责机制,责任落实上还不够细化和实化。出台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及防控措施》没有直接责任人,没有体现党支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的问题。一是结合中心实际,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及防控措施》(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3号),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二是纪检组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层层签署廉政责任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四是每半年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履行情况。通过以上措施明确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心党支部没有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没有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对下属各部门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基层党员的思想动态,存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减弱现象”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制度〉的通知》(石交易中心党支〔2019〕2号),支部要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将上级纪检工作的会议精神传达到位。二是2019年1月14日及时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会后各党小组也组织党员对纪委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及讨论。三是党支部班子成员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走访各个部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基层党员的思想动态。四是明确纪检组职责,纪检组要深入了解中心业务特点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知悉办事流程,把握廉政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执纪问责水平。通过以上措施使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及时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谈心谈话方式,积极推进廉洁教育关口前移,做到常提醒、早提醒。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交易中心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中心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中心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招投标等业务交易过程的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中心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中心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中心现有制度再进行一次梳理,完善制度建设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要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从“进一步突出交易主业、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学管理”等方面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上见到新成效,将全面推进交易中心平台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986813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3号金明大厦C座;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ggzybgs@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学校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我校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王书记和市委巡察办郭莹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联记为组长,院长王升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靳润奇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各部门 设立整改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党委主抓、班子成员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相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明晰任务路径,精准整改。学校党委拿出三个半天的时间,在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了《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50多条。之后,学校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60个问题,分类分专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会诊把脉、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同时,还结合石家庄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清理整治的方案》中涉及的“6+3+1”专项清理整治的10项问题,全部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夯实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12月26日,学校召开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暨专项清理整治推进会,党委书记陈联记对我校自12月5日巡察反馈后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现阶段整改工作进展进行了通报,强调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整改以来,学校党委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3次推进会、2次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落实整改持续加压,确保了整改工作不走偏差、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向市委巡视巡察督导组日汇报、周汇报制度,多次召开会议对全校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明确整改材料要求,分专题、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了整改进度不落后,整改问题经得住检查。
截止目前,通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的6个方面60项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开展整改,其中51项已整改完成, 9项问题因涉及方方面面,短期内无法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9个未完成问题专项说明附后)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2015年以来,学院党委未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强化了“主阵地”意识和“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意识,确保把党的建设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党字[2018]78号)《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党字[2018]79号)《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党字[2018]96号),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管党治党并形成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以上率下,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不落、一环不松。针对巡察问题,学校党委于12月20日、2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分析研判学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加强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提出今后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有1次,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对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梳理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谈话的暂行办法》(纪字[2018]7号)《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党字[2018]83号)。二是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在召开巡视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分管部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的层层传导。三是为认真总结、全面梳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前谋划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1月10日,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形成调研报告少,2016年、2017年班子成员分别只有3篇、4篇调研报告”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着力强化对调查研究这一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系(院)党总支、联系师生制度》《学生生活导师制度》(修订),做到了每位班子成员联系1-2个部门,联系5个学生宿舍,并定期深入到所联系部门、学生宿舍,参加组织生活会、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整改以来,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9份。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2015年以来,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如2016年11月以年租金656万元租赁西王社区居委会体育场和大学生公寓事宜,未在党委会进行研究”问题。
一是经核查、追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记录、纪要,上述7次中有4次提交了党委会研究;1次因合作双方未达成协议,故未提交党委会;1次为预算内资金,在合作期内;1次为预算内资金。二是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学习了新下发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字[2019]2号),着力强调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书记、院长沟通制度》,实行上会文件会前签批制度,为坚决杜绝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高决策科学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议事程序不规范,临时增加会议议题。如2015年8月党委会研究设备采购事宜,会上临时动议,随意增加40万元采购款,用于信息工程系机房设备更新”问题。
在第4个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学校党委班子成员重温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就坚决按照“确定议题、会前酝酿、会议讨论、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形成纪要的议事程序和预定议题”提出要求,坚决杜绝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的发生。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务虚会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年以来,仅召开过1次务虚会,没有有效通过务虚会让班子成员集思广益,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冀组发[2015]18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就贯彻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党字[2017]6号),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不到位提出要求,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高水平的务虚会议。二是本着推进工作、立竿见影的原则,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019年1月10日学校党委就高水平专业建设、优质校建设、院士工作站推出新成果、干部队伍建设等事关学校发展、第四次党代会成功召开,以及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任务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务虚会。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之间协调不够。党务副书记不分管党群工作,党务工作人员分管后勤工作,没有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成员分工不合理,相互之间有意见”问题。
在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征求个人意见以及根据个人工作特点、长处的前提下,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现有领导班子进行了重新科学合理的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党字[2019]1号),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奠定了组织领导保证。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各领导干部及分管处室工作沟通交流少,导致部分公共资源财产流失,如2015年至2016年,圆梦照相摄影与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学院门脸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合同,分别无偿使用29个月和21个月,造成财产损失共计18.3万元”问题。
基于学校发展,在合同到期后,学校与圆梦照相摄影和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向学校捐赠30平米LED显示屏的校企合作协议,经有关部门评审价值为273677元,不少于租赁费18.3万元。2018年7月1日显示屏正式投入使用。对此,学校党委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借巡察整改之机,一是深入开展作风不扎实、不深入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二是就尽快修订落实“三定”方案做出部署,着力做到事事有人想、事事有人管。三是严格执行《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依规依章办事,杜绝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重视不足,学院党委对消防安全工程建设投入资金不足,2015年以来,计划投资700万元对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到目前实际投入411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至今没有完工”问题。
因多方原因、长年积累、涉及方方面面,校园消防安全短时间内能难以完成。学校党委经研究决定: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专门消防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下设由财务及资产管理处、物业综合处、安全工作处组成的专班,分工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跑办消防整改、送审、验收各种手续。二是将消防安全整治列入年度校内预算,本着急事急办、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则,逐步推进,从2019开始,到2021年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多数建筑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完成整改情况下投入使用,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和安全隐患。如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项目有专家楼、主配电室、泵房等21座建筑物,验收不合格项目有1号教学楼、1号学生宿舍、食堂等7座建筑物”问题。
与第9个问题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确保到2021年全部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5年以来,共发生9起校园安全事故,其中,2015年11月一学生从四楼跌落,造成左脚跟骨裂;2017年9月学院1号学生宿舍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问题。
一是印发了《学生住宿管理实施意见》(党字[2018]68号)《关于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党字[2018]71号)《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建设方案(修订)》(党字[2018]70号),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二是发布了《关于做好元旦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今冬明春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加大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力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学校党委决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校主要领导带头讲安全、抓安全,党委书记陈联记、校长王升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11日组织参加学校安全工作推进会,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12月24日举办了“2018年冬季消防安全”讲座。2018年12月28日举办了第四届“安全文明在我心”知识竞赛。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主动。对省委、市委部署的双创双服、五抓五提升、4+4现代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未成立相关工作机构,也没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党字[2018]95号),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为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为推进制度落实制定了《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字[2018]97号)。为有效对接、主动服务省委、市委提出的双创双服、五抓五提升、4+4现代产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学校连续召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家研讨会、推进会。三是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不够”问题,2019年学校调整经费安排,加大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2019年预算安排教学业务费480万元、科研经费70万元、高水平专业建设费370万元、教学专用设备购置500万元等。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在争创国家级优质校建设中,要求学院有配套硬件设施,但学院对相关政策、资金筹集等因素考虑不全面,跑办不积极,导致一些项目进展缓慢。2008年,学院东校区8.3亩占地建筑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2017年学院与开发公司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拆迁补偿款总计5139.7万元,但由于学院主要领导积极性不高,方法不多,没有与开发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款至今未赔付到位;2016年,学院决定投资1.3亿元,建设占地8.7亩、建筑面积38660平方米的综合实训楼,因2017年东校区5000万拆迁补偿款、2018年专项建设基金贷款4000万和收费收入自筹2000万元未到位,计划于2018年主体封顶的实训楼项目至今未动工;2016年9月,为解决争创优质校建设中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市教育局决定将占地106亩的119中学并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主要领导对相关手续跑办不积极,119中学人、财、物等手续至今未落实到位,导致北校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始终处于停滞状态”问题。
一是虚心接受巡察组意见,积极主动加大与开发公司、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频次,现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拟定完毕,等待开发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2019年6月底前拆迁补偿款到位。二是关于综合实训楼建设工程,由于市委、市政府对市属5所高校进行整合,5所高校的重大基建项目全部暂停,待市委、市政府有明确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实施。三是关于119中学人员并入事宜,由于一个是基础教育,一个是高等教育,受人员系列编制限制,学校将积极跑办市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力求实现实质性并入。(附专项说明)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院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如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时,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人事处长等人均参加;2016年1月,未将院长办公会研究的西王社区土地入股合作办学事宜向党委会汇报,在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一是2019年1月4日学校党委会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后新的分工,对参加校长办公会人员予以重新界定。明确提出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冀办发【2018】57号)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及其议事规则之规定“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党委有关负责人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二是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1月,未将院长办公会研究的西王社区土地入股合作办学事宜向党委会汇报”事宜,因合作双方没有达成最终合作意向,故未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针对提出的问题,学校党委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和要义,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确保在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方面不出偏差,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不浓厚。学院内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语较少,各系(院)学习园地标准不高,缺少高职院校应有的文化氛围”问题。
一是重申了“双周四”下午全校各部门政治学习日制度和每月第一个周四下午为党支部活动日制度,着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二是着力强化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比如:近期在第一时间组织师生收听收看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召开了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座谈会等。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校史馆、天井布展、校园文化长廊等有效载体,营造浓郁高职文化氛围。完成了对校史馆、天井等文化改造提升工程,学校宣传画册、宣传片等将在2019年3月完成。四是加强十九大精神宣传力度,在校园中心广场、电子屏、路灯道旗等显著位置悬挂、播出标语、图片等内容,并做好定期更新、日常维护。五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建立了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和标准化学习园地。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够扎实。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缺失,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经济贸易系、食品与药品工程系和软件学院3名党组织负责人未上交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36名中层干部心得体会涉嫌网上抄袭”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字【2018】23号),坚持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学前公布学习内容,学中有研讨,学后有心得有体会,达到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之目的。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对因精准扶贫、请假外出未及时上交十九大学习笔记的3名党组织负责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验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各党组织书记在组织学习中,严格落实学有时间、学有内容、学有心得,坚决杜绝走过场和网上抄袭现象。从近期组织的学习《中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观看《榜样3》、《燕赵先锋》等情况看,组织有力,撰写的2篇心得体会能够结合自身和学校的发展实际。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阵地建设重视不够。2018年2月以来,学院官网有关学习十九大精神专栏未再更新,2016年7月之后,“两学一做”专题网站未再更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问题。
一是安排了专人负责校园专题网站建设,对十九大专题网站、“两学一做”专题网站内容进行了维护、更新。同时责成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网站的日常督导检查,做好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充分利用文化墙、文化长廊、户外电子屏、校园广播、形势报告会等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的宣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近年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仅有1次,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问题。
一是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学院意识形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截止目前15个党总支已全部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对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会决定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定期在党内进行通报。同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12月30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党群工作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各系(院)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制定工作机制与相关制度,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脱节”问题。
在着力推进第18个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脱节”问题,学校党委大力实施“思政基因工程”,着力推进思政课和向课程思想转变、思政教师向教师思政转变,着力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目前,挖掘思政元素近50条,案例近百余个,编纂的校本教材《思政元素融入职业教育课堂指导用书》已提交印刷。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管理不足。对网络化新闻媒体管理力度不够,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对运用信息技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探索不够”问题。
一是就进一步落实《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运行的微博、微信等进行排查、备案及年审,就做好平台申请与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平台运营与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二是运用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大力推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做到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网站随时更新。自12月19日以来已推送微信19期。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梯次没有形成。中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现有中层干部65名,50岁以上中层干部37人,占中层干部的56.9%,70后干部严重断档,没有35岁以下科级干部”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做好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在完成中层干部升格备案工作、国家优质校建设验收后,结合学校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对55岁以上的中层正职和50岁以上中层副职干部进行分批次调整同时,引进、选拔70后干部充实到中层干部队伍。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学校在2018年5月、11月两次向上级部门请示增加科级干部职数,待干部职数批复后,选拔青年干部充实到科级干部队伍。(附专题报告)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轮岗交流执行不严。未严格执行干部管中层干部任职5年以上未轮岗交流,其中16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达10年以上”问题。
结合第21个整改问题,在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时,对长期在原岗位工作、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适时进行岗位交流。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部门长期缺配副职。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均缺配1名副职,各教学系(院)中未配备主抓教学的副职,科级干部缺配6名”问题。
结合第21个整改问题,在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时予以解决。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未经公开招聘,先后4批违规调入5名工作人员,在“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中未将该问题上报,也没有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擅自招聘临时人员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未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违规招聘临时人员75人,截止2018年,学院临时人员增加到141人,每年增加开支约447万元,其中物业综合处未经学院审批,自行聘用3名临时工,每年从学院食堂账外资金中列支工资9.6万元”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进人清理消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物业综合处自行聘用的3名临时工予以处理。二是按照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要求,已上报石家庄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情况统计表及花名册,同时已将违规招聘的5人作为另册管理人员上报。三是修订了《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党字[2018]99号),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坚决杜绝部门自行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的发生。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编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行政部门超编严重,仍额外聘用临时人员。如,办公室在超编6人情况下又增加11名临时人员,教务处在超编5人情况下又增加9名临时人员,物业综合处在超编2人情况下又增加19名临时人员”问题。
2019年1月4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党委副书记靳润奇牵头,根据市编办《关于重新明确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批复》(石编办【2010】23号)和《关于调整市属本专科院校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石编【2013】38号)核定的我校950名编制数(现有教职工912人),按教学部门所占编制应大于60%、行政和教辅部门应小于40%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重新调整编制学校“三定”方案,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现象。学院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不合理,各教学系(院)中均没有配备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问题。
2013年《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属本专科院校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石编[2013]38号),批复我校教学系(院)领导班子职数为3名(主任、党总支书记、行政副主任)。为落实巡察整改问题,一是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18年9月为10个教学系(院)配备了专职组织员,待科级干部职数批复后,解决组织员职级台阶问题。二是为加强教学部门党建力量,2018年12月24日经党委研究决定,各系(院)行政副主任同时任各系(院)党总支副书记,待职数批复后,再将各系(院)专职副书记单设。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缺配、人员配备弱化问题较重。10个教学系(院)党总支中,信息工程系党总支书记缺配,暂由系主任兼任,另有5名党总支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领导机构人员严重老化、弱化”问题。
