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整改措施万能模板]中共长汀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2日至4月3日,省委巡视七组对长汀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7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县委书记代表县委表示全面接受、从严整改、推动发展。县委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严督实导,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推动问题整改有力有效、常态长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巡视反馈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深刻领会其中的内涵和深意。同时,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各项要求和“五看”工作法,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县委及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同时,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高位推动,落实责任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全面推动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汀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召开11次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督导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书记、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4次党政会商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细化实化整改措施,认真督办重点难点。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4次县政府党组、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推进重难点问题落实整改。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带动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及各位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各分管领域问题,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34次,深入基层逐一推动整改79次,赴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重难点问题整改工作17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跟踪督导整改工作,召开11次工作例会,发出《巡视整改工作通知单》12期。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立足部门职责,将巡视整改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干部任用、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落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周检查、旬调度、半月督导”制度,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累计开展6轮次督查,发出督查通报4期,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县委按照改深改实改到位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抓实责任追究,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标准实实在在整改销号。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制定《长汀县关于省委巡视七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逐条细化整改任务、逐个明确整改清单,定人、定责、定目标、定进度,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组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对省纪委监委重点关注的问题,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查清事实真相、厘清责任问题,确保精准规范开展问责,防止追责问责不力、不实、不到位以及泛化、简单化、粗放化。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38人。三是从实整改销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销号,各牵头领导对所牵头整改任务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和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亲自研究决策、亲自部署推进、亲自检查验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确保牵头的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四方审核”整改销号制度,即每个问题整改情况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审阅、牵头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县委巡视整改办进行联审,再报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问题销号。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召开联审会议7次,确保问题整改真到位、佐证材料真详实、整改成效真落地。
(四)坚持系统观念,常态长效抓整改。县委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视整改同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推动长汀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点上问题,又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集中整改期间,挽回损失6611.67万元;研究制定出台制度54份,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二是突出干部培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班子建设、干部教育培养、党组织建设等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班子团结的重要论述,制定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相关措施,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三是突出作风建设。落实警示提醒、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等制度,紧盯作风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全县领导干部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处理触犯制度底线、纪律红线的案件,用近在咫尺的反面典型敲响警钟,让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发挥作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对中央和省市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运用不充分,主动融入龙岩—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汀县与广州市白云、从化区对口合作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对口合作联络处,制定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推动对口合作走深走实。县处级干部带队赴广州23次,选派6名干部到白云区跟岗,举办4场招商推介会、2场美食推介会、2场化妆品企业对接会,推动成立合资公司2家,14个乡(镇)与白云区、从化区镇(街)、村建立结对合作关系。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县领导带队“上省赴京”46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3亿元,争取地方债13.11亿元。充分发挥中建集团挂职干部的桥梁作用,制定长汀绿色建材产业园帮扶方案,5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赴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招商15批次,对接项目20余个,签约引进项目10个总投资50.72亿元,其中5个项目已落地开工,总投资45.1亿元。四是加快融入发展大局。深化与白云区“4+N”、从化区“2+N”对口合作模式,与广州白云区、从化区签订对口合作协议42份;赴广州开展干部培训3期,培训132人次。
2.关于“红色革命精神及‘客家首府 大美汀州’品牌内涵价值未充分挖掘,旅游产品结构单一,红色、古色、绿色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挖掘资源。与湖南省凤凰县签订文旅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份,承办2023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旅游协同工作联席会议,推动闽西南五市文旅部门、各大旅行社合作,开展2023年长汀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激活红色游、名城游、生态游等旅游产品消费。二是保障要素。成立长汀县假日文旅领导小组,出台《长汀县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长汀县法定节假日期间临时停车场设置方案》等文件,实施“智慧旅游”系列项目,引进文旅温泉综合体项目,1名讲解员获评“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文旅产业营商环境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加强营销。按照“月月有活动”要求,策划13场大型文旅活动,引进传媒公司开展网络电商运营合作,荣获2023年度龙岩客家美食宴大赛小吃类特色金奖,长汀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四是发挥效益。出台《长汀县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政策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2023年上半年,全县旅游人数395.73万人次,同比增长28.7%,旅游收入35.46亿元,同比增长37.5%。
