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和原因]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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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和原因]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7月2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改革发展事业,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意识,扛起政治责任。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9月30日,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全面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10月13日,研究讨论巡视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10月17日,传达学习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文件精神;11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经过持续深入学习、层层动员,全厅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上,以明确的态度、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带头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厅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形成了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分管厅领导分头督办、各处室(单位)整改推进的组织落实体系。厅党组书记扎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巡视反馈问题从党组层面带头抓起、从自身带头改起,领办57个整改问题中的36个重点难点问题;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向省委巡视回访调研组汇报阶段性整改情况;经常性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成员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一岗双责”,自觉认领问题,从各自分管领域共同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解决。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和专题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逐一分解,细化为57个具体问题、15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巡视整改,实行“全周期管理”监督。厅巡视整改办全程跟踪,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将整改项目、措施按照整改时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类,优化工作时序,前置重点措施,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报送”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及时推进整改核销,力求实打实解决问题、硬碰硬促进整改。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进建章立制。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厅党组坚持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完善机制、健全制度38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整改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到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旗帜鲜明的意识形态、提振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强化真抓实改的整改常态上来,下大力补齐人社事业短板,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织密社保安全网’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民生领域的重要要求,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及时督促各地完成参保扩面任务。9月,对全省上半年扩面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地市均较好完成了扩面任务。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73.5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20.48%。二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数”指标纳入省对市绩效考评内容,积极督促各地市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保尽保工作。三是11月,印发《关于推动养老、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并通过市场监督局的“集成一件事”系统获取新注册企业信息,通过比对全民参保库查找未参保人员信息等方式推进扩面工作。2022年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知66644户企业及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725人。同时对逾期拒不整改的企业,转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涉及养老保险的企业57户,工伤保险的企业124户。四是11月,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设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同步扩面征缴;部署各地市比对企业养老保险在岗职工参保情况,摸排选择性参保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引导企业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五是起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全省各级社保经办通过短信提醒、发函、宣传等方式提醒55283户企业应及时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6325人;9月,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10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未参保我省户籍新业态人员、大龄老龄人员信息比对,部署市县经办机构宣传动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全省新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7604人。

  (2)针对“一些社保发放应停未停”的问题。一是按照《福建省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全省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及时调度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部级疑点数据核查等工作进展;梳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点和防控制度措施,并印制成清单手册下发各地市;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升社保系统干部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莆田、福州、宁德等地的社保基金提升年行动开展工作督导,发现存在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账户管理不够规范等13个问题,目前各地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加大数据共享比对力度,加强与省数字办、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的沟通,通过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完善定期数据交换机制,2022年8月至10月共计比对省民政厅殡葬火化数据228万余条,省卫健委死亡个案卡数据447万余条,省高院全省刑事案件当事人判决结果数据342万余条,省司法厅在押人员数据102万余条。三是高榕副厅长带领考察组分别于9月13日至16日、10月19日至21日赴河南、四川等地学习借鉴风险防控系统建设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追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厅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关于推进福建省“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风险防控系统建设的报告》。四是12月,制定《福建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扫描全省超期(12个月)未认证且未停发待遇人员名单,进行全省督办停发。

  2.关于“促进就业与职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和就业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跟踪帮扶,2022年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16.8万人,超额完成人社部下达的8.12万年度目标;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放社保补贴5518.8万元;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1.94万人次;发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资金8291万元,完成率100%。二是10月,印发《2022年度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升了可量化取数指标设置比例,并将满意度测评和创新评审的分值占比提高至15%、25%;三是10月,编印《2022年福建省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口袋书,并下发各地市,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四是按期调度各地市稳就业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9月,对全省失业保险重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求落实进度较慢的地市加快政策落实。2022年各项稳就业政策支出25.20亿元,惠及企业37.19万家、职工596.79万人;失业、工伤降费率减收社保费73.34亿元;缓缴社保费9.28亿元、惠及11012家企业。

