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报告的意见]中共枞阳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7日至7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树牢“巡视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
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检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体系化组织,清单式管理,过程性管控,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担当主体责任,增强思想行动自觉。7月20日、8月3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第39次、第41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学习省辖市巡视整改暨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南部片区汇报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立即召集相关单位,起草《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9月2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反馈意见,听取巡视整改汇报,讨论完善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30日,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枞阳县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五人小组”会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县上下聚焦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定坚决地、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县委立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有力地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二是突出领导带头,体系化组织推进。成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县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11月26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提高认识、推进整改的目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整改具体事项,带头领办突出问题。其他县级干部都牵头整改相关事项,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形成了以上率下、协同整改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组织,上下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清单式管理任务。印发《中共枞阳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分解任务清单》,形成定位、定案、定岗、定责、定人、定时等“六定”举措,将巡视反馈的三大方面13个41条问题,细化分解为140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逐项盘点销号。按照“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要求,县委要求13个牵头单位、所有责任单位进一步实化、细化整改方案,分别制定整改详细措施,落细落小地抓好整改工作。
四是加强调度督查,过程性管控落实。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在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整改期间,坚持向省委巡视组汇报整改情况,沟通整改成效,及时调整并改进;多次向市委主要领导、市委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坚决落实市委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整改。县委明确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实行“周报告、月调度、不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建档销号制度,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确保整改工作一招不让地推进。
整改期间,县委共召开16次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调度会,压实整改责任,协调解决具体事项,过程管控推进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的,提出严厉批评,责令按期纠正。8月8日、11月28日,县委两次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坚持优先办理原则,积极查办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线索。巡视组交办给县委2件信访件,都调查处理、整改到位,在巡视期间已形成报告向巡视组进行了汇报。移交县纪委举报件138件,已办结46件,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并处行政记大过1人)、党内警告11人、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给予组织处理11人,其中诫勉谈话10人、提醒谈话1人。移交问题线索13件,已全部处置,立案3件,已结案2件,开除党籍、撤职1人,留党察看1人。移交县信访局的12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都建立了台账,做到一件一档。
五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深化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项行动方式开展整改。县纪委牵头开展“同城吃请”“公款送礼”专项整治、纪律处分执行专项清理;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乡镇普遍存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专项整治;县委宣传部牵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改;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专项整改。另外,县直牵头部门还对存在的区域性、多发性问题开展了“农村侵害五保老人权益、审判百日执行会战、工程建设领域标后监管、中小学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信访积案化解、治安突出问题”等多个专项治理。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把“当前遏制”与“长远管住”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剖析问题发生根源,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使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目前,已建立60多个制度,涵盖了全县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出台《枞阳县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枞阳县政商关系行为守则(试行)》和《枞阳县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等文件,配套印发宣传册,制度上约束政商之间构建“亲”“清”关系。
七是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巡视成果转化。县委把巡视整改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开展“五个主题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发展成效。
二、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情况
1.县委统揽全局、谋划发展能力不强
(1)针对“县委统揽全局、谋划发展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民生改善差距较大”的问题。
一是县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件要求,出台贯彻意见,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迅速掀起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热潮。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扎实开展“七进”宣讲活动,县委常委带头宣讲,组建7个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二是县委持续加强统筹谋划发展能力。针对反馈问题,县委深刻对照、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开展“五个主题年”活动,全县呈现出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干群团结奋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良好局面。整改期间,召开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总结2017年主要工作,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议,谋划部署全县当前重点工作;每月召开县四大班子月度碰头会,就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园区发展、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部署了群团改革、“多规合一”、“放管服”和养老服务等重点改革事项;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农村自来水厂并网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三是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加速年”活动。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6亿元,是上年1.7倍。同步推进5条一级公路、3条省道和德上高速枞阳段建设,G347枞阳至普济圩段路面工程全面启动,池州大桥及北接线工程加快实施,S335钱桥至麒麟段路基全线贯通。846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年任务两年完成。铜陵至枞阳轨道交通一号线列入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水利基础设施完成投资9.8亿元,是上年1.5倍。24个重大灾后重建项目分步实施,县城防洪安保工程3个项目完成主体建设。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强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城乡排涝设施建设、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四大短板加快补齐。引江济淮工程枞阳段征地拆迁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扬。四是扎实开展“民生保障提质年”活动。在首战首胜、省首评获“好”等次基础上,以“一切为了脱贫攻坚、满足脱贫攻坚一切需要”决战脱贫攻坚。《人民日报》10月29日报道了我县精准施策攻坚“贫中之贫”的特色亮点。精心组织实施39项民生工程,全年投入资金22.29亿元,县级配套净增3.26亿元。实现江心洲行人免费过渡。铁铜、长沙自来水厂完成并购,5个乡镇自来水厂并网改造同步启动,县城供水管网延伸至浮山中学。城乡公交一体化完成站点选址。改造棚户区990户、农村危房2398户、老旧小区8.5万平方米。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
(2)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较为严峻,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下降,2014年以来连续3年在市级考核排名倒数第一,2016年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24个‘盗抢骗’重点挂牌整治地区之一”的问题。
