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巡察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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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巡察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参考范文如下: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公安局党委坚持最高站位,切实强化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组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认识到巡察及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聚焦共性问题,紧盯个性问题,不存疑义、照单全收,逐项研究、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孙桂林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党风廉政室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市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建军兼任主任,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丹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折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党委书记率先垂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导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十七个方面35项问题细化成94条整改措施,完善问题、任务、序时“三清单”,确立“一项措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班子成员和牵头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四是有序推进整改。明确各阶段整改任务和时限,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按照序时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各牵头部门定期向市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报送牵头工作成效和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从严从实、持续高效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高标准结合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政法和公安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相应的学习制度。相继出台了《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方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和《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规范了学习范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点,不折不扣学习贯彻执行到位。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强化理论、党史、警示、英模四方面的学习教育,深入排查治理顽瘴痼疾,将“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十六字方针贯彻落实到学习教育、队伍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中。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8次,组织专题交流研讨3次,召开“政治忠诚”专题剖析交流会1次,在市局主页设置开机理论测试小程序,组织政治理论测试和党史知识测试各1次。各基层党支部也结合“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教育整顿集中学习会等活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关于“统筹谋划全市公安工作不够有力,高层次服务经济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每年、每季度、每月召开全局性大会,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针对性谋划下步工作作为制度来执行。局领导、牵头警种部门、督察大队围绕启动、推进等阶段开展“嵌入式”“对抗式”督导,定期跟踪督办,及时、全面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广经验,解决问题,推动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紧扣新时代我市“智造名城、运河明珠”发展战略,深入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产业强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安全生产中贡献更多公安份额。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社区防控重任,出台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意见,重点保障“三园三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清风”、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清一治一改”、散坟乱葬整治、垃圾分类投放等行动。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服务,持续优化公安线下服务,助力打造“丹舒心”服务营商发展品牌。三是主动顺应警务形态演进趋势,以省厅“六六战略”和镇江市局“四四警务”抓手,大力推进丹阳“智慧警务”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闪电”“蓝剑”“打逃扫非”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累计抓获“闪电”涉及犯罪嫌疑人81人、破案33起,收缴银行卡115张,现场查扣资金31万,冻结资金1400余万元。持续发挥合成作战效能,研判盗窃案件347起、电诈案件700余起,抓获嫌疑人153名,其中电诈嫌疑人149名,网上逃犯5名, 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冻结资金上亿元。攻克了许某奇杀妻案、电诈杀人隐案、部督“4.23”跨境洗钱诈骗案、特大侵犯个人信息案、部督特大贩毒案、部督“936”摆放赌博机案、“1111”组织卖淫专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不牢固,高质量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一是持续营造宣传氛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计张贴《通告》2万余份,发放宣传折页15万余份,悬挂横幅5352幅,制作高速公路出口广告牌2幅,安装道旗410余条。举办“扫黑除恶丹阳公安在行动”等主题活动20余场。在“丹阳公安”微信号等媒介推送专题文章50余篇。开展镇村巡回宣讲等。2021年以来,我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原先张贴的海报、悬挂的横幅进行维护,对有破损或掉落的海报或横幅进行更换;在公共场所的LED屏插播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与住建局、银行、教育局等部门合作开展“反诈专题”宣讲,开设学习课堂;依托“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的契机,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进行宣传等。不断地普及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线索。二是持续开展线索摸排核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办结中央督导组线索47条,全国扫黑办线索20条,公安部线索17条,省厅线索78条,非法金融监测平台线索300余条,其他来源线索200余条。2021年以来,我局累计接收各渠道线索52条,对照常治长效目标,依托市局合成作战中心、合成侦查队,组织专人对相关线索开展高效核查。办结全国扫黑办线索1条、公安部线索1条、省厅线索1条、非法金融信息监测平台线索2条、其他线索22条。三是持续开展教育整顿。继续纵深推进教育整顿活动,坚决打好这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队伍教育整顿的攻坚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涵养良好警营政治生态。期间,对没有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5名违纪违规人员采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11名主动说明问题的民警,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坚持从轻从宽,作出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决定。通过自查自纠,对执法中出现了严重执法过错的8个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关于处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果断的整改

