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2020年度报告]永新县人民政府


 

202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支持下,县人社系统立足“保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促进全县脱贫攻坚、推动全县民生及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10月,我局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荣获江西省第五批及时奖励。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完成情况和主要成绩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方面:截至目前,城镇新增就业413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9.7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94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2.05%;省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2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5.55%

2.就业创业培训方面: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6%;技能培训167人(无任务);创业培训103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其中722人已培训完,308人正在培训中。

3.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截至目前,永新县完成培训任务5651人,占全年任务的106.62%,全市排名第4;专项资金支出69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33.92%,全市排名第2;以工代训2332人,全市排名第2;线上培训487人,全市排名第5。预计到12月底,技能提升培训排名还会上升。此外,在2018年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工种方向是制茶、制鞋、名表修理、酱制品和根雕。这些工作室的建立,将为我县传统产业的继承和发展起引领作用。

4.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任务7000万元,完成901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8.8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发放任务4200万元,完成684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62.93%;县财政配套担保基金60万元,已拨付到位;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9.96%

5.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参保任务数12500人,完成12500人,完成比例100%;落实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32.85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月数412人,发放金额48.38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4人,补贴金额6.44万元;缴纳失业人员医疗保险金8.81万元,惠及人员401人;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企业50家,惠及职工2474人,补贴金额65.08万元;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3家,惠及职工175人,补贴金额123.9万元;技能提升补贴 286人,补贴金额41.55万元。

6.就业扶贫方面:一是托底安置一批。2020年度安置5300余名贫困劳动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岗位(人社补贴)开发3000余个,发放补贴资金772万余元。较2019年度增长20%,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收入增长67%。在促进乡村公益事业提升的同时,增加了贫困劳动力收入。疫情期间开发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583个,安排资金456万余元,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上岗;二是交通补贴一批。为了鼓励贫困家庭外出就业,对已实现外出就业并提交补贴申请的个人发放了一次性交通补贴。截至目前,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3389人,补贴资金164万余元(还有6500人资料已审核完,正在走拨付程序,补贴资金330万);三是培训提升一批。开展就业扶贫意愿摸底调查,有效整合行业部门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和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提升稳岗就业增收能力。2020年全县贫困劳动力摸底有培训需求人员共508人,目前共培训183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30%,其中人社部门培训281人,农业农村部门培训1554人,贫困劳动力技能得到一定的提高;四是创业扶持一批。发挥创业扶持引领带动作用,鼓励贫困劳动力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县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7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5万元。

7.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全县共有3家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33人,营业收入460万元,服务人员总数5607次,服务用人单位19家次,帮扶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3363次,办理流动人员档案接转手续638名,办理大中专院校档案委托管理手续430名,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927人,举办扶贫专场招聘会3次,开展“三送”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培训劳动力1835次。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1.参保扩面稳步增长。重点瞄准园区企业、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临时用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群体,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劳动监察协同配合等征缴方式,采取抓重点、抓大户等措施,努力提高城镇职工参保率。截至目前,新增扩面参保1323人,其中企业663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297人,灵活就业人员363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91,参保人数32916人,已完成市下达的全年参保任务。

2.基金征缴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1132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征缴9913.65万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35.28万元。

3.养老金发放和工伤保险费支付及时足额到位。目前,全县企业退休人员146674名,应发放养老金3227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047名,应发放养老金18223.14万元,全部据实足额发放到位。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403人次,定期待遇领取人员220人次,共计支付27.45万元;一次性待遇领取人员182人,共计支付237.4万元;共计支付264.85万元。

4.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简化便民。全面取消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创新资格认证方式方法。一是一次不跑省心服务。大力推广手机自助认证,退休人员只需使用智能手机下载“江西人社app”,注册后即可完成自主认证。二是主动上门贴心服务。以社区和乡镇为单位,梳理辖区内残疾、重病及高龄等行动不便认证对象,建立个人台账100人,主动提供上门贴心服务。

5.强化基金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社保基金稽核工作,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结合的形式,对少、漏报基数进行调整,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追收,确保基金的应收尽收。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基金安全的关键性环节来抓,以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为目标,突出重点,注重预防,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支付程序。三是采取上下联动和部门互动的工作机制,着力从“人”入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始终把严守规章制度作为维护基金纪律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基金是“高压线”意识。四是针对社保基金运行的薄弱环节,建立由信息系统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人员岗位控制的内部监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和堵塞基金漏洞,确保养老保险“养命钱”安全可靠。

