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中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安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4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会后,应急局党组立即将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代表党组所做的表态印发给各股(室),并于4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贯彻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支部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的工作开展明确职责分工,集中精力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0项内容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和61条整改措施,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倒排日程,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抓巡察整改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举一反三,明确每个问题的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整改结果达标到位,组织认可,群众满意,从源头上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防止类似问题重现,努力将各项整改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治建设弱化,统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短板

1、关于党组统揽全局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1)反馈问题:局党组班子对党的全面领导存在模糊认识,结合全县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主动思考不多,对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不够深入,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弱化了“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职责,认真履行党组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主动探索。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从2月份起,坚持每周分析、研判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列出本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一周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形成指导意见和建议,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备,定期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了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积极主动创新、深入思考,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全县有效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反馈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在统筹整合股室职能时简单地将工作人员划分为三个小组,容易造成股室工作职责缺位、错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根据县委办印发的《关于大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田委办发〔2019〕22号)的通知精神,县应急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股级)1名,共设有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综合股(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5个内设机构。我局扎实做好监管事权划分,统筹整合股室,积极对接省、市关于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按岗设人,责权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2、关于红线意识树得不牢,贯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有偏差问题。

(3)反馈问题: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安全发展战略不深入、不扎实,重审批轻监管、重形式轻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矿山、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为数不少。近年来,全县先后发生了建设元山铁矿“6.6”透水事故、上京后洋煤矿“6.30”透水事故、上京腾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11”中毒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巨额经济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5月份,县政府安办组织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安全风险点重新进行全面摸排,经县政府安办梳理汇总后,建立台账,印发《关于做好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田安办〔2019〕26号),全县共摸排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66个,其中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15个,列出主要风险因素,明确管控措施、风险等级、责任单位等。目前,管控状态正常。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大对矿山、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制,指导各行业领域对全县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风险管控,绘制风险管控分布图,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使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四是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2019〕4号)的有关规定,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4)反馈问题: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够有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同步检查企业环保设备配备、设施建设及其安全运行情况较少,对矿山植被恢复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个别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对海鑫矿业闭库尾矿库生态植被恢复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被市政府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领会大田县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预验收和交账销号的实施方案》(田环督〔2018〕1号精神,明确整改任务,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履职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综合治理。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整改任务的要求,对全县33座尾矿库对照整改任务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建立台账,照单销号,实现全过程管理,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防机制;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整改任务推进会2次,强化临江、临河、临湖的“三边库”和位于水源地上游尾矿库环境隐患治理,尾矿库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得到加强。

3、关于民主意识不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问题。

(5)反馈问题: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会前沟通酝酿不足、会上讨论不充分,存在“一言堂”现象。2017年前多数决策事项会议记录无法反映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的过程。如2013年至2015年间,局务会2次研究决定股级干部任用事宜时,局长直接发言定调、班子成员未逐个发言表态。2016年9月研究局卫生间整修时,会议记录仅体现“卫生间破旧需整修,约3.9万元”及“与会者均表示同意”结论,没有具体参会班子成员发言表态的内容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民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在研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时,做到会前酝酿充分,会上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明确“三重一大”牵头负责人、监督人、召集人,使党组议事更加顺畅;三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党组会议将研究议题提前书面征求班子意见,不得临时动议。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思想建设成效不明显,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紧不实问题。

