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报告的建议]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四届梧州市委第三轮巡察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4日进行巡察反馈,指出问题26个,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整改措施65条,并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完成整改任务29个、基本完成整改任务28个、8个任务拟于下阶段整改。现将我局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党组带头、全员参与、全面部署、系统推进,采取强有力的精准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3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组员。1名局党组成员任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整改方案。3月25日制定《十四届梧州市委第三轮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多次沟通汇报,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细化提出6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三)深刻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4月17日下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代表局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局班子以上率下,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制”落实整改。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各领域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实抓细巡察整改任务。
(四)压实整改责任,精准建立工作清单。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梳理出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各责任科室(单位)根据整改内容和责任分工,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精准提出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巡察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修改审定整改方案。多次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解决整改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推动‘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有差距,以财辅政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 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中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用好“三财”之道。稳步推进收入进度,2023年1-5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8.37亿元,同比增长16.1%,税收势头良好。协同市有关部门多渠道盘活资源(资产),力争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草案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库。
二是通过进一步收集梳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生态环境资金执行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及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及时拨付项目进度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对目前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分析研究和提供支出慢原因及制定下一步支出计划,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管理能力,管好用好生态环境资金。对巡察中提出的岑溪市生态环境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及时督促岑溪市财政局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工作,加快资金清款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尽快提交资金申请材料。
2.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对各县(市、区)“四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际安排情况的摸排。2022年共拨付三城区各5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超额安排市本级对城区的养护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按规定享受补贴。
二是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工作全力全速推进。在严格按结算流程安排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做好市本级“应检尽检”费用相关材料的审核拨付工作,截至5月底,各县(市)初步统计“应检尽检”人员发生核酸检测费用已结算3319.56万元。截至5月底,共统筹资金拨付市第三人民医院1628.37万元,保障该院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及基本运转等支出;弥补该院因紧急采购重症救治医疗设备等导致的资金缺口,用于支持加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配备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重症救助设备,切实做好救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更好开展传染病定点医院患者的救治工作。
3.针对“保障全市重点发展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财政资金对企业的奖励扶持方式及方向。通过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财政奖补扶持的方式,2023年累计拨付奖补资金2.8亿元,用于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2023年多渠道争取自治区工业专项扶持资金累计5.55亿元,同比增幅178%,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工业物流、节能减排、企业用工、企业增产增效等方面。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振兴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的支持,全力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补助资金,改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奖补资金由“撒辣椒面”转变为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等,支持梧州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创新,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中央、自治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教师人员经费,改善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上半年,市本级教育支出41970万元,同比增长13.6%。
二是积极向自治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着力支持我市重大项目支出。截至今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转贷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6.67亿元,包含项目14个,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将梧藤公路项目纳入2023年重点交通项目启动事项,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市城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研究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后续建设资金,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该项目尽快复工建设。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防范债务风险。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相关专班和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加强督促落实,实行专项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确保对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及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工作机制,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二是压实财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我局4月印发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围绕意识形态总体要求、局党组工作职责、相关科室(单位)职责、强化追责问责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5月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指定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的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重点从思想、教育、舆论、宣传4个方面排查存在风险点,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具体防范措施。每季度检查局办公室用于发布网站内容的工作电脑,确保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综合办公系统提供的软件,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截至目前没有再出现财政局门户网站内容乱码的情况。提升灾备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书面请示自治区财政厅沟通落实中心机房网络三级等保的整改工作,提高中心机房网络安全。
(二)关于“履行财政核心职能不够到位,强化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充分发挥预算及预算绩效管理在经济运行中基础性、指导性作用,重分配轻监管问题尤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预算刚性约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参照自治区相关方案,研究制定我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引导各部门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项目支出细化率和年初预算到位率,优化支出结构。
二是我局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范围和各部门预计收入情况科学编制市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发挥欠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主体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人员合理配置,对绩效中心人员的工作重新调整,强化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完成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4月召开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工作布置以及各项验收指标培训会,各县(市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4月和5月分别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强化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绩效业务的培训和指导,牢固树立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提升第三方评价质效。5月我局出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持续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选用资质和质量口碑好的第三方机构。