6.积极落实社保“免减缓”政策。全面落实社保免减缓各项政策,为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保免减缓的知晓度,通过深入园区企业和印发各种政策宣传单,大力宣传社保免减缓政策。从2月起,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免征,对大型企业实行减半征收。截目前,共为298家中小微参保企业减免养老保险费2583.15万元,涉及人数5503人,预计到12月底可为中小微参保企业减免养老保险3099.78万元;为9家大型企业参保单位减少养老保险费101.18万元,涉及人数343人,预计到12月底可为大型参保企业减少养老保险费用121.41万元。截至目前,共为230家中小微企业参保单位减免工伤保险费160.61万元,涉及人数16737人,预计到12月底可为中小微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192.73万元;为9家大型企业减少工伤保险费2.37万元,涉及人数723人,预计到12月底可为大型企业减少工伤保险费用2.84万元。

7.着力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加大力度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补缴,认真做好困难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和接续工作,已督促企业为8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4.3万元。二是大力推广助保贷款,解决困难群众无钱续保难题,通过与困难群众主动对接和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方式,新增困难群众助保贷款49笔,发放贷款204.7万元,切实解决部分特困群众缴不起养老保险费的困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1.居保扶贫工作。目前,全县贫困人员代缴人数共计30828人,代缴资金308.2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代缴23555人,代缴资金235.55万元;低保及特困人员政府代缴7273人,代缴资金72.73万元。全县贫困人员待遇发放15188人,发放养老金183.2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97人,发放养老金117.48万元,低保及特困人员5291人,发放养老金65.74万元。贫困人员政府代缴率和发放率均达100%

2.扩面续保工作。年初根据全民参保数据结果,通过与公安户籍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提取了适龄参保人员名单,并得到县政府的支持,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截至目前,全县新增扩面参保358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预计到12月末,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养老金发放工作。至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73288人,新增3659人,暂停发放399人,终止发放1500人,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8977.06万元,到龄人员待遇审批办结率达96%

4.基金委托运营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要求,报县政府同意,经与县财政部门协调,已按照存量基金60%的比例上解到省里统一运营,截止9月底,已上解第一批资金12185.2992万元,已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被征地农民工作情况

截至去年,全县已累计认定被征地农民13309人,目前已续保7288人,其中缴费4378人(居保3064人,职保1314人),待遇发放2910人(居保1932人,职保978人)。今年此项工作已于9月启动,目前各工作环节正有序进行,预计至12月末能如期完成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先保后征”原则,今年涉及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工程、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等项目已预存社会保障金共计4255.7649万元。

(五)人事人才工作

1.人才引进工作。通过人才“绿色通道”,调入(对调)5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回永新县工作。4个县直部门申报29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目前引进9名硕士研究生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11名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开展工作,其中刚性引进4名博士生和3名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柔性引进7名博士。

2.公开招聘工作。完成2020年省统一招聘教师(含特岗),其中统招教师150名,特岗50名。申报“三支一扶”招募计划31名,目前招募在岗人员27名。会同县卫健委完成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工作,共招聘了2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卫生医疗单位工作。申报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及考生承诺放弃岗位计划29个事业单位共计34名,招聘的55名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3.人事管理工作。完成乡镇站所576名事业人员转隶工作。办理调入调出干部手续129名,其中调往县人员手续106名,调入县内人员13名,辞职10名。批准了15名离岗创业人员期满返岗及4名同志离岗创业。完成了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加考核人数7593名,其中优秀1059名,合格6527名,不合格7名,不定等次2名。对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及时表彰工作,共有18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获得嘉奖,同时会同县扶贫办申报集体记大功2个,集体记功1个,个人记功5名,集体嘉奖5个,个人嘉奖22名。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全县共261名申报中、高级职称,其中副高86名,中级175名。正在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县共207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认定工作。二是完成了2名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完成了3“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完成2020年度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申报工作,全县共申报2个项目。

5.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完成2019年底取得资格的教育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共376人。其中高级74人,中级89人,初级213人。完成2019年度农村教师享受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确认工作共计29人,2020年度初审17人已上报至市教体局。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续聘工作共计1664人。完成岗位首聘工作共计1981人。

6.职业能力建设、技能鉴定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工作,其中初级工14人,中级工41人,高级工99人。

(六)劳动监察工作

1.2019年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情况。2020年组织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2019年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落实情况。全县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72.08余万元,其中以保险公司保函的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11个,保额833.07万元,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1个,保额82.78万元。项目完工公示后退付879.6余万元,结余3092.49余万元,县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300万元。

3.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至今,共纳入农民工实名制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86个,其中完工办理离场的49个项目(已通过农民工实名制监管系统发放工资)。其中2020年在建项目16个,纳入农民工实名制监管16个。