结合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于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基层党组织中,有4个党支部由2个以上部门联合组成,组织活动重形式、轻实效,因部门业务差异,党组织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经学校党委研究下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调整和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办公室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实训中心党支部、物业综合处党支部等4个联合党支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增设了组织部党支部、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党群工作部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科企部党支部、安全工作处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单独设置党支部,根据其教学职能,划入教学管理党总支。2019年1月19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党支部选举结果,目前已整改到位。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学生党员数量较少。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措施不力,现有学生党员168名,仅占在校生总数的1.3%,同全国高校平均8%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以学生党员推动学生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员发展数量进行了调控,2014年4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上级逐年压缩高职院校发展计划:2015年、2016年上级下拨我校发展计划160个左右,2017年、2018年分别为150、143个,学校均已完成计划。按照巡察整改意见,一是学校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争取发展计划,经过沟通已向上级申报2019年发展计划150个,比2018年多7个。二是通过党校培训、社会实践、参加组织活动等,加强对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学习、工作、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2015年以来,学院引进博士13名,离计划引进50名博士的标准有较大差距;2015年至今有2名博士、6名硕士骨干教师调出,1名博士辞职”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党管人才力度,充分利用石家庄市政府人才绿卡政策,努力搭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平台,营造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重新修订了《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党字【2018】100号),调整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的额度,并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考核机制。三是在高层次人才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着力为高层次人才发展搭建科研发展平台,事业留人。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 “人才选用培育不科学。学院所引进的16名高层次人才中,有4名不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其中2名博士因专业不对口到行政岗位工作,学院对高层次人才选用培育不科学,造成人才资源浪费”问题。
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对现有高层次人才的专业、岗位现状进行了梳理,根据学院岗位需求、专业对口和本人意愿,将尚明博士由办公室外事办调整至公共外语部,武晓莉博士由人事处应用型教师发展中心调整至建筑工程系。认真落实修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党字【2018】100号)文件精神,努力探索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优势。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随意改变党委会决议,致使后备干部库未按党委会决议执行。2015年经党委会研究,选拔20名优秀青年教职工作为后备干部,但具体操作不规范,学院领导顶不住打招呼、递条子等说情风,私自将后备干部库改为青年干部库,并将考试入围的30人全部纳入其中,引起教职工强烈不满”问题。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程序选拔培养青年干部,做到坚持标准,程序规范。按照原党委会研究决定执行,私自将后备干部库改为青年干部库并将考试入围的30人全部纳入其中无效。同时,以此为鉴,贯彻落实好选人用人有关政策。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重视青年干部培养使用。近3年,只进行过一次青年干部培训。2015年以来仅有1名被任命为副科级干部,1名被任命为专业群主任,其余28名青年干部未提拔使用,没有形成青年干部的正规化培养使用机制”问题。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事关学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健全完善年轻干部的选拔、培育、管理、使用机制是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工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至2015年,下属继续教育学院多名领导干部私车公养,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费用共计63176元”问题。
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有关人员已于2018年12月14日将所发生的私车公养款项共计63176元全部缴纳至学校财务,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以此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4年12月,两名教师在南宁参加培训期间,私自前往桂林,并从桂林返回石家庄,违规报销旅途车票及住勤途中补助共计1439元”问题。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令涉事责任人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字[2016]12号),按要求已于12月14日将违规开支1439元交回学院财务,并做出深刻检讨。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7年11月,院长办公会研究,取消副院级领导公务用车接送,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1040元,至2018年2月,7名副院级领导每人发放交通补贴3120元,共计21840元”问题。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差。学校7名党委委员,主动退回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三个月交通补贴21840元。同时,为确保整改到位,2016年因雾霾限号不能提供领导用车,为10位领导(含1名享受正院级)发放的每人900元的交通补贴,也已全部收缴至学校财务,共计30840元。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担当精神不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在巡察组了解教材费相关事宜时,教务处与财务处对教材费结余情况相互推脱,结余款67292元来源解释不清”问题。
经核实,67292元结余款,为2014年以前教材折扣款结余。已联系市财政局,67292元教材结余款经批准后全部上缴财政。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分管领导,认真核实,查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校举一反三,加强作风教育,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坚决杜绝不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2号),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按照中标价出售给学生。
3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较重。2015年以来,违规给全体司机发放出车补助99160元,违规给车队6人发放电话补贴2460元,以公交卡、地铁卡名义违规给教职工发放补贴31620元”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切实把握好运用好上级有关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差。二是对照上级政策和有关要求,经党委研究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字[2018]92号)《财务报销制度》,取消了行车补助,实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公交卡和地铁卡并安排专人保管的规定,确保公车改革后不以“实报实销”名义形成乱发津补贴之实。司机电话补贴已于2015年11月停发;驾驶员的行车补贴2018年11月起取消。
3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交通费报销不规范。2015年以来,各处室系(院)在报销出租车费时,不注明出行人员、事由,截止2017年底共计报销35万元”问题。
经学校党委研究,对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严格执行市区交通费报销制度的基础上,从2018年12月10日开始要求报销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出行人员、事由、出发地及到达地,有效杜绝了出租车票违规报销行为。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作风有待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谋划不足,重视不够,在师资培训、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体育馆改造、安全整改等方面慢作为,致使2016年至2017年513万相关资金被财政收回”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重新调整理顺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其分管工作和职责要求,强化领导班子沟通制度,有力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安排各项资金支出,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杜绝资金闲置和浪费。
4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5年至2017年,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连续三年缺失,2015年、2016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有较多雷同之处,2016年、2017年没有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建议等内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查找问题不深刻。如,2015年学院在全省入围的优质校建设中排名第7,2017年中期测评排名退为第8,优质校建设不进反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没有深入剖析,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洗澡治病,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做好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四必谈”,以及查摆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真正让民主生活会达到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问题、推进工作之目的。2019年1月15日,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处”的主题,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召开次数少,领导干部讲党课少等问题。2017年,信工系教工党支部等21个党支部未按要求次数召开支部委员会,现教中心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未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各支部党小组活动基本没有开展,4名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党支部讲党课少”问题。
一是举办了2018年度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着力强化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了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党字[2018]96号),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考核办法。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台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聘老师日常管理缺失。2018年9月6日,巡察组明察暗访时发现,电子系外聘教师刘四新无故不授课,教务处和电子系没有及时确认教师到岗情况,导致学生空等40分钟;9月12日,艺术设计系外聘教师王翠萍违反《教师课堂行为规范》,为学生授课期间吃零食”问题。
一是对2018年9月6日,9月12日,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当即会同电子系、艺术系对相关教师做出严肃处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刘四新立即予以解聘,对王翠萍在其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后,予以解聘;在年终教学部门千分制考核中对电子系、艺术系扣除“教学运行”20分。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教学秩序巡查工作的通知》,加大课堂教学的巡查监督,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不定期教学检查。三是对《学院外聘教师教学管理办法》予以修订,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教学督导组对外聘教师的听课力度,确保外聘教师授课质量。四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教字【2018】12号),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标准,规范教学计划、教学活动的执行。
4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利用身边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如,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机电工程系某教师带队前往北京云华、天津云控、深圳风向标等单位考察期间,违规接受被考察单位宴请;2016年10月,该教师私自与潜在投标商天津云控代理人接触,劝退该企业投标2016年新能源汽车项目采购招标,2018年1月该教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学院党委未将此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也未利用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一是学校召开党委会对“近年来发生在我校3起违纪违规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责成纪检监察室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对有关案件责任人予以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学校纪委决定在学校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就近年来发生学校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警示通报。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武装工程,充分利用学校办公系统、“纪检委员在行动”学习交流微信群、学校纪委网站以及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发送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学校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45.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频发。存在公款私存问题。如2015年,建工系6人用个人银行卡存放公款,通过66张个人银行卡收取学生教材费118万元,学院教职工在办有公务卡情况下使用个人银行卡办理涉公业务”问题。
一是严格财经制度,切实执行上级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禁止以各种形式留滞和挪用应收款项,确保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宣传教育,重申了《全市公务卡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石财库2017第19号),下大力在全校推行推广公务卡。三是通过与银行协商,从2019年开始,要求银行收费系统系统涵盖包括教材费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严禁收取现金和使用个人卡收取各项学生费用,现银行收费系统已增加相关收费项目,既方便了学生,也规避了教师“以个人银行卡收取学生教材费的风险”,确保国家财经制度的落实。
4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非正规票据入账。2015年至2017年,学院租赁西王村长兴大学生公寓和长兴体育中心,租金共计2262万元,均以非正规发票入账,造成270万元国家税款流失”问题。
学校党委坚决落实巡察意见,从大局出发,不以“小家损大家”,严格执行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及时与西王村沟通,坚决杜绝躲避税收等违法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优惠政策的支持,确保合作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学校党委会明确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及领导与西王村重新谈判,明确要求开具正规发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
4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截止2017年末,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但未做决算,估值入账的建筑物共29项,涉及资金1.84亿元,以在建工程名义未入固定资产账目建筑物投资额1.1亿元,账卡与实物严重不符”问题。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从讲政治出发,对近年来的投入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消防工程存在缺陷,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后续的相关工作无法开展。在建工程账面约1.1亿元资金,因等待工程竣工决算结果,不能直接分配和摊销。又因已建成的房屋建筑物陆续投入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暂按工程造价估值入账。为此,我校近几年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消防系统维修改造,2015年安排“消防系统检修专项”100万,2016年安排“水管网改造”200万,“消防改造及安全整改工程”100万,2017年安排“水管网改造工程”200万,2018年安排“消防工程改造”60万。
巡察整改以来,巡察整改以来,学校专门成立了不动产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物业综合处、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财务及资产管理处有关人员组成。专门负责跑办基建验收报批事项。目前正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跑办验收手续,力求达到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早完成项目建设,保证相关资产信息准确、账目清晰。预计2022年12月完成。(附专项报告)
4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校企合作协议执行不到位。2012年,学院与石家庄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签署合作协议,明确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将原学院门诊部剩余药品、耗材及库存物品折价47308元上交学院,同时普济医院向学院交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截止2018年8月,学院财务未收到上述两项资金”问题。
在学校物业综合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的督促下,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已于2018年9月19日将47308.12元与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上交学院财资处。同时,针对此问题,举一反三,责成有关部门对学校有关校企合作协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确保类似现象今后不再发生。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5年以来,学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逐层递减,基层党组织未结合日常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二是学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谈话的暂行办法》《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有违党纪政纪的部门及人员,评优评先实施了一票否决。
5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会议部署,对下属处室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少、考核少,对存在的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如违规设立账外账,将学生食堂和学生服务中心各经营户缴纳的租赁费形成账外资金,由物业综合处设立食堂财务单独管理,截止2018年8月余额231.5万元”问题。
一是纪委监察室牵头督促各系(院、部)和重点职能部门结合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更新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陆续开展对学校全体教师学习党纪党规、《准则》《条例》的检查。二是对于违规设立账外账的问题,学校专题召开党委会,对食堂帐户的职能予以界定,明确该帐户今后只用于食堂资金流转、运营和结算等有关的业务往来。三是因学校“一卡通”代收交平台与食堂帐户绑定,物业电费、浴室收费、开水房收费等需要“一卡通”卡机收费,所收资金每月上缴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四是食堂账户归属学校财务管理,每年年底由学校财务统一年检。五是坚持以学生为本,认真落实冀教资后【2011】33号文件和冀教资后【2016】44号文件要求,2019年开始对学生食堂实行零租金政策,学校承担水、电、暖、蒸汽等费用,坚决杜绝以上类似事情的发生。六是针对“截止2018年8月余额231.5万元”,经学校党委研究已于2019年 1月 21日上交学校财务。
51.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委监督执纪不到位。2015年以来,学院纪委查处案件7起,涉及13人次,除政纪处理1人、组织处理1人外,其他均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
学校党委、纪委按照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谈话的暂行办法》等制度,为准确把握和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理清监督执纪工作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精准执纪,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52.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3年,管理系24名教师到山西旅游公款消费12112元,学院纪委未追缴该部分资金,监督执纪失之于宽”问题。
学校纪委高度重视,责成管理系于2018年12月24日将赴山西旅游所花费的公款12112元,收交学校财政专户;学校纪委以案明纪,对管理系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将该问题在管理系党总支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通报。纪检监察室将以此为鉴,严格执纪,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3.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问题线索没有深追严查。如2015年机电工程系某教师收取实习用人单位赞助费,学院纪委未对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艺术系超标准招待问题没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题。
一是督促各教学单位严格落实《石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字[2017]1号)文件规定:“第十四条第五款: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问题及时查纠到位,严防发生类似违纪违规问题。二是针对艺术系超标准接待的相关费用问题,学校纪委与艺术系现任主任、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决定在2019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对该问题和近年来发生在学校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一并进行警示通报。
54.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查办的7起案件均由上级交办或师生举报,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受理来信来访、畅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纪委信访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全面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二是组建考核小组,采取党风廉政建设投票,交流谈心听建议等方式,全方位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升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力。三是积极推进“分则包片”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纪委委员“分责包片”、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分责包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分责包点”、各部门党风党纪监督员(政风政纪监察员)“分责包部门”的分责制度,确保监督监察全覆盖、无死角。
5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向学生食堂经营户收取费用。为确保学生食堂价格实惠稳定,冀教资后【2011】33号文件和冀教资后【2016】44号文件要求学生食堂实行零租金政策,学校承担水、电、暖、蒸汽等费用。2015年以来,学院违规收取学生食堂经营户租赁费、水、电、蒸汽等费用共计150万元,其中租赁费与管理费66万元,水、电、蒸汽费用84万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冀教资后【2011】33号文件、冀教资后【2016】44号文件要求,学校2019年开始不再收取食堂资源管理费、水、电、暖、蒸汽费用,现存账户资金上交学院财务。二是将违规收取150万元已于2019年1月21日上交学校财务。
5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6年7月,因学生食堂装修改造,学院安排食堂运营管理委员会收取食堂经营户五年半资源管理费共计460万元,不履行政府采购自行组织招标,该项目预算资金280万元,中标价格306万元,实际支付359万元,其中,超预算支出79万元,超出部分未经党委会研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今后将严格落实冀教字后【2011】年33号和冀教资后【2016】44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开始不再收取食堂资源管理费、水、电、暖、蒸汽费用。二是为方便食堂运营,“食堂运营管理委员会”以自营形式保留,负责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责成学校物业综合处加强对“食堂运营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确保运营不出问题。
5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虚报教职工用餐,随意增加补助标准。值班人员就餐每次刷卡1元,学院根据早晚各4元、中午9元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教工餐厅私自将补助标准私自提高到早晚各6元、中午11元,并伪造就餐签字表,用餐人数和补助金额与实际不符,学院分管领导和职责部门履职不力、审核不严,导致学院资金被骗取6000余元”问题。
一是按照立即整改的原则,教工餐厅经营商于2018年10月10日已将多收取的6270元全额退还到学院食堂账户。二是从2018年10月20日取消值班餐补贴。三是对运营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餐饮经理全体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四是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按照学院各项管理审查程序落实,避免重犯类似错误。
5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招投标方面问题突出,重大项目自行招标。如,学院仓库、换热站及车棚工程按校内招标进行,中标价66.9万元,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学生洗浴收费。学校财资处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汇报情况后,市财政局认为非财政拨款,不受理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校内招标并组织实施。错误根源在于:收取学生的洗浴费没有及时上交市财政,进而导致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针对此问题,一是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财政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法规意识。二是在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部门负责任人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今后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5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漠视学生权益,克扣学生钱款。2015年以来,学院对学生奖助金应发未发,毕业生饭卡押金应退未退,并滞留教材差价款。截至目前,学生奖助金余额为389万元,近三届毕业生饭卡押金余额57467元,教材差价款余额6.7万元”问题。
一是按照立即整改的原则,对学生奖助学金进行了摸底统计,结余情况:2014年底814.02万元,2015年底805.61万元,2016年底684.01万元,2017年底389.24万元。目前学校使用该经费用于“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截至2018年底,该项目余额为105.3万元。二是关于“近三届毕业生饭卡押金余额57467元”已于2019年1月21日上交学校财务。三是在教材采购上,严格按政策办事,坚持让利于学生的原则,什么价格购买,什么价格给学生。教材差价余额6.7万元,2018年12月已与市财政局联系,经批准后上缴财政。
6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侵占学生利益,挪用教材差价款。2016年挪用50万元用于帮扶贫困村扶贫,2017年挪用95390元用于校外公寓床铺改造工程”问题。
坚持以学生为本,按照立即整改的原则,对教材款差价进行了统计。经查为2010年以前教材采购折扣,因资金不能准确退还学生,留滞于学校帐户,分别于2016年动用50万元用于帮扶贫困村,2017年动用95390元用于校外公寓床铺改造工程。教材差价余额6.7万元,2018年12月已与市财政局联系,经批准后上缴财政。今后,一是在教材采购上,严格按政策办事,坚持让利于学生的原则,什么价格购买,什么价格给学生。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整改要求不降标,推进力度不减弱,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创业干事的良好氛围,以整改落实成果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切实强化治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学校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认真核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
(三)坚持持续发力,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推进治本攻坚,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建立落实情况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落实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实地督查、访谈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推动落实。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坚持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533375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邮政编码:050081;电子邮箱:szy85333755@126.com。
中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市审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对石家庄市审计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落实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从而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重要契机。局党组肩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对反馈问题挂单销账,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审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裴晓青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建国为副组长,其余各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在局机关党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推进。根据问题类型还成立了七个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各类问题的整改与推进。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推进会,督导各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督促推进。
(三)细化责任分工。为更全面更细致的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进行分析和再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在原有反馈的51个问题的基础上,细化为69个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问题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落实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不反复,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规范工作开展。结合审计署和审计厅完善审计机关制度建设相关通知要求,共新制订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53项,涵盖了党建、纪检、人事、信息建设及审计业务等多个方面,用制度来保障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长久整改,也使各项工作开展更加正规有序。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修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制度层面上明确了局党组是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加大对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工作力度,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对党建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动员、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二是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局党组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讲评,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对所在支部党建工作加强指导,当好支部的指导员。四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好调研文章。按照市委相关通知要求和局党组会安排,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针对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并努力想对策,找办法,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下步工作开展、上级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三条具体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人员、程序;在关于召开党组会的规定中,增加了“三重一大”具体条款;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审计工作落实七项规定》《会议管理制度》等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对“租用新京大厦办公用房”事宜于2017年8月党组会进行了研究,又在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党组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已经整改完毕。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整改:一是通过加大审计质量检查力度,确保审计人员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把好审计质量各个环节。积极培育优秀审计项目,在年初安排审计计划时,注重发现、培育优秀审计项目,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项目。二是针对“移送司法和纪委监委部门问题较少”的问题,积极建章立制,制定了《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案件线索移送程序、文书内容、案件线索移送范围以及质量责任分工;积极与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沟通,明确案件移交的办理程序、文书格式等情况,为下一步办理案件移交畅通渠道。三是根据我局制定的《建立“2018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和运行情况台账”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明确措施。按照职责及年度审计计划,人事处将“2018年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激励考核评价体系”指标进行了分解,制定“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激励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每项指标的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及责任人。按照年度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审计质量,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实行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推行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突出了重点审计对象,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资源)量大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根据审计人员力量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数量。
