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纪律作风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关于印发《化成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八个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管各党(总)支部: 经街道干部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化成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化成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化成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化成街道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化成街道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化成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化成街道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化成街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八个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袁州区化成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化成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 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7〕10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全区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袁办字〔2017〕10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化街字〔2017〕12号)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街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全街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新袁州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以下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是: 1.责任意识方面: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论学习浮于表面,走过场;对“两个责任”划分出现认识偏差;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把党建当做副业,重经济轻党建;对主体责任意识高度和深度不够,把主体责任理解为“一把手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 2.责任落实方面:着力解决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方法途径单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层层递减、上头热下头冷,落实责任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落实责任停留在表面,只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具体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3.责任追究方面:着力解决责任追究宽松软,不敢严格问责;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怕影响领导权威,怕将来会丢选票,怕影响单位荣誉;责任追究方法手段少,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少等问题。 4.工作机制方面:着力解决工作机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有效性;责任落实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指导各单位抓责任落实操作性不强;责任考核不结合实际,考核内容偏“虚”,考核比重偏“轻”,考核方式偏“单”,考核结果运用偏“空”等问题。 5.组织生活方面: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正常,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随意化、庸俗化,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敢动真碰硬。 6.选人用人方面:着力解决干部选用不够规范,执行标准不严,干部选拔过程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工作程序不合规、材料不完整、内容不真实;用人导向不明确,干部选用凭个人感情;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不严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行为。 三、方法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25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一方面要紧跟街道党工委安排部署,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工作开展。 3.组织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宜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单位各党(总)支部及街道领导班子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2.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方案》指出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实行签字背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街道党工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班子成员的由党工委书记审定。 3.开展重点抽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形成专题报告。各基层党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并于2017年11月6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民主评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等,对各党(总)支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班子作风整改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 3.开展绩效考核。制定具体评价办法,对各级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具有化成特色的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成立全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示范带动“两委”班子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把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用心用力,抓细抓实。街道党工委将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指导党支部制定整改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集中整治。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履职尽责,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开门整治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LED屏、黑板报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积极上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街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电话、设立信箱等,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化成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 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全区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街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街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和“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要求,着力解决全街履行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街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九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1.执行双重领导意识不强、体制不到位。着力解决下级纪委接受上级纪委领导意识不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不够,由于体制原因,导致不便于对同级党组织开展监督等问题。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监督执纪工作以街纪工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 2.监督执纪合力不够。着力解决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协调配合、联手联动不力,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认真落实区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袁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 3.纪工委党内专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着力解决纪工委承担着许多与纪检监察工作不太密切甚至毫不相关的工作,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袁发〔2015〕3号)文件要求,街道纪工委要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自身职责认识不清。着力解决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热衷于干些“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工作来体现自己的业绩。 5.执行纪律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格。着力解决线索处置不一致,案卷文书不规范、办“人情案”的现象。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及相应标准规范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以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为参照,统一规范我街纪律审查相关工作,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6.不适应、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碍于情面,对同级班子的一些错误言行不敢进行监督和批评,对一些违纪违法情况不能及时报送给上级纪委等问题。