4.积极发挥“两网化”的作用情况。发展局机关下属单位及部分乡镇劳保所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9人,案件实现“网络化”,2020年已上线案件72件。

5.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和上访事件发生情况。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72件,期限内结案72件,结案率100%,为452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419.98余万元。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6.专项检查行动情况。1)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全县40家单位开展了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活动,涉及劳动者2764人,其中农民工565人,未发现欠薪;(2)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抽查42家单位,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清理整顿。(3)制定了年度审查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建立了年审工作台账和诚信等级档案,年审用人单位72家;(4)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已下方案,目前该项检查还在进行中,截止时间1230日。

(七)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工作

1.劳动关系工作。成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实施《“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将纳入乡镇、工业园区综治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率93%以上;签订集体劳动合同86件;审理工伤认定124人,不予认定1人,共计125人;劳动能力鉴定43人;审批企事业退休312人;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单位50个。

2.调解仲裁。发展专职仲裁员4人,兼职仲裁员8人,建设标准化仲裁庭1个,仲裁员没有配备统一审案服装。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38件,调解仲裁结案率为100%。开展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乡(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实体化建设组织23个和工业园区调解组织1个,建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2个。

3.仲裁信息化建设。仲裁办案系统已上线并使用,配备了内网专门办案电脑2台,仲裁案件100%通过系统处理。

(八)政务服务及社保卡应用工作

截至目前,“一窗受理”受理事项为448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简政放权”工作,维持上年度数据,申请证明材料29项,精简到现在还有11项证明材料和2项取消代替证明。梳理公布“一次不跑”6项,并办理“一次不跑”事项累计3533件,梳理公布“只跑一次”6项,办理“只跑一次”事项累计2884件。建设了一个标准化社保卡服务窗口,在5家社保卡合作银行分别设立了社保卡服务窗口,提供即时制发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窗口已制卡10893张,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邮递社会保障卡共计6000余人次。在人社、财政、民政、医疗医保、扶贫等多领域推广了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率为62.22%,电子社保卡申领率为28.03%

(九)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了各类档案的接收、建档和入库工作。共接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370份,转出105份,企业转出26份,转入社保退休人员310份。对部分退役士兵缴纳社保查阅档案资料复印396起,档案室共接待约620人次查借阅档案。二是进一步提升我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省、市组织部要求和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方案,拟定于202010-20212月对全县近5000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抽调了今年招募的23“三支一扶”人员参与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对934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统一审核、整理分类。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为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致富,近年来,永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一是围绕“三无”贫困劳动力,合理开发岗位。县人社局联合各乡镇、县残联、县林业局统筹设立农家书屋管理员、护林员、保洁保绿等公共服务性岗位,安置年龄偏大、因各种原因不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截至目前,共开发保洁、保绿、山林防护等10类、6300余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了有意愿从事公共服务的贫困人员5300余名,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解决了贫困地区存在的贫困人口就业难、增收难,农村公益事业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两难两无”问题。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占比为86.1%,高出全省平均数11个点。二是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根据“三无”贫困劳动力需求及实际情况,整合人社、科技、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培训资源,“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在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园林绿化、环保常识、保洁常识、法律法规常识等专业技能培训,以增强“三无”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提高技能水平,促进其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开展公益性岗位岗前培训3398人。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后续帮扶。建立对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员、新增人员和退出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年终考核机制,明确对冒名顶替、空岗、挂岗等骗取补贴行为的责任追究。2020年公益性岗位退出410人,新增600人,总岗位数较2019年度新增500余个。同时,加强对安置人员的后续帮扶,对于达到享受期限的贫困劳动力,引导进入扶贫车间、本地产业或工程项目务工。

201910月,《江西省永新县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成功入选了人社部组织评选的全国20“人社扶贫典型事例”,系江西省唯一,全国5个县之一。202010月,永新县人社局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荣获江西省第五批及时奖励三等奖

(二)推行“储工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劳动力储备培训,促进劳动力有效供给,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解决好企业招工难和劳动力就业难这一结构性矛盾。

1、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目前已经完成)

以乡镇(街道)、园区为主体,全面深入地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永新县适龄劳动力资源总体数量、基本结构等情况,为永新县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根据各乡镇劳动力资源调查开展情况,预计全县共30万劳动力。

2、提高劳动力质量(目前正在进行招标)

1)建立机构。采取外引内建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功能齐备、资质齐全的劳动力资源机构。

2)加强现有劳动力的培训。对储备的劳动力,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门别类进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截至目前,县人社局针对企业新入职员工开展储工计划培训1362人,对推动企业新员工更快适应岗位工作和环境起到促进作用。