2.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严格制定并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并结合省审计厅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求,在广泛征求各业务处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4+4”产业发展布局等内容,严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随着各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完成审计项目计划调整工作。二是坚持抓紧抓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部署,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情况,出台了《2018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安排意见》。同时,为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审计要促改革促发展”工作方针,及时调整审计方向,组织和汇总了全市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落实情况,关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成立市审计局购买社会服务监督委员会,对购买社会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二是制定了《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三是编写了抽签软件,由监督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公开抽签,随机抽取选聘中介机构并报人事处、办公室备案。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逐级弱化、形式单一的现象”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在局内网建立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为党员干部学习提供资料,宣传党建活动亮点,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能量。二是召开了机关党委会,对理论学习相关事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党支部坚持好理论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变单一“你读我写”为大家讨论,达到提高学习效果的目的。三是落实《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抓好在外审计干部党员的日常理论学习与活动开展。将正科实职以上干部纳入党务工作培训范围,提高各处室负责人抓理论学习、处理临时党支部工作的能力,确保在外审计组能够按照制度抓好理论学习。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坚持好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好学习计划;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的检查督导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检查力度,各党支部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机对所属党员记笔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落实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抓好个人自学,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学习内容。局机关党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时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对抓好审计人员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建设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干部开展活动提供了场地。三是组织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审计最美家庭”等一系列评选,坚持用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四是经常性的在党建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布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党员干部思想,确保审计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组对党员干部教育引导不力”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采用集中学习、革命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面对党旗宣誓仪式、网站设置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占领意识形态宣传阵地,激发审计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拥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扎实开展了工作作风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了“不接件、不回应、不解决实际问题”专项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担当意识差、工作主动性不高等重点进行了自查和专项整治,给干部党员上紧了弦,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梯次没有形成,混编混岗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干部队伍梯次没有形成,混编混岗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平时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大力选拔使用素质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形成干部梯次化,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二是培养年轻后备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到扶贫一线锻炼成长。近年来已选派3名科级干部到扶贫村任第一书记,杨建华同志获得“优秀第一书记”称号。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通过素养提升年活动,涌现出了“十大党员先锋”、“十大青年才俊”、“十大优秀主审”等先进典型,形成勇于创新,攻坚克难,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干部轮岗交流少、流动慢”的问题,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全局正科实职干部进行轮岗;二是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同一处室正职和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批进行轮岗。目前,结合机构改革,已完成对全局26名正科实职干部的轮岗工作,并逐步形成整体交流的良性机制,杜绝廉政风险。
(3)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业务骨干力量薄弱”的问题,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规定》,旨在推进审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培训的计划性。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安排,结合审计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讲出来,以审代训以会代训,指导服务基层;二是增强审计培训的前瞻性。根据相关制度的变化与审计年度计划相协调,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为审计实战打基础上水平。三是大力提倡各类学习考试和教育培训。结合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业务轮训计划,特别要求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未通过中级及以上职称考试的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审计师等相关专业职称考试,并参加相关应试培训,力争在职干部中级以上职称比例达到70%以上。鼓励全局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表彰奖励和干部提拨任用上优先考虑。
2018年,选送12名审计人员参加了省厅专业培训班,选送了3名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专业培训和审计项目。市局本级组织了党务干部培训班,投资审计培训班,企业审计培训班,社保、企业审计以审代训,全局干部网络培训班,审计网络培训班,财政税收和扶贫平台培训班等多次培训。2019年1月16日至18日,结合机构改革调整,组织了新转隶、新进人员以及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培训,涵盖审计程序及法规、保密教育及信息宣传、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廉政纪律、财政及政策跟踪审计、社保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农业及扶贫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资监管和重点项目稽查等多个方面,有效提升了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极大的缩短了新转隶和新进人员融入审计的时间。
(4)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行政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局结合机构改革进行整改。此次机构改革,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部门。现已完成发改委、国资委划转21名人员接收工作。目前,我局已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定,将人员按照编制调整到位。并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对局内借调人员办理了借调手续,完成了此问题的整改。
(5)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超编现象”的问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石家庄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办字〔2019〕42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人员139名,目前实有170名,其中局机关超编14人(含4名工勤人员),培训中心超编15人,信息中心超编2人。给定的编制数不能满足实有人数的需要,超编人员主要是军转安置人员。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把好入口关。二是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干部,增加干部的流动性。三是按照退休的要求,自然进行减员,尽快达到编制要求。此问题未整改完成,需要长期推进。
2.关于“内设机构调整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不到位”问题,我局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规定的机构设置,已将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到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干部配备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如下措施:一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原则;二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任职。三是积极推荐后备县级干部。目前,结合机构改革,根据新的《三定方案》机构和岗位设置规定,已将空缺职位调整到位。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近亲繁殖,违规调入干部子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严格按程序调动干部。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调动人员,不超编制、超计划、超职数调配;严格在规定的职数编制内调配干部,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增人卡制度、用编审批制度;严格编制使用制度,在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编制使用时,对编制机构不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的人员,坚决不办理相关进人手续。三是合理引导人员流向,优化人员结构。
(4)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把握任用条件;二是严格民主推荐,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三是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五是认真履行公示、试用期及备案规定。为进一步严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规定》,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并使用起来。
3.关于“基础党组织建设弱化,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基础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采取措施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建设党员活动室。积极协调场地,参照先进单位做法,在局机关2102室建设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学习、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了场地;二是着力丰富党支部活动形式,鼓励各党支部开展特色活动,并将特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党支部考评的加分项。三是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临时党支部书记,把全部处室负责人纳入到党务工作培训中来,提高了各处室负责人在担负临时党支部书记时的党务工作处理能力,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不断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举办了党务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于2018年12月18日、19日,集中两天时间,举办了全市审计系统机关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培训班扩大到全局正科实职以上干部参加,聘请了多名教授、专家,对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务工作水平进行了授课,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也专门进行了解读,有效提升了全体党务干部乃至处室负责人的党务工作知识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在日常党支部活动中有针对性的加以教育引导;处室负责人也要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临时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抓好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配合完成审计任务;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对发现的违反工作、廉政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将党务干部培训扩大到了全局正科实职以上干部,指导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属党建工作,推进“一岗双责”向下延伸。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对党费收缴工作明确标准,按时按标准进行收缴。从2018年9月起,已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按月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市直工委组织部,所有往来票据、收据及银行存根均保留完好。下步,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按月按标准,严格党费收缴与上缴工作。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迅速开展自查、核实。经查明,2015年10月、12月,先后两次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维修费用的情况,系车牌号及单位登记错误造成,这两次维修确为我局车辆维修保养,已与盛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核实,且提取了原始维修结算单。二是在2017年市纪委检查过程中,市审计局园区分局相关人员已在2017年7月7日上交加油卡,并于2017年8月26日主动上交用于个人车辆加油款(现金)共计70186.27元。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在票据报销方面要加强审核,认真核对所修车辆票据是否齐全、一致。报销车辆维修费用要有车辆维修申请单、车辆维修明细单,并经驾驶员与车管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加油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退费。经责中心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政策宣讲和教育,相关人员主动退回了报销费用3995元。二是经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于2019年起,将园区分局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的财务账户撤销,统一由市局管理。三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公车使用纪律。采用公车标识化、派车平台化等方法,对公车使用采取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公车建立了一车一档,定人定车、定点加油。加油时,由车辆专属司勤人员到办公室填写加油登记表,签名后领取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强化公车使用标准化、规定化,进一步杜绝漏洞和疏漏发生。四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采取财权与事权分离,严格办理程序,包括公车使用、公车加油和油卡管理。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局党组及时核实并梳理相关具体情况,积极追缴有关费用。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整改落实。根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要求,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财政局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文件和具体要求,认真梳理和掌握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审批和结算程序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领会精神,并严格执行。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主动退回了报销费用,共计退回相关报销费用11654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要求。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对明确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的事项,坚决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格接待审批管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4)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2018年11月,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李德瑞、侯英强实地到固定资产投资处进行了测量,局机关纪委张进良陪同前往。据测量结果,驻纪检组同志回复,固定资产投资处审计人员办公用房符合标准。二是局机关纪委对机关各部门专题检查了办公用房,实地进行了测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一是对涉及到的领取补助和报销机票人员进行了梳理,涉及到的有关人员退回了所报销的费用,共计退回费用34750元。二是报销差旅费上存在的问题,统一学习了《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石财行〔2015〕1号)及《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详细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充分认识到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错误,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程序执行,坚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加班费、福利费”的问题,立即核实了相关情况,并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照检查问题,统一认识,主动退还相关费用。二是相关人员主动退回了相关费用共计15220元。三是今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伙食补、误餐补”的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一是认真梳理涉及的内容和人员,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宜。期间,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学习了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发放补助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二是经过自查和学习,相关人员已将发放的款项主动退回,共计158000元。三是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项目。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除法律法规或上级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并联合行文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结合全市开展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活动,做好自查清理和上报工作。凡符合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不得扩大范围普遍发放和突破标准平均发放。
2.关于“基层单位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审计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关于临时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中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的第6条“临时借入人员不得担任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主审等重要工作”的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在全局开展了“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改“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整治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不断加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结合全市审计系统“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全市开展优秀审计项目、优秀主审、审计能手评比活动,从政策导向上引导全体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履职尽责,激发大家“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劲头。三是制定《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审理程序、内容以及质量责任分工,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项目全部进行审理;细化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对能够揭示深层次问题、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深化改革方面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的项目,在分值权重上予以倾斜,引导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履职、查深查透问题,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建章立制。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违规租用停车位”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违规租用停车位情况进行了梳理,涉及到的人员主动退回了所报销的费用,共计退回15600元。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所有车辆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理机关车辆的通行、年审等手续,购买车辆保险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事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组2016年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不充分,缺少对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局党组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立行立改。在2018年12月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设置意见箱、征求意见通知(函)等方式,征集到我局党员干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县级审计机关意见建议23条,党组成员个人意见建议8条。二是修改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下步将严格执行。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3名班子成员不同年度发言材料雷同,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针对性不强,存在以建议代替意见”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持续提高个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三是结合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对照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别是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自我剖析,认真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在相互批评环节,大家提出的批评意见,既实事求是、中肯客观,又开门见山、敢于揭短;既有对个人的批评意见,也有对分管工作的建议。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对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整改方向和目标有了更清晰的把握,体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大局、抢抓机遇的要求,达到了“团结、鼓劲、务实、奋进”的目的,增强了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召开了专题机关党委会,对巡察需要党支部落实的工作逐一进行了安排布置,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任务清单,要求各支部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三是党组成员2018年共讲党课21次,达到了规定要求。下步局党组将继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为所在支部讲党课,当好支部的“指导员”。
2.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组对纪律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修订了《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二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机关纪委联合办公室、人事处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日常性的、突击性的监督检查力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以白条形式支付授课费”的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培训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要按照严格控制、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单独编制培训费预算,明确开支数额和资金列支渠道。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在报销培训费时,以授课专家在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授课费的报销依据,并由经办人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一是2018年12月9日,市审计局园区分局召开局长扩大会,通过对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对照检查问题,吸取教训,认真进行整改。对已核销固定资产654001.2元问题,局长扩大会决定撤销2015年5月22日局长办公会上的核销决定,已重新计入分局固定资产账。二是学习教育,统一认识,对照检查问题,深刻反思,积极整改,杜绝发生此类问题。对原来原始记账凭证进行了重新整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重新登记了会计账簿,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以保证固定资产和账簿的一致性,确保整改到位。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方案连年雷同,党组成员未按‘一岗双责’要求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逐层递减”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做了以下工作进行整改落实。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二是为加强和规范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裴晓青担任组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统筹推进。三是加强了警示教育力度。2018年6月,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会后层层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将从严治党压力层层向下传导。8月23日,审计机关集中整训期间,全体审计人员参加了省审计厅召开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10月8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审计署警示教育大会。2019年1月9日,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委党校教授结合前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左春和的案例深入讲解了《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反腐败警示教育片,用典型案例给予党员干部震慑和触动。局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逢会必讲,在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巡察动员部署会、巡察反馈意见通报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党组书记讲党课等时机,多次强调每名审计领导干部都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真正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组没有及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本单位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新修订了《廉政风险点预防和控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二是加大对审计组廉政巡查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肃查处。
2.关于“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纪检组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够;现纪检组对审计局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少,对外派审计组的廉政巡查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不强”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机关纪委要列席局党组会议,对局党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二是修订了《审计组廉政监督办法》,采取审前廉政教育、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和廉政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审计组的监督检查;三是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作为关心爱护、严格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
