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党组 福州市长乐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18日至7月31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教育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教育局党组(教育工委)、教师进修学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区委巡察一组《关于对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区委巡察组巡察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完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教育局先后召开3场局党组(扩大)会议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场整改工作推进会,1场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教师进修学校先后召开1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场全体教职工整改工作部署会,1场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巡察整改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促,进行统筹部署,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每项整改措施有推进、有落实。教育局党组(教育工委)、教师进修学校班子成员、教育局各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各处室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凝聚合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落实。截至4月23日,提醒谈话204人,批评教育92人,责令检查118人,诫勉处理6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辞退2人。
教育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牵头整改“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未能贯穿始终,教育局对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重视不够”等25个问题,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教育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谈心谈话,部署督办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教育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教师进修学校书记、校长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牵头整改“对弱校弱科跟踪帮扶不到位”“未能树牢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理念”等12个问题,针对具体问题,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教师进修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力度。目前,我区各中小学共有心理健康专职教师79人,心理健康兼职教师29人,其中2023年8月新入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28人。按师生配比,长乐一中等13所中小学需配足配齐心理健康专职教师。2024年2月23日,区教育局发布《2024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计划招聘心理健康教师4人,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进行网络报名,下一阶段拟定于2024年4月28至30日开展面试资格现场审核,2024年8月底完成聘任工作。二是2023年教育局在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已刊登转载9期公益视频讲座,学校积极转发师生家长,发挥家校联动作用。2024年2月28日制定《关于2024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计划2024年3至11月对心理健康教师开展教师岗位培训;2024年3至6月对2023-2024学年入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开展试用期培训;2024年8至12月对2024-2025学年新入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开展试用期培训;2024年全年对2022年分配的教师(含心理健康教师)开展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年底完成。三是我区中小学(不含600人以下完小校,含600人以下寄宿制学校)需配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共59所。目前15所已配备卫生专技人员,共18人;尚未配备的44所,缺口人数44人。9所区属公办幼儿园已配备卫生专技人员,共16人。2024年计划招聘校医5人,长乐二中 、长乐五中 、长乐七中 、金峰中心小学 、漳港中心小学各1人。招聘岗位信息已报送区人社局。下一阶段由区人社局根据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3月完成。四是根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生数在600名以下的全区非寄宿中小学配备保健教师,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同时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教师担任。目前我区已有27所学校完成配备。
(2)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2月,我区101位教师入选福州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其中农村教师43人,占比42.57%。2024年2月28日,教育局根据《福州市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计划》文件精神,制定《关于2024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2024年将培训教师8691人次(不含2024-2025学年新教师)。通过2023-2024学年全员教师岗位培训,2023-2024、2024-2025学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第十六、十七、十八期骨干教师培训,青蓝工程(幼教段第一期),2024年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主任素养提升培训,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第二期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名校(园)长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任职培训班,“十四五”第一、二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培训,2024年中小学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等培训,逐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2024年年底完成。二是推进区域内集团化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引导名优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开展定向指导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3-2024学年在教育集团化学校中,符合轮岗交流的教师618人,其中172人在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轮岗交流,占比27.83%。市级以上名优骨干教师58人,其中35人参加定向指导,占比60.34%。三是安排新入职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2023年8月入职新教师828人,其中517人入职乡村学校。对2022、2023年新入职教师,已草拟《长乐区新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拟通过三年培养,遴选优秀新教师进入优秀新教师师资库,作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辐射带动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2024年2月23日,计划招聘农村新教师65人,其中中学54人,小学10人,幼儿园1人。下一阶段开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笔试、面试工作,2024年8月底完成聘任工作。四是落实人才教师奖励力度,提高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2023年投入人才专项经费120万,用于各级名优骨干教师专项津贴。2024年2月投入助学奖教专项资金近65万元,用于表彰2023年度长乐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其中农村学校奖励金合计31万元,占比47.69%。下一阶段由教育促进会完成发放,2024年9月底完成。五是开展全面摸排,摸清学校需更换“班班通”教学设备底数。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学校自查,教育局条装科下校复核,建立更新台账。2017年时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仍超期使用的班级共694间(其中短焦白板152套),按每间3万元预算,全部采购共需资金2082万元。六是按轻重缓急制定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分期分批更新。现计划分两年完成,2024年更新全部短焦白板与2013、2014年超期使用“班班通”设备,共需资金909万元;2025年替换2015至2017年超期使用“班班通”设备,共需资金1173万元。目前正在提请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申请专项资金,2025年年底全部完成更新。七是充分发挥教育集团化办学优势,依托长乐一中、长乐华侨中学等13个中学教育集团,实现集团成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骨干教师送教送培、教研集备深度融合、质量监测联合评价。通过教育集团示范引领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帮扶,琅峰中学、阜山学校等学校获2023年长乐区初中办学综合效益进步奖。制定《长乐区2024年初中毕业班帮扶工作方案》,委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一所学校,吴航中学-罗联学校、航城中学-感恩中学等9个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制定年度具体帮扶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帮扶工作。八是优化初中办学效益评价方案,将普职比纳入评价指标内容,并将办学效益评价结果列入校长、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制定《长乐区2024-2026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每学年测算初中办学质量综合效益指数,对办学质量综合效益优胜单位和进步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将办学质量综合效益指数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学校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办学质量严重下滑的学校进行问责。