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党纪党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2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含漳州技师学院)开展了“常规+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4月3日反馈会后当晚,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筹备会;4月4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察督导组。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主动认领推动稳岗就业保民生工作不实等问题21个,推动18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完成;班子成员剖析问题、压实责任,带领责任科室完善整改措施,带头进行整改;责任科室各司其职,主动认领,勇于担当,抓实抓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始终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推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精准化落实,坚决打通“梗阻”“难点”。4月6日,局巡察整改办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任务分解会,部署整改任务分工,将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下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的通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32个问题57个具体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4月13日印发《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7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办及时下发“一表一单”,分解下达巡察整改事项通知单,每周五汇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表,平时记录巡察整改大事记,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流程,画出整改时间任务路线图,每周进行工作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定期督查,对账销号,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筑牢党组牵头抓总、党组书记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的履责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同向发力、有序开展,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按照整改方案,我局立行立改,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具体事项33个,超过总数的一半;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应完成整改的事项5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51个,1个事项基本完成;12月31日前应完成整改的事项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2个,还有3个事项未完成;5月19日,按时向市纪委监委提交《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期进展情况的报告》。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步部署,与提升服务水平同步推进,与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坚持“当下改”措施和建立“长久立”机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局完善健全30项制度。

(四)横向联动,纵深推进,打通“最后一公里”。我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形成了横向覆盖、纵向链接的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新格局,实现把压力传导到“条”,把任务落实到“块”,把成效扩展到“面”的工作目标,各项指标取得提升晋位的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紧盯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个性化、多样化的新需求,推陈出新提供更便捷的人社服务,多项改革创新举措被中央、省、市推广。打造了全省首家社保服务体验馆,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人“一对一”服务,打造集业务办理、政策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人社服务”应用场景;巧借夜间经济“烟火气”,打造以“就在这里、业来业好”为品牌的新型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夜市”,定时定点常态化开展,有效满足企业招聘和求职者需求,获央视“焦点访谈”关注报道;在全省首创“局长调解工作室”,确定每月10日、25日为“局长调解日”,创新多元调解机制,切实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集中整改阶段,局党组始终牢牢把控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一盘棋”,通过分片包干、绩效评价、核查督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多措并举,构建市人社局对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直属中心对县区各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对各社区、村(居),各社区、村(居)对各类保障群体的四方责任链条,点面结合、同频共振,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动巡察整改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为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推动稳岗就业保民生工作不实的问题。

①针对解决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成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8月起,市人社局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对未落实就业的,要求县区进一步做好就业推荐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通过强化督导调度和检查通报,有效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8月底,市毕业生办对离校未就业系统平台登记为已就业的12277人进行随机抽查,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共抽查508人,其中已就业468人,未就业40人,登记就业准确率92.1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省毕业生办的情况通报,2022年漳州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比率189.56%,同比2021年101.99%提高了87.57%;2022年漳州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为99.26%,位列全省第二。

二是丰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内容。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漳州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十大专项”活动方案》;2023年2月,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和高校举办“2023年漳州市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暨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023年3月联合闽南师范大学举办2023年“春暖漳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场招聘活动(闽南师范大学专场);制定“送岗留才进校园、政策宣传进校园、权益保障进校园、创业典型进校园、就业辅导进校园”五进校园活动方案;6月上旬联合市区四所高校开展“书记市长进校园”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三是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式。开发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调查系统,对全市6所高校2023届毕业生数、就业情况、专业设置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扎实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是深挖潜力推动落后指标提升。常态化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积极推广“就业一键帮”,对新增有就业、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建立“2473”就业帮扶响应机制,不断优化就业帮扶质量,保持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有培训意愿未培训脱贫劳动力动态清零。强化供求信息对接,开展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的招聘活动,利用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开启“直播带岗”模式,将招聘会下沉到乡镇村,创新借力“夜市地摊经济”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夜市”,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23年6月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信息监测数据情况通报》,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现转移就业人数占当地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人数比例”等3项指标,平均排名全省第五,已摆脱全省倒三,其中,“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现转移就业人数占当地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人数比例”这一硬性考核指标位列全省第四,优于泉州、三明、莆田、宁德4个地市。

