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对党员日常教育存在问题]中共官陂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官陂镇下辖15个村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19日至9月7日,县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组对官陂镇下辖15个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官陂镇党委高度重视,始终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以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认真做好村级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整改工作组、整改指导组、督查问责组等4个小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派驻各村,协助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严明纪律,压紧压实责任。官陂镇党委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及时制定下发了《官陂镇下辖15个村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及《官陂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四组巡察官陂镇下辖15个村党组织巡察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具体问题,明确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审核部门及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被巡察村相对应制定巡察整改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动态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

  三是务求实效,推进整改落实。官陂镇党委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就整改工作及整改进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坚持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并及时向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上报整改进度。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成果。从严从实认真做好村级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并真正把巡察组对官陂镇下辖15个村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各村事业发展的动力。

  巡察一组巡察官陂镇下官村、官北村、龙岗村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组织村干部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理论素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三个村立足村情实际,均已制定本村三年发展规划,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稳步推动乡村振兴。

  今年来,被巡察村重点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保护、文明乡风塑造、乡村民生改善等方面项目8个,其中,下官村2个、官北村3个、龙岗村3个。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家底,科学谋划发展。被巡察村利用“三资”清理的契机,认真摸底村集体可利用的资产资源等情况,统筹各村资源,盘活资源,科学谋划加快经济发展的问题。官北村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2个,计划发包水电站1个用于盘活村集体资产;龙岗村将利用村集体生态林,发展林下经济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2个,近期发展规划项目3个;下官村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3个。

  二是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入。被巡察各村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立足村情实际,积极谋划可行性发展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问题。今年全年预计,下官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20万元,官北村可达10万元,龙岗可达10万元以上。

  3.贯彻落实上级中心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持续不断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活动。被巡察村持续不断推动“移风易俗”活动落实落细。一是加大“移风易俗”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积极作用,营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突出专项治理,净化社会风气。各村积极开展整治丧葬举办歌舞表演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各村共取消超标准举办白事19场,游神庙会22场,没有举办婚庆等活动。三是加强学习,规范实施。下官村组织学习《诏安县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并要求全村党员干部认真遵守,杜绝违规慰问相关情况。

  (2)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突出“标本兼治”总目标,强化打击攻坚、综合治理、长效常治。二是结合打假活动,认真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摸排。三是认真撰写专项报告。整改期间,下官村和龙岗村已立足本村实际撰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结报告。

  (3)持续深化低保领域专项治理。镇民政办加强对各村低保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清理,避免关系保、人情保。被巡察村认真组织村两委学习低保有关政策知识,要求今后规范开展低保申报活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官北村就该村1户低保户申报程序不规范进行资格重新核查认定;官陂镇纪委就下官村低保户张建兴涉及优亲厚友问题负有责任的下官村村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4.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严格遵守。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决策“三重一大”有关事项时候,逐步完善议事机制,提高基层决策民主性,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加强监督,举一反三。镇“三个中心”加大对各村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杜绝违反“三重一大”相关政策的问题出现。

  (二)村级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组织村两委对党内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涉及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被巡察村已结合“三会一课”,制定合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做到常态化。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没有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的相关知识,认识到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镇宣传办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的知识学习,提升村两委干部的意识形态辨别力。

  被巡察村充分利用宣传栏等设施宣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宣传栏的宣传实际效果;官北和龙岗村均已设置农家书屋;下官村已开放农家书屋,供群众学习活动。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加强对各村发展党员的业务指导,组织被巡察村学习《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程序、教育”三关,加快党员发展进度,注重在从优秀青年中吸收为发展对象,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龙岗村、官北村2个村加快发展党员工作,切实解决严重滞后的问题。龙岗村发展预备党员2名;官北村发展预备党员1名。

  4.关于违规聘用村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组织下官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学习《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诏委〔2015〕130号)文件精神,对擅自任用干部的情况坚决给予纠正;

