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作者: 2017-11-14 15:37:50 来源:


中共新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7年3月29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组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群工部、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5月18日至5月19日向五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五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了整改,现将五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公示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项督查事项(共三个方面9个事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院党组在领导核心地位作用的发挥上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6月5日、6月20日两次法院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职责。党组按照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明确了党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大事、谋全局、抓队伍、管方向、督促司法改革措施落实等,充分发挥党组在全院的核心领导作用,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自觉加强学习。9月18日下午,院党建办通知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7.26讲话”,并组织讨论,促使大家站得高、看得远,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0月10日上午,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市中院“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听取省党校涂永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逐步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针对缺乏党内文件的问题,院党组于6月初启用了“中国共产党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印章。随后,凡是由党组研究决定安排部署的工作均以党内文件下发。6月28日制定了《中共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公文办理规定》,对以县法院党组名义制发公文的办理原则、内容范围、办理程序等内容均作出明确规定。院党组结合实际拟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在7月20日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与各支部分别签订,明确了各支部党建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推进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6月30日,法院新成立了机关党委、纪委,这是法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更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组织,建好支部。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6月底已完成机关党委成立、换届工作,加强健全了机关党的组织;同时坚持“支部建在庭上”,根据司法改革特别是员额制法官及其审判团队建设的要求,及时调整党支部组织设置,打牢组织基础。

(2)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警审理重大案件、参与重大任务、到艰苦岗位轮岗任职,在经受考验中锤炼党性,增强管理教育的针对性。目前已经派出三名党员赴王集镇高桥村,组成驻村工作队,专职推进和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3.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7月底、8月初,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和信阳市新县革命老区红色教育基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次震撼心灵的生动教育。

(2)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利用周一下午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政治身份和职业身份同等重视、党员义务和法官职责同样履行。法院从8月22日开始,开展了“两学一做”走基层活动,通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廉政监督员、律师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3)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全体党员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月25日,在中共新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表彰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优秀心得体会的决定》中,张晓静同志获得表彰,充分发挥了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号召引领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院党组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的不够深刻,没有真正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深化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的理解。今年以来,法院党组坚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观念,自觉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扛起来,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强化党组抓党建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改了《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相关问题作为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防止和纠正“重审判、轻党建”倾向。

(3)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坚持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政治站位和政策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今年5月19日,6月5日,6月19日,7月31日、8月18日、8月21日、9月15日、9月22日等,院党组先后多次学习和讨论研究、解决问题,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等落实到位。

2.关于“院党组落实和督导党建工作责任发力不够,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建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各支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法院党建工作格局,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加强支部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制订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以支部为单位,发放专用会议记录本、学习记录本,要求记录全面、详细,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3)提高对巡察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吸取在巡察初始阶段联络协调工作行动迟缓的教训,在整改工作中加强联络、沟通、配合,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和第一巡察组汇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要求,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要求,7月19日,在法院半年工作推进会上,王付令院长为全体干警上了“两学一做”专题党课,积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每年一次党员基本情况普查,使每位党员回顾自己入党申请、入党时间等,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基本权利、义务等,并清退不合格党员。

(3)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向广大党员宣传党费收缴规定,引导党员自觉、按规定交纳党费。6月30日,组织了全体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的自豪感、责任感。10月30日下午,各个党支部同时开展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期看清形势、明确任务、鼓励干劲、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法院党组还没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研判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加强形势把握能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法院制定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制度基础和保障。

(3)加强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7月28日,组织部分干警参观了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迷失的权力》。8月7日,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又集中观看《南阳市政法系统法纪教育警示录》等警示教育宣传片。9月29日,组织部分干警参观了重庆渣滓洞、白公馆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缅怀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教育。为加强外部监督,9月1日,聘任了第三届廉政监督员,以期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干警队伍的外部监督。

(4)创新纪律作风教育载体。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新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让干警广泛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我们都是纪检人”、“南阳政法”“清风南阳”等公众号,盯紧作风问题新动向,加强廉洁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整改、防范。10月30日,县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同行一起探讨开展提醒、约谈、惩戒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