2023年我区中考优秀率31.6%,比2022年提高4.1%,及格率66.3%,比2022年提高4.9%;中考普职比48.3:51.7,比2022年提高1.8%。罗联学校2023年中考录取普高人数10人,与2021年相比有较大提高。2024年2月22日至23日教育局分三个片区召开初三市质检质量分析会,明确2024年备考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九是积极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2023年12月漳新中学、赛德文学校顺利通过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认定,目前全区共有25所中学通过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认定,占比达83.3%,实现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达到80%及以上的目标。2024年1月组织琅峰中学、阜山学校申报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目前两所学校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修订)》进行自评,对照标准开展过程性材料整理工作,9月中旬迎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十是持续增加公办普高学位供给,不断满足长乐考生升入普高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普职比。2023年长乐三中复办高中,长乐一中首占校区、长乐二中等中学积极挖掘办学潜力,增加招生计划446个,长乐8所公办普高校共提供4431个公办普高学位,已能满足长乐考生就近升入普高的需求。2024年将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进行普高招生扩容,具体增加普高学位数以福州市教育局核定为准。十一是加强对弱校弱科的精准帮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学科教研员组织名师编写各年级周练共360份,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个学科编写单元练习共40份,供薄弱学校学科教师选择使用。本学期要求中考学科教研员编写不少于100份的以九年级复习教学基础过关为主的各学科周练,供薄弱学校学科教师选择使用。英语学科教研员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月4日在罗联学校、湖南中学等11所中学进行听课研讨。十二是加强帮扶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于2024年1月25日制订《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学弱校弱科帮扶的工作方案》,规范中学弱校弱科帮扶要求。202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分别对城关中学、侨中滨海校区、长乐五中、华阳中学进行集中帮扶视导。十三是2023年12月28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罗联学校唐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19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蔡某某、吴某某等25人进行集体谈话。
(3)思政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思政队伍教师招聘力度。2023年8月我区各中小学新入职思政专业教师27人,2024年1月6日,教育局参加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类专场招聘会,向思政专业毕业生宣传长乐教育。2024年计划招聘思政课教师13人,中学10人、小学3人。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进行网络报名,下一阶段拟定于2024年4月28至30日开展面试资格现场审核,2024年8月底完成聘任工作。二是截至2024年4月,我区思政教师缺员65人,主要集中在小学。结合小学学生数逐年减少,教师总量将出现富余的情况,教育局将鼓励其他学科教师转岗思政学科,充实思政教师队伍,缺员数将逐年减少。三是加强思政学科教研活动的时政性。要求中学思政学科2024年1月起,教研活动预案中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融入活动中,体现时政性,点评时也要有时政内容。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黄某某、董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够扎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认识不深的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2月8日,教育局召开区2023年第34次党组会议,听取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宣传工作汇报,学习《福州市长乐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3年12月8日召开教育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委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组织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剖析。2024年2月19日下发2024年《全年党建重点工作提醒》,指导教育局机关党总支和各学校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局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舆情处置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2023年9月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进一步激励教师躬耕教坛的七项行动方案》,明确编外合同教师每人可参加一次转编内教师专项考试,以及三年内可通过专项转参聘考试分期分批择优转为参聘教师,并运用新媒体手段积极开展针对2019-2021年招收的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工作专项宣传。2023年12月开展第一批编外合同教师转聘编内教师和第一批编外合同教师转聘参聘教师专项招聘,共54名教师入编,144名教师转参聘。拟于2024年11月开展第二批专项招聘。2023年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等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2023年教师招聘、2023年面向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等相关信息共55条。二是有序开展教育系统接访、信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把信访举报综合分析、报告纳入教育局党组会议议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教育局根据信访局安排,每年至少两次派专人到区信访接待点开展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对信访人重点关心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提供权威的信息和解释,确保突出问题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每年开展局长、校长公开接待日。2023年8月29日,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接待日活动的通知》(榕教办〔2023〕21号)要求,开展教育局局长、全区教育系统校长公开接待日。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舆情风险,避免舆论的失控。及时回应市民的关切和疑惑,提供权威的信息和解释,着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源头和初始阶段。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榕教思〔2023〕12号),2023年12月教育局下发《长乐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组建教育局机关网评员队伍1支,区各类学校网评员队伍80支,区教育系统网评员人数达681人,其中专员81人。2024年2月20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教育局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6)保密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教育局于2023年2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郑某某、吴某某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2023年6月16日下发《福州市长乐教育局(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保密工作小组职责,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教师进修学校于2023年6月6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陈某某、蔡某某、叶某某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明确保密工作小组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二是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2023年6月20日,教育局安装97台互联网计算机保密检查监控系统,11月,教育局办公室安装一套涉密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同步安装“三合一”系统,并于12月制定了《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密计算机的登记、使用流程。2023年6月,教师进修学校安装1台保密检查监控系统,建立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台账。三是教育局2023年6月份制定了《长乐区教育局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规定涉密文件由保密员专人登记、存放于涉密专用保险柜;规范密件收文、借阅和销毁登记,每个环节都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教师进修学校制定《长乐区教师进修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加强涉密载体排查处理,做好密件收文、借阅等登记工作。四是落实定密工作。对接收到的涉密内容进行分析解读,局内产生的派生密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2024年1月教育局制定了第一份派生国家秘密《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安全可靠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教育系统深化代替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公文送审签发单》,明确规定文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是增强保密工作意识。教育局每年召开两次保密专题会议,至少组织一次计算机保密自查工作,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组织全体局机关干部人员学习保密工作有关知识。2023年10月,教育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自查表》认真自查个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邮箱、微信、钉钉等通讯工具、公共网络以及其他互联网社交平台,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多渠道开展保密宣传,通过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广告,放置保密宣传照片,在教育系统内营造浓厚的保密宣传氛围,推进保密工作常态化。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对涉密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2023年6月9日,校长组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长乐区教师进修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
