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含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省委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此次巡视是对我厅的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党性作风的直接检验。巡视反馈会上,厅党组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郑重表态,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及时向全厅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厅党组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了2场全厅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多场厅党组会、厅长专题办公会,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自觉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厅党组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三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水利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组织召开巡视巡察工作座谈会,安排配合省委巡视的2个巡察小组组长与厅属省移民中心、省水勘院2家单位面对面交流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加强整改工作的贯通联动,同向发力。整改期间,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全程督导、全程把关,开展专项政治监督会商,强化监督指导。厅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带领机关有关责任处室,深入省移民中心、省水勘院等一线调研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责任处室(单位)自觉对照整改方案主动推动和协同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厅整改办坚持分类指导和协调推进,有力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三)见人见事,即知即改。厅党组聚焦见人见事见效整改目标,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组织各责任处室(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每一条整改措施指定到人。对能改则改、即知即改的问题,立即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进一步细化了阶段性整改目标,并坚持每周一次跟踪统计整改进展情况,每两周一次上党组会分析研究整改现状,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效。
(四)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为巡视整改找准病灶,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进行了全面分析,靶向施策。对一些受外部因素制约,影响按时序整改的问题,如实梳理、客观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全见底”。
(五)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本着对党、对水利事业、对干部职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抓整改,并自觉对照十一届省委第一轮第二批巡视14个省直单位发现的共性问题、普遍性突出问题、体制机制问题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深查细改,努力提升整改实效。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认真组织厅本级和厅属有关单位,聚焦业务建设、项目评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行风建设、巡察监督及提升党建质量等方面,从定制度、立规矩、抓长效入手,共制定印发、修订完善了60余项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六)整出规范,改出效率。厅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全面开展“大学习大整改大提升”活动,把巡视整改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的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全厅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干事创业精气神更加提振,2022年度我省水利投资达563亿元,增幅35.3%,总体呈现有力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
(七)以案施法,精准问责。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法纪为准绳,认真落实以案施法。对因水利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违规招标相关责任人,实施政务立案调查;对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个人事项漏报等相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检查;对项目后续跟踪督促不力、支付工程款不规范等相关责任人,实施批评教育;对因领导班子建设不力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实施提醒谈话等,既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不够全面。厅党组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方面缺乏具体举措,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大于回报现状未得到改变,资源节约、空间均衡的水资源调控体系尚未构建。
①关于厅党组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方面缺乏具体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编制完成《福建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方案》,明确市县两级2025年、2030年地下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二是按照《福建省县域水资源配置规划技术要点》,全省59个有编制任务的县(市、区)均编制完成县域水资源配置规划。三是加强水资源监管,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202个大中型灌区取水问题整改,新增取水在线计量504个,658个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取水单位全部在线计量。四是持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据统计,全省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35立方米/万元、17.5立方米/万元,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12个县(市、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已全部完工,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2025年全省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的任务;2022年全省新增完成11所节水型高校建设,累计全省节水型高校建成率基本达到35%;2022年度组织开展“节水教育进校园”,全省水利干部进社区节水宣传,企业、园区、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等活动,用多种形式在学校、社区、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②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大于回报现状未得到改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7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任务县(市、区)水价调整机制落实情况的调查和梳理汇总,并于2022年12月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加快推动供水价格调整机制督促落实工作的函》,将调查结果报送供水价格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商请进一步督促指导尚未落实水价调整机制的县(市、区)加快推进水价调整相关工作。二是2022年12月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贯彻执行《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和《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供水工程建设,加强运营管理,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③关于空间均衡的水资源调控体系尚未构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统筹山海、连接两岸,北水南调、西水东济”的思路,构建“六江两溪、三区两带”的总体布局,加强水资源调控体系顶层设计,编制完成《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水利部水规总院已组织召开审核会。二是加快推进水资源调控体系中的骨干工程相关工作,即闽西南、闽江口、闽东、闽江北水南调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及部分先行项目建设。已成立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相关重大事项,同时其先行工程已开工建设;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可研报告正在加快编制;闽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先行工程已开工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前期工作,已在抓紧加快前期论证。
(2)贯彻治水为民理念不够深入,对有关信访诉求研究应对举措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并组织全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超额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供水保障、安全生态水系等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三下沉”工作法,落实“厅级挂市、处级挂县”机制,协调督促落实属地和属事部门责任,推动有关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强化预警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会商研判等制度机制。四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工作建议,指导地方开展有关信访化解处置工作。
2. 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全面
(3)推动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研究贯彻落实年度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不及时,部分工作推进、指导市县落实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10月25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厅党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落实水利全面工作“季调度”、重点工作“月调度”、国家重大项目“周调度”、重难点问题“实时协调”、滞后项目“专人督导”,厅领导带队到一线推进,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全省完成水利投资563亿元,比增35.3%;全年开工重大项目196个,超年计划70%。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成立专家组,靠前服务基层水土流失攻坚治理;举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培训班,提升基层队伍能力;开展第九个水土保持宣传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谱写福建水保新篇章”主题活动,拓展推广“长汀经验”,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水土流失精深治理,有效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四是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攻坚治理的通知》,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精深治理,在安溪、诏安等9个流失率大于10%的县(市),“一县一策”实施重点防治。据最新发布数据,全省水土流失下降至1329.2万亩,流失率大于10%的县(市)减少到6个。
(4)法规意识不强,厅党组未严格按照机关处室职责分工和制度规定施行,对水利项目的筛选、资金安排等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印发《关于废止〈福建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职责规定〉的通知》,废止2020年8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职责规定》,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实行集体决策,要求相关处室严格按照规划项目库安排使用资金,经市县水利局申报、处室集体研究、厅计财处统筹把关,分管厅领导专题会议审核、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项目资金安排,并将上会材料征求政法与审批处、监督处意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拟安排的具体项目及其筛选原则等筛选全过程材料,强化部门监督。三是2022年11月,印发《关于完善2023年预算编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安排,明确汇报材料上会前征求厅内法规及审计相关职能处室意见。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规划项目库及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
3. 深化水利改革成效不明显
(5)水价综合改革进展缓慢,《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稿)至今未发布,“节水三率”均未达国家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编制完成《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稿),12月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2022年第二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针对用水定额修订稿未及时发布的问题,经调查其主要原因是工作流程繁琐、耗时较长,12月7日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用水定额修订管理的四项措施,健全用水定额修订机制,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加强节水工作组织协调,12月20日印发《福建省节水办关于办公室人员名单调整的通知》,充实配强省节水办机构,进一步加强节水护水工作。12月28日召开年度第二次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福建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度工作要点》,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讨提高“节水三率”有关问题,明确各单位2023年度节约用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一厅一单”)。
(6)自身问题认识不到位,2019年、2020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自评接近满分,但经考核仅为中等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印发《福建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10个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求相关单位强化工作落实,按时报送考核材料。二是12月7日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研究通过《福建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自评制度》,明确考核任务分解、日常工作落实、资料收集、自查自评等长效工作制度。开展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核实,将节水管理、取水计量安装运行等考核涉及的重点难点工作列入复核范围,及时查缺补漏。举办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培训,聘请资深专家对节水管理、生态流量管理、地下水监管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授课,有效提升各地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效