一是全县各乡镇、政法各部门掀起了以提高群众安全感与政法满意度的宣传活动高潮。累计发放宣传画册、宣传品2万余份。对全县4.3万多固定电话进行问卷调查,针对调查出的问题,下发督办单,交办699件,确保件件有落实,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全县40万户移动电话群发短信广泛宣传。召开全县政法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路径,开通枞阳政法微信公众号,完善政法委门户网站枞阳长安网,累计推送信息200余条,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形象和传播政法好声音。二是出台《枞阳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枞阳县平安建设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部署落实。2017年上半年我县群众安全感96.68,政法机关满意度92.39,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个和26个位次。三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出台《枞阳县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述职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了平安建设问责问效刚性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圆满完成十九大维稳安保各项任务,实现“零进京”,受到省市表彰。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出台《枞阳县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就医工作实施细则》,安排100万元的就医保障基金,全力做好救助救治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监护管理补贴130余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选好配强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引导干警牢记使命担当。从严管理政法干警,认真贯彻“一准则、两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政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禁令。严格按规范化、实战化要求建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加强“法治超市”建设,枞阳镇旗山社区率先打造“法治超市”亮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目前全县已成立26家。五是我县37名涉嫌“盗抢骗”犯罪在逃人员,实际归案35名,在全国24个重点整治地区位居第一,并在全省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工作部署会上作经验交流。因工作扎实有效,经公安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11月29日,对我县“盗抢骗”重点地区予以摘牌。六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委政法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根据《关于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廉政提醒若干规定(试行)》,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会同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委政法委原主要负责同志实行同级廉政提醒谈话;原分管负责同志丁某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处级干部降为副主任科员。
(3)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滞后,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信访工作在省市排名连年下滑,2016年考核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九”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6月15日至9月15日,全县开展了集中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化解时限,全力依法按规化解,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二是制定《枞阳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实施意见》,所有信访积案实行“四定五包”责任制。目前,国家、省交办的36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其中签订息访承诺书28件。切实做好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每天安排县党政领导在县信访局公开接访,加大接待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截止11月24日,县党政领导公开接访152次,接待群众178批454人次,其中主要领导接访24次,接待群众65批210人次。三是高度重视信访难题解决,结合2018年县委、县政府开展的“社会治理强化年”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逐案成立调查组,逐人登记造册,逐项建立台账,逐一区别问题性质,全面分析案情,破解问题症结,研究化解对策,全力推进信访难题破解,推动我县信访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四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信访局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信访局原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
(4)针对“对城乡、地域文化融合深入研究不够,领导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生硬,缺乏人文关怀,干部积极性调动不够”的问题。
一是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保护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巡视整改期间首次运用。雨坛乡某副乡长,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高峰村活动广场项目未按计划实施而获得验收通过。经查,是由于该项目在征地、拆迁中受到群众阻止,无法按计划建设停车场,而变更了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该副乡长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没有为个人、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出于担当尽责,同意项目通过验收。为此,根据《铜陵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免予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二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激发干部干事激情。整改期间,在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问责中,严格对照市、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造成影响的,适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警示提醒,防微杜渐。十九大期间,我县共问责23人,其中诫勉谈话9人,警示谈话5人,提醒谈话9人。三是深入挖掘左光斗等历史文化名人典故,大力弘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不断聚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积极推进左光斗陈列馆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计划打造成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实施桐城派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工程,编制《枞阳县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划》,近期目标(2016—2020)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远期目标(2021—2030)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会、文化沙龙等活动,促进城乡文化、地域文化融合。8月27日举办了“尚乐艺术杯”喜迎十九大诵读大赛,10月4日举办了刘松冰原创歌曲演唱会,11月4日组织了“网友看枞阳”走进农家乐采风活动。四是针对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干部的不适应感,积极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切实消除干部心理隔阂。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利用平时走访活动、日常工作部署等,广泛听取干部建议,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其他县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分管、联系单位的干部交流沟通;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干部之家作用,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通过调研、考察、约谈等形式广泛开展与县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五是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6年以来,县委向市委推荐提拔正县级干部2名、副县级干部10名;提拔正科级干部42名、副科级干部112名,女干部26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39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出台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实行“双提标”,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我县多年的村级组织保障难题,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2.党委(组)领导作用严重弱化
(5)针对“党委(组)领导作用严重弱化,少数干部在使用公款送礼的同时,搭车侵吞公款,生活奢靡,党的形象和政治生态严重受损”的问题。
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县委深刻剖析、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落实《中共枞阳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和改进县委工作,强化县委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长效抓好作风建设,巩固“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建立“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三是开展“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由副处级降为科员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留党察看1人(由副处级降为副主任科员),撤职1人(由正科级降为副主任科员)。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纪委、市纪委开展的政治生态专题调研,结合“大调研”活动,县委常委分别确定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县党风、政风、民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净化优化措施。在调研思考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确定2018年开展“社会治理强化年”活动,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6)针对“2016年县委未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组工作汇报”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共枞阳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第51次会议安排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党组工作汇报,着力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7)针对“县法院、检察院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性原则和执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县法院党组: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出台《枞阳县法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着力增强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读本》,开展党纪党规等知识测试1次,举行“讲重作·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1次,开展廉政谈话5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实施“精品工程”,开展“百日执行会战”。