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安福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公告 中共安福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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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安福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公告 中共安福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安福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1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到位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地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强措施、整改上见实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各基层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全面领会、把握和正视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要求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整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担当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真改、真落实、真提升、真出成果。
(三)强化对标对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21日,我局党组召开了县司法局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督导组赵贵平、伍安定以及县委政法委李小青同志到会指导并作点评讲话。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耀文同志主持,会期半天。我局党组对此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进一步深化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肃检视剖析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及时将会议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等相关材料提交审核。会上与会同志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我局党组将对照检视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四)强化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原则,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中共安福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整改步骤、任务分解等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改到位、改彻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实行周报告机制,结合每周工作例会,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司法局党组将反馈的3方面10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71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2月28日,已完成整改31个具体问题,完成率93.9%,其中28个具体问题需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整改,另外2个具体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全面依法治县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表面化形式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22年12月2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上级要求的文件学习;二是2022年11月14日、22日、28日和12月9日局工作例会、2022年12月7日局班子会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2月23日局班子会、2023年1月3日局工作例会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2022年12月9日局工作例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集体学习,同时利用“三会一课”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真正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依托“学习强国”“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等在线APP,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学,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学习强国”“江西网络干部学院”均达到上级要求学时;四是充分调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积极性,加强对本系统的学习宣传报道工作,印发了《安福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业务性法规学习不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2日局班子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有关内容;2023年1月28日,局班子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12月12日,局工作例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2022年12月23日,局班子会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1月3日,局工作例会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二是2022年11月22日局班子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2年11月21日局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2年12月23日局班子会、2022年12月9日局工作例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3.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到位,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及时处理手机离线、越界信息,及时核查系统定位报警信息,与司法所长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异常信息并核实处理。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吉安市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事项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对逾期销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或警告,2023年1月16日对社区矫正对象刘最兴进行训诫。印发《安福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业务规范(试行)》,要求各司法所严格审批外出请假,对金田司法所长王斌同志为社区矫正对象刘最兴违规销假、未采取措施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刘最兴按时返回造成其逾期请假,于2023年1月16日对王斌同志予以责令检查处理;二是做到边巡边改,积极与“法司德”供应商对接,更换自助报道机损坏开关,2022年9月底自助报到机投入使用;三是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程序,与各村委会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明确好由村委会履行无缝对接工作职责,对村委因事不能派员对接的,必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由司法所兜底完成对接;四是对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补助经费和刑释解教人员生活补助费两项经费实行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发放刑释解教人员生活补助费;五是建立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机制,落实“五帮一”责任,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和走访,强化对失联刑满释放人员的查找。2023年2月27日,枫田司法所所长彭俊通过电话与罗嘉豪本人取得联系,确定罗嘉豪目前在广东惠州务工。
4.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按照上级规定的“点援制”(由当事人指定承办律师),在尽量满足当事人指定承办律师的情况下,在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方面尽量做到平衡;二是对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加强监督跟踪,保证办案质量。对办结案件案卷严格把关归档,凡是不符合案卷归档条件的一律不予验收归档,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并责令承办人予以补正。
5.关于“普法工作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积极拓展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实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专题培训等普法形式;二是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2022年12月27日,横龙镇石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6月21日,山庄乡荷溪村、赤谷乡书山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8月31日,甘洛乡石陂村、羊狮慕镇楼下村、洲湖镇王屯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9月2日,洲湖镇花车村、山庄乡秀水村、平都镇凤林村、甘洛乡西溪村、甘洛乡夏塘村、洋溪镇合村村、洋溪镇塘里村、彭坊乡陈山村、钱山乡南山村、羊狮慕镇新水村、严田镇山背村、枫田镇红园村、赤谷乡赤谷村、浒坑镇瓦楼村被评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根据《2022 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普法〔2022〕1号)和《安福县2022年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安普法办〔2022〕7号),明确了年度普及重点法律,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通过报送普法工作情况等方式督促执法主体普法工作的落实;四是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培训,2022年12月底,19个乡镇均完成2022年度以农村“法律明白人、村支两委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巡回培训。同时省法律明白人网校我县注册学员21256人,截至2022年底参学学员21097人,参学率达99.25%。