2.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错位现象,监督不同步”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强化监督责任。法院修订了《违法违纪线索收集、批办、查处制度》等,纪检组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监察室加强对各庭、室、局负责人的监督。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违纪违法干警的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人的领导责任。今年7月开始,启动了大督查工作机制,在内容上覆盖全院各方面的工作,在机制上扩展到六个部门全面参与,在频度上由每月一期提升到每周一期,同时大幅度提升了监督范围、力度和效果。10月12日,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查处上报了国庆、中秋期间违反八项规定情况,和1-9月份四种形态查处情况,坚持对于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其中,对于违纪违规的42人提出批评,进行了通报。

(2)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除了坚持每周由值周领导带领督察人员对全院工作、对全体干警进行日常督查外,又分别在7月27日,9月5日、9月22日、10月23日,单独进行或者配合上级法院进行了专项督查,使全体干警始终绷紧遵章守纪这根弦,一刻也不放松。

(3)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今年6月底,新增加一名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组织纪检组长和监察员参加上级培训、学习教育,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能力。

(4)积极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从已查处的案件中挖掘警示教育题材,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8月18日,院党组召开了“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围绕刘潇、齐宗波及张志胜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恪守廉洁规范。注重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漏洞,从而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注重案件总结,从中梳理出苗头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防范。重新制定了部门责任清单,补充完善了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制度建设的治本功能。

(5)夯实廉政基础。10月中下旬,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新填写并收集了全部67份廉政档案,上交县纪委,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3.关于“在推进作风建设过程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逐一建立台账,逐项调查落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等处理。

(2)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司法行政科组织人员对各业务庭近三年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提出专项整改报告,并将结果向全院通报。为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堵塞漏洞,防范风险。9月15日,我院针对经费管理问题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自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专项治理事项(共4个事项)

1.聘用人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严肃法院选人用人工作,已决定今后不再聘用临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及时向县委汇报,由政府按照程序通过向社会购买劳务后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行。同时加强对现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时清理清退不合规聘用的临时辅助人员。今年8月份,按照中级法院的要求,对我院现有编外书记员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2.执行过路款沉淀资金过多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已清理执行过路款账户沉淀资金305.5万元,形成了专题报告;建立执行过路款“一案一人一账号”制度,即中国银行2598 5550 2128(总账号),由办案人员自行告知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虚拟子账号,以方便、及时、准确地确定申请执行人并及时有效发放案件款,杜绝资金沉淀,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兑现。

3.个别业务庭办公经费异常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为变造财物凭证、开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等处理。

4.公车改革后,燃油费不降反升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加强公车管理,修订《新野县人民法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控制公车使用范围,严格派遣、使用手续,降低公车运行费用。从8月份起,对公车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派车、统一加油、统一维修,在办案用车量上升的情况下,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情况

1.对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改进局党委周一例会制度,每周一例会前,加强会前沟通和酝酿,提高议事效率。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止班子成员滥权、越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修订完善《新野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范》、《新野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制度》,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对于“四个意识”树立不牢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及公安部“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旗帜鲜明讲政治,躬身自省守规矩,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二是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教育广大党员民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不断推出公安改革创新举措,为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作出新的贡献;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3.对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巡察以来局党委共召开3次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江及局属交警党总支和其它党支部书记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把学习教育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巡察以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8次、党小组会11次。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工作落到支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4.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促进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入查摆剖析自身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局政治部、纪委督察部门定时参加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面对面的指导、监督、讲评,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5.对于党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把入口关。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特别注重党员发展的质量。今年严格按要求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2人。二是严格党费收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党费收缴和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对2013年以来拖欠的党费进行了追缴、补缴,共追缴补缴党费8万余元。

6.对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问题。一是中层干部选拔使用向基层派出所倾斜,逐渐减少机关对基层中层职数的挤占。二是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使用中层干部,使队伍人尽其才,并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三是学习外地经验,探索建立轮岗交流机制。