(7)未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本系统特点深入分析研判不够,未建立有关应对处置预案。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分析研判。二是制定有关工作规程规范处置工作。三是把有关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纳入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范畴。四是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力合作,维护稳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8)主体责任未压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厅党组主要领导传达贯彻全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专题听取移民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形势,推进积案化解。分管领导召集移民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题会、调度会商会,研究信访工作,掌握化解进度,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厅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厅领导约谈相关厅属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其正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深入分析根源,指导其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三是责成相关厅属单位落实厅党组要求,剖析问题根源,改进工作作风。相关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与有关同志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自我批评,虚心接受批评意见,推动单位风气实现好转。
(9)日常监督有盲点,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未根据厅属单位点多面广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举措,较少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厅属有关单位点多面广的特点,压紧压实其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厅属有关单位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对公务员法及干部选拔条例进行再学习;召开纪检干部学习会,深入学习执纪工作规则和纪委工作条例等,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重要情况报告的通知》等,充实纪检干部人员。二是对厅属有关单位的其下属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抽查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结合开展有关工作部署,强调严格规范执行各类津补贴有关规定要求。三是加大内部巡察延伸拓展覆盖面。对厅属有关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时,加大对其下属单位延伸巡察力度,从原来10%延伸覆盖面提高到30%,切实增强巡察监督覆盖面和威慑力。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五廉工程”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利廉洁文化建设的通知》,及时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开展水利部景区办原主任李晓华案例警示教育,利用水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10)巡察工作有差距,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巡察人才库等基础保障抓得不紧,巡察发现的问题“浅表化”。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制定印发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巡察办、巡察组等3个工作规则以及厅党组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巡察工作相关协调机制、巡察信访工作操作规程、巡察报告起草规程等8项制度。二是健全充实厅巡察人才库,厅机关干部和水利业务干部比例分别达24.7%,38.7%;结合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专题开展巡察工作专题培训。三是厅党组专题召开巡视巡察工作务虚座谈会,认真总结巡视保障及巡视巡察联动等工作经验做法;制定印发《起草巡察报告操作规程》,明确巡察中期调研指导的内容、把关重点以及调研成果运用,避免巡察发现的问题“浅表化”。
6. 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11)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不力,违规风险问题突出,部分劳务委外采购项目违反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在线监管平台发现的142件水利工程涉嫌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其中2个招投标项目存在相互串通投标问题,对项目涉及2个投标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理。二是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制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完善电子招投标相关制度,制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2022年8月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优化营商环节调整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对“年度中标”进行解释的通知》,同时修订了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保障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我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良好氛围。四是责成省水勘院修订完善《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完善劳务委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面向社会采购,不再使用分承包方名录库。五是对省水勘院钻探劳务委外项目违规直接委托以及提前进场施工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直接委托的采购项目均符合该院采购管理规定。有部分钻探委外劳务项目存在提前进场施工现象,对委外程序执行不到位。对2个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时任院长周先前给予诫勉谈话;对1个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现任院长给予批评教育。对采取公开招标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虽未发现围标串标问题,但招标文件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综合经营室主任曾惠忠进行政务立案调查、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工程勘察院副院长黄健华予以诫勉谈话、负有次要责任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违反水勘院分承包方管理规定的福州旭昇与福州卓源两家关联性公司,从院分承包方名录库除名,并取消其承包资格。对水勘院采购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重要责任的时任生产经营处处长予以批评教育。
(12)项目评审不够科学,移民中心未制定相关规定明确项目评审专家的准入条件、选取方式等,对有关市县后扶工作尽调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制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后期扶持项目审核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后扶项目专家库,规范项目审核评估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十四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等有关规定,对核减的省级资金,统筹安排到2022年度省级后扶示范区建设资金,对有关县级市1年内不予安排后扶示范区项目资金。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省级示范区建设项目台账,实施月动态管理,对地方配套不到位的,跟踪督促落实。四是责成水勘院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13版)》等9部法律法规文件,提高职工法律法规意识,依法依规参与社会评标活动。五是对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组织核实,对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省移民中心后扶处处长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批评教育。
7. 资金资产管理还有短板
(13)资产处置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厅公有住房清理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专题研究整治措施,持续推进整治工作。二是完成“已拆除招待所494.5平方米土地”的登记入账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台账,落实挂牌销号、倒排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公有住房特别是长期被违规占用的3套住房、1个单间的清理整治工作。目前,1套住房、1个单间已完成腾退;1套住房已签订腾退承诺书;1套住房被违规占用属历史遗留问题,已下达限期腾退通知,2023年择机采取民事调解、诉讼等途径破解该问题。三是修订《厅机关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厅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相关机制,加强资产管理,杜绝违规占用公有住房的行为。
8. “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14)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够扎实,厅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解决有关信访问题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福建省水利厅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工作措施分解方案》,督导落实责任分工,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坚持“三下沉”工作法,下基层调研、现场办公、指导工作,年度下基层均超过30天。二是完善“厅级挂市、处级挂县”机制,每个班子成员每年深入联系点2次以上,各区域协调组、工作推进组密切关注有关信访积案,推动有效化解。三是厅分管领导带队赴有关地市接待来访群众、开展信访维稳督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 领导班子建设还有短板
(15)厅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有的重大事项会前未充分酝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厅党组工作规则,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党组负责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2022年召开厅党组会议45次,研究审议党建、人事、资金安排等一系列重要议题,部署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二是严格规范会议流程,设置了处室会签、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等环节,重大议题先由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再提交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审议。会议方案先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再报厅党组书记、厅长审定后执行。三是上线试运行无纸化会议系统,基本实现会议议题线上申请、会议方案线上审批,确保会前可提前查看会议材料,会后可随时调阅会议情况。四是省水利厅成立了幸福河湖促进会领导小组,加强对促进会的行业指导;推动幸福河湖促进会制定完善内控制度。
(16)移民中心党组领导力薄弱,有关问题未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移民中心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通过书记上党课、党组扩大会等方式多次对举报不实问题作出解释说明,认真细致做好干部思想工作。二是组织移民中心党组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并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将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对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0. 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够规范
(17)对下属单位违规提任干部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7日水勘院收到有关部门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有关人员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的《立案通知书》,水勘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已于2021年10月11日作出关于暂停有关人员履行职务的决定。巡视后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2022年12月16日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相关人员的起诉书,将根据判决结果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二是责成水勘院修订《关于加强重要情况报告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的相关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选拔考核与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相结合,严格按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做到深度考察、严格把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杜绝“带病提拔”。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四是责成水勘院取消内部职称聘任制度,重新修订《岗位聘用管理规定》,从2022年11月对自行聘用的有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并取消补差待遇。五是对违规提任尚在接受核查未作出结论干部和违规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省水勘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
11. 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8)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厅党组会议题设置和安排,科学合理安排“三重一大”及党建议题,切实履行党建主责。二是2022年12月印发《关于提高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党组领导推动、开展检查督导、量化日常管理”等13项举措,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厅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厅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等有关要求。三是组织全厅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换届选举的纪律意识。2021年度换届选举违规的个别相关党支部开展了全面自查反思,召开支部专题剖析会,分管厅领导现场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警示。该支部建立健全了《退休党员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对2021年个别相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违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支部书记予以责令检查处理,对支部组织委员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9)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水分”多。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印发了《关于提高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了“严格考评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等13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方式,细化了厅领导点评等工作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度的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并在支部“达标创星”复核考评中予以扣分。同时,按照“一述一评”要求,厅党组书记对参加述职的24名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三是在2022年度考核中,对兼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时,把当年获评“好”书记作为前置条件,对当年未评为“好”书记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同时,逐个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反馈评议考核结果,并对获评的“好”书记予以通报表扬。
