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给领导提建议10条]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巡视巡察 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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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教育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存在的16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市教育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严格按照市委书记崔洪刚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市委巡察是市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是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党组把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枪”,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市直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基层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契机,自2月份以来,召开2次党组会、1次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会,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市直教育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党委成员和教育系统干部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2月1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伟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刘应新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鞠允平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党组巡察整改的组织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2月2日,印发了《关于转发泰巡办〔2019〕14 号文件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教育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泰教党字〔2019〕5 号),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主动认领问题,精心研究整改措施,推进全面整改落实。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立行立改,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协同推进、合力攻关,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着手研究起草整改落实方案。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即对整改方案初稿进行了初审修改。2月1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项问题细化为32个具体整改任务,并报市委巡察办审核,2月18日印发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贯彻实施。建立定期督办通报制度。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2日、2月22日、3月15日三次下发整改落实专题督办通知,督促指导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立马行动,精心研究、分类施策,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挂账销号,逐一进行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拓展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反馈问题,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把各项整改做足、做深、做细、做实。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大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党组结合全市教育实际进行贯彻落实和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

一是深化学习内容,在“学懂”上狠下功夫。充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紧扣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和干部政治理论武装的重点。突出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为基本教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重要辅助教材,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大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凡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都争取在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自进入整改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讨1次,学习篇目26篇,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7次;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61次,专题研讨11次,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坚持学思结合,在“弄通”上狠下功夫。强化专家辅导引领。2月23日,举办全市教学管理专家报告会,邀请江苏南通海门中学校长石鑫作了《高品质学校的思考与实践》专题报告,党组书记、局长张伟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办好高质量教育,作了深入思考分析。注重专题培训提升。3月25日,举办全市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216名校长参加培训,带着对工作的思考,带着办好教育的责任,分享办学治校的经验,拓宽视野、提升境界;2018年12月,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74名基层党务干部参加培训。通过举办不同层次培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强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自觉。

三是服务中心大局,在“做实”上狠下功夫。紧紧围绕我市“位次前移、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大重点任务,提出了“质量效率提升年”的总体任务,明确了校园安全、解决大班额、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民办教育、课后服务等重点工作。贯彻全省、全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暨全市“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寻标对标找差距,比学赶超促发展,确定了全市教育追赶的目标地市,激发推动发展的动力。服务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局,2月26日,举办“文明创城·教育先行暨文明好秩序·你我同参与”活动启动仪式,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文明创城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模式,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

(2)针对“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上,缺乏与教育实际结合的深入研究,对校园欺凌新形态等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印发《2019年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全市学校“护校安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进一步加强对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等9项重点工作的摸排,广辟线索来源。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3月6日,会同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就全市“护校安园”“警校共建”工作作出工作部署,加强校园安保防控体系建设。3月22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学校和县市区调研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指导校园安保工作,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春季开学期间,印发专门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严格按照《泰安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法治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3月20日,在肥城举办全市《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培训,推进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文化氛围。

(3)针对“对行业扶贫任务落实不够精细,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的变化情况掌握不准确”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根据省教育厅年度扶贫工作要点和三年行动方案,重新编制了全市教育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并修订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强化量化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实施精准帮扶。开展贫困学生家庭普查核实工作,重点摸清和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的变化,逐人列表造册登记。积极对接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2月中下旬,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进行核查,并与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对接,对11499名学生家庭情况进行了核验。3月4日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启动建立建档立卡学生电子档案,逐月进行动态管理、数据更新。

三是开展督查审计。3月12-21日对6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的学生资助、建档立卡学生核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进一步掌握核查整改情况。拟于近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教育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教育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实现精准帮扶。

2.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清方面

针对“党委会多以党委扩大会形式召开,日常业务工作多在党委(扩大)会上研究;局长办公会有研究党务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问题

修订完善市教育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参加人员。2018年11月21日印发《泰安市教育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泰教党字〔2018〕5号)并严格落实。2019年以来,召开党委(党组)会17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12个;办公会6次,研究业务工作议题13个。

