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存在问题]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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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第一部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一是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强化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2月2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把会前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纳入党组会的重要议题,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开展学习研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巡察机构有关领导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关于规范巡察公开工作意见(施行)的通知》《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巡察公开、配合巡察等工作细则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纪律、按要求做好巡察各项工作文件精神。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交流了学习感受,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做好巡察意见收集、整改,主动认领巡察问题30个,其中局党组书记梁泳保同志负责6个问题,党组成员董艳群、陈卫民分别负责16个、8个问题。同时向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广泛征求对局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稿38份,收回30份,除芦苞镇提出部分业务建议外,其他均无意见。巡察期间在机关内部设置意见箱,充分听取和收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7月14日,均无意见。三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谈话,把问题谈清楚、说明白,为全面深入做好后期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梁泳保同志作为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按照巡察整改意见要求,把整改落实好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本次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于6月2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查摆、深刻反省,并结合党组班子分工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3年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拉单子、列清单将三大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分解到领导个人,同时明确整改落实时间,不整改到位坚决不收兵。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7月14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来我局沟通巡察反馈意见,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佛山市三水区非区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佛山市三水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审议通过了新制定和修订包括《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5份制度;研究审定本次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8月14日、8月23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及书记点评等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结合当前巡察问题整改进度,要求加快整改落实进度,确保巡察整改成效。至目前我局30个问题、书记点人点事2项任务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期间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个,制定、完善制度10项,谈话提醒7人。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局党组以本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重要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紧扣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水平建设,持续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0个分类共30项问题,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完成30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服务退役军人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任务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仍有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重大形势政策应学未学。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到位。学用结合不够,党组成员未结合工作实际或个人学习心得作研讨发言,贯彻执行中央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一是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中侧重选取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关联性较强的方向进行学习,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部战区机关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军党的建设会议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78集团军时的重要讲话》等。党组成员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将上级政策和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是局党组7月7日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党组成员学习。2月27日,集中学习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6月30日的中心组学习中,选取《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作为学习重点,党组成员均作了研讨发言,党支部书记董艳群同志就如何就新形势下做好局党支部建设作了发言。
整改任务2:党组全面领导能力有待提高,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一是年度工作总结和部署滞后。2020年以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基本都是第三季度后才印发;2021更是到11月25日才开会总结2020年的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的工作要点。二是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不够有力。部分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不合理,办公场所简陋,接待窗口不规范,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服务对象底数掌握不清,对重点信访人员情况掌握不全,“六必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退役军人走访率不够高。三是区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人员调整不及时,2021年10月14日后,未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贯彻落实《三水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不到位,未按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2020年开会后没有印发会议纪要。四是化解风险矛盾工作不力。“三水区积极化解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持续信访问题”被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改革攻坚任务。五是退役军人越级上访多。2020年下半年至今,共有23宗越级上访投诉(含重复信访),其中到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7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宗,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宗。
整改落实:一是按照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4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了省、市小组会议精神,印发了《会议纪要》《2022年的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二是5月以来,结合做好迎接中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复核验收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服务站建设完善提升。南山镇、云东海街道服务站已搬迁到新址办公,其他镇街服务站也对照星级创建进一步完善场室氛围,规范了接待窗口。为进一步掌握工作底数,从6月份开始对业务数据实行常态化季度统计报送。区服务中心通过组织观影活动、八一系列活动、入户走访等多形式提高走访率。同时,指导各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七一”、“八一”等重要节日为主,积极组织开展走访联系工作,如西南街道会同桥头社区开展了“赓续八一精神,传承红色薪火”活动、白坭镇和岗头村组织退役军人聚餐庆“八一”,南山镇和芦苞镇通过座谈和入户走访加强与服务对象联系,乐平镇组织退役军人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看红色电影、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走访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覆盖面更广、走访率明显提高。