3)提升新增劳动力的质量。运用职校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3、促进劳动力的有效供给

1)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动态信息数据库。建立起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需求配置、分析预警发布等制度,促进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2)强化劳动力有效供给。以园区建设为重点,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开放扩大劳动力供给,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力市场,形成“存进有出,市场引导,自主择业,专业推动”的合理流动态势。

(三)劳动仲裁由“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

为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永新县人社局以便民、利民、高效办案为出发点,本着“走出去、送下去”的原则,创新“一心为民”的仲裁服务工作新理念,优化仲裁模式,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开庭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是有效探索就近就地、快速高效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新模式,对全县基层调解工作起到了示范促进作用。案件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地就近参加庭审活动,同时,还可以邀请案件所在地的单位工会代表,部分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还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和点评,并与企业、职工积极互动,现场答疑解惑。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旨在拓宽劳动纠纷化解渠道,将矛盾公开、透明地解决在基层,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进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此项做法在井冈山报、吉安新闻联播进行了刊登播报,是全市唯一。

(四)社保卡发放实现“立等可取,免费包邮”

近年来,永新县人社局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创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率。为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让群众“少跑路”“少等待”,2020年,永新县人社局在实现社保卡办理“立等可取”的基础上,再次推出社保卡发放“免费包邮”服务模式。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社保卡服务窗口”,增聘工作人员和添置制卡机,满足服务群众的硬性需求。二是提供即时制卡便捷服务。为未制卡人员提供现场即时制卡服务,截至目前,即时制卡10483人次,实现了社保卡5分钟“立等可取”。三是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通过与邮政合作,实现社保卡“免费包邮”到家6000余人次。这些做法,曾获得市“放管服”改革调研组充分肯定,作为“五型政府”典型事例推介,并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江西社会保障卡》杂志等新闻媒体刊登。

(五)“三办”举措,实现社保待遇办理“加速度”

今年以来,永新县人社局聚焦高频服务事项,通过改进到龄参保人员待遇办理方式,着力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了群众办事“零跑腿”,赢得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参保群众的一致好评。一是集中办,实现待遇领取提前办。以前由乡镇劳保所按月下发到龄人员名单给村里,通知到龄参保人办理待遇,工作时间长,效果也得不到保证,今年创新设立待遇领取集中办理期,从以前的按月上报审核改为1-6月集中办理审批,极大地压缩了办理时限,提升了办事效率。二是打包办,实现关联业务一次办结。以推进“待遇集中办理”为契机,通过上门服务、张贴服务指南等方式把缴费、待遇领取和资格认证等关联业务一并落实一并宣传,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居保待遇“一件事一次办”。三是帮着办,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对孤寡老人、重残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员,由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上门服务,帮助其办理社保卡、户籍恢复或转移等难题,并即时按月发放养老金,确保应享尽享。

实施以来,永新县到龄人员待遇月办结率从之前的45%一跃上升至100%,今年度该县到龄人员总共4705人,现已办理4516人,年度办结率达96%,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了多赢效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该创新的做法被市局发文在全市进行经验推广。

三、存在问题

(一)就业创业工作方面

1.创贷方面:一是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太多,与我中心对接的银行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不熟悉业务,配合不通畅。除农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外,农行、建行、庐陵村镇银行系统不能与我系统联网,影响贷款发放。二是创贷政策变化较快,需工作人员经常性的外出宣传,贷款发放需要工作人员对创业项目进行贷前调查核实,贷后回访。每月报表和季度贴息报表也要经常到银行和财政局核对数据。而在政务中心要求窗口必须时时有人,离岗不能超过30分钟,开贷款评议会都需要借用政务中心会议室开会,对工作产生很大的不便。

2.培训方面:一是我县扶贫培训工作有协调机制,但培训涉及部门多,个别部门配合度不够。人社局虽作为牵头部门,但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在共同促进贫困劳动力力培训工作方面配合度不够,数据共享、报送方面不及时或不愿报送,给我县扶贫培训数据及时录入省就业扶贫系统造成困扰。二是我县培训需求摸底是在疫情期间开展的,当时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大都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家,待疫情缓解后组织培训,但部分早期上报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现已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培训。

3.失业保险方面:一是失业保险从20202月起并入社保系统后,系统功能并不完善,所查询数据必须上级统筹方能获得,在社保一体化系统中的数据并不准确且不及时,需要上报的数据无法在系统中体现出来,亟需完善。二是疫情期间的降税减费政策施行后,部分减费金额无法通过系统准确得出,部分数据统计不完善,新政策新系统在实际工作中所的成果难以准确体现。