3.关于“引进大项目、大企业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一把手”招商,组建招商引资专班,用好用活以商引商、乡贤招商机制,高位推动重大项目引进落地。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处级干部带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8次,引进19家汀商回归企业,总投资额39.3亿元。二是围绕“3+N”产业体系,优化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商、重点招商。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新签约项目64个,总投资116.3亿元,其中引进10亿元以上的项目4个。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县委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打造“六个环境”具体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出台《长汀县推进“诚信长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诚信长汀”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审批体制“容缺受理”“一窗通办”“证照分离”“24小时不打烊服务”等微改革,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创新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千名干部挂千企”“企业家恳谈会”等活动,建立“工业发展年”企业接待日制度,由领导挂钩帮扶129家重点企业,靠前服务,及时为企业解难纾困。目前,已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4次,为相关企业解决用地、招工等问题49个。开展“工业发展年”活动,建立企业签约落地要素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促开工及在建促竣工投产协调机制,规范促进项目开竣工工作机制。开展“一月一活动”暨“每月开竣工”互比互看活动9次,累计开工项目67个,总投资137.55亿元;竣工项目50个,总投资87.91亿元。
4.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完善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技改和扩建为重点,指导企业对接省、市技改创新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转型升级。2023年4月以来,稀土、医疗、纺织等三大产业实施技改项目8个。二是实施“链主”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领导带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8场。2023年4月以来,三大产业引进工业生产性项目23个。三是抓好企业品牌培育,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2023年4月以来,打造5个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科技小巨人、快报规上品牌。
5.关于“人均GDP、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产业,提高一二三产产值。继续用好行业政策扶持措施,从项目招商、建设、培育等全方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65.85亿元,增速居全市第二,21个主要经济指标有16个居全市前三;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16亿元,增速居全市第二;完成二产增加值115.6亿元,增速居全市第三;完成三产增加值124.32亿元,增速居全市第二。二是全面出击,全民招商。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生命线”。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领导带队前往北京、香港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8场次,走访企业60家,示范带动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外出招商120余次,考察企业160余家,形成全民招商、人人招商的良好氛围。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新签约项目64个,总投资116.37亿元,其中引进10亿元以上的项目4个。三是促进就业,保障收入。2023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万元、增速居全市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万元、增速居全市第一。
6.关于“优势特色品牌农业集聚效应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扶持果茶、蔬菜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制定《长汀县2023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拟扶持项目9个补助105万元。二是加快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截至2023年9月30日,产业园已完成投资3.35亿元、占比57.1%,拨付补助资金2386.58万元、占比47.73%,引进5家企业入驻园区。河田镇(河田鸡)入选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名单。三是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培育县级龙头企业3家,推荐申报市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四是壮大油茶产业。规划实施低产油茶林改造任务9209亩,建立油茶示范基地,引进2家山茶油生产加工企业。
7.关于“反映耕地林地纠纷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化解力度。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面推进涉及耕地林地纠纷信访件化解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处罚到位1件,法院裁决5件,息诉息访4件,信访诉求不合理或不实16件,已向信访人解释到位。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管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利用“微长汀”等新媒体宣传政策和曝光典型案例16期次,进一步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林地耕地纠纷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解决林地耕地矛盾纠纷信访诉求,加强部门日常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林地耕地纠纷信访化解。截至2023年9月30日,召开联席会议3次,调解林地耕地纠纷7起(次)。四是规范征收制度。制定长汀县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制度,统一征收标准,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减少征收引起的土地纠纷。
8.关于“个别乡镇财政收入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展烤烟产业。持续加大烟叶种植宣传和扶持力度,出台烟叶种植奖补政策,大力宣传烤烟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乡(镇)在稳固现有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做大做强第一产业,增加乡(镇)财政收入。二是做实招商引资。把招商作为乡(镇)财政收入的“生命线”,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企业落地开工、竣工投产,增加财政收入。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乡(镇)签订招商引资项目53个,开工29个,竣工8个,新增财政收入2908万元。三是梳理盘活资产。开展“三资”台账整理及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稳妥有序处置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乡(镇)通过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实现收入233万元。
9.关于“村级经济组织经营收入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报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制定《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23年申报试点村15个,每村补助6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推行“党建+合作社”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壮大。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已创建党组织主导型的农民合作社72个。三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采取“县统一运营,村集体受益”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运作,并将运营收益以分红的形式返还村集体,壮大村集体经济。2017年以来,全县共有8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采取此办法,每年按不低于6%的收益分红拨入试点村。四是制定《长汀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10.关于“城区学校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长汀一中祥鸿学校,扩建长汀一中新城学校,新增城区初中学位1500个。同时,根据城区人口数量变化,及时调整各校招生班级计划数,缓解城区中小学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二是持续开展城区、城郊学校缺额教师遴选考试,推进教师校际交流,指导学校聘用编外教师,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截至2023年9月30日,补充城区、城郊学校缺额教师58名,选派校际交流教师260名,调动教师57名,招聘编外教师689名(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58名)。四是通过退休和补充新任教师,逐步化解教师老龄化问题。截至2023年9月30日,补充新任教师122名,为82名到龄教师办理退休手续。
11.关于“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2023年以来,全县医疗机构床位数新增610张,从原来2193张增加到2803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从6.69张增加到7.05张。二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实施“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增校园招聘录用11人;开展37名编内卫技人员、22名编外大学生乡医、3名台湾医师的招聘工作;组织204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三是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长汀县“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市医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长汀召开。荣获“中国长寿之乡”称号。