(20)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合规,部分党支部未按规定成立支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厅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整改,“5个正式党员超过7名的党支部未按规定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3个党支部按规定成立了支部委员会,调整了1个党支部,新成立了1个党支部。二是2022年12月印发了《关于提高厅直属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每半年动态跟踪直属基层党支部党员数量变化,结合实际及时进行组织设置调整。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2. 落实整改不够有力
(21)缺乏常态长效整改意识,上一轮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还有个别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措施并进行通报。二是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对拟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讲解个人事项填报注意事项,2022年下半年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未出现漏报;针对厅属有关单位个人事项漏报问题比较严重情况,厅人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到省水勘院专题讲解个人事项填报注意事项。三是对2022年随机抽查发现漏报的许秋声给予诫勉谈话,对另一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降低漏报率。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金盘活、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安排,明确强化相关处室的监督职能。同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规划项目库及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五是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发展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关于完善2023年预算编报的通知》,定期通报发展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并要求相关单位(处室)细化2023年预算编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少安排预算或扣减相关专项,对执行率低的项目压减下一年度预算。另外,两次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议,集体通报、约谈预算执行率低的单位(处室);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要求用好管好资金、不断加强发展性专项预算执行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盘活闲置资金。
(22)监督整改缺乏韧劲,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未把督促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整改情况: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责成厅属3个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到位、问题“见底清零”,有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整改跟踪监督,发出督办通知3份,建立落实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组织专人到责任单位会商跟踪督办,针对3个单位涉及6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其中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涉及事业单位改革资产划转的问题,已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推进。三是2022年12月厅党组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相关协调机制的意见》等8项制度,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巡察及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到位、问题“见底清零”。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23)推动新时期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平衡方面。
①关于推进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力度不大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了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和前期工作专班,督促项目业主省九龙江北溪水资源调配中心加快推进水闸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列明工作清单,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已完成水闸库区4.8米淹没线范围涉及的基本农田等相关地类情况的复核工作,淹没线范围内原涉及的101.53亩基本农田已基本调整,剩余2.043亩基本农田,通过工程措施避让。通过调整和避让,淹没线范围内不再涉及基本农田。二是已通过专题汇报和发函方式商请有关部门审批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已明确该项目在所在市立项,由所在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关于农村供水设施老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未有效解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度开展67个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成投资127亿元,建设规模化水厂73座、小型供水工程613处、管网9287公里,覆盖行政村1506个,受益人口342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1%,农村供水设施老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有效改善。二是2022年12月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建设导则》《管理规程》宣传贯彻培训、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强化贯彻执行,规范工程建设,提升运管水平。同时,举办了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研讨会和农村供水管水员培训班,对全省农村供水管水员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对《建设导则》《管理规程》的推广应用进行再指导、再推动。三是围绕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供水易反复人群,督促各地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监测,组织年度农村供水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供水工程检查和入户调查,采取“一县一单”反馈并督促整改供水设施老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开展全省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的全覆盖检查,梳理省级以上监督举报平台受理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进行全覆盖回访,确保问题落实解决,2022年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24)践行“补短板、强监管”要求力度不大方面。
①关于践行“补短板、强监管”要求力度不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监督体系,“漳州经验”2次、“泉州做法”1次作为典型案例登上水利部监督月刊,为基层水利监督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分管厅领导多次带队赴市、县水利部门指导推进,协调市、县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水利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各级强监管组织机构落实到位、高效运转;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水利稽察业务培训班、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从业人员培训班,开展交叉检查等,为各级监督干部和技术骨干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受训人数超200人次,有力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二是及时调整“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工作小组、专项小组、区域协调组成员,完善厅级挂市处级包县的干部挂钩推进机制,在推进水利投资、督导安全生产、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踪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聚焦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度汛安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在建水利项目稽察等,邀请水利部专家参与、指导,加强部省联动和第三方后勤保障,在市、县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370座小型水库,复核254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巡查3个设区市和11个县(市、区)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稽察18个在建水利项目,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三是对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清单,依托区域协调推进组、专家组、厅属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统筹开展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并注重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作用,提高监督效能。2022年确定的年度监督检查项目,现已全部落实。四是提高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对水利监督信息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加强水利监督信息平台的数据导入、分析和个性功能开发,目前平台已在26批次的监督检查任务中应用,做到问题采集上报、佐证材料固定、数据汇总分析数字化。
②关于大型水闸除险加固任务仅完成4.3%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过梳理排查,未完成除险加固的大中型水闸共133座,已分类施策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完成除险加固32座,报废拆除注销6座,已开展除险加固工程建设5座。二是正在推进除险加固的90座病险水闸,已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制定相应保闸安全应急措施、限制运用措施、抢险应急预案等,有效保证工程安全。
③关于山洪沟治理等任务仅完成11.5%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我省列入水利部山洪沟治理“十三五”规划的共52条,已完成6条,占比11.5%;余下46条纳入“十四五”实施,2021年、2022年各实施9条。二是2022年11月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的通知》,督促指导地市做好次年重点山洪沟项目的谋划以及预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实施10条。三是严格按照水利部对重点山洪沟治理专项资金的部署安排,积极申报我省次年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投资计划,最大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④关于水利部、省水利厅在水库督查中发现的9433个问题尚有2361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361个水库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其中一般问题533个,较重问题1286个,严重问题539个,共涉及水库1200座。二是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库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将问题清单分发各地市,要求各地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并建立问题整改情况的月报机制。三是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的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工作组,对问题整改措施进行现场指导和复核。四是对4个未整改到位问题较多的县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对问题长期未整改的个别县水利局及乡镇进行了约谈。目前,针对各类水库涉及不同性质的2361个问题,采取分类施策进行整改,其中:对2070个不涉及水库主体的问题采取安全鉴定、疏通泄洪通道等各类措施完成整改;对291个涉及水库主体需采取工程措施的问题,已通过空库运行、降低水位、加强巡查监测频次等措施进行整改。
⑤关于河道乱采砂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近期采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压实采砂管理责任。建立河流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借助无人机等新技术,加密河道采砂监控,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目前全省共有28条河流(段)编制采砂规划,12个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已明确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
(25)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够,部分专项资金存在使用效益低、拨付率不高等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后扶项目和资金台账,实行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季度通报。二是组织人员到13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省2021年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现场抽查复核24个县(市、区)。三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2023年度后扶项目指南》,制定后扶项目管理流程图,要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四是下一步将开展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清理督导工作。对正在实施项目,要求项目业主找准进度滞后的原因,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倒排时间进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督促及时验收,并沟通相关单位加快结算进度;对项目产生结余,要求尽快按规定调整安排用于新项目;对尚未支付质量保证金等,指导项目业主督促施工单位限期办理质保金返还手续。五是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省移民中心计财处处长予以批评教育。