  (2)针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12月,印发《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将“四大经济”相关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纳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二是探索“揭榜挂帅”机制,遴选发布了一批重点产业、重点人群职业技能培训项目。12月已完成揭榜挂帅职业培训机构评审,将依托其开展数字技能人才等15个重点产业项目39个市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和重点群体适岗培训,增强培训服务产业、促进就业的针对性、适应性、有效性。三是10月,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互联网营销师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支持福建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福州)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已组织322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55人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关于“多层次人才体系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多层次人才体系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9月以来,配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实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开展了第三批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共认定249人。二是指导支持各地市开展人才驿站建设工作,全省已建人才驿站366家,实现各地市全覆盖。三是配合省委办、省委人才办加强高层次人才典型事迹宣传,印制发放《福建院士专家风采录(2019-2021专访辑)》1000册;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举办专家休假活动3期;组织国情省情研修班1期;研究起草《福建省院士专家走访慰问实施办法》;做好福建省专家联谊会换届筹备有关工作。

  (2)针对“技能人才总量、质量、结构还不适应产业需求”的问题。按照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于11月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并征求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针对“省级高层次人才规则设置、资格审核等环节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10月,制定《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省级高层次人才审核程序》,优化认定程序,提高认定效率;已完成的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BC类)认定项目,严格按照窗口初审、相关部门并联审核和专题会审、厅长办公会研究、用人单位公示等环节,确保人才认定的精准性。二是在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中,拟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指标分配、规则设置、资格审核等环节,并提请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4)针对“对职称评审监管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评审前对评审材料按不少于总人数3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二是评审期间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监督检查评审工作。9月以来,对会计、卫生、工程等15个系列(专业)派出现场监督人员39人次。三是实行申报公示、结果公示。对公示期间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2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均已核实澄清。四是9月以来,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11个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随机确定抽查单位、随机确定申报人员和公开抽查结果的要求开展11次监督检查,抽查材料1400余份,有力促进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4.关于“人社工作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缺乏完整、系统、统一的信息化网络”的问题。一是10月,调整厅网信领导小组,同步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确定网信领导小组工作基本原则,建立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制度、系统联动和部门协作制度,有力推进全省人社系统信息化整体性建设。二是按照“统一集中、有序推进、同类整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形成《省人社厅网站、平台等互联网应用系统整合方案》,开展信息发布整合,规范网站管理,剥离福建省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平台政务功能,清理“五级十五同”事项中对接该网站的事项,并将其转为企业管理。11月,向省数字办报送《福建省“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议书》,推进“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

  (2)针对“现有人社业务信息化系统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福建省“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解决人社业务信息化系统散小弱等方面问题,项目建议书已提交省数字办审批。二是根据省数字办的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梳理人社业务经办系统尚未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评价、全省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平台系统对接的问题,形成对接任务清单,定期督促开发商整改,已于12月底完成整改。三是我厅牵头负责的三个“一件事”已纳入省发改委牵头的统一建设,并确认最终业务需求。12月5日已协调省大数据集团提供政务总线中电子档案的接口,将三个“一件事”纳入应急开发。

  6.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整合改革尚未破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2)针对“个别直属事业单位仍拥有行政职能”的问题。一是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对各自项目资金分配权限开展全面梳理自查。二是12月,下发《关于规范项目资金分配职权的通知》,将自查中发现的原由3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的5个项目资金分配职权,改由厅机关相关职能处室牵头负责。

  7.关于“简政放权后服务、指导和监管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培训规范管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培训补贴申领规范,强化补贴资金系统监管,并适时完善培训管理平台功能。二是抓评价质量监督。转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实施“放管服”改革基础上,对技能等级评价进一步提出监管措施,要求各地人社部门按隶属关系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督管理。三是12月,组织机关处室单位对近5年下放、委托、取消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自查。经自查,委托下放的7项相关事项均已按照要求对省审批服务标准化目录进行配置,指导督促承接部门按标准化目录做好办事指南配置和具体业务办理。取消的1项审批事项已按人社部要求调整办理方式;取消的3项公共服务事项均未继续办理。四是会同省教育厅制定职称评审检查工作方案,建设完成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9月以来,分别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高校、省属科研院所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开展4次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未发现问题。

