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建设整改措施]关于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中共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常山纺织集团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常山纺织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营造企业良好内部环境,改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查摆问题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整改落实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常山纺织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肖荣智为组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副总裁王惠君,党委副书记何灵云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组成的常山纺织集团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视整改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落实、综合协调、活动安排、信息反馈工作。
(二)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个月以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按照邢国辉书记要求,“敬畏巡察,尊重巡察,自觉担负整改主体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及时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国辉书记要求,集团党委书记肖荣智同志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担当起整改责任,亲自研究谋划和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参与解决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
2019年8月1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讨论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邢国辉书记讲话要求,以及巡察办领导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
2019年8月9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召开认领问题专题会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六个方面问题,查找自己在分管工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2019年8月30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专题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同时对提交党委会的相关制度进行研究讨论。
2019年9月11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研究讨论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提出把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搞好整改与巡察整改相结合,巩固整改成效。
2019年9月20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总结整改阶段性工作成效,讨论相关工作制度(方案),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2019年10月14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专题研究讨论和自我评估集团巡察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4日,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又连续3次专题研究讨论集团整改工作报告。
三个月中常山纺织集团党委9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三)举一反三查问题,建章立制抓落实
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坚持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在立行立改、立见成效的基础上,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切实以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达到标本兼治效果。特别是针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相继对督查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及反馈指出的问题表现,在集团所属企业中开展了全面自查整改。整改工作开始至今,集团党委共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了《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纪委工作制度》《纪委会议事规则》等七个方面内容的工作制度(办法、意见、规则),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常山集团党委对后备干部和人才的培养储备不够,选拨人才的视野不宽,举措单一。”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就该问题提出的“2018年7月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制定了《企业后备管理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集团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对后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向集团党委写一份专题工作报告(包括培养计划、考核材料、调整补充人员名单)’,经查阅组织人事部门2018年至今的相关材料,没有发现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人事部门向集团党委递交的关于后备管理人员的专题工作报告。”的问题示例和现象,常山纺织集团党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才兴企的发展理念。在集团充分营造识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创造条件留住人才、人尽其才,为人才发挥作用和成长进步搭建舞台。2019年以来,特别是2019年8月份之后,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根据2019年初向国资委报备的年度人才引进计划(9名),2019年9月16日向国资委提交了《关于公开招聘集团总部管理人员的报告》,2019年9月17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对报名的29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筛选出12名符合条件人员。2019年10月14日,职能部门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12名人选分别进行了面试,面试结果及拟招聘人员意见将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招聘人选。
二是结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新时期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相关要求,探索和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人才选拔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范围。2019年7-8月份,按照集团《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部严格按照程序首次公开选拔了7名中层管理人员,并对总部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实行了聘任上岗,打破了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努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目前公开选拔的7名中层管理人员,各方面表现良好,得到普遍认同。
三是落实集团《后备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后备干部管理。2019年8月以来,责任领导认真组织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通知)并下发各企业,在各企业推荐后备领导人员人选的基础上,职能部门组织了对推荐人选的考察,2019年10月21日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建立了后备领导人员信息库,对后备领导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向集团党委提交了该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报告。今后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集团党委《后备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工作,使后备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
四是2019年10月中旬职能部门再次对集团人才状况进行了摸底,对120余名学历层次、专业水平较高的管理及专业人才进行重点管理。
(二)关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在对2017年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就该问题提出的“针对2017年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经查阅相关文件发现部分制度没有落实。比如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度,没有发现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纪委召开所属企业纪委书记参加例会的记录。”问题示例和现象,常山纺织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对照《实施意见》及相关制度,深入查摆落实不到位的形式主义现象,并立即进行整改。
一是为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和制定完善了《纪委工作制度》《纪委会议事规则》,已经纪委会、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下发。
二是认真执行制度规则,按照要求及时召开纪委会议,安排部署纪检相关工作。自2019年8月份整改以来,集团纪委共召开会议2次会议,《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纪委书记例会制度等要求得以贯彻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来制定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于落实不到位和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整改。针对2017年制定的《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不适应工作要求及落实不到位问题,结合2018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了《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党委研究通过并执行。2019年10月下旬至年底前,职能部门将对集团党委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责任)进行梳理和督办。针对2017以来《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工作规则》中“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不充分,存在一定形式主义的问题,从2019年9月份开始,集团党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连续进行了8次不同主题的学习研讨,今后坚持把中心组学习“每季度研讨一次”落实到位。针对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问题”等落实不到位及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常山纺织集团党委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三)关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虽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风险防控排查情况,每年召开专题廉政风险排查会议,会后要列出‘风险点清单’,针对廉政风险点要制定‘措施清单’,在研究确定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5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纪委”。但经查阅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纪委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问题示例和现象,常山纺织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对照集团《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巡察组反馈问题现象,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落实。
一是制定风险点排查工作安排。纪检室认真对照集团党委《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对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进行谋划,召开纪委会专门研究讨论相关工作安排,最终提交集团党委研究讨论通过后,2019年8月23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集团纪委于2019年8月23日及时召开了所属企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集团各部室负责人会议,对各管理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安排, 2019年9月底前已完成廉洁风险点排查上报,经梳理汇总,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共排查出廉洁风险点44个,其他企业领导人员和总部管理人员排查出廉洁风险点299个。11月中旬,集团纪委和职能部门将对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后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
(四)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此问题分为6个相互独立的子问题,其中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问题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6.2%。
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就该问题提出的“经查阅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财务资料发现,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未设固定资产台帐,资产购置、报废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部分物资未按照规定在固定资产帐面上反映。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自身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定期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存在部分建帐不规范,违规发放通讯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等问题示例和现象,常山纺织集团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牵头领导分别组织财务部、行政保障部、改革发展运营部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落实整改。