②针对督促落实就业资金补贴政策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各类招聘会,线上线下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在市人社局公众号发布《加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漳州篇)》,从求职实习、就业服务、就业奖补、创业扶持四个方面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公布漳州市毕业生工作机构联系名录,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创新利用高铁12306服务平台,推动“政策找人”。从6月起,以短消息、朋友圈动态信息等形式,向抵达漳州动车站的20岁至30岁的青年群众精准推送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及企业岗位信息。印制一批政策汇编宣传册,将册子分送到村居和社区,综合运用网格服务,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返乡大学生进行入户宣传。利用线上线下“零工服务”,开设高校毕业生专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精准便捷服务。

二是推动政策落实。积极推动就业补贴政策落地落实,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调整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享受范围和申领条件,进一步释放政策叠加红利。2022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享受17人,发放补贴7.5万元;发放中小微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7万元,惠及企业10家,员工27人,发放金额位列全省第二;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16人,发放16万元,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县区均落实补贴发放。2023年全市共享受就业补贴政策316人,发放补贴金额327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24人24万元。

三是强化供需匹配。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专项招聘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为劳动者求职和民营企业招工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就业夜市”,并依托现有的零工市场(就业驿站)和灵活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统筹推进招聘活动,实现“即时快招”,推动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地。依托“源来好创业”青年创业服务季活动推广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③针对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搭建创业平台助推项目发展。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创新,加大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力度,市级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2023年全市申报省级、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163个,申报数量位居全省第二,16个项目获得省级资助资金73万元,开展市级资助项目评审,42个项目获得市级资助资金66万元。

二是加强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利用企业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场租、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2022年年底配套创业支持资金,评选新增云霄县共信电商文创园、东山县海翔智谷创业孵化基地、高新区甲骨文(漳州)技术人才双创基地、招商局芯云谷众创空间4家基地成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已增至7家,2023年持续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选工作,为今后申报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夯实基础。为更好发挥孵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定期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对孵化基地的人社政策宣传,鼓励孵化基地开展好创业项目培育。

三是指导就业“红娘”主动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各县区发动就业“红娘”积极履责,主动联系挂钩困难高校毕业生并帮助推荐就业,2022年底,我市就业“红娘”队伍186人,各县区均落实结对帮扶机制,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407人,帮扶就业407人,就业率100%。2023届困难高校毕业生466人,截至目前,已帮扶就业465人,就业率99.80%,位居全省第二。

(2)关于打造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新高地举措不多的问题。

④针对技能建设与人才培养需求不相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推动专业和技能人才认证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调研,在加强企业考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设立评价机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利自主的职业技能评价服务,激发企业作为评价主体的积极性。截至目前,长泰万晖洁具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已完成企业认定主体备案申请;企业考评员申报累计增加到120人,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队伍持续壮大。

二是加强专业和技能人才政策宣传。通过校企座谈会、校园招聘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结合人社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和工作动态,使企业、劳动者更加关注和了解企业新型学徒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配合各县区政府、人社部门,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接工作。为需要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派出专业教师,探索“车间+教室”、工学一体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培训,进一步推动了政策落实。

三是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发动各类职业院校主动对接“9+5”产业,积极探索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漳州技师学院组织开展万晖洁具有限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班期末考试、开展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班2班期末考试,5月20日再次到漳州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电子技术基础》线下教学,加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展;持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技能人才培养,将企业新型学徒制列入各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和各县区考评指标,2022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完成培训人数203人,全省考评排名第三。

⑤针对平台建设与人才培育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提升服务专家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各项人才服务活动,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市情研修班,两场专家服务基层活动;2023年,开展专家节日慰问活动,向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9名在职专家开展新春慰问,送去新春贺卡及慰问品,同时制定并报送市委人才办2023年专家休假活动方案。制定《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专家工作制度》,为今后开展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拓宽人才建言献策渠道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发挥我市专家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带动作用,2023年向财政申请12万元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经费,并于2月份出台《漳州市人社局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已向各县(区)征集专家服务需求12项,根据市委人才办工作安排,专家服务活动列入漳州人才月(11月)活动事项。

二是加快推进高端引才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高端引才申报推荐工作,多次通过电话及实地走访,重点向薄弱地区或条件成熟的优质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及服务指导,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新建高端引才平台7家(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专家服务基地3家)。因省人社厅给予各地市申报推荐高端引才平台指标有限,我局在推荐申报平台建设中,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切实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芗城区基础较好,现有大型及高精尖缺企业较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最多,而长泰、平和、台投、高新区均属于薄弱地区,平和县、台投区高端引才平台尚未建设,因此,平台建站申报推荐工作向薄弱地区倾斜,其中:芗城区3家、长泰区1家、平和县1家、台投区1家、高新区1家。我局将持续深入挖掘、重点宣传发动、开展服务指导,及时跟踪评审进展情况,力争推动薄弱地区平台建设有质的发展和量的增加。