  下官村已解聘配套干部1名,同时举一反三,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落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5.关于配套干部人数偏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官北村已辞退配套干部1名,官北村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做到配套干部配置不得多于两委职数。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党建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被巡察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始终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确保党建工作与其他事务工作齐头并进;二是定期研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研究党建工作。目前,三个村均已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三是明确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排专人管理党建工作,明确党建业务员的职责。

  (2)严格党员准入关口。被巡察村组织学习《漳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下官村、官北村分别通报党员管理存在情况,要求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从严把关,并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3)规范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镇“三个中心”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严控现金支取。下官村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目前,下官村现金量持有已符合规定持有要求;二是设立扶贫资金专账。官陂镇政府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各村开设扶贫资金专账,具体管理核算各村扶贫资金,做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2.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官委〔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村务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二是形成制度,做到监督常态化。被巡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列席村务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三是强化监督,杜绝监督缺位。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杜绝监管缺位的问题。

  (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村级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诏官委〔2018〕86号)文件精神。二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求各村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被巡察村均已召开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指导,抓早抓小。镇纪委加强对各村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分利用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前,被巡察村的包村领导对所包村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村两委及配套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纪律,压实责任。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补贴;二是自查自纠,积极退缴。深入排查被巡察村存在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贴、村两委干部务工补贴等问题,各村已主动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精准问责,抓早抓小。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具体问责如下:镇纪委已对龙岗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报账员等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已责令原下官村党支部书记、官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官北村原村委会主任等3人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违反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林业站加强对被巡察存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各村生态林补偿金发放管理,严禁将生态林补偿滞留;官北村举一反三,确保生态林补偿金及时发放,目前,已发放官2018年、2019年度的生态林补偿金;镇纪委已责令官北村原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购买香烟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纪委经核查后发现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购买香烟接待问题。目前已责令时任官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对官北村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虚增误工补贴套取现金用于支付村干部伙食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官村已退缴虚增款项,镇纪委分别对下官村村主任、时任报账员给予诫勉谈话;龙岗村退缴发放打火山误工补贴元,镇纪委已对龙岗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虚增垃圾整治费套取现金用于支付村干部伙食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官村在镇“三个中心”的指导下,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务支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下官村已退缴虚增垃圾整治费,官陂镇纪委给予下官村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虚增租车费用用于支付村干部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官村存在虚增租车费用用于支付住宿和伙食费用,官陂镇纪委对负有责任的时任下官村报账员、下官村村委会主任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8.关于违规报支应由比选代理公司负担的代理费问题

  整改情况:龙岗村已追回违规报支本应由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的工程招标代理费。

  9.关于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官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没有按规定预留质量保修金及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增加工程量等问题,官陂镇纪委对负有责任的时任下官村村委会主任给予诫勉谈话;

  龙岗村在实施树科村村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中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经镇村干部现场核实及要求第三方鉴定,路基主体部分符合施工设计标准,路基碎石垫层部分路段达不到标准的问题客观存在,但系村民自筹资金建设的;

  要求下官村、龙岗村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县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二组巡察官陂镇光亮村、陂龙村、新径村、龙磜村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变形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各村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被巡察村均有按时保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镇林业站加强对龙磜、陂龙、新径等三个村生态林补偿金发放管理,三个村的生态林补偿金已全部发放,并严格执行涉农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杜绝专项资金的滞留现象。镇纪委已对新径村村主任、龙际村村主任等2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陂龙村未认真贯彻执行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责任书制导致了该村发生大量的假烟制品。2019年12月,诏安县纪委给予陂龙村党总支书记江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陂龙村综治协管员张金松诫勉谈话。陂龙村应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升村主干的业务水平;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决策“三重一大”有关事项时候,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镇“三个中心”加大对各村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

  龙磜村未经上会研究的情况下就支付2016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资金。镇纪委对负有责任的龙际村村主任警示谈话;

  陂龙村在未经上会研究的情况下支付“全民健身幸福广场”项目及照明装置“高杆灯”等2个项目资金。镇纪委已责令对负有责任的陂龙村党总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陂龙村党总支副书记通报批评。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视。镇宣传办指导被巡察村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的相关知识,认识到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各村均已制定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分工表,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各村均已制定2020年度学习计划表,并按照计划组织村两委、党员群众进行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三是提升水平。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的知识学习,提升村两委干部的意识形态辨别力。