(1)关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未设固定资产台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集团财务部、行政保障部在对总部资产进行登记调查和票据核对的基础上,9月20日前重新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相关资产标签均已粘贴完毕。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总部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对集团《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制度已于2019年9月1日正式执行。近期集团新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从购置程序、台账登记及责任管理等各方面已完全按照制度执行。
所属企业纺研所、经编实业、第一实业、第二实业、第四实业等单位,按照集团统一安排,对自查发现的2018年底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的问题,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固定资产盘点。进出口、针织、第一实业、经编实业对自查出未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和粘贴标签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资产购置、报废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集团财务部认真进行了自查,对集团内部固定资产没有采购申请进行采购的,按规定补充了申请,完善了手续。改革发展运营部针对集团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面向所属企业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集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党委、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下发执行,集团资产处置工作趋于规范。
(3)关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部分物资未按照规定在固定资产帐面上反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集团办公室按照党委会议决定已于2019年10月23日将打印机收回,财务部按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计入固定资产账。
(4)关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自身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定期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集团财务部10月中旬前已完成对所属企业的一轮审计,相关企业审计报告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对所属企业的审计工作,集团总部新设立了审计法务部,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目前人员招聘工作正在进行,在部门职能未落实和人员作用未发挥前,审计工作仍由财务部负责。从现在起,集团对所属企业的审计工作将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开展。
(5)关于“存在部分建帐不规范,违规发放通讯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集团总部相关人员通讯补贴、差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已于8月底清退。其中清退2人多报销的差旅费补贴360元;清退未按规定发放的2人通讯费补贴5800元。经过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经编实业、第一实业等单位对差旅费报销规定、通讯费补贴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6)关于“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6.2%。
整改措施:第一实业的3笔未按合同收取租金共计9.75万元,已经于10月22日前完成收缴。第五实业未按合同收取租金问题,经反复催收和反复商谈,除承租方因地铁围挡因素未交的5%递增部分租金未收回外,所欠38.72万元基本租金现已全部收回,目前企业正与承租方继续协商,并做好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准备。两个单位实际收回的租金占应收租金的96.2%。
市委巡察组移交单位问题线索4件,涉及4人,截至目前,谈话函询4件,了结4件;采用第一种形态4人。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没有终点。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效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巡察组和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按照集团党委既定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全面提高常山纺织集团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一)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建设,全面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质。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抓好“关键少数”,把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管理人员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旗帜鲜明的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集团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内部环境。坚持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提高决策成效。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集团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员工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重要作用。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抓手,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党管一切的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集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按照上级组织安排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激励全体党员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党性观念、为民意识、职工意识、奋斗意识,为常山纺织集团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奋斗使命不懈努力。
(三)坚持不懈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将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两个方面,对集团党的建设和经管管理各项制度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形成较为全面的企业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制度体系。以本次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不仅注重制度的建立完善,更加注重制度的坚持和落实,坚决杜绝和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为集团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明确集团发展方向和目标战略,以企业发展前景吸引社会关注、引发人才关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集团公开选拔人才的渠道和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形成与市场接轨、与经营管理者创造效益及不同岗位员工技能素质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加强各岗位人才培训,为人才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加快建立科学完备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及激励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集团各层次人才断档现象,为集团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人才保障。
(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山纺织集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高度重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在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本次巡查整改成效的前提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进一步全面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制度利器用好用活,推动集团改革和发展,推动集团党的建设取得进步。集团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建立的廉政风险点清单及制定的具体防控措施,加大审查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廉洁风险和问题。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盘点。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依法合规处置国有资产。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职能部门定期对所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工作制度和常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反财务规定的现象再次发生。
(七)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为集团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及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集团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确保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常山集团得以贯彻落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集团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摆第一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86055070;邮政信箱:050011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758686204@qq.com。
中共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巡视整改工作,按照“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进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将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单位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契机,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8月2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专题审议;8月12日,印发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各个时间节点;11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成员自觉对照整改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措施,班子整体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职责,带领党组成员深化认识、共同整改;个人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自觉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机关党组书记张院生同志任组长,副书记赵利剑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研究决策、统筹协调、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方案制定、督查落实、综合协调、信息反馈和领导交办等具体任务。
(三)坚持全面整改。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按照“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处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工作格局,召开专门会议,逐条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不打折扣,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批解决,提升效果,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从严从实,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对照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9大项25个具体问题,逐项分析梳理,逐项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25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5个)。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传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学习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和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石家庄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开展学习,并要求党组成员要进行学习体会交流,做好学习记录。在此基础上,机关党组加强了学习力度,巡察意见反馈后,已安排党组成员集中学习10次,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为重点,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共学习各类文件、讲话、会议精神。今后将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初,机关党组召开会议对各委办室8至12月重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安排部署。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调度了各委办室8至12月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各委办室逐一进行了工作汇报,机关党组对各委办室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后,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职责要求,认真担负起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机关党组会议定期研究调度各委办室重点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够重视”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持续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要求各支部成员,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学深悟透系列讲话,在树立合格党员上做表率。会后,及时将方案印发至各党支部。机关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及时检查,年底机关党组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机关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的汇报,总结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关于“抓党组织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上半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规定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议”的要求,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活力。9月5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今后,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到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推动,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
