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报告的建议]文昌市人民政府
中共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4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狠抓整改落实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审务督察整改、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推进的“三合一”工作思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作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的迫切需要,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法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共计召开了8次党组会,9次整改推进会,2次全院干警大会,本院各部门、党支部多次召开整改会议传达院党组的工作部署。此外,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军多次就整改工作向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深入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专办,印发了《中共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文昌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整改事项清、责任明,并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力、应付了事、做表面文章的坚决严肃处理。 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原则,加强长效机制及“三化”建设,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建章立制的抓手,科学谋划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和修订制度12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实现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举措,逐条逐项抓落实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自觉整改的行动体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截至目前,我院党组对对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8个,基本整改2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落实率93.75%,反馈意见建议4条,已落实4条,落实率100%,出台和修订制度12项,市委巡察组移交信访件9件,已办结9件,办结率100%。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本院党组于8月24日集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院党组带头开展学习活动,党组成员均对学习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全面深化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二是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根据已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开展学习活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三是机关党委带领各党支部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懂弄通做实,将政治理论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和指导司法实践的方法论,统筹各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提高了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针对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强问题。院机关党委统筹抓好党建业务“学用结合、相互促进”,各党支部坚持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同法院审执实践相结合,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相结合,落实到办案、脱贫攻坚、双创等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去,并将资料进行了归档,避免理论与实践“两张皮”,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3.针对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1)提升司法为民意识,强化司法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一是结合党建,加强为民宗旨教育。各支部根据院机关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在持续学习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二是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努力践行“微笑服务”。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审执业务人员在案件审执期间同当事人接触过程中,更耐心细致;法警队在当事人进行来访办事登记、安全检查、送达、协助庭审等各项工作中注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办公室在接听当事人电话时注重耐心回复、使用文明用语;负责档案、财务、盖章等各部门干警以更高的司法服务水平投入到日常的工作。三是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司法推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我院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遵照最高院和省高院部署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探索文昌版“枫桥经验”,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质效评估得分67.5分,自2019年9月份以来均在全省排名第一。我院通过加大调解力度,坚持与镇政府、农业农村局、村委会等单位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深入了解情况,联动开展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纠纷矛盾化解机制,联合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同开展调解工作;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网上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发挥该项改革工作对纠纷多元化解及提升司法便民利民度的效能。四是耐心处理信访。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都认真负责地对待,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行政案件的释明工作。在行政案件中,尤其在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的法理释明工作;对今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了再次的梳理,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都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六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大局发展职能。从发展大局出发,深入乡村走村串户,参与沙港崀回收国有土地等项目法律宣传活动,积极保持与镇政府的沟通协调,不断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坚决扛起司法担当,尽力防控影响地方稳定的重大风险。 (2)强化审务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重视释明工作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大调撤力度,降低案件上诉率;强化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有效提高法官运用法律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强化与上级法院交流沟通和内部层报制度,对发改案件评查进行严把关。结合最高院及省高院关于审务督察整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了法院各项审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及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3)加强涉刑事财产刑判项执行工作。我院于今年开展了涉刑事财产刑积案集中执行工作,在5月底,已将708件已生效涉财产刑的刑事审判积案全部移送执行。 (4)强化扫黑除恶及禁毒大会战工作。一是涉黑恶案件、涉毒品案件立案后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由院相关领导统筹安排、指导工作。二是继续坚持定期书面向中、高两级法院呈报相关案件进展、台账、相关问题的请示,积极就相关难点问题当面请示汇报,请求督办、指导。三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四是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整改,定期向本院领导、相关部门请示汇报。五是因日常工作繁忙,且需提交党组会讨论的事项较多,因此党组会中多采用一次会议讨论多项议程的方式开展,而非专题会议讨论一项议程的方式,2019年我院共有6次党组会中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议程,今后,党组会将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部署及研究。六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工作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氛围。 4.针对领会落实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能力不强,审判执行凸显负面效应问题。一是通过组织审判、执行人员再次认真学习《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有关用地手续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地方政策法规。二是民事审判部门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衔接,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函询权利承受人是否符合限购条件、能否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后再视情况作出裁判结果。