三是建设漳州市人才项目专家库。为便于在开展人才项目评审、平台建设评估、专家服务基地等活动时,精准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为我市在人才引进、评估统计、趋势研究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撑服务,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制定《漳州市专家库建设实施方案》,专家库专家征集采取主管部门推荐和属地推荐的方式推荐人选,我局复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截至目前,漳州市人才项目专家库目前已录入专家365人,已基本实现信息查询、专家匹配、人才比对和统计分析等功能。根据市委人才办工作部署,市人社局“专家库”、市卫健委“院长库”、市教育局“校长库”三个子系统将依托“万才聚漳·人才云”系统统一建设。三个子系统中,目前仅人才项目专家库已完善基础数据,待其余两个子系统提交数据后,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建设。

⑥针对资金保障与人才服务政策不相协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跟踪人才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人才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联合市委人才办,开展人才补助资金拨付跟踪检查工作,对未及时拨付资金的县(区)予以通报。以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对未及时拨付资金的县(区)在年底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给予扣分处理。

二是加强就业资金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填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开展对获评创业孵化基地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同时,以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将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等行为列入评估退出机制内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先后组织前往漳浦县浦台众创空间、东山县海翔智谷创业孵化基地、云霄县共信电商文创园、诏安硒博士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督导调研,采用现场座谈、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总体情况、项目孵化情况、推动人社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孵化基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孵化基地建立资金专用账户,做好资金使用台账明细清单,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下一步将持续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对获评创业孵化基地的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定期“回头看”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及时退回超出使用范围的资金。责令诏安硒博士创业孵化基地及时将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的4.09万元省级奖补资金退回至公司账户,截至2023年4月10日,诏安硒博士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已将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4.09万元按原路退回福建省时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账户,并要求今后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

四是漳州技师学院加强资金管理。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及时拨付给大师工作室所属单位,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技师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183240元,剩余96760元已于2022年底被财政收回,目前无结余。漳州技师学院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资金支付执行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支出的跟踪检查,梳理其他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构筑“养老钱”守护防线不牢的问题。

⑦资金监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漳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漳人社〔2023〕88号),根据今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平和、古雷开展现场监管督导。开展2022年度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下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就业补助资金绩效核查情况的通报》(漳人社〔2023〕87号),对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核查处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漳居保〔2023〕2号),督促各县(区)经办机构全面推进暂停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完成比例97.7%。

三是加强调研督导。3月22日至4月14日对全市各县(区)城居保经办机构开展基金安全风险防范调研督导,重点查摆业务经办、重点稽核、基金财务等方面存在问题、隐患,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各县区经办机构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4月28日在市人社局就业夜市平台,开展城居保政策宣传,向来往群众介绍城居保政策、养老金领取认证资格步骤,向群众发放城居保待遇领取资格宣传资料200余张。5月16日,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发动各县(区)经办机构在窗口、镇、村服务站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宣传。

2.关于推动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⑨针对打造“智慧人社”缺乏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督导。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应用推广相关工作的通知》(漳居保〔2023〕3号),督促各县区经办机构加强村级平台的建设使用,今年4月至5月各县区便民信息化平台业务经办笔数9465笔(含移动端)。

二是强化督导培训。3月底至4月中旬会同县区经办机构分别到南靖县解放社区、华安县新圩镇、长泰区陈巷镇、漳浦县绥安镇和大南坂镇开展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调研督导,实地了解工作平台运行和村居协管员开展工作情况,现场指导村级平台业务经办,促进村级信息化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各县区共组织村级协管员业务培训10场次、共计289人次。

三是扩大政策宣传。市信息中心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开展政策宣传,借助市人社局就业夜市、“蒲公英”普法宣传进社区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指导各县区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加大政策宣传,结合调研督导在村居工作平台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南靖、华安、东山、云霄等县把村级协管员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与发放工作补助、绩效奖励挂钩,较好地调动村级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五是推进劳动监测预警工作。对中城建设责任公司和恒大项目欠薪风险隐患涉及的芗城区、龙海区、龙文区、东山县下发了《督办函》(漳治欠办督字〔2021〕2号、9号、11号、18号、19号),及时向省治欠办报送进展情况报告。下发《关于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全域网格化监管机制的通知》(漳治欠办发〔2022〕14号)文件,定期通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在建项目“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先期预警的基础上抓好压力传导与跟踪问效。2023年3月份至今已通报13期,取得明显成效。