12.关于“城区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可供群众使用和休闲的体育设施、公园场所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长汀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安装全民健身路径15套,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解决居民小区健身器材缺乏的问题。二是建设全民健身综合体和苏区体育公园项目,进一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三是实施长汀县西河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悦动广场、趣味乐园、老人活动场地、节庆舞台区等主题功能区,打造具有长汀特色的标志性公园。
13.关于“停车难以及群众反映城乡建设信访件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布局规划,形成《长汀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全面分析城区停车现状,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方案。二是完成环东路和汀四路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实施西河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57个;利用通达度较高的街巷新划线停车泊位514个,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增设假日临时停车场,将城区部分单位内部停车场、部分公共停车场、学校内部停车场等停车位设置为临时免费停车场,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时空利用率。三是搭建智慧停车和智能充电云控中心,推出城发停车小程序,实时管控停车场及分析停车场数据,优化城区停车资源。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有1.15万用户注册。四是制定《长汀县2023年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交通道路改造等项目30个,不断补齐城乡建设短板。长汀县县城更新建设样板入选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样板工程。
14.关于“政府债务靠转移支付和发债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通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托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全方位监控债务变动情况,确保隐性债务规模只减不增。三是夯实政府偿债责任。严格按照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通过本级财力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到期债券本息,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四是提高财政自给能力。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地生产、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活动,不断培育壮大现有重点税源企业等措施,提高税收收入。
15.关于“涉麻制毒防范整治力度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财物保障。明确县、乡、村“三级书记抓禁毒”工作职责,充实禁毒办工作人员,保障禁毒工作经费。二是织密“水、陆、空”立体巡查防控网,保持辖区内涉麻制毒“零窝点”。三是落实重点物品监管。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经营企业联合检查,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四是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开展“清源断流-2023”行动暨“飓风肃毒2023会战”,2023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起。五是提升宣传发动实效。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禁毒教育基地、毒品实验室等禁毒社会化基础设施,开展“无毒乡村”守护行动、“十个一”禁毒教育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防毒意识。2023年4月,省禁毒委取消长汀县涉麻制毒重点关注县,实现“摘牌脱帽”。
16.关于“电信诈骗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反诈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全县反诈工作推进会5次,制定《长汀县2023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实施方案》《长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3年工作目标责任》,压实“三级书记”抓反诈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综合施策。侦办6起全链条案件,侦破偷私渡类违法犯罪案件30起,抓获偷私渡嫌疑人91人。守牢群众“钱袋子”,止付冻结92.5万元,嫌疑人退赃14.5万元,法院判决退赃247.7万元。三是造浓宣传氛围。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累计40608次。制作诈骗案件高发类型案例宣传海报16类,创新开展“反诈奶茶”宣传活动。推出反诈小视频9期,累计播放量超过20万次,进一步提高群众防骗意识。
17.关于“对新媒体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新媒体规范管理。制定《长汀县新媒体管理办法》,开展网络安全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管网、治网、用网水平。
18.关于“对干部保密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全县性机关单位保密培训会2场次177人,将保密知识列入县委党校科级干部、青年干部、新入职事业干部培训班内容,提升干部保密意识和能力,2023年参训干部248人。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将保密工作列入县委巡察、党建考核、平安单位考评内容,压实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和意识。截至2023年9月30日,对11个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三是机关单位协同办公内网邮箱全面扩容,实现协同办公网络全覆盖。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因泄密问题对涂坊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小勇,涂坊镇人武部副部长陈文彬,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邱吉旭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9.关于“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县委、县委书记、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分别带队对22个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三是持续传导压力。将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细化成3个方面27个子项,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内容,推动责任清单执行到位。
20.关于“廉政谈话以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谈话;听取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汇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带头落实制度。2023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43人次,示范带动县委班子成员与挂钩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67人次。二是明确责任要求。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把落实廉政谈话情况列入县委书记、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纪委监委2023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政治生态分析、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违纪违法案件16起33人;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和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掌握具体人、具体事。
21.关于“未把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意识。二是明确述职要求。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列入每年述职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印发《强化“一把手”“关键少数”监督任务分解》,健全完善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交、重要问题督办等制度。
22.关于“对分管部门和重要岗位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县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监督和互相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政治生态分析、警示教育大会,常念“紧箍咒”,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守牢纪律底线。制定完善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局等违纪违法多发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扎牢制度笼子。三是落实廉政谈话。下达《工作提醒函》,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廉政谈话规定。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四套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谈话290人次。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观看《没把住自己的“一把手”》警示教育片,推动全县32个单位2894人次观看相关警示教育专题片。持续落实“两正两反”通报机制,通报正反典型事例4期8个。五是严肃追责问责。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139起145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126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
23.关于“少数年轻党员、干部被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县年轻干部、女干部座谈会,下发《关于廉政谈话的工作提醒函》,组织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5600余人次,其中年轻干部19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二是强化干部培训。将廉政教育、纪律规矩教育作为青年干部重要学习内容。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长汀县2022年以来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累计受训青年干部170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纪法宣讲。截至2023年9月30日,组织开展廉政宣讲14场次,受众1188人次,切实增强警示教育实效。