5.关于“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机关党组经研究决定拟由机关党组负责同志与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同时,责令机关党委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有关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对机关所有党员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对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严谨细致、符合规范。10月份,机关党委对机关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了复查,没有发现新的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在发挥监督职能上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在发挥监督职能上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修订完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估办法》,进一步推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视察工作的意见》。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在视察活动的“真视”和“明察”上下功夫,不断推动人大视察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能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关于“机关纪委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2日,机关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工作和机关上半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对机关日常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8日,机关纪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了机关值班、中秋和国庆机关工作纪律等检查工作。抽查了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9月份和10月份,机关纪委对机关值班工作情况,中秋和国庆机关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发放节前廉政提醒。10月8日,召开机关纪委全体会议,总结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秋、国庆期间工作纪律和值班纪律执行情况。今后,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机关纪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人大机关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机关效能革命方面的作用,强化纪律检查,强化学习教育,拧紧党员干部思想关口。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方面
8.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8月2日,机关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10月19日,机关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委办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今后,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尊崇法律与党纪,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依法办事,守好法律底线,努力形成干部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如下:修订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差和差旅费管理制度》《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对缺少的凭证、审批表等进行补填。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财务严密性和关联性,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政策,机关财务制度的理解和把握,规范财务程序,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廉政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89626;邮政信箱:石家庄市石栾路59号机关党委收(邮编:050024);电子邮箱:sjzrdjg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北人集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北人集团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北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和梳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开展整改工作,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强化整改落实、坚定整改决心、务求整改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厘清整改事项。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巩固发展发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和巡察整改方面7大类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领导小组负总责,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精心安排抓落实,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全面整改落实。集团党委既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突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各项问题,集团党委主动对照、举一反三,以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抓铁有痕,踏石有印,落地有声,认真整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各种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深挖根源不遮掩,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的每个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关于“北人集团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不深入、不细致。2017年至今集团党委仅有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论述的学习记录”问题: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论述、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企业党建的文件和有关工作部署。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刻反思,撰写对照材料。会上进行对照检查,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2019年8月24日,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回头看”的整改指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集团班子自身建设,推进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创企业新时代创新发展新局面。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对意识形态不够重视”问题,有两个方面:
1.集团党委没有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没有落实市委意识形态责任制。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
①2019年8月2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班子分工,明确集团党委副书记为意识形态主管领导。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党委成员协助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2019年9月21日组织党委成员学习有关宣传工作条例重点内容,掌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内容。
②压实责任分工考核,制定了《北人集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并下发到下属单位,加强贯彻执行。
③加强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宣传工作条例,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干部职工思想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机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凝心聚力,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④加强监督,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意识形态不虚不空、落地生根。
2.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坚持经常。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内容不一致,重要的学习内容参与人员没有扩大到中层以上人员。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重要学习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2019年8月13日、9月17日,两次将党委集中学习扩大到中层干部,一起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国企党建、邢国辉书记关于巡察工作指示精神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内容。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问题,有四个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没有列入考核范围,书记讲党课坚持的不够好。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①已在2019年10月29日开展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委员)的专题培训,就党支部工作条例、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书记讲党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制度执行。一是下发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调有关工作要求,对基层开展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利用主题教育机会,对下属饮食、华远、针纺等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台账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撤销华都大厦党支部,将其党员全部纳入华远分公司党支部管理。
2.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没有流出、流入党员的记录。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修订和下发了《北人集团党委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进行了流动党员排查,并建立了流出流入党员台账。经过排查,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集团各级党组织流出、流入党员为零。
3.集团党委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饮食党委2016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党委委员,2018年1名委员退休,至今没有增补。
进展情况: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对饮食公司党委委员进行增补,确保不再出现空缺。集团党委就饮食党委成员增补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2019年7月5日正式发文加强饮食党委成员配备。
4.中和轩党支部2019年3月,换届选举产生支部委员3人,1名副书记,没有按规定选举党支部书记。
进展情况: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根据中和轩饭庄企业实际情况,并征求支部党员意见,由公司党委指派有经验的得力人员兼任党支部书记。2019年4月26日,公司党委经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张岩华同志兼任中和轩饭庄党支部书记。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集团党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有关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新百广场外立面幕墙改造工程2018年5月24日进点施工,合同约定9月15日完工,截止2019年6月仍未完工,影响企业经营。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目前新百广场外立面形象工程已完工,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再对市容市貌及公众形象造成影响。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党纪、法纪知识淡薄”问题。集团党委没有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监督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相关学习记录。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
①集团党委2019年9月17日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②9月17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组织所有党员进行知识学习和答题,10月初对个别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抽检。
(六)关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北人集团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不到位”问题,有两个方面:
1.对六个下属企业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今年初,按照市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已经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承诺书》。按照上级工作要求,2019年9月底与集团各直属企业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北国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没有从事纪检工作的专职人员。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加强纪检机构和人员配置。集团纪委书记兼任北国股份公司纪委书记,集团纪检监察部增加专职纪检人员1名,北国股份公司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
(七)关于巡察整改方面