  8.关于“社保基金内部管理防控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社保基金内部管理防控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12月,制定《福建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修订《福建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已出台的《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信息系统账户权限管理的通知》《高风险岗位人员轮岗工作办法》,做好对地市社保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对现有业务系统账户权限进行系统梳理和管理权限配置优化,定期扫描全省社保各业务信息系统账户权限配置情况,杜绝不相容岗位情况发生。三是11月,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防范和化解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四是8月,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9月,召开全省社会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社保基金要情分析会,制作警示教育动画宣传视频供各地人社部门开展警示宣传,有效增强了社保经办队伍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五是赴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现场督导,了解评估当地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指出3个地市共13个问题,目前各地已基本整改到位。从政策、经办层面系统梳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点和防控制度措施,并印制成清单手册提供给省级相关处室、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使用。

  (2)针对“职业年金托管监管仍在摸索”的问题。一是10月,出台《福建省职业年金计划监督及投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代理人、受托人、托管人、投管人运营管理行为。二是9月,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金市场投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提示年金受托人对照人社部基金监管局《关于近期年金市场投资风险的提示》开展风险排查,并要求持续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的动态监测,严守合规底线。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信用风险管理顾问协议,通过其建立的市场信用风险数据库系统,定期筛查我省职业年金计划中可能存在风险的产品,并及时向相关计划受托人发出风险提示函。三是10月,向代理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发出《关于职业年金有关工作的提示函》,提示近一阶段需要完成或注意的职业年金有关事项。四是向投资监督信息系统开发商提出优化完善方案,并在投资监督系统内完善我省职业年金计划投资监督及绩效考核规则。

  10.关于“网络管理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7日,召开厅网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思想,研究部署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对照省委网信办组织的2022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内容和项目,落实好我厅网络安全责任制。二是根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按照集中统筹原则,开展信息等保测评工作,由系统使用单位具体落实整改,已开展2022年度省人社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采购招标审批工作,并积极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三是9月,起草《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业务专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梳理并建立省人社厅信息系统、云资源、项目、重要数据目录清单继续梳理整合各项系统、数据库等信息资产,并研究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办法。四是会同省大数据集团公司起草《福建省人社信息化灾备系统采购服务项目建议书》,加强数据灾备能力。结合“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指导地市开展态势平台建设工作,从而建立部、省、市三级网络安全监测协同体系。

  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责任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2023年1月6日,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情况。二是2023年1月6日,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文件。三是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材料联审机制,在开展的2次干部考察工作中,厅考核工作小组、人事处就考察对象意识形态工作表现征求厅机关党委意见,并体现在考察材料中。

  (2)针对“政策解读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借助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政策宣传相关情况列入平时考核新闻宣传工作指标。二是梳理和更新“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微课堂栏目,保持每月有更新。

  (3)针对“网评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12月,制定完善推进网评工作的制度,明确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发布关于工作亮点、重要政策举措等方面的新闻稿时,同步组织本处室(单位)、系统本业务领域的网评员参与跟帖,正面引导舆论。二是有效组织,严格落实。

  (4)针对“舆情处置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梳理厅现有关于舆情处置的文件,结合工作新要求,于12月出台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办法,明确主体责任。 

  (5)针对“阵地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论坛讲座“一会一报”制度的通知》,对外请授课人员身份背景、讲授内容的审核作出要求。二是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严格按要求执行,12月开展的5次讲座,举办处室已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要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2.关于“主体责任规定的一些要求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未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未开展主体责任检查”的问题。一是11月,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二是11月1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孔繁军同志和厅分管领导带队对部分直属单位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查找出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月,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由厅领导带队组成检查小组对各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2)针对“未组织开展‘1+X’监督检查”的问题。12月,制定下发“1+X”监督检查方案,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活动,对各处室、单位的工作作风是否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履职尽责、业务监管职能是否履行到位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13.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权力制约监督、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未梳理新的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未开展新的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方案”的问题。一是对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权责清单》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初稿。二是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于2023年1月印发《厅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并将根据职能变化做好动态更新。