24.关于“个别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查“酒风过盛”问题。截至2023年9月30日,对8个乡镇、12个县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多形式宣传长汀县党员干部禁酒“八个不准”“三个倡导”,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订“饮酒八个不准”、“杜绝酒驾”承诺书,开展“移风易俗 纠治不良酒风 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活动,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政治生态分析、警示教育大会上对2名领导干部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在党内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2起2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酒驾醉驾、酒后滋事等行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查处30起30人。
25.关于“少数干警被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建警。举办长汀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班1次,开展廉政谈话1249人次。政法系统各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政治生态分析、警示教育会议5次,举办政治轮训18场次,参训936人。开展警示教育23场次、英模教育14场次,受教育3300多人次,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全县政法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制度5项。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的十条措施》等制度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推动政法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强化“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以强有力的案件查办正风肃纪。四是强化英模培树。在“法治新长汀”“长汀公安”“长汀检察”等微信公众号开通“政法先进典型”“警察故事”“赓续红、微榜样”等栏目,累计推送政法干警先进事迹21个。全面落实正向激励,表彰先进政法干警59名,提拔重用19人,职级晋升27人,轮岗交流17人。
26.关于“少数干部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重点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工业发展年”、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查处民生项目建设方面问题33起44人,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1起36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9起11人。二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11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用好“两正两反”通报机制,强化警示教育,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通报典型案例13起15人。
27.关于“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较少,县委巡察机构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一把手”警示教育。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2023年以来,对110名“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增强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主动性。深入分析研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2023年3月以来,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2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建章立制1项。三是着力提升巡察质效。组织10人次巡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中期调研4次和问题线索会商2次,移交问题线索31条,提升发现问题质量。
28.关于“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核查。18件反映村党支部书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均已办结,涉及检举控告类的10件中有6件属实(或部分属实),已给予2名村党支部书记第一种形态处理,对2名村党支部书记党纪立案审查。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强化案例通报、编写案例汇编,强化“以案释纪”。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通报村干部典型案例6起8人,通报反面典型2起2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长汀县村级监督清单》,明确101项监督内容,表彰优秀的村级纪检委员,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优势。深化对村(社区)巡察,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对66个村开展巡察,移送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条。四是用好监督平台。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582个,制定小微权力清单54条,督促公开项目、资金等六类事项,结合“纪检干部访民情”活动,帮助解决群众诉求1233个。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37起37人。
29.关于“问题线索研判处置不够精准,初核成案率较低”的问题。
一是强化线索研判。制定《长汀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规范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筛选研判、处置办理、监督管理等要求。二是加强办案力量。2023年3月以来,抽调22人次参与线索和案件查办,增强人员力量,保障初核质量,初核成案率47.4%。三是强化抽查检查。开展一批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0个,形成专题报告1份,及时纠正初核不深入、处理不到位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指导。2023年3月以来,实行乡(镇)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件办结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转立案10件,指导派驻机构运用审计、巡察成果,对审计反映问题处理1人次,对巡察反映问题处理4人次。五是强化能力提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加强政治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30.关于“对案件具体情况分析涉案单位或行业的薄弱环节并推动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推动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深入分析,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1项。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将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工作纳入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绩效考评范围,将案后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以监督促进案后整改。三是加强分析研判。2023年3月以来,全面加强查办案件单位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分析研判,针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有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建章立制1项。
31.关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较少、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综合素质。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省纪委“送教下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业务骨干主讲授课17场次,受训240多人次,做到培训全覆盖。二是强化实战操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抽调42名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锻炼,进一步提升实战能力。三是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4次,参加846人次,发现1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开展廉政家访130多人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获得干部家属的大力支持。
32.关于“某酒店项目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别墅、住宅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形成《某酒店项目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获利问题调查报告》。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审批和规划监管工作措施》,从审批、决策、监管等环节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收集办证资料、报送材料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