3.针对教育民生底线还未兜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治担当不足,未能在优化地方教育资源上持续发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强的问题。
(7)教师队伍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我区教育系统共招聘828名新教师,极大缓解了师资紧缺问题。2023年吴航中学分配新师8人、朝阳中学分配新师14人、长乐三中分配新师26人。2024年拟招聘新师140名,其中吴航中学3人,朝阳中学1人,长乐三中24人。下一阶段开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笔试、面试工作。2024年8月完成聘任工作。二是2023年12月11日,教师进修学校发布《长乐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共计7个岗位7名教研员。11名教师报名人,经资格审核,2024年1月14日,教师进修学校委托福建教育学院开展笔试面试,7人(4人弃权)参与,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且无异议后,正式录用5名,中学化学、数学、物理、生物和小学科学各1名。三是进一步摸清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规范教师招聘程序,通过紧缺岗教师招聘、校园招聘、名校优生等渠道招才引智。四是加强研训活动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学校研训活动的指导,提高研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3年11月7日至16日组织教研员到古槐竹田小学等5所完小学校开展调研视导。2023年9月22日召开小学教务主任工作会议,重申教研集备制度,要求片区学科指导组和相关教研员要提前介入备课磨课,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五是优化骨干教师培养模式,实行导师全程带教和名校跟岗实践。在第十六、十七、十八骨干教师培养招标方案中,明确了骨干培养流程,严格按照集中培训、跟岗实践、在岗研修、结业考核四个环节实施。六是强化制度管理。2024年1月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讨论并修订了《长乐区小学集备联动方案》,规范完小联盟教研集备活动。七是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陈某某、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8)“双减”政策落实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个别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2023年秋季开学初,教育局在小学教学工作部署会上,对课后服务“2+N”模式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教育局初教科协同进修校小研室和各相关中心校重点督促指导福星小学、东海小学和琅岐小学等相关小学因校制宜,以“2+N”模式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同时,也督促各小学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目前,我区各小学已常态化开展课后服务“2+N”模式。2024年春季,依托四个片区牵头学校召开工作部署会,指导各学校全面开展文体、艺术和劳动等非学科类课后服务,在日常下校教研和教学视导工作中随机督查指导,并形成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在此基础上,征集遴选一批典型案例,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送,2024年4月,吴航中心小学《以“三增”模式,让“双减”落地有声》入选福州市第四批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二是责令海峡路小学组织老师再次学习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申“双减”工作纪律。2024年1月4日上午,教育局召集全区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再次强调作业管理及“双减”工作要求,要求各小学引以为戒,做好日常监管,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局和教师进修校业务科室,根据《关于开展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视导工作的通知》(长教初〔2022〕5号)相关要求,采取日常阶段性视导与学年终视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小学教学常规工作进行全面视导。此项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大整治无证办学力度,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规范学科类培训行为。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基层治理范畴,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各种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每年通过“最美长乐”“长教新风”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时引导群众抵制违规培训。四是2023年7月,海峡路小学对陈某某、陈某某等两位代课教师做出辞退处理。2023年8月20日玉田学区党总支书记对琅岐小学郑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8月26日潭头学区党总支书记对福星小学余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9月2日文武砂学区党总支书记对东海小学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8日,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对教育局马某进行提醒谈话。
(9)校园安全屏障还未筑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教育“助推器”作用,2023年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传共开展760场,频次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持续开展临界辍学学生摸排工作,2023年共摸排73名长乐户籍学生,并将名单报学生所属乡镇(街道),督促各校进行家访劝返取证。2023年9月底,制作《关于适龄儿童去向摸底及劝返复学协助函》26份,向非长乐户籍疑似辍学学生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函,共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减少涉校涉生案件的发生。二是摸底筛查困境学生等重点群体情况,联合村居、社工等力量,制定帮扶和救助计划,通过教育引导、关爱服务、劝学返校等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严格落实校内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引导家长主动担责,发现未成年人违法或受伤害问题信息,及时互通信息,共同落实好引导、管控措施。三是深化“护学岗”制度,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内渗透,加强部门综合协调,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2023年中秋、国庆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普法力度,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治意识,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紧密配合的保护网络。四是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目前我区各中小学共有心理健康专职教师79人,心理健康兼职教师29人,专职心健教师位居福州市前列。联合教师进修学校将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新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常态培训计划,提升专业素养。发挥家校社联动作用,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转发“网络家长学校”等心理健康讲座,引导家长、学生通过自我干预、家庭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辅导教育等方法,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疏导。五是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7月21日,印发《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各学校开展自查,并于9月起每月上报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1月22日,下发《长乐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长教综〔2024〕10号)文件,对全区教育系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截至2024年2月8日全部整改完成。六是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根据《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乐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长教综〔2023〕171号)要求,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截止2023年9月,对全区学校119个食堂排查整治覆盖率达100%,全区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全区校外供餐单位2家“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到100%。七是协同共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包保干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力度。2023年8月18日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点题整治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教育局将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让家长和社会放心。