  (2)针对“对权力的制约和风险防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做好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专项资金”、“省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及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等项目1-6月和1-9月监控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预警事项和问题。二是11月,制定《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省级高层次人才审核程序》,优化认定程序,提高认定效率;已完成的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BC类)认定项目,严格按照窗口初审、相关部门并联审核和专题会审、厅长办公会研究、用人单位公示等环节,确保人才认定的精准性。在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中,拟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指标分配、规则设置、资格审核等环节,并提请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三是建设完成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即将上线运行,实现网络申报、网络审核、网络评审。四是根据《厅机关采购实施细则》制定厅机关采购流程图(征求意见稿),规范厅机关采购过程管理。

  14.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及时梳理我厅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注重从身边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巡视期间,对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处周诚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调离厅机关的组织处理。同时,在7月召开的警示教育座谈会上,对其违纪违法案情予以通报。二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组织各支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性教育和纪法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三是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教育干部要求,坚持思想引导在先、预防提醒在先、警示教育在先,对新调整任职的所有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并由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四是认真贯彻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推进落实我厅专门下发的贯彻意见,对16名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2)针对“一些干部遵守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还不够自觉”的问题。一是对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人员,在当年度核查后及时处理,2019年以来,共给予21名漏报人员批评教育,给予3名瞒报人员诫勉谈话。二是近2次干部调整工作中,对需重点查核个人事项报告的干部,专门召集进行系统的培训指导,针对易错易漏情形多次进行提醒。2022年9月以来两批次查核个人事项21人,如实报告率为100%。

  15.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纪委“一组一专项”部署,督促抓好“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提升年”行动,并向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二室报送了社保基金管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二是已组织或参加专题会、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督促抓紧推进。三是对有关审计发现13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并开展跟进监督。四是结合巡视整改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督促相关社保经办机构细化制定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实施管理办法、省职业年金计划监督及投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机制等,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

  16.关于“一些问题线索办理不够认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前,已对2019年以来检控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材料处置情况开展起底排查247件,重点检查了办信过程、进展状态和材料留存等情况,形成了处置情况汇总表,对一些档案材料填写遗漏、收集不全等情况进行了纠正。二是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规定,细化制定了线索处置流程。三是对本轮巡视移交的信访件4批18件(含巡视组判定的重复件7件)进行研究处置,已立案查处1人。四是结合每周组务会开展了学规学纪学法,增强依规依法履职水平。

  17.关于“对如何用好专项资金,防止被套取冒领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汇总人社领域专项资金的数量,2022年度人社领域专项资金共2类8项。10-12月,以地市自查和重点抽查方式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创业支持资金开展检查,发现“资金滚存结余量大、补贴申报材料层层加码”等问题,已对各地提出整改要求。二是12月,制定了《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管理。三是做好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专项资金”、“省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及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等项目相关监控数据,及时反馈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预警事项和问题。四是12月,下发《关于完善项目资金使用若干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处室(单位)执行使用项目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严抓好过程管理,确保程序规范、监督有序。

  18.关于“对项目资金安排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相关设区市人社局会同厅职能部门对相关项目开展核查。二是加强对地市工作指导,督促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加强对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察等各环节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组织各地市人社部门对近三年(2020-2022年)获得省级创业资助的330个项目进行跟踪回访,其中318个项目仍在正常经营、12个项目受疫情影响停止运营。四是在省级高层次人才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已建立人才项目诚信“黑名单”,明确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该制度。五是对涉及的项目申报过程进行排查,发现“创业项目申报审核失职失责致企业获50万元补助”一案中2人履职不力,将问题线索移送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处,拟警告处分1人、诫勉1人。

  19.关于“项目资金重安排轻监管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对一些补助和补贴使用情况未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一是11月,下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督导调研的通知》,组织各地对2019-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重点抽查。厅领导高度重视,10-11月选派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局负责人员赴南平、三明、漳州、龙岩等地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调研督导,发现存在补贴申报材料层层加码等4个主要问题,已对各地下一步整改提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2月选派组织规划财务处、就业处负责人员赴龙岩、三明等地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实地核查和调研,沟通了解资金使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地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下一步将结合调研情况商省财政厅修改调整资金管理办法。