3.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方面

针对“集体学习记录与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有差异”问题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2018年11月,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泰安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泰教党字〔2018〕46号)。完善中心组学习工作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研讨,紧紧围绕制定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党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是加强学习管理。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细化中心组学习安排。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完善请假手续,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全程实施纪实记录,对学习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学习制度规范落实,强化学习实效。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中心组成员就如何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作了专题研讨,撰写学习体会9篇。

4.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方面

(1)针对“通过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座谈了解,局里对学校管理多服务少,主动服务的意识欠缺”问题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部署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暨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3月4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举办了“走近‘挑山工’、感悟‘挑山工’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泰山挑山工代言人之一的陈广武和泰山景区扎根乡村教育战线的3名优秀教师做事迹报告,组织义务教育段5名优秀教师,为大津口中学和大津口小学送去优质课5节,并把3名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宣传学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勇做教育战线的“挑山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提效率,工作抓落实,积极转作风,雷厉风行、立说立行、快干实干、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主动做好服务学校工作,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端正学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针对“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了解实际情况不够,工作方法和服务基层态度不好”问题

一是建立常态化调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和学校工作制度的通知》(泰教办发〔2018〕43号),形成局领导、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每月1周到联系点调研机制。春节上班后,局领导班子带头,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学校一线开展调研40次,切实深入教学一线,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倾听教师、学生、家长心声,切实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扎扎实实办实事、办好事,办学生家长喜欢的事”,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高服务效率。对学校呈报的需要机关协调服务的重大事项,坚持“首问负责”、马上就办、一次办好,积极帮助县市区、学校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会议多、文件多”方面

针对“有的会议召开次数过频、参加范围过大;有的文件不切实际,没有做到与教育教学相结合,针对性和实效性比较差,致使学校层面疲于应对,占用大量时间,影响教学工作开展”问题

一是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视频会,减少会议、文件数量。

二是严格发文审核,提高文件对基层的适用性,尽量少发文、合并发文,发契合教育教学实际的文件,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2019年以来,召开工作推进会议8次,召开会议数量和发文数量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3以上。

(二)党的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党建责任落实不够方面

(1)针对“局党委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问题

一是一体谋划推进。党组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把抓党建工作作为党组重要工作议题,1月份以来已召开10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1月31日,党组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进一步就抓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专门就加强党建工作作出安排。

二是从严从实督促指导。严格落实述职评议制度,1月31日,召开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会议,督促学校党组织切实抓好党建工作。2月18日,印发了《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泰教党字〔2019〕17号),严格督促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党支部在三月底前落实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市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校长职级制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3月中旬前,完成了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市直学校校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系统党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2)针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

一是强化管业务就得管党建的意识。严格执行《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泰教党字〔2018〕16号),班子成员既管好分管领域的业务,也扛起分管领域的党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加大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力度。支部科学制订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向党组班子成员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同时,按时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确保支部组织生活落到实处。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增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行动自觉,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截至3月底,党组班子成员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市直11所学校的67名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属支部2018年度的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充分,主动带头谋划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强,在党建活动开展和工作任务落实上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问题

一是提高素质能力。2018年12月26日,对市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局机关74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邀请市委党校张文华校长、公秀丽老师作专家辅导,重点就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解读,认真学习《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务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评议考核。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就党支部书记2018年度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党支部书记查摆的问题和受到的批评意见进行统计,并督促各单位指导基层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强化党支部书记责任。目前,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正在进行。

三是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加大对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及时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工作规划安排、组织推进、总结梳理。今年以来,机关10个党支部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民主议事,切实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方面

针对“没有划分党小组;部分党支部人数不符合组织设置规定,如,局机关第七党支部仅有2名党员,市特教中心党支部有102名党员”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按照便于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对局机关第七党支部调入2名党员予以充实,现有党员4名;对办公地点分散、党员人数较多的机关第二党支部,合理划分了3个党小组,便于支部合理安排活动。

二是对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建立合理的党组织架构,目前工作正在推进,力争2019年底前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调整到位。