(26)项目推进缓慢,对项目缺乏后续的运行跟踪和督促。(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台账和季度通报制度,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2021年度考评结果好的县(市、区)奖励项目资金,对考评结果差的县(市、区)扣减相应额度资金,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停止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二是向有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所在县(市、区)下发督办函件,与水利部一起实地检查3个县(市、区),推动项目实施。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研判,分类采取措施,调整施工计划,抢抓工期。三是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底,225个项目中应完工的19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其它项目采取一事一案、专项指导、半月报、定期通报等措施持续跟进项目实施,力争2023年上半年完成台账清零。四是对移民后扶项目后续跟踪督促不力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移民中心副主任予以提醒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省移民中心后扶处处长,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批评教育。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27)对厅属企业的发展推动不力,水勘院至今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而职称职级等又按企业管理,至今尚未取得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有些项目存在设计方面问题。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省水勘院对水利部稽察发现的有关设计方面问题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二是省水勘院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工程项目质量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2022年)》,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设计全过程质量管理。下发《关于开展规程规范、三体系学习宣贯暨设计质量问题剖析的通知》,开展规程规范学习及设计质量问题剖析。三是省水勘院邀请专家围绕《“工程总承包设计过程控制”及其关键控制点》等方面,开展质量安全技术讲座;同时,组织开展2022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省水勘院副总工作专题宣讲,各生产部门也先后组织了学习贯彻。通过培训、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一是涉及单位体制改革,目前勘察设计单位改革的主管部门和适用政策尚不明确,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薪酬制度需进一步深入调研探索,且需要多部门沟通协调,并报上级审批。二是水勘院资质现为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是本行业最高设计资质。对照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申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要求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该院目前排名不具备申报条件。若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具备申报条件,但新标准目前尚未发布,无法申报。三是对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和住建部2022年2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水勘院申报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差距大,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我厅将积极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省水勘院改企建制,出台省水勘院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并报有关部门审批。二是推动制定省水勘院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并报上级审批。三是责成水勘院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整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申报材料,新标准一发布实施,立即组织申报。同时,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结合现行标准,查缺补漏,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25年12月前承接申报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所缺业绩一半的总承包项目合同、2026年12月前承接所缺业绩全部的总承包项目合同,在“十五五”前期项目设计成果获得批复;预计项目施工期3年,争取2028年12月前推进所缺业绩一半的项目通过验收、2029年12月前推进所缺业绩全部的项目通过验收,争取2030年12月前完成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申报。
整改时限:一是力争2025年12月前,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报送上级审批。二是2023年12月前,密切跟踪国家新标准的发布情况,一经发布,在新标准与征求意见稿业绩要求一致的情况下,责成水勘院2个月内按规定完成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申报工作。三是责成水勘院争取在2030年12月前完成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申报工作。
(28)水旱灾害防御还有短板方面。
已整改落实情况:
①关于小水电站“小、旧、散”等问题突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通过推进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动员、督导、推动。加强技术指导,在各地上报水电站核查评估处置意见基础上,联合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评审,并会同省发改、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会审意见。二是推动分类整治,对全省小水电逐站复核,按照完善、整改、退出分别提出处置意见。鼓励地方加快装机容量小、安全标准低、设备老旧的水电站退出,目前已退出“小、旧、散”水电站327座。三是强化行业管理,高度重视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将小水电站纳入全省水利行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范围,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实现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见底清零,2022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吸取个别水电站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面落实全省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政责任,分级公示并履职尽责到位。四是加强重点督导,依托“区域协调+专家”机制,开展水电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区包片,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电站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重点抽查。五是推动安全隐患消除,重点排查责任制落实、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五类重点隐患,分级建档清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六是推动水电站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小、散、远”小水电站进行集约化运营,印发《农电指引》,对集约化运维做法进行总结推广。目前,部分县已经建立集控中心,通过政府监管、协会牵头、企业支撑的合作模式,探索智能化、集约化、物业化管理之路,约100座水电站初步实现智能化。
②关于全省还有12条病险海堤、116座病险水闸未落实除险加固措施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下发通知,对病险海堤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二是12条病险海堤中,3条已完成除险加固并验收,3条完成立项并开工,6条已制定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三是116座病险水闸中,10座已落实除险加固、安全鉴定和降等报废等措施,106座已落实安全责任人、限制运用、制定保闸安全应急措施、抢险应急预案等措施。
③关于72座病险三类坝水库未落实除险加固措施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下发通知,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除险加固责任,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病险水库运行管理。二是14座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座已完成降等报废;4座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验收;3座正在除险加固并落实了空库措施;3座正在降等报废并落实了空库措施;46座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并落实空库运行、降低水位、加强观测等限制运用措施。三是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未完成除险加固水库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加快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④关于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还停留在运用人工手段上的问题(未完成整改)。一是发文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年度任务,目前293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16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全部完成。二是发文要求各地以“十四五”全面完成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为目标,逐座编制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方案。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全省小型水库较多,县级水利部门技术力量相对较弱,方案编制需要一定时间,预计2023年6月前,可以逐县完成自动化方案编制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抓紧编制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实施方案,按时完成“一县一方案”编制任务。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9)机关采购把控不严,50万元以下零星项目“招、采、用”未分离。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对巡视反馈的厅多数项目都由有关公司代理及经办处室包办采购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2013年以来,由有关公司代理厅机关及下属单位项目252个,以及74个项目中有67个由经办处室包办采购全过程,均符合厅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未发现违反廉洁方面的问题。二是2023年1月起,省水利厅机关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方式,由原来的会议指定、比选、随机抽取3种方式,全部改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堵塞漏洞。三是根据2022年省财政厅出台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待2023年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择优推送模块上线后,厅机关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全部通过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择优推送,即根据采购人选择的采购区域和代理机构数量规模要求,随机抽取16家,再从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拟修订印发《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拟成立厅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细节需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知》“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修订印发《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厅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厅机关采购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50万以下零星项目“招、采、用”分离。
整改时限:2023年3月底前。
(30)任前把关不严格,对厅机关一名干部有关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完成对机关及厅属单位档案复核工作,对材料不齐全的已完成补缺补漏。二是已在新的干部提任中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认真进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三是组织机关和厅属单位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以及专项审核工作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改进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对厅机关一名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已向该同志入党所在地上级组织部门发函,要求协助核实,尚未复函,正在调查核实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该干部有关问题,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置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1)照顾性安排亲属就业问题突出。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修订印发《水勘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水勘院毕业生校园招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人才引进的条件要求,规范人员招聘、引进的程序,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毕业生招聘、人才引进、调动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省水利厅机关或院职工家属搞特殊化。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其直系亲属员工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其直系亲属员工不得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需要回避的管理岗位。二是对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水勘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对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分管责任的时任水勘院分管人事的院领导(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负有领导责任的省水勘院时任院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负有监督责任的省水勘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省水勘院党委向省水利厅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对水勘院招聘的有关人员为省水利厅机关或院干部亲属的整改,因选人用人整改报告也涉及该项内容,有关整改意见正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水勘院招聘的有关人员为省水利厅机关或院干部的亲属进一步深入核查,整改意见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抓紧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七组移交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截至2022年12月26日,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无党纪政务处分人员。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省水利厅党组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6人,已给予政务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水资源配置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违规招标,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综合经营室主任曾惠忠进行政务立案调查。
(二)诫勉情况
因水资源配置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违规招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副院长黄健华予以诫勉谈话;
因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省水勘院工程勘察院院长周先前予以诫勉谈话;
因2022年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被发现漏报问题,对当事人省水勘院能源工程院院长许秋声予以诫勉谈话;
因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以及违规提任尚在接受核查未作出结论干部和违规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省水勘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对1人予以责令检查,对10人予以批评教育,对3人予以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12959,通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电子邮箱:fjssltjcs@126.com。
