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成效]政务公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惠城区党组开展了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2022年7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抓好5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习“第一议题”无研究和落实措施;党组会学“第一议题”次数不够;政治要件台账不够规范,未对列账事项的举措和成效梳理汇总。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从2022年1月开始落实政治要件的要求,已建立台账;做到有学习,有贯彻意见;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的要求,做到有学习、有研究,有贯彻意见,并指定专门的记录人,规范台账管理。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以班子传阅为主,层层传导学习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周学制度,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业务知识空心化,力求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二是已完善制度方案,在传达上级重大文件精神时,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方案,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三是已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做到应建尽建。
2.养老工作基础不够夯实
(1)针对“政策衔接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惠城区2015-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失效后,未及时研究后续衔接政策,现全区13个镇街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除横沥镇仍在运营外,其余均已处于关停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2年7月至10月底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惠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的报告》;二是《惠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2023-2025)》业经九届2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于2023年1月4日印发。根据方案,按照老年人口数、位置、站点分布划分三个片区,我局已完成集中采购,2023年2月1日起统一进驻运营。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未按要求制定《惠城区民政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惠城区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等制度文件,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没有完全抓细抓实抓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制定《惠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惠城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体系》,并落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的评价,推进“三化”建设。
(3)针对“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落实规划惠城区新建住宅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住宅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1〕15号);二是对于发现存在的问题,由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牵头,联合我局社会福利股及区直有关部门、镇街,印发《惠城区新建住宅项目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提交使用管理工作指引》,建立我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
(4)针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养老机构未及时到区民政局办理备案的情况;备案资料中存在登记证书已过期1家;备案资料中备案床位数量未及时更新6家;备案资料中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3家;备案资料中无食品经营许可证3家;其他缺失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备案资料情况的2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养老机构备案存在的登记证书过期、备案床位数量未及时更新、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等备案资料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对全区民办养老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备案资料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民办养老机构对备案资料情况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缺失资料的,责成机构立即到相应部门补办,并明确整改时限。由我局牵头,联合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15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幸福康怡院、正康养老院、颐年堂养护院的服务对象已全部转移安置,存在的消防隐患正在有序整改。因不动产权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3家养老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消防审验手续;三是严格按照《惠城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制度》,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3.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1)针对“全面落实低保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1年8月和2022年3月,市民政局核对中心分别2次对区民政局开展低保核对工作,均发现低保政策的落实存在问题。区民政局党组只是对发现的6户人员进行整改,没有全面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的监督核查机制,有效堵塞“错保”“漏保”情况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通过巡察集中整改专题会已进行专项工作研究;二是所有在册对象落实一年两次信息化核对;三是落实主动报告制度宣传,印发社会救助宣传册19000多份,宣传海报1000多份;四是成立核查小组,除核实系统预警外,按要求入户核查。
(2)针对“特殊群体关爱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落实不定期对照料护理服务进行抽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方面有欠缺,没有按要求让护理服务的受托方及时把照料服务的情况报民政局备案。未按要求建立稽核制度、考核制度及投诉反馈机制,在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三级巡查制度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印发了《惠城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方案》;二是已在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三是已落实照料护理变更制度。
(3)针对“惠民政策宣传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推进以服务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为主的“长者联”工作中,仅召集镇街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开会,没有多渠道多层次的进行宣传,导致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普法宣传方案,并通过招募普法宣传大使,成立普法宣传服务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已拟定《惠城区民政局普法实施方案》,方案涵盖了养老服务等民政系统政策法规宣传内容;三是邀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区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长者联”服务培训工作;四是通过双百社工以走访入户、电话巡访等方式宣传和服务老人,把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政策知晓率。