(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增缴难度大

因历年缴费基数增长幅度较大,一是中断缴费现象普遍存在,企业下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15年后,不愿意连续缴费;二是缴费档次较低,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缴费基数大多数选择60%最低缴费档次;三是法治意识淡薄,企业不愿为职工参保和职工自身不想参保,双重因素同时存在,即使在今年免征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部分的情况下,企业还是不愿意为职工参保,他们考虑的不只是眼前,而是长远,怕今年扩大参保面后,明年开始将增加企业负担;四是社保降费减负后,依然有解不开的结,年龄偏大的老员工,因政策不能补缴,个人不愿延迟退休,而放弃参保。

(三)社保欠费清欠难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欠费4979万元。大部分集中在国有企业,约占欠费总数的四分之三,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已改制企业:县供销系统欠费1231万元,县粮食购销公司欠费632万元,县茧丝绸有限公司欠费276万元,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物资公司欠费221万元,县粮食局粉丝厂欠费141万元,仅此5家企业合计欠费2501万元。二是3家未改制困难企业:县北门电站(袍陂水管会)欠费631万元,县抽锈总厂欠费481万元,县航运公司欠费58万元,3家未改制企业合计欠费1170万元。另外私营企业约1000万元,部分单位和小国有企业欠费约300万元。这些国有企业所产生的欠费,不管是改制了,还是未改制,长期欠而不清,始终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顶层政策设计基层落实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7年分类改革以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都必须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各地的普遍做法都是把原本应划入企业的三类事业单位,全部改成经费自理二类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都按最低缴费档次缴费,还常常拖欠,更不用说按全额工资缴费和缴纳职业年金,所以说顶层设计的政策,有些在基层落实起来很困难。

今年我县已完成卫生系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265人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中:在职人数842人,退休人数423人。在职人员已于8月份开始逐月正常缴纳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目前正在加快完成参保人员缴费清算工作,确保退休人员最迟在12月份前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发放退休金。

但是,目前全县仍有42家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542人,其中:在职人员940人,退休人员602人,无法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涉及人员较多的单位有:七溪岭林场536人,水利局下属各个水库水陂工程管理处合计202人,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质检站、公路运输管理所195人,自来水公司120人,房地产管理局109人,森林苗圃81人,市场服务中心48人,仅这几家人数较多单位合计1291人;其他单位人员相对较少。已主动对接公益一类和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动员他们积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单位负责人和职工参保意愿都很高,说到底还是经费无法落实到位。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

1.与税务部门和合作银行之间业务衔接不畅。一是业务系统对接方面,数据不能实时传输,导致新增参保、信息变更、保费到账等信息数据传输时间长且不可预知,增加了业务办理时间;二是服务效率质量方面。保费征缴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办事部门由一到多,程序由简变繁,导致参保人两头跑,老百姓常有抱怨;三是农商银行规定6个月内未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将予以冻结,导致部分人员卡里有钱却无法代扣保费。

2.落实贫困人员及时代缴和发放存在困难。核查贫困人员是否符合代缴条件时,部分人员因在外务工,流动性大,难以准确核实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情况,特别是在校学生,身份变化存在时效性,对代缴工作增添了很大困难。个别到龄贫困人员,因身份信息缺失或长期不在家,相关信息难以及时掌握,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通知和沟通协调。

3.参保扩面续保难度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低,目前我县平均每人每月只有124元,政策吸引力不足,中青年人缴费积极性不高,在外务工人员转参职保,以及机构改革征缴职能划转后乡镇征缴力度减弱等诸多原因,致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对象减少,续保扩面难度和压力非常大。

4.基层经办力量薄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主要依靠乡镇基层力量。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原本隶属于人社部门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被整合划入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经办人员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明显下降。村级协管员未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不高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大局,我县自2017年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被征地农民人数逐年增加,目前认定人数已达1.3万人。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涉及部门多、资料多,虽然我局现已建立专用档案室,但未实现信息化管理,认证名单仅限一份电子表格,纸质档案受环境及时间影响,完整性和安全性难以保证。特别是在记录认定和终止年份、核算补贴金额等方面,每年都要根据个人参保缴费情况核算补贴,人工核算慢且易出错,补贴年限无法实现与业务系统的准确有效衔接,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望县政府给予支持,建设被征地农民档案信息化系统,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科学信息化管理。

(六)劳动监察政策落实方面,部门协调配合不够

一是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在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中,各建设工程项目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认识误区。二是用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建筑项目存在分包行为,开发商与施工方、施工方与农民之间不签订合同,用工主体复杂,造成各方之间权责不明。