3.关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项目审计费用审核不严,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及局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讨论《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行为,解决购买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制、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在承接主体的选择上,进一步开放公共服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选择资质强、服务优、社会信用好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惩戒主体。在购买内容上,对应当由市局审计人员直接执行、不适合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或政府审计之外人员参加的审计项目,严格规定不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法律手续上,严格依法与承接主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有关权利和责任;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以事定费”,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公车维修频繁、费用偏高”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公车维修事项的流程和审批,确保维修保养费用报销手续齐全。车辆维修保养需在指定的定点维修保养单位进行,车辆送厂维修保养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驾驶员提出维修保养申请,并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把关后,驾驶员确认维修质量并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年底统一与修理厂结算。二是驾驶员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维修费用报销需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车辆维修保养明细单,经驾驶员签字确认,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财务认真对照报销单据与费用,确认合格后方予以报销。三是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申请使用公车,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和次数,由用车人员提出申请,主管局长同意后,报车管领导同意,在平台统一进行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结合审计机构改革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审计促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668909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1号楼908室;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j86689080@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审计局党组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巡察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迅速召开了两次党委(扩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小龙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光辉、段秋生和纪委书记刘振山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每一项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定期调度督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召开一次工作调度督导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不折不扣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对十九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存在模糊认识,经营理念滞后,靠惯性思维经营,没有在智慧安保、拓展保安服务延伸产业方面求突破”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强学习相关方面知识,“走出去”积极对标先进,围绕市“4+4”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集团保安基地建设,积极拓展金融外包业务,建设智慧安保平台,开展智慧安保试点,加强智慧安保技术领域合作,力争在2019年落地见效。在集团公司印发的《2019年工作要点》中,其中第一项内容即为“牢固树立并切实推进新发展理念,全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集团公司将从2019年起,充分利用社保入税等政策倒逼和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倒逼机制,在确保整体战略和宏观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科学调整短期政策,在切实稳固市场阵地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减人增效”战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力打开新的发展局面。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大投资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不经党委研究”问题。
2018年7月30日,集团公司相继出台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参与决策的事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杜绝了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今后,集团纪委将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3.关于“党委会议不规范、议定事项不落实”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存在混开现象,经理办公会研究人事任免问题,党委会议记录不完整;2017年党委会研究对集团下属天平人力公司原经理的离任审计,至今未执行”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分别按要求召开,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行使职能。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如实、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性。三是于2018年10月完成了天平人力公司原经理离任审计工作。四是制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严格规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及标准。五是集团纪委、组织部门加强对集团党委决议、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认识不高,没有把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班子的首要政治任务;2017年10月30日集团党委首次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内容,学习方案制定不及时,2017年11月23日集团才下发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委委员对学习重视不够,查阅资料个别党委委员十九大学习笔记与其他会议记录存在混记、学习笔记不规范、补记现象”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班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班子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制定了最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将班子成员分别建立十九大学习专用笔记本、会议记录本、“两学一做”笔记本,会议记录与学习笔记必须分开,规范学习笔记格式。三是集团纪委、组织宣传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宣传情况监督检查。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查阅资料2015年以来党委会记录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的议题;2018年党委会记录未见传达学习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内容”问题。
一是2018年12月19日集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内容,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石保党委[2018]39号),每年不低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每半年向集团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明确党建专职副书记领导宣传部门,切实加强集团意识形态工作。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委委员学习笔记不全,“两学一做”学习笔记本多数党委委员没有学习《党章》内容”问题。
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列入《集团党委2019-2020年党建工作纲要》重点内容。二是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提出规范要求,将《党章》内容列入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集团纪委、组织宣传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宣传情况监督检查。
4.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现象,2017年制定了学习计划未查阅到落实情况;2018年学习内容单一,只有十九大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学习有走过场的现象,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只念标题、学提纲、抄笔记”问题。
一是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不断自我完善,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报告。二是统筹安排,做好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合理安排。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清单,保证学习范围“不偏”,学习内容“不空”,有效保证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效果。三是丰富形式,灵活自由安排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专家讲学、班子研学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各项规定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同时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学习笔记,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确保学深学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未执行回避制度,如研究财务部主任人选的会议,该同志参加了会议”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二是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审材料把关不严,个别党支部政审材料未经当地党委审批”问题。
针对个别同志政审材料未经当地党委审批的情况,已于10月20日在政审材料上补盖当地党委印章。同时,举一反三,学习相关制度,对党员档案重新进行梳理,以后严格按程序办事。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表决不执行规定,个别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仍沿用举手方式表决”问题。
集团党委印发了《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石保党委[2018]42号),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保存好原始票决结果,各支部严格遵照执行,集团党委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在每年考核过程中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把好入口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招待问题较突出,无接待公函、接待人数等”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集团公司业务招待管理细则》,严格业务招待标准及要求。集团纪委加强对业务接待情况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问责。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购买白酒”问题。
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第2款,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的规定,公司立行立改,立即取消原来集中采购白酒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并出台业务招待相关规定,明确集团公司酒水招待标准,做到按需采购、随用随买。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有四名党委委员在集团与分公司各有一处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12月11日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四名党委委员按要求只能在集团或子公司选择一处办公用房,2018年12月已整改完毕。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写不规范。部分派车单无用车事由或事由简单,不能反映真实用车情况”问题。
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做到真实反映用车情况。集团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些票据未按规定审批,且无审批日期”问题。
一是严格检查2015年至2018年审批票据,对未按规定审批的票据,予以补签。二是制定《集团公司财务开支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签批日期等相关内容。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加班餐费,集团公司曾在2017年6月份发文规范加班餐费的报销制度,查阅2018年的票据报销的加班费仍没有整改”问题。
严格检查2017年6月至今所有列支加班餐费票据,对报销单后无加班附件的票据,由其经办人进行填补,对不能说明其加班事由的,退回其所报销加班餐费。经核查,已补齐加班附件,无退回加班餐费。今后,严格执行加班餐费报销制度。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文规定1000元,集团发文为3000元,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一是已于2018年9月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将现金结算起点改为1000元,同时督导各子公司严格按此标准执行。二是制定《集团公司财务开支管理办法》,规范现金管理。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购置办公家具不入固定资产,2015年10月,转账-6,购买办公桌椅共计7990元,无固定资产审批单”问题。
填补《固定资产审批单》,对未记入固定资产的办公家具进行账务调整;完善固定资产审批流程,同时修订《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严格固定资产审批管理。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福利,如2016年11月,守押公司购大队、部室干部西装50套;2015年7月,银付36,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购买工装”问题。
对集团领导班子违规发放工装资金全额清退,共计31194元,上交财务部;今后,集团停止在福利费中列支西装。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不高,成员之间相互表扬的多,批评的少”问题。
一是做好谈心谈话。坚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正把意见谈开谈透,交流思想认识,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二是查找问题动真碰硬。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整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结合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工作,讲真话、指缺点、提批评。不绕弯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1日集团党委分别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了巡视巡察专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保证了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预期效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无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记录”问题。
自2016年起,所有民主生活会均已按程序认真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谈话。今后,要更加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个别党委委员无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记录”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要作为普通党员按时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如实做好考勤和记录,集团党委加强督导检查。二是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未查阅到机关党支部、人防党支部、特种党支部个别月份会议记录”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团党委不定期抽查,每年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列入《集团党委2019-2020年党建工作纲要》重点内容,作为落实国企党建的重要抓手,抓基层,强基础,夯基石。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缴纳不规范。普遍存在一季度缴纳一次党费的现象”问题。
已整改,自2018年6月起已按月缴纳党费,今后要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称呼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记录中称呼‘龙总’、‘王总’等现象;集团发文使用的党委委员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党内一律称同志”的规定。集团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有关党内称呼的文件和资料,规范党内称呼和公文用语,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二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发文规范,加强日常审批和督导。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查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问题。
一是党委切实加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2019年开始,每年初研究制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解;每半年听取1次集团纪委、各党(总)支部专题汇报。二是完善制度。集团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继续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三是强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力,确保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发生。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遗留问题久拖不决,2006年投资2800万元南位保安基地项目至今未完成”问题。
根据市规划局致函市国资委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所提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情况报告》,积极与裕华区政府进行沟通,争取列入解遗项目,按解遗政策办理。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集团纪委班子不健全,2014年至今只有纪委书记一人”问题。
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第一届集团纪委,成员7人,并于2018年9月30日设立集团纪委纪检室,专责开展执纪监督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委监督执纪偏宽偏软,如公务用车使用,虽多次进行谈话提醒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个别党委委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制定《关于对集团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集团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建立重点监督对象清单,强化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监督;制定《集团纪委工作规则(试行)》、《集团纪委议事规则(试行)》、《集团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工作规程》等,确保集团纪委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纪检干部思想教育,强化监督考核,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建立报告制度,发现集团党委成员问题后,及时向集团党委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2018年,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9起,处分5人,通报批评2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加速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审计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的问题清单,开展共产党员、干部骨干、先进模范“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集团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集团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集团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做到巡察整改与集团事业发展“两促进、两不误”,为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986800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60号石保集团纪检室;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bajjs@163.com。
中共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市委第八巡查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 12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集团《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由赵付安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逐一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整改期间,集团共召开党委会9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新出台或修订完善了14项工作制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单位、各项目部进行督导10次,收集情况说明33份,问询谈话3份,针对反馈的6大类81条问题制定了66项整改措施,清理备用金1976030.35元,追缴党费5552.97元。目前,已完成整改74项,基本完成1项,未完成6项。通过整改,集团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
二、不折不扣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新发展理念树的不牢”问题。一是加强对《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参与QC质量控制体系的各项活动,以QC小组活动成果,提升集团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加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规范、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工程质量控制过程。四是建立项目前期、项目中期、项目后期精细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开发技术人员配备,加大项目的开发力度,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六是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办法,调动单位活力和创效动力,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七是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集团将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2020年前完成改制工作。
2、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2018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了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明确项目书记岗位职责,完善项目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临时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关于“重大问题不上党委会研究”问题。一是 2019年1月4日党委会通过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研究制定了《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流程。三是党委讨论通过了《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任命暂行办法(试行)》,党的领导核心进一步加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每半月出一期专家解读十九大报告专刊。三是开展2019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活动。四是做好了学习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五是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统一发放笔记本,撰写相关学习内容的心得体会。六是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向党支部发放党支部工作挂图,对各党支部督导过程中突出了辅导的特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检查不经常”问题。一是把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一发放中心组学习笔记本,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二是坚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三是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查制度,将中心组学习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范畴。四是认真记录每一次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内容、主持人、出勤情况,以及学习讨论情况,进一步加强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了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络员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在集团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统一学习内容。四是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讨论。五是对党委委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学习笔记内容少的党委委员,要求克服工学矛盾、立即整改。六是彻底摈弃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摆姿势,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通过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到水峪村帮扶贫困户、组织党员参加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觉悟,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二是通过学习宣传《宪法》等活动,将意识形态思想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通过征集选用单位徽标、建立文化展厅等推进单位品牌化发展,增强凝聚力。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引领,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五是制定了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听取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按时开展各项党内活动,推动组织生活严肃化、正常化。实行全程纪实。将党员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问题。一是集中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领导干部撰写了《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党建工作,推动集团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利用单位LED屏幕、宣传展板、楼道文化展示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建工作。四是2018年10月安排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五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进行了《宪法》宣誓和考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六是按照局直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9个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换届。
2、关于“集团党委班子、纪委班子不健全”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及时向上级反馈巡察所提意见;二是人事冻结解除后,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委、纪委的换届工作。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的纠正“四风”。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做到一车一卡。四是加强对节假日公车封存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细化工作,统一规范物品采购发放程序。六是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已经对主管财务的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相关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财务部12月18日召开整改专题会,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加强了财务管理,提升了财务人员素质。三是2019年1月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四是重新设制了《费用审批卡》、《往来拨付通知单》、《资金支付申请单》等,规范了财务核算流程。五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做到固定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部门的有效衔接。六是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加强日常审计监督。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每月编辑下发《廉政教育选篇》,每年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三是建立了《廉政教育台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腐拒变思想根基。
2、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从严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集团党委12月26日组织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2019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3、关于 “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9月份对各单位《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检查指导,12月份抽查了三处《党支部工作手册》。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每季度20日之前,要求各党支部上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包括照片和会议记录,切实提高支部党员到会率。五是按照政策要求重新计算党费基数。于2018年10月份将少收的党费共计5552.97元全部补缴到位。六是制定了《党支部党费收缴明细表》,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增强对党委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梳理现有固定资产,建卡立账。制定了整改措施13条,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报废、出借程序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大“一问责八清理”的宣传力度,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格开展各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零报告单位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严肃追责。