附件:1.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中心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一份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和政治担当。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中心党组、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8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落实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思想到位、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在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努力方向,为从严从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铆紧责任链条,汇聚整改合力。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巡视整改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中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周定期研究分析巡视整改工作,共主持召开12次巡视整改推进会,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中心机关纪委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把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纳入工作重点,持续跟踪。整改办按照整改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做好协调督促,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中心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查找不足、自觉修正,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联动促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中心党组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完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按照巡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推进。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才能整改到位的,做到限期整改;因政策因素等无法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共修订完善16项长效管理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篱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有差距。
(1)针对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0月19日中心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讲心得、谈体会。于10月26日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储备的通知》,11月4日修订《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指南(2023年度)》,将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作为谋划移民后扶项目的指导思想,坚持空间均衡,统筹推进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库区产业发展、移民文化传承等;坚持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两手齐抓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移民乡村,助力库区乡村振兴。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未树牢,库区移民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1日召开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二是巡视整改以来,中心认真落实每季度研究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3次,进一步落实稳定责任,有效推进问题化解。三是巡视整改期间,中心领导带案下访、处室包片推进,累计13次深入20个县(市、区)指导信访维稳工作,推动地方化解问题,排除风险隐患,有效维护了库区安定稳定。四是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工作专班人员,落实专班例会制度,中心责任处室建立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推诿扯皮问题。五是在全省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集中化解。
2.助力库区乡村振兴、推动库区高质量发展未走深走实。破解库区发展瓶颈未见成效,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较低,基层移民干部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26日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储备的通知》,明确各地生成项目时应结合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方向和移民需求,必须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科学谋划项目。指导各地在编制资产型生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时务必开展投资收益分析评估,确保项目实施后取得一定的收益保障。二是针对有关县先设立项目再征求移民意见的问题,于11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征求移民意愿程序。三是督促各地严格落实2022年度移民就业技能培训任务,有效提升了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四是于11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工作的通知》,计划2023年起在全省不少于50%的移民县开展培训工作。五是加大基层移民干部培训力度,巡视期间,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全省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培训班、全省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视频培训班、全省移民安置政策培训班、全省乡镇移民干部后扶项目管理视频培训班、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培训班等6个培训班,累计培训基层移民干部1413人次,培训对象涵盖全省9个设区市77个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年度培训计划全部完成。六是抽选基层移民管理机构干部18人次参与省级稽察审计等专项工作,通过“以审代培、以查代训”等方式,促进基层移民干部能力水平提升。
3.规范化管理欠缺。制度修订不及时,项目资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财经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23日修订了《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细则》《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关于对干部职工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实施办法》《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其他相关制度,修订《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二是结合省水利厅“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的要求,对中心移民后扶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已将2019年以来后扶项目和资金数据导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资金的动态监管。三是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移民项目建设状态、施工进展、投资完成和资金拨付等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四是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52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存储期间的孳息,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规定,将补偿概算资金账户2019-2021年度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科目转入“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入”科目,实行专户管理,中心党组每年专题研究一次补偿概算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对有关人员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中心采购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把控,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六是10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预算和报账管理的通知》,将中心“借款审批表”调整为“预付款审批表”,办理工作合同执行进度预付款时,必须附正式发票、合同和阶段性结算单等相关材料。七是对白条支付工程款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心计财处处长,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批评教育。
4.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9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进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三是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处置能力。四是将有关工作列为年度干部述职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五是对2022年度有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客观总结,对工作总结存在照搬照套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予以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针对“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中心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二是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收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分析。对中心班子成员个人提出的批评意见,班子成员认真进行查摆剖析,主动与干部职工沟通,列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整改;对干部轮岗、加强项目和资金信息化管理等能马上落实的建议立即采纳,轮岗锻炼6名干部,组织召开3场信息化工作专题专家座谈会,对移民后扶项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规划工作进行研讨。三是中心班子成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10月份,对分管处室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和巡视反馈问题有关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中心基层党支部第三季度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四是修订《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修订完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中心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和风险等级研判,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2)针对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不重视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心机关纪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全面落实《省直机关纪委十项基本履职任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省委巡视、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厅属单位廉政检查,有效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从做好监督员、宣传员、协调员三个角色定位,与中心机关纪委上下联动,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三是强化定期自查和专项抽查,实现监督常态化。10月份,重点检查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结合巡视整改,对“使用白条支付工程款”“后扶项目建设隐患较多”等问题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五是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以案为鉴,以案自省>--近五年媒体公开福建省水利违纪违法案例汇编》,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省级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标准,坚决杜绝超标配置问题。二是全面梳理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台账,严格按人均1台配备台式电脑,对保密、机要、文电传输、文印、设备控制等13台专用电脑明确使用处室及保管人,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4台电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三是对办公场所空调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到逐间核对、逐台核实。经梳理,中心资产现有空调设备41台,其中:2012年前购置24台,2016至2018年购置6台,2019年以后购置11台(泰禾花园老干部活动中心新配5台、3间会议室和2间设备机房更新6台),上述空调安装区域均无中央空调。3台单价超过1.2万元的空调均配备在大会议室,其面积分别为104.7平方米、96.32平方米,适用“闽财资〔2016〕6号”关于“使用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空调设备单价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规定。四是于1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领导班子建设亟待加强。“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中心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于11月23日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除在预算内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购买的项目产品外,凡涉及“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需上党组会研究,并对执行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提出要“提高认识、规范程序、严守制度”三点要求,切实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和质量。三是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方法;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通过上党课、集体谈话等方式对有关问题作出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加强对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认识疏导和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思想引导,鼓励干部共同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中心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累计23人次,认真细致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增强干部群众凝聚力、向心力。五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亮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建立健全干部正向激励考核机制,将政治标准、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六是对领导班子建设亟待加强问题,10月13日,省水利厅领导对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8.干部选任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2019年以来晋升干部职级未按方案开展任前谈话,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干部梯次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技术干部少,执行干部轮岗交流规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对2019年以来晋升职级的干部开展集体谈话,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做到凡提必谈。二是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将相关规定印发给中心每一名填报对象,每次集中填报前均组织专题辅导,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从实从严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三是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实施办法》,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监督长效机制。四是针对时任后扶处负责人少报配偶投资额问题,在水利厅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的基础上,要求其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启动中心1名副主任拟任人选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已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正在开展考察工作。六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22年下半年新提任(晋升)80后处级干部3名,进一步优化中心处级干部年龄结构。七是启动干部调动程序,根据工作需要择优从基层选调专业干部,进一步吸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八是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分阶段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下半年已完成6名干部轮岗,其中10年以上未交流干部已全部实现岗位或职责分工调整;选派2名干部分别赴西藏昌都和原中央苏区连城县挂职锻炼。