八是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8月28日,教育局下发《长乐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局已督促相关学校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文岭中学已联系相关检测单位,对教学楼进行监测,并初步拟定加固措施,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即开展加固工程。九是教育局要求各类学校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针对印发长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14〕67号)、《针对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建〔2017〕161号)等文件,明确校(园)长为校舍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常抓不懈,做好教育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两节”期间,根据长委办〔2023〕22号文件要求,开展教育系统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2024年1月,教育局相关科室联合区城投集团等单位,对教育系统在建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对进修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工程的抽查,并要求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玉田中心幼儿园新园区功能提升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材料已归集,并有序堆放,安全围挡、警示标识等安全标识均已设置。十是2024年2月7日,教育局下发《关于校舍消防验收情况摸底的通知》,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消防验收自查,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底至今,教育局积极协调住建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首占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总校区等学校加快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目前已完成整改。十一是2024年2月23日,文岭中学校长对文岭中学刘某某,玉田中心幼儿园园长对玉田中心幼儿园林某,吴航中心幼儿园园长对吴航中心幼儿园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3月6日,教育局党组对长乐五中陈某某、长乐七中陈某某给予诫勉处理。2024年4月19日,教育局副局长对长乐一中首占校区陈某某、长乐三中魏某某、长乐四中陈某某、长乐五中吴某某、长乐一中首占校区李某某(原任职长乐七中)、华侨中学秦某、高级中学陈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亟待加强。未将教书育人和以德修身相结合,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0)失范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20日,教育局向各类学校下发《福州市长乐教育局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失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试行)>的通知》,2023年10月22日下发《关于认真学习<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年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要求各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2024年春季开学初,组织各类学校召开师德师风专题会议,并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二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局学安办每月通过学校安全工作群推送有关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推文,各学校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及时上传安全工作群。2023年开展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开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三是加大违纪惩戒力度。对交警部门通报违规骑电动车的41名学生,教育局及时通报给学校,学校及时告知并约见家长,共同教育涉事的学生,要求家长做好监管工作。对违反交通安全的教职工,一经发现,由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屡劝不改的在评先评优方面不予以考虑。四是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各学校对学生开展禁骑电动车宣传教育,摸排教职工骑行电动车无佩戴头盔和学生驾驶电动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2020年9月15日,教育局党组对违纪教师卓某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24年4月19日,教育局副局长对航城中学王某某、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黄某某、长乐第一中学郑某某等19名教师进行集体谈话。
(11)违反职业准则行为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持续加强“违反职业准则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处置绝不姑息,形成持续不断的震慑效应。2023年,教育局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组织校外托管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每半年组织各学校针对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校外托管等有关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及师德违规问题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向教育局报送书面报告。2024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的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2.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部分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12)审批流程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办事流程。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和《针对做好省级网上办事大厅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长行政〔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明确预审件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所有预审件均按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规范处理。举一反三,系统梳理省网各项申请事项的受理办结流程,确保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所有操作合法合规。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意识形态偏差、失泄密、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2023年12月21日已对未脱敏的1名港澳籍教师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教育局“长教新风”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教师个人信息均进行脱敏处理。三是2024年4月22日,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对教师进修学校王某某(原任职教育局教育审批服务中心)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22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教育局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3)绩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由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于2022年8月28日出具的2021年度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等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在巡察期间于2023年7月17日已上传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预算绩效公开-部门评价专栏公开,已完成公开工作。二是教育局已将部门评价绩效公开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安排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绩效管理,2024年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按时间完成部门评价绩效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12月12日,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长教财〔2023〕61号),要求各学校加强学习相关文件,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提前收集好过程性佐证材料,认真填报绩效监控报表,对财政资金使用结果作出评价,按要求及时公开,共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的准确性、及时性。教育局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安排专人对薄弱学校进行专业辅导,及时、准确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四是在2023年6至7月巡察期间,教育局与财政局及一体化软件公司沟通,申请重置或修改软件中个别学校与项目不一致的错乱信息,调整个别学校无法上报的代码问题,目前已完成教育系统各类学校362条绩效自评的汇总上报工作。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巡察期间,教育局财务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学校经办进行培训辅导,指导一体化系统操作,目前学校经办已基本掌握系统操作知识,能使用系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2024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14)项目工期进度延误。