  4.关于移风易俗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不断推动“移风易俗”活动落实落细,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积极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倡导红白事简办。

  在镇宣传办的指导下,陂龙村加强对移风易俗工作力度,今年来已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村文化广场孝廉文化墙,制定陂龙村村规民约及通过村广播、张贴各种海报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树新风氛围。

  (二)村级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学习党建知识。在镇组织办指导下,被巡察村认真组织村两委对党内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涉及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党建活动常态化。被巡察村已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制定合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杜绝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党建归档。各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归档;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新径村举一反三,已组织人员学习《党章》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员大会。

  2.关于党费缴纳不规范,只有党费收据,没有具体的党员缴费花名册及缴费金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组织学习中共官陂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诏官委〔2017〕52号)文件精神。

  在镇组织办加强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被巡察村已重新核对各党员缴交党费基数,做好党费缴交工作。光亮村、龙际村已经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3.关于配套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光亮村、龙际村组织学习《中共诏安县委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诏委﹝2015﹞130号)并严格执行,规范干部任用程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村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村级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诏官委〔2018〕86号)文件精神。二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求各村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被巡察村均已召开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

  2.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镇组织办指导被凤狮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官委〔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村务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二是形成制度,做到监督常态化。被巡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列席村务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三是强化监督,杜绝监督缺位。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杜绝监管缺位的问题。

  镇纪委就新径村村务监督微会员监督不到位导致新径小学校舍整坪建设预借工程款的问题,责令新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事件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警示教育。官陂镇组织被巡察村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到诏安县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抓日常监督。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约谈、提醒等方式方法,强化底线意识、规矩意识,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三是抓廉政提醒。光亮村、陂龙村包村领导均已对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村党组织负责人对村两委及配套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新径村包村领导对新径村两委及配套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纪律,压实责任。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补贴;二是自查自纠,积极退缴。被巡察村深入排查被巡察村存在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贴、村两委干部务工补贴等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镇纪委要求被巡察村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作风建设,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

  2.关于“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镇“三个中心”加强对村级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各村严格执行《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范报账,确保资金及时结算,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加强监管。加强对被巡察村的“三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加强做好日常监管跟进、指导,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严肃问责。镇纪委对涉及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严,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购置固定资产手续不规范,未提前报镇“三个中心”审核批准等问题涉及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为:责令陂龙村原党支部书记、陂龙村党支部书记、新径村党支部书记、新径村支委兼统计员、光亮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新径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给予龙际村原村委会主任、光亮村原村委会主任批评教育,光亮村村委会主任书面检查。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被巡察村组织学习《官陂镇关于转发<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加强管理,做好监管。镇“三个中心”加强管理,重点对涉及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监理、验收等方面审核把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精准问责,防微杜渐。镇纪委对陂龙村存在项目违规招投标、内业资料管理不严谨等问题,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令陂龙村原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讨;镇纪委对新径村存在项目违规招投标、实施监管不力、工程结算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给予新径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镇纪委对光亮村存在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验收流于形式、内业资料管理不严谨等问题,责令时任光亮村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光亮村配套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存在挪用挤占扶贫惠民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林业站指导各村生态林补偿金发放,加强管理,确保生态林补偿金的发放能符合政策要求。各被巡察村应足额按时发放生态林补偿挪,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镇纪委对龙际村违规将生态效益林补偿金用于支付工程款问题,责令龙际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因陂龙村黄京畲自然村召开户代表会议后同意陂龙村将生态效益林补偿金用于道路建设。镇纪委要求陂龙村今后要规范发放生态林补偿金。

  5.关于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存在优亲厚友问题

  整改情况:镇民政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严把进出口关,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清理,避免关系保、人情保。被巡察村组织村两委学习低保有关政策知识,规范开展低保申报活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新径村1户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陂龙村党支部副书记优亲厚友等问题,镇纪委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为:给予新径村村委会主任、新径村民政协管员提醒谈话,给予陂龙村党总支副书记通报批评。