一是坚持“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举措,摸排研判不稳定因素,提前预警,综合施策。二是对个别挑头滋事人员,注重证据收集固定,依法予以打击。三是持续深化开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打逃扫非”专项行动。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打逃扫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和存量风险化解“回头看”,高效推进陈案处置,追赃挽损工作,2021年抓获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起(其中当年新发案件2起,历年积案3起);查处恶意逃废债案件8件12人,深挖失信企业及负责人隐匿、转移资产估值近5亿元,助力我市在全省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排名中大幅提档进位。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制定了《传销排查处置工作流程指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指引》,将新业态、新领域纳入滚动排查,完善数据汇聚、等级评估、监测预警等功能,不断提高智能监测水平,确保风险见底。五是深化联动共治。会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成立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办公室,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成功防范化解“中源乐充”非法集资风险,通过发布预警、联合清查、约谈劝说等手段,敦促“中源乐充”丹阳分公司关停我市范围门店15家,有序退出丹阳市场。

(3)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完善户政服务机制。贯彻实施《江苏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推动临时身份证办理前移,全面下放基层派出所窗口;全面启用省级人口系统长三角区域户籍事项证明出具和跨省户口迁移功能,实现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二是提升车管服务水平。落实公安部“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开展功能区和岗位的科学调整布局,落实好“一站式”(驾驶证业务已实现体检照相业务受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机动车业务受理选号交费一窗式)服务;落实交款收款方式的多样化(已支持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加大相关智能化设备的投入,提高效率,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机动车选号、交通信息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审批中心已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进一步推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实现车管业务便捷办、网上办。积极开展“巾帼小课堂”公益宣讲活动,全面宣传放管服便民服务措施。三是开设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已完成自助服务区选址(行政审批局东侧)、自助服务区建设和港澳自助签注机、公民个人自助查询机、自助发证取证机等所有硬件设施,待省厅授权立即能投入使用。四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丹阳市公安局深化作风效能工作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综合素质能力,增强窗口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

4.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高水平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办法不多的整改

一是最大力度追赃挽损。成立孙市长亲任组长的打击五类电信网络诈骗“闪电”行动工作专班,抽调各部门精干警力成立合成作战(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与反诈中心一体化作战。印发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率先推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20项措施。先后冻结返还涉诈资金20万元。二是加大专案打击力度。自反诈中心成立以来,共破通讯网络诈骗案件500余起,抓获嫌疑人310余人(其中今年以来抓获嫌疑人149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冻结资金上亿元。三是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运用“小喇叭”在万善公园、丹凤公园、村(社区)播放反诈音频;根据本地电诈案件发案特点印制6万份海报、15万份折页,在各个小区、公共场所张贴,发放15万份纸质《致市民的一封信》;与美团公司合作印刷120万份印有反诈知识的垫餐纸随餐发放;依托丹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针对性的宣传文章、视频,累计阅读量60万余次。四是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完善制度强化落实。起草并提请市府办发文出台《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提请市府办牵头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市际联席会议,请示政法委将反诈宣传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与移动公司合作,通过短信、燃信、彩铃等方式宣传;组织反诈民警、社区民警至校园、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发送反诈视频;依托“三官一律进网格”、“蒲公英公益课堂”、“青春向党周末聚”等主题活动普及电信诈骗防范知识;会同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金融系统系列宣传活动;协调各大电影院线在影片放映前播放反诈宣传视频。五是不断升级技术反制措施。采购“云觅”平台实现互联网资源与公安信息融合,提升侦查打击效能。积极探索新型涉网犯罪的预防,使用“云脉”预警平台劝阻潜在电诈受害人1457人次。反诈中心民警每日研判涉诈线索,进行电话预警劝阻,并视情指派辖区派出所见面预警劝阻,累计预警达5200余次。

(2)关于重拳打击“黄赌毒”全方位净化社会环境不力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娼赌警情的综合研判。通过对涉及娼赌的警情、举报和线索进行研判,划定重点整治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落实管理和查处,黄赌娼毒等突出治安问题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年内涉娼、涉赌警情同比下降22.27%、26.35%。二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进攻态势。今年以来,已公诉涉娼涉赌人员57人;5人以上团伙已公诉4起, 10人以上团伙已公诉2起。期间,成功侦破朱树春等人开设赌场案、1111组织卖淫专案、309组织卖淫专案以及“936”公安部督办摆放赌博机案件。三是加强长效管理,指导督促派出所落实场所行业日常管理工作,每旬、每月统计分析娼赌警情,以工作提示方式供派出所参考;牵头、指导派出所开展娼赌查处工作;指导派出所对场所行业日常检查管理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用足用好行政管理和处罚措施。