33.关于“违规征收某非法建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形成《关于“违规征收非法建筑并补偿开发商”的调查报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长汀县进一步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准入、资金拨付、净地交付三项制度,严把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程序,规范全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全过程行为,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新桥镇人民政府允许农民公寓在相关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征收程序问题,经查,时任新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全程决定有关事项,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鉴于其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予以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
34.关于“汀州医院传染病院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形成《关于汀州医院传染病院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情况调查报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法律知识培训2场次,制定《长汀县卫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堵塞制度漏洞。三是鉴于汀州医院传染病院项目属于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标等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和《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且相关事项经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定,不再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5.关于“收购非国有厂房、土地后收益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长汀县“三资”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长汀县“三资”盘活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掌握闲置低效资产情况,并针对性的采取自用、公开招租、市场化处置、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二是经摸排,2018年以来县属国有企业共收购18宗非国有资产,截至巡视反馈,有9宗为闲置、低效资产。根据“三资”盘活方案,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处置到位5宗,三是针对剩余闲置、低效的4宗资产,正按相应的盘活措施处置。
36.关于“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分领域梳理,形成我县《2018年至今各领域投资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项目台账》。二是依规处理。对半片街市场提升项目拆分规避招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向项目单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2.07万元,罚款已缴交完毕。三是开展清规工作。开展招投标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新制定招投标规则制度文件现象。四是完善监督制度。行业监督部门深入自查、举一反三,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招投标制度,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五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个别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等问题,给予古韵汀州集团副总经理刘远程诫勉处理,政务立案2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
37.关于“4个EPC项目、1个PPP项目和4个学校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分别对4个EPC项目、1个PPP项目进行自查及复盘,形成《关于“4个EPC项目、1个PPP项目量身定做招标文件”及“4个学校项目先签订融资意向合同再招标”自查情况的说明》《关于“1个PPP项目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的自查情况说明》。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举办长汀县住建领域法规宣传暨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会,重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程序解读、EPC项目的实施程序及常见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职业道德要求及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进行备案,并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3年7月以来,依法对在平台新上的长汀县中医院建设等4个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监督。四是核查中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在汀州医院等4个EPC项目中存在进度款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预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38.关于“个别项目设置‘院士’、‘先进企业’称号等加分项和倾向性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对医疗器械产业园等2个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招投标过程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关于“项目设置院士、先进企业称号等加分项和倾向性条款”自查情况的说明》,据核查,相关加分项目符合当时相关规定。二是提升业务水平。举办长汀县住建领域法规宣传暨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会,重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程序解读、EPC项目的实施程序及常见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职业道德要求及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培训,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出台《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监管。2023年7月以来,依法对新上长汀县中医院建设等4个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监督。
39.关于“个别EPC项目存在超限额设计、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三边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形成《关于个别EPC项目存在超限额设计、“三边工程”情况说明》。二是针对已完成的EPC项目超概算部分,严格履行逐层会议研究并经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政府专题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补充协议,并完成签订。三是规范EPC模式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先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进行发包的要求,对正在实施的EPC项目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设计施工问题。新上的EPC项目“长汀县中医院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先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且经批复后再进行招投标工作的程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
40.关于“个别项目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重新审核长汀一中新校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二是加强财政投资管理,制定《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件管理办法》,修订《长汀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二)》《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财政项目预算审批。三是加快补齐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对资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合同总价。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未按要求开展预算评审问题,给予批评教育1人。
4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证照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形成全县所有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清单,对存在证照不齐全问题进行依法处置,并责令限期改正。截至2023年9月30日,42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已作出行政处罚,28个项目已补办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剩余3个项目正抓紧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抄告”工作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行政职能划分进行处理,严厉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023年以来,依法查处2起未批先建行为。三是召开培训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等,加强施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依法施工的法治意识。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所需申请材料由10个压缩至5个,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即办。五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不正确履职,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给予批评教育5人。
42.关于“医疗器械产业园工程建安费结算前超额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形成《医疗器械产业园工程超前支付问题的情况说明》。二是成立县属国有企业内部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违反规定测算并拨付工程进度款问题,给予县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负责人肖鹏、县国投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廖八秀等2人诫勉处理,政务立案2人,给予批评教育2人,给予谈话提醒1人。