7.对于队伍建设不够过硬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随警作战机制,深化宗旨教育和思想发动,用好表彰奖励、送奖上门和火线入党提拔等激励措施,同时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合理安排警务勤务,完善战时动员运行机制,关爱关注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巡察以来共表彰奖励73人,送奖上门34人,火线提拔3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五会一能”强化训练,采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分类别、分层级、分警种开展大练兵活动,把全体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轮训一遍,全面提高全警的规范执法能力、警务实战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所、队长轮训、法制员培训、刑警专干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由局纪委、政治处联合对出现“早、小、苗”问题的人员和存在出警迟缓、态度粗暴、受案调查不及时等问题的人员以及纪律作风涣散人员及时进行约谈,给以警示教育。发现整改“早、小、苗”问题5个,禁闭6人,谈话提醒17人次。

(二)关于政治敏锐性不高,对重大、敏感事件预判和应对还不够及时有力,大局观念有待加强,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等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政治敏锐性不高问题。一是提高预判和应对中心工作的能力,定期对中心工作和社会突出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二是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应对等工作预案21个,做到主动应对。三是抽调特巡警大队30人、反恐大队20人、刑警大队20人,建立应急处突专业队,配齐配强装备,确保出现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处置,妥善应对。四是组织应急处突演练,不断提高和检验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及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9月28日上午,组织全局300余名警力,在县城文化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新野公安十九大安保誓师暨反恐演练。

2.对于大局观念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平稳。二是积极配合县直其他部门的工作,紧密协作,严格履职,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三是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反映强烈和对人民群众危害较大的“盗抢骗”犯罪,共查处治安案件2088起,行政拘留859人,破获刑事案件515起,刑事拘留558人,逮捕217人,移送起诉668人,侦破了公安部“2016.911”号毒品目标案件、中储粮案件、“2017.11.3”聚众赌博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对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分包联系指导基层制度,经常深入重点单位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建立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村组走访、调研机制和“十必访”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听民声、促工作。二是精简会议文电。对原有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所冲突或不符合现行实际的,一律进行废止或修订。加强对各类会议的统筹安排,从严把关,尽量合并部署。大力压缩发文数量,能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解决的,一律不发文。巡察以来,各类会议文件减少20%。三是狠抓执行落实。坚持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和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着力解决执行不力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警令畅通、令行禁止、善于执行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财务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制度。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研究出台了《新野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二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公务开支,实行办公用品集中购置、车辆定点维修、外出公务审批等制度;对于大项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实行党委集中讨论审批;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改进审计方法,着力发现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迎来送往,杜绝超标准接待。巡察以来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压缩了10%。三是集中整改突出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财务票据不规范问题,指定专人,限期予以整改完善。目前,已规范局公务灶公务接待标准和流程,杜绝了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对近年来列支的会议费、培训费、体检费、鉴定费、会审费、吊唁费、茶叶费进行了再审核;对财务票据做到一笔一整理,一月一归档;对近年来的固定资产、往来款项进行梳理,发现应记未记的固定资产已补记。

(四)关于停车场乱收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宣传停车场收费政策。在县电视台播放停车场收费政策,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停车场收费政策宣传版面,在每个暂扣车辆放行单上注明停车场收费范围及标准。二是制定事故暂扣停放车管理制度。规范事故车辆的施救、停放保管、暂扣程序,堵塞乱收费漏洞。三是成立停车场监督管理小组。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加强对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项保管制度的督促落实,坚决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保证金退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澄清底数。明确整改目标和重点,对往年应退还而未退还的保证金,要求各办案单位全部退还。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对于应退还未退还的保证金,由办案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呈报退还。对于实在无法退还的保证金,要求分包民警说明情况,经集体议案后做出决定。目前已退还保证金929000.00元,余2183000.00元正在办理退还手续。

(六)关于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打击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处置房屋拆迁、涉军等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从组织领导、警力调配、处置流程、工作保障等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二是加大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打击力度。坚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法轮功、全能神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力争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类邪教活动,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打击取缔工作。

(七)关于队伍建设不够过硬、“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疏于防控等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队伍建设不够过硬的问题。县局纪委联合督察大队、政治处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实行县公安局领导带队,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逐个单位进行地毯式地排查,全面加强各项警务规范活动的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通报批评、禁闭等措施予以处理,预防和减少队伍违纪问题的发生。