(3)关于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一是针对源头接处警不规范问题,由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办案单位进行警情自查自纠,发现存在执法问题300个(已整改),并进行执法标准规范化的培训,点评一些问题严重的警情处置。为从制度上有效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调查取证不及时等问题,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丹阳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二是落实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执法委员会对执法中出现了严重执法过错的8个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同时出台了《丹阳市公安局执法责任暂行规定》,形成常态化执法提醒谈话机制。

三是建立法制民警随警作战机制,下沉基层一线,盯警盯案,对办案单位的案管室、受案室、涉案财物室以及接处警进行严格规范和督导,形成闭环执法。四是做强法制“啄木鸟”数据战队,发现整改执法问题200个。目前,已形成了每月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巡查和交叉巡查,每季度召开执法联席会议,形成全局执法质态分析报告的常态化模式。五是举办法制大讲堂,对执法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以及新增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剖析讲解,每月举办一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目前已举办5次。六是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引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庭审,不断提升对办案程序重要性的认识,让“实体、程序并重”思想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目前已组织4人次。

5.关于“牢牢掌握主阵地意识不强,高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丹阳市公安局舆情引导处置委员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进行了分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办公室工作报告一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公安工作和党建工作要点,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考核、推进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学习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目前已结合党史,集中学习6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整改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向党委专题述职,各支部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向党委述职。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半年召集一次专门会议,开展综合分析、进行业务指导。下一步将严格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判制度。落实各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工作质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全局综合绩效考评、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需加强的整改

一是在军转干培训、警衔晋升、政治轮训、理论大讲堂中,合理安排意识形态责任制等课程的教育,共组织培训7批次,做到了全警覆盖。二是加强网络阵地意识形态外控机制,依托公安“两微一抖”等平台载体,大力宣传社会正能量。三是严格执行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制度,上半年无一例违反制度行为。四是加强专职队伍业务能力素质建设。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形成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机制,将每季度开展一次队伍思想状况分析、风险隐患排查纳入党建考核细则,并与绩效、评先评优进行挂钩,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责任。3月份,市局党委专门抽调警力分4组对全市基层所队和民警、辅警队伍现状进行了一次大调查大摸底,并将调查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对26名优秀民警予以提拔任用,对33名中层干部进行任勉和岗位调整,对1名违纪违规人员予以组织查处。二是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重点监督。全面梳理各重点警种部门廉政风险点,修订出台《丹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干部任用权力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意见》、《丹阳市公安局内部财务管理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等权力节点监控规章制度23件,形成完备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大监督联动机制专班,聚焦公安系统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执法办案、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热点岗位,形成纪检专职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警种部门管理监督的大监督体系。三是严格兑现政策加大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没有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1名违反三个规定、4名违反八项规定人员采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11名主动说明问题的民警,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坚持从轻从宽,作出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决定。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层面观看警示教育片、庭审视频6次,赴镇江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实境教育活动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驻局纪检组组长向全警作专题廉政教育报告。坚持违法违纪公开曝光制度,对重处分人员所在支部,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支部大议宣布处分决定、违纪人员在支部大会深刻检讨、支部书记和党员谈感悟、政委或机关党委书记提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违纪处分公布步骤“四步法”,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和有效性。

7.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十项措施”,作为抓队伍的有效抓手将之纳入全局绩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述职制度,支部书记每年在履职会议上向党委报告履职情况,并现场对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在全警中开展“五必谈”活动,其中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共谈心谈话120余人次。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今年以来,党委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纪检组组长作专题廉政报告1次,党委层面组织警示教育6次,班子成员至分管部门上廉政党课10余次,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与联系点支部“五事联动”,组织基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0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00余篇,达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效果。三是规范履责记实工作。依托履责记实平台,做到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履责情况全程留痕,今年3月份以来,发布履责记实情况月通报3期,1-5月份,局党委共录入履责记录59条 ,11名班子成员录入履责记录558条。