43.关于“个别项目进度款未按要求下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程款未下浮的调查报告》。二是规范工程款审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学习培训,出台《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长汀县卫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支付审查。三是加强项目前期招标管理。制定《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招标文件的控制价、下浮率等相关条款的规定(试行)》,强化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审查。四是提升项目管理能力。组织开展EPC项目管理工程造价与支付审批专项培训,制定《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EPC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EPC项目管理能力。五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施工方多申报工程进度款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
44.关于“某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开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对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某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明细表》。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印发《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严格规范履行合同条款审批和支付工程进度款。三是核查中发现县财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某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只审单价不审工程量和收件不规范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处理1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树牢团结意识。将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发表的文章《要“和”才能“合”》《打好“团结牌”》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带头开展研讨,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刻领会并践行“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22次,研究通过县政府提请事项26件次,均有落实“会前征求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机制。三是加强沟通会商。坚持党政会商制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召开党政会商会9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面对面”沟通研究重点工作98项,并将相关任务及时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工作有商议、有计划。四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期间,县四套班子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419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班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46.关于“县人大、政协发挥监督、参政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2次,政协委员专业知识讲座和能力培训1次,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法律法规、财经业务理论水平和能力素养,增强参政议政能力。二是打造监管监督平台。完成并投入使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人大与财政、税务、国资、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实效。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2023年以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4项专题报告,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土流失治理、社会救助、优化工业营商环境、“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民宿发展等领域开展重大项目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形成调研、视察报告6份、建议32条,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重大项目有效实施。四是提高提案质量。深入开展提案选题协商、调查研究,加强对提案选题的沟通、指导、把关。五是科技赋能提案。全面运用“数字福建政协云”委员提案系统,推动提案提质增效。
47.关于“部分干部提任未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提升。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干部规定,对照原文逐字逐句读通读透,进一步理解政策内容。二是建立台账清单。对照有关规定,梳理需要实行试用期岗位,建立《长汀县实行试用期岗位台账》,在干部调整时,确保试用期制度执行到位。三是严格执行规定。2023年7月以来,对19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48.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发挥职级作用上下功夫。制定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相关举措,细化职级晋升措施。二是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坚持学习、实践相结合,举办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专业化能力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安排9名干部到上级部门、高校、企业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助力能力提升。三是在真情关爱上下功夫。落实《长汀县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加强干部关心关爱系列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长汀县县级基层干部、党员关心关爱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提拔表现优秀干部19名,4名表现优秀事业干部调任乡(镇)班子成员,3名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调入县直部门。
49.关于“职务职级并行政策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使用。建立职级职数空缺使用台账,在每批次职级晋升工作中,充分考虑干部任职时间、年龄资历和工作实绩等统筹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晋升职级87人。二是常态化开展晋升。对项目建设、工业发展、招商引资、文明创城等中心工作一线考核表现优秀干部,分批择优开展职级晋升。三是突出实干实绩。截至2023年9月30日,对62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人员和23名一贯表现较好的临退休人员晋升一个职级。四是发挥职级激励作用。制定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相关措施,对符合条件人员逐步开展晋升。五是落实《关于实施“才韵汀州”行动计划助推长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7月,对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晋升一个职级。
50.关于“部分村‘两委’未选优配强,村干部教育培训谋划不够、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创建,推动乡(镇)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水平。2023年以来,打造了“红领禾田”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市级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全市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暨供销农场现场推进会、全市“红领行动”第二季度现场推进会在长汀召开。二是抓好村干部队伍管理,坚持严管厚爱,落实谈心谈话、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提高村干部待遇、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措施,重新选配9名村党支部书记,为全县1566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人身意外险。三是严管“第一书记”,严格执行《长汀县驻村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驻村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请销假等制度,将相关表现情况运用到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之中,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意识。2023年8月10日,召开驻村第一书记集体约谈会,对全县驻村第一书记进行提醒。截至2023年9月30日,针对与原单位工作未脱钩的干部,下发提醒函17份,及时调整2名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驻村第一书记。四是乡(镇)党委每年制定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发挥“红土初心讲堂”等阵地作用,开展好全员轮训。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培训村“两委”干部4288人次。举办“讲好家乡故事 共话乡村振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演讲比赛,评选出9名获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批选派10名优秀村“两委”干部赴省委党校、清华大学、浙江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五是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将乡(镇)党委抓村干部管理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增强乡(镇)党委抓村干部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