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纪法规,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委监督的实施办法》,提高纪检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促进干部职工廉洁守纪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日常作风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台账及时通报。三是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部中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实施细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726699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81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 lqitjjs@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对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城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的这次专项政治巡察,不仅是对局党组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把脉问诊”,更是对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保驾护航”。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推进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城市管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城管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12月6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后,市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建忠同志为组长,分管人事、党办、纪检、办公室4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汇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全局系统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12月19日,市城管局党组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巡视巡察整改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会先后5次专题分析研究反馈意见,局领导小组5次召开会议推进整改工作,有关处室为工作专班,分阶段抓进展、盯任务拿措施、严标准定制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整改工作效果,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整改方案制定,多次听取情况汇报,确定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规定完成时限。12月14日,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石城管发[2018]53号),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任建忠同志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巡察契机、压实党建责任、转化整改成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推动省会城市管理工作大发展大跨越的要求。同时,针对整改内容,层层分解任务,逐一明确责任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是聚焦整改问题,细化措施办法。市城管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出涉及“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巡视巡察整改”七个方面存在的21个类别60个具体问题,并列出清单。采取“重点问题党组集中解决、难点问题系统合力解决、常见问题机关带头解决”的方式方法,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结合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制定、修订涉及意识形态监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城管执法等方面制度15项。市城管局党组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严格依照整改任务分解表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全程监督,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条一条措施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市城管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目前我市焚烧垃圾仅占全部产生量的14%,与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50%以上还存在很大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导有关县市区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焚烧能力。二是争取主城区焚烧处理2019年达到100%,县(市)建成区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30%和50%。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智慧城管项目建设仍然按照过去的老办法在抓落实,目前设备老化,观念陈旧,管理落后,各个管理系统独自运行,不能共享信息及业务数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正在进行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调研杭州、重庆、南宁等地智慧城管资料,打开思路,谋划我市城管的创新点和发展方向。二是根据局属单位对系统内数据共享的需求,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初步实现各单位间的数据交换。目前,各单位普遍需要城管热线的数据,城管热线已开始通过邮件将月报发给局属单位。在智慧化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我市目前正在编制《石家庄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智慧城管工作将随着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取得更大的进展。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委对下属个别单位的指导及管控缺失,个别单位在截止巡察结束时,提供的花名册要素仍然不全,个别内容不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对市水务集团党、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限时完成花名册报送工作。二是局党组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主要是人员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责成局人事处制定了专业的人员统计分类方法,指导有关单位通过分类整理逐步规范,打牢基础。三是水务集团党委召开会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填报内容,统一填报格式,规定完成时限。四是加大教育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切实提高水务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责任落实,将花名册填报作为常态化管理的一部分,要求各子公司每月上报人员花名册,及时调整更新内容。六是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子公司劳动人事处落实整改要求组织规范填报工作。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委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不明显,工程竞标中标率低,职工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造成职工工作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锤炼党性。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时时处处牢记职责,切实担负起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重任。二是深化业务交流。坚持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的发展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市场竞争中勇挑重担,提高适应市场竞争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内聚精神提士气,外树形象增斗志,以党员干部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企业发展,为企业破解难题提供不竭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大竞标中标几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学习制度不坚持,学习内容不全面,学习形式很单一,学习笔记不全,存在敷衍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根据时政要点制定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时间,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改进完善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三是加强学习监督考核。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委机关和个别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存在从互联网上照搬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端正学习态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营造学习型机关好作风。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三会一课”制度、“两周一课”安排,抓实理论学习,印发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处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发现抄袭、代写笔记情况,严肃问责。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学习笔记由部门人员代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重新补写了学习笔记,本人在单位党委会做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省,该单位党委负责人针对“笔记代写”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局直属单位党委提醒相关单位,如再次发生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两周一课”学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根据时政要点制定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长期坚持。
2.关于“理论中心组对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机关2017年1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仅有1次是专题学习,其余都是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党组会的一项内容来安排”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11月27日上午,12月19日下午,市城管局分别组织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严格学习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每月分别制定季度和月学习计划,专题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防止“以会代学”,切实把学习落到实处。三是保障学习效果。为中心组成员配备专门学习笔记本和相关学习资料,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记录规范。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心组成员没有专门的学习笔记”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已落实专门的学习笔记本。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一直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在班子会议上,没有专门进行组织”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自查。局直属单位党委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进行自查,并于12月21日将整改事项、措施、时限报局党办室。二是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每月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2月19日下午,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人民日报社论《在新时代继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委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从网络上下载拼凑,出现“镇党委”字样,标题编号混乱,且无具体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自查。局直属单位党委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进行自查,并于12月21日将整改事项、措施、时限报局党办室。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单位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三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端正学习态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营造学习型机关好作风。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的个别所所长,在巡察组检查时正在补写2015年的理论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对该所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端正学习态度,立即整改,如再次发生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党组织书记落实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适时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大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补写笔记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并印发了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考核评价指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已于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了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规范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党组(党委)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2月中旬下发了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石城管【2018】508号)和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市城管委2018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石城管【2018】509号)文件,明确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工会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系统内有党支部146个,17个党支部没有党支部书记,5个党支部没有组织委员,造成部分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党务工作”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市直工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换届督导会议要求,做好局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于2019年1月中旬前完成了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书记、委员均已配齐。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副经理2014年5月代理党支部副书记以来,一直未正式任命,也未经过培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直工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换届督导会议要求,做好局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于2019年1月中旬前完成了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书记、委员均已配齐。二是2018年8月8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了城管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系统146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委机关工会主席任职,均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换届程序,局机关工会于2019年1月底之前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系统工会主席任职,均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严重违法工会选举制度。”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和市建设工会沟通,局系统工会主席任职不需要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任命。
2.关于“干部调配任免不到位”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主要领导的任职不严肃,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对章程中关于集团副总兼职子公司领导职务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三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集团副总不再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的决定,同时对相关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十分混乱”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至今未按规定移交且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年龄、工龄、党龄“三龄”信息不一致和学历、工作经历“两历”材料不齐全等突出问题,在巡察组抽査的85份人事档案中,76份存在问题,问题率达到89%”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责任部门等各级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逐一对照梳理,逐项整改,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全部人事档案,按照新标准进行系统梳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四是制定出台了《人事档案信息收集管理办法》。五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素质,强化履职能力,定期开展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外派学习和培训。六是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个别调入职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上,没有填写任何日期”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积极和人社局沟通,对未填写日期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进行了补办,完善了日期要素。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委属个别单位向下属单位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没有起草本单位的通知进行细化落实,仅复印文件原文下发了事,如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直接复印下发,文件上还带有市城管委领导的批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规范发文,由办公室主任对拟发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不切我局实际的文件退回返工,杜绝了照抄照转现象。
2.关于“执法队伍监管缺位,执法不力”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处罚执行缓慢.2017年至2018年个别单位共查处案件1149件,目前正在处理17件,未处理674件,占总案件的60%,2018年5月查处的违章车辆,9月份仍未进入处罚程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局属相关责任单位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56件闯卡逃逸车辆,由于超越管理权限,做销案处理;对63件渣土车违章案件,立案处理54件,取消7件违章案件的渣土车运输资质;由于证据不全,销案处理2件;对555件非渣土车违章案件,给车主送达《违章运输警告书》,进行批评教育,提出书面警告。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处罚程序。个别单位为减少自身工作量,提前让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上签字按手印,最后根据处罚程序要求,再由执法人员依次填写日期,处罚案卷不真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于2018年11月13日下发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石城管[2018]448号),严明执法纪律和执法程序。局属有关责任单位出台并组织学习《关于重申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执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石城法支字[2018]8号)和《关于重申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石城法支字[2019]2号)。同时,要求相关处室加强日常动态执法的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部分党支部手册存在记录不规范,编造后补现象。(27)个别单位2016-2018年度党支部手册中,不同年度不同月份的党课教育记录后边附的党员签名,为一模一样的复印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直属单位党委于2018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三会一课”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自查。二是规范手册填写,为全局支部购买《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参考式样》。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支部手册进行了检查,各单位能够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
2.关于“民主决策流于形式”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组议事规则没有明确需议定的事项,也没有明确‘末位表态’制;个别党委2015年4月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调整事宜时,存在一把手先定调后讨论的现象,没有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组织部《关于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要求,对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末位表态制”“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印发执行。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2017年班子成员分工显示,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审计科和劳动人事科,下属个别单位“一把手”也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工作,违反了“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局属单位对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不符合规定的立行立改,立即进行研究调整。同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关于省委管理和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严防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现金管理制度。个别财务处于2017年1月22日取备用金5000元,剩余的2000元5个月后才存入银行。个别单位机关现金余额8179元,个别单位现金余额4808元,严重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在规定的限额和范围内使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限额,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整改效果:截止2018年12月20日相关责任单位现金余额分别为844.8元、866.8元和27.06元,均没有超过现金限额(1000元)。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现金使用限额和范围,进一步提高现金管理和监督水平。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现金日记账和记账凭证不规范。2017年1月个别单位付某店办公用品3900元的记账凭证,没有购买物品的清单、发票及报销单。个别单位代管工会财务2017年记账凭证存在领导签字和凭证无日期、入账发票上无领导签字、应使用现金收款凭证的却使用现金付款凭证记录,手写将‘付’划掉改为‘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取得、填制和会计账簿使用、登记要符合规范要求;整改效果:相关责任单位对会计凭证缺少后附物品清单、发票及报销单进行了补充,对缺少日期及领导签字的记账凭证进行了补记补签,对涂改的记账凭证进行了重新填制。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科目列支混乱。2015年个别单位收到财政拨付车辆购置款114.34万元,未列入上级补助收入,而是列入了其他应付款,购车后结余的1000元也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该责任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会计核算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财政拨款结余按规定及时上交财政;整改效果:责任单位已将该车辆购置款进行了调账,记入“上级补助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购车结余资金也已上交财政。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必须通过规定的收入会计科目而不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等负债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项目财政拨款结余按规定及时上交财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平时纪律松驰,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比如在两次检查上班情况时,个别单位有5人上班迟到,个别单位机关有13人上班迟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机关全体大会等时机,组织进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提出作风纪律具体要求,帮助树牢守法观念和守纪意识。二是制定作风纪律检查计划,实施上下班考勤制度。三是与机关党员干部签定工作作风纪律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较好完成了整改任务。四是2018年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对局属单位普遍进行明查暗访30余次,起到了很好警示作用。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检查值班情况时,发现市城管委下属单位普遍存在带班人员不是班子领导干部的现象,比如个别单位带班领导徐某未在岗,由普通职工王某某替班,违反了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级加强值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建立值班抽查制度,组织机关值班员对局属单位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通过抽查强化各级值班观念,规范加强值班工作。通过近期抽查,局属单位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位履职情况良好。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委班子实有1名副书记,无党委书记,无纪委书记,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是由机关一名处长负责,且该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熟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纪检组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责任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已于2019年1月10日前向市委、市纪委报告《2018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三是于2019年1月17日,完成市纪委对局党组2018年度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四是制定《市城管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无专题研究。从查阅2016年以来的会议记录显示,委属部分单位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局属单位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石城管发[2018]11号),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2、每季度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廉洁从政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8年已覆盖局属15个单位。3、加强考核,将是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1月10日前已完成了对局属单位的考核。2018年,局党组会20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关于“执行述职述廉制度不到位,‘一岗双责’体现不明显”问题。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领导在2015年、2016年两个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几乎相同,且没有述廉相关内容。(38)个别单位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缺少4名支委,且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写成了总结汇报。(39)委属个别单位在2016年、2017年度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将述廉评廉与领导班子考核一并进行,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按规定内容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严把报告质量关。
3.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案卷管理不规范”问题。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领导于2016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查看单位2016、2017年度党委会记录及机关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均未找到宣布该同志处分决定的相关记录。(41)个别单位机关的一名副处长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也未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对2018年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进一步规范案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2018年以来党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均已按要求进行了执行。二是制定了《处分报批及执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党纪处分执行程序。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纪检监察案卷存在较多不规范问题。如案卷承办人和审核人未按手印,各报告承办人和审核人未签字按手印,被调查人陈述材料中被调查人未按手印,陈述材料谈话对象交接单有复印件现象,问询笔录发现错误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以市纪委模拟案卷为样板,局属相关单位将2015年以来所有纪检案卷逐项进行整理,形成符合规定、分类规整、目录清晰的纪检案卷。二是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初步核实工作流程图》《立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处分报批及执行工作流程图》《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图》《诫勉谈话工作流程图》,用于指导局系统纪检部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三是将系统内纪检人员业务培训列入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内部纪检人员业务能力。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力,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4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在上轮巡查指出的问题后依然存在。如:“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在巡察整改主题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针对性不强,个别领导以班子发言材料代替个人发言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要求,2019年1月12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市有关领导到会全程督导。会前制定并印发了我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安排方案》、《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明白纸》、《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提示函》,严格程序落实。督导人员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开出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二是民主生活会前下发了2018年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要求我局各级党组织按方案要求,严格按程序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问题,抽查单位两名班子成员及机关一名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发现该单位机关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党员大会记录显示的学习内容在上述三人的笔记上都没有记载”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局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组织生活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不重视,部分问题搞选择性整改”问题。
(4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未能提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政‘回头看’实施方案”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石城管[2018]173号),已对局属各单位任务进行了分解,局属单位按要求在局牵头处室带领下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局“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办公室认真督导巡察组反馈的两个具体问题整改,目前,两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4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资料显示‘个别单位机关办公区城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已于2017年7月17日完成整改,但经过实地查看,发现仍有1个灭火器失效无法使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主要领导召开安全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足合格有效消防器材;二是组织培训,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燃气、供热行业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教育;三是对局属单位消防器材配备、人员操作灭火器熟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四是制定印发了市城管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配足合格有效消防器材,各级消防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了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巡察整改两个月来,市城管局党组切实将巡察整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1个,未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的9个问题因长期建设、体制改革、人事冻结等原因仍需继续整改。在整改过程中,11人做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2人,组织约谈1人,警示性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处分3人。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长远,紧抓重点问题不放手、扭住关键环节不松劲,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实处用力、向基层延伸。