2.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局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书记专职专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建立工作台帐,定期通报,接受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严格审查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工作落实等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五是严格实行“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纪委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六是严格实行年度谈话和约谈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度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必要程序。七是坚持“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及时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信号,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3.对于廉政风险疏于防控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思想教育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抓关键少数、关键问题、关键整治,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暧昧”、“不拖拉”、“不护短”,敢于亮剑、敢于说“不”,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暨执法规范化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下大力气整治执法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执纪。秉持“严是爱、宽是害”、“宁愿当面听骂声,不愿事后听哭声”、“红脸”总比“黑脸”好、“出汗”总比“出事”强的理念,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党政纪和警规警纪,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查早、小、苗问题,深入整治队伍不正之风和执法突出问题。

(八)关于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对于移交的两起违纪线索,经查均不属实,但本着教育预防挽救的原则,局纪委分别与被投诉民警进行了警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于交办的21件信访案件,均已办结。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群工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总支管党议事、总揽全局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与党要管党的政治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专题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切实加强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5月以来,部党总支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分别对中层干部调整、信访工作半年考核、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一致意见。

2.关于“基层接访制度落实不扎实,督促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落实接访制度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视频监督。每天通过视频接访系统,按照各单位上报的领导排班表对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接访情况进行视频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选两个时间点,相差10分钟左右,两次检查均不在岗的视为当次检查脱岗,并记录在案。二是进行实地督查。按照领导班子和科室分包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分工,每半月对各单位领导接访情况进行一次实地督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目前,已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接访工作进行了5次实地督查。三是定期通报。每月对领导接访监督检查情况进一次集中通报,已下发2次接访情况通报,有效督促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落实到位。

3.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落实不得力,督促基层单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做到了县级每月排查一次,乡镇半月一次,村级一周一次排查矛盾纠纷,并逐级上报建立工作台账,重要敏感时期一天一排查。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查工作。县委群工部参加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督促强化工作开展。三是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了量化考核,提高排中率、化解率在信访工作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4.关于“依法治访措施不得力,在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上,统筹推进依法处置缠访、闹访人员和上访老户措施不力、不严,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终结信访事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属地单位做好依法处置准备工作。督促引导各乡镇街道做好缠访闹访人员违法信访行为的证据收集工作。二是强化了依法处置工作。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对违法信访人员及时进行了严肃依法处置。三是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加大依法逐级走访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工作落实力度,积极引导涉法涉诉问题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应该由信访渠道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复查、复核等规定程序终结信访事项。

5.关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监督。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项例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每月及时上报评估工作情况。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职尽责未按照要求开展信访评估或虚假评估,因工程建设和决策引发群众上访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律严肃追责。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经常,与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持续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用焦裕禄、杨善洲、任长霞等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鼓舞、教育党员,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开展“优秀接访员、优秀办信员、办案能手”创建活动,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努力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做到有活动、有内容、有资料、有记录。三是丰富学习内容。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要求、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进一步丰富党课学习内容,做到学以致用、相互促进。四是创新活动形式,采取座谈、思想交流、轮流讲党课等多种方式组织党课学习。

2.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够扎实,党费收缴不及时、部分党员实缴党费低于应缴标准,且未按要求清缴2008年以来所欠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现行工资标准逐人核算了应缴党费数额。二是实行了党员缴纳党费日制度,全体党员自觉逐月按时缴纳党费。三是严格按规定补缴党费。经逐人核算,2008年以来,我部党员少缴党费1696.6元。目前,已全部补缴完毕。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县委群工部(信访局)工作人员缺乏,领导干部缺乏交流,干部年龄老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请招录工作人员。已向县提交了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申请,县同意我部招录2名公务员,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待批复。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任中层干部。按照中层干部任免程序进行,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备案、批复,于7月底选拔任用了7名中层干部,进一步强化了信访干部队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总支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具体,对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范和监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每年年初的廉政工作会上,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两个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切实把责任扛稳抓牢。三是党总支书记每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亲自抓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四是党总支书记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利用党总支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相互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制止。