(6)反馈问题:局党组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劲不足,缺乏“挤”和“钻”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有较大差距。巡察发现,个别党组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被动应付,直接将学习内容打印后贴在记录本上做为学习笔记记录;部分党员不懂得一些党内基本知识点,不清楚“两学一做”“四个意识”等内容;不少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发言提纲脱离实际,有的通篇从网络下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印发应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田应急党组〔2019〕4号)《党支部学习计划》等要求,进一步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班子成员认清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支部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按照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自觉把自身摆进去,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一起过组织生活,一起探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困难问题,督促每位党员规范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大力宣传教育。印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共8期,让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开展学习,真正让党员干部学深学透,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自信” 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做到理论知识入心入脑,学以致用。四是严格批评教育。责令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尔丰将学习内容打印后贴在记录本上做为学习笔记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廖国祖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发言提纲通篇从网络下载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7)反馈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进行过专题研究、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聚焦思想政治建设不多,没有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19”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内容,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知之甚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局机关办公楼层一些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宣传板块陈旧,更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中,体现在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报告中,并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三是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更新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宣传板块,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6、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8)反馈问题: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比较明显,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够强,满足于完成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简单化、被动化。2017年1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时,存在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预备人选的公示与审察、酝酿正式候选人等环节缺失和参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要求等问题。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随意松散、质量不高,2013-2014年“三会一课”记录本缺失,2015-2018年度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上党课,2018年召开的15次党员会议有11次为集中理论学习,2018年9月前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没有相关记录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建主责意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印发应急局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的主责主业聚焦到安全生产业务中,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生活。根据支部印发的《2019年应急局支部党建工作要点》(田应急支部〔2019〕2号)精神,设立党组办,专人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支委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员大会一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三是加强党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建内页资料的记录、整理、存档等。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对支部组织委员涂健青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7、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9)反馈问题:一名主任科员党员2018年有5次未参加党员大会。聘用人员党员余维久于2016年10月将组织关系转回原籍文江乡琼口村后,既未参加安监局党支部活动,也未参加琼口村党支部活动。部分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不自觉, 2017年度有8名党员交纳党费不足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认真学习《章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由支委会督促其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党的章程,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工作,增强党员身份意识。二是规范党员关系转接管理。由支委会负责督促党员余维久及时将党员关系进行转接,已于1月23日完成党员余维久关系接转至县应急局支部进行管理,参加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由财务重新核算党员余维久2017-2018年度每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已于1月25日完成党费补缴,共补缴党费228元,并及时缴交至县工信党委。根据党章规定,由财务重新核算各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向党组织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并已于1月25日完成2017年度8名党员交纳党费不足额补缴,共补缴党费96元整,并及时缴交至县工信党委四是加强批评教育。对主任科员吴成华、党员余维久进行谈话提醒和作出深刻检查,督促其争当一名合格的党员。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10)反馈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少,会中相互批评避重就轻,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如2018年3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只有4名班子成员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其余的10名党员均以“没意见”了事。2018年10月召开的“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普通党员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大多为“要多一些新思维”“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等无关痛痒的建议性话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牵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于伟国书记在长汀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员特别是党组成员对党内生活严肃性的认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6月3日,应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实际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把责任说清楚,把整改措施说清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将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9、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1)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队伍年龄梯次、专业结构不合理,17名干部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仅3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仅4人重点岗位交流轮岗机制落实不够到位,7名正股级干部中有2名任现职超过10年、2名接近10年。人员混编混岗问题较突出,大量参公、事业编制人员被借用到行政管理岗位任职,造成人员身份、职务任命与工作岗位不匹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统筹规划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县委办印发的《关于大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田委办发)的通知精神,县应急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股级)1名,共设有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综合股(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5个内设机构。二是及时讨论研究按岗定人。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局党组经过会前讨论,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要求,拟任拟聘任林开族同志为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协调股股长;拟聘任吴钟干同志为防灾减灾综合股股长;拟聘任陈兴济同志为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股长;拟聘任汪凌伟同志为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以上人员拟聘任将按照股级干部选拔规定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正式任命后,报送县人社局备案。三是及时上报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人社局《关于上报2019年度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2019〕39号),拟招考语言文学专业人员1名,化学专业1名,年龄限制在25周岁左右,现已报送至县人社局安排招考。进一步调整队伍年龄梯次、专业结构,使其更具合理化。

(12)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局机关与安全生产技术学会建设力度不够,将缺乏专业知识的机关原打字员、驾驶员直接向学会推荐聘为工作人员,且存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绩效考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行政与社团组织脱钩分离。严格按照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做好行政与社团组织脱钩分离,已由学会工作人员余维久同志担任学会法人代表,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与省、市对接、沟通,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程序等,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对安全生产技术学会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建设力度二是规范管理。由办公室落实与学会工作人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年终绩效考核制度。

(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弱化

10、关于干事创业精神不足问题。

(13)反馈问题:谈话反映,一些干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较重,担当意识不强、工作韧劲弱化,对发现隐患、责任追究有思想顾虑和畏难心理,对矿山、危化品、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整治,不敢说硬话动真格。在腾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毒事故案件中,1名党组成员和1名副科级干部因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被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引领担当”意识,以良好的精神与工作状态,发挥出积极的表率作用。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矿山、危化品、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局党组形成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执行由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对上一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非领导职务严格执行每月履职情况汇报,达到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知难而进、敢说真话、动真格,为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1、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4)反馈问题:有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流于形式、检查情况记录空无一字;有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没有到现场复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如安监局人员于2018年3月-12月间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督查检查计108次,其中32次没有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记录材料,44次没有整改复查意见材料;部分企业以书面承诺代替实际整改,难于确保安全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由执法大队负责,对各执法人员开具的执法文书及执法闭环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出具执法检查法律文书保证执法程序合法。三是落实闭环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出具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落实复查检查,形成闭环管理。至5月底,全局共检查各类企业353家(次),出具检查记录65份,执法文书42份,发现隐患210项,落实隐患整改206项,其余正在整改中,到期隐患已全部整改。