三是7月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更新人员信息。4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了省、市小组会议精神,印发了《会议纪要》《2022年的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四是5月5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志彬同志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约访黄振、谭国光、王样义、罗福烽等4名士官代表,期间通过一对一谈心交流,对相关士官群体关心关注的安置政策依据、安置手续合法性等存疑问题进行了充分政策解释和回应。9月4日,艳群同志带队送今年士官到单位报到上岗,并结合送岗与接收单位、士官进行沟通,宣讲安置政策和安置要求,指引单位落实做好有关安置工作。对于往年接收的士官持续跟进沟通,对遇困难需要我局协调的士官,积极与本人和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力争解决相关问题。
五是区、镇、村居三级落实了信访代办员工作,建立了信访服务代办台账工作制度,镇、村居每月上报台账资料(信访诉求明细表、“三到位”台账、信访研判简报),不断加强排查以及分析研判,区局领导分片挂钩负责各镇街道,及时化解越级上访行为。5月份至今到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0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1宗,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宗,成效明显。
整改任务3:涉军工作主动作为不够有力,双拥优待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引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力度不够。对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的底数不清,对退役军人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宣传不到位;2022年度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计划参训人员140人,实际参训人员75人,参训率较低。二是双拥工作存在短板。未按要求制定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未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按要求落实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半年轮流一次到双拥办合署办公的制度;没有充分利用好区政务网宣传窗口,三水双拥网从2020年至今只有2条信息。
整改落实:一是结合我区2023年秋季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工作,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引导退役士兵积极参加全员适应性培训,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线下培训的退役士兵,指引开展线上培训课程学习,保证参训率。指导和督促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定期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定期更新。结合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指引镇街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安排专人解答等手段受加强退役军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宣传效果。积极推进在我区创业孵化基地中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工作,计划于9月19-20日分别在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好帮手创业智慧园进行退役军人专区授牌仪式。通过退役军人专区的设立,充分利用和发挥区创业孵化基地自身优势,为我区有志于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优质资源和服务,为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搭建良好平台。与佛山农商银行三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水支行等区内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引导相关退役士兵与有关金融机构接洽,满足退役士兵对贷款资金的需求。
二是9月4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佛山市三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佛山市三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三份文件,明确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及区双拥办职责及工作制度。6月6日,召开《军地互办实事协调推进会》,与区人武部及75752部队协商军地合署办公事宜,明确了军地合署办公制度。9月14日,再次再次前往75752部队进行协商,部队已明确抽派人员前往我局合署办公,目前正在进行人员抽调工作。7月26日,已对区双拥网信息进行更新,后续将定期进行更新。
整改任务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落实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如2020年未向区委专题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制定不规范。如2020年印发的《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未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进行制定,文件中提及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规定》”无规范权威出处,省委、市委和区委也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该文件未明晰分管领导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职责。三是文件定密不准。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内有“挑头人”“情报员”“维稳对象”等敏感表述,而该文件并未定密或标明为内部文件,一旦外传,容易引发舆情事件。四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维护网络安全工作不到位。如2021年未通过党组会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
整改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好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重新修订《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同时指定办公室张奔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精心组织撰写专题报告,确保每年按时保质向区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是对标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规定,重新修订规范《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及时删除不规范表述字句,重新梳理文件出处。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台账。
三是7月14日,党组审议通过修订《佛山市三水区优抚对象及部分退役军人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提及对象的敏感表述予以及时修改。重新确定文件密级为不公开,确保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安全可靠。
四是8月23日,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办公室等部门加强与市局、区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及时发现线上网络舆情,迅速作出线下反应,双向发力做好服务对象信访保障工作,确保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领域平稳有序。
(二)服务军人军属理念树得不牢,廉政风险犹存
整改任务5:担当作为不够,服务意识不强。一是省应急救助资金审批上报不及时。谢某某等4人申请省级救助资金审批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未按规定时限审批上报。二是落实上级政策不及时。区局于2023年3月上旬收到上级转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但至4月中旬区局仍未研究如何落实相关培训、宣传、指引工作。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退役军人获取优抚政策渠道不畅,来信来电来访中政策咨询类问题占比高,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共接待咨询有关优抚政策人员约500批900人次,占比约40%;12345转来咨询件128件,占总数近80%。
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省相关文件,加强与市局沟通衔接,进一步明晰审批细节和环节。8月31日,市局组织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办理省应急救助资金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审批和审核业务能力。我局将利用区服务中心季度培训会议进行重申和明确,同时加强与市局的沟通。
二是4-5月移交安置工作办公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上级部署开展2023年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身份核定工作,共协助我区3名报名参加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进行身份核定。
三是向各镇街、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发一批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的宣传小册子,另外在每年的接兵、送兵等相关时间节点进行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2023年9月12日接收退役士兵一站式以及9月13日新兵普法教育中也进一步开展了政策宣讲。