  (2)针对“一些工作绩效考评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2月,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绩效评价方案,加大专账资金使用效能、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二是11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自评,并赴龙岩市、三明市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和调研,发现两市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滚存结余量大,资金使用进度慢,业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结合调研情况,已会同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会商当地财政部门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做好政策落实保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三是1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对各地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并于12月8日组织赴福州市开展创业支持资金绩效评价现场核查工作,发现政策申请渠道宣传不够有力,政策享受对象对申请渠道的知晓度不高。已要求其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及其属地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关于“未制定“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月,制定《厅党组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送审稿)》,对“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文稿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规定程序征求省委办公厅法规局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加强上会材料审核。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上会材料、起草人员等事项作出规范。三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依规定程序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22.关于“部分干部长期未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的7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化解,近期干部调整免除领导职务2人,到龄退休1人,组织处理交流1人,机构改革交流1人,另2人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暂不交流。二是根据工作岗位、队伍结构、干部培养锻炼需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近期两次干部调整中,有56名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其中厅机关处室之间交流45人、占机关干部人数的36.59%。三是明确干部交流的原则要求,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对在同一处室任职8年以上的处级干部有计划地逐步安排交流。

  23.关于“借用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机关从直属单位长期借用的5位同志于10月底前均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7位同志借用期满返回原单位,4位同志待借用期满将及时返回原单位。二是严格落实《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关于统筹工作力量的规定,个人年度被统筹调用总时间控制在6个月以内,工作任务结束即返回。三是12月,已起草借用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借用人员的原则条件、工作程序和日常管理。

  24.关于“个别新提任人选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任政策法规,做好贯彻落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对所有新提任干部通过厅OA网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意见并主动接受监督。二是近期开展的2次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将民主推荐情况与近年来考察、考核、测评情况,以及日常了解的情况和群众口碑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民主推荐得票率低、群众认可度不高的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

  26.关于“档案日常管理不到位、考察文书档案整理归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2019年以来提任和晋升职级干部的考察材料重新梳理并按要求归档,对现有档案资料分期分批认真排查,对入团材料、学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缺失等情况查缺补漏,共梳理在职人员档案315册、考察文书材料200多份,通知补充各类材料150余人次。二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凡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加强干部任前审核力度,从严从实做好档案审核归档等工作。三是于11月选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严谨细致的同志从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四是人事处党支部在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全处党员引以为鉴,教育每位党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档案审核、问题反馈、材料收集专项台账,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7.关于“贯彻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未落实通报党建工作情况的要求”的问题。一是11月,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的要求,12月16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厅党员干部大会,通报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

  (2)针对“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对规划财务处党支部黄玲同志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批,按规定于12月20日上午提交党组会审核把关后,并于当日下午提交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28.关于“对党建工作评比考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与年度考核不相匹配”的问题。已起草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时充分考虑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情况,述职评议后,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针对“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未落实规定”的问题。已制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方案,严格落实“先进党支部数量不超过30%”的规定。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0.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2)针对“被两家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账款仍未收回”的问题。一是涉及的应收福州市东大职业培训学校技能鉴定费18.62万元,因未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月裁定终止执行。二是涉及的为省合力境外就业有限公司垫付费用146万元,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驳回。后向财政厅发函申请核销,已根据财政厅批复意见完成核销处理。

  (3)针对“厅机关借用人员多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厅机关从直属单位长期借用的5位同志于10月底前均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二是严格落实《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关于统筹工作力量的规定,个人年度被统筹调用总时间控制在6个月以内,工作任务结束即返回。三是已起草借用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借用人员的原则条件、工作程序和日常管理。