12、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严问题。

(15)2014年8月以来,县安监局以创城加班、中秋加班、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加班、降温费、信息奖励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计58646元,于2018年4月自行整改退回55813.5元,尚有降温费2832.5元未清退到位。个别驾驶员利用保管公务车辆加油卡的便利,多次违规用单位加油卡为私人摩托车加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局办公室组织编制用车、用油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公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严格约束违规行为,避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加油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县纪委开展的关于“1+X”联合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立即组织款项清退。按照即知即改要求,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对2014-2015年度违反领取降温费的人员进行摸底造册,逐人通知,立即清退,共清退金额2832.5元,于2019年3月4日全部清退到位,并缴至中国共产党大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户头。其中:2014年度共清退10名干部违反领取降温费计1600元,2015年度共清退17名干部违反领取降温费计1232.5元。四是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驾驶员余维久立即清退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人摩托车加油共计369.1元,并于2019年1月16日前全部清退到位,缴至局户头。同时,局党组对余维久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

(五)纪律建设不够严明,制度管人管事缺乏实效

1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硬气问题。

(16)反馈问题:局党组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够,一些干部工作作风较为散漫飘浮,执行日常考勤、出差及下乡审批制度不严格。对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没有签到签退,仍按出勤给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干部对此反映较为强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勤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后勤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指定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实行考勤情况每日统计一次,次日上报局长审阅,加强出勤、考勤管理,并与绩效工资充分挂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措施;三是严肃批评教育。4月30日,责令4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吴成华、杨荣流、廖国祖、苏国敬)作出深刻检查,5月6日,局党组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初铭分别于5月10 日、5月5日接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剑生和县纪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谈话提醒。

(17)反馈问题:行政处罚不够严格,以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多,对整改不落实的处罚案件较少。2013-2018年间,县安监局共立案查处安全违法生产案件51件,其中非事故处罚案件只有29件,年平均不足5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二是改变工作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法行为,改变监管执法“宽、松、软”现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本着“惩前以毖后,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突出事前问责,认真做好非事故预防性处罚工作。至5月底,全局非事故行政处罚案件7起,处罚人民币6.2万元。

(18)反馈问题:案件自由裁量权落细不够,对企业的经济处罚大多按法律规定的下限处罚,没有按违法情节轻重区别对待。对个人的经济处罚在基数上也存在明显偏差。如2013年对顺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5.8”高处坠落事故案查处时,对该单位负责人陈荣泽上一年年收入核定为6600元,明显低于全县当年度平均年收入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根据企业违法事实,按照违法情节轻重,落细落实自由裁量标准,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使企业受到教育和惩罚,有效增强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严格批评教育。对该起行政处罚案件经办人员吴钟干进行谈话提醒。

14、关于案件查处不够规范有序问题。

(19)反馈问题:有的案件超过规定时限结案,有的案件结案手续不完整,有的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不足。如2013年查处的岩海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发包案、2015年查处的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王岩-百丈坑水泥用灰岩矿承包租赁违法案和2017年查处的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未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案,违法事实认定均仅有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没有其他证据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规范法律和案件办理程序,补充完善案件证据和结案手续。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由执法大队负责制定规范执法程序,执行调查取证与立案查处分开,并由执法大队负责对案件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三是严格追责问责。5月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尔丰接受县纪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谈话提醒。

(20)反馈问题:执法案件档案管理散乱,卷宗由各承办人自行保管且未装订成册,2013-2018年间立案查处的51件安全违法生产案件中仅存卷宗47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整理装档。按照执法案件档案管理要求,于4月份由各承办人负责对51件案件重新整理,聘请专业人员对每个案件重新装挡,装订成册;局配备档案管理人员,交由档案室实行统一保存管理。二是严肃问责追责。对负责办理处罚案件卷宗丢失的执法人员陈开准、陈兴济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三公”经费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21)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不规范,“三单一函”手续不齐全,2017年4-6月间先后4次列支无公函或无文件接待费用计9161元。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间,局机关工作人员按10元/天而不是按规定的5元/天标准多报支下乡补贴5845元;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间,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均未附出差审批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学习公务接待规范。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三明市“1+X”专项督察规范津补贴政策问答》《大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田委办〔2018〕140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经费开支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财务报支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按照规定标准要求,重新核算下乡补贴标准,严格落实津补贴发放制度,做到规范发放和领取津补贴。三是立即组织款项清退。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对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违反领取下乡补贴的人员进行摸底造册,逐人通知,立即清退。经核算,实际多领取下乡补贴为4110元,已于2019年3月4日全部清退到位,并缴至中国共产党大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户头。其中:2013年度共清退8名干部违反领取下乡补贴计2250元,2014年度共清退6名干部违反领取下乡补贴计1860元。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经办接待公函缺失、报支差旅费不规范的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林开族进行谈话提醒。

(六)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一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突出