2.关于“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没有专职纪检干部,不能很好的聚焦主责、主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专职专责。成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由蔡红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二是纪检部门“三转”做到位,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履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大问责力度,明确划分权责,细化问责制度,拓宽问责领域,优化问责环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3.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每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专题片及警示教育片,要求撰写观后感,使廉政教育达到入脑入心的教育效果和警示作用。三是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展板,帮助干部职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差旅报销和公务招待把关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会计局业务骨干对财务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的陪客人数、菜品数量以及差旅费报销程序等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严审核票据经办人、领导签批手续等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和公务招待管理规定,尤其是对出差时间明确的信访值班补助费支出,一律实行值班结束后再予以入账报销。

5.关于“信访专项救助资金使用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救助资金使用审批步伐。严格遵守信访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合格一批,上报一批,发放一批。建立信访救助常态化工作机制,使用情况由党总支会议集中讨论表决。二是从严审核把关,严格发放程序。按照《河南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使用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资料,逐一落实资料、收据、停访息诉承诺书是否为本人签名、字迹是否一致,并与信访人见面确认。坚决把好最后一道关,资金发放前一一与信访人见面,杜绝发生资金被截留、挪用现象。三是严格遵守信访专项救助资金使用原则。要求信访人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收到救助后不再上访,努力使专项资金的使用风险降到最低,真正达到信访救助之息访息诉的目的,使信访救助资金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四)关于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向我单位移交了7起信访事项,1件问题线索。目前,交办的7起信访事项中,已全部办结,其中,信访人满意3起,不满意3起,法定程序处理中1件。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领导地位虚化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司法局党组领导地位虚化原因,多措并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与政治担当。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局党组出台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等9个文件,全力抓好落实。巡察整改以来,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15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二是启用党组公章。巡察组指出无启用党组公章问题后,司法局党组立即派人与县委办、组织部取得联系,到县公安局备案,局党组公章已于4月5日启用。三是印制新的花名册,全面完整显示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2.党组领导力弱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两个责任”意识,严明主体责任。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二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洪雁同志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职责。局党组下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清单》,强化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5月3日,司法局重新调整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工作,全力抓好人民调解、普法教育工作。县司法局与县公安局、法院在全县推行“所所联动、庭所联动”机制,提升处置复杂纠纷的能力。组建普法讲师团到全县社区、学校巡回进行普法讲座三十余场次。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防诈骗等主题活动,符光录普法说唱团深入社区、贫困村、敬老院等演出25场,收到了很好效果。建立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部分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老三篇”、“救火英雄王峰”、“牺牲在扶贫攻坚第一线英模人物胡金中”等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奉献牺牲精神。二是培树典型。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剖析“侯献珍”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三是多措并举。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座谈交流、重温誓词等,不断创新教育模式,拓宽教育途径,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活动开展少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一是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强化党建责任清单,落实一把手抓党建问责、考核、述职及通报制度,夯实从严治党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党课辅导资料、有台帐资料。三是创建党建品牌活动。从5月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了“阳光司法?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向群众发放资料2000多份。

2.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律师和老干支部建设。强化“三会一课”严肃性,增强实效性。党员按时参加学习、及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强化对法律服务所、律师所党建指导,严格组织关系手续办理。三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杜绝脱管现象。四是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及时足额上缴。上半年已向县直工委账户上缴党费4000多元。

3.人员空编严重,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队伍青黄不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招录人员。局党组向县政府汇报司法局空编缺人问题,上级已同意司法局2017年招录2名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推进工作稳步发展。同时,与人社局协商招录45名公益岗位人员,充实到司法所。二是干部培养。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同志们参加各种学历学习,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不断充实公证员队伍。今年,全系统有5名同志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22名同志参加上级组织业务培训。三是落实轮岗制度。局党组将循序渐进对中层干部实施轮岗交流,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4.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民主决策制度。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具体工作中。二是认真落实重点领域监管制度。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制度》、《司法局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编制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和运行流程。三是统筹兼顾,综合运用公开资源。探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运用微信、LED屏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量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局党组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每一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司法局于6月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各重要岗位人员表态发言,全体人员撰写心得体会。8月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工作,撰写发言提纲和心得。二是纪检工作汇报制度化。局党组每月听取纪检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形成记录。三是加大对纪检工作的支持力度,配齐配强纪检组力量。落实好纪检组监督关口前置作用,参与重大支出决定讨论并签字背书。四是加强队伍管理。局出台12项制度,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财务管理、法援经费管理使用、社区矫正、公证质量抽查及法律执业资格审核等监督管理。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厉行节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严格落实日常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检查督导,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落实好请销假制度、签到制度。三是严格按照政策发放福利补贴,无政策依据的各类补贴不予发放。目前司法局仅发放市级文明单位奖金。四是切实改进作风。今年以来,组织机关党员到贫困村开展帮扶结对,提高服务意识和观念,在实践中转变作风。