(七)招人难、留人难,人才流失严重

一是由于永新县经济欠发达,各方面条件差,造成“招人难、留人难”。近五年来,公开招聘998名,调出和辞职474名,离职人数占招聘人数47.49%二是编制管理主要还是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与工作需要不匹配,有的单位职能弱化,大量编制闲置,有的单位工作需要急需进人却没编制。三是引进高端人才配套的平台建设落后。这在园区考核这块最为突出,因为企业技术平台建设落后,全省园区考核人才指标一直没能实现突破。

(八)县直单位使用编外用工不规范

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用工,基本上是由用人单位自己聘请,各行其是,待遇不一,管理比较混乱。

四、意见建议

1.完善就业创业各项工作。1)创贷方面,建议把创贷中心从政务中心撤回,以便于灵活开展工作。(2)一次性交通补贴方面,建议各乡镇督促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资料提交,然后统一收集申报,做好初审工作,以便县直部门及时审核发放。(3)公益性岗位方面,建议各乡镇应按政策督促用人单位先发放工资,人社部门再补贴。(4)招工工作方面,建议企业能及时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及就医;园区务工人员大部分在5点半至6点半下班,考虑子女放学后(4点半)无人看护的情况,建议设置托培班。

2.加大欠费的清理力度。一是对欠费较大的国营、集体企业加大资产的处理变现力度,优先清偿社保欠费,全面提升职工退休的保障能力。二是对欠费少的单位应作出还款计划,不因人事变动而不清理。三是对尚未改制的企业,加快改制步伐。四是对部分私营企业欠费清理适度进入司法程序,这样既能优化投资环境,又能维护职工权益,对引导所有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具有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3.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力度。一是将分类改革后尚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率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自收自支二类事业单位暂缓纳入,视全市其他县市区改革进度参照执行。二是将原来由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二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借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划回企业属性。

4.进一步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望县政府给予支持,建设被征地农民档案信息化系统,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科学信息化管理。二是建议省政府出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机制。三是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5.加大居保征缴力度。保费征缴实则增加参保个人账户积累,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有利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乡镇政府和村级协管员是就业创业、社保征缴、优化服务的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工作的落地和成效。建议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在县对乡镇工作考评内容中,在原来只考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中,细化增加新增扩面内容和分值,厘清部门职责,压实乡镇主体责任;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乡镇和村干部干事干劲和活力,形成上有部门、中有乡镇、下有村协管员的三级齐抓共管新局面。

6.进一步规范人事人才工作。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请事假或请病假长期离岗,建议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改革编制管理方式,立足工作需要,盘活编制资源。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用工办法,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比例及经费监督机制。四是要加强园区技术平台建设,为园区引进人才创造必须条件。

7.强化劳动监察协调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是对于即将开工或在建的工程项目信息不清楚的问题: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电力公司、民政局、卫健委、工业园区、润泉公司等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信息。二是对于农民工保证金缴纳不到位的问题: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电力公司、民政局、卫健委、工业园区、润泉公司等有建设项目的部门督促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三是对于主管部门或建设的工程项目或管辖的企业落实好根治欠薪相关政策不到位的问题: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民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或责任部门,督促本单位或本部门主管或建设的工程项目或管辖的企业落实好根治欠薪相关政策,杜绝欠薪。四是对于配合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问题: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等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

五、2021年工作思路

1.完善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解决就业难问题。一是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我县计划以乡镇(街道办)、园区为主体,中介调查机构辅助,全面深入地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全面掌握永新县劳动力资源总体情况和县内园区企业、行业产业、重大项目用工需求情况,为永新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二是实施扩大和促进就业“储工计划”。对储备的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在征求劳动力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全县培训资源,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年内力争培训3000名劳动力。同时强化劳动力有效供给,确保劳动力供需有效。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对滞留在家、务工返乡等未就业人员及时推送园区企业招聘信息,同时鼓励各行各业、县内重大项目增设岗位,优先使用本县劳工来缓解就业压力。从而形成“存进有出,市场引导,自主择业,专业推动”的合理布局。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将稳岗补贴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同时,加大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全力帮助企业招工稳工,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2.加强扩面参保工作。对照省市上级部门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继续做好社保“免减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继续加强扩面参保工作,一是以园区为重点,对规模较大、运行良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参保率;二是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的新增扩面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抢抓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全力宣传推广手机APP直缴,待遇资格网络认证等便捷服务。继续统筹兼顾抓好新增扩面和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保费续缴工作,协调做好社保、居保、税务、金融机构三方系统数据对接与个人账户核对工作,力促参保续保稳中求进。