北人集团党委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7个问题中,仍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1.关于“流动党员疏于管理”问题。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措施和成效: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修订和下发了《北人集团党委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进行了流动党员排查,并建立了流出流入党员台账。经过排查,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集团各级党组织流出、流入党员为零。
2.关于“‘三转’不到位”问题。
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措施和成效:加强纪检机构和人员配置。集团纪委书记兼任北国股份公司纪委书记,集团纪检监察部增加专职纪检人员1名,北国股份公司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6183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88号806房间;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brjj@brjt.cn。
中共北人集团党委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于对市委办公室系统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办公室系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室领导班子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进市委办系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8月6日,市委办系统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室主要领导立即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8月12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方案;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班子成员自觉对照整改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班子整体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深化认识、共同整改;个人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自觉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梁立柱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落实、综合协调、活动安排、信息反馈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室务会每月月底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调度。
(三)坚持全面整改。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整改时限;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形成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处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注重统筹结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机关“效能革命”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市委巡查组反馈的意见,我们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3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市委办系统在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好,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成效不理想。
①关于“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指数排名省内倒数第一”问题。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重点督办事项,研究制定了《关于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固强项、补短板、促落实”工作方案》、“定期协调调度和明查暗访”工作机制,与市大气办、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深入基层一线查找问题、狠抓落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扎实成效。已完成整改。②关于“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省排名第七”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市项目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把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作为督查重点,先后与市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新引进项目、续建项目,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引进项目、工业项目、技改项目、城建项目、民生项目等进行分类跟踪督办,从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效等环节入手,帮助企业解决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增长。已完成整改。③关于“2014年以来,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仍有40项未完成整改”问题。2019年5月23日,省委巡视办《冀巡视办督〔2019〕001号》文件指出,截至5月23日仍涉及我市40项基本完成事项需后续整改。经后续整改,截至2019年7月20日,剩余4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并于2019年7月22日经市委主要领导签批报省委巡视办。已完成整改
2.谋全局、抓大事,推动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有不到位之处。
①关于“督查力量不足”问题。目前已通过按程序补录、市委办分派、从相关单位借调等方式补充7名同志强化力量;同时建立健全跟班学习制度,定期从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抽调督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市大型督查活动,督查力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已完成整改。②关于“督查事项繁杂、重点不突出”问题。建立每月定期协调调度、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坚持聚焦“一个中心”(以抓好项目建设为中心,重点突出工业项目、城建项目、民生项目的跟踪督办)、突出“两条主线”(一是“省委主要领导明确事项”,重点围绕古城保护、旧城改造、城市规划、生态建设等工作建立台账、明确时限、狠抓落实,二是“市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运行、支持高新区发展、轨道交通、生态环境、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同时抓好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围绕“三大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风险防控”,抓好市委全会和市人代会明确的全市重点工作、环保督查“回头看”、市领导集中调研等工作的督查督办)抓督查,确保督查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有力。已完成整改。③关于“督查方式方法单一”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化+督办”平台,目前已在22个县(市、区)和67个重点市直部门上线运行,督办效率明显提升,信息收集更加便捷,成效更加明显。已完成整改。④“对重点工作督查不力”问题。加大复查回访工作力度,对省、市委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采取季度复查、半年回访、现场核查等方式,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已完成整改。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
①-②关于“主动参谋意识不强”问题、“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调研课题少,且成果转化运用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增强主动思考、超前谋划意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主动谋划课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思路建议。二是抓好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调研,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站在全市大局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服务市委领导决策。三是加强学习,增强学习系统性,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先后完成井陉县旅游“天路”、新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减税降费与财政增收工作等高质量调研报告20多篇,大多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①-③关于“会议组织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专门组织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建业务培训,发放党建业务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程序,严格按程序组织各种党内会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有关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认真组织讲党课活动,确保组织生活的质量。邀请驻室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及时规范填写。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文山会海”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文件、会议数量居高不下。
①关于“制发的文件2016年128个、2017年169个、2018年191个,数量呈上升趋势”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简文件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从严控制发文规格,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大力压减市委文件数量,制定了精简50%的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印发石发、石字、石办发、石办字类文件50件(剔除涉及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表彰等特殊事项的发文85件),同比减少66%。已完成整改。②关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2017年37次、2018年50次,数量呈上升趋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会议计划制度。根据年度精简会议30%的目标要求,对每月市委、市委部门拟召开会议数量进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会议。二是严格执行“无会月”制度。确定5月、8月为“无会月”,“无会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无会月”制度,召开会议大幅减少,为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提供了良好条件。三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能以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等形式召开的,不召开全市性会议;能合并、衔接召开(套开)的,坚持合并衔接召开(套开)。1-9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共34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6%。已完成整改。
2.市委办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迟缓。
关于“至今未完成原计划2019年3月底前完成的保密网络市直部门全覆盖工作;公文流转、事项督办至今仍未完全实现电子化,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效率”问题。全力推进石家庄市党委办系统业务应用建设,抓紧采购硬件设备,推进软件开发,确保10月31日前上线运行。8月中旬,石家庄市党委办系统业务应用资金指标已到位;9月份,涉密网络进行了局部布线;10月底前达到上线运行条件,待市委保密机要局分保测评完成后正式运行。已完成整改。
3.工作作风不够严、不够实。
①关于“2018年4月2日,市委办秘书处组织会议不严密、会议纪律不严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分别作了检查”问题。一是严格会议组织。制定了改进完善会务工作流程,实行会议工作清单式管理,进一步严把会议组织保障各个环节关口。二是严肃会议纪律。会前,通过下发会议通知对会议纪律进行进一步强调,强化与会人员纪律意识;会议开始前,通过打铃预警、播放会议纪律等措施,进一步使与会人员尽快进入状态、集中精力参会。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安排市纠风办随机巡查会场、安排市广电台摄像、在会议室门口架设摄像机等措施,严查私自替会、交头接耳、翻看手机、迟到早退或长时间离开会场等不遵守会场纪律行为。已完成整改。②关于“2018年12月13日,市委办综合二处审修的提交市委常委会的汇报稿出现文字错误”问题。一是端正思想,正确对待此次问题。认真认领把关不严的责任,着力从自身工作状态、工作精细度上找差距、找不足,杜绝发生问题的思想源头。二是引以为戒,实行双人校核文稿。建立“双人校核文稿”制度,对经手的每一篇稿件,都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要求,由处里两名同志逐字逐句严格校核,再由处长把关,杜绝发生问题的工作源头。三是强化学习,对标对表上级处室。积极对标对表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学习其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求真较劲的工作标准,多方“问计”,寻求指导,不断提升全处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切实为市委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已完成整改。③关于“2019年1月31日,市委办审核把关不严,《石家庄日报》头版新闻报道出现两处工作纰漏,造成了不良影响”问题。一是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此次新闻报道出现问题的教训,全面排查在市委主要领导新闻报道审核把关中存在的不足。二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在熟练掌握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三是压实责任。市委办不仅要审核文字,也要把关版面设计;督促石家庄日报社严格落实单位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四是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委主要领导新闻报道审核把关工作流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遇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解决。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未坚持末位表态制。
关于“市委办室务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只记录了会议最终形成的意见和决议,没有室务会成员个人发言的记录”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在结构方面,由会议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等组成;在内容方面,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记下每位发言者原话,忠于发言者原意,不得任意增删或改动,确保真实反映会议内容和全过程。二是进一步提高处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处室工作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处室工作人员会议记录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符合会议记录要求。三是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记录人在做完会议记录后,必须逐字逐句通读一遍,确认无误后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审阅,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对会议记录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不出纰漏。已完成整改。