8.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制定了《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清单》,对照清单和《建立健全构建大监督格局制度和机制相关部门责任分解表》,建立大监督联动专班,夯实四类监督职责,凝聚监督合力,从机制上解决从严管党治警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二是落实队伍风险隐患排查预防措施,市局每季度,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每月专题研究一次队伍建设情况,把脉队伍思想,梳理风险隐患。落实重点人员关爱措施,今年以来共对40人采取谈心、家访等措施进行关爱帮扶。深化廉洁好家风建设,共发放《告民警家属一封信》900余封,召开各层面家属座谈会20余场,全面建成家警共建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完善处分决定宣布公开和警示教育同步机制,以在市局主页曝光台全局曝光民警违纪违规的方式,让民警感触最深的身边人、身边事来警示教育民警,2020年共曝光违纪违法处理人员59人,2021年以来曝光5人。同时推进落实违纪处分公布步骤“四步法”,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四是推进清廉警队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三大行动”专项活动,以书记话廉政带头,以民警廉政箴言、家属心语心愿的方式,在全警和家属中营造良好廉政氛围,以廉政承诺方式加强自警自醒,以“廉政.家”的形式进一步深化廉洁好家风建设。同时,还积极申报了南环路、陵口两个“勤廉示范点”,通过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作用显著的“四有四无四提升”勤廉教育示范点,进一步夯实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

9.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期间,对反馈的该问题立即认真自查,立即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时修订《丹阳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培训,对所有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内勤进行了培训学习3次,并组织了一次集中排查,发现小部分单位出差期间因未办理公务卡,存在未使用公务卡的情况,我局立即联合中行集中新办公务卡60余张,规定无特殊情况出差培训期间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报销,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确保接待审批表、接待清单和接待菜单内容填写齐全,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一函三单”不全的不予报销。

(2)关于公务用车油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丹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定(试行)》。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一车一卡、限车号”这一个刚性规定,由部门分管财务的领导管理加油卡,对不符合规定的加油卡,将已经充值的油费用完后注销。所有加油卡仅限中石化和中石油使用。三是健全台帐资料,每辆公车加油都需规范填写《公务公车加油记录登记表》,并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结合汽车行驶公里数,形成加油卡台账,动态监测各单位用油情况,并由督查大队联合警保定期开展抽查。四是对全局公务用车油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1名违规违纪人员予以问责处理。

(3)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津贴补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方案》,已停止一切违规津补贴发放。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全局各部门如实填写违规津贴自查自纠表,对2020年以来是否还在发放违规津贴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排查,并面对面交流指导,各部门均严格执行津补贴相关管理规定,至目前未发现违规发放的情况。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局所有部门发放的经费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查以发放居住证补助、加班费、安保费、夜班补贴名义违规发放各项补贴,一旦发现违规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4)关于领导干部有特殊化现象的整改

已取消局领导专用窗口,领导餐具与民警职工同样待遇。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也采取分时就餐,保持距离就餐等措施,彻底改变领导干部特殊化现象。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丹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丹阳市公安局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丹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定(试行)》《丹阳市公安局自备用车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内控制度规范。二是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会议,组织各部门的负责人、教导员及内勤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3次,警务保障室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市局在执行财务制度上始终绷紧规范财务制度执行这根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对票据不完善、合同等附件缺失,必须补齐相关手续后才能报销;白条一律不得开支;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应通过政府专项追加预算后才能报销;对未签订合同的法制律师服务费、宣传片制作费等应签订合同未签合同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报销。进一步严格落实市局食堂管理相关规定,无论是市局还是基层所队食堂报销需附每日采购清单,并经相关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关于差旅费报销有瑕疵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丹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等相关财务制度,已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内勤进行培训学习三次。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审核,票据审核人员对超标的金额进行核减,出差住宿费必须保证当天的住宿标准不超标,机票未在政府采购定点购票的将不予报销。差旅途中若发生民警因办案需要包车、办案人员因案情需要临时去其他地点办案,后续差旅费另外报销,此次差旅无返程票等特殊情况,需写好情况说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报销。

(3)关于公务卡使用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市局强势推进公务卡改革进程,严格按照《丹阳市公安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市局与公务卡发卡银行联系,集中为全局所有部门人员应办理公务卡而未办理公务卡的个人办理公务卡,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率,现已新增公务卡60余张,促进了公务行为廉洁高效。二是市局财务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对按规定需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的业务,使用现金结算的不予报销;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但未使用的,需写明特殊情况,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再报销,无特殊情况不予报销。