六是加快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档案数字化已扫描258248份,完成率98.51%,超额完成省人社厅要求的任务。至2023年6月初,档案数字化已扫描265870份,完成率为99.10%。

七是及时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录入全市电子证照库。4月25日下发《关于做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安排专门人员抓紧录入工伤认定决定书电子证照后,?加强证照库查漏补缺工作,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经调取电子证照库平台,截至目前市本级和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均已开展录入工作,其中2022年以来工伤认定结论电子证照共计录入7111条,后续将继续跟踪各地电子证照录入情况。

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缺乏效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改革。通过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制度,采取“一窗受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扩大推广政务服务改革事项。针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套餐在办事环节上进一步精减申报材料,将原先3项申报材料缩减为1项;在办理流程上,申报人可通过“快递申请”方式,即可完成跨统筹地区转移企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截至目前,办结“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套餐服务4件,人社局牵头办理的其他11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结53件。

二是积极协调“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我局管理的“漳州人事人才网”无需进驻“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协调解决。

三是增加全市社保卡制卡服务网点建设。对今年以来新增建设的农信(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在原有58个服务网点基础上增设54个,确保每个县(区)至少增加3个服务网点,目前全市社保卡制卡服务网点已增至112个。

3.关于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有欠缺的问题。

?针对劳动仲裁机构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形成常态化调整机制。由仲裁科牵头、仲裁院具体落实,与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系,根据当前的人员变动情况,向市政府申请调整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于6月2日完成成员调整,并形成常态化调整机制。

二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效能。多措并举,通过开展“预防式”靠前服务、“妈妈式”服务活动、“巡回式”劳动仲裁、“诉裁式”联调联动、“局长调解工作室”协商调解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2022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70.91%,位列全省第四。

三是加强仲裁庭设备硬件和队伍建设。依据《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指导意见》规定,东山县、南靖县仲裁庭已完成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其他县(区)也均按规定配置专用办案设备。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督促各县(区)利用多渠道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仲裁员队伍,加大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省人社厅组织的仲裁员证培训考试,不断充实办案力量。2023年5月,我市组织23名工作人员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仲裁员取证培训班,云霄县派出的2名工作人员均顺利完成培训取得仲裁员证。现云霄县已有3名仲裁员,可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针对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完成全市医疗卫生鉴定专家库的调整,充实优化鉴定专家库成员,使专家库的专家类别更全面、覆盖面更广,为全市更好地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供有力的专家资源保障。

二是严格专家抽取流程。加强对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抽取专家的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专家抽取过程的台账记录,加强专家抽取环节的全流程监管,确保鉴定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到下放(授权)的三区(高新区、台投区、古雷开发区)开展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与经办人员交流座谈,现场查阅业务台账、调阅档案卷宗、查看专家抽取过程,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严格执行流程操作规程,规范记录台账,并及时整改到位;全市各鉴定经办机构开展常态化的业务指导交流,2023年上半年组织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台投区、古雷开发区及龙文区的经办人员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窗口进行业务观摩学习、实操演练,现场开展台账检查。

4.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对标责任制要求不够自觉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出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局机关党委对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列出存在不足的清单,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研读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材料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和分管领域涉及意识形态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原因分析,对照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均能够深刻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选拔考核、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方案,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反馈以来,共计2批23人次新提任干部考察谈话中考察了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纳入《漳州市人社局廉政和监管风险点》自查清单,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漳州市人社局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的通知》(漳人社党组〔2022〕37号),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管控措施得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主动的问题。

?针对12345平台多次转办反映市人社局对外公共服务电话无法接通、接通后无人应答以及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周例会、人社讲堂、青年干部学堂等载体,以学习新政策、科长讲政策、年轻干部交流业务心得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知晓覆盖面、政策能力专业度、办事效率高效化。同时,组织公共服务窗口相关人员参加政务礼仪培训,通过举办“规范办件操作培训”讲座、网络安全培训和“热情服务 做好人民公仆”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有效提升业务流转、解答准确度,提高群众办事满意率。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成立工作效能督查领导小组,深化人社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人社职能,进一步打通12345平台高频事项“堵点”、破解办事“痛点”、攻克政策“难点”;在下实功、办实事、见实效上做文章,采取实地督查、电话督查、视频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措施不力或任务完成较差等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问题不整改的相关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把监督做在事前,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工作效能。