3.执行廉洁纪律存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局成立法援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由纪检组长马洪雁任评查委员会主任,抽调人员组成两个评查小组,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498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查。查处不符合发放补贴的案件12起,杜绝套取补助金9600元,取消一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案件,对违规违纪人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程序为:案件回访合格后,承办人签字,法律援助中心汇总列表,主管局长签字,报局财务室,局财务人员报县会计中心审核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各办案人员手中。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办案人员范围为:注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人员一律停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确保资金安全。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规范财政支出程序和手续。公证处目前采取:公证处给当事人开出缴费通知单,到县财政局指定银行网点缴至县会计中心账户,银行出具发票,当事人将发票、通知单交县公证处附案卷存档,工作人员不接触现金,做到收支两条线。三是明确律师、公证处收费标准。5个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4.执行组织纪律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组织纪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司法局开展了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规范临时用工。司法所及有关单位聘用临时工,均签订劳务合同。

5.针对执行组织纪律有缺位,违反群众纪律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援助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审查关,在村(居)委会出具贫困证明的同时,走访村组干部、邻居,确保法援对象符合条件。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三是出台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方案。依据《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从严查处。对个别律师身兼公职问题,县司法局对各所全面清查,4名身兼公职的律师停止执业注册。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定期听取县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汇报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县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待政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二是新修订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对机关中层干部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后备干部的确定、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机关科室设置、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充分发挥政法纪工委职能,对政法系统纪律作风问题进行督查,抓典型,形成“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氛围。

四是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1次,组织政法系统观看廉政教育片《警钟》1次,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上交书写廉政心得体会30余篇。

五是发挥好政法委协管干部职能,探索建立了政法干部选拔任命“两请示两批复一参与”制度。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切实提升群众对治安保险的知晓率;综治办设专人与派出所、保险公司对接,及时了解标的被盗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对符合政策但未进行理赔的案件积极跟进了解情况,确保政策得到落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其内涵、原则和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在畅所欲言、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

二是结合“三亮三评”活动,开展党员评议; 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 加强对离退休及退职党员联系管理。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党员管理,按照组织部门的相关要求,将支部全体党员(包括县委领导和退休老党员)划分成了三个党小组,并制定了党小组活动制度,将收缴党费组织活动等内容写入到制度内,使党员活动更加具体生动。

四是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完善“三会一课”资料,明确专人记录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支委会议记录,小组会议记录以及党课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委机关党支部制定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充分发挥支部的学习带动作用,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支部委员轮流讲党课。

二是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财政局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和相关部门制定的财经纪律,配备了专职报帐员。

三是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委机关财务支出,一律报经分管财务副书记签批,司法救助、治安保险等重大费用支出由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四是严格财经手续。费用报销发票一律使用正规发票并附清单明细,经手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副书记三者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不付款、不入帐。

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节约使用办公用品,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

六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县外来宾要求出示公函,禁止一客多陪,原则上对口接待。坚决杜绝纪念品馈赠及春节期间联谊联欢活动。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七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养、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八是充分利用好综治办主任例会、“一村一干四警”集中活动日、双月督导检查、扶贫走访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问效。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上一篇: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企业新领导上任表态发言(专业19篇)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作者: 2017-11-14 15:37:50 来源:< 下一篇: [新聘任干部廉洁谈话表态]关于副职干部就职表态发言稿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