10月份开展“精品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析评优,完成1057起案件质量评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季对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落实《枞阳县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制度,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的案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坚决予以追责,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执行规范化的实施细则(试行)》,坚决杜绝执行不力、执行不公问题发生,调整充实8名干警到执行一线,配齐配强执行力量。2017年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41人,自9月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以来,司法拘留47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4期共35人,执行到位金额约2700万元,执行到位率环比上升94%。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出台《关于院、庭长行使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试行)》《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制度(试行)》《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确定利息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的实施意见》,完善《枞阳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安徽法院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将法官办案质效、办案纪律等问题纳入绩效考核,并对员额法官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次,研讨疑难复杂案件4件,着重解决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有效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推行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和息诉服判工作。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评查34件“五类案件”,回访160起案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满意度评议,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四是强化党组领导责任,增强纪律意识。制定《枞阳县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枞阳县法院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枞阳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聘请15名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谈话提醒等5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坚决杜绝本位主义和“老好人”思想,进一步严明党纪党规。五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法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会同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法院原党组书记廉政提醒谈话,免去钱某县法院党组成员职务,责令县法院党组约谈相关责任人。取消县法院“全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申报资格。
县检察院党组:一是认真分析反思,及时批评纠错。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检察院党组2次召开会议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六位相关责任人向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其他党组成员也在院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口头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问题的严重性。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增加了关于研究人事等重要问题相关人员回避等具体条款,对议事程序作了更加细化、更加具体的规定。同时组织19名干部述责述廉,院党组书记对6人进行廉政约谈,及时将对刘某的处分决定等材料放入其个人档案。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就“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着力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县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例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检察长上党课、组织党员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开展学习党章知识测试工作、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做党课报告、学习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将党章党规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执法为民意识。通过组织干警送法到党校青干班、国土局、县医院、枞阳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检察工作宣传,共开展预防调查2次、检务督察7次、警示教育宣传1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增进同群众交流。结合脱贫攻坚,每月组织党员干警入村进户、结对扶贫,进行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业务学习,制订《岗位练兵实施办法》,组织干警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网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业务素能。深化检察改革,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工作岗位的职责清单》,细化职责分工,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以严格的责任落实促规范。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室,建立个人执法档案,修订《枞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评查案件156件,以评查促规范。五是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加强线索清理工作。制定《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检察院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举报线索清理工作,建立台账,及时分流,加强督办。畅通信访渠道,推广视频接访、网络信访,设立QQ举报、12309举报专用电话,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落实《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六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检察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会同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廉政提醒谈话。
(8)针对“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讲团结、‘明和暗不和’,内耗严重;有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待工作拈轻怕重,不作为的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县委将讲政治、讲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不讲团结、‘明和暗不和’、内耗严重”的单位或部门,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党委(组)书记的责任。今年以来,对3个单位4人进行组织调整。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中发现问题线索1件,经核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副镇长候选人资格。二是制定干部工作“三案制”精准管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县管领导班子情况。县委针对一些单位领导班子结构不优、凝聚力不强等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对金社镇、雨坛乡、县档案局的领导班子调整后,干部精神面貌、机关作风焕然一新,各项工作有明显起色。三是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并首次运用,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放手创新创业,充分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今年以来,共通报、处理181人次,全县广大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担当精神明显增强,机关效能明显提升,“对待工作拈轻怕重,不作为”的现象大为减少。
3.理论学习和思想建党存在盲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位
(9)针对“理论学习和思想建党存在盲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位。县委抓理论学习、思想引领不深入,缺乏示范带动效应,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泛泛传达会议精神多,深入研讨解决措施少”的问题。
一是11月6日县委常委会第49次会议听取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每年党建工作计划。从今年起,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实现考核工作全覆盖。印发了《枞阳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从11个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详细分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建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督查办法、督学措施等,对全县范围内的理论学习和思想建党情况全面指导。二是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狠抓县委自身理论学习建设。严格落实《枞阳县党委(党组)学习细则》,确保每次理论学习均有3-5名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谈心得体会。11月2日,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11位县委常委就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发言,谈体会、谋举措,以思想清醒促进行动自觉。三是从11月份开始县委中心组逐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遵照执行,县督学小组跟进督查。四是11月22日县委常委会第50次会议审议决定采取“1+6模式”建立7支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队伍,县委常委带头到基层宣讲,同时组织县委宣讲团到各乡镇进行宣讲,14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宣讲团;另外其他县干也分别到分管领域、联系乡镇或帮扶贫困村开展宣讲。五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委宣传部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10)针对“对基层理论教育和思想建党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指导不力,致使思想建党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一是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直工委、县委讲师组等为成员单位的枞阳县理论学习督学小组,明确了督学方式、结果运用等。每季度督学一次,遇重大节庆、纪念日,或重大政治活动需要进行集中学习的,适时开展督学。督学采取旁听、查阅台账、调阅资料、查看学习记录等方式进行。每次督学情况,均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并按相应比例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目前,正结合十九大精神宣讲进行专门督学。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建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学习交流机制,从制度层面规定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措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每半年组织学习交流、安排重点发言,总结学习经验。三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组建县委常委宣讲团和县委、专家、百姓、扶贫工作队、青年、艺术化宣讲团。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利用自身特点、行业优势开展宣讲。县委常委宣讲团第一轮已经全部结束。11月24日,县委宣传部对宣讲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铺开大规模的宣讲活动。