3.学校党建基础薄弱方面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在谋划布局、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和推动落实上有欠缺,召开会议研究教育教学业务多,研究党务工作少,把开展党建工作当做一般性活动或会议”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力量。结合近年来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新形势和市直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的变化,为泰安一中、泰山中学、泰安市实验学校等3所市直学校选配了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建工作力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机关党建“十条”基本规范》,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压实学校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建工作推进力度。3月上旬,完成了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学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

(2)针对“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不全面”问题

一是健全议事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市直各中小学校认真对待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工作,陆续研究制定了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截至目前,已有四所学校修改印发了相关议事规则,其它学校正在原有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当中。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则。反馈问题以来,市直各中小学校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39次,主要研究了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党务和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工作;召开办公会57次,主要研究了文明创建、校代会、后勤保障、学校发展、教师发展等业务方面的工作。

4.干部队伍活力不足方面

针对“局党委和市直学校对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不够,没有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和结构;4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无女同志,与女教师多的状况不相适应;局机关部分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领导干部职位空岗选任(聘)补充工作,注重年轻、女性干部的选拔使用。2月份以来,推荐和选拔了2名女同志充实进市直学校领导班子。下一步,在我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女干部。

二是推进中小学人事管理改革。开展学校后备干部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后备人才库,对入库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培训。

5.“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方面

针对“党支部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三会一课”。表现为:存档资料较少,存在补记情况;将支委会等同于党员大会;没有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或以安排部署业务工作代替党课;会议日期、参加和请假人员记录不准确,会议议题及决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跟进指导。每月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参考,督促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对机关各党支部进行提醒。整改以来,共向机关各党支部发出工作提醒7次,经常性工作调度10次。

二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指导作用。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向联系指导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汇报,协调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确保把组织生活开展好、坚持好。2月份以来,局党员领导干部共参加支部组织生活40余人次,确保了支部组织生活实效。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用好《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发挥“灯塔”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山东e支部”管理系统作用,搭建线上线下档案管理平台,指导各党支部及时做好工作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针对“2018年以前,局党委每半年收缴一次党费,党费缴纳标准执行不严,对下拨学校党费的管理使用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党费日”制度,1月份起在市直教育系统统一启用《党费证》,每人一证,支部专人管理、及时登记,按月将收齐的党费交局党委党费账户统一管理。

二是做好市直学校党费留成的使用指导。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市直学校组织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1次,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把党费管好、用好,为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拟于近期对市直学校党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针对“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存在不同程度缺失”问题

强化档案意识,加强落实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开辟了相关档案储存空间,按照档案管理原则将有关材料及时打包、建立目录、归类存放、定期核查,严格做好存档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各项材料不缺失,做到档案有物可查、开展工作真实有效。2018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已经完整归档。

(3)针对“对学校民主生活会指导不够,学校班子查摆问题从业务角度多,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指导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安排,7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和2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各自联系指导的10所直属中小学校2018年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把关指导。

二是严格审核督导。局党委成立由联系指导市直学校的相关科室组成的督导组,会前对10所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班子和13名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督导组会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列席了10所直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4)针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对支部班子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支部安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比较少”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为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发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支部书记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的认识。

二是专项工作指导。2月18日,印发《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泰教党字〔2019〕17号),部署安排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各环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流程,严把质量。截至3月底,机关10个党支部全部按照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党支部活动不够经常方面

(1)针对“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开展支部活动缺乏主动性,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以参加局党委组织的集体学习代替支部活动”问题

一是调整党支部组织机构设置。按照便于组织生活和落实“一岗双责”原则,推行按年级、工作职能设支部,按学科、科室设置党小组,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目前,部分党支部已经进行了调整。

二是发挥支部工作主观能动性。2019年以来,突出支部组织开展活动的主体性,机关各党支部结合科室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职责,认真筹划,积极准备,按月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拓展学习教育内容,自主开展支部活动50余次。

(2)针对“未按照要求抓好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能每月定期开展,以组织常规学习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问题