(4)关于固定资产登记有遗漏的整改

一是修订了《丹阳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强化全局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对全局所用资产进行集中梳理,现已修改账务凭证17张。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补登记,对于应该转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必须转入固定资产。二是按照《丹阳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工作,并及时对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进行变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管理,市局项目办在《丹阳市公安局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核监督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下,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坚持纪检和审计参与工程全过程,互相监督,杜绝工程项目不招标、随意变更增项、程序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加强对基层所队建设的全面管控,落实责任制,跟踪问责。二是已严格执行市局政府采购、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部门提出申请,先报请市局分管领导同意,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照市局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执行。三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如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经市局科信委、警保、审计、纪检组、需求部门共同会商同意,经专家论证后,报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关于“下属单位监管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下属单位公车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及时出台了两个文件即《丹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定执(试行)》《丹阳市公安局自备车管理规定(试行)》。驾驶自备车到行政区域外执行公务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填写“自备车使用单”签字确认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出行,并报警务保障室备案。报销时,除凭已履行好审批手续的“自备车辆使用单”,还需取得从事公务活动的凭证,方可报销。二是严格公务用车加油卡的管理,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严格执行“一车一卡、限车号”这一刚性规定。完善流程、严格公务油卡管理。

三是对巡察组提出的车辆维修不定点和车辆报废程序不规范问题反馈,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我局严格按照丹阳市财政局关于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定点服务的相关要求到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车辆报废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后,方可报废。四是组织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发现违纪违规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目前开展2次抽查,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2)关于对下层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派出所及各中队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及难点,并主动到20个派出所和12个交警中队进行财务业务指导,对部门独立设置的账户加大监管,指导部门把账目做全、做细,增强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能,树立依规报销的服务意识。二是做好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对财务的动态监督,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及时发现整改检查出的问题,防患于未然,落实“自查从宽,被严从严”政策。三是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出台了《丹阳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告知暂行规定》和《丹阳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办法》,年内完成对4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0条。下一步继续做好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对财务的动态监督,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对部门独立设置账户至少开展一次财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检查出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关于对下属单位涉案款物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丹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严格规范民警在涉案财物管理中的行为,坚持“谁办案谁担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案财物的提取、扣押、保管、移送、发还等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规定。二是各部门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展开自查自纠。针对涉案财物和卷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法制、督察、审计和警保四部门联合评查,目前已查出问题21个,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下阶段,四部门联合评查将持续推进,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将全面评查推进到底。

13.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规定议事范围研究讨论事项,并着重强化“议题确定”环节审查工作,减少临时议题上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报请审定机制,避免超范围事项上会。三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集体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发言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丹阳市局干部交流意见》,按实际工作需求,2020年3月、10月,两次对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

14.关于“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建工作考核,将党建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促进公安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党委会还专题讨论通过了《2021年全市公安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二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结合教育整顿,分三批次对全警举办政治轮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已参与一季度“书记论坛”一次。下阶段,我局每季度均会推荐基层党组织书记参与“书记论坛”,七一前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压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质量型党支部建设,按照“星级党支部”创建要求,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规范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目前各支部将党内政治生活与教育整顿结合开展,确保了各项活动规范、有序、严肃、认真。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各所队绩效考核,依托省厅智慧政工系统,对基层党组织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目前已发布通报5期,确保了各支部组织生活严肃规范。

16.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政治处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已发展党员3名,均严格发展程序和流程。二是规范支部换届,对即将届满的6个基层党组织提前进行换届提醒,指导其规范换届,进一步完善换届资料保管规定。三是严格党费收缴,对全局党员党费标准进行了梳理,确保足额、按时进行收缴。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警力配比矛盾突出的整改

一是争取生源。利用“丹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广泛宣传警校招警政策,争取扩大本地学生报考警校的规模。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沟通,争取每年军转干部安置名额的倾斜。二是用足特殊职位招录和社会公开招聘渠道,扩大新警的招录,多方面补充警力。