6.关于“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0%,离上级90%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安福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对相关单位发放“出庭应诉提示函”,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做好出庭准备工作,按期出庭应诉,2022年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7.关于“督促相关部门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还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8月底采取电函形式,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落实,已督促8个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单位整改到位;二是印发了《法治建设“三函一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跟踪问效机制,比如2023年1月29日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的形式提示相关单位做好法律顾问聘请合同续签及备案工作。
8.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举办了安福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赛预选赛,并对优秀参赛人员进行表彰;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明确工勤编制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申报参加网上考试及新办证人员资格审查;三是2022年11月17日开展了2022年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会,对乡镇和相关单位尽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四是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乡镇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并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执法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2022年11月23日-11月30日,对各乡镇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
9.关于“在践行‘作示范、勇争先’方面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19个基层司法所开展“服务下基层、满意千万家”双提升工作,积极发动“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力量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做好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扩大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和影响力,通过刊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介绍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职责,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以更便捷的方式知晓安福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多方努力,2022年度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全省排名第16位,全市排名第3位,位列全省全市第一方阵,印发了《安福县司法局2023年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积极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度,整合力量推动全县2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1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已通过验收,还有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完成建设并提交了申报验收材料等待上级验收;三是印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干部创先、勇闯新路”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在县直单位绩效考核中争先创优。
10.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还未走深走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提高宣传力度,坚持群众路线,用好群众监督方式,积极受理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线索,加大对反馈问题和举报线索的查办力度,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例会等方式学习2022年12月2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纪党规,2023年2月1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赶考”路上》、学习系列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我局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工作任务,2022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述职;二是修订完善了《安福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中心组成员交流研讨发言要求,规范了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及时做好了学习笔记,并做到专本专记;三是建立了《安福县司法局网络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对大数据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在2022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2022年12月23日局班子会组织学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3年1月16日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在全系统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
12.关于“法治文化建设推进还不平衡,村级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元素欠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不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改造新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县级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县城南广场、泸水河法治文化公园、县普法宣传长廊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安排;在乡村层次,充分利用现有小广场、文化宣传栏、文化墙等,强化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目前,19个乡镇均有建成一定规模的法治文化宣传专栏,而且均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作为重点内容的要求;在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256个行政村、18个社区普遍改造或新建设了法治文化阵地,涌现了如瓜畲乡新安村、青陂村,枫田镇车田村、山庄乡菏溪村、寮塘乡谷口村、岗口村、竹山村,横龙镇石溪村,严田镇山背村,甘洛乡石陂村,洲湖镇王屯村等较有特色的示范点,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栏、普法志愿者队伍、法治图书角、法治讲堂 一应俱全。二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县、乡、村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至2022年底,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横龙镇石溪村),省级2个(山庄乡菏溪村、赤谷乡书山村),市级3个(甘洛乡石陂村、洲湖镇王屯村、羊狮慕镇苏楼村),县级14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为主的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得到更大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的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下半年以来,通过专题学习、流动宣传、普法专栏等,注重了点与面的结合,面对党员干部、普通群众、特殊人群等,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参与群众近15000人次,尽可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的先进法治理念更多地传播到广大人民之中。
(二)关于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牢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有不足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3.关于“文风会风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二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会议文件管理制度(试行)》,指定专人负责发文的记录、文号的编录,坚决杜绝重复开会、滥发文件,2022年第四季度全口径发文比去年同期减少47%,重点精简类文件同比减少77.78%,会议同比减少66.67%。
14.关于“考勤制度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安福县司法局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严肃干部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实行一月一通报,并在每月初第一个局工作例会上通报,将考勤与干部年度考核奖惩挂钩;二是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强化执行力度,杜绝不按请销假制度执行的事情发生。
15.关于“基层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县2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目前1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已通过验收,剩余7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已递交材料等待上级验收,同时按上级要求完成1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任务。