3. 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持续落实定期考核通报、预算约束机制,修订《梧州市市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对1-6月本级预算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远低于考核最低要求的单位,行文给予通报。
(三)关于“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仍有差距,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对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5月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规定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办公室、预算科、人事教育科。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督导、评议、问责配套机制,3月修订本局个人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将“一把手”权力清单中评优评先等内容作为加分考核项,负面清单中党风廉政等问题作为扣分考核项,并严格按考核要求进行全面督导、评议、打分,分值结果与绩效二次分配挂钩。完善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家访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5月印发《梧州市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将家访、了解党员干部生活动态纳入制度中强化纪律约束,年内对班子成员及各城区、园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次。
二是对“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督导。今年5月班子成员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四个方面对分管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常态化廉政谈话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
三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内部检查。围绕中央、自治区以及市的决策部署,拟开展本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厅举办的“财政大讲堂”系列专题讲座及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发现问题线索力度。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出差审核和差旅费报销有关程序。退回灾备中心建设费余额,实核在途项目合同金额,完成合同支付后其余将退回财政。划定局机关与灾备中心共用物业分摊费用比例,按划定比例分别承担2023年三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完善我局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和经费支出审核,确保经费支出合法合规。5月份完成我局合同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印发执行。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会计管理科加快清算会计师事务所固定资产,完成相关接收手续并登记入账,目前已完成资产交接手续。
4.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重点科室以及二层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制定《2023年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局教科文科、经建科、社保科及财评中心开展内审工作,对问题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内审工作目前正在开展。
二是加强全市财务及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开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2021审计年度梧州市本级领导任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对全市经责审计发现问题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和监督落实,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重点检查,对没有整改材料的单位列入必查对象,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强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对开展年度财会监督工作检查中发现苗头性、指向性的问题及时主动报告。
三是对加强对财评、政采监督等重要岗位的监管。今年3月以来,财评中心已开展3次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协审单位评审项目的考核进一步细化,修订完善《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流程细则》《梧州财政投资评审协审单位管理办法》《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会议制度》等;年内开展一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调研或检查,要求69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报送书面调研报告,选取其中8家进行现场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高、编制文件不够规范等问题督促其改正,对政府采购发现的疑问指导解答。
四是做好内部科室信息互通,对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票数据进行梳理。整理存档好非税中心2018年1月至2023年4月的非税类票的核销数据和2019年至2023年4月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开票数据。4月对市直非税收入各执收单位下发检查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检,5月31日执收单位完成自查,要求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将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均上党组会研究的原则,遇紧急情况和应急状态,急需报市委市政府的事项,无法及时经党组会讨论的,则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并在事后补上党组会研究。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按照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涉及重大资金、资产等事项,均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参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办法,起草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全局重大事项范畴,明确具体流程;严格审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剖析问题已经做出整改,没有出现与以前民主生活会相同的问题。
2.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年度发展计划逐步发展党员,稳步提升党员比例。目前我局储备入党申请人2名、入党积极分子14人、发展对象7人,我局将按照上级分配的党员发展名额,及时开展培养,如期完成年度发展任务,把先进分子特别是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重点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培训。4月选派3名28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工作,鼓励他们在乡村振兴一线实干担当。
3.针对“以‘立潮头、争上游’的工作作风书写群众满意的‘财政答卷’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执行力度。为进一步完善市与城区的财政关系,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已于3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再次审核〈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对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请示》。4月市政府召开市与城区体制专题会议,我局将根据市政府最新精神按时完成新一轮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进一步加强指导原两园区管委会资产清产核资、处置工作。5月上旬会同原两园区管委会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人员商议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问题,5月下旬审核原两园区管委会资产处置的申请,并于6月前按照相关规定呈报市政府审批,切实加快了资产处置工作进度。
二是严防严惩财老大思想。5月份,围绕会计行业规范发展和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行业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公共行政行为。规范聘用人员管理,重新梳理我局聘用人员情况,严格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只减不增”的管理精神。严格按照预算一体化系统和资金管理规定拨付年初预算经费。
三是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局党组按照《2023年梧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将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目前已按政府要求在草拟工作方案并征求各部门意见。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今年5月举办梧州市财政系统“财政改革与管理”专题研讨班和干部职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快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建设,努力搭建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将单位现有的六大经济业务系统全面整合在一起,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尝试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推动本地区内部控制建设。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线上和线下紧密结合,指导单位完善填报质量,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方面的情况
整改期间,我局共制定出台《我市本级关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梧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梧州市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梧州市财政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流程细则》《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会议制度》《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协审单位管理办法》等 12项规章制度,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的突出成效检验工作上的担当和政治上的忠诚。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力气推动整改,采取措施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根据工作需要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形成有效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3830189。电子邮箱:jgdw3824667@126.com。
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613室。
?
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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