  (5)针对“信访件未处理好”的问题。一是10月,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分析了相关信访件的处置情况,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查摆办信程序和问题核查方面存在的不足差距,提出对信访反映问题再一次启动核查的处理意见。二是10月底,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决定,成立了核查小组,认真梳理排查相关信访件办理经过,同时组织财务人员调阅了有关账薄资料,对信访反映问题作了再一次核查,形成了关于反馈个别信访件未处理好问题整改的报告。三是11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上述整改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意报告内容及整改建议,并根据整改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本组的问题线索办理程序。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5.关于“推动“三保合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向省委编办报送了整合3家社保经办机构的建议,并多次进行沟通汇报,但因新设置厅级机构需报送中央编办同意,目前省委编办尚未明确意见。下一步将持续与省委编办进行沟通。二是要求各地按照《福建省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参考样式)的通知》,优化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建设,提供一窗式服务。向省数字办报送《福建省“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书》,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统一受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强与银行、社区的合作,机关养老保险已在省内所有建行网点自助机实现了业务办理、权益查询、表单打印等23项功能,在招商银行手机APP实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委托银行、社区及街镇开展社保业务合作事项41个,在全省598个社区、银行开展退休待遇领取认证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在全省8824个村(社区)布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点,打通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机关养老保险的3项一般信息修改和13项报表查询(含电子签章)网上办理功能;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业务网办,开放48个功能点的公众服务;在闽政通APP上实现查询机关社保缴费查询、退休人员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微信、支付宝上线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实现城居保业务“掌上办”“全国通办”。

  6.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整合改革尚未破题”的问题

  (1)针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急需撤并整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研究现有24个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对存在职能重叠交叉等问题的,向省委编办提出撤并整合建议。二是3月,向省委编办报送了整合3家社保经办机构的建议,并多次进行沟通汇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统一受理平台建设,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参考样式)的通知》,并通过与银行、社区合作以及福建省网上办理大厅、闽政通APP等渠道,实现社保业务办理“一窗办”“就近办”“一网办”。三是6月,向省委编办报送两家培训机构改革有关编制事项调整建议。9月,按照省委编办批复,积极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在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加挂“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牌子,目前人员已整合到位。

  9.关于“防范人事招录考试风险仍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命题专家选派、试卷印刷、保密、组卷成卷、入闱人员、题本、题库等7个方面的管理细化了防控手段,严堵漏洞。二是认真梳理并修订完善《接受委托命题工作规程》《命题组织工作规程》《试卷印制与管理工作规程》《阅卷组织工作规程》,以更严密、更详实、更具操作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围绕防范“围猎”、以案为鉴、落实规范、确保干部队伍纯洁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的敬畏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落实考务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先后两次组织考务人员填报有关事项。对中心重要岗位部门负责人开展交流轮岗,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四是对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要求,结合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和业务培训等,将考试安全的责任与压力及时传导给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及考务承办单位,筑牢思想防线。

  29.关于“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已制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新成立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并按照“就近、就便、自愿”原则,分别以鼓东路、白马路、虎节路党员活动中心为基地,将目前两个厅机关离退休干部支部党员调整组合到三个党支部。目前正酝酿推荐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下一步将及时召开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成立暨选举大会。

  (3)针对“部分党支部存在在职和离退休干部混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新成立厅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党支部,将直属单位48名退休干部党员从原各自所在支部转入,解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混编问题,目前已初步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下一步将及时召开厅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暨选举大会。

  30.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整合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向省委编办报送了整合3家社保经办机构的建议,并多次进行沟通汇报,但因新设置厅级机构需报送中央编办同意,目前省委编办尚未明确意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参考样式)的通知》,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统一受理平台建设,并通过与银行、社区合作以及福建省网上办理大厅、闽政通APP等渠道,实现社保业务办理“一窗办”“就近办”“一网办”。三是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暂不考虑整合两家技工院校。同时,加强两家技工院校之间的统筹协调,在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师资力量等方面进行资源优化整合。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20.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值得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核查,多次组织开发商、监理公司核对“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内容,督促中标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照可研报告和合同规定加快项目建设,计划于2023年3月底前组织项目初步验收。二是组织系统梳理,对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引进的福建众智汇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承建我厅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停止了有关系统建设和运行,下一步拟对确因人社部等上级部门或业务工作急需建设的信息系统,通过“数字人社”一体化项目整合或应急开发建设。三是停止运营试点,对福建众智汇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开发建设运营的福建职业培训联盟平台,拟不再继续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试点,今后与其他各级人社部门确认推荐的培训平台共同参与市场化竞争,供各地人社部门和培训单位选择使用,待近期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执行。同时,经与省大数据集团公司沟通协调,目前该集团已成立国有控股的福建省数字人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并致函我厅商洽我省人社行业市场化综合服务运营体系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四是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监督,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督促需求处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杜绝项目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5.关于“档案审核不认真、不严格”的问题