三是执行局规范细化法律文书表述,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除了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办理相关更名过户手续外,还特别备注如权利人暂不具备过户条件时,可待符合过户条件时再予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字样,提醒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充分行使审批审查权。 5.针对统筹推进解决“执行难”,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美好新文昌的司法担当不够问题。 (1)执行到位率低问题的整改。一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大胆改进执行方式方法。在充分用好用足法律赋予各种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进行执行方式方法改革,开展好曝光执行、公告悬赏执行、阳光执行、限制出境等执行方法,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二是加强立审执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互动力度,认真做好财产保全工作,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及时告知诉讼风险,提醒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告知不进行保全将承担将来执行不能的风险,以促使权利人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三是文昌法院紧靠文昌市委、市政府。依靠市委的统一领导,把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执行联动,既要“联”更要“动”起来。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带领全院执行干警逐条学习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理解了立法目的,理清了法条内容,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参照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客观情况,制定了《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终本案件管理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管理终本案件。三是依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规范要件,实行“四级审核”的结案模式,具体由法官助理报结、承办人自查、执行局长核查、分管院领导批准的四级把关查核模式,并且做到审核流程全程留痕、存案归档、责任倒查,促使各级查核人认真履职,把好案件质量关。 (3)关于62宗行政非诉案件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19年11月初,文昌市检察院向本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本院以“驳回申请”的方式全案驳回案件中关于金钱部分的执行申请的做法不当,应当予以纠正,后我院经审查认为文昌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成立,因此,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主动向文昌市林业局、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昌市生态环境局、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发出《关于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函》,通知各单位可就原裁定驳回的案件未执行到位的罚款部分重新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各职能部门收到本院发出的通知后,陆续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截至目前,本院已经立案恢复执行69件,其中执行完毕33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6件,该69件案件总标的额为8408972元,共执行到位案款2618136元。 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提高执行到位率,让胜诉当事人真正实现权利,严格审查行政非诉案件,让破坏林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人受到应有惩罚,以高压态势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文昌的绿水青山,守护好人民的金山银山。 6.针对落实审判委员会规则不严,重视不够问题。一是8月26日,院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方案部署会,通过科学统筹安排开庭时间及其他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审委会委员参会率,并依照《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文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职级高的委员后发言原则,主持人最后发言,保证议事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审委会委员均做到事前详阅拟上会讨论的案件审理报告,对不熟悉的案情和问题提前准备,讨论时发表意见有的放矢,提高讨论的效率,做到有议有决。二是通过领导统筹。自9月7日由本院主要领导赵军代理院长主持召开审委会起,之后的每次审委会主要领导都科学统筹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审委会案件讨论,政治部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三是严格请假制度,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除开庭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切实提升审委会委员参会率。四是把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并修订本院审委会工作规则。 7.针对市法院党组对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存在不重视、敷衍整改问题。在工作中院党组进一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立行立改,多措并举抓好帮扶干部、乡村振兴干部管理工作,以点带面,持续发力,坚决以高压态势精准施策,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一是提高认识,院各部门负责人狠抓落实,制定了本部门谈心谈话制度,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了对谈心谈话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领导带头,由“一把手”、院各庭室长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有错纠正、无错提醒,搭建组织和干部沟通联系的桥梁,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三是加强监督,通过政治部工作监督,对落实不力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院内通报。四是机关党委严格规范党内生活,规范机关党建,严肃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班子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 2.针对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问题。一是通过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党建队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赵军同志上任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狠抓落实,与各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牢固树立抓党的建设是本职、不抓党的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抓党建与抓业务相促进、管事与管人相统一。二是机关党委聚精会神抓党建,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部署、监督和检査,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各党支部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强化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充分考虑退休党员身体条件、不易集聚等因素,探索开展简便高效的组织生活模式,保证退休党员有效开展组织生活,凝聚和教育广大退休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四是机关党委通过对各党支部的党务培训,各党支部根据党务工作内容,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换届选举规定,到期换届选举,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党组织设置要求的党支部已完成整改。 3.针对选人用人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岗位人才紧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干部任用条例》。我院党组在新任书记赵军同志到任后,在党组会议上重新对组织部尚未任命的拟提拔的干警重新进行讨论,政治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干部人事纪律的不可越,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二是科学整合审判力量,强化自身建设。在外部力量支持的同时,通过自我完善与内部挖潜提高队伍审判效能,进一步优化和统筹我院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或通过组织调整等方式补充新鲜血液,将审判部门有审判资格的人员调整到一线,增加一线审判力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和数量,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使用,落实培训、参审相关经费,畅通陪审渠道,有效弥补审判资源不足的现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等内控机制执行情况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规范党组记录,准确反映会议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议程均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让参会者事先了解相关情况,使其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现我院党组会议议程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政治部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如因派驻纪检组组长另有工作安排不能参会,会后会将会议全部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2.针对疏于管理,监督责任缺位问题。