3.做好人事人才工作。认真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协助并指导卫生和教育系统全省统一招聘人员笔试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衔接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永新籍在外工作人员调入审核材料报批工作;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三定向”毕业生的审核、接收安置工作;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申报、招募、岗前培训、派遣工作,并按有关政策落实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继续完善永新籍在外工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永新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干部调动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嘉奖工作。

4.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劳动监察等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联系住建、房管、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县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所有项目必须纳入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设立维权公示牌,实行考勤制度和建立每月工资发放台账等等。二是增强主动监察力度。着重抓好用人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打击非法用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关系。此外,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争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力度,认真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日常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实现全年投诉举报受理率100%,符合立案条件各类案件立案率100%的目标。

5.巩固人社扶贫工作成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数据实行主动跟踪管理,每月定期更新数据,做好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办、民政部门的数据对接,实行县村实际数据核查双向工作机制,定期更新贫困人员数据,对新增贫困人员及时代缴,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精准参保,确保全员参保,及时代缴到位。对到龄领取待遇的贫困人员,主动出击,上门服务,按时发放到位。

6.大力推广待遇资格网上认证。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广互联网(“江西人社”手机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认证,使认证工作逐步由上门认证为主转变为在线自助认证、他人帮助认证为主,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7.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人社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以信息化建设作为质量提升及效能驱动的工作思路。通过信息化手段增强社保服务供给,打造智慧社保。进一步扩大网上服务、掌上服务;积极配合推进一网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高效整合窗口资源,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信息跨部门共享,提升办事效率;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广领域推动数据跑路,让群众少奔波。

六、“十四五”主要工作谋划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实现“劳有丰酬,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就业更加充分,质量稳步提高。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控制在4%左右。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更高质量的工伤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

人才队伍规模质量不断壮大提升。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现县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与人才发展同步推进

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28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4%

预期性

3.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06

0.1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2.16

36.12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25

1.30

预期性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7

3.24

预期性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30%

80%

预期性

三、劳动关系

 

 

预期性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0%

预期性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5%

预期性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65%

预期性

1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7.3%

98%

预期性

四、公共服务

1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43.99

46.0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一)就业创业

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机制,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吸纳就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精准施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防范控制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努力扩大就业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和就业指导,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提高社会就业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功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培育和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注重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疾患服务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进一步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作用,加强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投入,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2.统筹城乡就业

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和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正确处理劳务输出与县内增岗的关系,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在保证县内用工的基础上,巩固扩大跨县劳务输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提高技校学生在县内企业的就业率。做好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工作。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范围,提升贷款额度至每人不超过15万元。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全民创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贷款、政策扶持、定时跟踪等一条龙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发挥小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工业园区的职能优势,建立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园(),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专家指导志愿服务团队伍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覆盖县、乡镇、行政村的三级创业服务网络。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深入园区企业、社区和村,摸清城乡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贫困人员及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个人技能清、择业意向清、培训愿望清、就业去向清。

根据企业、市场的需求和城乡劳动者培训愿望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十四五”期间计划累计培训约25000人,其中工业园区定向培训约15900人,电商培训3500人,创业培训约3600人,家庭服务业培训约2000人。整合现有各类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创业培训渠道,优化创业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技能扶贫。支持企业自行开展岗前培训和以工代训。针对永新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皮革、药化、铜加工、电子、纺织人员等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鼓励企业与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开展校企业合作,创新企业培训员工新模式,壮大技能性人才职工队伍。“十四五”期间计划累计培训600人以上的企业新型学徒。

整合培训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与有关部门开展协作。加强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联系,对城乡退役士兵进行创业和择业培训,加强与县科技局的联系,对农村专业大户进行科技种养培训,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联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与县蚕桑办的联系,对县蚕桑专业户进行新科技和产业化培训。

建立完善培训与就业对接机制。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支持鼓励企业以自主培训和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职工技能。组织开展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临近毕业的大学生、“两后生”新成长劳动力及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5.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强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协同、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劳动者内生动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二)社会保障

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规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管理服务更加便捷,构建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新格局。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一是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二是把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中来,保障这部分弱势群体的老年生活。三是继续做好国有和大集体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四是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全面推进建筑业“同舟计划”,全县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100%五是积极推进园区企业职工参保,到2025年覆盖率达90%以上。

2.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失业保险金水平。优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针对城乡贫困、残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加强社保政策兜底保障。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章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制,形成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岗位不兼容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控制体系。实行基金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消除基金问题存量,控制基金问题增量。