16.关于“金田、彭坊等4个乡镇还未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没有达到上级全覆盖的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金田、彭坊等4个乡镇已按要求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了全覆盖。
17.关于“人民调解卷宗内容不严谨缺项多,如2021年民盛物业调解案卷无调解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发了《关于印发安福县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严肃人民调解案卷制作。如2022年12月拖欠运费和民间借贷两个纠纷均按要求提供了调解申请书、证据材料和调解协议书。2022年11月民盛物业纠纷的调解案卷均提供了民事起诉状、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由相关部门出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兑现调解内容的证明材料。
18.关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9个乡镇均完成2022年度以乡镇为单位的以农村“法律明白人、村支两委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巡回培训;省法律明白人网校我县注册学员21256人,截至2022年底参学学员21097人,参学率达99.25%;编印了法律实用宣传册赠送给“法律明白人”;二是“法律明白人”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防范电信诈骗、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发挥积极作用,已逐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基层法律服务等事务中的主力军,2022年下半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201件,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998件,参与率达83.1%;三是“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向社区拓展,全县18个社区扎实开展遴选,积极培养了108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全县每个社区培养6 名“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任务要求。
19.关于“行业监管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律师行为投诉举报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向社会公布安福县律师行业问题投诉举报方式。二是印发《关于安福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确保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20.关于“协调指导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有不足,没有根据单位职责或实际需求分类分档协调合理收费,对律师签约后没有进行跟踪问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制发了《安福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履职质量考评的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履职质量;二是下发了《工作督办函》,督促各法律服务所制定法律顾问分档分类收费标准,全县两个律所已制定收费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
21.关于“部分法律服务机构侵害群众利益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5月25日已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甘洛乡南阜村村民李某投诉铁井法律服务违规收费事件进行答复,并于2022年5月27日责成铁井法律服务所临聘人员向甘洛村民李某退回违规收取的500元费用,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安平司法鉴定中心吴荣贵违规收费事情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6月8日向吴荣贵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责成安平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向伤情鉴定的群众退回违规收取的加班费200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400元,并对涉事人进行了警告。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执业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有群众反映违规执业的,暂缓签署初审意见和上报年检注册材料,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执业行为。
2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部分固定资产和往来款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安福县司法局财经管理制度》,2023年1月9日局班子会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制度,局办公室对全局各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加强管理;二是已经将2019年购置音响作固定资产登记,对本单位2022年以来的往来款、银行贷款、下属单位基建等长期挂账款项进行梳理,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已向财政局递交申请核销,等待财政局审批。
23.关于“不按规定缴扣有关经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财经管理制度,2023年1月9日局班子会组织学习了有关工会福利、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工会经费和养老保险的工作精神,已将2018年至2021年未扣缴工会经费个人部分和2018年未扣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做到边巡边改、边审边改,于2022年9月完成了补扣上缴。
24.关于“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标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月9日局班子会对上级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意识,按照标准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纳住房公积金。2023年2月已将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超标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扣除。
25.关于“履行财务报销手续附件不齐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1月20日修订完善了《安福县司法局财经管理制度》,对我局有关财务审批报销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审批程序报销,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做到财务报销手续附件齐全、规范。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组织保障还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6.关于“抓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立“抓党建作为第一要务”理念,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如2023年1月召开会议对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二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计划,以党建引领业务提升,主动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努力以党建促业务提升、促队伍建设、促为民服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党组会和班子会,根据研究主题分类型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党政联席会,并按要求记录在不同的会议记录本,对工作讨论决策做到党政区分、记录规范。
2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等方式扎实学习了2022年12月23日局班子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12月2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二是按上级要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派驻组参会。如2022年10月25日邀请派驻纪检组长郭霖文同志列席党组会,就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购置事宜、局机关大门改造事宜、钱山司法所搬迁事宜进行了研究,2023年1月6日邀请派驻纪检组长邹异斌同志列席党组会,就局党组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股级干部任免事宜进行研究;三是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好“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8.关于“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政治谈话、廉政谈话等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制定了《安福县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对一些收到组织处理、工作岗位调动、新入职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10月份对岗位调整的刘雄飞、刘煜两位同志进行了谈话,2022年12月16日王耀文同志与洋溪司法所长李慧进行组织处理谈话,2023年1月对新入职和调整的五位司法所长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
29.关于“党支部建设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党建工作制度,下发了《中共安福县司法局党组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开展了局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班子,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一名(法制股刘丹同志);二是2023年2月21日按照县委要求召开了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班子成员和局机关曾经任过实职科级领导干部的职级干部均按要求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紧扣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领导干部向其他领导干部至少提出了1条以上有内容、有质量的批评意见;三是强化了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规范退出领导岗位的职级干部参加党员活动,局退出领导岗位的职级干部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均按要求参加党员活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专人负责,党务工作由支部党员同志从事。