  情况说明:认真落实干部档案材料凡提必审、新进人员必审等制度规定,2022年9月以来,对拟提任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的40名干部均认真进行档案审核,对部分干部履历表述不规范的,按照档案原始材料表述进行了规范调整,并经干部本人签字确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0.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4)针对“个别案件仍未处理好”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案件小组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相关文书材料。此前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走读式”一度暂停,现正在抓紧推进立案审查工作。二是定期与相关办案部门沟通,指定专人跟踪案件进展,及时做好向上级报告等后续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1.关于“在近3年实施的7项省级审计报告中还有10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针对“部分违规发放、冒领、重复领取的社保基金未追回”的问题

  情况说明:采取下发专项督办函、移交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交司法起诉等措施加强追讨,已追回大部分基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针对“死亡或退休人员账户清理、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清退未完成”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厅基金监督处会同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加大“找人”力度,采取书面、电话、报纸、新媒体等方式通知参保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待遇申领手续,已完成部分账户清理和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清退。下一步将抓紧对死亡或退休人员账户进行清理和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进行清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针对“厅本级及下属单位部分历史往来账款仍未清理”的问题

  情况说明:采取对单位和个人欠款组织催收、账务调整、报批核销等方式推动解决,已清理172.24万元。一是对涉及的厅本级2019年末三年以上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共405.78万元,已核销清理往来账款9.04万元;经省财政厅批准核销代垫合力公司退款146.20万元。二是对省就业局以前年度借出扶持生产资金266万元挂账超过三年未清理核销,已收回借款2万元、账务调整10万元、财政厅核销5万元。下一步将对尚未清理完成的499.53万元加快处理进度。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针对“部分资产产权未办理,房产长期被占用未清退”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对涉及的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福建技师学院、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尚未办理的资产产权办理开展分类处置,采取按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处置产权问题、申请消防及竣工验收、补办征地手续等方式推动解决,目前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已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二是对涉及的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尚未办理的资产产权,一方面加强与马尾区政府、三木集团等部门对接,沟通产权办理具体实施细节,另一方面走访联系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商请给予产权办理指导性意见,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意见尚未明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产权办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妥善处理“部分直属单位资产产权未办理”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人社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对省委巡视一组移交的信访件开展处置;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一)处分情况

  因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拟给予时任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七级职员、经济师陈某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就陈某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某诫勉处理。

  (三)组织处理情况

  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原主任陈某予以降职处理,降任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因遵守考勤制度不严格,对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务派遣人员曾某、陈某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47598;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厅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dw@rst.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


  

履职尽责存在不足的因素及其改善方案

履职尽责是每个职场人员的基本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履职尽责的效果并不总是尽如人意。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可以帮助个人和团队提升整体执行力,确保工作任务的高效完成。

缺乏明确目标与规划

一个常见的履职尽责不足的原因是缺乏清晰的目标和工作规划。没有明确的目标,员工很容易迷失方向,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改善方案是定期进行目标设置与调整,确保每个阶段有具体的任务目标,逐步完成,提高工作成果的可衡量性。

沟通不足与信息不对称

沟通不畅是很多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尤其是在团队协作中。信息传递不及时或不准确,容易导致工作误差或重复劳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团队需要加强沟通渠道建设,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定期的会议、报告和反馈机制可以帮助及时解决问题,减少沟通障碍。

工作压力过大与精力分散

在高压环境下,员工可能因为过度的工作量或压力而无法集中精力履行职责。这时,适当的工作调整和休息非常重要。组织可以通过合理的任务分配、灵活的工作方式来减轻压力,同时鼓励员工定期休息,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缺乏职业培训与能力提升

有时候,履职尽责的不足源自员工本身技能的不足。虽然岗位职责明确,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能力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大员工培训投入,帮助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升履职水平。

管理不善与激励机制缺失

最后,管理上的不足也是导致履职尽责不足的原因之一。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难以保持高涨。为了改善这一点,企业需要完善管理体制,建立起科学的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

总结

履职尽责的不足往往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制定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减轻压力、提供培训和改善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从多个层面进行改进,才能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团队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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