(11)针对“县委党校不注重发挥干部教育基地作用,特别是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滞后,少数基层干部理想信念迷失。一些单位如枞阳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县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弄虚作假;少数干部在巡视谈话时答不出‘两学一做’等具体内容”的问题。
一是县委党校在2017年秋季各类班次中,将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列为重点内容,其中党章党规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县委党校在2017年秋季办学中,已经举办全县第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县直内设机构负责人进修班、乡镇内设机构负责人进修班共5个班次,培训312人;年内已安排十九大精神科级干部集中轮训班2期,培训630人,切实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基地作用。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委党校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于枞阳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县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令枞阳镇党委和县检察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专项书面检查,给予枞阳镇党政办原副主任张某、工作人员唐某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左某诫勉谈话,对枞阳镇党委书记廉政提醒谈话;对县检察院党总支书记胡某诫勉谈话,免去直接责任人查某的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11月14日至17日,县委成立8个督导组,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对工作要求不到位的白梅乡,县委组织部长对乡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将白梅乡党委列入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重点管理对象。印发《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第三季度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对于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答不出“两学一做”等理论薄弱的问题,结合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先锋在线平台、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先锋铜陵微信等“两微一端”作用,每周在枞阳党建平台上发布最新理论知识。结合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编印《新理论新成就应知应会100题》《党员干部必须明确的50个党建新名词》等简明小册子,供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召开前,组织了一次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十九大召开后,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建理论宣讲团,开展全县组工干部“上讲台”比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12)针对“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县委没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没有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照搬照套、束之高阁”的问题。
一是成立枞阳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二是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八大以来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若干规定》,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对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枞阳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具体措施。从2017年开始,从7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目前,《2017年度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已印发。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发展”和“党建”考核各100分。在2017年度县直机关、乡镇领导班子党建考核民主测评表中,均把“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第一位,并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在党委(党组)和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五是11月1日,在县委党校2017年秋季主体班上,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13)针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建基础薄弱,干部队伍管理缺失,枞阳报社主编朱某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巡视期间已做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的问题。
一是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建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摸排,查找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于11月22日印发《枞阳县宣传思想战线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专项会议和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统筹安排党建工作,完善党建管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交流,促进全战线党建工作上台阶。二是严肃查处朱某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给予朱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枞阳报社总编职务。将朱某的纪律处分,在县委宣传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宣布,强化警示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将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的枞阳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读本,发放至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每一位干部职工。11月24日,召开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县纪委负责同志作警示教育报告,切实做到知红线、明底线、筑防线,警钟长鸣。
4.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认识和站位不高,巡视整改不到位
(14)针对“抓巡视整改主动意识不强,就事论事,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未能系统分析,深入查找根源,综合研究制订防患机制,没有真正做到‘不贰过’。如上轮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招投标问题比较多、‘文山会海’现象、基层‘吃喝风’等问题依然突出。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走过场;对省里统一部署的‘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雨过地皮湿’。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部署安排较为滞后”的问题。
一是县委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9月30日,在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上,要求全县上下聚焦巡视反馈的问题,从县委做起,全面审视,认真对照,不管问题积累了多长时间,不管是什么背景下形成的,必须以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坚决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共召开16次县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结合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系统分析,深入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真正做到“不贰过”。在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罚,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在基层“吃喝风”方面,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清理,开展“同城吃请”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文件、会议审批制度,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现象。对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扎扎实实地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以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改革发展不断进步检验整改成效。对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再梳理,再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县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出台了5项巡察制度和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完成县委第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20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6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4人、村两委成员5人,普通农民党员2人。11月21日,县委启动第二轮巡察。五是加大巡察工作支持力度。10月份,经县编委会研究,我县拟设立1个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均为正科级机构,已报市编委待批。县纪委已将巡察经费列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整改情况