2.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
关于“2016年7月21日,市委办秘书一处干部未经允许擅自将有关报告转发到微信群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问题。对当事人实施了纪律处分,在市委办公室(时为市委办公厅)内部组织了警示教育,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当时所属各局、办、处、室进行了排查整治。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全面胜利方面
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力量不足。
关于“市委办公室近两年的时间内未配备机关纪委副书记,目前机关纪委3名同志同时担负纪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青妇、效能革命等多项工作”问题。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已配备机关纪委副书记。同时结合当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将适时增配工作人员。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落实市委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
关于“中心组学习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集体学习时没有安排重点发言、没有中心组学习专用记录本、未把专题辅导报告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形式”问题。修订了《市委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要求使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用笔记本,同时注重采取专题辅导报告的形式组织搞好学习。已完成整改。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要结果信访件和一般信访件。
三、坚持常态长效落实,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这次巡察是市委对市委办公室系统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对我们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持续的促进作用。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把巡察整改要求贯穿市委办公室系统各项工作始终,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市委办公室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更好服务“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虽然基本完成,但还有部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的,比如,信息化建设(党委办系统业务应用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列出时限、跟踪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三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四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科学公正选人用人;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不定时进行8小时内外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87157;邮政信箱: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 聂建伦 050021;电子邮箱:dw86687157@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建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建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建投集团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承担并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坚决执行,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未完成需持续整改4个。
一、上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两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投资建设3个项目,目前均未正常生产经营”问题。
此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需持续整改,河北康绿投资项目计划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绿色大地和丰达钢铁两个投资项目因进入法律程序,完成时间需根据法律程序的进展确定。整改措施:
1.绿色大地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和重整申请人的联系沟通,督促破产管理人按法律程序加快推进,尽快实现重整。
2.丰达钢铁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破产管理人的沟通联系,督促破产管理人按法律程序加快推进,最大化收回投资。
(二)关于党的领导方面“放贷、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1.放贷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需持续整改,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措施:市建投集团进一步压实工作专班责任、加强督促督导的同时,开拓思路,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楚。一是公开征集有能力的机构,进行风险代理清收;二是与债务人沟通协商企业重组,通过采取债转股、资产置换等多方式进行清收。
2.担保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需持续整改,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担保形成代偿的,继续深入查找债务人资产线索,协调督促管辖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二是对担保尚未形成代偿的,依法依规争取将涉案资产确认至市建投集团名下。
二、上轮巡察完成整改但出现反弹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重大投资经营活动调研不深入,决策不科学”问题。
此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需持续整改,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巡察反馈意见后,一是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项目投资行为做了进一步完善;二是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实现建成投产。通过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商,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目前已与两家企业达成意向,正在积极推进。同时正与多家机构沟通开展融资,以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二)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融资不能归还潜在风险”问题。
此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需持续整改,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巡察反馈意见后,结合市建投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还款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国资委备案,正在积极落实。
(三)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坚持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三种形式为主,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安排》,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卡和学习台账,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二是加强学习的组织领导。对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规范和要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做到经常化、规范化。三是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中心组每年集体研讨学习不少于24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班子成员要进行2次以上党课或专题宣讲,坚持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学习督查通报问责制度,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四)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三会一课'标准不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市建投集团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责任状,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要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确定责任人及责任分工。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市建投集团党委加强了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定期督导检查,并建立台账。把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加大了“三会一课”在考核中的比重,对“三会一课”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不合格的党支部进行批评警告。四是加强理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实操性演练的培训,提高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五)关于党的建设方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详细、不全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要求。要求各党支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填写工作,充分认识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真实反映党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建投集团党委每月定期对各支部的《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详细检查,对于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面、时间不一致的责令其补充完整,市建投集团党委将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基础,作为检查评估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利用党建云学习平台,要求各支部及时将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活动图片和影像资料上传,提升支部工作的公开度,知晓度,杜绝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详细、不全面的问题。
三、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
(一)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人事管理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在了解核实的基础上,对违反市建投集团劳动规章制度的两名员工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严格审核员工请销假的手续,对不具备条件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严肃处理。三是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员工遵守市建投集团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名茶暗访。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展党员程序不严密,党员发展资料填写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党员发展资料填写不规范的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无党小组长签、支部书记签字等问题进行梳理整改,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发展党员规范化,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落实好发展党员各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资料。二是党委办公室加强对支部各项资料的定期和不定期审核检查,确保党员发展程序严密、资料填写规范。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展党员程序不严密,预备党员政审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预备党员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完善修正,补齐公章。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依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三是严把审核关。对于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和转正的发展对象,市建投集团党委办公室提前审核相关发展资料,严格把关材料质量,凡程序不全、不规范的,市建投集团党委一律不予审批。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展党员程序不严密,思想汇报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责成相关党支部立行立改的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思想汇报是培养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并定期按时提交思想汇报。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对于思想汇报不及时的要及时约谈提醒,责令其改正,同时加强教育和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在审核入党材料时,要把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作为重点进行审核把关。
(五)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公务车辆管理不严格,未按照市建投集团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登记车辆行驶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公务车辆信息登记管理。及时细化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一车一台账,对车辆行驶里程、出车时间、回车时间、加油金额、加油数量、费用保险、实际行驶里程数等进行详细登记。二是严格公务用车“三化”管理。对企业名下公务用车实施了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的“三化”管理,并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了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等各项信息均有据可查,从源头上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的发生。