9.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党内生活不够严肃,党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11月3日和12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建工作质量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相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对相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四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挂钩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五是组织8名党务干部参加厅开展的“喜迎二十大、争当内行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六是对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负直接责任的中心机关党委经办人员予以约谈。
(四)落实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0.中心党组缺乏常态化整改意识,机关纪委日常监督不够到位,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还有3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意识,对中心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规范的整改机制和工作台账,做到“五个有”,即: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有责任主体、有整改时限、有跟踪问效,防止同类或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二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于12月8日印发《关于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把抓好巡视和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修订完善的16项长效管理制度汇编成册,督促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机关纪委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全部问题进行了再次梳理,将巡视指出的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工作,向相关业务处室发出整改督促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四是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向相关县发函督办,中心领导直接督导推进,截至11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1.后扶项目建设隐患较多。
(1)针对执行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后扶项目管理程序执行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后扶项目管理流程图,规范后扶项目管理程序。二是针对相关县存在的问题,责成当地移民管理机构限期整改,中心指定专人做好跟踪落实工作。截至11月底已完成整改。针对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相关县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对2018年机构改革后的后扶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理顺职权,明确全县后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水利局审批;针对项目报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组织全体移民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学习,对所有购置类资产型项目进行自查,并落实责任追究,对负直接责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负领导责任的时任县移民发展中心主任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相关县(区)已将结余结转资金转报生成新项目,设区市水利局已批复。
(2)针对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台账,执行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季通报制度,实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对全省3个批次的省级后扶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共梳理出“移民意愿征求不规范”“实施方案编制细化不落实”“项目验收扫尾不及时”等3大项问题,针对梳理结果,以问题为导向,于11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后扶示范区的建设规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预算控制等有关规定,认真征求移民意愿,深入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加快项目扫尾工作。截至10月底,第二批20个省级后扶示范区已全部完工验收。12月19日举办了一期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培训班,针对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对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三是加强示范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示范区建设台账,实行专人负责、月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有效指导。
(3)针对后扶项目建设隐患较多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后扶项目建设隐患较多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心分管副主任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后扶处处长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4)针对后扶资金积存较多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1年全省移民资金绩效考评,委托第三方对各地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实地抽查复核24个县(市、区)。二是“三下沉”指导推进,9月份以来中心领导、有关处室人员深入6个设区市的13个县(区)指导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对已完工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结算审核,及时拨付资金;对项目结余资金、无法实施项目资金和利息资金,要求尽快按规定调整安排用于新项目。三是实行移民资金拨付月统计、季通报制度,推动县(市、区)移民资金拨付工作。四是于11月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成果安排本年度省级库区基金和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导向。对2021年度考评结果好的县(市、区)奖励项目资金,对考评结果差的县(市、区)相应扣减项目资金,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停止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五是对后扶资金积存较多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心计财处处长,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批评教育。六是下一步将开展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清理督导工作。对正在实施项目,要求项目业主找准进度滞后的原因,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倒排时间进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督促及时验收,并沟通相关单位加快结算进度;对项目产生结余,要求尽快按规定调整安排用于新项目;对尚未支付质量保证金等,指导项目业主督促施工单位限期办理质保金返还手续。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尚存。
(1)针对“三下沉”工作不够深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23日印发《关于坚持“三下沉”工作法推进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深入库区了解移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愁所盼。二是开展“我为移民办实事”服务,今年以来,中心班子成员共深入48个移民县(市、区)调研推进工作,与移民面对面交流,帮助移民群众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2)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在建项目,至今均未完工,且未采取措施推动工程项目建设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在建项目所在县(市、区)下发督办函件,定期会商研判,分类采取措施,调整施工计划,抢抓工期。二是实行奖优罚劣,将2021年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2022年省级库区基金和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预算安排之中。三是下一步将对其他未完工项目采取一事一案、专项指导、半月报、定期通报、将整改落实情况与2023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即将下达的后扶资金安排直接挂钩等措施序时推进,力争2023年上半年完成台账清零。
四、巡视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中心党组期间,没有向中心党组移交有关信访件及问题线索。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中心党组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已给予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诫勉情况
无。
(三)组织处理情况
予以批评教育2人,予以提醒谈话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91-87831972;通信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电子邮箱:fjsymj@126.com。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党组
2023年5月8日
附件2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省委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此次巡视是对我院的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抓好巡视整改是对院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党性作风的直接检验。巡视反馈会上,院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郑重表态,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集中整改阶段,院党委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次组织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要求、省委书记在巡视工作专题会上讲话精神、省委巡视组组长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和厅党组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站在对党负责、对水利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牢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切实用好这次“政治体检”成果,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全院落实落地,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巡视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和定期研究、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机制及周报制度。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分工负责,推动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分析解剖原因,细化分解76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整改办每周梳理汇总各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开展“地毯式”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坚持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结合起来,与坚持“三下沉” 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深入开展好“对党忠诚”教育上,体现到干事创业上,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整改为契机,立足全局谋划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18项规章制度,以务实管用、刚性有力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新发展理念仍有差距
(1)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不够,个别项目总体方案未细化节水方案,生态用水考虑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二十大开幕会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十六字”治水思路,并结合实际作了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认识节水优先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二是编制完成的某工程可研报告节水评价篇章,从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评价、需水预测、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方案、工程总体布局方案节水符合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节水评价内容;细化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供水管网改造、推广节水器具等节水工程措施,提出适度提高水价、加强水量计量、普及节水宣传等非工程措施。在水资源配置方案中,严格按照“三先三后”原则,统筹考虑汀江、九龙江、晋江等河道内生态流量和入海河口水量,以及厦门市九条河流、漳州市主城区等内河生态用水。三是编制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点》,明确要求,凡涉及水资源配置的,按要求编制节水评价篇章;非水利建设项目,要重点关注并分析用水节水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和项目取用水必要性、规模合理性,以及节水工艺技术、循环用水水平、用水指标的先进性等。