通过学习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我院现严格按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文昌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规范采购工作,严格落实采购程序规定,并按要求公开采购信息,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 3.针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一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在职干警已退回172080元至院财务暂时保管,院党组正积极督促相关人员退款,此类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出差审批及审核,严格落实《文昌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执行“审批—出差—报销”的流程,加强对差旅报销流程的监管,积极建立差旅费报销台账,结合本院开庭记录、请销假情况等对差旅费进行核查,实行报账部门负责人、报账部门分管领导、财务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院领导五级报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杜绝违规报销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制度学习,办公室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具体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并严格按照关于差旅报销的规定,规范报销流程。 4.针对公务车辆、油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在院党组的指示下,政治部逐项核查私车公养问题,逐个约谈问题单据审核签字人员,实时将核查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巡察组。将查实违规报修的私车维修费7244元全额清退至规定的廉政银行账户,并将清退的银行凭证复印一份送至市委巡察组。二是印发《关于文昌市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管理的补充通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审批流程,设立专人负责公车使用、加油、维修台账式管理,重申制度规定,全院干部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管理和落实定点维修。要求定点维修点规范填写维修清单及发票信息,审签人员必须核对无误方可审签,从严从实追究审签责任。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规范维修费用报账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借助信息技术,我院已推广使用公务用车派遣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申请车辆使用,并对本院公务车辆安装了车辆定位行车记录仪,加强车辆使用实时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制度,及时至中国石化(文昌大道加油站)对公务车辆加油卡进行核查,已注销公务加油卡7张,分别为:机动卡A、机动卡B、机动卡C、及4张派出法庭的加油主卡;新增子卡4张,用于各派出法庭公务车辆专卡使用,目前我院公务油卡主卡仅保留一张,17张子加油卡,已全部整改完毕。五是每月底对每台公务车当月的行驶里程和加油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在册并予以公示,要求中石化公司严格履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监督职责,如遇违规现象及时告知本院,并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理,杜绝违规使用公务油卡情况再次发生。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海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昌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接待,组织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会计法》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知识学习,提高责任领导及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做到从思想上重视、业务上熟练,为财务廉政风险防范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党组秘书已引以为戒,规范党组会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真实反映党组会讨论内容。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文昌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范财务报账,对报账条件进行重新强调,指导其他部门做好报账工作,对报账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出现违规报销情况一律从严追责。 (四)关于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院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全面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市委历次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党组成员要常抓不懈、学深做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中央赋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的重大历史使命,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着力推动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机关党建,支部书记要树立“领头羊”、“风向标”的主体责任,勇于担当,真抓实干,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杜绝民主生活会形式化,随意化。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首要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肃对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规范编外工作人员管理。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力度。一是我院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结合“一转变两提高”专项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整治“慵懒散”、“推脱浮”的问题,做到权责分明、层次清楚,科学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入手,规范经费报销手续,纠正各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油卡的使用管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 4.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是运用好本轮巡察成果,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仔细梳理查摆作风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把本轮巡察整改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管人、管物、管案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长效机制。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用好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实。三是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动力,服务省委、市委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解决执行难,司法为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为海南自贸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下一步我院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再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一)坚持党要管党,层层压实责任。院党组将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察公信力。院党组将进一步从思想深处认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目标、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例外”,坚持落实整改和推动工作相统一,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和常抓不懈相统一,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 (二)强化问题意识,紧抓核查整改。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并巩固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核查及整改工作,分类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原因,精准靶向治疗。对已经核查清楚的,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对还未核查清楚的,继续加班加点核查,做到自查全面覆盖,不遮掩不推诿,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取得实效。 (三)健全常态监管,深化整改成效。继续坚持审务督察、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推进的“三合一”工作思路,并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以“一转变两提高”活动为抓手,结合法院系统“三项队伍建设”活动,进一步严肃整改要求,强化监督监管,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应付整改,拒绝整改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不断深化整改成效。 (四)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建设。把各项巡察工作作为审执工作的一次全面“大体检”,以点带面,全面核查,坚持在整改中提高,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制度,把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查找制度漏洞,常态化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3216051;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5号,邮政编码:571300;电子邮箱:wcsrmfyzzb@163.cpm。 中共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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