一是深化整改力度,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两周一课学习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的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城管故事,展示城管精神,提高城管文化影响力。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指示精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的建立,不断夯实“以制度监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坚实基础。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水平。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坚持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践行“实、精、严、快、新、好”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严谨认真、细致入微的态度,雷厉风行、紧抓快办的效能,一竿子插到底,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072107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cgwjgjw@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对市政建设总公司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坚决果断,行动上毫不犹豫。一是成立整改小组,形成坚强组织保障。意见反馈后,公司党委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闫杰同志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崔斌、谢超、张炳良、郑传东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首位首抓、大事大抓的强劲态势;二是严密制定方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19项问题拉单列表,整改任务分解到了相关处室和基层单位,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了任务分解到末端,责任落实到末端,压力传导到末端。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巡察整改期间,公司党委先后于2018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20日、12月21日、12月25日、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1月7日、1月10日(2次)、1月14日、1月21日、1月22日召开了1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闫杰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肩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督导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了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坚持视线下移、身子下沉,扛起责任抓督导,盯着进度抓落实,主动协调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在质量上达标、效果上见效。目前,市委巡察整改19个问题,已完成14个、未完成5个。四是搞好检查评估,强化整改追责问责。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抓好了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巡视巡察整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组织进行了群众评议,对整改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其中,2个单位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被市纪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约谈;2名党支部书记做出深刻检查。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到位,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走样”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政建设总公司简单口头通知各下属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于会议的要求、内容等均未进行传达,导致各下属分公司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走样,内容‘五花八门’,没有按照中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来全面查摆问题。其中,某公司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某公司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有关巡视的内容,某某中心则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一符合要求。”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党委会,专门学习上级关于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注意事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巡视组巡视石家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邢国辉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等内容。
(2)总公司2019年12月24日再次召开全体党支部书记工作会,对上级通知要求进行了再学习,严密组织好本支部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会议不走样、不变形。对某某公司、某公司、某某中心党支部提出批评。
(3)总公司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文件,各党支部严格按通知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4)针对此问题,总公司举一反三,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印发各基层单位、机关处室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纠正了以前不重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错误认识,进一步端正了对组织生活会的态度,提高了两级党组织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不仅巡察组指出的某某公司、某公司、某某中心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得到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积极发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所有单位各项工作的巨大促进。
(2)规范总公司公文管理秩序。通过制定总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极大规范了通知、公文的管理秩序,杜绝了口头传达各种通知、文件的不良习惯,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了长效机制形成。
(3)确保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通过认真的理论学习、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预期效果。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党委没有很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没有领导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近年来工程中标率低,且流动资金不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工程量不能满足公司生存需要,职工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造成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动力不足,存在不稳定因素。”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公司党委成员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党委议事决策能力。
(2)加强自身建设。班子成员、职能处室、基层单位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广泛收集招投标信息,认真研究招标评标办法,科学编制标书,努力提高投标能力。
(3)加强财务管理,逐步落实职工待遇。就工程款回收、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以及发放职工工资等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处室,力争尽快缓解资金紧张现状,逐步落实职工待遇。
(4)与上级主管以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报了《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给予一定支持的请示》,积极寻求政策支持。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效:
(1)总公司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增强市场竞争力,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相继成立了北京办事处和天津分部,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已中标多项工程。
(2)通过EPC总承包项目培训等专门投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两级人员的业务能力,2018年承揽工程4.15亿元。
(3)截止目前,回收工程款2.7亿元,取得建设银行信贷额度3亿元,首期银行贷款到位7300万元,有效缓解了资金紧张现状,正在逐步补发职工工资,提高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保证单位安全稳定。
(4)2019年1月11日,市政府领导在市城管局《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给予市政建设总公司一定支持的请示》作出批示,明确市城管局在内部工程上予以倾斜,市政、园林部门给予支持。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拖欠问题仅靠公司自身努力无法落实,正在与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未完成整改。
3. 关于“党委会制度不健全”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没有明确议定事项,2012年、2013年、2016年没有党委会记录,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共计9个月时间没有召开过党委会,2018年只召开过两次党委会。历年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只安排党建相关工作,没有将公司全局工作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工作范围。”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认真反思没有按规定落实好党委会制度问题,并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党委会,深入研究讨论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事宜,经过修改一致通过。
(2)将《党委会议事规则》纳入2018年12月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3)总公司2018年12月20日党委扩大会将“三重一大”事项和全局工作纳入党委会工作范围,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突出了党在公司全面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纠正了以前开“班子会”多,党委会少的问题,充分发挥党委会在公司全面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
(2)规范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纠正了历年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对促进总公司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3)通过建章立制,增强了制度对权利的约束性。召开党委会实现了有章可循,杜绝了不按规定召开党委会的乱象,健全了党委会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没有安排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学习体会只是简单摘抄,没有个人认识和体会。下属公司普遍没有制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学习一阵风,想起来就学一学,不能坚持,某公司部分党员笔记甚至没有十九大的内容,某公司党支部代理书记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全篇为网络下载,学习活动走过场。”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深刻反思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安排问题,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列入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再次进行深入学习,并写出深刻认识和体会。
(2)结合2019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总公司党委举一反三,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冬季党务、纪检业务集中培训,下发冬训通知,制定冬训大纲。对某公司、某公司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
(3)基层党支部结合总公司年度学习计划,制定本支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写出体会,避免走过场。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提高了对党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思想的理解认识。通过再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总公司党委对党的创新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责任,对开展好基层党委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认识到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都是党中央对当代中国新形势、新发展、新思路的具体凝练和总结,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前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务必抓好落实。
(3)克服了学习不深入、走过场的问题。通过积极发动上下一起学,认真做好笔记,互相交流学习体会,在学懂、弄通、吃透上有收获,保证学习质量。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于加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落实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总公司党委会议没有专门研究过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在与下属各分公司谈话交流了解到,在2018年8月23日总公司根据市直工委要求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方案》前,下属各分公司未开展过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认真反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于2018 年12月2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事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
(2)总公司党委带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已将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9年1月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一班人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
(3)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总公司《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考核标准》,印发各基层党支部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纠正总公司党委对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模糊认识。以前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较少,认识不深。通过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有待于加强”问题,使党委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大大提升了总公司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2)丰富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把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范畴,极大完善了党建工作内涵,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和一心跟党走的决心。
(3)通过建章立制和考核,提升了总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强化了党在公司的全面引领作用,形成了上下齐心的良好局面。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严重缺失,党务干部业务不清”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两级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和现象,通过与三个公司支部书记谈话交流发现,各分公司支部书记普遍对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全面,对党务工作应如何开展不是很清楚。市政公司职工从事工程建设较多,党建业务知识匮乏但总公司从未开展过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党建业务培训,对于巡察组要求提供的党建工作相关材料,某公司除党支部工作手册外,其余均不能提供,党支部形同虚设,党建工作几乎没有开展。”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深刻反思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和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党支部书记办公会,研究加强党建工作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对某公司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
(2)印发党支部书记冬季培训计划通知,严格按计划进行培训考核。
(3)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今后按要求开展好党建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提高了总公司两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强化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在思想上得到高度重视。
(2)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能力建设。通过冬季业务培训,增强了党支部书记授课能力和理论水平,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
(3)强化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党员对党的创新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积极开展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
2.关于“干部配备不到位,人员老化、人才短缺问题严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编办核定的总公司领导职数为1正4副,实际只有1正1副,缺少3名副职;科级干部职数没有明确,实配科级干部24正42副,其中10名正科、1名副科领导干部为代理,没在人事局备案。自2012年以来,科级干部没有进行过调整。党管人才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公司现有职工757人,其中35岁以下职工仅有82人,青年技术人才严重短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不足。”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公司高度重视领导班子配备工作,于2019年1月15日向市城管局上报《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关于干部配备有关情况的说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总公司班子职数缺失情况,请市城管局协调有关部门依据组织程序,从公司现有人员中推荐、选拔干部,按照1正4副配备总公司领导班子。
(2)公司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于2019年1月25日向市城管局上报《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关于帮助解决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干部配备问题的请示》,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科级干部备案调整以及人才引进问题,请市城管局帮助协调人社局和编办,捋顺科级干部备案任免程序,增强中层干部力量;帮助协调人社部门,采取录用、聘用、派遣等多种形式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补充青年技术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
以上问题仅靠公司自身努力无法落实,正在与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未完成整改。
3.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党委只有1名副书记,没有书记、纪委书记和党委委员;16个党支部中9个支部没有支部书记,各支部支委委员普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某公司党支部代理书记自2014年5月行使职责至今,未进行过正式任命,党支部工作开展不顺畅”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总公司党委无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组织不健全问题,加强党务干部配备。
(2)总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按程序完成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党支部由16个增加到18个,均配备了支部书记。
(3)通过支部换届,所有党支部划分了支委分工。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效:
(1)健全了基层党支部干部配备,提升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明确了党支部支委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责任,并积极监督支委履职尽责,确保支委在其岗、尽其责,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配备问题仅靠公司自身努力无法落实,正在与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未完成整改。
4.关于“入党材料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入党志愿书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如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混淆,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一栏无支部书记签字、无公章,本人基本情況有空白项、无本人签字,填写内容不规范、有涂改现象,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栏空白等,有3名党员档案资料中预备党员登记表为空白。”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工会主席崔某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全体党支部书记办公会,安排部署入党材料再排查工作,明确党群处负责牵头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全力配合。对基层党支部和党群处审核不严谨提出批评。
(2)党群处举一反三,对2014年以来18份入党材料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4份入党材料存在不规范问题,已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并建立台账。
(3)总公司印发《入党材料填写规范》的通知,下发各党支部执行,确保今后准确填写入党材料,并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提高了党支部书记对填写好入党材料的重视程度。入党材料是把好党员政治关口的重要保障,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重要环节。通过此次整改,使党支部书记和组织部门对党员入党材料的填写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升了政治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2)规范了入党材料的填写。通过整改落实帮助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理清了正确填写入党材料的思路。
(3)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了长效机制的形成。通过印发《入党材料填写规范》的通知,明确了总公司组织部门和基层党支部的职责,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好入党材料的填写和审核关,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总公司向下属各分公司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没有起草本单位的通知进行细化落实,仅复印文件原文下发了事,如市纪委2015年7月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总公司直接复印下发,文件上还带有城管委领导的批示”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一是总公司党群处、办公室2018年12月19日专题召开处室联合会议,认真检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制定印发总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各基层单位、机关处室严格执行落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
规范了收文发文的流程,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理的落实文件或通知,保证工作贯彻执行效果不走样。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照搬照抄的形式主义问题。总公司工会主席崔某2016、2017两个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几乎相同。某某中心2015、2016、2017年度工作总结高度相似,每年除修改个别数字外,其余内容均照搬上一年度,工作作风不细不实”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一是总公司党委及时与崔某进行谈话,纠正了错误的思想认识,崔某表示今后一定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二是总公司对某某中心领导班子提出严肃批评。该中心2018年12月25日召开班子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查找症结所在,制定《某某中心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的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客观真实总结2018年度工作总结。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端正了对待个人述职述廉的态度,规范了单位年终总结的撰写,认识到紧密联系实际,客观总结个人、单位一年来工作情况的重要性,保证述职述廉报告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工作作风。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规借用车辆问题,某公司自2016年8月起,违规借用工程合作单位人员王某某名下的别克商务车一辆,车辆加油及维修费用均在公司财务列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一是总公司责令该公司立行立改,已纠正违规行为。二是该公司支部书记朱某某、经理陈某某被市纪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约谈,朱某某在总公司党委会做出深刻检查。三是该公司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强化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红线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全公司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不越红线,不出问题。
2.关于“党委责任担当意识差,改制工作推进迟缓”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巡察组在谈话过程中了解到,关于市政建设总公司改制问题,与城管委双方避难就易,相互推诿,因此改制问题长时间以来被搁置。通过与下属分公司谈话交流,反映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保守、求稳怕变,目前的“大锅饭”体制造成职工积极性不高,希望公司加快改制进程,然而改制工作迟迟没有进展,职工们看不到希望,部分职工对公司发展前景持消极态度。”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改制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政策学习,吃透相关事业单位改革精神。
(2)做好人员摸底、资产清查等改制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与市城管局以及发改、人社、财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政策支持。目前市发改委起草的《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公司将在相关改制政策出台后,积极推进改制工作。
改制工作仅靠公司自身努力无法落实,正在与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未完成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部分支部党员大会成了工作安排会、任务布置会,等同于行政例会。如机械公司2018年支部党员大会主题有的是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有的是强调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理论和实际相脱节,学习工“两张皮”,学习形式单一,多为读文件念报纸,讨论交流不深入,泛泛而谈的多,理论说教的多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三是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以2017年总公司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为例,党支部书记登记表填写不完整,没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相关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全部无党员签名,党课教育活动全部无党员签名。某公司2016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保管不善丢失,某公司党支部工作手册涉嫌编造后补,某公司2016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严重缺失”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对某某公司、某某党支部、某公司党支部、某公司党支部、某公司党支部提出批评,立刻纠正存在问题。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和要求,理清和行政会议的关系。把“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纳入冬季党务、纪检业务培训范畴,提高支部书记召开会议的水平。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好理论学习,并发挥好理论指导实践作用。
(3)总公司举一反三,制定下发《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规范,统一各党支部填写要求和内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通过建章立制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规范党建工作要求。
(2)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好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作用。
(3)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手册的严肃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政建设总公司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刻,批评意见辣味不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下属各分公司民主生活会没有按要求召开,某公司2015至2017年均没有召开过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各分公司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普遍没有书面发言材料和批评意见,普追存在剖析问题靖蜓点水、整改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现象,其中某公司2017年召开的两次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分别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条例》,充分说明该公司对于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与要求完全不了解。”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2018年12月21日和25日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就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做了专题部署,学习上级关于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注意事项。
(2)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进一步安排部署关于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总公司对某公司、某公司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要求各支部开展自查,立刻纠正存在问题。
(3)认真学习《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中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要求,总公司举一反三,制定下发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文件,严格按规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上报书面材料。
(4)总公司两级党组织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保证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不足,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以“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的日常工作,发挥好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作用。
3.关于“民主决策流于形式”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政建设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未在党委会上进行研究,干部调整、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只在班子会上研究。目前总公司党政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违反了“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党委深刻检讨党委会议事、决策问题,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委会,将“三重一大”事项和公司重点工作纳入党委会工作范围,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2018年12月21日讨论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一致通过党委会议事规则。
(3)2018年12月21日党委会研究制定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领导分工,并纳入2019年1月份中心组学习计划。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通过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将其纳入党委会工作范围,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形成长效机制。
(2)《党委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使党委会的召集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大大提升了党委会议事、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形成长效机制。
(3)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了领导的职责分工,逐步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严重违反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总公司财务日现金存量24411元,现金账目余额40602.51元,并有两笔借款未入账”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一是对财务处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二是对某某大队借款未入账问题,经2019年1月22日总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由财务处按规定进行资产核销处理。三是对于人事处员工扈某某借款未入账问题,借款人已归还借款,财务处按规定已做好账务处理。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记账凭证不规范。某公司2016年报销的汽车维修票据没有附原始维修清单,报销票据没有经手人签字,住宿费发票没有附原始清单,会计凭证没有会计、出纳、审核等签章”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总公司对该公司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立刻整改问题。该公司召开班子会,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对缺少经手人签字、会计凭证没有会计、出纳审核等签章问题,进行了补签和审核签章,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加强对财务的业务培训。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存在应入账未入账问题。2013年总公司接受工程队以一辆奥迪Q7抵顶80万元欠款,该车辆一直未入公司账目,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一是对该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做出深刻检查,责令立刻整改。该公司召开班子会,专题讨论制定整改措施,立刻与总公司对接进行整改。二是该车辆于2018年10月31日,完成过户手续,已过户到总公司,现车牌号冀A5B706。三是按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于2018年12月20日将该车计入固定资产。四是加强财务、固定资产业务处室培训,完善制度,增强业务能力。五是该公司书记杨某某、经理胡某某被市纪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约谈。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经批准出借资金问题。2004年6月,市政建设总公司未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仅由市政总公司原法人佟某某签字同意,就向石家庄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借资金200万元,至今仍有100万元未收回,违反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的规定”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追要出借资金。目前该笔出借资金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冀0104民初6950号判决胜诉,正在向法院申请执行中,财务处将紧密跟踪案件进展。