1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2)反馈问题: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简单地以开会、讲课、提要求、签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明晰职责分工,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廉政谈话较少、针对性不强,多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未能起到提醒防范作用。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组织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不深入,廉政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时充实调整《应急局党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二是加强廉政谈话。从严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在日常管理监督。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将于6月份邀请大田县宏岩律师事务所姚金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县纪委常委章鹏程同志为全局所有人员上廉政警示课。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贯穿到各领域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17、关于挤占挪用违规收取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问题。

(23)反馈问题:2013年-2014年间,将企业上交的9.31万元风险抵押金挪用于配套发放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奖金;2014-2015年间,将企业上交的风险抵押金110.51万元挪作安监局工作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实行管理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将收取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使用和清退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因我局工作经费紧张,已无力支付挤占挪用的风险抵押金,现已向县政府报告,申请财政拨付,并将企业上交的风险抵押金的列支科目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县安办押金)。今后将根据企业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自动退出等实际情况逐步退还给企业,或将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8、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缺失问题。

(24)反馈问题:2013-2018年间,县安监局利用职权影响,以协调企业赞助扶贫挂钩村、单位干部家乡村和个别关联单位的公益事业,代替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立案计10起,金额达24.3万元。2017年1月,局所属安全技术学会向太华煤矿、山贵崎煤矿等2家监管对象分别收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赞助费计10万元,容易造成钱权交易、利益输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案的全部立案。严察到底,形成监管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建立重点行政许可、“三同时”基建延期、复产复工等领域廉政风险管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内控制度,营造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进行钱权交易和利益输送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县应急局党组责令原安监局局长徐锦平、施正钻作出书面检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5)反馈问题:局财务基础薄弱,账务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原始票据凭证不齐全,有的领用手续不完整。个别财务核算不准确,2010年以来县安委会(安办)银行户头余额转存的定期存款累计利息收入35.2万元,未进行核算处理,造成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实际定期存款数值不相符。2014年间购置电脑、激光打印机等部分资产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也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卫生间修缮等个别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未附工程结算清单等相关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全面了解固定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银行账户、现金使用、财务管理和奖金、工资、补贴等政策规定,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执行政策。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立即停止执行,扎实来抓自查自纠,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管控措施,规范财务管理;对安委会(安办)银行户头余额转存的定期存款累计利息收入35.2万元,进行核算处理,根据实际存款明细余额调整定期存款科目;已将2014年间购置电脑、激光打印机等部分资产按规定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在今后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补足补齐办公室、卫生间修缮等工程项目程序,附工程结算清单等相关材料三是充实财务力量。报县编委审批拟调财务专业人员,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准确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七)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6)反馈问题:2017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察通报省市县需要整改的问题,涉及我县共有15个共性问题以及7个建议事项,目前仍有6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实行“销号”管理。根据县委办印发的《关于大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田委办发〔2019〕22号)的通知精神,按序时进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安办充分综合协调作用,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未落实整改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全力落实隐患整改,按期销案,形成闭环管理。

(27)反馈问题:对2013年审计发现的“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间,县安监局违规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费用67.05万元转嫁至安全生产学会报支”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巡察期间仍然发现局机关与学会脱钩不彻底,将个别机关临时人员的工资、补贴等在学会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提升财务人员管理能力。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加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费用转嫁整改力度,执行局机关与学会“收支两条线”。三是落实脱钩分离。严格按照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做好行政与社团组织脱钩分离;已由学会工作人员余维久同志担任学会法人代表,局机关与学会实行归口管理,履行工作职责,已完成局机关与学会彻底脱钩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9年1月17日,收到县委巡察一组交办件(问题线索)5件,目前已办结5件,已全部完成办结。已对1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通报批评1人、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3人、书面检查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 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未完成原因:县委制定的“三定方案”三定方案未正式印发。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将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按岗定人,人员拟聘任将按照股级干部选拔规定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正式任命后,报送县人社局备案。

2.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受邀请人员工作安排原因。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将于6月中下旬邀请大田县宏岩律师事务所姚金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县纪委常委章鹏程同志为全局所有人员上廉政警示课。

3. 关于挤占挪用违规收取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问题

未完成原因:局办公资金紧张。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已向县政府报告,申请财政拨付,并将企业上交的风险抵押金的列支科目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县安办押金),今后将根据企业资源枯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自动退出等实际情况逐步退还给企业,或将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4.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财务专业人员未到位。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报县编委审批拟调财务专业人员,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准确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5. 关于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未完成原因:县委制定的“三定方案”未正式印发。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将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同时将充分发挥县安办充分综合协调作用,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形成闭环管理。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在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事业的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整改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

2、注重标本兼治,增强责任担当。局党组将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察,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抓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工作动力,为建设新时代“多彩大田”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3、巩固巡察成果,建立成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成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0737;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福田路216号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中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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