5.县委对党建工作深入谋划和重点推动力度不够,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没有压实
(15)针对“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题数共有383个,其中专题研究党建数仅为6个。县委抓党建工作缺乏深入调研思考和创新举措,工作重点不突出,组织部督促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形成压力传导”的问题。
一是规范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或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明确县委常委会第一季度专题研究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和党委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第二季度听取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第三季度部署开展一次党建重大问题专题调研,第四季度专题研究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8月8日、11月28日分别召开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部署安排全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厘清基层党建责任。县委制定责任落实的“四书六制三单”具体办法。逐级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领办承诺书、任务分解书和整改意见书,通过“四书”个性化定责;建立了定期例会制、督查通报制、调度约谈制、包片联系制、全程记实制、考核评比制共六项制度,常态化问责;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任务、问题“三张清单”,压实责任。三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督查。10月份以来,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了四种类型的督促检查。派出8个督导组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全县农村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部务会议每月研究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并将研究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四是针对反馈意见,责令县委组织部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16)针对“2013年至今,组织部没有对全县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年都派员对其他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但其自身2017年之前未召开民主生活会;2016年以前无任何党建活动、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学习记录,存在严重的‘灯下黑’。县直工委作为县委主抓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部门,‘只拿电筒照别人,不拿镜子照自己’,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单位制定方案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但自己却不执行,党支部、小组活动不正常,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县教体局、公安局等单位‘三会一课’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认真反思,对照检查,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普通党员分两个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切实提高认识,规范严肃自身党内政治生活。二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县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剖析。县委组织部扎实开展专项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每月25日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扎实开展好每月15日的“固定党日+”活动,健全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县直工委、县教育工委、县公安局党委全面开展了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的专项整改,并向县委作出了专项书面检查。责令县直工委、县教育工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在年底进行的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本年度党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县直工委书记诫勉谈话,县直工委组织委员丁某调离岗位;免去何某县教育工委机关党支部书记职务,并给予诫勉谈话;免去叶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党支部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任用不规范
(17)针对“乡镇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
一是县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完善《中共枞阳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枞阳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在县委常委会议室、组织部部务会议室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遵照执行。对研究干部工作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研究干部工作会议记录做到专人专记、专题专本,规范、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二是对“乡镇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枞阳实际,制定《枞阳县乡镇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参与人员、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对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乡镇每月就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议题等向县委组织部报备。11月14日至17日,县委督导组分别对全县22个乡镇党委会记录进行专项检查;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规范乡镇党委议事程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议事规则。
(18)针对“县直单位普遍存在领导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问题,50岁以上干部超过半数,年轻后备干部严重不足。基层乡镇一方面行政空编,一方面事业严重超编,干部混岗混编问题突出。县委对干部选拔任用视野不宽、沟通不足、轮岗不够、把关不严。县财政局、教体局、统计局等多个县直单位正职空缺。少数干部在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过长,自己不满意,群众有怨言”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制大调研。县委组织部抽调20人组成5个调研组,与全县22个乡镇、60个县直部门500余名干部进行了调研谈话,形成了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班子运行备案和优化调配预案。通过大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干部工作资料,既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又掌握储备了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二是加大乡镇公务员招录力度,今年招录38名;同时,采取县直事业单位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遴选方式,逐步消化乡镇事业超编问题,今年共遴选12人。三是切实解决干部混岗混编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混岗情况进行自查,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混岗人员进行清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需要借调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期限。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联合人社、编办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利用开展干部年报统计工作契机,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信息进行了收集,确保人员编制信息记录在案。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混岗、长期借用基层人员等现象的发生,出台《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暂行办法》,严格人员编制、借调人员管理。目前已清理混岗人员65人。四是针对空缺的县直单位正职岗位,条件成熟的职位人选,尽快配备到位。目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统计局、县水利局正职均已配备。五是根据《枞阳县科级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摸清干部任职时间底数和干部交流意向,结合“三案”制管理,制定了干部交流预案,并分步实施。
(1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把握不住、考察不够严谨,在个别干部使用上存在‘预留岗位’、‘量体裁衣’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委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把好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坚决杜绝“预留岗位”、“量体裁衣”现象。二是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有关干部工作政策以及我县出台的《县管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加强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掌握,着力提高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干部政策的能力。三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有关政策把握不准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请示汇报,并安排专人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干部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四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考察准确全面严谨。动议干部时,在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同意批复后,再进行推荐和考察工作;推荐和考察环节分开进行,对需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的任用事项,及时进行报告;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讨论决定环节。五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严格要求、违规必究。县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政策把握不准、考察不够严谨等现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肃认真、规范规矩。