51.关于“16个县直机关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召开8场问题整改推进会,责成16个党组织作出情况说明并全面完成换届。二是提醒督促。完善换届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出按期换届提醒通知书26份。三是加大指导。强化换届“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和业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机制,确保按期换届。四是严格落实。对未按期换届的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度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压实如期换届责任。
52.关于“国企党建抓得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教育。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干部职工的教育。2023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7场,廉政谈话24人次。二是强化述职述责。将党建落实情况列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年度履职重要内容,以考促评。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企业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备案制度,盯紧企业经营风险点。四是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季度巡听旁听国企党支部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调阅企业党建工作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巡听旁听5次,调阅企业党组织活动记录10次,查看党建落实情况12次。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53.关于“个别企业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处置。依法查处长汀吉龙饲料公司、汀州冬泉石材厂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两家企业违法行为均已处置完成,挽回群众直接损失428万元。二是强化宣传。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主法律意识。截至2023年9月30日,走访供地企业176家,发放告知书176份。三是加强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审批和规划监管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挂钩服务企业、日常巡查管控以及批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走访挂钩服务企业843次,开展日常巡查监管496次,发现企业违法行为4起,已整改4起。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工业用地改变用途问题,给予县住建局质监站负责人陈淦洪诫勉处理,党纪立案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5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尚有4个未整改到位、销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各党委(党组)加快整改进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针对整改进度较慢等问题,给予谈话提醒1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2020年以来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政治监督,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需持续整改的31个问题牵头单位常态化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对问题整改工作中落实不力、应付了事、推诿塞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11人,通报正反典型事例4期8个。
55.关于“对‘一把手’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和政治生态分析、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一把手”“关键少数”典型案件6个。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截至2023年9月30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下一级“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34人次,谈心谈话5人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长汀县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把手”“关键少数”的实施意见》《强化“一把手”“关键少数”监督任务分解方案》,统筹县委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方式,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落实“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11个党委(党组)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对801份“一把手”“关键少数”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一把手”“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大调查力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运用“四种形态”查处“一把手”“关键少数”79人,其中“一把手”24人。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指导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厂房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帮助企业用好国家、省、市、县惠企政策措施,为企业申报各类上级扶持资金2405.57万元、本级企业科技创新基金3603.17万元,县级财政补助317.9万元。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 服务企业促发展”大走访专项活动,走访企业1060余人次,收集困难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158条,解决困难问题145个。组织“企业家接待日”活动5次,统筹协调解决相关企业诉求68个。二是开展园区闲置厂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清理、盘活园区闲置厂房面积8.34万㎡。针对入驻企业倒闭(注销)问题,加大惠企政策宣传,鼓励企业转变思路,9家公司重新注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三是加强入园企业监管,建立日常巡查管控及批后监管制度和挂钩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园区与企业签订《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133份,引导、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2.关于“部分乡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土地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分类处置。涉及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6宗,已拆除复耕21宗面积5.88亩;没收2宗面积10.05亩,立案查处3宗面积1.2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定《长汀县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共同责任机制若干措施》《加强土地执法巡查监管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业务联通,执法联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新增。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制定《长汀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化“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保持“零容忍”。截至2023年9月30日,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房33宗。四是整治撂荒地。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化种粮补助、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措施,出台长汀县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生产若干措施,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提高200元/亩补助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发放惠农补助2820余万元,复垦撂荒地3301亩。五是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扩大烟后稻种植等方式扩大种粮面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增土地流转种粮面积5000余亩,新增烟后稻种植面积9000余亩,“非粮化”面积全面整改到位。
3.关于“个别项目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定《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件管理办法》,规范EPC等项目工程预结算送审资料的管理,组织EPC项目评审业务培训,提高工程预结算审核质量。二是优化人员分工,新招聘3名造价审核人员,完善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控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合理安排项目审核组成人员。三是修订完善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各审核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风险防控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程序,促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给予医疗器械产业园工业新区园区项目现场代表罗金水诫勉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