三是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将诉求件每日汇总、分类、整理呈局长阅示,局长对比较突出的投诉件进行批示,要求相关科室、经办机构拿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到位;12345平台在原有一个咨询服务号码的基础上新增咨询服务电话号码,避免出现因咨询量大而无法成功接听的情况。

四是建立12345办理工作制度。制定《市人社局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并提出具体要求,提高诉求件办理质量,确保诉求“件件有回音”。巡察整改以来,对外公开电话均保持畅通,及时接待群众来电,解决群众诉求;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持续改善,办结政务服务事项42247件,全部按时办结,收到办事人员赠送锦旗10面,感谢信9封,政务服务好评率100%,被政务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荣誉9次。

2.关于落实利民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有的补贴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各类奖补发放。2022年受疫情影响,外出招聘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截至2022年底,发放外出招聘(引才)一次性交通和食宿费用补助1.04万元,惠及企业3家;发放企业间共享用工奖补5.8万元;发放引进劳动力奖补48.19万元,惠及企业68家。2023年初,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3〕4号),进一步深化省际劳务协作,组织企业赴云南等劳务输出地开展劳务协作,截至目前,已发放外出招聘(引才)一次性交通和食宿费用补助41.49万元;发放企业间共享用工奖补1.2万元;发放引进劳动力奖补105.8万元;各县区均已落实引进劳动力奖补政策。

二是督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93.5万元,惠及企业81家。2023年4月,市人社局发函给未落实补贴的诏安县、平和县、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4个县区,督促加快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落实。2023年3月古雷开发区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万元,惠及企业2家;2023年5月常山开发区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万元,惠及企业1家;2023年5月至6月平和县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万元,惠及企业6家;2023年7月诏安县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万元,惠及企业1家。

三是兑现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发放。截至2022年12月,巡察期间涉及100家企业未拨付的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资金588.23万已全部拨付到位,全市共发放奖补2531.1万元,惠及企业507家。

3.关于根治欠薪顽疾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市人社局作为治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深化源头欠薪治理不够有力,推动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源头欠薪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全域网格化工作监管机制,实施支队监察员挂钩县区制度,狠抓“五项制度”落地见效。印发《关于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全域网格化监管机制的通知》(漳治欠办发〔2022〕14号),定期通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在建项目“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先期预警的基础上抓好压力传导与跟踪问效。2023年3月份至今已通报13期,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制定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推动该办法覆盖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实现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501个项目,全部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三是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对根治欠薪工作实行量化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年终市对县(区)绩效考评、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考核项目挂钩,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以此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考评工作的通知》(漳治欠办发〔2023〕3号),作为本年度对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评的依据。目前已应用作为半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评价依据,对县区进行通报,督促县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补齐工作短板。

四是全力化解欠薪问题。针对欠薪投诉件呈多发频发趋势,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推广96333欠薪投诉咨询服务专线平台,快速处置欠薪线索件。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力化解欠薪存量问题。同时把好房地产项目预售监管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环节,督促项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倒逼业主履行监督责任。

4.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2019年至巡察进驻时,全市均未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指定专人审核把关。针对在案卷评查存在的引用法条有误、审批表时间逻辑有误的问题,支队指定法学专业硕士、人社局法律顾问陈建清同志对案卷进行审核,涉及重大法制问题提交政策法规科审核,防止文书出现错误。

二是加强执法学习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学习教育,印发《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理论学习制度》,每周四组织一次支队监察员业务集中学习。制定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年度培训方案,每年分两批次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2022年8月至9月在中国女排训练基地举办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2023年10月分别在东南花都酒店和芗江酒店组织开展全市监察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从依法行政、执法实务等方面对执法人员作风纪律养成、业务能力提高进行讲解培训,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漳人社办〔2023〕12号)于4月21日发文至各县区、开发区,并指导县区使用规范文书。抽查部分县区(龙文、云霄、漳浦)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给予评查和指导。

5.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未按照合同组织履约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漳州技师学院加强政府采购规定学习教育。学院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台《漳州技师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及实施条例系列法律法规,4月17日,学院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4月24日,学院行政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是市社保中心按照合同重新组织项目验收。市社保中心责成原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参数重新制作宣传片,并于2023年4月27日邀请该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系统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验收评估小组,在市人社局主管科室和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对重新制作的《3D工伤预防动画宣传片》项目开展评估验收。通过对宣传片正片、参数说明、3D原创模型和动作源文件的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重新制作的2020年和2021年《3D工伤预防动动画宣传片》符合合同要求,给予验收通过。