7.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迷失
(20)针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迷失。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建设缺乏深度调查研究和解决措施,对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重视不够,目前全县仍有65个软弱涣散村没有得到有效治理。2016年基层专项整治发现,全县605个党支部中有140个未按期换届。有的村党员干部不讲原则,明争暗斗,内耗严重”的问题。
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枞阳县从2014年开始,每年按照10%左右的比例进行倒排软弱涣散村,找准原因,因村施策,集中整顿。2014-2017的4年内,共倒排了84个软弱涣散村,整顿后除个别村外,大多取得了明显效果,有的进入了先进村行列。二是深挖根源,查找原因。2014年以来倒排的软弱涣散村大多是因为“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强力整顿。2017年整顿中,横埠镇官塘村、金社镇金渡村、山镇巢山村、官埠桥镇祖龙村等通过调整村党组织书记、配齐班子,帮助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消除误解,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得以解决。从全县来看,2017年初按10%倒排的18个软弱涣散村、6个其他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正在组织“回头看”。目前村级班子的战斗力整体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大为改变。四是开展了一次应换届未换届基层党组织排查,在全县1900多个基层党组织中,2016年排查出的140个应换届未换届的党组织,均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至今没有新增对象。五是坚持定期排查,及时整顿制度。对照软弱涣散村标准,各乡镇建立台账,每季度自行排查一次,县委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对出现软弱涣散苗头的村,立即进行整顿。建立整顿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定期召开由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树立清风正气,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将“三有三带”型党员培养成村干部。做好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21)针对“周潭镇凤凰村201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800人因候选人推荐有异议而罢选,导致村委会选举未能正常进行,目前村部处于停摆状态,时常‘闭门歇业’”的问题。
一是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正常运转。鉴于凤凰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组织不力,周潭镇党委免去了章某村党组织书记职务,任命原村委会主任为村党组织书记。目前,村党组织有支委5人(不含选派的村第一书记),计生、扶贫等专干3名,村干部队伍得到加强,村党组织在村级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二是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开展整顿。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安排铜陵学院对凤凰村结对帮扶,选派铜陵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任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通过帮扶,凤凰村班子建设日趋规范,班子成员团结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两年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对象4名,党员3名,后备干部3名。三是着力加强帮扶,从党费中安排了28万元、民政资金中解决了15万元补助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目前该村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利用每月“固定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干群关系稳定。
(22)针对“基层村干部绩效工资‘打白条’,干部工作积极性受挫,目前欠发497名村干部工资报酬314万余元”的问题。
一是及时整改到位。认真梳理全县2016年度村干部绩效报酬发放情况,对所在乡镇党委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按照不低于5000元/人的标准及时兑现到位。巡视期间,开展了拖欠村干部绩效报酬问题专项治理,目前,全县存在“打白条”现象的最后一批285名村干部绩效报酬1425049元已发放到位,2016年度全县村干部绩效报酬已全部兑现。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村“两委”干部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结合实际,建立村“两委”干部绩效考评及奖励办法,并将村干部绩效报酬兑现情况纳入年初与各乡镇党委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每年2月份前,各乡镇必须完成村级目标考核和村干部绩效考评,考核、考评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结果并兑现村干部绩效报酬。
(23)针对“县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思想教育缺失,主流价值观引领不够,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2013年以来,全县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村干部共208人,其中村书记、主任131人。汤沟镇桂坝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胆大妄为,虚列工程支出套取大额现金,在调查时销毁原始票据,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
一是县委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已完成对枞阳镇湖滨社区、官埠桥镇黄华村的巡察,进入整改阶段。目前,正在对周潭镇吴桥村、老洲镇裕丰村、金社镇向荣村开展巡察。二是加强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信访量较大的12个村进行村级财务专项审计。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汤沟镇桂坝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四是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下降趋势。今年以来,共处理违纪违法村干部45人,同比下降71.1%。五是强化村级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了1次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六是制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开展“传家训、育家风、立家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程,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11月15日,举办枞阳县好家风宣讲暨“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启动仪式,集中宣讲了一批优良家风故事,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4)针对“2014年以来,有20名农村党员干部涉及‘黄赌毒’案件,甚至有30多年党龄的村支部书记,堕落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从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6000本,将“黄赌毒”案例编入其中,供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县纪委班子成员到乡镇和村进行宣讲,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二是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涉及“黄赌毒”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处33人次,其中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13人,开除党籍8人,诫勉谈话2人。三是有着30年党龄的枞阳镇古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某因犯贪污罪被刑处、开除党籍。
8.党章党规意识淡薄,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和党员发展问题较为突出
(25)针对“县委对补缴党费专项治理抓的不实,有的单位专项治理后仍未足额缴纳党费。汤沟镇对上级部署的党费清缴工作有令不行、置若罔闻,未开展补缴党费工作,2016年全镇有346人未缴纳党费,镇机关、学校欠缴党费达5.3万元。浮山中心学校和鞠隐中学2014-2016年欠缴党费2.36万元。陈瑶湖镇部分党支部处于瘫痪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失联,党费收缴无人问津;县柴油机厂2007年改制后,党支部所属60名党员至今未交纳党费。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农村流动党员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一是健全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年初核定各基层党(工)委和党员党费基数,年中对各地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年末进行一次核实。二是县委组织部对汤沟镇党费补缴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对镇原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目前,该镇机关、学校等单位346名党员共补缴党费5.3万元。三是对浮山中心学校和鞠隐中学欠缴党费的问题,县委组织部约谈了浮山镇党委书记,对该镇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浮山镇党委对浮山中心学校和鞠隐中学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两个学校欠缴的2.36万元党费已全部补缴。四是陈瑶湖中心粮站因改制,单位已不存在,陈瑶湖镇党委与粮站原支部书记取得联系后,及时补缴党费960元。目前,党支部已撤销,党员组织关系按就近方便的原则转出。五是县直工委认真开展了县柴油机厂党员信息摸底登记工作,拟将大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枞阳镇胜利、莲花湖等七个社区。六是针对“离退休党员、农村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已结合全县党费收缴工作专项督查,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及时补齐,并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26)针对“县委在党员发展上存在‘真空’,有25个村近3年来没有发展党员;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汤沟中心学校在预备党员的审批和转正环节,以行政工作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代替支部会议;某村书记女儿入党违反程序,培养考察时间未满即发展入党”的问题。
一是对近3年未发展党员的25个村开展了专项整治。目前,25个村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4名、发展对象30名,吸收预备党员8名。二是责令汤沟镇党委对汤沟中心学校的党建工作实施重点管理,对党员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汤沟镇党委免去负有直接责任的汤沟中心学校钱某党总支书记职务。三是对枞阳镇古塘村违规入党的当事人取消了党员资格,该村书记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已被开除党籍,枞阳镇已给予组织干事吴某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印制发展党员流程图发放到每个支部,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县委及各所属党工委均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材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整改情况
9.落实“两个责任”虚化