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对鳌峰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和图书馆改造等附属工程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目前鳌峰小学已联系好施工单位,补充完整园文化建设提升和图书馆改造等附属工程材料,并上报教育局审核。二是2024年2月,组织各学校完成学校项目建设验收延迟自查工作,各学校能较好地执行有关规定,提高责任意识,项目管理到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验收。2024年2月,区城投集团及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城南幼儿园等已完工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2月23日,鳌峰小学校长对鳌峰小学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15)投诉件逐年攀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案件受理、批转、答复环环相扣的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分类转办,落实到各科室办理反馈,答复不逾期。二是加大评价“不满意”诉求件回访力度,通过平台提供的虚拟号码主动联系群众,对症处理,若无法办到的,答复也要有理有据。2023年群众评价“不满意”诉求件比2022年下降37%。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区政府公开网站、“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双减”、课后服务、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等政策;通过接听电话、12345平台反馈、校园长接待日等方式及时回答、解决群众疑难问题。四是梳理分析民生领域诉求,坚持每两个月对12345平台诉求情况进行汇总研判,针对不合理的暴增数据,及时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舆情隐患,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若诉求件涉及多个部门,主动与其他职能科局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复杂问题。
3.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6)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追回违规发放资金费用共计0.498248万元,其中湖南中心小学超范围发放的1680元于2024年2月26日缴存到学校工会账户,首祉中心小学违规发放的退休人员慰问品3302.48元资金,于2024年2月21日将缴存到学校工会账户。金峰中心小学工会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工〔2018〕158号)、《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工2022-18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闽工办〔2023〕23号)等文件,要求班子成员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超范围发放的奖品收缴到工会。二是2024年2月,组织各学校工会自查财务开支,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加强人员教育。2023年11月2日教工委副书记、教育系统工会主席对全区80所学校工会主席进行财经纪律培训,学习省总工会财经纪律及文件解读,重点解读工会活动经费使用范围和对象及标准,要求各校工会严格按规范举行各项活动。并每一年抽查部分学校工会财务开支情况,接受区总工会财务审计。三是2024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金峰中心小学王某某,金峰中心小学李某某(原任职湖南中心小学),首祉中心小学林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17)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教育局财务中心召集相关经办提供原始凭证,由计财规建科召集财务中心部分会计组成整改小组进行整改研究工作。2024年2月1日,教育局下发《关于调整局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遵守差旅费报销新规定,节约办公经费。同时,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纠自查。经自查,暂未发现其他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24年1月9日,陈某某、陈某某已分别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640元、420元存入教育局账户。2024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陈某某、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8)会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有关制度。2024年1月5日,教师进修学校在全体教工会议上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财务报销制度。二是要求超标的3位同志退还餐费150元。2024年1月5日,陈某、洪某某、林某某等3位同志已将超标的工作餐费150元退还到财政账户。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陈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力的问题.
(19)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违规转拨实体户。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完善财政一体化系统功能设置。自2023年2月财政一体化系统功能设置逐步完善以来,目前教育局对下属80个学校的资金拨付,全部通过一体化系统指标调剂完成。所有经费的核拨统一由教育局向财政局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后,均下发经费拨款文件给各类学校,学校通过一体化系统发起预算项目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后由教育局将资金调剂到学校指标,杜绝再出现资金转入实体户情况。2024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0)实体账户存量资金沉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账户管理,严格财政收支管理。需上缴滚存结余的579.5万元于2023年6月底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局。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长教财〔2023〕61号),要求教育局计财规建科和各学校认真按照文件贯彻执行,加强集中支付管理,特别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时间及时清理实体账户存量资金;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定期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杜绝再出现实体户资金结余情况。目前,教育局和各学校已清理完毕往来款项。二是2024年4月23日,对教育局黄某某给予责令检查。2024年4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长乐一中郑某某、陈某某、高某某,长乐二中吴某某,长乐三中李某某等6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
(21)餐费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1月5日,教师进修学校在全校教工大会上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2024年1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以来教师餐费报销凭证进行复核,未再发现发票金额和清单金额不一致的现象。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23年12月,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长教财〔2023〕61号),要求学校认真按照文件贯彻执行。目前各类学校已完成固定资产入账情况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2024年2月23日,洞江幼儿园园长对洞江幼儿园陈某某,洞江小学党总支书记对洞江小学陈某、林某某,实验幼儿园党总支书记对实验幼儿园郑某进行提醒谈话。
(23)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预算管理,精准测算预算安排。2023年12月12日,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长教财〔2023〕61号),要求各类公立学校加强预算管理,提早进行预算测算安排。教育局财务服务中心要求审核会计要加强审核,确保各校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列支,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责成实验小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知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该校根据2024年店面租赁租金收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安排2024年租金使用。2024年4月23日,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对实验小学彭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4)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3月1日,教育局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指导学校采购负责人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提升学校采购负责人业务能力。会议同时外请授课讲师作警示教育,增强采购负责人廉洁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2024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洞江小学陈某、林某某,文岭中学刘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25)政府采购预算调剂无依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3月1日,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本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会议强调学校要推进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绩效,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2024年3月6日,教育局党组对实验小学陈某某给予诫勉处理。2024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实验小学林某,潭头中心幼儿园吴某某、江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26)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12月12日,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长教财〔2023〕61号),要求各类公立学校加强预算管理,精准测算预算安排。教育局计财规建科与条装科多次协调,对2024年的采购预算进行严格控制,执行好“各类公立学校当年采购预算安排占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幼儿业务管理经费)总额不得超过30%,无特殊情况,如果该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90%,将相应减少下一学年度采购预算额度”的规定。2024年2月23日,特教学校书记对特教学校林某某,吴航中心幼儿园园长对吴航中心幼儿园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7)政府采购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追缴商家所得利润。2023年10月20日,中标供应商福州迪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所得利润(57600元)存入国家金库长乐区支库。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规范验收流程。2024年3月1日,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指导学校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履行验收工作的职责,确保验收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三是2024年2月29日,对长乐二中陈某某给予责令检查,2024年4月22日,教育局党组对长乐二中刘某某给予诫勉处理。