?针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补充问题)。市人社局分别提前支付2020、2021年第四季度物业费12.39万元、12.36万元。违规指定采购代理机构(补充问题)。市人社局对2022年实行分散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违规直接指定代理机构。合同签订流程不合规(补充问题)。市人社局2020年奖章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落实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和印章用印审批,合同、协议的签订由具体业务科室提交,经局法规科进行法规政策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签订;严格审核发票凭证报销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事务。按照《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社党组〔2022〕22号)、《关于印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通知》(漳人社〔2022〕4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事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党组政治引领仍有差距、压力传导仍有不足、日常教育管理仍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要求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在述职报告中体现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8月开展“廉政谈话周”活动,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二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重要节假日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教育,2023年4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采用自学和青年干部领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4月27日召开“五一”节前教育会和廉政工作会议。机关纪委在“三重一大”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4月24日印发的《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机关党委的监督职能。2023年4月深入开展本单位人员参与经营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情况的自查工作。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学习教育,加强对漳州技师学院的师德师风教育,从源头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关于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制度不严格,监督党组“三重一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监督管理补齐材料。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坚决制止炒作片仔癀行为和相关不良风气的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党组于2021年7月开会传达相关指示精神;关于“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党组于2022年8月开会传达相关指示精神。局党组“一把手”亲自进行部署,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但当时未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材料留底,现已按照要求补齐书面记录。

二是规范提醒谈话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相关谈心谈话主体责任,每年按时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做好书面记录存档。对市人社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做好会议通知和记录,严格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议事交流工作规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需提前一定时间(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提交审议,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是履行“三重一大”监督职责。从2023年5月起开展实地督查,紧盯“三重一大”项目,履行专项监督职责。市人社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所有会议,驻局纪检监察组确保派员参加,如因工作冲突等事由挂钩联系领导无法参会,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其他干部参会。

4.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党组集体议事规则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补充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集体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从总则、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监督追究五个方面对局党组会、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相关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同步完善《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详细规定,目前局党组审议的各个事项均严格遵照文件规定执行。党组会前,办公室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汇总提交至驻局纪检监察组审议;会上,准备好会议签到表并引导做好出席人员签到工作;会后,及时将审核好的会议纪要送交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提高局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2年度市人社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直奔主题、直面问题,认真查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存在问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2021年至巡察期间未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党组成员,由所属党支部征求其个人意见,如实征集和记录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起交流思想,检视剖析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在每半年谈心谈话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主动查找、勇于改正自身缺点,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帮助同志发现和改进不足之处。

三是增强党组示范作用。科学制定《2023年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等8个方面规划了今年党建工作重点内容。2022年党建工作总结查摆了“党建工作思想认识还存有偏差、党建与业务融合得还不够紧密、党建队伍素质还不够平衡”方面的问题,并在下一步计划中提出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系统谋划、锻造过硬队伍”三项工作。2023年以来,深入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先锋行动,举办7期青年干部学堂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6场主题党日活动。

?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发展党员工作。局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拟发展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几位同志进行严肃认真的谈话和审查审核,全面开展发展党员自查工作,严格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党员档案,督促各党支部对存在程序不规范、填写不准确、材料不完整等问题进行整改。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举办发展党员工作实务辅导,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是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党委对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三是规范管理党费支出情况。局机关党委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纳入本年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组织人员对各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局机关党委党费管理制度,规范定期公开公示、专人收缴、专账管理、年初党费基数核定、党费使用上会研究等程序。

四是督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4月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专题学习研讨、党建述职报告等进行细致检查,印发《2023年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后,督促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关于统筹推进干部人事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梳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缺配情况,根据工作岗位需求、干部日常表现情况、干部工作实绩等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拔一批符合岗位需求、能够胜任的干部人选。2023年4月至5月,经党组研究,对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及人员进行调整,共计8人次,其中:正科级轮岗2人,副科级轮岗2人,职级晋升4人。

二是统筹谋划干部提拔调整。每年对科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结合下属单位班子建设及年轻干部培养,提出提拔调整干部计划,既考虑干部的交流调整,又把握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是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知事知人,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谈心谈话等渠道,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全方面了解干部、提拔使用干部。

?针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23日至3月2日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专项检查;5月17至5月19日,配合省人社厅、教育厅对我市辖区各高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专项检查;6月3日、7月22日分别参加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高校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4月25日至26日会同市教育局对漳浦、南靖等县职称评聘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抽查;经查,我市3所市属公办高校均能稳妥推进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南靖县、漳浦县总体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结合各地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指导各单位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稳妥推进职称聘任工作。