(六)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公务车辆管理不严格。派车单保存不完善、派车程序审批不严,存在用车人和用车部门及集团办公室相关人员不签字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针对用车人和用车部门及市建投集团办公室相关人员不签字的现象,要求有关部门完善了手续。二是严格用车申请和审核。按照公务用车“三化”管理要求,统一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杜绝了派车程序审批不严、用车部门及审核部门不签字的现象。三是加强资料保存管理。司勤人员出车随车携带三联派车单,车辆入库后,及时归档统一保管,并明确由专人进行核对,避免资料管理出现问题。
(七)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2018年无公函接待某公司来访人员问题,按规定程序完善了手续。同时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执行,做到无函不接待,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针对违反内部车辆管理规定,无派车单报销部分停车收费票据问题,责成财务部进行了清理整改,将无派车依据以及在商场、酒店的停车票据予以清退,共计清退165元。今后无派车单或派车单与停车费票据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市建投集团《关于规范费用审批报销管理的规定》。职能部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方可报销,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审批责任,财务部履行财务审核责任,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管责任。
(八)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对外签订合同要件齐全、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清楚准确等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合同签订的严谨性。二是严格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内容条款合规审查等程序,确保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三是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并签署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等合同文本中应填必填事项,杜绝合同内容空白事项。四是加强对《内部控制手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九)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依据市建投集团《带班值班管理规定》,经党委会研究,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对值班未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并在其所属子公司全体大会上检讨,同时处以200元罚款;对交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带班领导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市建投集团党委会上检讨。二是对值班室进行了清理整顿,为值班人员提供良好值班环境。三是加强带班、值班管理,要求当班带班领导在工作群中报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强化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自律意识,同时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检查、抽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不交班、不在岗的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16581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668号建投商务;电子邮箱:sjzsjtdbs@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8月2日,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意见,我们梳理分解为35个具体问题。截止2019年11月20日,已整改完成31个,未完成4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2019年3月,市级机构改革市人社局三定方案印发后:
(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的管理权限归属未明确,局领导交由人事考试中心管理,但市人事考试中心未按要求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按照面试专家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面试考官库。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组织好考务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将职责范围内‘报名条件的审核’交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致使出现审核把关不严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9月3日起草并印发了《关于提高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质量的通知》,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依照已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各单位在网上初审时要明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签订资格审核责任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初审进入考试阶段。二是集中审核,减少初审不严现象。在今后的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审核中,采取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统一办公地点,明确审核条件和要求,由人社部门严格把关的方式进行,确保初审不出纰漏。
(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1993年成立的隶属于市社保局企业化管理单位夕阳红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至本轮巡察结束仍政企不分,资金、人员、场地等均未完全从社保中心剥离,且收费标准随意确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场地租用办法。夕阳红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使用的办公场所按照对外出租的办法,向市社保中心缴纳租金,已签订《租赁合同》,年租金135960元,分季度缴纳(每季度33990元),上缴市财政局国库。二是规范社保中心与夕阳红的资金往来,把过去由财政审核后拨付到夕阳红发放的8人的个人工资、保险等费用,已从8月份开始全部改由市社保中心负责。理清了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经营工作全部剥离。四是进一步规范收费工作。夕阳红的业务、财务,一直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为规范其行为,责成夕阳红全面整改规范,实行项目、价格全公开,并严格落实国家的预算规定。
二是关于“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2月,市人社局确定5所学校作为家政服务培训输出示范基地,但未按上级扶贫攻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基地建设,也未向北京输出家政服务人员”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根据省《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和市《关于报送2015—2016年度市级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基地的通知》(石人社字〔2015〕58号)和《关于确定2015—2016年度石家庄市示范性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基地的通知》精神,经与财政局商定,采取委托第三方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了石家庄科苑职业中专学校等5所培训学校为2017年度市级发展家庭服务业示范基地。需为300名考取初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2017年9月,全部完成培训任务。5所培训学校共向京津输送家政人员237人。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河北省《2019年河北省发展家庭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和省、市人社领域扶贫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管,确保完成2019年中标省级示范基地的培训任务。二是做好与京津经济发达地区家庭服务企业的对接。依托在北京设立全国首家跨区域家政输出基地,与北京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对接合作。同时与石家庄市有扶贫任务的16个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对接,签订劳务输出协议,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计划三年内将孵化提升家政企业90家以上,培训人员3000人以上,输出家政从业人员3000人以上。三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帮扶力度。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适龄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育婴员培训,家政服务员培训,最大限度的帮助贫困地区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好人员输出工作,对接一些家政公司,养老院,手工加工厂,签订长期人员输出合同,最大限度的根据学员所学专业推荐到对口单位实现就业。
(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落实上级文件不到位。2018年5月,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8年11月印发的《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后,市社保中心未在党总支会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重新进行传达学习。2019年8月27日下午,市社保中心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重新传达学习了《行动方案》,准确领会《行动方案》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用文件精神统一中心班子的思想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的责任。二是建立长效规范机制。为了加强中心党总支对大项工作总体把握,重新修订了《中心党总支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三是狠抓《中心党总支议事规则》落实。
三是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汇报不实。2019年5月,市人社局党组向市委第三巡察组汇报的2017年以来开展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情况,经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发现,市人社局未曾开展过就业资金专项整治活动”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2017年以来,市人社局每年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按照省、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资金审核支出情况、运行监管情况、结余清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检查的有效措施。二是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全面、更科学、更有效地治理资金运行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等落实和完善情况,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基础管理、基本台账建立情况,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运行和监管情况。三是9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治理暨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巡察组要求,为规范使用就业补助资金,防范资金潜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已于9月2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暨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重点针对各县(市、区)自查、第三方绩效评价、审计筛查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检查,逐人逐条落实整改有关情况。在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暨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中,全市共查出涉及资金使用方面8个问题,已即查即改完成8个。
(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数据上报不准。2018年,市人社局统计上报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1.19万人,审计署核查发现重复数据7486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分析了数据重复的原因,原因之一,是政府部门之间未能实现大数据共享。政府部门之间数据没有实现互通共享,在城镇新增就业统计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核实就业人员信息。原因之二,是新增就业统计平台缺乏查重功能。目前,我市新增就业统计使用的是河北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2018年系统未升级前,没有比对、查重功能,导致重复数据出现。二是及时制定跟进措施。第一,利用省厅现有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准确掌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整体情况,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人员。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重复数据7486人已经从系统中剔除,向上级汇报城镇新增就业指标时,已经将“2018年石家庄市城镇新增就业19.5万人”修改为“2018年石家庄市城镇新增就业18.7万人”。第二,加强全市数据的查重比对工作。将各县(市、区)每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汇总后,通过养老、工伤等数据库进行查重比对,剔除重复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第三,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督导。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明确数据来源渠道,严把数据质量,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数据上报不准。城镇登记失业率由各县(市、区)统计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总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全市失业率数据登记失准”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分析上报数据,查找失准原因;二是加强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规范操作,提高失业登记的准确率;三是加强与工商、统计部门的沟通,掌握从业人员数据。目前已完成的工作,一是已经对各县(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进行梳理。通过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系统获取各县(市、区)2017年以来就业失业登记数据信息,比对系统数据与上报数据的差异,通过实地调研和电话问询方式了解各县(市、区)目前就业失业登记情况。二是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结合精简取消证明材料和实行劳动者书面承诺,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与就业创业证卡证合一和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要求,统一就业失业登记标准,保证数据上报的准确。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两学一做’学做结合及下基层调研不够。2018年7月,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未按要求研究调研工作、未建立调研联系点台账,相关人员未完成调研报告撰写任务,局和下属单位未制定2019年度调研计划”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征求27个处室、单位意见,明确了调研课题、负责人、带队局领导、完成时限、调研联系点。二是将调查研究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10月28日前全部启动调研工作,并于调研工作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报送局政策调研处。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外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市高级技工学校42名外聘人员均已超出1年甚至多年未续签劳动合同”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按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今后将严格按要求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格,有的党支部未按要求对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意见建议,部分意见建议雷同”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2019年8月23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党字〔2019〕15号)。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和上级党组织安排,严格正规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下一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不得空表反馈、雷同反馈。