4.关于“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领导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完善领导职数空缺情况表。二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对空缺领导岗位逐步进行配备。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规定,及时补足党组成员。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增配县统计局2名党组成员,其余单位正有序推进。四是强化领导职数和党组成员空缺预警,在每批次干部调整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空缺领导岗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及时予以配齐配强,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统筹谋划。
5.关于“工业园区‘小产权房’未全面完成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整治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整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目前,正按整治方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制定工业用地改变用途清理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入户宣传,提高住户法治意识。截至2023年9月30日,走访供地企业176家、住户434户,发放告知书610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审批和规划监管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挂钩服务企业、日常巡查管控以及批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走访挂钩服务企业843次,开展日常巡查监管496次,发现企业违法行为4起,已整改4起。
6.关于“产业园区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处置。制定《长汀县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方案》,采取嫁接、收储、追加投资等措施盘活用地。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处置11家盘活759.5亩,剩余6家219.26亩正有序处置。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加强闲置土地预防处置实施意见》,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下达履约提醒函,督促企业按合同约定用地。2023年以来,未新增闲置用地。三是提高招商质量。建立拟签约项目联审专题会议制度,严格考察项目用地需求及企业投资实力,从源头防范低效、闲置工业用地问题。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关于“县国企对外借款、垫资未全部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催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追回对外借款、垫资逾期款4523.89万元;追回代偿金52.52万元。二是采取发函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加大其余对外借款逾期款1000万元及代偿款665.88万元催收力度。三是制定《长汀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借款、担保行为,防范对外借款、担保风险。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未按规定认真开展融资前调查审核工作问题,政务立案1人;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未完成原因:一是两家公司受破产清算复杂程度、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周期长等因素影响,法院裁定分配须经过法定程序,需要较长时间。二是一家公司专利权,经法院委托评估价值低廉,相关资产多次流拍,导致债权暂时难以实现;三是农户张某生和张某红法院执行周期较长,经法院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几乎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导致代偿款较难追回。四是一家公司抵押财产的司法拍卖耗时较长,导致代偿款较难追回。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两家公司破产清算问题,待法院破产结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其担保人财产;对有抵押财产的,加快法院处置变现;二是针对农户张某生和张某红,已向长汀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还款。三是针对一家公司,向法院申请采取司法拍卖机器设备处置变现,尽早收回代偿款。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关于“国投公司对外投资,相应利息未全部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催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催收函,督促厦门某公司支付拖欠股份出资款及相应利息。二是采取法律措施催收股份出资款及利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汀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资的出资款,已采取股权转让方式收回。利息款方面,已收取保底收益819.7443万元,剩余部分待项目清算后收取。三是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制定《长汀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及风险评估方面的管理,完善投资管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未完成原因: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房产销售周期延长,项目公司清算需较长时间。
下步整改措施:将督促厦门某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清算,收回公司相关利益。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3.关于“国企对外投资收益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粤腾公司清算工作组,制定《长汀粤腾农产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工作规程》,已完成粤腾公司清算公告公示和对债权人债权登记,正对粤腾公司债务涉诉案件开展应诉、资产评估及债权债务审查认定。待财务审计和债权债务认定后进行资产处置,直至注销。同时,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党纪立案2人。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县属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长汀县委管理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进一步增强对外投资集体讨论决策程序意识。2023年以来,县属国有企业提交主管部门党组研究重大事项51项。三是强化投资事前管理,5家县属国有企业成立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投资委员会评审为不通过或存在重大争议的项目不得进入决策程序。
未完成原因:一是粤腾公司涉诉案件多,债权债务认定时间长,清算工作具有不确定性。二是粤腾公司财务账册等资料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甚至无法提供的问题,完成审计工作难度较大。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债权确认并做好应诉工作。二是开展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三是做好资产处置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最终的资产处置方式,并按程序完成资产处置工作,最终注销粤腾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目前,依规依纪对13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34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党纪政务立案24人(留置1人)、组织处理2人,其他处理104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针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引进的项目因投资方资金实力问题陷入停滞状态问题,党纪立案1人。
2.针对未正确履职,导致县城投公司实施的项目中途停工以及成立的合作公司失管失控,最终予以解散问题,党纪立案1人。
3.针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规定认真开展融资前调查审核工作,致使相关公司违规取得融资租赁资格并造成国有资产存在重大风险问题,政务立案1人。
4.针对在半片街市场提升项目中违反招投标法规定问题,政务立案2人。
5.针对违反合同约定采用总承包合同价格代替预算价进行测算,并违反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问题,政务立案2人。
6.针对违规指定招标代理和施工方问题,政务立案1人。
7.针对在户籍迁入、建房审批过程中严重履职不到位问题,党纪政务立案4人,党纪立案1人,政务立案3人。
8.针对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党纪立案1人,政务立案1人。
9.针对利用职权为其亲属在公车拍卖、租用过程中谋取利益问题,政务立案1人。
10.针对违反生活纪律问题,党纪立案1人。
11.针对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党纪立案1人。
12.针对不正确履职,导致多发补偿款问题,党纪立案1人。
13.针对不正确履职,导致林地、耕地被占用、损毁的问题,党纪立案1人。
14.针对不正确履职,导致房车露营地项目因违法占用耕地被查处,无法继续经营问题,党纪立案1人。
(二)诫勉处理情况
针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将项目化整为零分别直接指定施工班组进行施工问题,给予古韵汀州集团副总经理刘远程诫勉处理;针对未对审计发现的预算未按设计变更进行调整、预算未结合现场实际编制等跟进整改问题,给予县国投公司项目现场代表罗金水诫勉处理;针对违反合同约定采用总承包合同价格代替预算价进行测算,并违反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问题,给予县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负责人肖鹏、县国投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廖八秀诫勉处理;针对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给予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兰友生诫勉处理;针对在赖某户籍迁入、建房审批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时任策武镇党委副书记涂炳林诫勉处理;针对督促落实“两违”工作不力问题,给予时任策武镇党委委员吴维根诫勉处理;针对原县茶果场违规开发土地问题,给予时任原县茶果场场长李克优诫勉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6802177;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9号,邮政编码:366300;电子邮箱:ctxwxcb@yeah.net。
中共长汀县委
2024年1月26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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