二是规范评审流程。收集汇总2023年度各县(区)、开发区职称评审计划;批复调整漳浦县、云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批复组建古雷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环境,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针对劳动关系的规范管理还有空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2023年4月17日对我市直事业单位退休返聘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目前市直有卫健委、交通局、林业局、体育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和市政协等7个部门存在退休返聘人员。4月21日,我局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市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情况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二是形成工作意见。根据座谈会的情况,我局草拟了《规范市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征求意见稿)》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针对各单位的意见,我们对《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通知》进行修改,于5月17日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有关情况。5月23日,局组织工资、法规、养老和考奖等相关科室进行讨论形成《关于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及返聘几个问题的解答》。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协调,并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工考中心仍违规发放补贴、市人社局未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退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市工考中心已于2022年9月22日完成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并上缴财政,并组织中心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教育。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6月份出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方面对财务行为全过程进行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求局下属单位参照执行。局工资科已牵头常态化开展“1+X”资金专项检查,今后,将加强对机关财务的内部自查和对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是制定年度调研计划。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调研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人社工作调研方案,同时收集汇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调研安排,形成年度调研计划。紧紧围绕调研方案,常态化开展对策性调研、前瞻性调研、跟踪性调研、解剖式调研、督察式调研,每位班子成员均需按时间节点形成调研报告。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已制定2023年度调研计划。

2.针对边改边犯的问题。

?针对漳州技师学院擅自提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退款并加强学习教育。2023年4月7日漳州技师学院追缴“超标准报销动车一等座票”退款357元。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差旅报销等相关文件,批评教育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教育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举一反三,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自查自纠。

二是规范完善差旅管理规定。漳州技师学院出台《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漳技师〔2023〕3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师学院差旅费报销经办和审核管理,并对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三、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

1.关于党组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核心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与编办沟通协调,按照学院发展规模和学生人数,争取重新核定编制数,及时配备教师,满足教学需求。目前学院实有编制数213人,已使用212人(含考录未入编4人及拟调入2人)。加快推进2023年4月事业单位招考入围人员手续办理进度,2023年下半年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计划教师专项招聘2人。

二是加快实训室建设。电梯技术专业2022年底已经建成电梯技术综合实训室;酒店管理专业正在建设酒店管理教学一体化实训室,4月完成验收;食品加工专业正在建设食品加工与检验教学实训室,4月完成验收;消防工程技术专业依托学院的微型消防站开展专业实训;护理与康复保健专业实训室完成验收。后续将根据专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完善实训设施设备,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三是加强现场核查督导。根据省人社厅基层平台信息化提升工程试点工作文件要求,对照龙海区具体实施方案,督导龙海区人社局负责收集各乡镇的硬件设施购置明细及凭证材料、试运行开展情况说明。4月12日,业务科室组织人员前往龙海区人社局进行现场核查,随机抽取榜山镇、海澄镇、石码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查阅各乡镇的硬件设施购置明细及凭证材料,核实并掌握实施进度和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向省人社厅汇报有关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人事动态管理。如遇有人员退休、调出,根据空编情况列入招聘计划,积极争取,及时补充;根据各专业师资欠缺的情况进行轻重缓急分类排序,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充实教师队伍。

二是积极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外培内训、以赛促教等形式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履职能力,弥补教师数量上的不足。

三是积极沟通主管部门。积极与编办沟通协调,按照学院发展规模和学生人数,争取重新核定编制数,并逐年合理给予编制使用数,按步骤分年度及时补充教师缺口。

整改时限:2024年8月31日

四、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关于促进区域业务融合缺乏协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五个开发区涉及企业社保和失业保险经办事项进行梳理,理清事项目前办理现状和经办模式,并到市委编办了解各开发区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等情况。根据工作现状,我局推动建立工作机制,5月下旬印发《五个开发区企业社保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区内事区内办”工作方案》(漳人社〔2023〕74号),全市5个开发区15名社保服务专员和原属地经办机构14名联络员队伍已组建完成,6月底前陆续上岗开展服务,服务专员指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社保业务,暂未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将由“服务专员”代收代办,原属地经办机构指定联络员专门对接、优先办理。截至目前,5个开发区服务专员指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社保业务980余件(次),代收代办190余件(次),实现权限划转到位、业务承接到位、人员进驻到位,服务专员多跑腿、企业群众少走路,基本实现各开发区社保业务“区内事区内办”。 有关工作情况被《闽南日报》、省人社厅、漳州市政府网站及“福建人社”、闽南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推动《工作方案》落实。按照《五个开发区企业社保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区内事区内办”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服务专员”跟班学习、专门窗口建设、“服务专员”上岗服务等后续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持续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社保“服务专员”的工作职责和专门窗口的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措施,密切沟通衔接,加强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成效,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关于阵地载体建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阵地载体管理。与市电子政务中心沟通对接,局门户网站已开设学习新思想专栏、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和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专栏。根据市电子政务中心意见,新开设的专栏文稿数量应不低于10篇,局办公室在学习强国、共产党网,人民网上收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收集漳州市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在局门户网站上刊登。