(2)未能很好地运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思维统筹解决流域治理问题,个别工程防洪排涝与生态景观设计融合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举办专题学习、案例分享、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的认识和运用能力。二是组织相关工程项目组召开“防洪排涝与生态景观融合”专题研讨会,形成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后续施工图设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防洪排涝与生态景观的融合设计。三是制定印发《河湖流域治理项目安全生态设计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指导河湖流域治理项目设计工作,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企业发展潜力不足
(3)科研设施设备不足,水动力模型设施还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材料,学习传达省委书记在福建省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崇尚创新的发展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我院高质量发展。二是完成有关物理模型供电系统改造,购置了四联直剪仪等科研试验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试验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试验安全性。三是建立有关工程水动力物理模型,开展模型试验,验证溢洪道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3.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未健全
(4)发展模式较保守,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和长远发展规划, 项目投融资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经营力度,成效明显,合同额大幅增长,2022年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同比增幅106.63%。二是积极拓展非传统水利项目业务,承接了5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55个新能源项目、莆田(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福建)的闽江和九龙江实施方案,承接了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龙海段)项目。三是积极开展投融资业务。与有关单位共同组建能源投资公司,投资入股抽蓄等项目。四是编制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对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具体目标、重点任务等作出安排。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存在弱项
(5)设计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设计报告被信用平台扣分,水利部7批次稽察发现涉及设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提到的部分被信用平台扣分问题和水利部稽察发现涉及设计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核实。经核查,对致信用平台扣分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年度目标考核扣分处理,深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有关设计存在的问题,已于2022年5月前按照水利部稽察要求完成闭环整改。二是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工程项目质量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2022年)》,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设计全过程质量管理。下发《关于开展规程规范、三体系学习宣贯暨设计质量问题剖析的通知》,开展规程规范学习及设计质量问题剖析。三是邀请专家围绕《“工程总承包设计过程控制”及其关键控制点》等方面,开展质量安全技术讲座;同时,组织开展2022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院副总工作专题宣讲,各生产部门也先后组织了学习贯彻。通过培训、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
(6)安全生产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3个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计问题已按要求于2020年8月前完成闭环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的通知》,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监督考核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每季度末开展一次,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职责。二是于2022年12月制定印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EPC项目监管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EPC项目风险管控。三是组织开展9次车队安全教育培训,以案促教、以学促教,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车队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奖惩力度,促进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认真履职。四是已对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0年6月19日对2020年4月20日交通事故驾驶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2020年度个人全年安全奖。2022年3月7日,对2020年10月19日交通事故驾驶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取消2020年度个人全年安全奖、精神文明奖,对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员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7)意识形态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个别支部落实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二十大开幕会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二十大报告。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论述,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全面提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打牢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院长办党支部书记、测绘中心党支部书记在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上,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对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2年度均已落实“211”工作制度,并向党委提交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8)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六大行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视整改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落实“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目标考核推进会、填报廉政档案等形式,加强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结合业务实际和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特点,分别与班子成员一对一开展了8人次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工作特点和其廉政风险点,对部门“一把手”一对一开展了28人次廉政提醒谈话,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在支部工作推进会上进一步明确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规制度学习;院纪委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条例,形成领导班子组织带动、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党员干部紧跟紧随的良好学习氛围。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全年共组织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讲廉政微党课20次,受教育人数375人次;组织244人次参观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等廉政教育点;动态更新全部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精准掌握领导干部廉情“底数”;组织开展个人事项报告专题讲座、个人事项报告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兼职取酬等行为的实施细则》,对兼职取酬、外出参加职称评审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遵守职称评定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开展评审工作。
2.监督力量薄弱
(9)纪检监察室干部配备不足,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同时,选调1名高级技术职称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作用,共同参与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专项监督和巡视反馈问题调查工作,形成以专职纪检干部为骨干,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共同参与监督执纪的工作局面。二是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参加项目招标投标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监督业务水平。三是选派1名纪检干部到驻厅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业务水平。推荐20名干部作为厅党组巡察工作人才库入库人选,积极参加厅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监督检查,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四是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188项防控措施,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岗位风险防控实施办法(2022年版)》,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3.委外项目管理不规范
(10)采购管理不规范,部门项目未按规定上会研究,评审环节缺乏管控。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的有关未上会研究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有2个项目评标结果未按照2017年制定的《项目采购(委外)管理办法》上会研究,2个项目委外事项未按照2019年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施办法》上会研究,但该4个项目采购方式均符合2017年制定的《项目采购(委外)管理办法》规定,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对2个项目评标结果未按照2017年制定的《项目采购(委外)管理办法》上会研究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责任的2名经办人予以提醒谈话;对2个项目委外事项未按照2019年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施办法》上会研究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责任的2名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在核查过程中还发现某项目钻探劳务委外的评审和验收中,工程勘察院岩土三室主任陈永辉未按规定进行回避,对陈永辉给予诫勉谈话。二是于2022年12月修订印发《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完善委外采购审核流程,进一步细化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采购控制价、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合规性和采购预算价等主要事项的审核、复核职责。三是建立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库由院内和院外专家组成。评标专家邀请/询价招标为3人或以上单数,公开招标为5人或以上单数。采购部门代表不多于1/3;外部专家不少于1/3;商务专家不少于一名。四是成立招标办,归口组织实施院采购活动,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加强采购监督管理,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由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由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监督。
(11)招标方式与程序不合规,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多个钻探委外劳务项目进场钻探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知识等专题讲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于2022年12月修订印发《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三是组织学习《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四是加强招标过程监督管理,由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由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监督。劳务委外采购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切实做到先签合同后进场。五是对巡视反馈的某工程规划设计协作服务项目违规招标及多个钻探委外劳务项目进场钻探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工程规划设计协作服务项目符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院项目采购有关规定,但发现该项目合同存在协作服务范围界定模糊,内容笼统宽泛,易造成合同履约纠纷,存在潜在风险,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12个钻探委外劳务项目存在提前进场施工的现象,除9个直接委托的项目未及时签订合同、手续不规范外,其它3个项目存在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对2个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工程勘察院时任院长周先前给予诫勉谈话;对1个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工程勘察院现任院长给予批评教育。
(12)存在围标串标的问题。个别劳务公司获得劳务委外项目占比较大,个别工程招标文件设置具有倾向性,且有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嫌疑围标串标。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修订印发《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进一步完善劳务委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过程监督管理。二是按照《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严格资格审查,面向社会采购,不再使用分承包方名录库。三是对2019年以来262个劳务委外项目委托情况及某工程劳务委外项目招标存在明显的倾向性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3家工程劳务公司共承接176个,占67.2%,小项目居多,其中直接委托的157个。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某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虽未发现围标串标问题,但招标文件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勘察院综合经营室主任曾惠忠进行政务立案调查、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工程勘察院副院长黄健华予以诫勉谈话、负有次要责任的时任生产经营处综合科科长予以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违反院分承包方管理规定的两家关联性公司,取消其承包资格。对院采购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重要责任的时任生产经营处处长予以批评教育。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3)公务接待报销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巡视指出的76笔公款违规异地接待的问题,是2020年我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费用共计76569元,当年已全部清退,并对负有财务监管责任的时任财务总监、财务中心副主任,负有财务审核责任的2名财务工作人员,负有直接责任的6名经办人员等9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此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深入整改。一是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公务及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进一步明确接待工作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进一步规范公务及商务接待管理。二是2022年10月、11月两次专题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经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意识。三是针对负有财务监管责任的时任财务总监、财务中心副主任处理偏轻问题,对其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并在院党委(扩大)会进行通报,同时院党委约谈了财务中心领导班子。