一是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根据机关党的建设有关规定,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支部为主体,每月至少自主举办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丰富形式拓展内容。以“三会一课”、党费收缴、民主议事等为基本内容,结合党的建设新要求和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

进入整改以来,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宣传“宪法”、“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机关各党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50余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不够方面

针对“思想和行动上没有紧跟上级精神,只满足于常规性的工作部署,对下属单位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不够”问题

一是着力建章立制。2018年8月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加强党内问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方案〉的通知》等3个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规章制度。

二是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谋划、系统推进、抓好落实。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的原则,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结合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排查,做到系统梳理、精准分析、全面掌控、加强监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

2.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严

针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全员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还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仍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党员干部和教师违纪违规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2018年12月,制定印发了《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2018〕47 号),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县处级干部落实了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局领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县处级干部2月份向局党委进行了述责述廉。1月31日,召开机关工作总结会,组织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3月上中旬,组织对直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述责述廉考核。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通过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约谈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强化市直学校领导班子责任,2018年11月,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与联系指导学校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把落实监管责任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树形象、带头抓监管,落实好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责任。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2月22日,召开市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全面分析201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了市外和我市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强化教育效果。

3.对市直学校管理不严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考核内容不全,形式较单一,党建工作没有做到真推动、严考核”问题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了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校长职级考核、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加大党建工作推动的力度。3月上旬,党组完成了对市直学校全面考核,听取了学校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二是实施典型引领。以上级确定的党建工作联系点为基础,深挖工作积累,培树亮点特色,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带动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推进、全面进步。目前正着力推进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和泰山博文中学2个典型的培树工作。

三是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推进“党员领航行动”,以“党员领航行动”为载体抓好党员队伍管理。3月12日至13日,局党组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员领航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将完善工作要求,培树示范点,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

(2)针对“对教师队伍管理不够,奖优罚劣机制不完善,缺乏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措施”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奖惩机制。目前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人才活力。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审核,对师德考核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将师德考核结果列入校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广大教师知情权,调度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中小学师德考核情况。

(3)针对“师德师风抓的不够,没有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问题

一是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结合重点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家访活动,搭建家校沟通互动的良性机制。目前,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正积极开展“文明创城·教育先行暨文明好秩序·你我同参与”等专项家访活动。

二是继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2月份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2次联合执法,继续保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三是营造教师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加强师德宣传,讲好师德故事,培树师德模范。2019年1月以来,通过微博、微信、电视等媒体宣传60余位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推选2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教育部“厚植弘扬师德风尚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网络培训示范班,4月-5月集中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

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针对“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差旅无出差审批单、住宿费超标。部分采购项目存在先执行后招标的情况,印刷、租车未完全实行政府定点采购、有的会议酒店安排在非会议定点场所”问题

一是推进财务制度知识普及。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整理印发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40条》明白纸,把财务制度规定事项进行了清单式列举,印发给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掌握,不折不扣抓落实。

二是严格预算审批和报销审核。所有经费开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所有经济活动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项目和标准;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文印、车辆租赁、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工作餐管理要求。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坚持标准,规范流程,严格程序,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计财科把好政府采购程序关,坚决杜绝先采购后审批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费用报销不及时,存在跨月、跨年结算费用”问题

对往来款项,拉出了往来款项清单,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了集中清理工作方案,对集中清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立了往来款项定期清理制度。目前多数往来款项已经清理完毕,结算报销单据按程序报请局党组研究后完善记账手续。

(3)针对“部分市直学校存在非税收入抵顶支出,出租资产未经审批的情况”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约谈。严格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规范财务开支管理长效机制。印发并落实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运转顺畅的局机关国有资产购置、使用、维护管理、出租、处置一条龙管理体系。

三是完善监控机制。严格市直教育系统资产出租审批手续,落实市教育局集中申报、财政统一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筑牢内控防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工作验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时时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暨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专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学校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三)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财政管理、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以健全有效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促进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大督促检查,传导纪律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93108;电子邮箱jyj_jgdw01@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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