  光亮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官陂镇纪委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为:给予光亮村党总支书记提醒谈话、责令光亮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光亮村计生管理员通报批评。

  县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三组巡察官陂镇凤狮村、马坑村、地凹村、林畲村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镇宣传办指导下,被巡察村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理论素养。马坑村、地凹村、林畲村等村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村推进、整镇提升”行动聚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官委〔2020〕22号)文件精神,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今年来,马坑村、地凹村、林畲村重点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保护、文明乡风塑造、乡村民生改善等方面项目7个,其中,马坑村2个、地凹村4个、林畲村1个。

  2.关于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镇组织办指导下,被巡察村认真组织村两委对党内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涉及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文件精神,提升村两委理论知识。同时,被巡察村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提升村干部应知应会知识。

  3.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官陂镇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关。被巡察村组织被巡察村学习《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加强被巡察村根据发展党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党员,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程序、教育”三关,注重在从优秀青年中发展对象,杜绝近亲繁殖现象;二是严把巡察整改关。镇组织办要求各村要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不折不扣执行《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要求凤狮村、地凹村、林畲村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三是严把党费收缴规范关。被巡察村已经重新核实各党员党费基数,并设专人管理党费缴纳台账,严格按照基数收缴党费并每月按时上交镇党委。

  4.关于村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退缴工作。凤狮村已补缴党员干部未足额缴纳党费,林畲村已退缴违规领取值班补贴和生态护林员补贴;二是加强整改。凤狮村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登记并公示党费的收缴情况。镇纪委要求林畲村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禁违规领取津补贴,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精准问责。镇纪委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时任林畲村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责令时任林畲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官陂镇从制度上强化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制定《官陂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方案》;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镇人居办已督促凤狮村建立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制定《凤狮村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带动党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凤狮村已聘请11名人居环境保洁员,开展各自然村环境清理,凤狮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村级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小组设立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严格落实《中共官陂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诏官委〔2017〕50号),要求各村级党组织要落实落细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党小组的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各村均有开展党建活动。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文件精神,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做到常态化。

  ①马坑村支部书记未能上好党课问题。马坑村党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②凤狮村超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办已责令其作出改正;③马坑村、林畲村已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议。④林畲村党员会议形式化的问题。林畲村党员会议做到专人管理,规范记录。

  3.关于党总支部组织建设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官陂镇组织办已要求凤狮村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建研究工作会,并检查下设支部党建开展工作,努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凤狮村的凤山和赤岭两个党支部目前已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被巡察村组织学习中共官陂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诏官委〔2017〕52号)文件精神。

  二是严格执行。在镇组织办加强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被巡察村已重新核对各党员缴交党费基数,做好党费缴交工作。光亮村、龙际村已经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三是积极退缴。马坑村、凤狮村、林畲村、地凹村均已追缴未足额缴纳的党费。

  5.关于村干部存在“近亲繁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地凹村、凤狮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学习《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诏委﹝2015﹞130号)文件精神,对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坚决给予辞退。二是举一反三。地凹村、凤狮村举一反三,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落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三是积极整改。①地凹村已辞退1名配套干部职务;②因官陂镇党委于2019年8月免去张某某凤狮村党总支部书记、委员,暂停村委会主任职务。

  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加强对各村发展党员的业务指导,组织被巡察村学习《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程序、教育”三关,加快党员发展进度,注重在从优秀青年中吸收为发展对象,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林畲村、马坑村发展党员不符合程序规定、党员未如期转正、党员档案材料缺失、党员档案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镇纪委对4人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分别为:给予林畲村原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责令林畲村原支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马坑村党支部书记、马坑村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村级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诏官委〔2018〕86号)文件精神。二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求各村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被巡察村均已召开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指导,认真研究。镇纪委加强对各村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目前,被巡察各村均已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的会议。

  2.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镇组织办指导被凤狮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官委〔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村务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凤狮村已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列席村务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三是发挥职能。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并建立长效机制。

  3.关于村级财务审批权限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凤狮村组织村两委学习《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主动规范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并邀请镇“三个中心”严格把关和监督。