(4)针对“落实落细高龄津贴惠民政策温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区民政局2022年5月19日提交的“关于应领未领高龄津贴人员的情况说明”,目前有300位老人符合政策,但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未能享受到高龄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8月,审计查出其中的300人应领未领已由各镇办于4月、5月通知完毕,但至8月底,有93位老人仍未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经再次通知后,93位老人中已有3位老人完成申请、1位老人不愿申办、1位老人户籍迁出、11位老人无法联系、8位老人逝世、52位老人已电话通知本人及家属、17位老人已书面告知。我局将继续跟踪落实;二是已制定了《惠城区民政局民生保障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制度》《惠城区民政局普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建立工作台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压实镇街属地责任,通过民政专员、双百社工、村社区干部逐一上门发送《告知书》,做到不漏一人。
4.社会组织监管较为粗放
(1)针对“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区2019年有68家社会组织未提交年报,2020年有122家社会组织未提交年报,2021年需要清理的僵尸型社会组织43家,只完成清理20家,占任务数47%,仍有23家未处理,清理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已列入清理范畴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电话询问、现场走访及约谈等方式,责成责任人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已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3家,其中注销的41家,更换法人的2家。
(2)针对“社会组织监管体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社会组织管理重登记轻监管,对社会组织年报信息把关不严,经抽查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填报的信息不符、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了《惠城区民政局2022年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了社会组织监管,组织专人对社会组织年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要求社会组织须重新上传提交。强化年报工作的严肃性,解决信息报送中的虚假失真问题,对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信用监管体系异常名录。
(3)针对“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制定《惠城区民政局“10+5+N”实施方案》以引导社会组织引进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但措施不多,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纳入方案的10家社会组织至今也未能按要求提供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出台了“惠州市惠城区百团千企助力乡村振兴2022-2025行动方案”,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该项目惠城区信息协会主办,惠城区若干热心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促使社会组织、企业主动对接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振兴为重要基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前已完成对七联村、芦村、峯洞村、建安村等乡村的实地调研。;二是帮扶江南七联村启动慈善幸福村建设和社区基金试点项目,共筹集30多万元;帮扶桥东荷乡社区建立社区基金13多万元;帮扶马安镇栢田村建立幸福家园基金20多万元;帮扶桥西街道开展惠民微实事活动,帮助居民群众实现一批微心愿,等等。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局党组会议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没有独立的会议记录本,意识形态工作未列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重要内容。局党组常态化开展网络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管控工作不显著,除了2020年6月曾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再无其他工作开展情况。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仅停留在局党组成员,没有扩面到下属各党支部、部门以及综合福利院、企业、社会团体等,没有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意识形态研判。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从2022年1月开始,已经设有独立记录本,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今年民主生活会内容;三是已按要求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四是严格落实走访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制度,抓实党建扩面工作。
(2)针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查阅区政府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情况。区政府直属机关党委截至2022年4月25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显示区民政局党总支部学习指标偏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督查制度,督促学员坚持每天学习,每月通报学习情况,提高参与率、活跃度;二是计划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学习标兵活动,提高学习积极性。目前,参与率、活跃度显著提高。
(二)整治不正之风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存有待加强
1.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扎实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缺少研究;二是2021年11月10日党组会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简单;三是要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重部署,轻落实。五是惠城区民政局党组2018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二分之一内容转抄网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教育,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周学、晨读制度,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制度教育;完善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每季度研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落实意见;三是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四是每季度开展谈话提醒活动。
(2)针对“不能腐”制度查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度梳理工作意识淡薄,全面查摆现有制度是否规范健全不严格。如《惠城区民政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是落实“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负责”的原则……”《惠城区民政局重大事项票决制度》《惠城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已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但没有及时废除或修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现行所有制度进行梳理,并及时废止失效文件3个,对文件内容与现有情况不符的,及时修改文件4个;二是已制定惠城区民政局“不能腐”制度,由办公室抓落实。
(1)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2021年对横沥、水口两个镇街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申报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计划在2021年底完成,因前期摸底调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在实施过程发现土地权属、项目资金等诸多原因造成项目至今难以推进,实事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市民政局文件精神,我局制订的《惠城区镇(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实施,全区8家镇(街道)敬老院纳入关停计划,分批推进。目前,水口街道敬老院、横沥镇敬老院、横沥镇矮陂敬老院、横沥镇大岚敬老院已关停,服务对象分别转移安置惠城区综合福利院、惠城区杏健老年护理院。