(2)关于民警选配有机关化倾向的整改

一是积极构建了符合新时代警务工作特点的合成作战体系,重新划定了基层所队和机关业务大队的分工边界,减轻了基层事务和办案压力。今年又建设了4个警务工作站,由机关部门分担辖区派出所的部分接处警任务。二是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完善警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警力配置向案件多、任务重的地区、部门和基层一线倾斜。除特殊岗位外,新录用民警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基层一线单位,并至少工作三年。推行机关人员支援基层民警参与执行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敏感期巡逻执勤等工作模式,健全完善下基层蹲点锻炼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基层民警上下、内外交流,从严控制机关借调基层民警,确需借调的应当事先征得基层单位同意后报市局政治处审核,并报市局主要局领导批准,原则上除技术专业专项外的其他新录用民警不得借调到机关工作。三是在职级晋升等从优待警举措方面,向基层倾斜。如《丹阳市公安局选拔晋升职级实施工作方案》当中,民警晋升二级警长需任三级警长满4年以上。如民警在基层所队累计工作满12年,或现仍在基层所队岗位累计工作满10年的,只需任三级警长满2年即可。四是在表彰奖励、典型选树和干部选拔等工作方面,积极向基层倾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等特殊人才、选调生、对口交流或赴京接访人员,在年龄上予以放宽;获得一定层次荣誉的,可以不受年龄条件的限制。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针对干部空缺职数过多、选配人员不及时等情况,2020年,我局共计开展了4轮次干部选拔工作,全年共计提拔干部172人,交流干部151人,免职22人,交流民警204人;2021年4月,我局又开展1轮人事调整,提拔正股5人、副股21人、免职5人(副科1人)、干部交流27人、民警交流17人,既配齐配强了干部队伍,也充分调动了民警工作积极性,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二是针对2017年干部选拔工作中,由于考察不细致导致带病提拔情况,我局1.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模糊认识,加强政策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准吃透文件精神,把好选拔任用关口,坚持“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不断改进考核方法,建立跟踪考察等制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加大“下”的力度。2.加强日常研判,管好带好队伍。加强队伍的日常研判工作,抓好谈心谈话机制,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尽可能及时、准确了解干部情况,全面客观掌握队伍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问题。3.完善考察机制,提升队伍质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6+9”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丹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干部任用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意见》,开展“九个一”专项,建立组纪宣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对于确定的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条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深入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严格规范程序,加强“两圈”调查。对考察过程中感觉可能存在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专项调查,必要时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印证。

(4)关于辅警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

一是规范招录,补充警力。在员额核定的范围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今年5月,经过公告、报名、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辅警55人。从学历、身高、体能、综合素质上严把辅警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辅警质量。二是强化保障,依法使用。制定了《丹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确定辅警工资和待遇保障。2020年10月我局给全局辅警办理缴纳了公积金,给辅警投保重大疾病和意外险商业险。三是健全制度,层级管理。修订了《丹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办法(试行)》,辅警按一到七级七个层级进行分层管理,每个层级之间设定100元考核标准,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逐级晋升。拓展了辅警职业发展空间,开通辅警职级晋升的绿色通道实现层级与工资待遇挂钩,体现层级之间的差距。四是加大培训,严格管理。根据《丹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教育训练实施意见》,在大练兵工作中增加警辅同训项目,提升辅警业务素质。今年5月,对新招录的55个辅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巡特警大队对120名巡逻处突队员坚持每天5公里和抓捕实战训练,大大提高了辅警素质和实战能力。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严格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违反社会道德等行为的责任追究。2021年一季度共问责辅警14人,其中诫勉谈话9人,黄牌警告4人,留用察看1人。五是落实制度,规范党务。落实辅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转接程序,严格发展辅警党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党性观念,凝聚共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整肃的政治任务,始终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中,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形成整改合力。将巡察整改与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教育整顿查纠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特点,以问题突出的警种、单位、部门为重点,着力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和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融会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形成合力。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在积极整改问题的同时,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进一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大监督联动专班及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地生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对仍在整改进行中的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对下层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下属单位涉案款物监督管理不到位、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清单》,由分管领导主抓、牵头部门负责、责任单位落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按序时要求销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72026;邮政地址:开发区齐梁路100号;电子邮箱:2418245038@QQ.COM。




中共丹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加强责任意识,推动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党建工作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组成部分,尤其是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如何通过党建述职报告有效加强责任意识,成为了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关键。党委书记通过述职报告的方式,既是对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一次展望,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提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党建述职报告的核心作用

党建述职报告不仅是对党委书记工作的一次总结,也是一项重要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反思工具。在述职报告中,党委书记必须详细汇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这有助于在党组织内部形成互相督促、共同进步的氛围。

通过报告明确责任,增强担当精神

在党建述职报告中,党委书记不仅要总结过往工作,还要着重阐述自己在党组织中的责任担当。通过具体的责任清单,明确未来工作方向,进而激发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整个组织在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

述职报告促进问题整改和提升

通过述职报告的反馈机制,党委书记能够迅速发现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在述职过程中,书记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也能够获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确保党组织各项任务的落实。

总结与展望

党建述职报告不仅是一项工作总结,更是提升党委书记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述职报告的深度剖析和问题导向,能够帮助企业党委更加明确责任,强化使命,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党组织在新时代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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