认真落实区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袁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类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坚持党工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工委监督、各办公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四种形态”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7.不会监督、履职办法不多。着力解决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监督督查时松时紧,未建立有效机制,使一些“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纠而复生,难以根治等问题。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加强作风常态化监管,紧盯“四风”问题不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督查机制;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以钱物为注娱乐活动的通知》。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8.问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着力解决“一案双查”层级偏低,该及时问责的不及时问责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9.纪检干部的懒散问题。着力解决办事办文拖拉,工作不紧张、不主动;思想不艰苦、工作不投入;工作做表面文章,不能直面问题,不说真话,说一套、做一套等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格自由裁量权;锤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作风,强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当、怕担当就是失职,就是违纪的意识,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全街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具体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作风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将本方案的具体内容纳入其中,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可行的具体内容。 2.召开动员会。认真传达精神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工作开展。 3.组织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开展自查自纠。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2.深刻剖析原因。对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措施。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纪检干部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由全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开展重点抽查。全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形成专题报告。各基层党组织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11月1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全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综合考评。制定具体考评办法,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年度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制定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配套制度、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纪委领导干部家访谈心制度,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机制推进工作的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纪工委书记邓涵同志担任组长,纪工委副书记张清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工委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纪工委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贯穿纪检各项工作。各纪检干部要靠前指挥,当好表率。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坚持开门整治 通过黑板报、微信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突出问题,针砭不良习气。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电话、电子信箱等,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四)开展比学赶超 专项整治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全街各单位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向高的攀、向强的比、向好的学,用担当诠释忠诚,推动全街纪律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化成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全区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组织部《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全街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将集中整治作为今年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用作风整治的成果来检验“两学一做”的成效,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围绕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整治内容 重点分三个层次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基层党工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突出问题。 (一)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1.主业意识不够强。“党建最大政绩”理念没有完全树立,抓党建的激情不高,存在以口头过问、会议布置、文件签阅,代替亲谋亲抓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做好分管领域与基层党建工作的结合文章摆位不准,心力和精力投入少。 2.对党建业务的掌控还要进一步加强。谋划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对部分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有力的解决办法,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按部就班,缺少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落实措施;对党建业务学习不够、钻研不深,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 3.督导问责不力。对所属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少,存在“老好人”思想,督查问责不严,即使面上发现了一些问题,多是口头要求整改,后续督促整改相对较少。对下属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党员审核把关不严;对流动在外党员的管理存在死角,没有督促所属支部向流动党员发放活动证,流动党员花名册更新不及时。 4.示范带头不够。党政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经常,有时存在“灯下黑”问题;有的讲党课不认真敷衍了事;有的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上级和街道党工委的决策部署有怨言,不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向支部传导压力不够,使得各支部缺乏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基层党支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党建履职不到位。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抓党建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支部工作应付了事,满足于检查能过关。有的支部书记把党建工作当负担,未能按规定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支部组织生活等制度。 2.能力素质不胜任。有的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对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常识不懂,也不学业务,支部工作不会做或停留在低层次。有的支部书记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弱,驾驭不了支部整体建设,掌控不了党员和党小组长队伍,个人威信和群众基础欠缺,导致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3.党内制度不落实。有的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存在简化程序或以登记代替落实的现象。有的不认真落实“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不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3.问题导向不突出。有的对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见怪不怪,既不立足自身解决,也不寻求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有的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遇到困难绕道走,或将矛盾直接上交上级党工委。有的对流动党员管理和失联党员查找缺乏有效办法,导致流动党员失控失管和失联党员长期失联。 4.工作作风不务实。有的落实“党建+”生搬硬套“贴标签”,加不好加不像。有的开展“三大工程”建设与自身实际结合不紧,联系服务群众、帮解群众困难没有落到实处。有的对上级决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支部开展先锋创绩、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亮身份等工作走过场。有的不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材料,统计数据不实,注水严重。 (三)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理想信念方面。有的党员政治觉悟不高,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有的对党组织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一套会后一套。有的不主动交纳党费,或在党费交纳上说怪话、发牢骚。有的党员意识不强,混同于普通群众。 2.规矩纪律方面。有的党员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宗旨意识不强,服务帮助群众不够主动。 3.道德品行方面。有的缺乏节约意识,婚丧嫁娶比排场、摆阔气。有的崇尚哥们义气和“小圈子”文化,存在拉帮结派等行为。 4.奉献作为方面。有的党员敬业奉献精神不够,工作怕苦怕累,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有的做事讲条件、要待遇,没有达到目的就发牢骚、说怪话。有的工作业绩满足过得去、差不多,缺乏争先创优的劲头。有的下基层现场办公少,与普通群众交流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少。