(28)发包价下浮比例与文件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文件规定。教育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闽建〔2017〕5号)文件规定,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现阶段K值设定值3%提升至5%。2024年2月,组织各公立学校对修缮工程的K值取值结果进行自查自纠,对还没开始招标公告的项目,已调整K值取值。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关于教育系统50万元以下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教综〔2020〕141号)已明确要求K值设定为5%,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对该文件进行再学习,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招投标。2024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9)工程款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实验幼儿园滨海校区(滨海新城安置房四期小区配套幼儿园)二装工程履约保函已办理完毕。教育局根据代建单位区建发公司意见(已征询该公司合约部),拨付工程预付款,该预付款存放于监管账户,需再经过教育局、实验幼儿园批准、盖章才能使用。教育局已要求代建单位对教育系统新开工项目的预付款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规合法。二是区城投集团及项目业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目前区教育系统新开工项目已全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好履约保函手续,已签订的含有预付款条例的施工合同已审查完毕,工程预付款条例已完善,确保工程预付款支付手续合规合法。2024年4月23日,对教育局黄某某给予责令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领导不够有力,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30)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23年,我区共有509间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教育局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项目预算追加、方案征集、招标文件编制、公开招标等工作,最终项目中标金额299.8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安装,11月通过验收,12月支付全部款项。2024年将继续推进长乐区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拟于2024年底完成180间教室改造。2024年2月28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教育局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1)攻坚克难劲头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协调区发改、住建、财政、规划及区城投集团等部门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各项目工作群,积极指导相关学校,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特别是对于规划需调整的项目,积极联系市、区规划部门,完成规划调整,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建设。目前13个项目均已完成立项。二是积极协调区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到位,同时首祉中心幼儿园新园、玉田琅峰小学、松下小学等项目已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一般债、专债等上级资金共计5000万元,企业家捐资建设资金到位1000万元,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区教育局已建立项目建设推进例会制度。每周报告项目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建设推进例会,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任务清单,督促落实到位。2023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2)落实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福州市长乐教育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干部人事议题由组织人事科专人负责记录。2024年1月以来,教育局党组会议审议学校校级干部考核、局机关人事任免等有关事项,与会班子成员均进行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决,内容记录详细,会后审核。二是教育局党群科组织科室业务培训,学习“末位表态”制度,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1月以来审议“发展党员”等有关事项,均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会议记录规范。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局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能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对基层党的建设抓的不严,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33)民主生活会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教育局党组、教育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会前,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2024年1月5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局石某某、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4)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2日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指导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党组织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程序。二是举一反三。2024年1月9日,印发《关于报送学校巡察整改相关材料的通知》,指导各学校党组织自查是否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效果不佳,优秀党员名单与会议记录不一致、优秀比例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评定等次等问题,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加强跟踪、指导。2024年1月30日前,教育局党群科完成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党组织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结果的审核与备案。三是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15日,华侨中学党委书记对华侨中学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19日,玉田学区党总支书记对玉田中心小学郑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郑某某、陈某某等5人进行集体谈话。
(3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2月23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党组织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就“非党员不得从事党务工作”等问题进行再强调,再排查,目前各学校党组织不存在此类问题。二是2024年2月19日下发教育系统2024年《全年党建重点工作提醒》,从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研讨、志愿服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等方面指导各学校党组织制定2024年度党内组织生活计划,教育工委审核备案。三是2024年1月9日,指导各学校党组织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展开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加强监督。四是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10日,玉田学区党总支书记对玉田中心小学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19日,江田学区党总支书记对江田中心小学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3月7日,华侨中学党委书记对华侨中学邹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6)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2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24年2月23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支部(党委、总支)换届选举或补选委员工作指南》,对2024年度教育系统换届选举和补选委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和补选委员程序。