针对以上问题,总公司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审程序,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开展内审工作,制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财务管理秩序,财务工作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和遵章守纪意识明显加强。
(2)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自身岗位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3)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财务工作人员时刻牢记财经纪律的观念。
5.关于“向职工借款集资缺少监管,责任意识淡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2017年中标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为缓解资金压力,决定以向职工借款的方式筹集周转资金,截至2018年8月20日,已向职工累计借款6691.3万元。总公司向城管委请示此事时,未说明资金缺口大小,未报告拟借款总额,集资借款缺乏监管,存在一定风险”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2018年10月份已取得“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授信额度3亿元,目前7300万元长期贷款已到位,2019年长期贷款不低于1亿元,以保证PPP项目顺利实施。
(2)严格按规定做好贷款后续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政府付费到位情况,确保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3)2019年1月22日总公司党委会专题研究确定,于近期返还冀州工程职工借款。
(4)总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风险的管控力度,规范财务日常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总公司财务系统管理规范,提高了总公司财务风险防控能力。
(2)初步缓解了该项目流动资金紧张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强化贷款后续管理工作,提高了对集资项目的监管和风险评估,为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合同约定,确保职工利益提供了保障。
职工借款问题已启动返还程序,已于2月中旬完成职工借款的返还工作。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难落实。市政建设总公司党委班子实有1名副书记,无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不健全,且党委会从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述职述廉规定执行不到位,市政建设总公司2016、2017两个年度党委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某某公司经理杨建国2016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均无述廉相关内容。某某某党支部未盖章”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无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不健全问题,按照组织程序和干部任免条例,加强党务干部配备。
(2)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范畴,开展好研究部署工作。
(3)强化述职述廉制度落实。总公司党委班子带头落实述职述廉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责成该公司党支部书记对杨某某进行批评,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要求。责令该党支部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立刻纠正不规范行为。补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短板,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发挥。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2)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填写。
2.关于“纪检业务培训欠缺,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总公司纪委办案,仅有询问笔录、调查报告和处分决定,没有案卷。处分决定不上会进行研究,程某等三人处理决定均无党委会研究记录”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总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纪检业务培训欠缺,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处室,将“所属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纳入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范畴,按规定召开党委会,做好会议记录。
(2)制定冬季党务、纪检业务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
(3)印发总公司《执纪审查工作程序》,下发各基层单位遵照执行。
(4)进一步整理搜集相关案件资料,完善办案流程。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规范了总公司纪检办案流程,理清了工作思路,对今后办案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强化了纪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为提高办案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3)提高了总公司党委和纪检工作人员对纪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促进总公司纪检工作向正规化、法制化迈进。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政建设总公司抓“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力度不够,没有出台《一间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针对公司“一问责八清理”问题清单中第11项内容“机关办公驻地灭火器干粉更换不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发现仍有一个灭火器处于失效状态,存在整改不彻底现象”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以下措施,坚决整改。
(1)出台“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2)认真学习《消防法》,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落实。对不合格灭火器予以更换,保证消防工作需要。
(3)总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整改实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促进了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2)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了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市委巡察组移交给我公司0件信访件。
市委巡察组移交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0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0件、立案0件、谈话函询0件、暂存0件、了结0件;移交司法部门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0人,其中处级0人、科级0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在市委的严密部署下,在市委巡察组的有力推动下,在公司两级党组织的坚决落实下,取得了阶段性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公司党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自上而下加强对两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发挥好党组织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检查惩处力度,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追责问责,发挥好铁规铁纪“谁碰谁流血”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坚持信心不移、力度不减。公司党委将乘势而上,坚持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党组坚强的组织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程始终。坚持常态检查,持续跟踪,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不断加强跟进督导,主动研究政策,科学制定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重现。
(三)坚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巡察组巡察市政公司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总结,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进一步紧跟形势任务,紧盯上级要求,紧抓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把制度机制作为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执纪监督、重大决策的坚强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
联系方式:电话0311-6909862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长安区正东路83号;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sjzsz666@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中共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18年8月15日至10月20日对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晰主体责任,坚决全面彻底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在整改该过程中,校党委紧密结合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刀刃向内,不遮不掩,责任到人,落实到事,确保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
(一)动员部署,研究意见
2018年12月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校党委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整改重点工作,毫不缓冲进行整改。
(二)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校党委成立学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由党委书记苑彦刚任组长,校长杨凤勇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全体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制定《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落实十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具体操作步骤,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整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深刻剖析,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制定了《落实十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分工表》,围绕六个方面,三十七项问题,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主要措施、牵头部门、责任人、主要领导及完成时限。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全覆盖、无死角、按期完成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校党委缺乏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的意识,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没有提交党委会研究”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党委缺乏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的意识,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没有提交党委会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取得成效:党委会于12月19日研究了市场人员工资问题、《英才入石选聘面试考核工作细则》问题;2019年1月4日研究部署2018年普通教职工考核工作、2018年中层干部考核等工作。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的意识增强,党委会程序规范,议题科学,质量较高,效果良好。
2.关于“学校虽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但对‘三重一大’的资金额度界定不明确,致使党委议事规则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虽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但对‘三重一大’的资金额度界定不明确,致使党委议事规则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要求预算内5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要事先在党委会上进行通报;对于预算外临时增加的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要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工程项目超出预算10%的,要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捐赠或受赠超过10万元的资金或物品的使用,要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取得成效:党委会于12月19日研究节余36万资金的使用问题,因资金额度明确,党委议事规则可操作性强。
3.关于“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表扬多,批评少,批评和自我批评难开展,触及问题不够、剖析原因不够,批评辣味不浓。”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表扬多,批评少,批评和自我批评难开展,触及问题不够、剖析原因不够,批评辣味不浓”问题。整改措施: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制定《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深入学习、征求意见、充分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整改效果: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精心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会上动真碰硬,辣味足、效果好。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郝进社代表市委教育工委督导学校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尚树行督导学校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均对生活会的质量和火药味、辣味给予充分肯定。
4.关于“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处、学生处等具体校务工作,违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没有严格落实党委抓党建的责任”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处、学生处等具体校务工作,违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没有严格落实党委抓党建的责任”问题。整改措施:重新调整班子分工,1月4日召开党委会进行调整,并以党发红头文件形式(石幼专党发【2019】6号)印发,明确党委副书记郭建怀不再分管人事处和学生处。整改效果:党委副书记抓党建责任得到落实。
5.关于“党委对院系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缺乏有力指导。院系存在抓党建、抓学习、抓政治教育和抓业务摆布不平衡问题,政治学习多在学校党委做出安排的情况下才开展,没有主动性,不够经常化、制度化”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院系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缺乏有力指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从党委层面加强院系政治建设的管理,制定《院(系)党组织会议议事制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实行党委成员联系院系制度,加强院系政治建设指导。整改效果:党委对院系政治建设抓得紧了,指导有力了。
(2)针对“院系存在抓党建、抓学习、抓政治教育和抓业务摆布不平衡问题,政治学习多在学校党委做出安排的情况下才开展,没有主动性,不够经常化、制度化”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院系党组织发挥主动性,年初制定活动计划,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根据党组织特点,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使院系党组织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整改效果:院系抓党建的主动性增强,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开展。
6.关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力,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力,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系统学习政策文件,结合学校现状修订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办法》《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整改效果:在期末教职工考核中实施运用新制度,教职员工评价良好。
7.关于“‘双问计’工作落后”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问计’工作落后”问题。整改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双问计工作重要性,制定《“双问计”工作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幼专关于在春节前开展集中问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动员全校力量,争取项目、政策、资金。整改效果:长城网以“扎实开展双问计,齐心协力筑一流”、河北共产党员网以“石家庄幼专双问计催动创一流快车”为题对学校“双问计”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在2018年上半年考核中,在市属高校位列第3。在2018年度考核中,考核组给予高度评价,最终排名结果尚未公布。
8.关于“领导班子缺乏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在解放思想,研究探索教育发展规律还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缺乏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在解放思想,研究探索教育发展规律还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关于领导班子创新进取工作目标的通知》,每位班子成员制定创新目标,以进取意识推动发展。二是班子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结题工作。整改效果:班子解放思想、创新进取意识增强,积极研究探索教育发展规律,科学指导学校发展。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集中学习时以学习文件材料为主,讨论交流少,灵魂碰撞少,对文件的精神实质理解不深刻”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集中学习时以学习文件材料为主,讨论交流少,灵魂碰撞少,对文件的精神实质理解不深刻”问题。整改措施:一是12月7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编辑出版2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参考》,使学习内容丰富多样。二是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若干补充意见》,明确要求每次集中学习由2-3人做专题发言,然后讨论交流。整改效果: 12月29日开展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由党委书记苑彦刚专题发言,没有简单地宣读文件,而是带头畅谈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的心得体会。班子学习形式多样,讨论热烈,碰撞激烈。
2.关于“班子集中学习态度不端正,个别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本出现多人笔体,有的没有做学习笔记直接从网上下载材料粘贴在笔记本上”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集中学习态度不端正,个别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本出现多人笔体,有的没有做学习笔记直接从网上下载材料粘贴在笔记本上”问题。整改措施:加强对班子成员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提醒纠正。整改效果: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均按要求亲自撰写。
3.关于“校党委把十九大精神与学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有所欠缺,对新思想、新目标、新战略的深刻把握和运用还不能活学活用”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校党委把十九大精神与学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有所欠缺,对新思想、新目标、新战略的深刻把握和运用还不能活学活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将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制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二是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进党员硕士研究生10名担任辅导员,引进“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15名,优化辅导员队伍和教师队伍结构。三是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承办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峰会暨第四届京津冀学前教育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深圳、重庆、山东、山西等地617家用人单位为京津冀3000余名学前教育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14235个。我校毕业生签约率达99%以上。牵头成立京津冀学前教育联盟,60余个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幼教集团参加。整改效果:十九大精神与学校实际结合越来越紧密。
4.关于“党委及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模糊认识、重视不够、纠正不力”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及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模糊认识、重视不够、纠正不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方案》等10个文件,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加强意识形态监督,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考核评价机制。二是进行意识形态检查。在检查基础上形成2018年学校意识形态总结。三是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整改效果:党委及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学校意识形态阵地。
5.关于“党委对思政教育的引导力度和成效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思政教育的引导力度和成效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19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开展9大专题,37个专项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辑印理论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手册》,新学期开学初组织1次集中考试。三是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整改效果:党委对思政教育引导力度增大,成效明显。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学校党委未成立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也未按要求配备系专职组织员”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党委未成立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也未按要求配备系专职组织员”问题。整改措施:制订《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院(系)设立党总支,院(系)以下设立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年级或学院设置。按要求配备系专职组织员”;整改进度:成立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配备专职组织员问题有望解决,开学后第一时间实施。
2.关于“党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不规范,学校党委委员有6名,缺1名”问题。针对“党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不规范,学校党委委员有6名,缺1名”问题。整改措施:起草《关于配齐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的请示》,主动跑办市委组织部,争取尽早调整到位。以专件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
3.关于“‘三会一课’坚持不好,存在形式化”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坚持不好,存在形式化”问题。整改措施:修订学校《“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支部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指导会议召开,保证资料完备。整改效果:“三会一课”落实良好,规范开展。
4.关于“各支部书记特别是系部支部书记都是兼职,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力不足,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时、开展重大活动时政治统领和思想动员作用不明显”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各支部书记特别是系部支部书记都是兼职,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力不足,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时、开展重大活动时政治统领和思想动员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力争2019年初完成基层党支部换届,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制度化建设。修订学校《“三会一课”制度》中明确规定“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时、开展重大活动时党支部召开动员会,起到政治统领和思想动员作用”。整改效果:党支部书记作用不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细化29个附件,提高操作性,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并加强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整改效果:党员发展实现了规范化。
6.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学校《“三会一课”制度》、《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做好落实,并做好督导检查。整改效果: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7.关于“没有遵守‘一把手’末端表态原则”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遵守‘一把手’末端表态原则”问题。整改措施: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一把手”末端表态原则。整改效果:12月7日巡察意见反馈后,每次党委会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端表态原则。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用车维护费超预算”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公务用车维护费超预算”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精减车辆,淘汰老旧车辆,从根源上解决公务用车维护费超预算问题。二是控制车辆使用审批,节省公务用车费用。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制定“司勤人员十不准”规定,规范司勤人员行为。整改效果:公务用车维护费超预算问题得到解决。
2.关于“招待费审批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招待费审批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修订《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规范公务审批流程,明确接待标准,规范签字手续,强化监督问责,实行报备制度。整改效果: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审批严格。
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会议多,部署多,文件多,但检查落实不够,跟踪、督导、检查、问效、追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会议多,部署多,文件多”问题。整改措施:出台《关于统筹协调会议、活动的暂行办法》、《文件、讲话稿、重要材料起草拟定办法》等文件。严格控制会议审批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次数;严控文件数量,能发通知不发文件,确保高效运转。整改效果:会议少而简,文件少而精,落实快而好。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检查落实不够,跟踪、督导、检查、问效、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抽调专门力量负责对重点工作的督导,实行立项管理。与纪检部门进行配合,对经督办后仍开展工作不力,对学校发展造成影响的,将问题移交至学校纪委,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整改效果: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4.关于“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研少,联系师生少,不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研少,联系师生少,不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问题。整改措施:制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制度》,确定每位学校领导要定点联系1个教学系部,联系2名教师和3名学生,经常性地进行谈心谈话,结合周安排,深入一线、深入师生,加强了解,解决困难。整改效果:班子成员联系师生经常化,能够及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5.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执行不力,对党委作出的决定落实慢、效率低”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执行不力,对党委作出的决定落实慢、效率低”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给班子成员分管的各部门下发《关于对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班子成员督导分管部门抓好落实。整改效果: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显示,124项具体工作,除不具备解决条件的个别事项外,其余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6.关于“作风上不够扎实,有的班子成员的年终述廉报告照抄照搬”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执行不力,对党委作出的决定落实慢、效率低”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学校制订了《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今后工作中依据该细则,对工作开展情况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二是下发通知,有针对性地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形成自查表,学校纪委形成了检查报告并上交校党委。整改效果: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显示,124项具体工作,除不具备解决条件的个别事项外,其余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让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心存戒惧”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让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心存戒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编印了新一期的《违纪典型案例》学习材料,发给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二是在学校接受巡察期间,学校纪委立行立改,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材料》和《警示教育材料》两册资料,供领导干部学习使用。整改效果:典型教育效果良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读后能够心存戒惧。
2.关于“廉政教育成效欠佳,每年定期开展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多为观看相关题材教育片,方法不活”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教育成效欠佳,每年定期开展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多为观看相关题材教育片,方法不活”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创办《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简报》,加大宣传教育模式。二是准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监狱等地参观,增强廉政教育效果。整改效果:廉政教育方法越来越灵活多样。