(1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局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够,有的局班子成员有时无故不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2019年8月23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党字〔2019〕15号)。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局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会议召开前,事先通知局党组成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按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够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是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市人社局发展预备党员过程中存在:有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无研究记录、有的预备期未满一年但支部书记已先行在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栏签字和入党志愿书有涂改痕迹等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8月23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党字〔2019〕15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发展程序。尤其要注意把握发展党员的各个时间节点,相关会议要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登记表》要及时填写、规范填写,不得代笔、不得涂改。二是于9月6日组织召开党员发展工作培训会,会上对发展党员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要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四是关于“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组织关系在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党总支的620名职业不明党员,能正常缴纳党费的仅有154人,2017年以来部分党员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至今未缴纳过党费”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印制发放了流动党员告知书、知情书;二是充分发挥支部群作用,及时上传学习课件;三是尽快建立手机APP缴费平台。已协调好市直工委和建行,局财务处9月3号已和市财政局沟通“开通人社局财务分支账号事宜”,市财政局答复让等消息;9月22号市人才中心又向局财务处递交了报告,并持续跟进。视财政局审批时间完成(完成进度:因申请账号较为困难,视市财政局审批时间尽快开通)。四是筹措经费。加强集中组织教育学习活动。在市直工委、局机关党委的支持下,市直工委组织部已拨付活动经费1万元。目前,正在向局财务处协商争取设立年度流动党员活动经费(常态化)。五是学习先进经验。已组织人员到省人才中心进行学习调研;因10月份集中精力筹备11月9日的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拟于11月中旬赴外地学习(正在协商中)。六是组织好“三会一课”。利用现有条件,各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党日活动。通过支部微信群加强对党小组活动的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常态化)。七是做好流动党员关系接转工作。动员流动党员到社区、工作单位参加党组织活动,做好新调入流动党员关系接转工作(即时开展)。八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从2019年7月至10月中旬,集中力量进行了两次流动党员大排查,把失联党员降到最低。通过前段时间的排查工作,正常缴纳党费人数已由原来的154人上升到370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60%;党费缴纳不及时但不超过6个月缴费的由原来的359人,下降到190人,占30%;失联党员由原来的107人,下降到60人。参照省人才中心的处置方式,10月9日,市人才中心召开了党总支党员代表大会,对60名失联党员作出了停止党籍处置(常态化)。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范围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文件停留在纸上,贯彻执行不到位。局党组和下属单位党组织未按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未明确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 9月2日制定并印发了《重大活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能应急,能救援。二是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全局干部查火灾、灭初火、火灾逃生、宣传教育等四种能力,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对办公室的吊灯更换为安全节能的吸顶灯,对楼顶的防水层进行修缮维护,积极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四是修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8月23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通过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已下发各县(市、区)落实执行。五是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9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领导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是9月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
二是关于“机关效能革命开展不扎实”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到位。社保经办存在的多地点办公和不能‘一网通办’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20%,预计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9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由我局牵头起草的我市《关于推进“五险一金”“一门、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二是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市人社局推进“五险一金”集中办公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五险一金”集中办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石人社办〔2019〕17号),对推进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分工。按照方案时间进度,已于9月底之前完成了一体化平台开发立项工作;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对新的集中办公地点(石家庄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维修改造。四是全面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工作专班分工,会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加快推进“一网”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工作。争取在2020年3月1日前实现新系统上线。 五是由局法规监察处牵头,经办机构参与,对服务事项进行业务融合和标准化处理工作,并设计编写业务手册。六是督促经办机构在现有条件下,优化办事流程,压缩申办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1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政务网站更新不及时。人社局政务网站自2018年9月以来党务信息一直未更新;劳动监察局职责栏巡察期间仍显示‘桥东区、郊区等地区’等字样”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立即组织劳动监察局和局信息中心更正更新局政务网站劳动监察局职责栏显示的“桥东区、郊区等地区”等字样。二是全面复查政务网站局属单位职责栏信息。根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局政务网站涉及的所属单位职责栏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更正更新,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局政务网站管理规定。9月4日,修改印发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规定》,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及更新时限,形成信息更新长效机制。同时,将根据市电子政务中心每季度对我局网站的整体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更加及时的报送新信息。
三是关于“作风漂浮工作不实”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方法简单安于表面。经查阅2018年度人社局组织的13场职称资格考试资料发现:市职业技能鉴定教研中心仅按鉴定机构申报的金额向职业鉴定机构拨付鉴定费用,但对各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具体使用情况的监管未及时跟进,监管存在欠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17年以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实施分成的复函》(冀财综字〔2013〕53号)规定的分配比例,中心收取鉴定考核费用的45%,用于资格审核、命题印卷、办公费等,鉴定机构留下鉴定考核费用的55%用于能源、原材料消耗、设备维护维修、考场安排等,市财政局认为这样不符合财政制度,要求中心全额收取鉴定考核费用,然后将其中的55%由市鉴定中心列入当年预算返还鉴定机构用于鉴定支出,并于2017年1月起执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属于个别鉴定机构2017年度未返还的遗留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要求鉴定中心恢复2017年之前的收费办法,自2018年1月起执行。
(1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作风不扎实,对工作深入了解不够。2018年度公开招聘赵县镇中心学校教师岗位,未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列为参加考试前置条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我市的《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方案》是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要求,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报市级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招聘岗位名称、职责、人数、所需资格条件以及考试、面试等相关方面内容。具体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单位招聘方案中存在的情况,我局计划在今后的招聘方案制定中,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进行核准实施。
(2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责任意识不强,审核监管缺位。2017年市第十五中学男排教练招聘过程中,招聘条件设定为运动训练排球专业人员报考,但1名专业为财务管理的考生报名通过审核并参加考试”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经核实,该考生通过初审并参加考试,未进入面试阶段。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第二十条“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依照已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在面试前,市直、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以及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四、实施网上报名的,可在资格复审阶段查看原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该考生报名后由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存在初审不严的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我局于9月3日起草并印发了《关于提高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质量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依照已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各单位在网上初审时要明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签订资格审核责任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初审进入考试阶段。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把审核关。我局将加大招聘工作中资格审查的监督力度,明确单位责任,由人社局牵头,各主管部门配合,统一要求,集中办公,严把审核关,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2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特殊工种人员审核监管不够,各单位上报的人员名册,有的未加盖单位公章,大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未签字,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无填表日期,且定员人数与备案在岗人数标注不清、人数不符,易造成特殊工种人员随意添加,存在特殊工种社保基金流失风险”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分管领导和处长亲自安排部署、督导工作落实。