  4.关于工程验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三个中心”加强对各村工程项目验收的监管工作,规范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常抓落实;同时,各村要严格按照《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林畲村、马坑村、地凹村工程验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为:给予林畲村原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马坑村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马坑村支委提醒谈话、地凹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地凹村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

  (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纪律,压实责任。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补贴;二是自查自纠,积极退缴。深入排查被巡察村存在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贴、村两委干部务工补贴等问题,各村已主动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精准问责,抓早抓小。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具体问责如下:给予林畲村原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责令林畲村原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审核把关。镇“三个中心”指导被巡察村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诏官委〔2015〕16号)的管理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上报、审批等程序,杜绝拆分工程、未设计和招投标等问题,加强项目验收过程监管,严格核对工程量,确保变更工程量做好签证联系单;二是加大款项追回。林畲村已追回支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林畲村村道建设工程代理费3000元;三是精准问责。镇纪委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林畲村未按合同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责令时任林畲村村主任做出书面检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购置资产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被巡察村在官陂镇“三个中心”指导下,按照《官陂镇关于转发<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监理、验收等规定。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马坑村存在支付相关制作费无合同、验收等问题,镇纪委已分别给予马坑村村主任、马坑村支委提醒谈话。

  4.关于违规收取村容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凤狮村在镇经管站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官陂镇关于转发<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向村民收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属于村集体收入以外的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违反财务和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官陂镇“三个中心”指导下,被巡察村组织学习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再次发生。

  责令马坑村做到用正规发票入账,不得使用收款收据。镇纪委给予马坑村时任报账员给予提醒谈话。

  县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四组巡察官陂镇大边村、吴坑村、彩霞村、公田村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官陂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管理所多次现场协调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市水利局对该河道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通过意见。

  镇纪委就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对时任官陂镇国土所所长、时任官陂建设所所长通报批评,责令时任大边村党支部副书记张金彻、土地管理员张钦坤做出书面检查。

  2.关于“两违”问题整治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加强村集体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建设工作。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治长效机制。官陂镇制定《官陂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管。镇人居办加强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令彩霞村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彩霞村共聘用12名保洁员,开展各自然村环境清理多次对道路两旁和居民房屋周围的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杂草和违规生猪养殖进行大整治,彩霞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三是精准问责。镇纪委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分别为:责令彩霞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彩霞村支委提醒谈话。

  4.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升村主干的业务水平;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决策“三重一大”有关事项时候,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镇“三个中心”加大对各村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村级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党建引领。被巡察村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均已定期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将党建工作始终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二是做到责任到位到人。被巡察村党组织书记均亲自主持会议,要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党建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其他事务工作齐头并进。三是做到分门别类。明确党建业务员的职责,把党务和村务会议记录本分清分类,及时做好、做实相关记录。

  2.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指导被巡察村组织被巡察村学习《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加强被巡察村根据发展党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漳州市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党员,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程序、教育”三关,注重在从优秀青年中发展对象,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3.关于党费缴纳未足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被巡察村组织学习中共官陂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诏官委〔2017〕52号)文件精神。

  二是严格执行。在镇组织办加强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被巡察村已重新核对各党员缴交党费基数,做好党费缴交工作。大边村、吴坑村、彩霞村已经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三是积极退缴。大边村、吴坑村、彩霞村已追缴未足额缴纳的党费。

  4.关于干部任用未履行组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在镇组织办的指导下,彩霞村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学习《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诏委﹝2015﹞130号)文件精神,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落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举一反三。镇组织办加强对各村任用干部的督查指导,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清退相关人员。彩霞村已辞去彩霞村1名配套干部职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村级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诏官委〔2018〕86号)文件精神。二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求各村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被巡察村均已召开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三加强廉政提醒。镇纪委加强对各村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目前,被巡察各村包村领导已各自对村两委及配套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2.关于村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镇“三个中心”做好被巡察各村的资金使用的指导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官陂镇关于转发<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管理规定执行,财务三资管理,规范报账材料和时间,及时保存好相关记录材料,杜绝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二是专人管理。明确业务员的职责,把会议记录本分清分类,及时做好、做实相关记录。三是举一反三。各村要吸取经验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三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做好“三务”公开。被巡察村认真执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及时公开了相关事务,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四个村均已按规定做好公开;二是及时报账。镇“三个中心”组织工作人员与各村报账员对接,加快各村报账进度。目前四个村均已报账同步。