二是长乐一中党委自查2020年换届材料,要求长乐一中6个党支部书记提高认识,学习好换届程序,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2024年1月10日,长乐一中党委书记对长乐一中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37)发展党员流程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9日,指导各学校党组织就“发展党员过程单独记录,未体现在‘三会一课’记录中”问题展开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二是教育工委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教育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记录,要求党群科工作人员引以为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程序、按时限完成审批。三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2月23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工委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简要说明》,对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解读,指导各学校党务经办人员进一步了解发展党员工作。四是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局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23日,漳港学区党总支书记对漳港中心小学龙峰校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22日,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党总支书记对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刘某、陈某某、袁某某进行集体谈话;2024年4月22日,长师附小党总支书记对长师附小郑某某、王某某、陈某某、高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38)公开栏和宣传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教育局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将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全区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志愿服务活动简报等内容上墙。长乐二中在学校立心楼外墙新增党务公开栏;华阳中学已更换宣传栏,更新宣传内容;漳新中学党务公开栏已更新近期党支部学习、活动简报。2024年1月9日,指导各学校党组织就“公开栏和宣传栏不规范”问题展开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2月23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三是2023年12月29日,长乐二中校长对长乐二中郑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10日,漳新中学校长对漳新中学王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23日,新星儿童学园书记对新星儿童学园方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5日,华阳中学校长对华阳中学郭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局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教育局党组抓班子带队伍不严,压力传导不足,未能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咬耳扯袖”有所欠缺的问题。
(39)管党治党夯基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紧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松懈,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6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廉政谈话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党组〔2023〕16 号),进一步规范教育局和各学校廉政谈话工作。教育局党组、教育工委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12月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专题会,听取教育系统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听取教育系统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二是2023年7月1日至7月4日,组织教育局机关、各公办学校纪检委员(负责纪检工作人员)、纪检监察联络员参加区教育系统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提升教育系统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工委〔2023〕11号)、《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工委〔2023〕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并配合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学校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
(40)廉政谈话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内容形式,提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质量。2024年1月25日,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41名局管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对象均有签名。2024年巡察整改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批评对象均有签名。
(41)警示教育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教育局定期对党纪政务处分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进行通报。2023年10月25日、26日,教育局和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分别通报了17起教育系统违规出国(境)典型问题和2023年“四风”问题监督中发现的问题。2024年2月8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委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各类学校书记、校长、园长,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通报《中央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传达学习《关于5起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的通报》,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5.针对日常监督管理有所松懈。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的问题。
(42)移风易俗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教育局做好学校审批材料的复审、备案工作。2023年6月至2024年3年,教育系统共有498人次参加、操办婚丧喜庆,审批材料齐全,教育局均已备案,并将数据按月上报区移风易俗办。教育局将坚持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把关审批程序。二是强化业务指导。2024年2月8日,教育工委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和日常审批过程中发现的移风易俗工作有关问题,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再部署,对操办、参加婚丧喜庆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指导。2024年2月23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党务经办人员学习《长乐区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长移风办联〔2023〕1 号)、《针对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移风易俗“双报备”制度的通知》(长教党组〔2023〕9 号)、《针对深入开展2023年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长教综〔2023〕27号),就干部职工操办、参加婚丧喜庆宴席的审批流程进行再指导。同时,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述文件精神,强化全体教职工对于移风易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2023年12月28日,金峰中学校长对金峰中学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22日、2月19日,进修校附属小学校长对进修校附属小学杨某、林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22日,金峰中学校长对金峰中学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进修校附属小学校长对进修校附属小学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3)民办学校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举一反三,2024年1月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账户进行摸底,航城豆豆幼儿园、金豆豆幼儿园、漳港心中幼儿园、江田贝贝幼儿园、星宇幼儿园、鹤上豆豆幼儿园、玉田秀凤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的监管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2024年1月16日,向古槐菁华幼儿园、江田东升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单。2024年2月4日前,9所幼儿园已补足余额。二是2024年1月16日,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对古槐菁华幼儿园胡某某、江田东升幼儿园陈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22日,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对航城豆豆幼儿园(金豆豆幼儿园、鹤上豆豆幼儿园)林某和漳港心中幼儿园肖某某、江田贝贝幼儿园陈某、星宇幼儿园陈某、玉田秀凤幼儿园陈某某进行集体谈话。