印发了《关于对市委巡视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核查。对涉及到的63家企业特殊工种备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实的问题,涉及到未加盖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涉及到未签字或未留存电话的,要签字确认并留存电话;涉及到人数标注不清、标注不符的,核实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标注;对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特殊工种备案。发现的其他问题,一并整改到位,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通知》下发后,已由专管人员逐一核实,全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卷归档。三是拟建立特殊工种备案管理长效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企业特殊工种备案软件,加强特殊工种备案管理。前期,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多次进行座谈调研和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基本上明确了软件开发的思路以及软件开发后的功能。目前,软件开发工作由软件公司正在抓紧研发。软件开发完成后,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同时,为审计工作的检查提供更加快捷的查询功能。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不够”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政策性资金监管力度不够。重复参加养老保险退费不及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科室和监督检查科室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按业务流程要求和处置时限办结,注重跟踪和督促。二是研究制定健全社会保险内控风险管理和推进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长效建设的制度体系。三是责任科室对业务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内部稽核和数据筛查。市社保中心会同市机关社保中心已按照2019年上半年审计工作要求,对重复参保的82名人员完成了退费工作。
(2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政策性资金监管力度不够。重复参加养老保险退费不及时,死亡人员冒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追缴力度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市政府制定《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特别设立了建立养老金“防冒领”工作机制,解决政策缺陷问题。二是加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实现人员认证全覆盖,确保不漏一人。三是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冒领事实成立,拒不退还人员移交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冒领行为。目前,涉及到4人死亡冒领(共计27.07万元)。今年6月以来,局基金和财务处先后多次到市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接。其中,有1人新华区公安分局认定符合立案要求,已立案侦查,正在办理中;其余3人不构成欺诈骗保,公安部门不予立案。下一步,我局基金和财务处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责成市社保中心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对死亡冒领的3人家属,通过有关部门提起司法诉讼,争取尽快收回冒领的基金。
(2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政策性资金监管力度不够。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市就业服务中心向省失业保险处提出信息共享需求,增加协同平台数据比对,尤其提出了与民政、公安部门进行信息联网,对可疑问题提前发现、及时处理。二是市就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市局推进“五险合一”合署办公和信息化建设,从体制方面防止违规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已经违规领取失业金人员的情况逐一分析,制定违规领取失业金追缴措施和预防违规领取失业待遇制度,联系到每一个人,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对拒不退回违规领取失业金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基金和监督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依法处理。目前,对违规领取失业金的10人已追回金额117851.37元,另有3人表示分阶段退还(共计24547.48元),还有10人拒不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共计113045.21元)。针对以上问题,经请示省人社厅,答复意见是:对于不构成欺诈骗取的多领待遇情况,建议由各经办机构直接向待遇领取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事由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下一步,局基金和财务处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责成市就业服务中心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对拒不退回违规领取失业金的另外10人提起司法诉讼,争取尽快收回基金。
(2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职业技能考试组织不严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存在随意委派、临时更换巡视员、考评员和考评员缺席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整改巡考人员(原称“巡视员”)、考评人员派遣使用不规范问题。特别是针对考评人员绝大多数属于兼职,本职工作与考评工作时间安排上易发生冲突的工作特点,修改“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单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派遣单”,并明确主管主任在拟派考评人员及巡考人员在通知考评人员涉及调整情况时均在坚持回避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大排队顺序依次进行,且派遣考评人员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修订《鉴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鉴定考核管理程序》、《巡考人员管理程序》、《巡考人员管理办法》、《考评人员管理程序》、《考评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巡考人员、考评人员使用。
(2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题的命题、印刷、保管环节保密制度落实不严格,职责划分不清,存在试题泄密隐患”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职责。重新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试卷的组卷、制卷、装订、保管和传递等环节的职责划分及相应的安全保密要求。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发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涉密场所安全保密建设。将五楼办公区设置为涉密保护区,安装隔离门,非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抽题组卷、试卷印制、装订密封都在保护区中专门区域进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三是调整内设科室职能。将文印室归口智能科管理,实现命题、制卷一体化管理。四是启用试卷密封专用章。试卷装订完毕分装后,加贴封条,并加盖试卷密封专用章,放入专用运输箱保存和传递,考前当众展示试卷袋密封状况。五是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工作。目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发了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系统,已经能够在部分职业的理论知识实现上机考试模式。今后我们将对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实行理论知识上机考试,逐步实现能够上机考试的一律采用上机考试。今年5月份以来,已有三个批次的370人采用了上机考试模式。
(2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局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违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局机关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专项资金与日常公用经费混用,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隐患。规划财务处未落实三定“方案”职能要求,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也未按要求对2017、2018两个年度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2017年前我局财务记账软件没有设置“基本”和“项目”支出分类,存在专项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科目混用的问题。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审计局、财政局要求,我局记账软件已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二是由局基金和财务处牵头制定《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2017、2018两个年度专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2017年12月高级技工学校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的17万多元的工具耗材至巡察组入驻仍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已将4万余元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二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其余12万余元属于耗材,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二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频繁发生的问题
(2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支付费用。2017年从职称资格考试费中违规列支2014、2015年度普法奖和文明单位奖共计150万元;2018年违规列支普法奖和文明单位奖共计152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我局从2018年度已停发普法奖、文明单位奖。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3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支付费用。2017年4至6月份高级技工学校支付4个技能培训班培训耗材费用共计10660元,存在浪费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制定《技能培训实习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稿)》,停办此类技能培训班。如办其它培训班,必以节约为主,注重成本核算,精打细算。
(3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挤占挪用助学金。2017年11月市高级技工学校违规从助学金中列支购买宿舍标识牌费用3380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依据上级规定制定的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今后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实施专款专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控力度。
(3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挤占挪用工会费。人社局2017、2018两个年度违规使用工会费支付干部职工体检费,涉及金额共计24万余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我局从2019年起已停止从工会费中列支干部职工体检费,按要求从福利费中列支。
(六)关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是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2月,市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冀字〔2018〕9号文件精神彻底肃清周本顺等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通知》后,人社局未按要求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学习,未收集学习资料”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8月23日,下发《关于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督促基层单位党组织于8月28日前将班子成员学习情况的报告、学习场景图片和会议记录上报局机关审核验收。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所部署的工作跟踪问效,督查到底,确保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二是关于“下属单位市社保中心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够”问题
(3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市社保中心2017年以来,仅于2018年5月在党总支会上组织过一次警示案例学习,再未组织过其他相关活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市社保中心对开展警示教育的时间、内容、次数、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2-3次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或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对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进行了明确。截止2019年10月25日已组织了3次警示教育。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3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压力传导不足。2018年8月,局党组会传达市委关于做好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整改有关文件精神后,市社保中心未在党总支会上研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未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4件,涉及3人。截至目前,共谈话函询4件,正在办理4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二、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人社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细化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四个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工作调度,有序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688702;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02号;电子邮箱:sjzsrsjhfjsjb@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12月16日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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