(27)针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统筹谋划不足。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自律不严,示范引领作用缺失,全县政治生态不正。对腐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关注不够、把握不准,解决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工作力度和韧劲”的问题。
一是县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出台《枞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枞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枞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进行检查、抽查和通报。印发《关于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廉政提醒若干规定(试行)》,对同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5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县领导到所联系乡镇指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县纪委组织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350人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两学一做、重拾自信”主题征文和“喜迎十九大、我心中的话”留言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制定《枞阳县廉政风险重点监控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一述双评”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以案查险”活动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腐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存在盲点,2016年之前,县四大班子机关未纳入考核范围。部分单位党委(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如汤沟镇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缺位,责任虚化,2014年至2016年有16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问题。
一是下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文件,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考核内容,将县四大班子机关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实现考核全覆盖、无禁区。二是印发“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落实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约谈办法。每年年初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考核时逐项对照打分。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开展了专项检查,发出通报一批次。四是对汤沟镇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责令汤沟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汤沟镇原党委书记段某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由副县级降为主任科员,调离汤沟镇工作。
(29)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不能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一案双查’不到位,执纪审查宽松软,甚至个别纪检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要求不严,接受宴请,徇私违纪”的问题。
一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今年以来,适用“四种形态”共298起,其中第一种形态185起,同比增长176%,占比62%,第二种形态64起,占比21%,第三种形态20起,占比7%,第四种形态29起,占比10%;“一案双查”案件1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7人。二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共安排13名干部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以来,共处分纪检干部7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7人中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岗位3人。对接受宴请的某纪检干部立案查处,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
(30)针对“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探头’失灵,不敢监督、不敢担当,很少主动执纪审查。‘三转’不到位,县纪委相关领导长期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业务较为普遍”的问题。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拟定《枞阳县纪检派驻机构的实施方案》,拟设立9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直54个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二是建立县纪委派驻机构协作片区制度,由县纪委常委联系、相关职能室负责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县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共立案处分89人,其中县直纪检组17人、乡镇纪委72人。三是严格落实“三转”。目前,县纪委监察局保留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2个,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
(31)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少数受到党纪处分干部依然享受年度考核奖,甚至出现服刑人员领取工资、车补的怪象”的问题。
一是开展纪律处分执行问题专项清理,追缴违规发放的奖金、工资和车补共计57.58万元,对涉及的20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责令20个单位党组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清理、督办和跟踪问责。三是对县级干部此类问题线索已上报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待市纪委处理意见形成后一并处理。
(32)针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纪委、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等成员单位没有形成合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11月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协调具体案件的处理。今年以来,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研究案件会议7次。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报告机制,公检法及审计部门每月5日定期移送问题线索,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巡视以来,县纪委收到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8条。
(33)针对“审计监督缺位,缺乏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审计局未向纪委移送任何问题线索”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枞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线索移送。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7条,经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6人。三是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责令县审计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审计局原局长诫勉谈话。四是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教育,10月19日举办审计业务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培训班,邀请纪检干部讲解有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吃透对审计法、党内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有关审计案件线索移送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移送案件线索意识。
10.县委、县政府长期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研究,治理措施不力,工程项目领域乱象丛生
(34)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中谋利。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挂靠问题突出,存在暗箱操作。工程项目监管粗放,结算价超合同价问题极为突出,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一是建立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招投标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听取招投标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研究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二是推进电子化招标。充分利用科学手段,实行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遏制人为因素影响。改革评定标办法,引入信用标评审,有效防止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发生。三是推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约谈和廉政协议工作制度。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中标企业,全面开展标后廉政履约约谈,签订不违规投标、不转包和违法分包廉政工程协议。巡视整改以来,共约谈12家投标企业。四是严把事前准入关。把好招标公告审核、招标文件审查关,不准随意抬高门槛,不准排斥潜在投标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加大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行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罚。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企业64家,其中,通过现场监管发现提供无效证件41家;借用挂靠资质4家。加大标后履约监管力度,共开展2次专项整治活动,整改约谈38个项目38家企业,多种措施处罚10家企业;责令2家代理机构停业整顿;查处2起7家围标串标企业;针对违规行为,问责5人;涉嫌挂靠资质立案1起。六是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设工程价格管理,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预防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和有效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行为。七是加大问责处理力度,责令县公管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立案审查1人,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中谋利案件1件,处理9人。
11.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公款送礼的歪风邪气盛行
(35)针对“时任四大班子领导自我要求不严,不能带头拒收烟酒礼品,助长了公款送礼歪风,十八大以后此风仍在滋长,政治生态严重受损”的问题。