  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镇组织办指导被凤狮村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官陂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官委〔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村务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凤狮村已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列席村务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三是发挥职能。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并建立长效机制。

  5.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警示教育。官陂镇组织被巡察村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到诏安县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抓日常监督。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约谈、提醒等方式方法,强化底线意识、规矩意识,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三是抓处分通报。要求各村存在党员受到党纪处分未及时或未进行通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再清查、再部署,并督促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边村于2020年4月召开党员大会对2名党员受处分情况进行通报。

  (四)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纪律,压实责任。镇纪委指导各村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补贴;二是自查自纠,积极退缴。深入排查被巡察村存在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贴、村两委干部务工补贴等问题,各村已主动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精准问责,抓早抓小。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给予吴坑村报账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2.关于报支手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官陂镇“三个中心”指导下,被巡察村组织学习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做到用正规发票入账,不得使用收款收据,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再次发生。

  大边村已向收货方索取相关发票并完善相关手续;吴坑村存在收款收据现金支付挖掘机费用问题,镇纪委已责令时任吴坑村村主任张李红作出书面检查;吴坑村购买办公桌椅的报支手续不严格的问题,镇纪委已责令时任支委(负责批财)张友泉作出书面检查。

  涉及公田村以收款收据现金支付挖掘机费用的相关问题将做进一步整改。

  3.关于“三资”管理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官陂镇“三个中心”指导被巡察村严格执行《官陂镇关于转发<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监理、验收等规定。

  大边村重复报支的计生费用,已退缴重复领取金额,已退缴多领取垃圾承包款;对多领取生活垃圾运输承包933元的问题做出说明;已退缴大边村村干部多报销“一村一名大学生”学费;退缴2名工人重复签领两次卫生清运费,官陂镇纪委给予报账员通报批评。

  4.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三个中心”对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村工程项目的监管,及时做好跟进指导,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指导各村要严格执行镇“三个中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吴坑村在实施石水陂水渠建设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镇纪委给予时任吴坑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诏安县村道(311)五上线官陂镇吴坑村段路基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官陂镇纪委责令时任吴坑支委作出书面检查;官陂镇吴坑村上村自然村水泥硬化工程及诏安县官陂镇吴坑村石水陂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超付工程款的问题。官陂镇纪委责令时任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巡察三组巡察官陂镇凤狮村、马坑村、地凹村、林畲村发现的主要问题需进一步整改问题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情况说明:凤狮村多次追缴已发放的党员误工补贴,但收效甚微。

  整改措施:加大力度追缴该笔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凤狮村存在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多支付未安装项目工程款及私自拆分工程、未设计和招投标等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3.关于购置资产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情况说明:凤狮村存在购置资产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4.关于违规收取村容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费的问题

  未整改问题:凤狮村存在违规收取村容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费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5.关于违反财务和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未完成问题:凤狮村存在违反财务和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二)巡察四组巡察官陂镇大边村、吴坑村、彩霞村、公田村发现的主要问题需进一步整改问题

  1.关于“两违”问题整治乏力的问题

  情况说明:公田村村民侵占村集体土地违规扩建住房的问题,镇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要求其整改,但其拒绝整改。

  整改措施:官陂镇国土资源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并严格规范土地建设工作,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情况说明:大边村报支接待住宿费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3.关于报支手续不严格的问题

  未完成问题:公田村以收款收据现金支付挖掘机费用等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4.关于“三资”管理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情况说明:大边村农贸市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吴坑村垃圾清运存在重复领取,公田村油菜实验基地油菜种植虚报误工补贴等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5.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问题:公田村、吴坑村存在直接指定施工单位、实施程序不规范、超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未定性。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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