二是加强阵地载体建设。我局于2022年3月份开通“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归入“学习新思想”专栏,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三是积极争取教师配置。漳州技师学院思政教师配置人数按照文件要求需达到14人,现有11人,思政教师配备人数仍缺3人。因教师招聘涉及事业单位招聘,编制使用需协调市委编办批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还需全市统一部署等问题,目前尚未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关新招思政教师条件。

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

三是主动申报招聘计划,积极协调编办给予用编计划指标,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计划选优生招聘2人,使思政教师配置人数达到文件要求。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补充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人社局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市人社局于2023年5月对2020年12月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身份证识别仪该批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并查缺补漏,加强固定资产录入管理工作。6月出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和固定资产管理学习。

二是漳州技师学院加强资产和合同管理。漳州技师学院于2023年4月7日在1#凭证补提“固定资产”11541元,及时将2021年6月购买的风扇、电子点钞机合计1.15万元记入固定资产。6月19日出台《漳州技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该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年8月30日停止与漳州风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行为,并责令风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撤离学院场地并缴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545元(因校企双方口头约定由校方免费提供场地,合作方提供相应设备及管理人员建设实训基地,在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专业建设的同时解决学生快递收发诉求,未约定收取场地租金)。举一反三,征求主管局相关科室及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方案,做好校园快递服务站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主动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漳州技师学院旧校区内尚有非办公用房6套,系80-90年代集资建造职工宿舍,产权属学院所有。因时间跨度较长,致使该问题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属长期整改任务。漳州技师学院旧校区内非办公用房现已完成清退4套(1-107室、2-102室、2-103室、2-306室),房产相关材料已上交主管局移交市财政局;尚余2套(2-204室、3-405室)正在清退中。此2套房产涉及的住房政策复杂,前后时间跨度长,历经多次上门动员、发送律师函及法院一审二审,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沟通协调。尚余2套非办公用房未清退(技师学院向法院起诉,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败诉),技师学院继续依法依规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努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与当事人保持沟通协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二是加强技师学院的资产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学院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学院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资产账目清楚。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以及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并制定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0日前。

五、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含漳州技师学院)期间,共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1件、问题线索1件。驻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正在办理1件;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对22人进行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四级调研员)3人,科级干部13人,拟立案1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免职3人,其他处理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4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拟立案处理1人:

因涉嫌醉驾对漳州技师学院教师(原总务科副科长、负责人)王育奎给予拟立案处理。

(二)诫勉情况

诫勉谈话2人:

因市工考中心违规发放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补贴问题,对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中心主任戴梁峰给予诫勉谈话。

因对漳州技师学院两起出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漳州技师学院财务负责人杨逸蓉给予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组织处理免职3人:

因师德师风问题对漳州技师学院原副院长李亚带给予免职处理。

因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履职不力对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原失业保险科科长陈少伟给予免职处理。

因涉嫌醉驾及2021年采购项目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采购问题对漳州技师学院原总务科副科长、负责人王育奎给予免职处理。

(四)其他处理情况

其他处理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4人:

因就业工作3项指标,月平均排名均全省倒三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党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违规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等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未按照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及招聘编外人员比较随意等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社保基金多领、冒领现象仍然发生的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履职不力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出差乘坐一等座问题对2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出差返程乘坐一等卧超标准报销车票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聘用人员脱产学习期间按月发放薪酬的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行政处罚决定书仍引用旧条款,存在法条适用错误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干部考察不够深入,学历更改不严谨以及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谨,“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归档材料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因资金跟踪检查不力,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奖补资金超出资金使用范围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因2021年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因毕业学籍材料自行保管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因逾期将证件上交归管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21690;通信地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bdw2021690@163.com。

附件:《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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