(2)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2021年11月向区民政局发出重大政策落实整改函,要求60日内报告整改情况,该局直至2022年3月才回函落实情况,超期67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惠城区民政局民生保障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制度》,避免再次发生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二是落实业务部门审计责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跟踪负责。
3.财政纪律执行不全面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2019至2021年的12月份,将一些专项经费余额直接通过支出科目调整进行冲销,但未提供具体冲销账务的调整说明及依据。
二是将福利院的部分运营支出在儿童养育费项目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今后在年底进行账务调整时,福利院将严格按照规定上会讨论,并附上调整说明;二是规范支出范围。将不该在儿童养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已在今年8月份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以后严格按照儿童养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列支。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增强
1.针对“基层党建主业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区民政局未按要求召开会议传达部署《惠城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也未按要求制定2021年度《三年行动计划》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惠城区惠城区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清单》,分步实施;二是已制定任务清单,责任落实到人。
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相关材料缺失,归档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年度局机关党支部和综合福利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材料;二是部分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区综合福利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和综合福利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材料缺失;三是部分年度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材料未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了组织生活会的会议流程,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台账资料;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台账。
(2)针对“区民政局党组未进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无2019至2021年度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材料;无2020年度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上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落实情况材料;无2019至2021年度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整改问题清单;无2020至2021年度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材料;无2019年度区民政局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
二是已按要求规范材料内容;三是已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由办公室、党建办具体负责。
3.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
(1)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党总支在调整总支书记时未报局党组会议审议讨论,机关支部在调整支部书记、支委候选人时未报党总支部会议审议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已按规定做好改选、换届工作;二是已加强党务学习,组织支部书记培训。
(2)针对“下级支部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编办2020年10月下发通知不再保留惠城区社会福利厂,经查阅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区民政局党组织结构图,福利厂支部未及时撤销,直至2022年5月社会福利厂党支部才撤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定期对支部进行检查、指导;二是压实责任,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社会组织党支部未及时录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惠州市惠城区甜玉米产销协会党支部等7个党支部未及时录入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区社会组织党委下属党组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今年5月由党建办按要求录入;二是已建立长效机制,指定专人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维护。
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针对“专业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区民政局有执法证人员仅3人,但其中2名执法人员均不在执法工作岗位上。2014年惠城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挂牌成立,配备2名核查员,从2016年开始,其中1名工作人员被借用至区民政局办公室至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要求有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考试;二是核查人员已调整回社救股工作。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报送个别批次干部调整配备预审方案不完整。二是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三是征求意见不够规范。四是谈话及民主测评范围过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组织负责人事的人员及相关领导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惠城组通〔2020〕7号);二是已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三是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机制。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查有关证照,个别干部及工作人员有出国(境)记录,但《惠城区民政局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登记表》无相应领取、归还证照登记,也无相关审批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二是已完善出入境登记;三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相关证照管理等工作。
5.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讨论评优评先、人事调动和重大经费支出事项等部分议题没有落实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今年7月开始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三是压实党组责任,“三重一大”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
(四)部分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议记录本仍然使用不规范,无页码。二是班子会议和局党组会议记录在同一个本上混记,没有单独分开记录。三是研究重大人事事项没有领导班子的逐个表态发言和最后没有一把手末位表态。四是班子成员未对照整改台账认领问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缺少深刻剖析材料;五是未建立杨爷山墓园常态化巡查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从2022年1月开始,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单独记录;二是已于今年7月开始落实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已拟订方案,对全区依法登记为法人并经民政部门审核的公益性公墓(含杨爷山墓园)进行规范管理。