30.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有缺失,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清单》《安福县司法行政“一把手”责任清单和禁止清单》《2022年加强对安福县司法行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按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好《安福县司法局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内法规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远离家庭腐败”警示教育片,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例会等形式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结合“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提升、改革大突破”活动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作示范、勇争先;三是建立了安福县司法局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管控制度》,对局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潜在廉政风险进行梳理,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笼子。
31.关于“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例会形式对《公务员考核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组织了集体学习;二是加强与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2022年10月25日、2023年1月6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局党组会,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党员干部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好《公务员考核规定》,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表彰;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考核,制定了《2023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32.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干部职工选拔培养交流轮岗工作制度》,2022年10月,对我局派驻洲湖镇毛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由年轻党员干部刘煜担任该村第一书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将刘雄飞同志调整至县矛调中心,发挥其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特点。提高队伍工作积极性,健全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确保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二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量化指标,将工作业绩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三是通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2022年12月底调整任命了5名基层司法所长,已配齐了平都、羊狮慕、枫田三个地方司法所长;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2022年9月向社会招录了6名司法所辅助人员,并将6名人员全部选派到基层司法所。在2023年公务员录用计划中,申报招录3名公务员,均要求法律类专业,其中2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参加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计划招录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事业编制人员。
33.关于“司法队伍建设活力不够、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干部职工选拔培养交流轮岗工作制度》,2022年10月,对我局派驻洲湖镇毛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由年轻党员干部刘煜担任该村第一书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将刘雄飞同志调整至县矛调中心,发挥其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特点。提高队伍工作积极性,健全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确保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二是制发了《安福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量化指标,将工作业绩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三是通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2022年12月底调整任命了5名基层司法所长,已配齐了平都、羊狮慕、枫田三个地方司法所长;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2022年9月向社会招录了6名司法所辅助人员,并将6名人员全部选派到基层司法所。在2023年公务员录用计划中,申报招录3名公务员,均要求法律类专业,其中2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参加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计划招录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措施办法、扎实的工作作风及“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持续用力不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事逐项再对照检查一次,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深挖根源,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务必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以此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解决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进步,以整改促创新,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长效,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用心化解面上的问题,更着力破解根上的问题,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了制度机制保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健全完善到哪里,形成了一批科学、管用、长效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四)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通过巡察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纪律作风,努力当好参谋、搞好服务、树好形象,奋力推进安福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平安安福、法治安福建设,以司法行政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6-7622347;邮政信箱:343200,电子邮箱:afxsfj@163.com。
中共安福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3月6日
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与自我反省的重要联系
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一种重要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改进工具,它通过以具体案例为基础,帮助党员干部深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并通过自我反省,提升个人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自我反省则是个体在面对问题时进行深刻自我审视,认识到自身缺点和不足,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了个人在改进过程中所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问题清单的制定与反思的重要性
制定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能够帮助党员干部明确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这一清单不仅仅是对外部行为的检查,更是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深刻反思。通过逐一对照,反思并总结经验,个体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空间。
二、加强自我反省,提高自我修养
自我反省不仅是对具体行为的检视,也是思想深处的自我剖析。通过反思,个体能够发现过去疏忽的地方,避免重复犯错,逐步提升自我修养。这一过程要求党员干部从具体的案例入手,认真剖析自身问题,并将反思成果转化为实践中的改进措施。
三、推动个人与集体共同进步
通过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的反思,不仅能够帮助个体改进自身,还能带动集体的进步。每个党员干部在发现并改正自身缺点后,都能为团队建设和集体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通过这种反思,集体的工作效率与整体素质也会得到提升。
四、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清单和自我反省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整改,形成一种长效机制,确保改进措施得以实施并得到长久的遵循。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反思与改进,才能确保个人行为与集体目标的高度统一,为社会和组织发展贡献力量。
总结来说,个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与自我反省的紧密结合,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自我修养。通过不断反思和改进,个人能够更好地服务集体,同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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