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审计局党组 “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审计局党组 “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如何促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示范作用

党员干部在党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党和人民的先锋队员,他们不仅要在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更要在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是确保党内团结、维持党的纯洁性、提升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如何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示范作用,是新时代党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要发挥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示范作用,首先要加强他们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不断的理论武装,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政治意识。只有理论过硬,才能在面对复杂情况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严守政治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干部只有时刻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践行规矩,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不仅要遵守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还应严格按照党内规矩行事。遵守规矩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为党和人民做出表率,引导广大党员强化规矩意识,落实规矩要求。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示范职责

党员干部在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时,要勇于担当,起到带头作用。无论是在决策执行还是日常管理中,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责任心,确保党纪政纪得到有效执行,成为全体党员的榜样。

严肃党内生活,促进政治生态良性发展

党内生活的严肃性直接影响到政治生态的好坏。党员干部应主动参与党内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内政治生态清明。

如何促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示范作用,不仅仅是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从自我做起,严守纪律,遵循规矩,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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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局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区“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中共湘潭市委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以清单化管理推动“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在本单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市委、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局党组每年向区委有关部门专题报告局意识形态开展情况。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标准和事业为上的导向树起来,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从中心工作、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选拔干部。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局党组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要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筑牢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明确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股室(中心)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向区委和区纪委有关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领导机关和二级机构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全局党组织建设晋位升级、全面进步,不断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十)加强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一)加强研究部署

1. 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履行等情况。

3.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 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组其它成员监督。

2.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3. 带头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4. 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 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局党组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2. 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局党组其他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3. 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向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工作要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部门,及时约谈分管该单位的其它党组成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或及时向区委报告。

4. 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 发现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2. 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支持纪委监察委和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3. 通过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和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一)落实分管责任

1. 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 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 经常研究分析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 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及局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1. 指导分管股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 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1. 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股室负责人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 对分管股室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3.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股室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 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2.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实施办法及我区相关精神

3.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4. 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5. 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审计局党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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