3.关于“廉政文化氛围不浓,没有充分利用校园网、工作简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和要求”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浓,没有充分利用校园网、工作简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和要求”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校园网、官微公众号等,打造廉政舆论热地,已在校园网首页校园专题栏目专门开通“廉政宣传专栏”,目前已经上传22篇新闻稿件,利用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加大宣讲力度,通过线上媒体,及时向全校师生普及廉政文化教育。二是在校园布设廉政宣传橱窗,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三是在办公楼二楼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将反腐倡廉,纠风正纪,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到实处。四是会同纪检监察室,推出一期廉政教育《信息简报》。整改效果:廉政文化氛围浓厚,充分利用多种阵地综合进行从严治党宣传。
4.关于“纪检机构编制尚未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检机构编制尚未到位”问题。整改措施:起草《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主动跑办市编办、市委组织部,争取尽早调整到位。以专件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
5.关于“监督方式单一,办法不多”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方式单一,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措施:制定《纪检监察室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方法》,通过项目招标检查、党费收缴使用检查、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检查、组建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等形式,丰富监督形式。整改效果:监督方式多样化,多措并举开展监督。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制定《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确保主体责任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2019年1月向上级纪委、党委报送了《2018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整改效果: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工作到位了。
2.关于“学校纪委对落实‘三转’要求,在认识上和工作上都有偏差”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纪委对落实‘三转’要求,在认识上和工作上都有偏差”问题。整改措施:修订《学校纪委工作规则》。整改效果: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关于“学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乏力”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乏力”问题。整改措施:制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监督办法》。整改效果:加大对提交党委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的力度,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依规进行问责。
4.关于“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工作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抓紧落实。第一时间对反馈意见提到的建档立卡学生的学费、教材费进行返还。二是加强宣传,确保政策落地,实惠到人。整改效果:书费和学费已全部退还到位,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到位。
(七)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方面”问题。
(1)继续加强对市财政局的财政专项检查进行整改。
关于“继续加强对市财政局的财政专项检查进行整改”的问题,以专件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
(2)继续落实沧州市审计局对学校党委书记苑彦刚、原校长张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出31个具体问题中遗留下的8项问题的整改。
关于“继续落实沧州市审计局对学校党委书记苑彦刚、原校长张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出31个具体问题中遗留下的8项问题的整改”问题,以专件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
市委巡察组移交我校1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1件、立案1件、谈话函询0件、暂存0件、了结1件;移交司法部门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其中处级0人、科级0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树牢“两个维护”,坚守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放大巡察效应,提高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引擎。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做好协调、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规范不科学不健全制度,完善规章。认真抓好督导问责,切实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增强干部办事水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3930866(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御园路88号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228。电子邮箱sjzyesf@126.com。
中共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
2019年3月25日
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18年8月15日至10月20日,对市委统战部(原市委台办)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统战部(原市委台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市委统战部(原市委台办)多次召开班子成员会、碰头会,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统战部长韩学军专题听取了原市委台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明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巡察整改,按照市委统一决策部署,把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担在肩上,抓在手里;二是全面聚焦存在问题,以有力的工作举措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坚决摈弃“过关”思想,做到持续整改、深入整改;三是紧紧抓住整改契机,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统战系统落地落实,为开创省会统战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常务副部长、市委台办主任张明其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明确表态,诚恳接受意见、承担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市委台办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原市委台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加强对台工作发展,提升对台工作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台办主任张明其同志要求,原市委台办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原市委台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领原市委台办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落实到全面推进对台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委统战部成立了由常务副部长、市委台办主任张明其同志任组长,原市委台办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反馈的意见,重点解决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的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责任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市委统战部(原市委台办)关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整改问题逐一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对台工作发展中落地生根;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干部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唯上唯书机械执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不接地气,工作效果不佳。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决定理解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对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的理解和贯彻上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2018年2月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推进祖国统一,精心开展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台办仅仅传阅了文件,没有具体做安排落实”问题。
(牵头领导:王春立,责任处室:交流宣传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重新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市委台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对台新闻舆论工作,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讲好“两岸一家亲”故事,为对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重点围绕当前两岸关系复杂多变的特点,积极将大陆改革开放四十年成就向台湾民众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向台湾民众宣传。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作对台工作中只注重服务台胞、台属、台企,搞搞接待,安排安排活动,具体工作中没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和措施,没有有针对性地把中央对台有关方针、政策进行充分的宣传”问题。(牵头领导:王春立,责任处室:交流宣传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对台宣传的统一口径,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和措施。结合我市市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记责任、锐意创新,把中央对台有关方针、政策进行充分的宣传,研究制定了《台湾记者来石采访管理规定》。
2、关于“擅自变通乱执行。执行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把手在班子会上安排完成开支任务”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迅速修订完善《市委台办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遵守“一把手在一些重大议题上,末位表态”的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程序。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有的单据没有经办人、没有领导审批、签字、有的缺乏支出依据、有的单据没有明细、有的交通票据有去程没有回程”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对近年来的所有报销单据进行重新梳理,逐一进行审核,完善相关手续。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办事,规范各种手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抓好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把手没有遵从‘4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在报销单据上签字”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市委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4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并由其他班子成员负责监督落实。
3.关于“党的领导意识淡薄”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台办议事规则没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立即修订完善《市委台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市委台办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补充进去,并严格抓好落实。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台办主要职责有十项,其中的4项没有分解到内设机构的职责中,造成主要职责无人落实”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结合机构改革,把对台工作的主要职责重新细化分解,确保主要职责全部分解到内设机构的职责中,以避免主要职责的落实出现空档。
4.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致使工作受到影响,也影响了台办班子内部和外在形象”问题。(牵头领导:王春立,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带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领导班子不团结的现象。在12月21日,由市委常委、原统战部长王韶华主持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领导班子不团结的问题作为一个重点,进行了彻底解决,达到促进工作,重树领导班子的内外形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十九大学习上,学习笔记敷衍了事,有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上所记多为与学习无关内容,有的没有学习笔记本”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从自身做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与全市对台工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见实效。严格落实《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市委的要求,年初制定好本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细化学习方案,确保时间、内容、效果落到实处。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交流与听专家辅导相结合,学习理论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不断提升学习成效,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每名同志重新配发专用学习笔记本,12月底,对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没有学习十九大精神个人笔记的进行了补写。主要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理论学习笔记,每季度审阅一次学习心得体会,结合讲授党课,每个专题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做专题辅导。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能保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不深入、思考不认真,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不紧密,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抄袭其它地市的学习方案,部分班子成员和干部在学习中,照搬照抄他人文章”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原统战部长王韶华同志在12月21日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事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机关党员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纯洁性。建立了《原市委台办政治理论制度》,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将结果在部机关通报。
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研究、不分析”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讲党课、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常态监管等机制,强化督查,传导压力,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凝聚和引领作用。目前,已经修改完善了《市委台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已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2019年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基层组织设置不够规范”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任期届满未换届”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根据市直工委的要求,已于2018年8月31日,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并将有关换届选举情况上报市直工委组织部,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没有划分党小组,且没有组织过活动”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在2018年8月31日,党支部换届选举后,新一届党支部,对全办党员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共划分3个党小组,其中在职党员两个党小组,离退休党员一个党小组。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符合条件的干部不敢大胆使用”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结合机构调整,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机构设置和编制职数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待编制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选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干部。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对新提拔干部缺少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试用期满一年后民主测评等程序”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市委台办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在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度,考察预告制度,任职试用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做到:一是严把四关(任职条件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二是严格程序;三是严格民主;四是严格监督。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编制配备干部,按照编制,超编2人”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进行了整改。结合机构调整,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机构设置和编制职数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数配备干部。目前,超编的两人,2019年3月份自然退休,消化一人;另一人,积极向市委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市委给予支持、帮助解决。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混岗使用人员,台办下属台属联谊会有2人在机关行政岗位工作”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进行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机构调整,按照新的“三定方案”,严格落实市委的要求,彻底解决混岗使用的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任免干部材料不齐全”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全市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已将我办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全面进行了补充完善。研究制定了《市委台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今后,及时将干部的任免、奖惩情况整理归档,杜绝此类事情出现。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进取心不足”问题。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中进取精神不足,存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没有逢旗必扛,逢一必争的勇气和决心”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加强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认真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我们的挑战,力求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学习态度上,做到变不自觉为自觉学,把不坚持学习制度的习惯彻底改掉。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 ,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要求,开展好我办的各项工作。不断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消除不思进取,内动力不强的不良思维。在工作中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到组织要求我做,为我要主动做,变外力驱使自己认真工作为自己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把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好。始终牢记守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针对工作不深入,作风不踏实的表现。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给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榜样。四是做到多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事,多了解民情,多化解民怨,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好 “六不准”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始终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做金钱和美色的奴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群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10.关于“领导作风不扎实”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下乡调研走马观花,没有明确调研目标,调研后没有形成有效的报告,班子会没有就下乡调研进行过研究”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始终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真正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在2018年12月21日,在市委统战部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原市委台办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中对该问题都进行了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都指出了此项问题。进一步完善调研制度。在调研工作中明确调研目标、明确调研要求,形成调研报告。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问计效果不明显,对征求意见没有跟踪落实,实行台账管理”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思想观念的解放,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使“双问计”活动收到越来越多的实效。结合“双问计”活动的年度考核,对2018年全年的问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坚持统筹协调,强力推动,以活动促进各项对台工作的开展,以考核促进“双问计”活动落地见效。在整改中坚持做到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特别是推动台资企业上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多做创新,多出特色。2019年1月15日,市“双问计”活动办组织考核,对2018年“双问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从反馈的情况看,没有指出问题,目前等待考核结果。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零星接待中存在审批手续乱、陪客人数多、接待标准不一”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迅速组织对我办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按照石财外[2014]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逐一进行审核,完善相关手续。今后,将严格审批手续、严控陪餐人数、统一接待标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开展经常性教育不够”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够。对本单位发生的四名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处分一事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宣布”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长期坚持。2018年12月10日下午,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结合巡察整改动员,一并将2015年受党纪处理的4名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宣布。今后,一定做到及时传达学习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的有关文件和精神,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并将本单位的反面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和整改。在每年民主生会前,梳理本单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函询、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将违规违纪干部汇报整改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内容,同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汇报整改情况。
1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按照2018年10月2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的组织生活规定,认真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五项制度。结合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讲成绩多,讲问题少,有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长期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带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务副部长、台办主任张明其同志带头垂范,在2018年12月21日,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对原市委台办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严格把关,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了“讲成绩多、讲问题少”“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杜绝了照搬照抄现象,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有辣味。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开党员大会签名不全”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对2016年—2018年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后,将及时填写会议、活动情况和参会党员签到情况,确保党员到会率。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干部讲党课坚持不经常”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给全体党员讲党课。并将此制度长期坚持。
14.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够好”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把手在一些重大议题上没有遵守末位发言原则”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长期坚持。立即修订完善《市委台办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一把手在一些重大议题上,末位表态”的原则,并由其他班子成员负责监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领导班子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担当意识不够”问题。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工作中没有将纪检工作列入”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18年12月10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沈金伟)分管市委台办纪检工作。今后,每季度听取一次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汇报,每半年领导班子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督工作。(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班子会上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基本没有”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迅速修改完善市委台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一次市委台办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今后,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切实提出指导性意见。
1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根据台办工作实际找出廉政建设风险点,制定有效的监督措施”问题。(牵头领导:沈金伟,责任处室: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经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和市纪委及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的安排部署,已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了单位、处室及个人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的制定,同时修改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
17.关于“责任追究不力”问题。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不作为、不担当’等歪风邪气的监督问责存在盲点”问题。(牵头领导:张明其,责任处室:秘书处)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持续深入开展工作风专项整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作风,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党员干部抓起。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若干规定(试行)》,确保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8年12月21日,由市委常委、原统战部长王韶华主持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领导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的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明确规定,今后,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的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党纪处理、组织调整。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牵头领导:刘春梅,责任处室:驻部纪检组)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纪律规矩和政治生态的监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导组织市台办等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三谈两会两书”即提醒谈话、组织约谈、诫勉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积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督导市委台办等综合监督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章党纪主题教育、案例警示教育、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系列活动;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关键,监督履职尽责。通过实地调研、约谈汇报、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督导市委台办等各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厘清责任清单,严格履行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加强廉政监管,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作风纪律的监督。督促市委台办等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作风、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实力度,实施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认真开展重点事项廉政提醒和约谈,扎实做好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盯需要深入持续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真正把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廉政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统战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不放过,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帐,逐项督办,逐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切实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筑牢思想防线,深入扎实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使机关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联系方式: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兴凯路70号市委西院原市委台办;邮政编码:050051;电话:87851431(工作时间);电子邮箱:stb87851431@126.com。
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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