(14)奖励发放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有关辅导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高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思想认识。二是于2022年11月制定印发《党群工作奖励管理规定》,明确奖励对象、标准、办法,相关费用在工资总额中列支。三是召开支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支部、群团组织严格执行《党群工作奖励管理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激发党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5)《产值计算办法》《绩效分配核算办法》未经职代会讨论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产值计算办法》和《绩效分配核算办法》,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二是举一反三,将《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职工关心关注、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提请职代会审议表决。
(1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与《项目采购(委外)管理办法》个别条款不一致,没有制定房屋等固定资产租赁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修订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版)》,实现了科研、试验委外项目采购金额规定的有机衔接。二是于2022年11月制定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租赁招投标方式和管理。三是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意识,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认识水平。
2.选人用人有待进一步规范
(17)降低标准进人。
整改情况:一是对劳务派遣人员选聘进入我院同志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经核查,均符合院人才招聘有关规定。二是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选聘单列一章,进一步规范在劳务派遣人员中遴选人才的标准、条件、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于2022年11月制定印发《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18)内部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内部职称聘任制度,对自行聘用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并取消补差待遇。二是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岗位聘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岗位聘用工作。三是对违规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深入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得不实,个别支部党员参会率不达标,学习讨论联系个人实际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支部工作推进会,对各支部加强党建工作进行再强调、再督促、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克服工学矛盾,相对固定“周一”“周五”,安排理论学习、专题党课等活动,确保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书信选集》《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辅导书籍;深入开展“忠诚在心、岗位奉献”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带头联系个人实际,深入开展交流;主要领导参加省委党校省管干部专题研讨班;开展“贯彻二十大,学用新思想—我学我讲新思想”青年论坛进工地活动,切实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20)党史学习教育不够系统深入,个别支部未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水利二院党支部、能源工程院党支部立即组织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进行自查,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等,并结合岗位实际进行交流研讨,找差距、明方向,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二是制定《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计划》,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开展“追寻领袖足迹感悟思想伟力”主题实践活动,“建功新时代 喜迎二十大”“赓续红色血脉 重温峥嵘岁月”“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主题活动,“忠诚在心、岗位奉献”主题党日活动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3个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荣获2022年度厅“十佳主题党日活动”。
三、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未取得设计综合甲级和总承包一级资质,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投入力度不够大。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抽水蓄能电站事业发展部,加强抽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抽蓄技术攻坚和市场拓展力度。大力开展抽水蓄能技术应用创新,在某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长探硐施工工艺上创新运用TBM掘进技术,该项技术为我省首例、全国第二例;在抽蓄项目设计中积极运用BIM、rhino等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与有关单位组成联合体,通过项目合作缩小技术差距;调研已建在建抽蓄项目,开展交流座谈,学习先进理念,提高设计水平,增强竞争力。二是受省发改委委托,牵头负责完成全省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调整工作,得到省发改委的高度肯定。目前,已承接5个抽蓄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一是我院资质现为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是本行业最高设计资质。对照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申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具备申报条件。若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具备申报条件,但新标准目前尚未发布,无法申报。二是对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和住建部2022年2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我院申报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差距大,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整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申报材料,新标准一发布实施,立即组织申报。二是对照住建部2022年2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结合现行标准,查缺补漏,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26年12月前承接所缺业绩全部的总承包项目合同,在“十五五”前期项目设计成果获得批复;预计项目施工期3年,争取2029年12月前推进所缺业绩全部的项目通过验收,争取2030年12月前完成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申报。
整改时限:一是2023年12月前,密切跟踪国家新标准的发布情况,一经发布,在新标准与征求意见稿业绩要求一致的情况下,2个月内按规定完成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申报工作。二是争取在2030年12月前完成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申报工作。
(2)体制机制未理顺。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企业化管理,按照企业管理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二是邀请专家开展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文化建设专题辅导,编辑发放《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学习材料汇编》一、二册,同时,在院内网开设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专栏;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三是委托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鉴先进管理手段,制定绩效考核和企业文化建设体系,强化企业内部考核,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涉及单位体制改革,目前勘察设计单位改革的主管部门和适用政策尚不明确,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薪酬制度需进一步深入调研探索,且需要多部门沟通协调,并报上级审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我院将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稳妥推进改企建制,力争2024年6月前出台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报送有关部门。二是力争2025年12月前拟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上报上级审批。
整改时限:积极争取支持,力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在2025年12月前上报上级审批。
(3)照顾性安排系统内干部职工亲属。
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修订印发《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毕业生校园招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人才引进的条件要求,规范人员招聘、引进的程序,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毕业生招聘、人才引进、调动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系统内或院职工家属搞特殊化。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其直系亲属员工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其直系亲属员工不得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需要回避的管理岗位。二是对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对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分管责任的时任院分管人事的党委委员、总工(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负有领导责任的(2位)时任院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负有监督责任的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院党委向省水利厅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对院招聘的有关人员为系统内或院干部亲属的整改,因选人用人整改报告也涉及该项内容,有关整改意见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院招聘的有关人员为系统内或院干部的亲属进一步深入核查,整改意见征得同意后,抓紧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期间,没有向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3人、工人1人。政务立案1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某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违规招标,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勘察院综合经营室主任曾惠忠予以政务立案调查。
(二)诫勉情况
因在某项目钻探劳务委外的评审和验收中未按规定回避,对当事人工程勘察院岩土三室主任陈永辉予以诫勉谈话;
因某工程劳务委外项目违规招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工程勘察院副院长黄健华予以诫勉谈话;
因2个钻探劳务委外项目钻探进场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工程勘察院院长周先前予以诫勉谈话;
因存在照顾性安排、进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以及违规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王立武,一并处理,予以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予以责令检查1人,予以批评教育5人,予以提醒谈话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02796;通信地址:福州东大路158号;电子邮箱ybgs@fjsdy.com。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上一篇: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医院院长就职表态演讲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领导任职表态发言精辟 领导任职表态发言(通用8篇)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就职表态发言稿
- 就职表态发言稿1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发言稿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发言稿可以提高发言人的自信心,有助发言人更好地展现自己。你知道发言稿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
- [阅读全文]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步入新周期 开启新布局 面向新征程
- 2022年1月10日,省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鲍学军一行莅临学院召开干部大会,代表省局党组宣布学院新一轮部分中层干部调整聘任。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卢旺忠、学院领...
- [阅读全文]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中共高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巡察整改...
- 中共高青县第五中学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5月至6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高青县第五中学支部委员...
- [阅读全文]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环保工作会议表态发言稿 环保表态发...
-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
- [阅读全文]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医院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 医院三重一大自查报告(通用12篇)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辛勤工作,存在着缺陷,这时候,最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来参考自己需要的自查报告...
- [阅读全文]
-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基层领导上任表态讲话
- 基层领导上任表态讲话(精选20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会上组织部宣布了关于我任职的决定,在此,我首先衷心感谢上级组织的信任和关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器重和厚...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