整改任务6:制度制定不合理,存在风险隐患。一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不合理。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存在以小组采购决定代替党组会决策的情况。如2020年、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2021年、2022年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等项目,均是在采购小组会议后即签订了合同,仅仅是在资金拨付时才报局务会审议,流程缺失,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项目上会额度设置不合理,按目前规则,党组会讨论的项目以政策性资金的发放为主,可自主决策的项目基本不用报党组会讨论,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签批即可,存在廉政风险;区退役军人事务中心是独立的预算单位,但未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临时困难救助制度不严谨。将涉军重点信访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存在以访牟利的风险隐患,违反《广东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有关规定。
整改落实:一是8月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采购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由艳群同志担任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7月14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共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调整“三重一大”内容,明确了50万元及以上项目采购需提交党组会议审定方可实施。
二是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上会额度设置修改为:5万元及以上报局务会议审议,10万元及以上报党组会议审议;制定《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7月下旬开始正式执行。
三是党组审议通过修订的《佛山市三水区优抚对象及部分退役军人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提及对象的敏感表述予及时进行修改,同时剔除了重点信访人员纳入救助的条款。
整改任务7:救助资金审批混乱,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一是省级应急资金申请审批把关不严。对收入证明审核不严,如某国企员工收入为1376元,未达最低工资标准,但审批人员未对其真实性进行把关;对家庭月均收入的核算方式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部分按家庭总收入除以总人数核算,部分按《申请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指标》核算。二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委托对象不符合要求,2022年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委托没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承办;合同制定不严谨,三水烈士陵园整修工程合同,未订立双方违约责任。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如2022年3月到高明参加公益研讨会、2022年9月到南海参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出差申请表没有填写目的地单位意见或附上活动通知。
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省相关文件,加强与市局沟通衔接,进一步明晰审批细节和环节。8月31日,市局组织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办理省应急救助资金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审批和审核业务能力。我局将利用区服务中心季度培训会议进行重申和明确,同时加强与市局的沟通。
二是各股室(中心)指定了1名采购辅助人员,由办公室召开采购工作培训会议,系统学习采购规则和合同管理等事项。
三是各股室(中心)指定了1名财务辅助人员,由办公室召开财务工作培训会议,系统学习财务规定和单据支出等注意事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整改任务8: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局党组有两位领导受到党纪处分,相关党纪处分决定也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2021年,局机关党支部未就“纪律学习月”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局党组有多次开会讨论“三重一大”相关决策事项时,派驻纪检组成员未对此进行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局党组有多次开会讨论“三重一大”相关决策事项时,派驻纪检组成员未对此进行监督。
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局机关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纪律学习月”有关要求开展活动,9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纪法教育基地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一封家书,开展家访以及参加“微考学”等工作。
二是派驻纪检组加强了与局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涉及“三重一大”相关决策事项,提前做好会议通知,纪检组按需派员参加。如遇到纪检组有外出等情况,提前将相关议题送纪检组审议,获准后再召开党组会议。
整改任务9: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组织生活不规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要求落实“一季度一党课”;机关党支部记录不规范,党员大会、党课仅记录标题;请假党员讲党课。二是党费收缴不规范。2021年1、2月均按2020年党费标准收取,在3月份调整党费标准后未补缴,存在少收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一是支部全体支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巡察反馈问题,重新学习了《三水区党支部日常工作规范十条》,明确由林舒瑶同志负责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经认真查核,补缴了梁彩云等6名同志2021年1-2月调整后的党费142.95元。今后将严格按照《三水区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整改任务10: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是未严格贯彻党组议事规则。某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局党组会议较少,对重大问题决策参与度较低,未能严格落实中央军委《关于向省级以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派驻军队人员的意见》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6日党组会研究局办公室主任李志锋转正问题,但其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回避相关议题。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不到位。2020年8月选拔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时,党组未在工作方案确定意向人选;党组以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票数综合排名第一作为考察对象,“唯票”选人用人。三是推荐优秀人员名单未经党组会讨论。2022年10月26日,局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推荐区2022年度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百名优秀主任(站长)名单,该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讨论决策。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部分重要档案材料生成归档不及时、填写不规范。
整改落实:一是局办公室加强与该领导干部的沟通联系,涉及军地合作等相关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其本人参加,7月14日党组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系统学习选人用人相关知识。
二是7月14日党组会议学习了《佛山市三水区非区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佛山市三水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杜绝“唯票”选人用人。三是7月14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体成员再次学习了该制度,今后严格落实执行相关规定。四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核定张奔等几位同志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规范填写林舒瑶等同志档案材料,并及时归档。
第三部分: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意识,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持续在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狠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二)持续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及时总结经验、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以制度的形式保障整改落实,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强化纪律约束,确保突出问题整治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推动建立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推进全处各项工作全面从严从实。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坚持在整改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整改,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建设发展的新契机,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改进工作作风,树牢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党建工作水平,提高管党治党能力,推动我局中心工作与巡察整改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12801;邮政信箱:三水区西南街道渡口路22号;电子邮箱sstyjrswj@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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