有的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有的不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歪风邪气面前不敢抵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管不问,也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三、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由街道组织口牵头。集中整治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把督查和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互相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 1.制定方案计划。各挂点工委委员要指导所挂党(总)支部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于3月25日之前报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2.浓厚整治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并利用横幅、党务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动态等,大力营造整治氛围,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认真组织学习。各党(总)支部要针对所属党员的不同类型与特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时间次数和编目内容。除了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外,还要学习区委印发的《党员干部学习简明读本》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掌握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可以放到“党员学习议事日”中进行,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4.广泛征求意见。各党(总)支部要采取一定方式,广泛收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党(总)支部要重点采取召开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上门走访、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经梳理汇总和分类后,报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5.扎实开展自查。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突出问题,对照“四讲四有”党员负面清单,对照上级巡察督查指出的问题,以及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查摆。基层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个人要建立问题清单,届时,街道组织办将逐一督查各单位问题清单建立情况。 6.深刻剖析原因。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个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7.制定整改方案。5月8日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行销号整改。整改台账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严格督查指导。街道组织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从动员部署阶段开始,每个阶段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并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抓出负面典型,进行通报问责。 9.建立签字背书制度。9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及其支委班子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报街道组织办,交由工委书记审定,其中支委委员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要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核,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上级党组织书记审定,普通党员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也要由党支部书记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0.开展“回头看”。基层党组织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自查结果于10月30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区委组织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11.搞好总结评估。以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依据,对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层层评估,11月2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在分析研判基础上,将评估情况上报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总结提炼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党支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成立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委书记彭东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刘未生、工委副书记邹显卫、组织委员桂武丽图担任,成员有邓涵、彭明耀、唐国禄、韩燕、万文飞,组织委员桂武丽图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和三个督导组,工作人员主要从组织口、宣传口等办抽调。 (二)坚持开门整治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平台,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典型。各基层党组织要设立集中整治举报电话,举报电话要广而告之、人人知晓,工作时间内要确保有专人接听、有专门记录本,并做好跟踪问效。 (三)着力推动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表时间进度,对照部署安排,一一抓好落实,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该反馈的要及时反馈,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落实不整改的,将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 化成街道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作风方面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为进一步激励我街全体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落实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秀美化成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街上下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推动平安法治化成建设再上新台阶。 开展集中整治,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我街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针对各社区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突出问题,具体为: 1.用法服务意识不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及时,主动作为意识不够,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不够细致,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不多,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力度不够。 2.工作作风存在“庸、懒、散”问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让当事人感到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回应社会热点难点不及时,工作方法简单,脱离群众,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损害群众利益。趋利执法、随意执法、生硬执法,影响干部队伍形象。 3.治安巡防及司法力量在社区不够深入。社区巡防力量与频率不足,巡逻力度小,巡逻率低。司法人员不够,难以及时满足群众用法正当需求。 4.社区平台综治建设基础薄弱。对省、市、区基层综治建设专项要求没有严格落实到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差距较大。一是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人员数量及管理不到位;二是综治专项经费没有落实到位;三是网格管理员的管理、培训不到位。 5.优化环境整治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对企业周边环境及项目实施施工环境整治不力,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阻工扰工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成立了优化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但没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等。 6.提升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对公众安全感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如做好公众安全感宣传工作,在人流量大的场所分发宣传单,通过社区居委会发放给居民的一封信,再通过层层会议进行宣传;在中心城区辖区内的大街小巷组织专职治安巡防队、“红袖章”义务巡逻队开展治安巡防工作,预防和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 7.接访下访不扎实。接待信访群众态度生硬、不主动热情,对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回复不及时;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深入基层和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不够,不能抓早抓小,做细做实,不能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加以解决,使一些小矛盾、小问题、能协商解决的事被拖成老案、难案、积案。 8.信访处置不得力。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敢动真碰硬,对群众诉求化解、督查督办力度不够,造成群众合理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围堵党政机关、交通道路及无理缠访闹访等违法信访行为不敢抓、不敢管,害怕出岔子、担风险,回避责任、逃避问题。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其他各办及各社区要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并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报街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 2.召开动员会。各社区要在街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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