2.针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如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在低保五保政策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实际工作中缺乏具体措施等问题和不足现象依然存在,如落实《广东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情况,经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未按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监督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已制定《惠城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五)其他巡察发现问题
1.针对“康复服务工作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发现,区民政局福利院目前院内无专业康复医生,在落实老年人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接收康复专业实习生到区综合福利院提供康复服务;二是已上报区人社局2023年增人计划,招聘1名康复医生;三是已制定计划,在未完成招聘康复医生前,向社会专业康复机构购买服务。
2.针对“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存在思想不够重视,流于形式。一是惠城区民政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转抄三分之一2019年度惠城区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专题学习计划内容,且与开展党建工作不相符。二是惠城区民政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摘抄网上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经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已经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三是落实责任,严格纪律,杜绝网上摘抄、转抄。
3.针对“社会组织党建为民服务水平提升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会组织党建为民服务水平提升不明显。未查阅有区社会组织党委传达学习贯彻区委组织部2020年3月23日下发惠城组通[2020]15号关于印发《惠城区“两新”党组织“‘新新’耀鹅城”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讨论研究部署惠城区探索设立党企“直通车”工作室相关事项会议。经走访查看区民政局各股室,未有设立“直通车”工作室识别牌。未查阅有“直通车”工作室来访来电情况登记材料。未查阅有更改“直通车”工作室通知的相关内容材料。未查看有党建为民宣传点和宣传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要求社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已将“直通车”工作室并入党建办,并具体负责落实。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度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党支部第一(1、2、3月份)和第二季度(4、5、6月份)未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党支部2019年度2月和7月份、2020年度2、10和12月份未召开支委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走访支部制度,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指导,每月走访支部不少于3个。
5.针对“重要工作台账资料丢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要工作台账资料丢失。根据区民政局的情况说明,成立乡镇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整改情况,建立乡镇敬老院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等方案,因2021年9月清理文件档案时没有注意保留,导致相关文件丢失,电子文档也没有专项保存,致使台账资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丢失的台账资料已找回归档;二是已制定《乡镇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强台账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6.针对“工作态度不端,办事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查阅民政局惠城区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管理发现:“来文单位:区委办,来文时间2021年9月7日。文件标题:惠城区整顿作风锻造铁军存在问题情况通报(第八期),通报区民政局回复意见、报送材料严重超时。”经抽查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优化办文程序,要求领导签阅意见时要有具体落实意见;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压实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
7.针对“区应急救灾仓库管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走访发现,救灾4楼仓库左侧靠墙边堆放有与救灾物资无关的杂物(书籍、纸箱、低保等历年台账资料),靠右侧一位置处也存放有与救灾物资无关的印刷资料;4楼仓库靠楼梯间的侧门没有上锁,楼梯口上下无关人员可以随意进出仓库;救灾物资无分类存放,未设置明显标志;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未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清理无关物资,并对物资进行分类摆放;二是2022年8月10日已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完善仓库出入库人员登记;三是在仓库门口放置“救灾仓库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等警示牌。
8.针对“专项救助金发放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在审核发放全区事实无人抚养义务儿童生活保障金和孤儿助学金过程中,存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制定《惠城区民政局民生保障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制度》,要求健全档案相关材料,落实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查阅龙丰、水口、马安三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评估报告,存在服务指标设置不合理、指定的服务指标量过少、服务开展不足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惠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2023-2025)》业经九届2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于2023年1月4日印发。方案明确了服务内容、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等细则。
二是根据方案,按照老年人口数、位置、站点分布划分三个片区,我局已完成集中采购,2023年2月1日起统一进驻运营。
10.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统计,区民政局党组会议25次没有记录人签名;3次党组会议和学习参会人员签名不全或没有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善签到管理,直接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二是已指定专人为会议记录人。
11.针对“支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机关支部委员会、综合福利院党支部部分会议记录要素缺失。
二是区社会组织党委部分会议记录要素缺失。
三是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素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严格规范党总支、支部、社会组织党委及下属支部的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数、主持人、主讲人、记录人、列席人、请假人、缺席人员等内容。二是已指定专人负责党总支会议记录及负责社会组织党委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2-7809332;邮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5号3楼332室;电子邮箱:qmzjbgs@h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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