(44)日常考勤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学校严格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教师日常管理,对于请病、事假的教师,按照《长乐区教育系统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扣发相应工资。2024年1月8日教师进修学校、长乐七中(曹某某轮岗长乐七中)作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及时退还款项。按照《长乐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勤请假管理规定》,2024年1月8日,教师进修学校蔡某某已将事假补扣款2745元退回至教师进修学校实体户;2024年1月8日,营前中心小学黄某某已将病假补扣款2053元汇至营前中心小学实体户;2024年1月8日,鹤上中学曹某某已将病假补扣款4182元汇至鹤上中学实体户。三是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2024年2月20日,修订完善《福州市长乐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通知》,并组织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再强调考勤纪律。四是教育局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制度,每月公示考勤情况,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对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加强对学校教师出勤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各学校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五是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叶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教师进修学校李某、林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2月20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教育局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长乐七中徐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教育局王某、陈某、郑某某、陈某等4人进行集体谈话。
(45)出入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管理。要求学校按照2023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整理2020年1月以来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并组织在职教师上交因私证照,由学校统一保管。同时,严格请销假和考勤制度,杜绝出现随意变更出国(境)时间和超期滞留等现象。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长乐区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长教人〔2020〕11号)文件精神,对在职教师因私证件登记报备、审批管理等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强化在职教师因私证照监管,确保证照管理不出纰漏。二是复查236名未将出入国(境)证照全部交与学校集中管理教师名单,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2024年3月12,由漳新中学、文岭中学、阜山学校等相关学校书记、校(园)长、副校长对漳新中学江某等87人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3月12日对职业中专学校陈某某等115人给予责令检查;2024年3月6日,教育局党组对海峡路小学教师郑某给予诫勉处理。三是对10名未经审批出入国(境)的教师,再次查阅出入境审批表,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经审查,长乐一中张某,沙京小学李某某,北山小学孙某某,泮野中心小学林某(2020年1月在金峰中心小学任教)、郑某某均有审批手续,但学校未及时归档,巡察期间未及时提供审批材料。2024年4月23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长乐一中林某,航城学区党总支林某某、鹤上学区党总支林某,金峰中心小学黄某某等4人进行集体谈话。2023年3月1日,已对长乐五中陈某某给予责令检查;2023年9月8日,教育局党组对营前中心幼儿园吴某给予诫勉处理,2023年10月25日,教育局党组对海峡路小学林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实验幼儿园陈某有审批,但实际出入境时间与审批时间不符,2024年3月12日给予责令检查。四是对出入国(境)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的17名教师分类处理。感恩中学潘某某巡察中发现持有绿卡,2023年12月8日,教育局党组给予其行政记过;2024年4月23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长乐一中黄某某,长乐二中陈某某,华侨中学林某某、杨某某等15人进行集体谈话。
6.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46)未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公示结果汇报会早于公示期、任前公示早于批复时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2月,学校开展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向各学校再次下发《学校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指导各校规范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同时,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对所有开展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的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指导、审核。2024年2月21日,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对长乐五中陈某某,朝阳中学游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整改效果不彻底,边改边犯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47)“内业资料不齐全,项目资料失真”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要求各类学校认真学习已下发的《福州市长乐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50万元以下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教综〔2020〕141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和各学校对项目建设材料进行自查,教育局计财规建科对已归档至教育局的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复核,加强项目建设内页资料管理,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内页资料真实完整。目前自查已完成,项目建设内页资料有缺失的均已整改到位。2024年2月23日,琅峰中学校长对琅峰中学林某,实验幼儿园党总支书记对实验幼儿园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48)“心得体会敷衍应对”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教育工委2024年1月2日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开展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强化党员思想教育。2024年4月19日,要求郑某、黄某某、林某某3位同志重新学习相关精神,撰写学习心得。2024年1月2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对教师进修学校郑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月9日,长乐六中校长对长乐六中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8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对漳港中学林某某(原任职文武砂中学)进行提醒谈话。
(49)“账户撤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教育局按照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一批城区学校33所、第二批农村学校44所,3所暂存资金因学校实体户冻结、实体户网点撤销造成暂存款无法返还的学校,已于2022年5月完成资金返还,个别学校因人员经费托收未及时变更,也均于2023年5月变更完毕。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教育局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于2024年1月初向兴业银行长乐支行提交教育局账户撤销手续,目前已完成账户撤并。2024年2月23日,教育局副局长对教育局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当前,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在集中整改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要持续推动长乐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持推进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做到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层层压实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
(二)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围绕党建引领、提升教研成效、提升办学质量、推动项目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等重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一以贯之,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已有成效。
(三)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准确把握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强化教育服务供给,把落实抓到位、责任尽到位、工作干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教育发展中得到实惠。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期间,巡察组未向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截止整改期限,教育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已办结448件414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448件414人,其中对204人予以提醒谈话,对92人予以批评教育,对118人予以责令检查,对6人予以诫勉处理,对1人予以行政警告,对1人予以行政记过,对2人予以辞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815712;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62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sjgw@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教育局党组 福州市长乐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7月8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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