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纪律作风存在问题]中共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8月3日至9月2日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关于巡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的反馈意见》下发后,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把推进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存在的的7个方面的问题,逐条列出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党支部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带头抓,亲自推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责任股室积极参与,下力攻坚,目前关于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初步整改成效,此次巡察整改任务共分为七类,涉及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3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不足,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显著”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研究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措施一:坚持在提高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支部班子的基础课、必修课,抓好经常性学习培训、经常性党内生活锻炼、经常性指导帮带,层层抓、反复抓、长期抓,使班子成员成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带头人、明白人。

整改措施二:完善党支部各项制度,及时下发学习通知,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进行传达学习,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宣讲,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读原著、抄原文、开小组会讨论等形式,注重学习的普遍性和广泛性,努力做到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全面深入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科学内涵,积极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来。

已完成。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不彻底,个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及通过摆桌子假进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认真抓好执行程序这个问题。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监管力度,疫情结束后将联合纪委监委对全县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坚决杜绝摆桌子、假进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其他不规范问题。

已完成。

(二)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没有形成”问题。

(3)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至2018年没有学习贯彻‘两学一做’组织机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记录等档案资料”问题。

整改措施一:坚持以“学”为先不动摇,夯实真学真懂这个基础。党支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为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在持续学、深入学、跟进学上下功夫,坚持把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基本标尺,将学习成果计入个人年终考评参考,以绩效考核倒逼制度落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整改措施二: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日常档案记录管理,确保“两学一做”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帮助改进工作,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已完成。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4)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没有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没有制定意识形态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没有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目标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长效机制,完善主体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重要工作党支部一把手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实际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整改措施二: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和述职评议制度,成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已完成。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5)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局长办公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人事任免”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拓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渠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落实党支部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监督把关作用,把牢选人用人最后一道关口,严格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等选人用人程序。

已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弱化,抓党建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6)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档案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一: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踏踏实实抓党建”的要求,党支部要用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抓党建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领导带头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一般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党建工作,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整改措施二: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做好支部手册填写工作。积极邀请上级党组织现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管理与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已完成。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不注重工作实效”问题。

(7)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群众反映广场管理不到位,存在扰民问题”。仅采取来文阅办签发,没有其它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和答复文书档案资料和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市长热线因是网络系统操作,因系统原因无法打印回复内容及办理结果,无法存档。今后将自制制式表格,将市长热线来文阅办、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做好档案资料留存。

已完成。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8)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支出票据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牢牢掌握相关政策及其内涵、适用范围等。二是严格把关,在采购及票据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三是经办人、财务人员及主管领导要及时跟进、从严控制,堵塞漏洞,防控廉政风险。

已完成。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新形式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到位,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支部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问题。

(9)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2013年和2019年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问题,均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没有通过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存在党政不分问题。二是重大支出没有通过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措施一:党支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滑坡,全力扭转“心不狠、刀不快”“常举刀、少砍人”的被动局面。及时破解思想难题、消除思想顾虑、打通思想障碍,坚持学习《准则》和《条例》,结合“两学一做”,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整改措施二: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不经集体讨论研究,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的行为严肃追责。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程序,并安排专人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妥善保存。

已完成。

2、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问题。

(10)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等档案资料。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和查找原因,如2017年个别单位存在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局党支部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找监督缺失原因,在实际工作中针对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支部活动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引导,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

已完成。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1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4年、2015年、2018年没有召开全员大会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与上级要求存在较大差距;2013年至2016年党支部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责任书。没有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及时按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剖析问题根源,进行举一反三的思想教育,及时查找漏洞;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对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等工作提高思想认识。

已完成。

2、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问题。

(1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没有制定绩效工作考核发放办法,未能体现奖励性绩效的实际意义”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工作具体内容,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注重量化、个性化和灵活化,对不同岗位的进行有效分析,增加基础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将定量考核指标与定性考核指标、年度目标与季度目标有机结合,使考核标准的导向定位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和指导作用,并在确保与各科股室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照质量并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进行统筹发放,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已完成。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工作有差距”问题。

(13)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事务局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发现7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但是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清单中所列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盘点,第一时间研究部署,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所有问题都要确定责任人、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时间点、路线图,形成周密严谨、切实可行,可量化、可检验、可追溯的整改方案。

已完成。

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3件,推动了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和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等7个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3个。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支部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中心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中心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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