一是从“关键少数”严起,引领全县风清气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全县干部会议上严明规矩、严明纪律,并把整治“送礼风”作为匡正全县政治生态的切入点,久久为功整治不正之风。收到函询和谈话的县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刻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以上率下引领全县风清气正,公款送礼的现象大为遏制。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党课教育,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廉政建设表率作用。三是制定《关于开展枞阳县规范公务接待、杜绝“同城吃请”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使用公款请客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2.群众身边腐败易发多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较为突出
(36)针对“据统计,2015年县纪委系统受理涉农信访195件,2016年211件,2017年上半年为186件,涉农信访呈上升态势。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弄虚作假,2013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涉农项目资金人员达166人”的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信访量较大、矛盾较多、问题较突出的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已完成2个村(居)的巡察,11月21日启动的第二轮巡察,又安排了3个村作为巡察对象。2016年以来已安排对12个村进行村级财务专项审计。二是大力推进“五务”公开制度,建立枞阳县村务、居务、校务、院务、企务等“五务”公开监督平台,方便群众监督。目前,全县259个村居、65所学校、31所医院录入信息资料总计2.8万余条,平台点击量达80万人次。三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遏制, 今年1月至1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3件,同比下降50.4%,处分113人,同比下降45.1%。
(37)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在‘五保老人’身上搜刮谋利,个别敬老院院长自己‘大鱼大肉’,五保老人却‘残羹冷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10月初制定整改方案,对全县敬老院开展了自查自纠;11月上旬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乡镇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乡镇责任意识不强和部分敬老院管理制度建设不理想等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二是针对督查中发现敬老院中没有视频监控、导致难以取证问题,在枞阳镇中心敬老院先行安装摄像头,覆盖院内公共场所包括食堂,确保五保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饮食过程透明化,并积极争取资金64.8万元,为全县23所中心敬老院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敬老院消防改造力度,完成了敬老院消防改造招投标工作,预拨消防改造资金328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修订《枞阳县农村敬老院管护制度》和《枞阳县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卫生管理、请销假、安全管理、食堂管理、会议学习制度等,明确敬老院院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炊事员的工作职责,制定院长、院民和工作人员守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是针对反馈意见,责令枞阳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枞阳镇敬老院原院长夏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解聘其院长职务。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突出
(3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突出。有的单位招待费用畸高,‘慷公款之慨,显奢靡之风’。横埠镇2008至2014年公务招待费总计达到1835.5万元,十八大后仍然居高不下,2013年、2014年招待费支出分别为294.7万元、191.7万元,其中一次饭局竟然花了8万元,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和侵占公款交织在一起,风气败坏。‘酒桌办公’现象屡禁不止,公款同城宴请问题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2017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7人;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组织处理1人。二是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清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清理,对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提醒。2016年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39.86%。三是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对横埠镇原书记丁某公款消费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处级干部降为副主任科员),对涉案的另4名人员给予开除党籍1人(降低岗位等级)、行政记过1人、党内警告2人。并责令横埠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开展“同城吃请”专项整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8人。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枞阳县公务接待公开公示办法》等制度。
(39)针对“‘车轮腐败’问题呈现多样性,有的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有的长期无偿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的问题。
一是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严肃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二是严肃问责。给予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的3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期无偿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的汤沟镇原镇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汤沟镇工作;县粮食局原局长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40)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礼金红包”的问题。
一是建立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及时转发铜陵市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和补充规定,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升学宴”等宴请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主动摸排,及时提醒。二是开展廉洁承诺。7月,县纪委发文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抓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的摸排,凡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是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要向县纪委作出不违规组织“升学宴”等活动的书面承诺,其他人员要向本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承诺。全县共排查干部职工16219人,有499名干部职工子女升学,正科级领导干部均向县纪委作出了书面承诺,其他干部职工分级作出了承诺。三是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取下属礼金红包行为。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案件5件,党纪处分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14.97万元,所有违纪人员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1)针对“‘文山会海’顽疾难治,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文件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多头报文,不得擅自提高文件规格,不得盲目抄送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增加发送范围和份数。两个月来县委县政府共发文31件。二是完善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安排会议。部门一般性的工作,不得以会议形式安排;能以文电、电话等方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可用其它方式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不以会议方式传达贯彻;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压缩会议时间。两个月以来共召开县级规模会议19次。
三、坚持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抓提升
虽然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整改巩固提升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盯着抓、反复抓,久久为功,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及早谋划和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
(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优化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加强政治领导,注重分类指导,强化有效督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持之以恒抓整改,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以严格的责任、“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整改全面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对巡视组移交的有关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坚决处理;对需要继续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推进到底,坚持到底;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全程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同时,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
(四)牢记使命实现新作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枞阳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枞阳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把“问题账单”变为“成果清单”,奋力推进五大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枞阳篇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幸福美丽新铜陵作出枞阳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907;邮政信箱:枞阳县政务中心1号楼315室(县巡视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246700;电子邮箱:zyxs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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