(三)人才人事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高质量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推进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完善人才保障服务机制。创新“引才”机制,对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组部、人社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要求放宽学历、专业、年龄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大力引进急需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拓宽渠道“聚才”,通过公开招聘、绿色通道、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同时要结合本县情,明确人才选聘方式、薪酬待遇、职级待遇等内容,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对教育、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培养、教育晋职等进行补助和奖励,提供周转房,针对高学历人才,落实安家补助、岗位补贴,解决落户及子女就学问题,为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5个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企业内职工技能等级评价活动。建立2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面向全社会劳动者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活动。争取建立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2到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10个左右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扶持和鼓励“技能大师”和“能工巧匠”带徒传艺,保护和壮大我县传统手工工艺。

开展校企业合作,合作的重点学校是吉安市职业技能学校、吉安市技工学校和永新县职业中专学校。重点对我县园区骨干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培养一批技术领头人;其次对我县国有林场的高级工和技师进行晋级培训,培养一批技师和高级技师,使之成为我县林业工业发展的技术骨干。挖掘一批我县各行各业的骨干,通过传、帮、带,使特殊人才和特殊技艺得以传承。在园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上述保障措施是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总体改革部署,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力争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工作,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健全调查处理机制。

4.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流动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调配工作力度,实施本县重大专项人员调配支持计划,着力解决本县重点发展领域的特殊人才需求。建立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公共服务顶层设计和规划实施。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

5.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文精神,落实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6.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深入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推进专项审核工作全覆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专项审核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对农村条件艰苦的义务教育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政府性奖励工资的发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劳动关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

2.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管理力度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与服务,规范企业用工和规模裁员行为。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进力度,对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覆盖面,探索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活动过程指导,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建立起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组织。完善三方机制有效运作模式,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力。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处理效能建设

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制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抓好案件处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确保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贯彻落实“重在预防、重在调解、重在基层”的原则,推进企业和区域性以及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企业调解、区域性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机制,切实筑起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第一防线”;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有效对接,不断完善办案流程,实现阳光仲裁、廉洁办案,树立仲裁机构“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能。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开展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各类主动巡查,定期、不定期监察、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5次。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和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受理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时办结,力争结案率达99%以上。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实行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全覆盖。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员水平,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基本公共服务

健全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人社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可及。

1.均等化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使用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建设。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评价。

2.信息化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配合省、市主管部门推进推进并实施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人社“全业务用卡”,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依托社会保障卡及电子证照,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惠民补贴、扶贫救助、医疗健康等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大力推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居民服务领域应用,探索通过社会保障卡及电子证照支撑居民服务在跨地区和跨部门的“一卡通办”,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

3.行风建设

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规范人社机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行为,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六)“十四五”重点项目

1.永新县就业创业实训基地项目

2018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提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文件提出: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的建设能实现课堂无法完成的技能操作实训,对增强我县农民工职业竞争力,发展本振兴县域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解决我县扶贫和农民工培训问题,增强我县劳动力就业创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现恳请国家建设一个能够满足我县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模约为6000平方米,总投资8千万元,项目实施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是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2.永新县金保三期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永新县金保三期信息化建设工程。(1)整合服务资源。依托省级集中的数据和系统,加快网站、12333、移动应用、自主应用等服务渠道建设,形成“一号一窗一网一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格局。(2)打通信息壁垒。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打通部门、地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健全业务之间的协同协作机制,打通线上与线下,实现窗口服务、网上服务与社会化服务协同。(3)推进智慧服务。从“互联网+”的视角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服务诉求的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变“服务对象找我”为“我找服务对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个性化。

3.永新县技工学校项目

“十四五”期间,人社部将面向中西部22个省(区、市)贫困地区,包括国家级贫困县,有选择性的建设技工院校。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建设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十四五”规划项目,这对我们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目前永新县职业中专学校,层次较低,师资力量薄弱,专业不多,发展资金有限,且与县工业园区的需求不大配套。因此,建设一所技工院校非常必要。技工院校建成后,不但能吸引本县的生源,还可以吸引周边县市的生源。2019年永新县有初中毕业生7002人,升入高中的只有3638人,高中毕业生4052人,升入本科院校的只有1417人。因此,技工学院每年有潜在的生源有6000人左右。如果永新县技工学院能吸纳其中的四分之一,每年就有1500人左右的生源。

永新县技工学院拟规划建设面积300亩,专业20个,师资100人,投资2亿元,能同时满足2000名学生就读。专业围绕永新县工业园区和社会短缺的专业进行设置。

 

 

永新县人社局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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