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年度,税务局,政府,镇江市]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在镇江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生命线贯穿税收工作始终,不断提升法治理念,着力推进精准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扎实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税务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区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要内容,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学习宣传辅导活动,做到常学常新、温故知新。着力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务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责

1.狠抓组织收入措施,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面对宏观经济复苏较缓、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税源增长点缺乏、减税降费政策延续等因素影响,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落实各项减、退税政策,加强税源税种管理,强化风险应对质效,千方百计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挖潜增收,确保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充分发挥了税收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2.竭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落实优惠政策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有效发挥了助企纾困解难、稳住经济运行的作用。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重点加强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上级局不受权不制定”原则,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省局、市局、区司法局和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要求,2023年度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需要废止清理的文件。

3.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我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审查流程和审查要求。较好地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积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企业风险应对补税较大金额户审理、大额留抵退税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理、纳税信用复评审理等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党委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和对税收征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努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2023年度,我局召开党委会议21次,局务会议4次。为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市局、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在全区税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我局于2023年11月份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工作规则》。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处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力解决税务行政处罚不合理、不公正问题。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和督察,严格要求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2023年度共处罚1134户次,处罚金额13.74万元。

2.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营建良好税收法治营商环境。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并按季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23年度共办理首违不罚事项717户次,免罚金额3.58万元。

3.建立法、检、税三方协同共治机制,联合加强民间借贷案件利息税费监管。针对自然人对个人借贷利息所得纳税意识不强与税收监管有效抓手不足的“双缺失”现象,率先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税务监管机制的意见》,深化部门合作,形成税、检、法职能合力,实现精准监管、精确征收、精细服务。

(六)强化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1.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督察内审职责。开展“省政府一号文件”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风险应对质量抽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减税降费落实过程中的执法风险,确保税费政策落实更加有力有序。

2.强化职责,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组织局内各主责部门全面梳理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24年度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形成年度内控报告。同时结合外部审计,强化审前风险排查。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尽量将风险问题解决在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工作之前。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按照上级局突发事件处置相关制度和规定,对突发事件依法分级施策,同时定期开展涉税负面舆情应急等实战演练,提升本单位应急处置和反应能力。制定完善区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税负面舆情应急预案》、《社会保险费“统模式”舆情联动防控机制》等涉税负面舆情防控机制,全年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信访舆情12起。立足税收工作实际,抓住舆情工作新特点,第一时间收集纳税人意见,完善舆情监控处置机制,指派专人每周到办税大厅面对面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定期召开重点部门会议,对收集的涉税舆情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涉税舆情工作应对质效。同时,持续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事前主动防范、事中直面矛盾、事后妥善应对,确保在各种矛盾和问题发酵前做好应急处理,较好地维护了丹徒区税务局“助企纾困”“勇挑大梁”的良好形象。

2.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提升化解税费争议水平。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在区局高标准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设立了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开启税费争议调解新模式。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化解运行制度,细化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对标找差、压实责任,制定《税费争议调解室日常管理办法》、《税费争议调解室值班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涉税矛盾争议调解日常工作。全年税费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处理税务争议事项23个。三是组建以公职律师、各部门业务骨干、外部门特邀调解员为主要成员的调解团队,利用各自的业务优势,疏堵点、通难点,切实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力求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区局办公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法制股的共同努力下,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政策解释,成功化解一起有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行政赔偿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2023年度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主动公示,其中非正常户公告公示12次 ,共419条;定额公示12次,共1766条;欠税公告公示4次,共3388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明确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责任,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格式规范化、标准化。

(九)智慧税务创新深入推进

1.创新打造“网格+税治”协同共治新模式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镇(街道、园区)税费协同共治体系,完善网格管理事项清单,集约化利用网格内各项资源。通过网格单元搭建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之间的桥梁纽带,着力优化税费服务举措、夯实征缴管理基础。选取部分属地分局为试点,加强税费工作事项在乡镇网格的融入,围绕税费服务、税源调查、税费治理等重点内容,以漏征漏管户清查、房土两税税源调查为突破口,兼顾大征期维稳、漏征漏管清理户、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个税汇缴、调查核实事项协作,在试点所在的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按照“统筹联动、口径一致、依法依规、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启动“融网行动”。

2.积极倡导并推动区政府建立的全区税收协调共治联动机制。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率先在镇江全市构建了符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税费协同共治体系,明确协作联动责任部门和阶段性协作内容、目标任务;全面融入本级政府信用体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建立检察院、法院与税务在税款追征、破产清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等涉税领域的协作机制;部门间商议修订完善53类涉税费信息共享采集标准,由税务部门整合后对区属23家单位制发了外部协作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区局主要责任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按季组织领导学法,努力提高区局党委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先后组织学习了新《发票管理办法》、新《行政复议法》、《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主体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等。落实述法评议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牢固;二是部分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不够高;三是各派出机构之间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还不够平衡、不充分;四是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仍需加强。

三、2024年度法治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是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提升满意度。四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常态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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